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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陈晓宁: 质疑林彪“9.13”事件
帖子发表于 : 周一 3月 02, 2009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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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疑林彪“9.13”事件

           陈晓宁

  2001年的9月13日是中国当代史上的重大事件--林彪“9.13”事件三十周年,笔者经过长期严肃的分析后认为本案存在多处重大疑点,所以特作此文。笔者将本着严肃,认真,研究的态度对“9.13”事件进行全新的探讨。

内容提要:

  本文中笔者将要对“9.13”事件提出以下新的、不同于通常说法的核心结论:

  一、林彪在1971年9月12日夜出走去机场的汽车上没有说过“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这句关键性的话。这是林彪事件关键性证人李文普说的谎话,做的伪证。

  二、林彪在9月12日夜乘机要出走的目的地是广州(香港),而不是想叛逃苏联。最终没有去往广州的原因是所乘三叉戟256号飞机燃油不足。而后来飞向蒙古、苏联的行为应由林彪之子林立果负责。

  三、256飞机在外蒙古境内没有一直飞向苏联,而是在飞到苏联、蒙古边境处调头,向中国方向返回。这个举动不是因为燃油不够导致寻找机场迫降,而是因为林彪不想叛国,所以强令256飞机返回中国。

  四、256飞机在外蒙古的温都尔汗着陆前,在空中就已经发生爆炸并起火。


  五、256飞机在空中爆炸起火是由于在温都尔汗附近被驻蒙古的苏军导弹击中所致,飞机在受伤后,进行带火迫降时又发生事故,最后迫降失败,机毁人亡。


  六、林彪事先并不知道谋杀毛泽东阴谋,也未参与,那是林彪之子林立果盗用林彪的名义进行的冒险。


  进入2001年后笔者见到了两份最新出版的林彪事件亲历者的回忆书刊。一份是我国当年驻外蒙古的武官孙一先写的《在大漠那边--亲历林彪坠机事件和中蒙关系波折》(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另一份是2001年2月号的《中华儿女》杂志上刊登的林彪专机机组成员康庭梓的文章《林彪座机强行起飞之后》


  康庭梓的文章提供了一些重要的新信息,其中最最引人注目的是在杂志第41页上的“林彪出逃航线示意图”。在外蒙古的一段航线中清楚地标注出:飞机在飞到接近苏联与蒙古的边界线后,却突然掉头向返回中国的方向飞来,并在返回途中坠毁于温都尔汗。

  “256飞机在温都尔汗坠毁之前是向着返回中国的方向飞行的。而不是向苏联方向飞去。”笔者第一次见到这种说法是看王兆军所着《谁杀了林彪》(台湾世界书局1997)。王兆军在书中是这样叙述的:

     ……林彪和他的妻、子都死在飞机上,三叉戟坠毁的时
     候,不是在寻求庇护的路上,而是正向中国方向飞行。
     林的妻、子可能强迫林改变意志逃窜苏联。……

     ……苏联官员的证词说:“飞机先向西飞,后来改向北
     飞。在飞到苏联和蒙古边境时,又折回来向南飞”。彼
     得(指Peter Hannam--笔者注)采访
     了两次去调查林彪之死的克格勃小组。该小组一成员说
     :“我们花费了一年的时间,才查清楚林彪死亡的情况
     ,但我们既不能告诉中国人,也不能告诉蒙古人。只有
     四个人知道林彪死亡的真相:勃列日涅夫,安德罗波夫
     ,亚历山德鲁和我。”……

  必须说明的是,王兆军书中的这段叙述是引自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资助的记者Peter Hannam(彼得·汉纳姆)的报导。这位记者于1993年亲自跑到苏联和蒙古采访,采访了大量当事人(包括克格勃人员)。其中经过采访,由克格勃人员提供的林彪确实死于蒙古的结论,已经成为一项来自第三方的铁证,彻底打破了诸如“林彪死于国内”的传说。我国已公认Peter Hannam的采访报导具有很高的可信性。

  其中,“飞机先向西飞,后来改向北飞。在飞到苏联和蒙古边境时,又折回来向南飞”,这一说法来自苏联官员,苏联人当年通过雷达是很容易监视256飞机的航线的。这一结论是很容易核查、对证的,所以Peter Hannam在这一点上的报导应是可信的。最近笔者又看到一则报导,是日本每日新闻系周刊《Sunday每日》于2000年独家专访前蒙古外交部次长云登的报导。云登谈到:“……林彪的飞机似乎为了闪躲雷达,因此一直是低空飞行地进入蒙古境内,当时的说法好像是蒙古完全不知情,其实是一开始便掌握了该机的飞行轨迹,因为该机在极低的低空飞行,因此轰隆声响,蒙古系循声而追踪的”。可见,蒙古当时都能掌握该机航线,以苏联的军事技术水平跟踪一架民航飞机就更无问题。

  笔者当初从王兆军的书中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时感到无比吃惊,因为我们以前听到的9.13事件的正式的说法中从来就没有这一条。我们一般人接受的信息是:林彪是有意叛逃苏联的,他的座机一直向着苏联飞去,即使不是笔直,大方向也是朝着苏联。在直飞到温都尔汗附近时,由于燃料不足坠毁。这种看法应该是一般老百姓得到的通常信息。比如,在孙一先的书中,也反映了这种大众观点:在2001年刚刚出版的孙书263页中,孙一先也给出了一幅林彪飞机的航线图,在这幅图中,就标注出256飞机在外蒙古境内是一直飞向温都尔汗的--没有从苏蒙边境返回的信息。看来这位当年的驻蒙武官,亲自向周恩来汇报林彪坠机情况的“知情人”至今还是与大多数人一样,认为256飞机是直飞温都尔汗坠毁的,不存在回返一事。我们普通人以前谁听说过256飞机到了苏联和蒙古的边境却不再跨前一步,而是向返回中国的方向飞来,并在返航途中坠毁于温都尔汗?

  不过对于王兆军书中提供的这些海外消息,笔者当初持怀疑态度,只看为一家之言(按说王书引用的材料是苏联克格勃的调查,应该有极大的可信性),因为仅听一方的说辞难免有偏颇。

  但是,现在我们看一看康庭梓文章中的“林彪出逃航线示意图”,想一想康庭梓就是256飞机的幸存的驾驶员,再想一想这篇文章并不是发表在一般的猎奇小报上,而是刊登在非常严肃的,由团中央主办的,声称“不允许有任何虚构”的《中华儿女》杂志上(它的一些文章的发表甚至专门经过中宣部审查)。我们还会认为“256飞机在飞到苏联、蒙古边境处调头,并向中国方向返回”一事是无端的谣言吗?

  为什么我方书刊几乎一概不提256飞机从苏蒙边界掉头返回一事?

  笔者认为并不是我方故意隐瞒此事,而是我方当初根本不了解这一情况,因为我方雷达无法监测这一现象,从而做出了错误判断。我来简单分析一下:

  我方出版的书籍几乎很少介绍256飞机在外蒙古境内的详细飞行轨迹和飞临各处的详细时间。笔者见到的最详细的叙述是当时任军委空军指挥所值班作战参谋的朱秉秀的叙述(见周敬青的文章《是周恩来不让外逃的林彪返回着陆?》,发表在《党的文献》杂志1999年第4期):


   ……眼看目标靠近边界线移动,1:50飞出
   国境,进入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在逐渐下
   降高度,直到我地面雷达上的信号于温都尔汗
   以南消失。李德生立即向周恩来报告了雷达信
   号最后消失的位置。……

  请大家注意一下上述引文中的一个细节,即:雷达信号消失于温都尔汗“以南”。而256飞机实际上却是坠毁于温都尔汗“东北”(不是“以南”)60公里的苏布拉嘎盆地(孙一先书278、263页)。既然消失于温都尔汗“以南”,而实际坠毁于其“东北”。也就是说256飞机在我方雷达上消失以后,并不代表它坠毁了,实际上仍在飞行。

  我们可以肯定地说,256飞机于温都尔汗以南,从我方地面雷达上消失并不是由于它坠毁了,而是由于它飞出了我方雷达的监测范围。这以后它虽然还在飞,但其后来的举动我方实际已经无法通过雷达监视了。

  我们这样说是因为:温都尔汗附近离中蒙边界近1千公里以上,加上256飞机在外蒙境内“在极低的低空飞行”,这都会造成飞机脱离我方雷达监视范围。这一点并不难理解,例如:在康庭梓文中就提到:他自己在山海关机场调度室通过雷达仅监视了256飞机14分钟,距离120公里,256飞机就从山海关雷达屏消失了。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后来256飞机从苏蒙边界掉头返回一事我方就无法监视,因而不了解,反而想当然地错误认为:256飞机从我方雷达消失就意味着它坠毁了;或者是错误地认为:飞机从雷达上消失后直飞温都尔汗附近坠毁。

  正由于苏联方面的雷达可以全程监视256飞机的行踪,所以笔者认为苏联人得出的“256飞机从苏蒙边界掉头返回”的结论要比我方结论可信得多。而康庭梓给出的令人惊讶的“林彪出逃航线示意图”,恐怕是他们今天也看到了外方相关报导,并赞同了苏联人的说法吧!

  以上的叙述无非告诉大家一个我们过去从未听说的结论--“256飞机在外蒙古境内不是一直飞向苏联,而是在苏联、蒙古边界掉头向中国方向飞来”。这样就自然引发一个问题:既然早想叛逃,为何往回飞?发生了什么事?这是为什么?


  256飞机从苏蒙边境的掉头回飞是不是仅仅因为飞机燃油不够,所以只是想回头找机场迫降(若是这样的话就跟现在的通常说法只有小细节的差别,而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了)?

  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我们分两种情况讨论一下:

  第一种情况:256飞机机组成员技术过硬(虽然未带领航员等人),在飞机飞到苏蒙边界附近,发现燃油不够时,仍然能够大致知道自己所处位置。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他们就知道此时已在苏蒙边界附近,则他们一口气飞过边界到苏联机场降落岂不更好?苏联的机场应该比蒙古机场多很多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256飞机调转回返找机场迫降是不合理的。

  第二种情况(也是最可能的情况):由于256飞机起飞时未带领航员等人,所以飞机飞临苏蒙边界时,机组人员搞不清自己精确位置。如果是这种情况,当机组人员发现燃油不够时,他们将面临“是向前飞找机场迫降,还是回头飞找机场”的选择。笔者认为,当256飞机对准苏联方向飞行后,通过飞行时间和飞行速度,驾驶员还是能大致判断出此时离苏联不会太远了。一口气向前飞,在发达的苏联境内找到机场的可能性当然大于往回返在落后的蒙古境内找到机场的几率。再说,就算驾驶员一点也不了解自己的位置,则往前飞找机场和往后飞找机场的难度不是一样吗?而往前飞还免去了费劲掉转机头的麻烦--何必要转头呢?最要命的是:往回飞找机场,在不知自己确切位置的情况下,他们就不怕一不小心飞回中国?所以,在这种情况下,256飞机调转回返找机场迫降也是不合理的。

  再从另一个角度看:在搞不清自己精确位置的前提下,如果256飞机转头是为了找机场,则因为它需要边飞边寻觅,它的航迹就应该是曲折的,徘徊的,犹豫的。虽然从康庭梓文中的“林彪出逃航线示意图”中(该图比例尺太高,不太精细),我们现在还不易判断它是否是在曲折地寻觅,但是我们可以从苏蒙方面对256飞机采取的举动看出一些端倪。

  在Hannam的采访中,苏联官员也认为“三叉戟坠毁的时候,不是在寻求庇护的路上,而是正向中国方向飞行”。从这段字面可以看出:苏方并不认为256飞机是想找机场迫降,而是向中国方向飞。而在后面的详细分析中我们将看到恐怕正是由于苏蒙方面也做出了判断,认为256飞机转头是为了返回中国,而不是为了寻找机场迫降,所以才将它击落(详见后面的论述)。

  从以上分析,我们就可以大致否定“256飞机从苏蒙边境掉头回飞是因为缺油而想找机场迫降”的观点。

  既然256飞机的掉头回飞不是因为缺油而想找机场迫降,那么,它从苏联、蒙古边界掉头向中国方向飞回来这是干什么?发生了什么事?这是为什么?

  要想令人信服地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对整个事件前因后果有个交待。在此笔者通过长期的资料积累和分析,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全面谈谈自己对1971年9月13日这一天事态的看法。对有兴趣的读者,相信不会浪费你们的时间:

  一、林彪出逃是什么性质?

  其实,林彪出逃是应该分成两种情况来分别讨论的。因为他们的恶劣程度是完全不同的。第一种是出逃广州(香港),第二种是出逃苏联。

  如果林彪真的出逃广州(香港)的话,属于党内矛盾。可以说从千百年的历史角度说,林彪顶多是当时的党的叛徒,却不是民族的、中国的叛徒。对林彪在中国的历史评价没多少影响。这就象历史上的各派党争一样,不论属于哪一派别,只要他不出卖民族利益,他就不是汉奸卖国贼。

  如果林彪真的出逃苏联的话,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当时中苏关系严重对立,中苏间矛盾就是民族矛盾,国家矛盾。这个时候出逃(叛逃)苏联,那么不管什么原因,叛逃者都将是背叛民族,背叛祖国。他都是汉奸、卖国贼、民族的罪人。如果林彪走上了这条道路,那么,不管他过去有多大功勋,他都将和历史上的大汉奸张邦昌、秦桧、汪精卫一个性质(顶多是程度的不同,没有本质的区别)。他将被同样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真是一万年也翻不了身。

  二、林彪有没有叛逃苏联,当汉奸,卖国贼的动机与思想基础?

  笔者的分析是肯定的:没有!至少是非常不充份!

  一个人的行为是受他的思想支配的,我们先来看看林彪的思想基础是什么样的。

  以下摘自林彪着《战术思想研究--论一点两面及战术作风》:


      “……我们是人民起义军,……,是为了广大人民
    的解放,而不是为了自己或哪一个。不是为了吃粮。我们的
    每一个胜利,都会影响到人民的吃饭、住房、种地。我们每
    一个胜利都与人民利益直接联系着。我们自己吃得坏些,穿
    得坏些是没有关系的。我们的生命,只是沧海一粟。无数万
    人的生命,他们后代的生命,才是宝贵的。……”


  林彪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战争年代的林彪无愧于他说的这些话。林彪平时不讲吃,不讲穿,想的就是部队,就是打胜仗,就是为穷苦人民能过好生活而打江山。

  上级发什么衣服他就穿什么衣服,从不计较长短尺寸,合不合身,款式美不美观,穿在身上潇不潇洒。周赤萍回忆林彪总是穿一套灰布军衣。1958年他在昆明看到林彪时穿的是很普通的黑色呢子衣服,袖口上还打了补丁。

  林彪吃得很简单,两菜一汤,青菜,豆腐,平时唯一的零食是炒黄豆。有一次在法库,林彪到地主家吃饭,桌上有个酸菜炒白肉,他吃了几口。从来没有讨论过吃喝的林彪,回来后不同寻常地连连说好吃、好吃!说过了又说再不能吃了。好吃的东西林彪为什么再也不吃了?为了减肥?不是!是为了怕吃了地主的饭,就不再想为劳动人民打江山了。这可是立场问题。从这个例子我们看出林彪并不是不爱吃美食,而是有高尚的理想,并且对自己要求严格。战争年代,他工作,起居都是简陋的农舍里。他经常深入火线上,打起仗来一夜一夜不睡觉是家常便饭。(参见韦力编《1965年前的林彪》西藏人民出版社229页)

  林彪家的保姆王淑媛在9.13后“揭发”林彪“艰苦朴素,别看他外表穿得好,里面的衣服都是林立果穿剩下的,他补补再穿”。王老太太还揭发林彪“从来不玩女人!不象那些人喜欢玩女人。”。林彪不玩女人是他从来没这欲望,还是他玩不动?都不是!林彪的前妻张梅号称陕北一枝花,叶群也是延安八美。看来林彪不是没有好美之心。解放后有一次叶群参加一个老干部的婚礼,那老干部娶的是年轻貌美的文工团员。林彪为此训斥叶群道:“老配少,参加这种婚礼干啥?什么思想作风?我不去是我看不惯,你去你是什么思想作风?”。寻常的夫妻吵架最能真实地反映出一个人的品德,我们可以看出:林彪并不是没色心、没色劲。而是对自己有高尚的道德要求。看不惯声色小人。

  实际例子当然远远多于这些,我们从林彪长期的言行中可以看出:他的道德是高尚的,他的言行是一致的。

  有人可能会指责林彪在文革中的言行。我们应该承认他在文革中有所投机(有一部份可能出于无奈),他当然应该为此担负他应付的责任。但是林彪在文革中主动攻击的少(这是和江青集团的巨大差别),在大局已定情况下跟进的多。但也有很多事明明不是他干的,也被当作文革的替罪羊统统推到林彪身上,这从林彪秘书张云生的书《毛家湾纪实》中可以大量看到。

  林彪这样一个有道德基础的人,那么聪明、睿智的人,一个对自己有严格要求的人,怎么会分不清好坏,不顾大节,以自己老残的身躯,还贪那么一点苟活,去做遗臭万年的民族败类呢?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在这里笔者认为:林彪没有叛逃苏联,当汉奸、卖国贼的充份动机与思想基础。

  三、林彪在直到9月12日晚的心态都表现出他拒绝叛逃苏联:

  以下选自1994年8月10日《中华读书报》的图门的文章(图门是中央军委法制局第一任局长,林彪案办公室负责人之一,特别法庭公诉人):

      9月2日下午……
      ……
      林彪说:“北戴河的房子不要盖了,反正我活不了
      几天了。”
      ……
      9月11日12:30,内勤听到……林彪说:“
      反正活不了多久了,死也死在这里。一是坐牢,二
      是从容就义。”
               --转引自《风云9、13》
               张聂尔,解放军出版社P311-312

  从以上看出,到9月11日时,林彪有的是“从容就义”的心,连去广州的心都没有,更别说叛逃苏联。

  以下选自林立果未婚妻张宁写的《自己写自己》(作家出版社)243-244页:

    (9月12日晚)十一点多了……
     ……
     不一会儿,小陈(指林彪内勤陈占照--笔者注)端着
     茶盘从林彪那边走廊上的小侧门里冒出来,急步走向林
     立衡:“我悄悄进去,刚走到沙发后面就被林立果发现
     了,凶巴巴地推我出来,差点把我推倒,吓坏我了。”
     
     立衡和众人急问:“听到什么呀?”
     
     小陈说:“我刚进去的时候,听到首长哭(呜咽)着说
     ‘我至死是民族主义者’,听到这句,就被立果发现我
     了,立果推我的时候,首长回头望了一眼,我看见首长
     正淌着眼泪。”
     ……

  由于林彪出走是在9月12日晚11:40左右,而这一段叙述距离林彪上汽车出走只有几十分钟了,对了解林彪出走前的最后心态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有必要先辨析一下它的可靠性:

  首先,陈占照本人没有任何理由骗人。林彪的女儿林立衡倒是有可能编造有利于翻案的说辞。但是从上文可以看出:听陈占照叙述的不止有林立衡,还有“众人”,应该不难找到陈占照及其他人对证。另一方面,林彪最后几天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举动都会倍受林彪案件专案组的关注。这句话应该有林办工作人员的揭发材料,所以可以查阅当年的揭发材料。由于证人众多,所以林立衡敢于在此说谎的可能性极小。此段材料应该可信。

  那么林彪为什么要说自己是民族主义者呢?或者是林彪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既然提到所谓“民族主义者”,那一定是涉及了外族,此处肯定指苏联。在这种时刻,林立果在与林彪的谈话中谈到苏联,那只可能是与林彪讨论逃往苏联的一种选择(当然也会讨论去广州的选择)。而林彪又为何流泪呢?很简单,逃往苏联就是出卖民族,当卖国贼,想来林彪一世辉煌,而现实却真要逼着他往这条可耻的路上走。临老临老却要面对这样尴尬的选择,他怎能不感慨伤怀呢?而林彪说自己是“民族主义者”就表明了他要坚守民族气节,不愿意叛逃苏联的态度--真想背叛自己民族的人,还谈什么“民族主义者”?而出逃广州(香港)林彪应该是同意的。

  所以,林彪出走之前几十分钟时,他仍然不同意叛逃苏联(但跑到广州是同意的)。

  总之,在与毛泽东的关系已不可挽回之后,林彪有“坐牢”的心,有“从容就义”的心,也有南走广州(香港)的心,但是不同意叛逃苏联(叛逃苏联作为一种选择,林立果向林彪讨论过,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但被林彪拒绝了)。

  四、林彪的行动也表现出他要去的是广州(香港),而决非苏联:

  我们请看8341部队大队长姜作寿发表在《中华儿女》上的访谈录:

    回到大队值班室不大功夫,刘吉纯副科长带着林立衡来找我
    ,说有要紧事情。
    ……
    “叶群,林立果要带着首长逃走。他们先到广州,然后再去
    香港……你看怎么办?”林立衡急切地问。
    “你说的这些可靠吗?”我惊异地问。
    “可靠。这是叶群当面给我布置的,她让我马上回楼准备,
    让我跟他们一起走……我不能跟他们一起走呀。你看我该怎
    么办?”在夜暗中,我仍然能感觉到她那真诚期待的目光。
    她所讲的,使人不能相信。象林彪这样的党的高级领导人,
    怎么可能跟老婆孩子去香港呢?

  这个细节(转引自张聂尔书315页)发生在9月12日晚9:20左右,而林彪踏上出走的汽车是在9月12日晚11:40左右。也就是说:在林彪出走前2小时的时候,叶群、林立果对林立衡交待的仍是逃往广州(根本不是苏联!)。

  再请看张聂尔书313页:

    大约(9月12日)晚上10时,林,叶和林立果
    又进行密谈。密谈中,林办工作人员听到林立果好
    像对林彪说:“黄吴李邱……你都交给我了嘛!到
    了香港就好办了。”

  这是引自图门的文章。这一段话是工作人员听到的“密谈”,既然是“密谈”就不会是掩人耳目的假话,它真实反映了林立果当时的打算--是要去香港。而晚上10点--这已经离林彪出走只有1个多小时了。

  正如张聂尔分析的“……至少在9月12日晚10时左右,林彪还是准备去南方……更能证明林彪原来去广州的打算”。(还有许多细节分析,请参见《风云9.13》P314,张聂尔,解放军出版社)。

  总之,林彪在9月12日晚11:40左右踏上出走的汽车的时刻,他的目标是去广州(香港),而决非苏联。


  五、到底是什么证据证明林彪是主动逃往苏联呢(请注意“主动”两字及含义)?

  笔者不否认林彪想主动出走广州(香港),而前面笔者提过,这“南逃广州”和“叛逃苏联”性质可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前者是党内矛盾,后者可是出卖民族和祖国。那么究竟是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林彪是想主动叛逃苏联从而遗臭万年呢?

  找来找去笔者惊讶地发现:只有唯一的一个证据!就是林彪说的一句话(即“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精确地说是由林彪警卫参谋李文普口中得知的这一句话。

  我们不禁要问:这么大个林彪事件凭什么仅靠李文普的一句证词--这是孤证嘛!--难道就没有什么更多的证据?令人惊讶的是:没有!就是没有!所有论定“林彪是主动逃往苏联”的权威证据唯一就靠李文普这句话。

  我们先看党史专家,中央党校教授于南在《说不尽的毛泽东》中的说法:

     在审理两案时,曾就林彪是否被劫持作过调查。结果证
     明被劫持的说法站不住脚。这里的关键人物是林彪的警
     卫秘书李文普,……他在车上听到林彪问林立果:到伊
     尔库茨克有多远? (转引自张聂尔书第310页)

        --笔者注:这里李文普的话被认为是“关键”。

  我们再看林彪事件研究专家肖思科(上校,解放军总后勤部后勤学院政治处主任,调查研究“两案”10年,出书5本:《超级审判》、《林彪元帅叛逃最新报告》……)的说法:

     针对“绑架出逃之说”,肖思科找到林彪事件的关键人
     物,在林彪身边做警卫和生活服务工作的总参办公厅警
     卫处副处长李文普。

        --笔者注:“关键”还是李文普。

  我们再看林立果未婚妻张宁写的《自己写自己》第295页(作家出版社):


     ……换取李处长石破天惊的一句话:“林彪是自己走
     的,他说‘到伊尔库茨克’。”
     ……
     鉴于李处长的特殊身份,他讲的证据,便成了林彪叛
     逃的权威铁证。

         笔者注:李文普的话成了“权威”、“铁证”。

  读者诸君不用再看了,再看还是李文普。我们可以说李文普这句话要了林彪的命。真能让林彪一万年也翻不了身。

  但是由于这是一个人的“孤证”,听到这句话的其他人全死光了。所以,现在全靠李文普一个人的一张嘴,连个旁证都没有。李文普说什么就可以是什么。那么,是不是也给作伪证提供了条件呢?

  六、笔者经过份析后得出判断:林彪在汽车上没有说过“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这句话。李文普的揭发很可能是迫于某种政治压力说的假话,作的伪证。我将在下面作出分析。

  让我们先看一看李文普发表在《中华儿女》杂志1999年2月号上的文章《
林彪卫士长李文普不得不说》对这一段情况的叙述(这与肖思科所作的采访大同小异):

   我拿了林彪常用的两个皮包走到外边。杨振刚把车开
   上来,林彪第一个走进,叶群第二个,坐在林彪旁边
   ,第三个是林立果,第四个是刘沛丰,我最后上车(
   简录)。当时已是深夜,天很黑,车开动了。叶群对
   林彪说:“李文普和老杨对首长的阶级感情很深。”
   我和杨振刚都没有说话。车到56楼时,我突然听林
   彪问林立果:“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
   ”林立果说:“不远,很快就到。”汽车开到58楼
   时,姜作寿大队长站在路边扬手示意停车。
   叶群说:“8341部队对首长不忠,冲!”
   杨振刚加快车速,过了58楼。
   听林彪说要去伊尔库茨克,我才知道不是去大连,是
   要到苏联去。当时一听去苏联的地方,脑子里第一个
   反映就是叛逃,所以,在这一瞬间,我思想上产生了
   激烈的斗争。跟着跑,这不是当叛徒了吗?自己的老
   婆、孩子不成了叛徒的家属了吗?便决心下车。
   我本能地大喊了一声“停车!”
   杨振刚把车停下来,我立即开门下车。
   叶群气冲冲地说:“李文普!你想干什么?”
   我说:“你们究竟要到哪里去?当叛徒我不去!”
   我转身朝58楼喊了一声:“来人哪!”与此同时,
   我听到了车门响声和枪栓声,林立果就向我开枪。
   当时距离很近,只一米左右,我侧着身,手扬着,所
   以子弹从前胸擦向左臂。受伤后,我倒在路边,先后
   听到三辆车通过……后来,是8341部队二大队的
   卢医生给我包扎的。……子弹穿透手臂,造成粉碎性
   骨折。医生问我怎么受的伤,我不好说林彪父子如何
   如何,因为这是重大机密,我们做这项工作不用谁教
   都知道的。所以,只好说是自己“枪走火”。

  对这一段材料笔者提出几点疑问:

  第一点疑问:如果林彪在车上就问“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这不是明摆着告诉李文普和司机杨振刚:“我要当叛徒,我要叛逃苏联?”,林彪是不是有神经病啊?他就不怕李文普和杨振刚拔抢反抗?或到机场后,趁机场人多反抗或逃走?林彪一点都不怕叛逃苏联的举动在上飞机前就暴露?有哪个劫机犯会傻到在上飞机之前就宣布“我要劫机”?最合理的方式是先把李、杨骗上飞机,再用枪逼着他们服从。比如:同一事件中的周宇驰,李伟信,于新野就给出了好例子。他们骗直升飞机驾驶员陈修文时,也是告诉他去北戴河汇报,等上了飞机,再拔枪威逼去蒙古。哪有一上来就告诉陈修文去苏联的?林彪会如此不谨慎和弱智?李文普此说不合逻辑。

  第二点疑问:林彪问“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见到这句话,笔者的问题就来了:林彪指挥对苏战备那么多年,他会不知道离中苏边界不算远的著名大城市伊尔库茨克有多远(后来的苏联远东战区总司令部就设在伊尔库茨克,可见此城的重要意义)?如果连苏联南西伯利亚靠近中国的这么重要的大城市都不了解,那么,从伊尔库茨克飞来的苏军导弹、飞机要多长时间到北京?有多长的预警时间?林彪就都无法判断,那么林彪还搞个什么战备!这明显不符合林彪的作风。林彪当年教杨成武当师长时就告诉他要把地图看熟,最后达到背熟,地图要印在脑子里,做到不看地图也能指挥作战。(见杨成武的文章《林彪军团长教我怎样当师长》)。地理,地图是林彪的强项啊?当年林彪经常比第一线指挥员还熟悉地形。怎么一遇到李文普,林彪作风都变了?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也别只是空头推理。来个有说服力的实际例子让大家看一下。

  以下选自林彪秘书张云生的《毛家湾纪实》第319页(春秋出版社) :

     林彪煞有介事地发出了“第一号战斗命令”,他本人当时
     也大概是确估10月20日那天会发生苏联对中国的突然
     袭击。根据预报,苏联外交部副部长库兹涅佐夫率领的代
     表团从伊尔库茨克(请各位睁大眼看这个地名--笔者注
     )乘飞机起飞后,定于20日中午抵达北京东郊机场。林
     彪平时在中午12点前开始午休,但这天他却坚持不等苏
     联代表团从飞机上走下来,决不睡觉。他判断苏联人坐的
     飞机,很可能不是运来什么谈判代表,而大半可能是携带
     原子弹的不速之客。因此,从这架飞机起飞开始(应该是
     从伊尔库茨克起飞的吧!--笔者注),何时经过蒙古的
     首都,何时进入我领空,何时经过张家口,何时飞近北京
     上空,何时在东郊机场降落,何时见到苏联人从飞机上走
     下来,他都不厌其详的听取从北京及时传来的情况报告。
     直到最后一次报告,才使他放心地去睡午觉了。

  张云生的回忆录一向以准确,真实著称。所以,似乎可以这么说:从伊尔库茨克到北京东郊机场的每分每秒林彪都曾关注过。“多远?多长时间?”,这种问题林彪还用问吗?怎么一遇到李文普,林彪就弱智了--不但故意问他早该知道的傻问题,还故意暴露了叛逃的贼心。

  第三点疑问:林彪的司机杨振刚的举动也不太合理。林彪汽车上一共6个人,他们是:林彪、叶群、林立果、刘沛丰、李文普、司机杨振刚。前4位是林彪“阴谋”的核心人物。而李文普和杨振刚是局外人,特别是杨振刚,可以说基本不了解内幕。过去人们从来没有关注过杨振刚的举动。其实很值得研究一下他。如果林彪问了“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而李文普又大喊“你们究竟要到哪里去?当叛徒我不去!”,则杨振刚当然应该明白林彪是要叛逃苏联。他应该有什么举动?杨振刚也是有老婆孩子的,他一个小小司机又不是死党,犯得着替林彪卖命吗?他应该也象李文普那样逃跑才对呀!即使汽车上怕林立果用枪打他,在下了汽车上飞机这个空当,应该是有机会跑的。受共产党教育那么多年,层层筛选出来的人,面对叛国者即使没有抵抗的勇气,跑都不敢吗?但是我们没有看到杨振刚反抗。

  另外,据李文普自己的文章谈到:“……这一切,山海关机场的许多工作人员都亲眼所见。林彪是跟在叶群身后从飞机舷门的软梯子自己爬上飞机的。如果他不想走,在登机前说一句话,机场上的工作人员、飞机驾驶员和随机工作人员都会上前保护林彪制止飞机起飞……”。从李文普的这段叙述中可以看出:“机场上的工作人员”就在林彪一行的附近。在山海关机场的许多工作人员众目睽睽之下,杨振刚此时想跑是有机会的嘛。但他并没有想反抗的举动,这合理吗?

  而反过来,假设林彪没说过那句要命的话,那么,杨振刚就并不知道林彪要叛逃。在这种情况下,则杨振刚的一切举动就都是合理的,也不会让人觉得反常。

  第四点疑问:9.13以后,专案组在毛家湾多次组织林办全体工作人员开集体会揭发林彪罪行(即:面对面揭发)。在会上李文普都没有揭发林彪讲过那句话。别的林办人员也没在别的场合听李文普说起(见张宁书288、295页,由于这个情况当事人至少在20人以上,所以应当可信)。

  这一情况非常重要。我们不禁要问:林彪如果真说过那句话,这当然是最重要的证明“林彪主动叛逃”的证据。但李文普为什么在大会上不揭发?他没有可能忘掉这句话。也没必要替林彪隐瞒什么,他只需要实话实说,揭发这句话对他李文普本人没有任何伤害,相反故意隐瞒倒可能给他招灾。但是他为什么当时不当着大家揭发?笔者分析道理很简单:因为林彪根本没说过“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这句话,所以李文普当时怎能揭发?

  只是在后来,专案组对林办人员的交待不满意,将李文普单独关押审讯后,由于某种原因,李文普才揭发林彪说过那句话。

  据林立衡和张宁了解的情况:后来,李文普与林办秘书于运深被单独关押审讯。经过专案组多次审讯,李提了3个条件后(①为李保密;②保留党籍军籍;③保证全家老少不受政治歧视),李才交待林彪讲过“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这句话(参见张宁书295页)。李文普在自己的文章《林彪卫士长李文普不得不说》中对张宁进行了大量反驳,但对于张宁叙述的这部份重要情况,他却未作反驳。

  这当然引发我们判断是专案组急于找到林彪主动叛逃的证据,但又苦于找不到。于是对李文普进行诱导。李文普原本无材料可揭发,但迫于压力只能“顺杆爬”,作伪证,并趁机向专案组提作伪的条件,作交易。

  附带一个小问题:李文普会不会撒谎?笔者曾看到林立衡的同父异母的姐姐林晓霖(张梅-刘新民的女儿)的一个说法:“李叔叔是老实人,跟我爸爸十几年,任劳任怨,忠心耿耿,不会说假话”。真是这样吗?

  我们现在就重复摘出前面李文普的文章:

     后来是8341部队卢医生给我包扎的……医生问我怎
     么受的伤,我不好说林彪父子如何,因为这是重大机密
     ,这是我们做这项工作不用谁教都知道的。所以,只好
     说自己“枪走火”。

  前面刚说“林立果向我开枪”,后面就说“自己枪走火”。好一个老实人,这简直是现炒现卖的说谎。李叔叔这“老实人”、“大老粗”脑子反应真是快,“不用教”都说谎如此及时,如果在一定压力下,当然可能说谎。

  以上这些疑问如果仅是单个、孤立出现,我们或许还可以用“偶然性”来解释。但是同时出现还“偶然”吗?李文普作伪证是不是昭然若揭!

  请大家注意:李文普是9.13事件的关键性证人,如果关键性证人在关键性证词上说了谎话,那么对本案将造成什么影响?读者可以自己想象。

  笔者在这里作一下小结:林彪在出走的汽车上没有说过“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的话。这是李文普被迫作的伪证。林彪有南下广州(香港)的打算,但不同意叛逃苏联(虽然林立果与他讨论过这种情况)。而林立果的计划中首选去广州,去不成就叛逃苏联(这小毛孩子心里是没有多少民族大义的,只要能活,去哪都无所谓--所以请读者一定将林彪、林立果分开看待。如果想当然地认为父子一定一致,那么林彪事件永远会是一锅粥)。


  七、笔者现在可以勾勒一下9月12日夜林彪出走的梗概:

  林彪决定去广州(不是叛逃苏联)----〉登上汽车去机场(这里不存在林彪被绑架的问题,因为一方面,去广州是林彪本来就考虑过的一种选择,不需要被强迫。另一方面,如果林彪被绑架,那么上车之前那么多工作人员,警卫战士,他完全可以呼喊和反抗,但他都没做。他的人也是清醒的,这没问题。所以不存在绑架的可能。林立衡总坚持“绑架说”,虽然父女情深,急于替父洗冤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她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无助于替父洗冤)----〉林彪在车上并没有说过“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的话。

  而由于李文普是了解不少政治内情以及林、毛不和内幕的(比如:9月12日下午林立衡就对李文普说,“林立果尽干坏事,要害毛主席,他们还要去广州。万一不行就让首长去香港,你不能让首长上飞机走。”--引自李文普的文章)。所以当看到路上8341部队(如:姜作寿)拦截林彪座车。他应该已经完全判明了时局,知道自己该站在什么立场上,所以他下车逃走了。(也就是说:李文普的逃走,并不是由于林彪说了那句话引起的,是由于李文普本身精明地判断出了时局造成的)--〉林彪一行上了飞机后,起初目标仍然是广州,然而经过一小段飞行后,由于某种原因发现广州已经去不成了(究竟什么原因?笔者认为是:潘景寅告知林立果:由于没来得及在山海关机场加油,机上的12·5吨油飞不到广州--当时机上所存油料的数字见《林彪元帅叛逃事件最新报告》一书第69页。而飞到广州需要16吨油。同书第87页)。于是守在驾驶舱里的林立果按照另一套方案命令潘景寅飞向苏联。此时的林彪应该坐在飞机机舱中,对驾驶舱中的这一变故还不知情。--〉飞机进入蒙古,并一直向苏联飞去。当飞机飞临苏联,蒙古边界时,林彪终于被告知这是在飞向背叛民族与祖国的路上,于是强令飞机返回。于是就出现了那一幕“飞机飞到了苏联和蒙古的边境却不再跨前一步,而是扭头向返回中国的方向飞来”的怪事。

  总之,假如笔者这些分析符合实际,那么如果说林彪在9月13日这一天的行为犯了什么罪的话,肯定不是“叛国罪”、“汉奸罪”。

  以上这些是笔者对“256飞机从苏联,蒙古边境掉头飞回中国方向”的这一奇怪现象的原因的分析。

  笔者最近还有另外一些重要的新发现,这将引发我们得出判断“可能是苏蒙方面击落了256飞机”:

  我方在谈到256飞机在外蒙古境内坠机原因时,都是认为256飞机由于燃料不足,又没有领航员等,所以在温都尔汗强行迫降。我方调查组用大量证据说明飞机不是导弹打下的,是着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比如当年我国驻蒙古大使许文益在《黄沙作证》一文中就有这样的观点:“飞机不象是空中着火爆炸,而是着地后爆炸起火”;“可以肯定,该机不是空中爆炸”。(见《世界知识》1988年1,2期,转引自《林彪家族纪事》19-21页,光明日报出版社)。空军司令员王海当年直接组织了这个调查,他在文章《我的战斗生涯·我负责调查林彪座机坠毁原因》中也是此观点。

  然而我方却没有注意到以下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256飞机在着陆前就发生了爆炸,并已经起火--读者诸君,你们似乎没听说过这个细节吧。

  我们先来看一下王兆军书中的叙述:

    一位在当地莹石矿(指贝尔赫莹石矿--笔者注)上工作的蒙
    古目击者说:“那天晚上两点半左右,飞机的哀鸣声把他吸引
    出来。他看见飞机降落时尾巴着火。坠落地点离他只有九英里
    ,他看见了全部过程。”

  文中提到:“飞机降落时尾巴着火”。

  以上是王兆军书中的介绍。这还是引用Peter Hannam的报导。如果有人认为这仅是一家之言,还可能是恶意伪造,不足凭信的话,那么我可以再举出两个我刚刚在不经意间偶然发现的,在我国正式刊物上刊登的重要证据。

  以下是本人收藏的《环球时报》(这是人民日报下属的目前很流行的报纸)发表于1997年11月23日第一版的报导《今日温都尔汗》。署名“本报驻蒙古特派记者 敖其尔”:

     ……最早发现飞机坠毁的是拉哈玛大娘,大娘原来住在离飞
       机坠毁地点近3公里……
     拉哈玛大娘回忆说,1971年9月13日凌晨2时,一阵
     “嗡嗡”的声音把她惊醒。她急忙穿好衣服,出门一看,发
     现这难听的声音是空中传来的。这时牛羊惊散,马嘶狗叫。
     她仔细一看,从西南向北飞过来一架冒着大火的飞机,飞得
     相当低。在巴图脑尔布苏木上空,绕图门山转一圈后顺着扎
     森山谷向西南方向飞行,声音越来越大。大概不到20分钟
     在苏布尔古盆地坠毁。当时没听到大的爆炸声,现场大火连
     天,……

  请注意:拉哈玛大娘看到的是“冒着大火的飞机”。

  关于这个证据,有一点值得提一下。笔者刚刚看到在孙一先的书359-360页也提到了拉哈玛大娘的回忆。但孙书说:“至于拉哈马大娘说空中飞来冒着大火的飞机,据空军专家分析,她可能把机上耀眼的着陆灯错当成大火”。笔者不同意这种意见。

  拉哈玛大娘当时就住在离飞机坠毁地点近3公里处,在夜晚2点没有灯光的空旷大草原上,距离短短的3000米难道还分不清着陆灯和大火的区别?况且紧接而来的“现场大火连天”应该很容易对比什么是灯光,什么是火光。飞机在空中盘旋时的火光和坠地后的连天的“大火”难道不是轻易可以对比?拉哈玛当年也就40岁左右,年富力强,她观察飞机盘旋达20分钟以上,在如此近距离难道还会判断错?

  如果这么明显的例子还不能说服我们的专家,那么再请看下一个证据,又将如何解释?

  这是沈阳军区的李人毅写的《平型关大捷》(第580页,春风文艺出版社1996):

   这位商人(指邬经理--笔者注)同时还找到
   了9.13事件的目击者--一位仓库保管员
   。保管员告诉他,那天夜里他正在外面巡视,
   突然听到一声剧烈的爆炸声之后,看到一架正
   在燃着熊熊烈火的飞机从天上掉下来。

  文中的邬经理是海拉尔的一个农垦公司的经理。他1993年到蒙古把256飞机的一个发动机买回了国内。这是李人毅引自北京晚报大概是93-94年的报导,原报导记者是纪从周。

  对同一件事的另一个版本的报导是发表在解放军报1998年7月24日上的由康松乔,邢邦明,阿勇采写的《林彪出逃座机残骸收藏始末》,文中有类似的证据:

   在温都尔汗时,邬经理还找到了当年的一位
   目击者,这位年迈的目击者简略地回忆,1
   971年9月13日他正在值班,忽然听到
   一声巨大的爆炸声。他出去一看,一架起飞
   (“飞”字应该是“火”吧?--笔者注)
   的飞机正往下掉。后来听说上面的人全死了
   ,其中有个中国大官。

  虽然以上两段文字细节不尽相同(不同转述者有所脱衍是正常的现象),但我们还是可以看出:飞机在空中先爆炸,再起火,最后下落。

  还有一个现象可以作为256飞机着陆前就已爆炸起火的旁证:

  256飞机着陆时,由于草原土地松软,所以不能使用起落架着陆(那样的话起落架会插入土中,引起飞机翻滚。参见孙一先书247页),只能用机腹擦着地皮降落。由于256飞机的主油箱就在机腹处,这样的动作是非常容易引起油箱爆炸的。所以“按照航空规程,飞机迫降时如要擦肚皮落地,必须在空中把油耗尽,避免着陆时起火爆炸”(孙一先书265页)。而实际上飞机在迫降的时刻还有约2·5吨油,还可以至少飞20分钟(孙一先书277页)。

  但是令人惊讶的是,驾驶员没等飞机盘旋将油耗尽就迫降了。而这个举动后来也确实引起机腹处的主油箱爆炸和一片大火。我们不禁要问:潘景寅是最优秀的驾驶员,他不可能忘掉这一规程。而别的紧急迫降规程如:摘掉手表,脱掉鞋袜,这些细小的迫降规程机上乘员都做得很完满,为什么唯独耗尽机腹主油箱中的油料这一更重要的,决定生死的步骤却不做?

  笔者认为道理很简单:正是因为飞机此前已经中弹爆炸起火,所以等不及再在空中飞20分钟耗尽油料了。只能在大火中,带着2.5吨油料强行迫降。

  这就帮助旁证了笔者认为的“256飞机着陆前就已爆炸起火”的观点。

  从上述引文和旁证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256飞机在着陆前就已经起火”。而且是由爆炸引起。

  256飞机是先发生爆炸,并引起大火。然后在燃着大火的情况下迫降的。这和前面许大使及调查组的判断:“飞机不象是空中着火爆炸,而是着地后爆炸起火”;“可以肯定,该机不是空中爆炸”差的太远了吧--在空中真是又爆炸又起火!

  海外与国内的不同角度的报导应该能充份肯定了这样一个事实:“256飞机在着陆前就已经起火”,而且此前发生了爆炸。这自然引发一个问题:这着陆前的爆炸起火是怎么来的。当然有一种说法认为是我军导弹打的。但我方以大量分析否认了这一点。到底怎么回事?

  笔者对此认为:并不是我军发射了导弹,而极有可能是苏蒙方面发射了导弹将256飞机击中,引起爆炸并着火。请看分析:

  大家都知道,林彪飞机临出境前,周恩来曾请示毛泽东是否击落它。毛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想来周恩来与林彪并无旧仇,即使文革中关系也不错,周没有必要致林彪于死地。况且毛泽东都发话了,周恩来绝不可能(也不敢)公开对抗毛的指示。他若动用导弹打256飞机,绝不可能瞒得过毛。(笔者非常不同意王兆军认为的“林彪事件中,是周恩来想主动致林彪于死地”的观点)。

  而从现象分析来看,恐怕真如我方所说,我方“并未发射导弹”。这是因为:

  1、256飞机在飞出国境之前,在我国境内上空曾经犹犹豫豫徘徊很长时间(0:32起飞,1:50出境。在国内绕了1个多小时。孙一先书169页),只要我方决心将它打下,作为一架民航飞机,它不可能逃过导弹和歼击机的打击而飞出国境--可见我方是有意放走它的。

  2、如果认为在256飞机出境前,我军就用导弹将其击中受伤,则恐怕256飞机不可能再在外蒙古境内飞那么长时间--这也很难解释蒙古保管员在温都尔汗听到空中256飞机的爆炸声。

  3、如果认为是在256飞机返回中国途中,我方发射导弹,在温都尔汗附近将其击中(王兆军就是此种观点)。则由于温都尔汗距离我国边界至少1千公里,中国防空导弹,大炮都不可能有那么大射程,根本不可能击中它。

  既然我方并未发射导弹,而256飞机在没有遭到外界攻击的情况下,在空中由于自身故障造成爆炸起火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哪有那么巧的事,一叛逃就自爆?)。这样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性:是苏蒙方面将其击中,发生爆炸并引起大火。

  其实,我们可以从苏联和蒙古的角度审视一下这种分析的可能性:

  当256飞机越境进入蒙古领空后,苏蒙方面全程监视它,也能判断出它是民航客机。但开始时苏蒙方面也判断不清:它是迷航?还是来叛逃?或者故意以民航飞机身份刺探苏蒙防空系统雷达(类似八十年代大韩航空客机事件)?此时苏蒙方面还不会下命令击毁它,因为在情况还没判明时,就立刻将越境中国飞机打下,苏联岂不是一切中国叛逃的飞机都不要,一切中国迷航的民航飞机都打掉,未免太绝了吧?所以,苏蒙方面此时只能进行密切监视,看它后面的举动。

  在256飞机飞到苏蒙边境转向之前的这一段路程中,苏蒙方面是无法具体判断256飞机的目的的。只能让它继续飞,进行观察。而当256飞机在蒙古境内几乎横穿了一遍,却又突然从苏蒙边境调转机头返回,直接向中国方向目的明确地返回,并到达温都尔汗附近时,它返回中国的趋势已经明显。苏蒙方面很可能做出判断认为:既然目的明确地返回中国,这就不是叛逃,也不是迷航,而在当时中苏关系极度紧张的情况下,这很可能是中方利用民航飞机刺探苏蒙防空雷达,现在目的达到了就想溜回中国。于是下令将其击落。其实苏联当时的心态和决策完全可以对比八十年代苏联在库页岛附近击落南朝鲜大韩航空客机时的情形(美军通过此行动也确实了解了很多诸如苏军防空雷达频率等情报)--而且以当时中苏关系高度紧张的态势,苏蒙方面的击落决策更具可能性。

  补充说明一点:从这里也为前面我们认为的“256飞机返转不是由于缺油在寻找机场迫降”的观点提供了又一个旁证。因为,如果256飞机返回时显示出徘徊,寻觅,找机场迫降的样子,则苏蒙方面就也判断不清:它是迷航?还是来叛逃?则恐怕苏蒙方面当时还下不了决心将它击落。而恐怕正是由于256飞机返回得坚决,且返回了不短的距离,从航迹和飞行趋势上分析,也足以使得苏蒙方面认为它是想飞回中国--而不像是找机场迫降--所以苏蒙方面才下决心将它击落。从这里也为前面我们认为的“256飞机返转不是由于缺油在寻找机场”的观点提供了旁证。

  苏蒙方面几十年来对这件事进行保密,恐怕是有意不让我方了解苏蒙方面的防空效率,我方在这件事上恐怕真的是不了解情况。

  现在如果认为256飞机遭到了苏蒙方面导弹的袭击,那么读者还会提出一个问题,这就是:这个结论与我方从技术上分析认为不可能是导弹击落的证据无法协调起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下面是笔者的分析:

  首先,我们还是有理由怀疑我方调查组的证据本身是否准确。比如前面许大使引用的调查组认为“飞机不象是空中着火爆炸,而是着地后爆炸起火”的结论,在蒙古方面众多目击者的证词下,就显然是错误的结论。我们当然也有理由怀疑调查组别的结论是否可靠。特别是我方专业技术调查组无法亲临蒙古观察,只能靠我国驻蒙古大使馆人员孙一先拍摄的相片进行研究(这是空军司令王海的回忆《我负责调查林彪座机坠毁原因》讲的),难免有不准之处。

  其次,我们再从纯技术角度分析一下,反驳一下调查组的部份结论:

  我们先看一下调查组的结论,当时由王海牵头组织了一个专家班子,承担调查任务。以下选自王海的文章《我的战斗生涯·我负责调查林彪座机坠毁原因》:

   ……
   该飞机不是在空中爆炸的。我们在照片上可以
   清楚地看到,在失事现场,有一道相当长且清
   晰的轨迹,这显然是飞机在地面高速滑行时留
   下的;飞机的残骸散布呈带状,比较集中,根
   据测算,如果飞机在空中爆炸,残骸碎片抛落
   地面,其散布面会很广,甚至可以抛落到十几
   公里乃至几十公里的范围内;机上人员的尸体
   也散布在一小片面积内,而且形状清晰可辨,
   如果从高空坠落,不可能呈现此种状态。
   另外,飞机若是在空中起火,机上燃料很快会
   在空中散掉,不会像我们在照片上看到的那样
   形成地面大面积燃烧的痕迹。其二,飞机被击
   落的可能性可以排除。除上述根据外,大量证
   据显示,飞机接地时是完整的,机身上引起种
   种猜测的大洞,是飞机上油箱里的油同时向外
   燃烧爆炸时形成的。
   ……

  王海想说的无非两点:

  1、飞机“不是在空中爆炸的”及其理由。

  2、飞机不是“空中起火”及其理由。

  以下是笔者的反驳论点:

  1、以前的分析者总是认为“飞机空中爆炸”,就必然意味着是在空中炸个粉碎--所以就不可能在地面留下着陆滑痕;飞机残骸就不可能集中分布;尸体散布也不可能集中,就不可能是人为操纵的迫降 ……。其实凭什么一定这样?飞机中导弹后凭什么一定在空中炸个粉碎?为什么就不能是飞机部份受伤受损呢--为什么不考虑这种情况?

  256飞机在空中机翼中导弹后,完全可能只是部份被炸坏,也就是飞机受伤了--并未被炸得粉碎,所以它还能勉强飞行一段。256飞机机翼中弹后,引起大火,不过并未“粉碎”,只是不能远飞了,只能带火迫降,并在着陆过程中也不顺利,又发生了新事故--这着陆过程中的新事故的情况倒可能与调查组的分析相似了。

  所以按照笔者做出的结论也仍然可以满足王海举出的失事现场情况:地面有轨迹;飞机残骸集中;尸体散布集中;“飞机接地时是完整的”。

  2、“飞机在空中起火”,可能仅是弹片击中位于右侧机翼部位的油箱引起。而256飞机在机腹也有油箱(这是主油箱)。所以也可以保证:机翼中弹,所以机翼油箱爆炸起火。迫降时,用机腹着陆,由于此前已没时间进行盘旋耗尽燃油,所以机腹油箱破裂,燃油导致“地面大面积燃烧”。

  这样一分析,王海在上文指出的失事现场的几个问题,笔者的说法也能解释得通。256飞机中弹在空中爆炸(只炸坏一部份)失火,并进行着陆失败是完全可能的。王海的分析不能否认“导弹击中说”。

  另外,还有一个飞机机翼上著名的大洞问题。

  我国驻蒙古大使许文益在《黄沙作证》一文中写道:“……右机翼的内展部份,上有‘民航’二字。‘航’字旁边有一个直径40厘米的大洞”。又写道:“飞机右翼根部那个直径约40厘米的大洞,曾令人怀疑是防空导弹击中的。但机翼的顶面并未穿透,而且洞孔形状不规则,边缘是向外翻的,说明它是从内部爆炸冲击形成的”(《林彪家族纪事》P8,P21)。

  正是由于大洞处的铝刺是“向外翻的”,所以他认为大洞“是从内部爆炸冲击形成的”。是着陆时油箱爆炸引起的,这一证据想必不少读者都听说过。

  但是这“外翻”的证据本身就并不一定可靠。

  我国驻蒙武官孙一先对大洞的铝刺的情形描述就不同。他在自己的书P195中描述道:“……我登上去仔细观察,洞在翼根处中央,直径40厘米。周围不规则的铝刺尖,有的朝里,有的朝外。……”。

  可见对同一个洞的铝刺方向的描述,许文益说“外翻”--并把它作为不是导弹击中的重要证据。孙一先说:“有的朝里,有的朝外”。我们到底听谁的?

  在肖思科参与编写的《林彪元帅叛逃事件最新报告》(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2000年)一书P50,54中,他显然采用了孙一先的说法。既然林彪问题研究专家采用了此说法,笔者也采用之。即大洞“周围不规则的铝刺尖,有的朝里,有的朝外”。

  在孙一先书260页中有一段李耀文的相关分析:

   256号右翼根部的洞是油箱着火向下冲炸开的,
   所以翼面没有穿透,洞口铝刺也不规则。如果是导
   弹打的,不可能不穿透机翼,而铝刺也都应该通通
   向里翻。

  笔者不同意这段分析!一般来说,机翼内部油箱爆炸,则大洞的铝刺全部“外翻”的可能性大;若是外部导弹击中,则大洞的铝刺全部“内翻”的可能性大。现在的情况是:铝刺不规则,“有的朝里,有的朝外”,则既有可能内部油箱爆炸,也有可能导弹所致。所以单凭铝刺的状态凭什么肯定不可能是导弹击中?另外,导弹击中机翼也不一定非要穿透机翼的顶面。

  对于大洞问题笔者总的观点是:不能排除大洞就是导弹击中造成的。但是,也有可能弹着点在别处,只不过未发现。因为一方面调查组全靠照片进行研究难以精确,另一方面,一些部件已被苏联人拆走,现场已被破坏。

  可以这么说:从纯技术的角度,整个调查组就没有认真考虑“256飞机仅只是被导弹击伤,而不是立刻被击落或击碎”这种情况,即使在调查报告中提了一句这种情况,却根本未展开分析,否定这种可能性--而是与分析别的情况混在一起,悄悄滑了过去。(也可参见孙一先书P276-278)。

  孙一先书P279中还有如下的说法:

   9.13过后,来自蒙军和驻蒙苏军的一些内部
   情况表明,他们在纵深没有发现这架中国飞机
   ,因此不可能发射地空导弹,或者起飞战斗机
   拦截。

  苏蒙空军真是如此水平低下?连一架民航飞机的闯入也监视不了?

  其实,我们只要看一下前面提到的日本刊物2000年采访前蒙古副外长云登的那篇报导中的话:“当时的说法好像是蒙古完全不知情,其实是一开始便掌握了该机的飞行轨迹”。以及Peter Hannam 采访克格勃的话。就知道:苏蒙方面当时就完全了解256飞机的航迹。苏蒙方面只不过当时佯装防空效率低下,骗中国而已。我们怎能今天还上这个当?

  所以笔者认为我方调查组从纯技术角度否定“导弹击中说”的证据靠不住。

  我们现在甚至可以分析一下是谁打下了256飞机:

  请看《林彪元帅叛逃事件最新报告》(P51,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2000年):

    在伊白(即孙一先--笔者注)随许大使从乌兰巴
    托乘飞机赶往温都尔汗时,曾在飞机上看见离现场
    不远有一个某国空军基地,驻有一个师的航空兵。

  笔者推测可能就是这个苏军航空师的导弹将256飞机击落。而笔者研究了前面提到的日本刊物采访蒙古副外长云登的那篇报导(本文中并未引用全),笔者认为:恐怕不是蒙古军队发射的导弹。

  这样我们就可以补充前面的“9月12日夜林彪出走梗概”:

  ------〉256飞机从苏蒙边境调转机头,向中国返回------〉向中国方向飞行一段距离后,到达温都尔汗附近------〉苏蒙方面在跟踪了256飞机的航迹后认为:此机既非迷航,也非叛逃,而是在有意利用民航飞机刺探完苏蒙方面的防空雷达后想逃回中国。于是下令向其开火------〉256飞机机翼中弹发生爆炸,并引起大火。飞机仍能飞行一段,只好盘旋寻找迫降地点,并带着大火进行迫降。由于火太大,256飞机已经没有时间进行盘旋以耗尽机腹主油箱的燃油了,所以只能带着2·5吨油用机腹着陆。飞机着陆时动作有误并且机腹油箱破裂引发大火,大爆炸,导致机毁人亡。

  笔者在以上较多运用分析推理的方法探讨了1971年9月13日林彪出走事件,而笔者发现其实还有另一条道路也可以有力地帮助我们揭开9.13之谜,那就是256飞机上的黑匣子。

  256飞机上有无黑匣子?很多人认为没有(比如张聂尔书中P293即这样说),现在看肯定有黑匣子。

  前面提到的我国驻蒙古武官孙一先的书《在大漠那边--亲历林彪坠机事件和中蒙关系波折》有这样的话:

   据我国民航专家讲,三叉戟飞机从“1E型”开
   始,已装有70年代稀有的黑匣子。它由两部份
   组成,一部份是飞行数据记录仪,另一部份录制
   机上相互通话和同地面的通话,名称是“驾驶员
   座舱语音记录器”,飞机一起飞他们就自动开始
   工作,……似乎可做出这样的判断:三叉戟25
   6号的黑匣子,连同中间的发动机,都被苏联人
   拆走了。
                --孙书P190


  以下是孙一先引用彼得·汉纳姆的采访:

   最后,他(指彼得·汉纳姆--笔者注)问了一
   下这架飞机有没有黑匣子,扎格沃兹丁说黑匣子
   找到了,但克格勃鉴定时没有发现录音里有飞机
   和地面的通话。
                --孙书P334

  显然,256飞机中有黑匣子。虽然“没有发现录音里有飞机和地面的通话”,但驾驶舱中的其他人员的对话应该有吧?对揭开林彪登机以后的迷雾一定大有帮助。我们希望俄罗斯归还原本就属于中国的黑匣子。

  以上笔者讨论的是1971年9月12日--9月13日发生的事情。也即:“林彪出走问题”。下面笔者将讨论对所谓“林彪指挥谋杀毛泽东问题”的看法。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笔者对这个专题的研究不如对前一个专题的研究那么深入、持久。再加上写此问题时时间较仓促,不妥之处难免,敬请读者指教。

  对于“林彪指挥谋杀毛泽东问题”,笔者看到过张聂尔以及网络上一些网友的观点。有一些与笔者的思考不谋而合。但笔者感觉他们的观点还有欠系统与深入,故而提出自己的全面看法。

  值得提前说明一下的是,由于下面将较多地引用张聂尔所着《风云9.13》一书(解放军出版社)中的材料,所以有必要介绍一下该书材料的可信度。张聂尔是空军元老,高干的女儿。与不少9·13事件的参与者认识。她利用自己的特殊条件进行了采访,又经解放军出版社等部门的层层审查,其材料应是受到官方认可的。

  林彪问题研究专家肖思科认为:“从林彪下达9.8手令上看,林彪是主谋,是知其核心的。”(见《林彪死因只一个》,2001年9月11日,《北京青年报》),也即:官方至今认为林彪是谋杀毛泽东行动的主谋。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笔者认为:林彪事先并不知道谋杀阴谋,那是林彪之子林立果盗用林彪的名义进行的冒险。

  (一)我们先看一看张聂尔与党史专家王年一对整个谋杀事件的评价:

      当人们细细琢磨“谋杀”和“南逃”这“两谋”时,不
      难发现这“两谋”实际上只停留在仓促的狂想上就宣告
      破产,甚至连会还没开完就宣布“作废”了。事实上,
      谁作出了谋杀毛的动作了?例如谁拔出了枪,放了炸药
      或点了火?没有;甚至,谁真的动手作谋杀毛的准备了
      ?例如准备了枪支,准备了火种,准备了炸药?没有…
      …“两谋”均未遂。一切只是林立果们的狂想。所以,
      “571”阴谋倒更像几位志大才疏,眼高手低者梦呓
      的“狂人日记”,或几个蹩脚演员在密室里表演的短命
      的《我的奋斗》。正如王年一在《大动乱年代》中所说
      :“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杂乱无章,反革命准备不
      是有条不紊地进行的。”

                    张聂尔书P320

  笔者同意这种对杀毛事件指挥水平的评价。那么,这种低水平的事可能是谁做出的呢?

  (二)我们将通过比较林彪与林立果的指挥水平得出谁是杀毛事件的直接指挥
者:

  (1)首先,我们看看林彪的指挥水平:

  以下引自李天佑的回忆文章《首战平型关》中介绍平型关战斗前一天的情况:


     我走进师长(笔者注:指林彪)的房子,林师长已躺
     下休息了,头上还戴着健脑器。他身子很弱,常常在
     地图前静坐几个小时,想了又想,把战斗的每个细节
     都想到,然后才肯休息。现在他睡着了,也就是说他
     已经把一切都想好了。军用地图还挂在墙上,那些红
     蓝笔迹已决定了敌人失败的命运。

  我们再来看看时任115师侦察科长的苏静几年前对林彪在平型关之战中的表现的评价:

     林彪这个人打仗还是很厉害的!……。这个人打仗一
     个是巧,一个是细!而且很有创意。包括在哪里架几
     挺机枪,哪里配备多少火力,哪里埋伏一支预备队,
     他都考虑得仔仔细细。这一点确实厉害。你想想:那
     个年代人的文化水平,你让他能把千军万马在这大山
     川里摆得井井有条,用得得心应手,很不容易呀!

  我们可以说林彪指挥作战的特点是:思考周密细致,对各种可能性,尤其是各种不利情况考虑得深入细致全面。能深入基层进行调查,注意侦察,对各种情况异常熟悉,订出的计划总是严密而切实可行。当他停止思考的时候也就说明他已经把各种可能性,各种情况考虑周详了。对手就已经难逃失败的命运了。林彪的这种特点就是他能成为常胜将军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2)我们再来看看林立果的指挥水平:

  林立果文革中从北大出来后进入空军,在军中“一年兵,二年党,三年当部长”。可以说是坐着直升飞机升上来的人物,没有多少实践经验,却仗着自己了解不少内幕消息心高气傲,是典型的志大才疏者,觉得自己干什么都是轻而易举,干什么都很容易。

  我们看一个林立果在杀毛事件中的指挥的例子,这是空军作战部部长鲁珉的回忆:

     林立果找我原来是要我去谋杀毛主席!到硕放铁路上去放
     炸药!……。我说:不行,我空战次数不少,可从来没在
     陆军干过,对炸药从来没摆弄过,连看都没看过。林立果
     说,那就派个懂行的一起去。我又说不行,铁路上保卫工
     作很严密,根本不可能进去。林立果说,那就换上工人衣
     服进去,把铁路上的工人干掉。我还说不行,我说就算你
     进去了,炸药怎么点燃?你怎么计算得准爆炸时间?总之
     我就是说不行。

                    --张聂尔书P303

  从此例可以看出,林立果把杀毛简直看成是小孩子做游戏。完全不考虑杀手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做深入,持久的思想动员。让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鲁珉去干,也不管他是否有完成此任的技能。杀毛的技术工作是很复杂的,但林立果根本不去考虑那些细节问题,在他看来一切都是一句话就都解决了。
  如此看来,林立果确实不愧为脱离实际,异想天开,眼高手低,志大才疏的典型。

  这样一来,我们从林彪与林立果的指挥水平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前面张聂尔和王年一对杀毛事件实际结果的评价绝不适合林彪,而绝对适合林立果的水平。退一步讲,如果林彪来指挥谋杀,即使时间再紧急,没有太多的思考与准备时间,以林彪丰富的大兵团指挥经验,也决不会是现在这个指挥水平,况且,杀毛事件的复杂程度远逊于辽沈战役。

  所以我们有信心得出这样的结论:谋杀毛泽东事件绝对不是林彪直接指挥的。而只能是林立果直接指挥的。

  (三)那么,杀毛事件可不可能是由林彪知情,同意,指使(但他自己不直接指挥),而由林立果直接指挥的呢?

  笔者认为:这种可能性极小!这是由林彪的另一个毕生的指挥特点决定的。

  林彪军事指挥中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在指挥上独断专行。

  林彪对于本级指挥事无巨细,亲历亲为,全面插手。叶群曾说:“首长过去打仗从来不依赖秘书。”(《毛家湾纪实》P322)。可以说,林彪的脑子就是一个小司令部,这一点与拿破仑非常相似。

  林彪不但牢牢掌握本级指挥权,而且常常越级指挥!林彪曾说过,他从辽沈战役中总结的经验,一曰“越级指挥”,二曰“越级指挥”,三曰还是“越级指挥”。

  当年四野南下作战中,临时配属四野作战的二野四兵团司令员陈赓就曾经风趣地说:“在林总指挥下打运动战,兵团司令是‘空兵司令’,可以蒙头睡大觉。”。这是因为,林彪常常越过陈赓直接指挥到师一级,所以陈赓等于摆设。

  在平型关战斗中,林彪是师长,大包大揽指挥权。而343旅的旅长陈光就只能闲着没事干。(《平型关大捷》P293--299)。

  可以这么说:只要林彪出现在哪个位置,就会有几级的指挥员临时“下岗”。

  经过这样一些分析,问题就来了:在谋杀毛泽东事件中,原先那个对本级指挥事必躬亲,面面俱到,大权在握的林彪;那个把越级指挥当作法宝的林彪,如果他决定谋杀毛泽东,怎么可能只满足于“知情”?而放手让林立果指挥呢?况且,杀毛这一举动在那个年代可是非比寻常,比打仗更有危险性。因为打仗失败还有一个“打不赢就走”的出路。而打个不恰当的比喻:杀皇帝不成功,只能满门抄斩,死路一条。

  在这么重大的事关林彪全家生死(甚至也事关中国命运)的问题上,一向行事谨慎(甚至有时因谨慎失去机会)的林彪,指挥权独揽的林彪怎么可能一反旧有习惯当起甩手“大爷”,把杀毛的直接指挥权完全交给他那个没有多少实践经验的儿子呢?

  这里还有一个旁证:从张聂尔书P321可知,林彪手下的亲信大将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都对谋杀毛泽东事件一无所知,没有参与任何行动。他们在1980年的审判中不是由于谋杀毛泽东事件被判刑,而是以别的罪名获罪。

  我们不禁要问:如果是林彪策划政变,哪会放着自己手下经验丰富的得力干将不用,却去用林立果,周宇驰这些没有多少经验的小年轻呢?

  我们总结一下:如果林彪决定杀毛,则依他的风格及事态的严峻性,林彪必然会亲自直接指挥。而杀毛事件的实际实施结果水平极其低下,表明不可能是林彪的手笔。所以,肯定不是林彪直接指挥。使得林彪在如此重大的事件中却不直接指挥的原因只能是林彪对谋杀毛泽东事件事先不知情!

  (四)那么我们又如何面对官方提供的林彪“主谋”杀毛的证据呢?

  据现在的情况,林彪“主谋”杀毛的最著名,最核心的证据就是所谓的“9.8手令”。其它的证据似乎就没有了。这真是与前面李文普的口供一样的异曲同工--孤证!

  “9.8手令”就是一张纸条,其内容是:“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办。 林彪 9月8日”。这就是号称的“林彪武装政变手令”。

  笔者对这个手令的真伪是有所怀疑的。笔者认为存在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性:这个手令本身就是林立果等人伪造的。

  笔者的怀疑不是凭空臆想出来的,下面给出证据:

  空军作战部部长鲁珉在接受张聂尔采访时,回忆他在1971年9月11日晚看到这个手令时就有怀疑。鲁珉说:“我从来没见过林彪的字,只见过墙上林彪的题词‘大海航行靠舵手’,那手令到底是谁写的我哪知道。”也就是说,鲁珉根据他的经验就怀疑手令的可靠性(张聂尔书P303)。

  另外,“江腾蛟在羁押中两次讲,他所看到的手令,与公布的这份周宇驰临死前撕碎后拼上的不一样,字体不像。”(张聂尔书P287)

  第二种可能性:这个纸条本身确实是林彪手书的,但其含义可能指的是另外一些次要问题。林立果等人把他从林彪手中骗来,然后就滥用它的解释权为杀毛服务(笔者认为这种可能性稍大)。

  “9·8手令”的内容实在太模糊了。“按立果,宇驰的命令”办哪些事?可
以说每个拿到手令的人都能按自己的需要滥用,随便解释其含义。

  最后,笔者对谋杀毛泽东问题进行一下小结。虽然笔者自觉现在就下特别肯定的结论总感稍嫌仓促,但是笔者还是愿意表达一下自己的倾向性结论。即认为:林彪最初不知道,因而也未参与谋杀毛泽东事件(即使林立果曾向林彪提出过杀毛的设想,也是被林彪否定了)。林立果骗取林彪的手令发动谋杀行动,政变未遂。他知道纸里包不住火,遂向林彪报告了政变真相。林彪认为林立果所为使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与毛泽东的关系已彻底对立,所以只得同意林立果的建议出走广州(香港)。

  最后对全文总结一下。综合以上分析,笔者提出五条新的核心质疑:

  一、林彪在去机场的汽车上到底说没说过:“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这句关键性的话?

  二、林彪一行为什么没有按原计划飞往广州(香港)?是不是因为机上燃油不足?

  三、关于“256飞机从苏联,蒙古边境掉头飞回中国方向”:

  1、这是否是事实?

  2、如果是事实,飞机为何不一直飞向苏联?为何又掉头返回中国?飞机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四、关于“256飞机着陆前曾发生爆炸并起火”:

  1、这是否是事实?

  2、如果是事实,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不是被苏蒙方面导弹击中?

  五、林彪是否知晓并参与谋杀毛泽东阴谋?“9.8政变手令”是真实的吗?


《枫华园》特刊 第三十二期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日
丁凯文主编 《重审林彪罪案》明镜出版社 2004年7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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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Re: 陈晓宁: 质疑林彪“9.13”事件
帖子发表于 : 周五 6月 08, 2018 9: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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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參與謀殺毛澤東陰謀的罪名之證偽

陳曉寧

1971年9月13日發生了震驚中外的“9‧13”事件。在這一事件中﹐林彪被指責參與了所謂的“兩謀”﹐即﹕“謀殺毛澤東陰謀”和“圖謀分裂中央及叛逃蘇聯陰謀”。
對於“林彪一行出走蘇聯事件”﹐筆者在拙文《質疑林彪出走事件》中給予全面的探討。在本文中﹐筆者將集中筆墨討論﹕林彪是否參與了謀殺毛澤東的計劃。
在正式討論之前﹐我們需要首先明晰兩個認定的標準﹕
(一)什麼情況下可以認定“林彪參與了發動武裝政變謀殺毛澤東的陰謀”﹖
如果林彪明確下達命令發動謀殺毛澤東的武裝政變﹐則在這種情況下﹐林彪當然算作參與了殺毛陰謀﹔如果林彪明知林立果的殺毛計劃﹐卻不進行制止﹐而是採取默認﹑旁觀的態度﹐則林彪也算作參與了殺毛陰謀。
(二)什麼情況下不能認定“林彪參與了發動武裝政變謀殺毛澤東的陰謀”﹖
如果林彪只是在最初參與過殺毛話題的討論﹐但是林彪沒有同意這種行為﹐則這不能算作林彪參與了殺毛陰謀﹔如果林彪以前並不同意﹑更不知曉林立果的殺毛計劃﹐只是當林立果發動殺毛行動失敗後﹐再被林立果告知曾經有過殺毛舉動﹐則林彪也不能算作參與了殺毛陰謀。
在本文中﹐筆者將在第二節中﹐通過反駁當局在論證林彪參與殺毛問題時的舉證﹐指出當局舉證的錯誤或者不可靠性。然後在第三節中﹐舉出林彪不知曉﹑更沒有參與林立果發動的殺毛政變的八大證據(含一個旁證)。最後筆者將提出自己的傾向性觀點﹕林立果很可能同林彪討論過發動武裝政變﹑謀殺毛澤東的問題﹐但是﹐林彪最終否定了林立果的這個想法。此後的謀殺毛澤東的計劃和行動的確是存在的﹐但那是林立果背著林彪﹐假冒林彪的名義﹐帶領自己的“小艦隊”人員發動的冒險行動。林彪本人不知曉﹑也沒有參與謀殺毛澤東的陰謀。
第一節林立果發動謀殺毛澤東的武裝政變的動機
在1970年8月23日到9月6日召開的中國共產黨九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廬山會議)閉幕之後﹐毛澤東基於各種考慮﹐開始對林彪集團步步緊逼了。
毛澤東一方面在廬山會議後發動了“批陳整風”﹐督促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等作檢討﹐始終不輕易放這四大金剛過關。另一方面﹐又針對林彪實施“甩石頭﹑摻沙子﹑挖牆角”行動﹐意在削弱林彪集團在軍隊中的力量。
這一切都讓林立果明顯地感受到毛澤東馬上就要整到林彪頭上來了﹐林彪的接班人地位看來是保不住了。於是﹐發動政變﹑謀殺毛澤東的念頭也便在林立果心中油然而生了。這是因為﹕
(一)林立果是那種自命為“中國就該我來領導”的人物。只要林彪在台上﹐或者未來林彪正式接班﹐則林立果的未來可謂是一片光明。林彪的命運也就決定著林立果的未來。
然而﹐現在風雲突變。林彪很可能倒台。這樣一來﹐對於林立果來說﹐一切的理想﹑抱負﹑美好的前程﹐全都將化為烏有。不僅如此﹐按照文革的慣例﹐凡是被打倒的人物﹐不論他原來官職有多高﹐都將很可能被搞成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更可能成為階下囚。對於這種悲慘的下場﹐在反映林立果心跡的《“571工程”紀要》裡也預見到了﹕“只要他們(指江青等人──筆者注)上台﹐我們就要下台﹐進監獄﹑衛戍區”。可以說對林立果來說﹐一生的命運一下子就從天堂跌入地獄了。這叫他林立果怎麼能忍得下這口氣﹖怎麼能甘心﹖在《“571工程”紀要》裡他就已經提出﹕“與其束手被擒﹐不如破釜沉舟”﹐“……發現敵人張開嘴巴要吃掉我們的時候﹐我們受到嚴重危險(脅)的時候﹔這時不管準備(好)和沒準備好﹐也要破釜沉舟”。
所以說﹐林彪的即將倒台﹐嚴重侵犯了林立果自身的利益﹐他此時就有可能為了捍衛自身的利益跟而毛澤東拼命了。
(二)林立果自幼生活在林彪這位特殊人物的家庭﹐既看過不少境外的書刊﹐視野比較開闊﹔又瞭解不少中央高層和毛澤東的內幕。所以﹐在林立果的心目中﹐並不存在那個時代一般人們普遍擁有的對毛澤東的崇拜。正相反﹐林立果眼中的毛澤東正如《“571工程”紀要》裡寫的那樣﹕“他不是一個真正的馬列主義者﹐而是一個行孔孟之道──借馬列主義之皮﹑執秦始皇之法的中國歷史上最大的封建暴君”。
林立果面對這樣一個自己心目中的“暴君”﹐他是自我感覺真理在手的。即便使用暗殺手段除掉毛澤東﹐對林立果來說﹐也是充滿了正義感的﹗這也激勵著他有勇氣採取殺毛的舉動。
(三)既然坐等毛澤東來整﹐將面臨著家破人亡的境遇﹐還不如冒死一搏。即使謀殺毛澤東的行動失敗﹐也不一定就沒有出路﹐還可以南去廣州另立中央﹐或者逃往香港﹑蘇聯避難。
以上的動機足以鼓舞著林立果發動一場謀殺毛澤東的武裝政變了。
第二節當局用來證明“林彪參與謀殺毛澤東陰謀”的證據及筆者的相應反駁
在本節中﹐筆者將當局用來指責“林彪參與謀殺毛澤東陰謀”的證據歸納為四類﹐並逐一指出﹕這些證據要麼本身就是錯誤的﹔要麼僅依據這些證據來給林彪定罪﹐具有不可靠性﹑不確定性。
第一類證據﹕所謂的林彪告訴吳法憲﹕“我們搞文的不行﹐搞武的行”的證據。
專擅林彪問題研究的于南在所著《關於林彪事件若干歷史問題的攷察》一文中﹐在列舉林彪參與政變的證據時﹐曾舉出下面這一條證據(1)﹕

……
1970年在中共九屆二中全會上﹐林彪集團用“和平過渡的辦法”篡權的陰謀失敗後﹐林彪感慨地說﹕丘八鬥不過秀才。8月27日晚﹐他對吳法憲說﹕我們這些人搞不過他們﹐我們搞文的不行﹐搞武的行。
“武的”﹐即用武力手段進行篡權。
……
這一句“我們搞文的不行﹐搞武的行。”非常著名﹐據說吳法憲通過林彪的這句話“體會”出了林彪打算搞武裝政變的企圖。並且吳法憲在自己被關押後﹐對此進行了檢舉。于南的這一舉證也是當局經常用來說明林彪早有武裝政變之心的著名證據。
此外﹐據80年代曾經親自參加採訪林彪一案審理工作的解放軍報高級記者邵一海所著《林彪“9‧13”事件始末》披露﹐吳法憲在被羈押後﹐於1972年3月1日-3月4日寫的供述材料中寫道(2)﹕
……
(1971年)8月8日晚上﹐開完政治局會議後﹐我邀邱會作一起從人大會堂直接到葉群家去。
……
這次談話交換了情況﹐誣蔑總理和政治局一些同志﹐分析了形勢﹐葉群提出了搞反革命政變的方案﹐安排了部署。
……
當葉群說到“天無絕人之路﹐要豁出來”時﹐我順著葉群的話說﹐我們這些人搞文的不行﹐搞武的行。我這個話是響應林彪﹑葉群搞反革命政變的話﹐這句話來源於林彪。
……
顯然﹐吳法憲在1972年寫的這個供述中告訴我們﹕“搞文的不行﹐搞武的行。”這句話是林彪說的﹔林彪說這句話表達了他要搞武裝政變的意願﹔吳法憲很早就知道林彪要搞武裝政變的陰謀。
此外﹐據當年曾參與“小艦隊”審理工作的高德明撰文《林彪集團主犯吳法憲將軍的裂變始末》介紹﹐在這份吳法憲的親筆供述中﹐吳法憲還在下面這些重要的話下面還用筆勾畫了“圈圈”﹕“葉群提出了搞反革命政變的方案﹐安排了部署。”﹔“葉群說‘天無絕人之路﹐要豁出來’”﹔“我們這些人搞文的不行﹐搞武的行”。
但是﹐現在吳法憲的上述著名的關於“八‧八密談”的口供﹐已經被證明是吳法憲作的偽證。據高德明在《林彪集團主犯吳法憲將軍的裂變始末》中介紹﹐吳法憲在1980年重新審理林彪案時﹐推翻了他1972年的這一口供。吳法憲說﹕“我錯了﹐我過去說了假話。我確實不知道林彪﹑葉群﹑林立果要搞反革命政變謀害毛主席的事。”﹐“我想爭取寬大處理﹐讓毛主席認為我態度好﹐所以編造了假話。在寫的材料上﹐假話下面加了圈圈﹐作了記號。”。
最終﹐高德明的文章給出結論說﹕“從各方面材料分析﹐吳法憲1972年上了中央文件的供詞不可信。”﹐“吳法憲上了中央(1972)4號文件的假供詞就被否定了﹗”。(3)
我們現在甚至可以來看看吳法憲的這份有關“八‧八密談”的假口供在1972年是如何出籠的。林彪案辦公室負責人﹑特別檢察廳檢察員圖們和林彪研究專家蕭思科在所著《特別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受審實錄》(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109-111頁)一書中有如下介紹﹕
……
1972年3月﹐中央專案組的人員懷疑他(吳法憲)多次參加政變密謀。有跡象表明﹐葉群在1971年8月8日的夜晚﹐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部份成員有接觸。
在這之前﹐預審人員只是懷疑。懷疑當然是建立在有揭發材料基礎上的。預審室裡的氣氛很緊張﹕“老實交代你們商量政變沒有﹖”
“……沒有。真的沒有。”
“真的沒有嗎﹖”
“真的沒有。”
“真的沒商量﹖”
“真的沒商量。”
“好。真的沒商量你就是往死路上走啊。”
“……商量了。”吳法憲帶著哭腔。
吳法憲寫了一份親筆供詞﹕交代1971年8月8日午夜至9日淩晨﹐在葉群家裡﹐與葉群﹑邱會作﹑和邱會作的老婆胡敏密談的情況。
筆供詳盡地寫了每個人說的話﹐連當時的氣氛﹑神情﹑口氣﹑心理狀態都寫到了。有鼻子有眼﹐情節很具體。特別引人注意的是葉群在密談中講了許多林彪部署反革命政變的話﹐吳法憲還在這些話下面﹐圈圈點點﹐像畫的著重號。
……
(1980年重新審理林彪案時)吳法憲說﹕“這份筆供中﹐多處是編造的。我當時做了記號﹐凡是畫了圈點的﹐那都是假話。”
……
總之﹐不論林彪是否說過﹕“搞文的不行﹐搞武的行。”這句話﹐至少從這句話中得不出林彪要發動武裝政變的結論。這個所謂證據﹐只不過是吳法憲在1972年迫於專案組的壓力做的偽證。
第二類證據﹕所謂的林彪“9‧8武裝政變手令”的證據
按照當局的說法﹐1971年9月8日﹐林彪發佈了所謂的“武裝政變命令”即﹕“9‧8手令”。這個“9‧8手令”就是一張紙條﹐其內容是﹕“盼照立果﹑宇馳同志傳達的命令辦。林彪九月八日”。這個手令的發佈﹐標誌著謀殺毛澤東的行動正式開始。
從現在的情況看﹐林彪“主謀”殺毛的最著名﹑最核心的證據就是這個所謂的“9‧8手令”。比如﹕林彪問題研究專家蕭思科認為﹕“從林彪下達的‘九八’手令上看﹐林彪是主謀﹐是知其核心的。”(4)。于南也曾經對這張小小的紙條進行辨析(5)。
然而﹐筆者對這個手令的真偽是持有強烈的懷疑態度的。筆者現在分成“兩大部份可能性”進行討論。
(一)第一大部份可能性﹕這個手令本身就有可能是林立果等人偽造的。
筆者的這個懷疑不是憑空臆想出來的﹐下面給出證據﹕
“小艦隊”成員﹑前空軍作戰部部長魯珉在接受作家張聶爾採訪時﹐回憶他在1971年9月11日晚看到這個手令時﹐就有所懷疑。魯珉說﹕“我從來沒見過林彪的字﹐只見過牆上林彪的題詞‘大海航行靠舵手’﹐那手令到底是誰寫的我哪知道。”(6)。也就是說﹐魯珉根據他自己和林立果接觸的經驗就懷疑手令的可靠性。
此外﹐也許更有力的懷疑來自小艦隊南線行動的總指揮江騰蛟的供述﹐“江騰蛟在羈押中兩次講﹐他所看到的手令﹐與公佈的這份周宇馳臨死前撕碎後拼上的不一樣﹐字體不像。”(7)。
江騰蛟的意思是說﹐在1971年9月9日的淩晨﹐他從林立果那裡看到的手令與後來法庭上出示的﹑從周宇馳出逃時撕碎扔掉後又被拼接起來的那份手令在字體上不一樣。江騰蛟供述的這個情況﹐來自作家張聶爾的書《風雲“九‧一三”》。很可惜﹐張聶爾沒有明確指出江騰蛟此說法的詳細出處。不過﹐由於張聶爾本人寫作此書的態度非常嚴肅﹐她自己又是空軍元老的女兒﹐她利用這個有利的身份親自採訪了許多空軍人士和林彪案被釋放人員。所以﹐她是完全有可能得到一些真實的內幕消息的﹔再加上本書是由解放軍出版社出版的﹐經過了嚴格的審查。所以﹐筆者認為﹕張聶爾談到的江騰蛟的這一供述﹐是值得研究者重視的﹐它不大可能是無來由的妄說﹗
那麼﹐這一供述有沒有可能是江騰蛟說謊編造的呢﹖筆者認為可能性也不大。因為﹐“9‧8手令”作為林彪涉案的重要證據﹐對於當局定案來說﹐是極端需要和受到高度重視的。江騰蛟作為身陷囹圄之人﹐保自身尚不暇﹐哪敢毫無根據地挑戰當局的“寶貝”證據呢﹖這不是給他自己找麻煩﹑罪加一等嗎﹖所以﹐對於這張手令的字體問題﹐江騰蛟不交待則罷﹐只要他曾經有此質疑的說法﹐則多半是有來由的──江騰蛟是不大敢憑空妄說的。
至於江騰蛟此後是否能始終堅持這一對當局明顯不利的口供(特別是在公開的法庭上)﹐那就要看當局給他多少壓力了﹗只要是當局刻意需要的口供﹑或者當局厭惡的口供﹐當局多半都是能遂心如願的。這在吳法憲﹑李文普﹑陳勵耘等人身上都能找到例證。而研究者最應當注意的﹐是這些受審者最初還未受到當局強大壓力時的﹑最初的口供﹐那裡面往往有未被人為加工﹑裁剪的原始材料﹐蘊含著事件最真實的原貌。
面對江騰蛟以上的供述﹐筆者就要發問了﹕為什麼江騰蛟在1971年9月9日淩晨從林立果那裡看到的“9‧8手令”與後來法庭上展示的手令字體不一樣呢﹖“字體不一樣”﹐這說明至少有兩份手令。那麼﹐林彪到底寫了幾份“9‧8手令”﹖由於字體不同(如果這個“字體”不是僅僅指字的大小的話)﹐是否說明這裡面似乎至少有一份不是林彪親筆寫的﹖那麼﹐這是誰寫的﹖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哪份是林彪自己寫的﹖更進一步的﹐我們甚至要問﹕真的存在林彪自己寫的﹑而非林立果們偽造的“9‧8手令”嗎﹖
所以﹐在這“第一大部份可能性”中﹐在江騰蛟的上述供述所引發的問題沒有徹底研究清楚之前﹐“9‧8手令”本身是否真的出自林彪自己的手筆都是個大疑問﹗
(二)第二大部份可能性﹕“9‧8手令”這張紙條本身的確有可能是林彪親筆手書的。但是﹐林彪手書該紙條的本意可能並不是命令發動武裝政變。
筆者現在來重點討論這“第二大部份可能性”﹕
在假定“9‧8手令”本身是林彪親筆手書的前提下﹐現在看來﹐這張“9‧8手令”仍然存在著一個巨大的問題﹐那就是﹕“9‧8手令”內容的含義實在是太模糊了﹗“盼照立果﹑宇馳同志傳達的命令辦”﹐但是﹐到底是辦哪些事呢﹖手令沒有任何交代和說明﹗可以說每個拿到這個手令的人﹐都可以按自己的意願給以解釋。而居心叵測者更能利用這一點按自己的需要濫用﹑隨便解釋其含義。這是不是也給“假傳聖旨”者提供了極大的契機呢﹖中國古代就有大量所謂“矯詔紛出”﹑“假傳聖旨”的例子。是不是有人早就預謀好了要鑽這個空子呢﹖林彪書寫這個手令時﹐他的意思真的是指殺毛嗎﹖雖然林立果後來一直是這樣向“小艦隊”人員解釋的﹐但是﹐林立果的話一定可信嗎﹖會不會是林立果按照自己的意願來有意曲解的呢﹖我們可以打一個極端的比方﹕如果林立果拿著這張“9‧8手令”去搶劫銀行﹐是否也能說這是奉了林彪的旨意呢﹖
那麼﹐林彪為什麼會寫這樣一個含義模糊的手令呢﹖他為什麼不寫得含義明確一些呢﹖筆者認為這也存在兩種可能性﹕
1﹑第1種可能性﹕公正地說﹐即使這個手令含義非常的模糊﹐也的確還是存在著這張手令就是林彪發動武裝政變的號令的可能性。林彪這樣寫的目的﹐一方面可能是為了保密﹔另一方面﹐有可能就是故意寫這樣一個“彈性”很大的手令﹐以方便林立果視具體情況而靈活地實施謀殺毛澤東的計劃。
2﹑第2種可能性﹕這是一種我們同樣不應該忽略的可能性﹗那就是﹕林彪在為林立果書寫該手令時﹐林彪的本意有可能是指另外一些次要問題(不是指政變這件事)。也就是說﹕林彪本來是不同意發動政變的﹐而林立果﹑葉群﹑周宇馳三人有可能針對林彪的這一立場進行了策劃﹐由林立果利用一些冠冕堂皇的藉口(當然不涉及政變)﹐故意讓林彪寫一張含義模糊的字條(這樣才能對林彪隱瞞利用手令進行政變的真實意圖)﹐等到把手令從林彪手中騙來之後﹐林立果就濫用對這張字條的解釋權﹐為自己的政變計劃服務。
總之﹐手令是林立果從林彪那裡騙來的。林立果故意讓林彪將手令內容寫得模糊至少有兩個目的﹕第一是不讓林彪瞭解林立果利用該手令發動政變的真實意圖。第二是能由林立果更靈活地解釋手令的含義﹐為政變服務。
這第2種可能性是當局從來都不願意去考慮﹑也刻意迴避的可能性。筆者為什麼有勇氣一反當局的傳統說法﹐大膽地提出存在著這種可能性呢﹖
那是因為﹐筆者認為林立果既存在著甩開林彪單幹的動機﹔也有過打著林彪﹑黃永勝等人的旗號騙人﹑單幹的前科。
(A)筆者先討論一下林立果甩開林彪﹐不經林彪同意﹐單幹殺毛的動機﹕
究竟存不存在林立果不顧林彪的反對﹐拋開林彪單幹﹐瞞著林彪獨立策劃並實施殺毛行動的可能性呢﹖有不少論者對此持否定態度。他們認為這麼重大的事﹐林立果是不可能瞞著林彪單幹的。
筆者不敢苟同這種看法﹐筆者認為存在著林立果(夥同葉群﹑周宇馳)不顧林彪的反對﹐拋開林彪單幹的可能性﹕
首先﹐在九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廬山會議)以後﹐林立果本人有著強烈的發動政變謀殺毛澤東的動機(相關論述見第一節)。
其次﹐有了殺毛的動機之後﹐筆者認為林立果很可能曾經找林彪商量過發動政變殺毛的問題(特別是在1971年9月5日﹑6日以後﹐即﹕毛澤東南巡講話的內容被傳遞給在北戴河的林彪一家時)﹐希望得到林彪的支持。這個舉動其實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畢竟如果林立果能爭得林彪這位副統帥的支持﹐將大大有利於政變的實施。而林彪作為父親﹐即使否定了兒子的極端想法﹐也不可能去出賣兒子林立果。
這裡的關鍵問題是﹕林彪對發動政變殺毛這件事是個什麼態度﹖筆者認為﹕林立果的這個想法很可能最終被林彪拒絕了。因為﹐林彪這個人其實黨性還是很強的(儘管目前被當局拿著放大鏡挑毛病﹐被刻意妖魔化成了道德低下﹑心理陰暗的野心家﹑陰謀家)﹐據筆者研究其各個時期的言行來看(特別是在一些非常私人的場合的言行)﹐林彪的確是真心追求共產主義的理想的(建國後﹐毛澤東本人也曾稱讚過“林有馬列主義”(8))。儘管他在文革中有投機﹑逢迎的行為﹐但是再投機也和搞政變是性質上有天壤之別的兩碼事。真讓他林彪搞政變﹐暗殺毛澤東﹐這個可能性極小。因為﹐這麼搞會把共產黨弄成跟黑幫內訌差不多了﹐這樣會嚴重玷污林彪從青年時代起流血﹑犧牲﹑追求﹑奮鬥的理想。從本質上說﹐林彪是愛他奮鬥了一輩子的事業的﹐是愛他忠實了一生的共產黨的。所以﹐說實在的﹐不但林彪不大可能幹政變這種事﹐就是當時共產黨內其他跟著毛澤東打江山的老一代軍人也不大可能幹這種事。這也是那個時代條件所決定了的。
而林立果就不一樣了。這個人年輕氣盛﹐本來就自視很高﹐自詡為天才。他本來也看不起老一輩人﹐更不迷信毛澤東。比如﹐在九屆二中全會的鬥爭失敗後﹐林立果說過﹕“這些老總們(指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筆者注)政治水平低﹐平時不學習﹐到時胸無成竹﹐沒有一個通盤。指揮軍事戰役可以﹐指揮政治戰役不可以。說明了一點﹐今後的政治鬥爭不能靠他們的領導﹐真正的領導權要掌握在我們手裡。”(9)。在這一番話語中﹐林立果充滿了對老一輩的不屑﹐嘲弄他們落伍﹑水平低﹑在毛澤東手下俯首貼耳。林立果在言談中充滿了“彼可取而代之”的豪情。這其實已經在某種程度上顯露了林立果要不依賴老一輩﹐自己打算單獨開創局面的心理。
林立果不但瞧不起老一輩的四大金剛這批人﹐對他父親林彪又如何呢﹖
和林立果同在空軍作戰部任職﹑並擔任部長的魯珉(林立果在空軍作戰部當副部長)對林立果有如下評述(10)﹕

……
在他(指林立果──筆者注)眼裡﹐中國就應該他來搞﹐那些老的都不行﹐都不在話下。後來我聽林豆豆(指林彪女兒林立衡──筆者注)講﹐林彪在他眼裡也過時了﹐也不行﹐他們只不過要林彪這個牌子。
……
可見﹐林立果對其父親林彪也不是很買賬﹐筆者認為﹕很可能在就殺毛問題徵詢了林彪的意見卻被拒絕了以後﹐滿含怨氣的林立果便不再哀求父親了。他林立果就不把毛澤東當作神﹐就沒有這個迷信﹐他林立果就敢反毛﹐就敢殺毛。能爭取林彪的支持固然好﹐但如果父親也膽小怕事﹐那他林立果就乾脆甩開林彪單幹。
所以﹐筆者認為﹕林立果不但存在著殺毛的動機(這一問題已經在“第一節”中討論了)﹐而且更進一步地﹐完全存在著他不顧林彪反對﹐拋開林彪﹐瞞著林彪﹐獨自發動謀殺毛澤東行動的動機。
(B)以上是分析林立果甩開林彪單獨發動殺毛行動的動機。其次﹐筆者在下面介紹一下林立果有過打著林彪﹑黃永勝等人的旗號騙人﹑或者甩開他們單幹的前科﹕
下面林立果過去借林彪名義行騙的例子﹐這是“小艦隊”成員﹑前空軍作戰部部長魯珉講給採訪者張聶爾的自己的親身體會和經歷(11)﹕
……
一些事情﹐他(指林立果──筆者注)說去問首長﹐誰知他問沒問﹖他說是林彪講的﹐誰知誰講的﹖我給你舉個例子﹐那時候毛主席對江騰蛟有個批示﹕此人不可重用。可林立果就給江騰蛟一個條子﹐說是林彪寫的﹕好好學習﹐養好身體。江騰蛟感激得不得了﹐說﹐拿什麼孝敬林副主席他老人家呢﹖想了半天﹐把我養在他家的鴿子拿了兩對送給林立果﹐讓他轉給林彪。林立果回答江說﹕首長很高興﹐謝謝江政委。結果有一天我去曾國華家﹐一看﹐那兩對鴿子在曾國華家呢。我養的鴿子﹐我當然認識。那還不是林立果叫人轉送過去的。所以﹐我總想﹐林立果這個人講的話﹐到底有多少是真的﹖
……
另外﹐在林彪辦公室工作人員中﹐眾所週知葉群﹑林立果經常打著林彪的旗號騙人。雖然這些事情不能完全類比殺毛那樣的重大的事件﹐但是﹐畢竟能告訴我們﹐林立果﹑葉群欺騙林彪﹐打著林彪的旗號販賣自己的“私貨”是有前科的﹐是習以為常的。
如果說上面的例子僅僅是林立果在日常生活中借助林彪名義進行“小騙”的例子﹐那麼﹐在後面﹐我們可以進一步看到在“571工程”計劃策劃的過程中﹐在這重大的事件當中﹐林立果也敢於假借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這四大金剛的名義進行欺騙。筆者將把這個例子放在後面第三節中的“旁證八”中作專門論述。
總之﹐既然林立果有打著林彪﹑黃永勝等人的旗號行騙的前科﹐同時﹐在廬山會議之後﹐又有甩開林彪單獨殺毛的動機﹐則當然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性﹐即﹕林立果與葉群﹑周宇馳事先就協商好了﹐在1971年9月8日﹐以一些次要理由為幌子(當然不是以殺毛為理由)﹐從林彪那裡騙來一張語義含糊的手令。然後﹐林立果拿著這張語義含糊的手令﹐按自己的意願解釋其含義﹐為他的殺毛計劃服務。
那麼﹐看了筆者以上的分析﹐讀者也許會問﹕是不是說﹐基於筆者的立場﹐任何證明林彪參與謀殺計劃的證據﹐筆者都不願意承認呢﹖當然不是這樣的﹗
筆者認為﹕在存在著林立果假借林彪的名義單幹殺毛的可能性的前提下﹐僅靠一個語義含混的“9‧8手令”是不能作為林彪參與殺毛計劃的有力證據的。這份手令如果想作為證明林彪參與武裝政變的決定性證據﹐它至少應該同時符合下列兩個條件﹕第一﹐它的確是林彪親筆手書。第二﹐它語義清晰地直接涉及政變。
比方說﹐假如存在林彪的這樣一份親筆手書的真跡並且其內容為﹕“立即實施571工程”。如果當局能找到類似這樣的一份林彪的手書真跡﹐那麼﹐它就完全可以成為證明林彪參與政變的強有力證據。
但是﹐很可惜﹐現在當局展示給我們的這個“9‧8手令”﹐在以上兩個條件上都有問題。特別是對於第二個條件──也就是手令需要含義清晰地涉及政變﹐現在的這個“9‧8手令”﹐顯然鐵定不符合第二個條件。
總之﹐在這“第二大部份可能性”中﹐筆者的觀點是﹕1﹑我們應該承認的確存在著這個“9‧8手令”就是林彪發動武裝政變的命令的可能性。但是﹐通過筆者前面的論述﹐讀者也應該看到﹕2﹑同時也存在著這個手令是林立果憑借某些次要藉口從林彪那裡騙來的可能性。
這兩種可能性目前實際上是都存在的﹗在這兩種可能性同時都存在的情況下﹐是無法僅憑借這張“9‧8手令”就得出林彪是否參與殺毛政變的確切的結論來的。所以﹐“9‧8手令”不能被當作林彪參與謀殺毛澤東陰謀的“鐵證”──它沒有這個資格﹗若想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我們必須參考其他的證據。
第三類證據﹕通過林立果﹑葉群﹑周宇馳之口轉述的所謂林彪涉及政變的大量言行。
以下是非常著名的一些這類所謂林彪涉及政變的言行﹕
(a)林立果“小艦隊”核心成員李偉信在被捕後﹐於1971年10月13日寫的交待材料中談道﹕“第二天(指1971年3月21日──筆者注)﹐開始他們三人商量﹐後來叫我也去了。反革命分子林立果說﹕‘目前從各地區實力來看﹐首長(指野心家林彪)講話﹐還是有一定作用﹐這件事(指政變──筆者注)與首長談過﹐首長叫先搞個計劃(指571工程──筆者注)。’”(12)。
筆者按﹕林彪讓搞“571工程”計劃的信息不是李偉信親耳聽自林彪的講話。而是來自林立果的轉述。
(b)據林彪的女兒林立衡回憶﹐1971年9月7日﹐林立果﹑周宇馳把林立衡叫去談話。林立果對林立衡說﹕“現在情況很緊急。昨天晚上﹐主任(葉群)就提出逃到國外去。首長(林彪)開始沒同意﹐後來被主任逼得同意。他們要我立即調飛機﹐我藉口來不及﹐推遲一天。今天早上﹐把周宇馳從北京招來商量﹐說服了首長﹐暫時不走。首長抱著老周﹐哭著說﹕‘我們一家老小都交給你了’。現在就看我們的了。”。林立衡一聽愕然。她轉過臉﹐惶恐地望著周宇馳。“立果說的都是真的”。周宇馳證實道。(13)
筆者按﹕林立果這番話的意思是說﹕林彪想讓周宇馳他們採取行動救林彪全家。但是﹐林彪的言論仍然是由林立果轉述﹐由周宇馳來作證的﹐不是林立衡親耳聽林彪講的。
(c)據林立衡回憶﹐1971年9月8日上午﹐林立果找林立衡談話並告訴她殺毛的計劃。林立衡問道﹕“首長也知道暗殺主席的事嗎﹖”林立果說﹕“他也同意。”。(14)
筆者按﹕所謂林彪知道並同意殺毛的言論是由林立果轉述的﹐林立衡作為林彪的女兒也沒有親自聽林彪說過這些。
(d)1971年9月9日前後﹐林立果召集“小艦隊”成員時說﹕這次總的任務代號“571工程”就是“武裝起義”。這個已經報告過首長(指林彪)﹐他同意。勝敗在此一舉﹐有叛變的斃了他。(15)
筆者按﹕林立果說林彪同意搞“571工程”﹐這仍然是林立果自己的轉述﹐不是在場的“小艦隊”成員親耳聽自林彪的。
(e)林立果在具體策劃武裝政變謀害毛澤東時曾經多次講﹕這次是首長(指林彪)下決心要搞﹐親自在抓。副統帥下了命令﹐要主動進攻﹐先把B52(指毛澤東)搞掉。(16)
筆者按﹕所謂“林彪下決心搞”是由林立果轉述的﹐不是聽眾們親耳聽自林彪的。
(f)在1971年9月11日中午﹐葉群給小艦隊打來所謂“抽鞭子”電話﹐督促小艦隊繼續實施殺毛計劃。葉群在給小艦隊成員﹑空軍副參謀長王飛的電話中就談到﹕“……林副主席對你很信任。託你們辦的事要抓緊(指殺毛行動──筆者注)。我們全家的身家性命都託給你們了。……林副主席歷來說話一句算一句﹐不考慮成熟﹐不會要你們辦的。……江騰蛟那裡是千載難逢的好時機﹐他(指毛主席)到了我們根據地裡了﹐不要坐失良機﹐要當機立斷。”(17)。
筆者按﹕在這裡是葉群轉述林彪的涉及政變的言行。但是﹐這些言行不是聽者王飛親耳聽自林彪的。
(g)1971年9月11日晚﹐在北京西郊機場秘密據點裡﹐當“小艦隊”成員們得知毛澤東已經離開上海﹐殺毛計劃已經實際上流產的消息後﹐李偉信目睹了如下場景﹕“我發現他們開會的房門打開著﹐……裡邊還有林立果﹑周宇馳﹑劉沛豐﹑于新野四人﹐室內氣氛異常﹐……林立果流著淚說﹕‘首長給我的任務沒完成﹐首長連生命都交給我了。我拿什麼去見首長﹗’”。(18)
筆者按﹕林立果把殺毛計劃說成是林彪交給的任務﹐這只是林立果自己的一面之辭。
以上的都是比較著名而且典型的林彪涉及殺毛計劃的言行的證據。它們也基本涵蓋了林彪問題研究專家于南的文章《關於林彪事件若干歷史問題的攷察》中的小節“林彪陰謀政變證據確鑿”中所舉出的所有此類性質的證據。當然﹐這樣性質的證據在其他相關書刊中還有一些﹐但是由於性質都類似﹐所以﹐筆者就沒有必要在此全部枚舉出來了。
應當說﹐假如上述這些證據都是真實可靠的﹐那麼它們就都是證明林彪參與殺毛陰謀的有力的證據。
但是很可惜﹐這些所謂林彪涉及殺毛計劃的言行的可靠性非常值得懷疑。因為它們毫無例外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它們都不是後來的揭發者親耳聽自林彪本人之口。它們毫無例外都是由林立果﹑葉群﹑周宇馳這三個人轉述的。所有關於林彪這方面的言行的信息﹐其來源都不超過三個人﹕林立果﹑葉群﹑周宇馳﹗卻沒有一例證據是“小艦隊”倖存者親耳聽自林彪本人的。
根據筆者在前面的“第二類證據”(即﹕“9‧8手令”證據)中所論述的結論﹐目前是存在著“林立果等人瞞著林彪並打著林彪旗號單幹殺毛”的可能性的﹗在此前提下﹐又由於周宇馳是林立果的師爺兼參謀長﹐而林立果﹑葉群騙林彪是家常便飯﹐所以﹐上面所列出的這類所謂林彪涉及政變的言行的“證據”﹐確實有可能是林立果﹑葉群﹑周宇馳這三個人合起夥編出來的“假聖旨”﹐用以欺騙和號令小艦隊其他成員參與政變。所以﹐這類被林立果等三人轉述的所謂林彪涉及殺毛計劃的證據不能用來確鑿地證明林彪真的參與了殺毛陰謀。
面對筆者這樣的觀點﹐也許有的讀者會認為﹕這麼多的例子你不相信﹐你還相信什麼﹖你恐怕基於自己的立場什麼證據都不相信。筆者的回答是﹕“不是這樣的﹗”
其實只要當局能拿出哪怕是一個在林立果﹑葉群﹑周宇馳以外的倖存者的口供﹐假如這個倖存者供述過他曾經親耳聽到過(而不是別人轉述)林彪的涉及政變殺毛的言論﹐那麼﹐這就將是非常有力的證明林彪參與政變的證據──筆者的要求實在不高﹗只要當局能找到一個這樣的證人﹑證據就是非常有說服力的。
但是很可惜﹐到目前為止﹐無論是林彪問題研究專家蕭思科﹑于南等人的文章中的專門舉證部份﹐還是筆者自己的涉獵所及﹐都沒有發現這樣的證據﹗(筆者相信﹐這種現象的產生恐怕不是由於當局有意秘而不宣或者是研究者疏漏所造成的﹐而是由於的確是找不到。否則﹐當局會迫不及待地公佈給公眾的。因為﹐只要是對林彪不利的材料﹐當局是很少吝嗇的。)
總之﹐筆者認為﹐這第三類當局列舉的林彪參與政變的證據和前面第二類證據(即﹕“9‧8手令”證據)的情況相類似﹐也同時存在著兩種可能性﹕
第一種可能性﹕林立果﹑葉群﹑周宇馳所轉述的那些林彪的涉及政變的言行都是真實的。林彪就是有意不親自出場﹐而是聽憑林立果等人轉述他的政變命令。
第二種可能性﹕林立果﹑葉群﹑周宇馳所轉述的那些所謂的“林彪的涉及政變的言行”﹐都是他們三人合夥編造的謊言﹐用以欺騙﹑號令其他的小艦隊人員參與殺毛行動。
以上這兩種可能性目前是同時存在的﹗在這種情況下﹐在這部份列舉的這一類證據﹐也不能確鑿地證明林彪參與了殺毛陰謀。若想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我們仍然必須參考其他的證據。
第四類證據﹕還有一類證明林彪參與政變陰謀的證據看來是不太嚴肅的。
例如﹕80年代曾經親自參加採訪林彪一案審理工作的解放軍報高級記者邵一海在所著的《林彪“9‧13”事件始末》一書中就有如下敘述(19)﹕
……
蘇州的別墅裡﹐又是一個不眠的夜晚。林家王朝的三個核心人物﹐在密謀對策。
“101(林彪)﹐形勢逼人﹐你要早拿主意。別讓人逼得沒路走﹐到那時就什麼都完了﹗”
“你慌什麼﹖臨陣不亂﹐方能為將。”林彪不耐煩地打斷葉群的話。
“咱們文的搞不過他們﹐就搞武的。我們艦隊的力量已經壯大了。”林立果提議。
“根據目前形勢﹐需要搞一個武裝起義的計劃。”林彪拉長腔調來強調他所講的話的重要性﹐“武裝鬥爭最終要靠槍桿子來解決。南唐李後主不懂得這個道理﹐不搞武裝鬥爭﹐後來亡了國﹐後悔也來不及了。留下了兩句詩﹕‘幾曾識干戈﹐垂淚對宮娥’。前車之鑒﹐後世之師。”
“與其束手待擒﹐不如破釜沉舟。我們決不能坐而待斃﹗”林立果惡狠狠地說。
……
這一段描述是寫林彪﹑葉群﹑林立果在1971年2﹑3月間﹐在制訂571工程前夕的一段對話。真可謂描述得細緻入微﹐惟妙惟肖。這樣性質的證據﹐林彪這樣明確地說出﹕“需要搞一個武裝起義的計劃”﹐只要這段敘述是準確無誤的﹐那麼﹐它們當然是證明林彪參與殺毛陰謀的有力證據。
只可惜﹐就是在材料的“可靠性”方面﹐它們不符合要求。因為﹐在這段敘述裡﹐顯然有一個問題﹕既然這段引文的一開始就交待清楚了這是林彪﹑葉群﹑林立果這三個人在“密謀”。這“密謀”當然是不希望外人聽到的了﹐更何況是商議“武裝起義”這樣的重大問題。那麼﹐本書作者是怎麼知道這些密談的內容的﹖而且知道得這麼連貫而詳細﹖林彪﹑葉群﹑林立果三人都墜機死亡了﹐他們自己不可能供述這些。如果說是這三個人轉告給別的人或者是林彪辦公室工作人員的偷聽﹐但是﹐一方面我們沒有看到相關的交待和揭發﹐另一方面﹐無論是轉述還是偷聽也不可能如此生動和詳細呀﹗竟然連別人密談中引用的五代李煜的詩詞都能知道得如此真切﹖
邵一海此書中﹐在絕大多數涉及描述林彪﹑葉群﹑林立果談話的部份﹐都是要麼交代清楚了在談話現場有其他的證人參與其中﹐可以進行揭發和作證﹔要麼是清楚地交代了是工作人員偷聽。應該說﹐那樣的對林彪等的談話的描述才是比較可信的。然而﹐在邵一海上面這段描述中﹐卻不見交代背景。這種密談當然是秘密﹐應該是林彪﹑葉群﹑林立果刻意背著人講的﹐但外人誰聽到了﹖誰進行的揭發﹖這些背景都不介紹﹐讓人如何相信﹖所以﹐我們可以肯定﹐上述這一段描述只能是作者根據需要﹐自己杜撰出來的(我們不能肯定這一段描述的最初出處是不是邵一海本人)。
應該指出﹐總體而言﹐邵一海作為少數有機會親自參加80年代林彪一案採訪工作的記者﹐加上該書經過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科研管理部認真審讀﹐所以這本書還是比較嚴肅﹑權威的(這本書應該引起研究者和讀者的注意﹐以筆者的體會﹐這是一本敘述林彪“9‧13”事件比較系統﹑有條理﹑而又大量使用原始素材的嚴肅的書)。但該書中的此條信息卻不嚴肅。而且﹐嚴肅的論者都不引用它作為論據。
類似性質的例子再比如﹕靳大鷹所撰的《“九一三”事件始末記》一文﹐應該還算是比較著名的一篇文章(該文還曾被收入諸如《歷史在這裡沉思》﹐《林彪﹕1959年以後》等比較嚴肅的文章集之中)。如果有人想從此文中找到林彪參與謀殺毛澤東計劃的證據﹐那真可以說是俯拾皆是﹐想要什麼﹐就有什麼。特別是該文對某些林彪﹑葉群﹑林立果之間密談的細節的描寫真可謂繪聲繪色﹐細緻入微。但是只可惜﹐繪聲繪色到了太假的程度﹗該文在某些地方公然篡改當事人的關鍵性陳述也不鮮見。所以﹐沒有哪個嚴肅的論者會使用這些材料。
這樣性質的所謂“證據”還有很多﹐特別是那些非常瀟灑地介紹林彪﹑葉群﹑林立果這些“死無對證者”之間的密談的內容和細節﹑卻不給出背景﹑檢舉人和出處的證據。這一類看似驚人的所謂證據﹐實際的價值極低﹐基本是在譁眾取寵﹐信口開河﹐嚴肅的論者是根本不可能使用的。筆者也就不多討論了。
第二節的綜述﹕
在本節中﹐筆者探討了四類所謂的“林彪參與政變陰謀的證據”。通過討論我們可以看到﹐當局給出的這些證據都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對於這些證據來說﹐要麼﹐其本身就是明顯錯誤的(比如﹕第一類證據和第四類證據)﹔要麼﹐單憑這些證據無法得出“確定性”的﹑“確鑿無疑”的結論──而是存在著多種可能性(比如﹕第二類證據和第三類證據)。
應該說以上這條希望證明“林彪參與了政變陰謀”的道路﹐到此也就止住了﹐此路是不通的。站在當局立場上的論者們僅憑上面給出的這些證據是得不出“確定性”的﹑“確鑿無疑”的結論的﹗僅靠這些證據也是辦不出令人信服的“鐵案”的﹗而我們則只能另尋它途﹐從別的方向來分析﹑研究林彪是否參與了武裝政變陰謀。
第三節林彪未參與謀殺毛澤東的武裝政變的證據
在這一節中﹐筆者將舉出八大證據(其中含一個旁證)來證明﹕林彪其實既不知曉﹐也沒有參與林立果的謀殺毛澤東的計劃。
證據一﹕林彪為什麼在有了所謂發動政變的企圖之後﹐還要明顯地和毛澤東硬性頂撞﹖
按照當局提供的材料﹐“小艦隊”核心成員李偉信曾經交待過﹕1971年3月21日﹐李偉信曾經聽到林立果說﹕“這件事(指政變──筆者注)與首長(林彪)談過﹐首長(林彪)叫先搞個計劃。”(20)。於是﹐林立果“遵照”林彪的意思﹐夥同周宇馳﹑于新野等人於1971年3月21日-24日起草了關於武裝政變的《“571工程”紀要》。(21)
如果林立果對林彪的上述旨意的轉述是真實可信的話﹐並參考《“571工程”紀要》的具體內容。這就告訴我們﹐早在1971年的3月﹐林彪就已經有了準備發動政變的企圖了。
按照情理說﹐如果林彪這麼早就有對毛澤東動手的打算了﹐那麼﹐在這個日期以後﹐林彪就不應該再去刺激毛澤東了﹐不要再去打草驚蛇了﹐不要再引起毛澤東的懷疑﹑注意和警覺了。對毛澤東有什麼怨恨都應該埋在心裡﹐默默地準備﹐忍住一口氣﹐不要再和毛硬頂了﹐等政變成功了﹐再清算總賬。
但是﹐事實正好相反﹐在所謂林彪指令林立果起草《“571工程”紀要》之後(即﹕1971年3月之後)──也就是說林彪已經有了武裝政變的意向之後﹐林彪仍然很明顯地和毛澤東硬頂。下面是一些事例﹕
(A)在九屆二中全會(廬山會議)之後﹐林彪本人一直堅決不就廬山會議上的問題向毛澤東認錯﹑檢討。例如﹕在1971年4月15日-29日召開的中央“批陳整風”彙報會上﹐當會議集中批判陳伯達兩天後快要結束時﹐毛澤東要林彪講講話﹐意思是給他一次機會﹐讓他在會上作點自我批評﹐事情就算了結。但是﹐從不認輸的林彪不願講話。(22)
(B)在1971年5月1日的天安門城樓五一節晚會上﹐林彪先是拒不到場﹐後來即使到場後卻對近在咫尺的毛澤東沒有握手﹐沒有說話﹐甚至沒看一眼。不旋踵﹐林彪不跟毛澤東打招呼﹐起身離席﹐徑直回家。這和以前一貫“高舉﹑緊跟”的那個林彪反差極大。這種公然對毛澤東的無禮﹐連旁人看了都吃驚。(23)
但是﹐我們回想一下﹐以前是絕對不會有這種情況的。過去葉群為了討好毛澤東﹐讓林彪每次登天安門城樓時﹐都不能比毛澤東晚到(因為﹐怕人認為是毛在等候林)﹔也不能搶在毛澤東前面半步登上天安門城樓(因為怕搶了毛的風頭)。而是要求林彪恰恰比毛澤東早一兩分鐘到達天安門﹐等候毛澤東的到來(24)。林彪也一直是按照葉群的這個要求去做的。應該說這個禮數也可謂費盡心機了。
可是這一次﹐林彪竟然如此無禮﹐顯然是公開和毛對抗﹐發泄不滿。
(C)還可以舉一個例子﹐1971年7月9日﹐毛澤東在見到解放軍總參情報部副部長熊向暉時﹐有意讓熊介紹了總參傳達九屆二中全會問題的情況。毛澤東從中瞭解到﹕總參謀長黃永勝等人在總參內部隱瞞了自己在廬山會議中犯錯誤的事﹐並且在總參內部扣發了中央下發的黃永勝等5人的檢討書文件﹐不向總參下級傳達。顯然﹐黃永勝等人這種硬頂著不執行毛澤東旨意的舉動﹐背後都是林彪的意思。毛澤東聽到這些情況後﹐立刻得出結論﹕“他們的檢討是假的﹐廬山的事情還沒有完﹐還根本沒有解決。這個當中有‘鬼’﹐他們還有後台。”。(25)
以上事例都是在所謂林彪指令林立果制訂“571工程”之後發生的﹐也就是說林彪在1971年3月之後﹐在已經有了發動政變的意圖﹑並在著手制訂政變計劃之後﹐仍然在不斷公開地和毛澤東頂撞。
如果林彪真的如當局所言﹐在1971年3月就已經有了謀殺毛澤東的意向﹐那麼﹐以上這些行為是非常不明智的﹕你林彪既然都打算殺毛了嘛﹐還刺激他毛澤東幹什麼﹖這使得毛澤東的神經高度緊張(而不是痲痺)﹐時刻意識到“廬山上的事還沒有完”﹗意識到林彪集團在有意和自己對抗。
關於這些頂撞的事例對於毛澤東處理林彪集團的總體態度產生了什麼影響﹐我們可以看看在1972年中央印發的《毛主席在外地巡視期間同沿途各地負責同志談話紀要》中透露的毛澤東的表白﹐毛澤東在南巡途中說﹕“99人的會議(原注﹕指1971年4月中央召開的批陳整風會議)﹐……發了5個大將的檢討﹐……都認為問題解決了。其實﹐廬山這件事還沒有完﹐還沒有解決。他們要捂住。連總參X部部長一級的幹部都不讓知道﹐這怎麼能行呢﹖”(26)。
可見毛澤東一直到南巡時還念念不忘熊向暉報告的這件事﹐他原本“都認為問題解決了”﹐但是﹐由於黃永勝等人的硬頂﹐又進一步導致了毛澤東對林彪不滿的升級。這件事也許成為了直接誘發毛澤東在一個月後南巡﹑決心徹底解決林彪集團的重要原因之一。
依照毛澤東的個性﹐他是絕對不允許下級結成幫派和自己對抗的。林彪的種種冒犯毛澤東的舉動使得在林立果的政變準備還非常不充份的時候﹐就已經引發毛澤東南巡﹐跟各路軍方人物打招呼﹐拆林彪的台。而且﹐使得毛澤東在整個南巡行程中非常警覺﹐直接導致了林立果的殺毛計劃的流產。
反之﹐如果林彪不頂撞毛澤東﹐而是老老實實服軟﹑認錯。則毛澤東恐怕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還很難作出南巡以及與林彪徹底攤牌的決策。這樣將多麼有利於所謂的林彪的政變計劃的準備和實施啊﹗
應該說﹐林彪其實根本不是魯鈍亂來的莽漢﹐而是一個知道適時進退的謀略家。當年在東北的最初日子﹐毛澤東都頭腦發熱﹐主張跟國民黨軍隊硬拼﹐將國民黨軍隊擋在東北之外﹐獨霸東北。但是﹐林彪鑒於國民黨軍隊實力強大﹐卻主張避免不利情況下的決戰﹐不和國民黨硬拼﹐而是主動退卻﹔在四平保衛戰期間﹐毛澤東主張“最後一戰”﹐死守四平﹐“化四平為馬德里”。但是﹐林彪卻提出東北沒有和平﹐所以當前還不是最後一戰的時機﹐他主張退卻。
應該說﹕審時度勢﹐進退有度﹐這才是真林彪。那麼﹐林彪為什麼在“9‧13”事件之前不長的時間內還要屢屢公開刺激﹑頂撞毛澤東呢﹖林彪為什麼幹這種明顯不利於政變的事呢﹖這樣做和所謂林彪想發動武裝政變的企圖不是完全不相稱嗎﹖
總之﹐林彪是聰明人。如果他真的有意發動殺毛的政變﹐那麼﹐面對著與毛澤東硬頂的諸多明顯的弊端﹐林彪當然懂得不該在政變實施之前刺激毛澤東的道理。而在現實中﹐林彪所採取的一系列對發動政變的目標來說非常反常的舉動﹐很可能說明了一點﹕林彪根本就沒有所謂發動政變的打算。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反觀歷史﹐林彪直接冒犯毛澤東﹐硬頂毛澤東的旨意的事例實在是不少的(最著名的事例莫過於紅軍長征途中﹐在會理會議時﹐林彪公開要求毛澤東下台)。我們能夠看出一些規律﹕凡是林彪公開頂撞毛澤東的時候﹐往往都是出於對毛澤東某項政策的不認同﹑不滿意。但是﹐林彪對毛澤東的公開頂撞都是就事論事﹐直來直去﹗背後都沒有什麼“陰謀”﹐全都是“陽謀”﹗
反倒是解放後﹐當林彪一味地﹑無原則地依從毛澤東的旨意的時候﹐那倒是會出現“心口不一”的現象了。比如﹕在大躍進之後1962年的七千人大會上﹐林彪說﹕“發生困難﹐在某些方面﹐在某種程度上﹐恰恰是由於我們沒有照著毛主席的指示﹑毛主席的警告﹑毛主席的思想去做。如果聽毛主席的話﹐體會毛主席的精神﹐那麼﹐彎路會少走得多﹐今天的困難會要小得多。”。但是﹐在私下的筆記裡﹐他對大躍進的評價卻是﹕“憑幻想胡來”(27)。又比如﹕他公開說﹕“文化大革命﹐成績是最大最大﹐損失是最小最小。”但是﹐有一次﹐在聽到秘書張雲生彙報的各地武鬥的情況後﹐林彪帶有諷刺地自言自語了一句﹕“‘文化大革命’變成‘武化’大革命嘍﹗”(28)
所以﹐筆者認為﹕依照林彪個人的脾性﹐林彪在“9‧13”之前一系列公開頂撞毛澤東的行為也應當不例外──是“陽謀”﹐沒有什麼陰謀。林彪也就是覺得廬山上的事﹐自己根本沒有錯﹐不願意檢討﹐發泄一下不滿和怨氣。至於什麼發動政變殺毛﹐那恐怕是談不上的。

證據二﹕1971年9月8日晚(即﹕所謂“9‧8手令”下達的當晚)﹐在北戴河林彪的居所﹐在林立果臨回北京正式啟動武裝政變之前﹐葉群和林立果曾經對林彪進行了一次引人注目的欺騙。
1971年的9月8日﹐在“9‧13”事件中是一個特殊的日子。因為﹐按照當局的說法﹐林彪正是在這一天下達了武裝政變的命令。即﹕他向林立果及其小艦隊發出了“9‧8手令”。
然而﹐就在9月8日晚﹐在林立果乘飛機從北戴河返回北京正式啟動武裝政變之前﹐在北戴河林彪的住所﹐發生了這樣一件細小的﹑但是卻引人注目和引人深思的事情。
以下選自林彪的衛士長李文普的回憶文章《林彪衛士長李文普沈默後不得不說》(29)﹕
……
(9月)8日﹐林立果突然去了北京﹐說是去治牙﹐葉群叫我瞞住林彪。
這一天﹐林彪一切如常﹐96號樓很平靜﹐林彪也沒有問我林立果到哪裡去了。到了晚上﹐林立果從北京打來電話﹐說已安全到達北京﹐要我報告首長﹐我馬上報告林彪﹑葉群﹐林彪點頭說﹕“好﹗”
當時我就感到林彪是知道林立果去北京的﹐葉群有意說假話騙我。

筆者按﹕李文普的這段回憶告訴我們﹕(很可能在9月8日的白天)葉群找李文普串通口徑﹐葉群告訴了李文普說是林立果回北京治牙。但是﹐在串通口徑的時刻﹐葉群不讓李文普將林立果的這個行蹤透露給林彪﹐葉群當時甚至不想讓林彪知道林立果回北京的消息。
對於這件事﹐曾經在80年代親自參加採訪林彪一案審理工作的解放軍報高級記者邵一海在所著的《林彪“9‧13”事件始末》一書中﹐有如下相關敘述(30)﹕
9月8日晚上﹐“聯合艦隊”的“司令”林立果﹐帶著林彪親筆寫的進行反革命政變的手令﹐還帶了葉群給黃永勝親啟的密封大信袋﹐率領劉沛豐﹑陳倫和﹐潛回北京。
為林立果專派的飛機﹐在山海關機場秘密起飛。出發之前﹐葉群打電話到北京毛家灣﹐對林彪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說﹕“老虎(指林立果──筆者注)回北京治牙﹐要嚴格保密。”
對於這件事﹐林立果的未婚妻張寧在所著《自己寫自己》中寫道(31)﹕
葉群送林立果走前﹐去向林彪告別﹐都對林彪說是回北京看牙齒。林立衡說﹕“以往日的經驗﹐她們口徑一致﹐說明一定是串謀好了欺騙首長。光是葉群一個人並不可怕﹐如果立果也跟主任在一起﹐事情就嚴重了。”
通過上面李文普﹑邵一海﹑張寧的三段敘述﹐我們大致可以縷出一個頭緒﹕在1971年的9月8日﹐葉群﹑林立果針對林彪作了一系列的串通口徑的工作。最開始﹐是葉群找李文普串通口徑(這很可能發生在9月8日的白天)﹐根本不想讓林彪知道林立果將要返回北京的事﹔後來﹐到了晚上﹐在林立果臨回北京之前﹐葉群很可能改主意了(也許是葉群考慮到﹕想長時間對林彪隱瞞林立果已經回北京這件事﹐是不現實的)﹐葉群開始與林立果及其在北京毛家灣的工作人員串通口徑﹐希望林彪認為林立果返回北京是去治牙齒。
下面筆者來分析一下這幾段材料﹕
我們來看看林立果此次回北京實際都幹了些什麼﹕據當局公佈的材料﹐9月8日﹐林彪向林立果下達了所謂的“9‧8武裝政變手令”。在9月8日晚9點48分﹐林立果從北戴河坐飛機到達北京。林立果剛下飛機﹐見到周宇馳和空軍副參謀長胡萍後﹐很快就向他們出示了“9‧8手令”。然後又連夜分批召見了王飛﹑江騰蛟﹑李偉信﹑劉沛豐﹑劉世英﹑程洪珍等﹐給他們傳看“9‧8手令”並謀劃殺毛事宜。
從林立果一下飛機就不停頓地召集人馬﹐佈置殺毛事宜來看﹐顯然﹐林立果此次回北京的目的﹐就是去正式啟動武裝政變計劃。
如果林彪真的如當局所言參與了政變陰謀的話﹐那麼﹐顯然林立果此次返回北京啟動武裝政變計劃的行為﹐就應該是林彪親自派遣和指使的﹗更進一步的﹐這個步驟就應該是林彪﹑林立果﹑葉群一起協商的結果。那麼﹐在發動政變的問題上﹐林彪﹑林立果﹑葉群看來應該是同一夥的。
但是﹐這種結論立刻引發了一個新問題﹕如果事情真的是這樣(即﹕林彪﹑林立果﹑葉群是同一夥的)﹐那麼﹐在9月8日﹐葉群和林立果又何必費力地與林辦工作人員串通口徑來欺騙林彪呢﹖
這實在令人驚訝﹗按照情理﹐應該是林彪﹑林立果﹑葉群三人緊密合作﹐為了對外人隱瞞政變真相而合夥串通口徑欺騙林辦工作人員才對呀﹖為什麼反而是﹕葉群﹑林立果和林辦工作人員串通口徑來欺騙林彪呢﹖──特別是葉群為什麼開始還串通李文普﹐不想讓林彪知道林立果回北京這件事呢﹖
如何解釋這個奇異的現象呢﹖
筆者認為﹕從這個現象可以看出﹐林立果﹑葉群在1971年的9月8日﹐根本就不想讓林彪知道林立果此次返回北京的真實目的﹗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葉群和林立果才會在9月8日與林辦工作人員串通口徑來欺騙林彪。所以﹐在發動政變的問題上﹐林彪和葉群﹑林立果其實不是同一夥的﹐葉群和林立果才是同一夥的﹗林彪很可能根本就不同意﹑也不知道林立果的殺毛計劃。
證據三﹕林彪在所謂指揮謀殺毛澤東的武裝政變時﹐為什麼不進行“集權式”指揮﹖
按照軍隊指揮學上的分類﹐根據指揮權限集中的程度﹐指揮方式可以分成﹕“集權式指揮”(也稱“集中式”指揮或“命令式”指揮)和“委託式指揮”兩類。其中﹐“集權式”指揮是指﹕指揮者直接掌握部隊的行動﹐對戰鬥實施集中控制﹑統一協調﹔“委託式”指揮是指﹕只給下級明確意圖和任務﹐由下級獨立自主地實施指揮。即﹕把本級指揮職權的部份或大部份交給下級指揮員的指揮方式。(32)
筆者現在假設林彪真的象當局所指責的那樣﹐參與了武裝政變的陰謀。那麼﹐依據現在當局公佈的材料來看﹐林彪在這次謀殺毛澤東的武裝政變中﹐沒有採用“集權式”指揮方式﹐他實際採取的指揮方式是“委託式”指揮。而筆者認為﹕這完全不符合林彪在戰爭年代的指揮作風。因為﹐林彪在戰爭年代一貫是採取“集權式”指揮方式直接指揮下級的行動──甚至經常越級指揮。
(一)下面﹐筆者首先來論證﹕按照當局公佈的材料﹐林彪在這次所謂的武裝政變中﹐實際上採用的是“委託式”指揮方式﹕
1﹑我們現在來看看﹐按照當局的指責﹐林彪在這次武裝政變中都從事了哪些指揮活動﹕
(a)據李偉信交待﹐1971年3月21日﹐林立果說﹕“目前從各地區實力來看﹐首長(林彪)講話﹐還有一定作用。這件事與首長談過﹐首長叫先搞個計劃(指571工程──筆者注)。”(33)。
從這裡我們看到﹐依據林立果的轉述(這個轉述的真偽我們暫且不談)﹐在3月21日﹐林彪開始讓林立果搞個政變計劃。
(b)1971年9月8日﹐林彪下達了反革命政變命令──即﹕“9‧8手令”。
(c)1971年9月10日﹐由於殺毛計劃在實施的過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無法克服的困難﹐所以﹐林立果﹑周宇馳發生了動搖。他們打算終止殺毛計劃。但是﹐第二天﹐也就是9月11日﹐葉群從北戴河打來了所謂的“抽鞭子”電話﹐督促小艦隊繼續執行殺毛計劃。這個“抽鞭子”電話在當局眼中當然被理解為是葉群在轉達林彪的意思。(34)
如果我們拋開林彪﹑葉群﹑林立果之間的一系列的密談不說的話﹐以上這些就是林彪涉及指揮武裝政變的主要的指揮行為即﹕(a)讓林立果制訂“571工程”政變計劃﹔(b)給林立果下達了啟動武裝政變的命令﹔(c)當林立果有退縮情緒時﹐借葉群之口督促林立果繼續搞政變。除了這些以外﹐基本都是林立果﹑周宇馳他們在忙活。我們可以看出﹐林彪實際上沒有參與謀殺計劃的細節指揮──即﹕對於由誰來參與政變計劃的制訂﹖具體怎樣制訂這個計劃﹖該計劃究竟合理與否﹖動員誰來實施這個計劃﹖如何具體指揮實施這個計劃﹖……等等這一系列繁瑣而重要問題﹐林彪都沒有介入。林彪除了下了三道簡單的命令之外﹐就全都不管了。
所以﹐在假定以上列舉的林彪參與政變指揮的行為屬實的前提下﹐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林彪顯然沒有參與武裝政變的直接指揮(即﹕林彪沒有參與“集權式”指揮)﹐林彪實際上是將武裝政變的具體指揮事務全部委託給兒子林立果來幹的(即﹕林彪採用的是“委託式”指揮)。
2﹑那麼﹐這種“林彪極少介入武裝政變具體指揮”的現象﹐是否僅只是由於﹕也許很多林彪的指揮行為都被隱瞞了﹖沒有被披露出來呢﹖也就是說﹕是否有可能林彪實際參與了許多具體指揮﹐但是﹐只不過是由於當局沒有公佈出來﹖或者是由於林立果沒有向小艦隊人員透露出來﹖
筆者認為﹕這些想法都不大可能﹗
首先﹐當局不大可能隱瞞林彪參與政變指揮的信息﹗因為﹐當局是求之不得想要公佈林彪參與武裝政變的更多證據的﹐只要當局擁有這類證據﹐他們是決不會吝嗇的。現在我們沒有看到﹐只能說明當局拿不出來。
其次﹐林立果本人也不大可能隱瞞林彪參與政變指揮的信息﹐這是因為﹕
(A)林彪如果大量介入政變指揮的話﹐則林彪的這個舉動本身就是很值得林立果向“小艦隊”成員們進行誇耀的。因為﹐這一方面證明了林副統帥的確是支持武裝政變的﹔另一方面﹐更能鼓舞“小艦隊”成員們的士氣。所以﹐林立果也不應該隱瞞林彪參與政變指揮的信息。
(B)這個武裝政變的實際水平非常低下(具體例子請參見本文第三節的證據五)﹐如果戰爭大師林彪真的大量介入了這次武裝政變的指揮的話﹐是不可能搞出如此低水平的政變的。所以﹐該武裝政變水平低下的現象本身就說明了林彪不可能大量介入其間的指揮。
總之﹐筆者認為﹕假如林彪真的參與了這次武裝政變陰謀的話﹐那麼﹐林彪在這場武裝政變的指揮中﹐實際上採用的是“委託式”指揮方式﹗
但是﹐我們將在後面看到﹕這種“委託式”指揮方式實際上根本不符合林彪多年的指揮習慣。下面﹐筆者就來論述這個問題﹕
(二)林彪多年來慣常的指揮風格是採用“集權式”指揮方式甚至“越級”指揮﹕
這樣的例子在戰爭年代其實是不勝枚舉的。
張星在所著《林彪軍事謀略》一書中對林彪的指揮風格有如下敘述(35)﹕
他不願別人來插手他的軍事工作。特別是戰役﹑戰鬥的指揮﹐部隊的人事任免﹐軍隊的調動等等。統統都是他說了算。在具體的戰役﹑戰鬥指揮中﹐他也經常不同政委﹑參謀長商量就作出決定﹐下達命令。
據一位研究我軍軍事史的同志講﹐四野在這個問題上﹐與其他幾個野戰軍的區別是非常明顯的。其他幾個野戰軍的首長﹐都非常注重集體領導。每一次戰役前都要集體開會研究分析敵情﹐作出判斷﹐決定戰役總體原則﹐然後再由司令部作戰部門根據總體作戰原則作出具體方案。
林彪卻與眾不同。他平日總是低頭沉思﹑踱步﹐極少與羅榮桓﹑劉亞樓一起討論。
等到成竹在胸時﹐他有時就講出來﹐徵求一下羅﹑劉兩人的意見﹐有時連這個程序都沒有﹐而是直接向秘書口述戰鬥命令﹐下達執行。他能夠一口氣口述幾份戰鬥命令﹐有時甚至把參謀人員晾在一邊﹐自己構想作戰方案﹐自己進行圖上作業。
我們再來看看在1937年時任115師偵察科長的蘇靜對林彪在平型關戰鬥中的表現的評價﹕
林彪這個人打仗還是很厲害的﹗……。這個人打仗一個是巧﹐一個是細﹗而且很有創意。包括在哪裡架幾挺機槍﹐哪裡配備多少火力﹐哪裡埋伏一支預備隊﹐他都考慮得仔仔細細。這一點確實厲害。你想想﹕那個年代人的文化水平﹐你讓他能把千軍萬馬在這大山川裡擺得井井有條﹐用得得心應手﹐很不容易呀﹗
這些介紹實際是告訴我們﹐林彪進行指揮時非常詳細﹐具體。牢牢把握指揮細節和權力﹐獨斷專行﹐不容指揮權力的分散。
林彪不但牢牢掌握本級指揮權﹐而且常常越級指揮﹗他作為戰區(方面軍)級別的指揮員﹐有時甚至越過下面3級指揮機構﹐直接指揮到團一級。當年“東總”和四野的秘書﹑參謀人員都說﹕林彪的作戰指揮電報﹐一般都是按先“師”﹑後“縱隊”(軍)﹑再“兵團”的“倒序”方式發出去。
林彪在入關南下組織衡寶戰役前後曾說過﹐他從遼沈戰役中總結的經驗﹐一曰“越級指揮”﹐二曰“越級指揮”﹐三曰還是“越級指揮”。
1949年﹐四野南下作戰中﹐臨時配屬四野作戰的第二野戰軍第四兵團的司令員陳賡曾經親身感受到了林彪的這個指揮作風。林彪常常不經過兵團指揮員陳賡﹐而直接將命令發到四兵團的軍﹑師一級。所以﹐陳賡經常無事可作﹐等於擺設。他就曾經對此風趣地說﹕“在林總指揮下打運動戰﹐兵團司令是‘空兵司令’﹐可以睡大覺。”。(36)
越級指揮──越過下級若干層級的指揮機構﹐而直接指揮到更基層的部門﹑人員。這就是林彪進行指揮的又一個鮮明特點和作風。可以這麼說﹕只要林彪出現在哪個指揮位置﹐就會有下面的幾級指揮機構的指揮員臨時“下崗待業”。
總之﹐牢牢把握住本級指揮權﹐獨斷專行﹐甚至經常越級指揮﹐這種比一般的“集權式指揮”還要“集權”的指揮方式才是林彪的方式和風格。
上面我們討論的是戰爭年代的林彪。那麼﹐到了和平年代﹐林彪是否改變了他的老作風呢﹖沒有﹗即使到了“9‧13”事件之前不久的1969年﹐在中蘇關係緊張的時刻﹐林彪也顯示了他的舊有的指揮作風。比如﹕據林彪的秘書張雲生的回憶﹐1969年國慶節前後﹐正值“珍寶島”衝突後﹐中蘇關係緊張的時刻﹐林彪命令總參繪製了3米寬﹐7米長的“三北”地區要圖﹐又開始研究。林彪詳細指示空軍﹕停在北京機場的飛機進行轉場﹔機場設置路障﹔機場工作人員全部配發武器。他為了防止蘇聯轟炸水庫﹐甚至準備下令將北京的幾個大型水庫中的水全部放掉。1969年國慶節後﹐他又親自視察張家口﹐看地形﹑督促戰備。更有甚者﹐1969年10月19日﹐由於林彪懷疑來訪的蘇聯副外長庫茲涅佐夫有可能在來訪的專機中放置原子彈﹐所以﹐林彪打破習慣﹐連中午覺也不睡﹐密切跟蹤庫茲涅佐夫飛機的每一步行蹤﹐直到庫氏的座機在北京正常著陸。(37)
看來即使到了1969年﹐林彪仍然保持著他舊有的“集權式”指揮作風。他絕不是只下一道“戰備”的命令﹐具體的事都交給別人去做﹐然後﹐自己就什麼都不管了。林彪仍然是管得多﹐管得細。
(三)林彪為什麼一反他多年的指揮習慣﹐不在這次武裝政變中採取“集權式”指揮呢﹖
假如林彪真的參與了政變陰謀的話﹐那麼﹐在這場既關係到國家未來的命運﹐也直接關係到林彪個人﹑家庭生死存亡的大搏鬥中﹐林彪是完全應該保持他的老作風﹐自始至終地密切指揮這場嚴酷“戰鬥”的。但是﹐現實卻是﹕在這次武裝政變行動中﹐我們沒有看到那個戰爭年代在軍事指揮上基本不依賴參謀人員﹑凡事喜歡事必躬親的林總﹔沒有看到那個有指揮癮的﹑甚至掌握本級指揮權力還不夠﹐還喜歡甩開下面幾級指揮機構越權指揮的“林總”。
林彪為什麼放棄他得心應手的﹑同時又是很有效的“集權式”指揮方式﹐而反常地把具體指揮政變的大權完全交給他的尚顯稚嫩的兒子呢﹖
筆者的回答是﹕這種反常現象的產生很可能是因為林彪根本就不知道謀殺毛澤東的政變計劃﹗所以﹐林彪實際上一點都沒有參與武裝政變的指揮﹐那些當局所指責的所謂“林彪指揮武裝政變的證據”﹐其實都是由林立果﹑葉群假冒林彪旗號編造出來的(用以欺騙﹑號令小艦隊)。正是由於林彪對林立果的武裝政變計劃根本不知情﹐因而在現實中﹐林彪也就不可能去運用什麼“集權式”方式去指揮武裝政變了。

證據四﹕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這林彪手下的四大金剛為什麼完全沒有參與“兩謀”﹖
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這四位林彪麾下的大將(俗稱四大金剛)是否參與了謀殺毛澤東的陰謀和策劃南逃廣州另立中央的陰謀(簡稱“兩謀”)呢﹖現在已經可以肯定地說﹕他們完全不知道“兩謀”﹐也完全沒有參與“兩謀”。比如﹕在比較權威的蕭思科﹐高德明編著的《林彪元帥叛逃事件最新報告》中就談到﹕“原來懷疑黃﹑吳﹑李﹑邱參與林彪陰謀謀害毛主席﹐陰謀南逃廣州另立中央的罪行沒得到證實。”(38)。在曾任“兩案”審判辦公室負責人的圖們和蕭思科所著的《特別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受審實錄》中談到﹕“在林彪集團的成員中﹐黃﹑吳﹑李﹑邱謀害毛澤東的證據不足。”(39)。
黃﹑吳﹑李﹑邱這四大金剛完全沒有參與也不知曉“兩謀”﹐這對於指責林彪發動謀殺毛澤東的武裝政變是非常不利的。關於這一條證據已經有不少論者提到並給予了探討。筆者願在此處進行一些新的深度開掘。
(一)動員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參加武裝政變的好處﹕
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這四位林彪的大將都是飽經戰陣﹐屢立戰功的名將。林彪對他們的能力﹑水平﹑經驗都是熟悉的。林彪和他們之間配合默契﹐感情也深。黃永勝當時任總參謀長﹑吳法憲任空軍司令員﹑李作鵬任海軍政委﹑邱會作任總後勤部部長。可以說這四人都是軍隊的實權派﹐林彪如果動員他們參與武裝政變的話﹐幾乎可以利用海﹑陸﹑空三軍的力量。這將是一股多麼強大的政變勢力呀﹗
(二)不動員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參加政變的弊處﹕
1﹑這首先就使得政變力量大大受到限制﹕
現在只能使用林立果“小艦隊”系統的人。而“小艦隊”中的周宇馳﹑李偉信﹑于新野等人﹐無論從鬥爭實踐的經驗﹐還是自身所能帶動的力量來看﹐都與四大金剛相差太遠。而且﹐林立果是在1967年才進入空軍的。他和他的小艦隊成員認識不過才4年﹐他們之間的瞭解和配合就差遠了。
所以﹐不動員四大金剛參與﹐白白浪費了這支巨大的力量。
2﹑其次﹐不將四大金剛一起拉入政變陰謀之中﹐就使得小艦隊的行動反而受到四大金剛的極大的制約﹕
比如﹕蕭思科﹐高德明在《林彪元帥叛逃事件最新報告》一書中就談到如下情況(40)﹕
9月8日﹐林立果帶著“盼照立果﹑宇馳同志傳達的命令辦”的林彪親筆手令到北京找王飛﹐江騰蛟﹐魯珉﹐劉世英﹐李偉信等人商議搞政變謀害毛澤東﹐都是背著吳法憲在秘密據點裡進行的。林立果要王飛帶空司警衛營攻打釣魚台﹐王飛說﹕“要是吳司令下命令就好辦”。
林立果不敢去找吳法憲。要空軍副參謀長胡萍準備南逃廣州另立中央的飛機也不讓吳法憲知道。如果葉群已同吳法憲商量過武裝政變的問題﹐林立果的許多陰謀就可以通過空軍司令員吳法憲去實施﹐調動飛機和警衛部隊要方便很多。
事實正是這樣﹐正是由於沒有動員四大金剛參與政變﹐所以﹐不但上例提到的王飛無法通過吳法憲調動空司警衛營﹐而且﹐林立果曾經提出派空軍司令部的警衛營進入北京城﹐攻打釣魚台。但是﹐由於空軍部隊是不允許帶武器進城的﹐這個限制使得這個計劃無法實現(41)。正是由於無法動員陸軍的力量﹐所以此計劃更加難以實現。如果林彪動員了總參謀長黃永勝參與政變﹐就有可能使用陸軍﹐將會使政變更便利。
正是由於空軍司令員吳法憲沒有參與兩謀﹐這就使得他在1971年9月12日晚執行了周恩來讓他到北京西郊機場調查飛機的任務。而正是由於吳法憲是在積極配合周恩來工作﹐而不是配合政變者一方﹐所以導致在北京的小艦隊成員失去了乘坐飛機南飛廣州的機會。
可見由於政變計劃沒有爭取到四大金剛的支持﹐所以﹐林立果的小艦隊不但不能得到一支強大力量的支持﹐反而使得小艦隊在調動和使用自己的力量行動時﹐不但要瞞住毛澤東﹐而且還要瞞住和繞過四大金剛﹐並受到四大金剛的制約。這就給政變本身帶來了巨大的困難。
以上都說明了發動殺毛行動而不動員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參與其中﹐這實際上給政變者自己帶來了巨大的損害。
(三)動員四大金剛參與政變的可能性﹕
應該說﹐在當年的歷史條件下﹐任何人想進行發動政變﹑謀殺毛澤東的動員都是極其困難的。但是既然有政變的決心﹐就必須克服困難去動員別人參與﹐否則不如根本別去動政變的念頭。
既然林立果都能將他認識才不過4年的“小艦隊”成員們拉入政變計劃。那麼﹐如果林彪真的打算發動政變的話﹐他為什麼不可能去成功地拉攏跟隨了他幾十年的親信大將參與政變呢﹖所以﹐只要林彪有意﹐四大金剛當然有可能被林彪成功地拉入政變計劃。
也許有觀點會認為﹕黃永勝等人在九屆二中全會之後屢屢遭到毛澤東批評﹐他們不敢再惹是生非參與什麼政變了。但是﹐如果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許正是由於四大金剛遭到毛的無理指責﹐他們也就可能懷恨在心﹐成為他們參與政變的動力。例如﹕以前﹐毛澤東曾經批評江騰蛟﹕“此人不可重用﹗”所以﹐江騰蛟才懷恨在心﹐成為“小艦隊”中最堅定的政變參與者之一。
那麼﹐面對完全有成功地動員四大金剛參與政變的可能性﹐加上四大金剛參與政變的巨大利處﹐林彪為什麼不動員他們參與政變呢﹖
(四)有一種觀點認為﹕四大金剛事實上完全未介入武裝政變的現象﹐是由於林彪信不過四大金剛﹐而只信任自己的兒子林立果。
目前張聶爾就持有這種比較典型的看法﹐她在所著《風雲“九‧一三”》中談到(42)﹕
於是有人問﹕這麼大的事﹐連黃﹑吳﹑李﹑邱都不告訴﹐怎麼可能是林彪所為﹖但我認為這種疑問似不成立。縱觀中國歷史上的“宮廷政變”﹐是不是幾乎都排斥了大臣﹐由兄弟兒女老婆搞﹖否則何以稱“宮廷政變”﹖何況廬山會議後﹐林立果已經說過“這些老總政治水平低”﹐“今後的政治鬥爭不能靠他們領導﹐真正的領導權要掌握在我們手中”之類﹐搞“兩謀”不告訴黃﹑吳﹑李﹑邱當在情理之中。
張聶爾認為“宮廷政變”只能由兄弟﹑兒女﹑老婆來搞﹐此觀點恐怕太武斷了。與她的感覺正相反﹐中國歷史上的多數宮廷政變都是有心腹大臣和謀士﹑手下幹將們參與的﹗僅只靠兄弟﹑老婆﹑兒女能有幾個人﹖能有多大勢力﹖
筆者舉三個非常著名的例子﹕西漢由周勃﹑陳平發動的清除呂后勢力的宮廷政變﹐依靠的都是漢高祖劉邦的大臣﹑大將﹔唐初李世民發動的“玄武門之變”﹐依靠的都是李世民秦王府的親信大臣﹑大將。宋代趙匡胤“黃袍加身”﹐奪取柴氏江山的宮廷政變﹐也主要是由自己的親信大將們參與和支持的。
張聶爾所談的意思是﹕這種殺毛武裝政變﹐由於事關重大﹐林彪信不過手下的四大金剛﹐他只信任兒子。筆者認為﹕這種解釋也比較牽強。
所謂的林彪讓自己最信得過的兒子幹﹐如果林彪有200個兒子﹐也許林彪這樣想還是可能的。但是林彪只有一個兒子﹐林立果搞政變也不可能他自己一個人幹﹗他也要依靠別人﹐動員別人﹐指揮別人去幹。林彪如果搞政變要依靠四大金剛﹐而林立果來搞政變就要靠“小艦隊”。所以﹐林彪實際是要作出這樣一種選擇﹕是讓最信得過的兒子指揮周宇馳﹑李偉信﹑于新野等來幹﹖還是讓最信得過的“自己”指揮四大金剛幹﹖這實際形成兩套政變幹部的組合。用哪套來搞政變勝算更高呢﹖結論不是立判嗎﹖
如果說林彪信不過自己麾下的四大金剛﹐難道他就能信得過林立果手下的周宇馳﹑李偉信﹑于新野﹖林彪與四大金剛相知﹑相交多少年﹖而他對周宇馳﹑李偉信﹑于新野這些人瞭解多少﹖四大金剛有多少鬥爭經驗和實力﹖而周宇馳﹑李偉信﹑于新野這些人又有多少鬥爭經驗和實力﹖
綜合起來﹐林彪究竟該相信誰﹖使用誰﹖所以﹐假如這場政變是林彪發動的﹐他當然是應該更相信和使用四大金剛來進行政變﹗
所以﹐那種認為四大金剛沒有參與“兩謀”的原因是林彪更信任兒子﹐而信不過四大金剛的說法是沒有什麼說服力的。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在完全具有使用四大金剛進行武裝政變的可能性下﹐以及使用他們參與政變具有巨大的好處(相反﹐不使用他們進行政變則有巨大弊處)的情況下﹐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四人實際上卻完全沒有被調動起來參與“兩謀”的活動﹐這很可能是由於﹕林彪本人根本不同意﹑也不知道林立果的政變計劃。
證據五﹕在“抽鞭子電話”前後﹐林立果的小艦隊顯然遇到了巨大的困難﹐他們打算退縮了。面對這種情況﹐林彪為什麼只是催促﹐卻不拿出具體﹑可行的改進方法幫助林立果﹖
根據當局的認定﹐林彪在1971年9月8日下達了反革命政變的手令“9‧8手令”。從這一天開始﹐殺毛的計劃就正式啟動了。
但是到了9月10日的下午﹐也就是“9‧8手令”下達後的第三天﹐林立果﹑周宇馳﹑江騰蛟﹑王飛等人仍然拿不出一個真正可行的政變方案。林立果等人發生了動搖﹐他們決定暫時停止殺毛計劃。按照林立果的話說就是﹕“那就先不搞吧﹗我給北戴河打個電話﹐反正搞不搞還得我這個前線司令來確定。這次就算一次思想拉練吧﹗不過得絕對保密。”(43)。
政變計劃之所以暫停執行﹐是由於這個計劃的水平太差勁﹐沒有多少可行性。我們可以來看一看這個政變計劃的水平到底是怎樣的﹕
比如﹕林立果﹑周宇馳在整個武裝政變計劃中有一個所謂的“北線計劃”。就是想讓空軍副參謀長王飛帶領空軍司令部警衛營攻打北京城內的釣魚台﹐以消滅常年居住在那裡的江青集團。
但是﹐這個計劃存在的問題實在太多﹗例如﹕若想讓王飛攻打釣魚台﹐必須首先能調動空司警衛營﹔而空軍司令部的警衛營如果沒有空軍司令員吳法憲的命令是很難調動的﹔就算王飛能調動﹐中央又有規定﹕駐紮在北京城外的空軍部隊不允許帶武器進北京城。所以﹐政變部隊能否進入北京城就是大問題﹔就算是能想辦法使空軍部隊帶武器進了北京城﹐但是﹐想說服空軍一個營的部隊攻打釣魚台又談何容易﹗那些受共產黨教育多年的幹部戰士﹐能輕而易舉地聽從王飛的命令攻擊釣魚台嗎﹖(44)就算王飛能帶部隊衝進釣魚台﹐但是﹐由於釣魚台也是有警衛部隊守衛的﹐釣魚台的面積也不算小﹐武力衝擊的過程中必然引發武裝衝突。等到政變部隊衝到江青等人的住處時﹐則外面的巨大響動很可能早就驚動了江青一行﹐他們很可能早就循著秘密途徑(諸如地道等)逃之夭夭了。
所以﹐以上這一系列的問題使得林立果等人策劃的這個攻擊釣魚台的計劃顯得形同兒戲﹐沒有什麼可行性。這就是林立果們的糟糕水平﹗
但是﹐到了9月11日﹐葉群給小艦隊打來所謂的“抽鞭子”電話﹐督促小艦隊繼續實施殺毛計劃。葉群在給小艦隊成員﹑空軍副參謀長王飛的電話中就談到﹕“……林副主席對你很信任。託你們辦的事要抓緊(指政變──筆者注)。我們全家的身家性命都託給你們了。……聽說你有很大的顧慮﹐總是想‘抽梯子’。怕什麼﹖就是死也是烈士嘛﹗我們是為了革命利益嘛﹗形勢逼人﹐不能不這樣搞嘛﹗林副主席歷來說話一句算一句﹐不考慮成熟不會要你們辦的。……你們忙活了這幾天﹐現在就是不搞也好不了。人家也不會饒過你們的﹐你們也跑不了。……有困難想辦法克服嘛﹗哪有不困難的事﹖你們想想辦法嘛﹐還有人幫助你們呢﹗江騰蛟那裡是千載難逢的好時機﹐他(指毛主席)到了我們根據地裡了﹐不要坐失良機﹐要當機立斷。”(45)。
在葉群的這個“抽鞭子”電話之後﹐林立果“小艦隊”的政變行動繼續進行﹐按照林立果的說法就是﹕“主任(葉群)來電話抽鞭子﹐決定還是要搞(政變)。現在不搞是不行了。昨天講的不算數﹐等於沒有說﹐現在要抓緊研究怎麼搞。……”(46)。
對於這個“抽鞭子”電話﹐引發了一個問題﹐值得我們關注﹕在9月10日下午﹐林立果﹑周宇馳之所以發生動搖﹐想暫停殺毛計劃﹐是由於他們所定的計劃水平很差﹐沒有多少可行性。所以﹐面對重重困難﹐他們打算退縮了。現在葉群打來督促政變的“抽鞭子”電話﹐她當然也知道小艦隊面臨著拿不出可行的方案的尷尬局面。
但是﹐令人不理解的是﹕在葉群的這個“抽鞭子”電話中(按照當局的認定﹐此電話當然也是代表了林彪的意思)﹐為什麼只有督促政變繼續進行的命令﹖而沒有任何的對原先不合理計劃的具體的改進建議呢﹖在後面的時間裡﹐“小艦隊”仍然是在那個糟糕的舊計劃中繞圈子。我們絲毫沒有看到一點來自林彪本人的對這個糟糕的殺毛計劃的改進性意見的信息。
按道理說﹐既然前面的計劃可行性小﹑水平很差﹐那麼﹐在這個關鍵時刻﹐林彪就應該利用自己豐富的經驗提出一個更加合理的計劃。但是﹐這些林彪完全應該做的事﹐林彪做了嗎﹖完全沒有﹗不但在那個“抽鞭子”電話中沒有﹐在後來的時間裡﹐林彪也沒有進行幫助。
我們說林彪在整個政變事件中﹐即使假設在前期再逍遙﹐再超脫(即﹕把制訂計劃和實施指揮的任務完全託付給了兒子)。那麼﹐現在親兒子遇到困難了﹐行動執行不下去了﹐整個計劃面臨夭折的境地了﹐他總該動用自己的智慧﹑經驗﹑權勢幫兒子一把吧﹖何況政變本身就是和林彪自身利益密切相關﹐他完全不應該置身事外嘛。但是﹐林彪表現出來的卻是﹕既不關心(都不親自打個電話慰問﹑鼓勵一下受挫的小艦隊成員﹐只讓葉群出面)﹐也拿不出主意(不提出任何對原先的殺毛計劃的改進建議)﹐更不採取任何實際行動進行幫助(比如﹕動員四大金剛參與殺毛計劃)。
為什麼會出現以上這種反常現象呢﹖按理說﹐在歷史上﹐軍事家林彪是很有智慧的﹐很能出“點子”的。無論面對什麼樣的艱難困苦的局面﹐林彪總是能提出一套一套的對策﹑辦法。
比如﹐紅軍長征出了草地後﹐遇到敵軍的騎兵部隊﹐紅軍戰士很害怕騎兵﹐有些不知所措。林彪就提出倡議﹐編寫了打騎兵的歌曲在軍中推廣﹐在歌曲中既告訴大家心理上不要怕敵人的騎兵﹐又具體告訴大家對付騎兵的辦法。歌曲流傳開了﹐這種通俗易懂的形式很快就幫助紅軍戰士克服了對敵人騎兵的恐懼。
在東北的最初歲月﹐共產黨軍隊面臨著所謂“七無”的不利局面﹐同時還面對著國民黨方面強大的軍事壓力。為解決這些困難﹐以林彪為代表果斷提出了要建立鞏固的農村根據地的主張。大量的幹部和部隊不是專力於同國民黨軍隊打仗﹐而是去剿匪﹐去土改。此時的軍事家林彪沒有局限於“單純軍事思想”﹐而是顯示了政治家的風範。土改中遇到了困難﹐有人說東北農民落後﹐“東北人不好發動”﹐林彪就讓秘書到秀水河子做試驗﹐把地主的土地分給農民﹐結果秀水河子的農民馬上就開始支持東北民主聯軍了。
1947年的四平攻堅戰中﹐部隊攻堅失利。主要是當時我軍還沒有進行過大規模城市攻堅戰﹐沒有經驗。林彪沒有把戰鬥失利的責任都推給直接負責攻城的部下李天佑等人身上﹐而是自己主動承擔失利的責任﹐並且開始總結攻堅戰經驗﹐提出﹑提煉﹑推廣了一整套的攻城戰術。比如﹕著名的“四快一慢”﹑“四組一隊”戰術原則就是這一時期推出的。
總之﹐對於曾經指揮百萬雄兵進行大戰役的高手林彪來說﹐如果想要對付一次複雜程度遠低於前的小小武裝政變(儘管危險性並不低)﹐其智慧當然不在話下的勝任。但是﹐在1971年的“9‧13”事件中﹐在林立果實施政變中途受挫的時刻﹐為什麼林彪不像戰爭年代那樣也發揚他的智慧和豐富經驗來幫助一下自己的兒子呢﹖他為什麼一直袖手旁觀呢﹖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現象﹖
筆者認為﹕這種現象的產生很可能是因為林彪根本就不同意﹑也不知道林立果的武裝政變計劃。

證據六﹕林彪為什麼始終沒有跟現在倖存著的“小艦隊”成員直接進行過任何涉及到政變計劃的會面或電話通話﹖
在前面“證據三”中﹐我們已經討論過林彪極少參與具體的政變指揮的反常現象。我們現在討論一個更反常的現象﹐即﹕在整個武裝政變期間﹐我們沒有發現林彪跟“小艦隊”後來的任何倖存者交流過涉及政變的信息。
經過“9‧13”事件﹐直接參與政變計劃的小艦隊成員中﹐除了林立果﹑劉沛豐﹑周宇馳﹑于新野四個人墜機身亡或者自殺身亡以外﹐還倖存了大量成員。這些成員中包括了“小艦隊”中很核心的成員﹐比如﹕最早一批知道“571工程”情況的李偉信﹑政變計劃北線總指揮王飛﹑政變計劃南線總指揮江騰蛟等。如果他們曾經和林彪進行過涉及到政變問題的會面或電話通話﹐則這些跡象就應該從他們後來的口供中得到反映。
但是﹐我們現在從林彪問題研究專家于南﹑蕭思科等人的專論政變證據的文字中﹐以及從筆者目力所及的大量資料來看﹐林彪在整個武裝政變期間﹐竟然完全沒有跟現在倖存著的任何“小艦隊”成員直接進行過任何涉及到政變問題的會面或者電話通話(對於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這四大金剛就更是沒有提及過政變計劃)。我們這裡是指那些與林彪面對面的會面和不是經過林立果﹑周宇馳﹑葉群轉述的同林彪的直接的電話通話。
這種現像是很不正常的。因為﹐如果林彪真的參與了政變計劃﹐那麼他是很有必要與“小艦隊”成員直接溝通武裝政變的問題的。林彪這樣做的必要性和好處是﹕
1﹑消除“小艦隊”成員對林立果是否背著林彪單幹的懷疑﹕
林立果單靠他自己才入伍4年的資歷是沒有資格號令諸多的軍中元老和中﹑高級軍官進行政變活動的﹐別人之所以跟著他幹﹐完全是由於看在林彪的背景上。
在是否是林彪本人要發動武裝政變的問題上﹐“小艦隊”成員們其實是有疑慮的。林立果本人也知道這一點﹐所以他自己就多次強調過﹕“這次是首長下決心要搞﹐親自在抓”。類似的話林立果重複了不止一次﹐其目的當然是想打消“小艦隊”成員的懷疑和顧慮。
比如﹕“小艦隊”成員﹑空軍作戰部部長魯珉就對林立果是否背著林彪發動政變有所懷疑。他在接受作家張聶爾採訪時﹐曾經有一段話描述了他在9月13日淩晨聽到256飛機強行起飛﹐剛剛飛出國境的消息時的想法(47)﹕
聽了這個情況﹐我認為是林立果跑了。但我還沒想到林彪也會跑﹐我想林彪可能不知道。因為林彪真要和毛主席攤牌也不容易的。但我的心情一直很緊張﹐總覺得很可能要出大事了。13號下午﹐參謀又報告我說﹕……周宇馳﹑于新野﹑李偉信坐了一架直升飛機﹐……最後飛機在懷柔附近迫降。……這時我可以斷定是林立果跑了。我當時還不知道林彪到底跑沒跑。
“小艦隊”成員中有這種懷疑情緒的肯定不止魯珉一個﹐帶著這種情緒進行政變怎麼能有效地﹑堅定的實施政變行動呢﹖所以﹐一向注重發揮人的精神力作用的﹑一向講究突出政治﹑重視政治思想工作的林彪當然應該出來和大家見見面或親自打個電話。只要這樣做了﹐就可以輕易排除各種懷疑和猶豫的情緒。
2﹑可以鼓舞士氣﹕
林彪親自與“小艦隊”成員會面或親自通電話激勵他們政變的士氣的好處當然是不言而喻的。特別是在9月11日葉群打來“抽鞭子電話”的前後﹐正是小艦隊實施計劃中途受挫﹐士氣低下的時候﹐更需要林彪親自出馬鼓舞“小艦隊”的士氣。
3﹑林彪與“小艦隊”成員之間就政變問題進行直接見面或電話通話﹐可以直接通報情況﹐直接溝通﹑交流意見﹐減少中間環節。工作效率和準確性都會增加。
我們來看一個林彪原本應該會見“小艦隊”成員﹐但是林彪仍然不會見他們的實例(48)﹕
9月10日(也就是“9‧8手令”發出後的第3天──筆者注)早晨7時58分﹐劉沛豐帶著北京市地圖和許多文件﹐乘飛機飛往北戴河﹐向葉群彙報。
上午10時半﹐葉群把劉沛豐叫到她的辦公室﹐一直密談到中午12點。接著﹐葉群又同林彪進行了密談。
應該說﹐劉沛豐9月10日的這次北戴河之行﹐就應該是來彙報“小艦隊”執行政變計劃的情況的。但是﹐為什麼他只向葉群當面彙報﹐而不直接向林彪彙報呢﹖也就是說﹐既然是彙報情況﹐為什麼劉沛豐不同時向林彪和葉群一起彙報呢﹖何必多倒一次手而讓葉群將劉沛豐彙報的情況再向林彪轉告呢﹖這樣的轉告﹐一來浪費時間﹔二來容易產生誤傳現象(“誤傳”可是軍事指揮中的大忌諱)。因為﹐政變﹑謀殺方面的事情對於葉群這個女人來說是不懂多少的﹐讓一個不懂軍事的女人來轉述這類情況﹐能保證信息的完整﹑準確嗎﹖如果劉沛豐直接向林彪彙報﹐則既節省時間又完整﹑準確﹐並且林彪還可以當面提出問題﹐直接作出指示﹐何樂而不為呢﹖這也是減少指揮環節﹐提高指揮效率的方法嘛﹐林彪作為打過仗的人應該有這個常識和習慣呀。但是﹐為什麼林彪在這次劉沛豐的彙報中仍然是始終不露面呢﹖
林彪放著與“小艦隊”多數成員直接溝通政變計劃的巨大必要性和益處不顧﹐始終不直接出面﹐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是很值得思考的。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以上這種現象呢﹖林彪自始至終不與現在倖存著的“小艦隊”成員溝通政變問題﹐難道僅僅是由於當局未公佈出來﹖筆者相信﹕不會是這樣﹗因為﹐如果當局能找到相關證據﹐當局當然會“毫不吝惜”地公佈出來﹐以作為林彪參與政變陰謀的強有力證據。
那麼﹐這種現象的出現難道是由於林彪為了保密才不與倖存“小艦隊”成員直接進行涉及到政變問題的交流﹖這也不合理﹗因為﹐至少從1971年3月18日起﹐“小艦隊”成員李偉信就知道“571工程”的事情了(49)。從這個時刻起﹐林彪對李偉信已經沒有保密的必要了。從1971年9月8日以後﹐大量小艦隊成員已經知道“571工程”了﹐林彪從這個時刻起﹐對這些人也已經沒有保密的必要了。
現在﹐面對直接見面與通話的巨大必要性和好處﹐林彪為什麼在整個政變行動期間始終完全沒有跟現在倖存著的任何“小艦隊”成員直接進行過任何涉及到政變問題的會面或電話通話呢﹖
筆者認為﹕這種現象的產生很可能是因為林彪根本就不同意﹑也不知道林立果的武裝政變計劃。在這種情況下﹐林彪怎麼可能和“小艦隊”的成員談論什麼政變話題呢﹗
證據七﹕1971年9月11日中午﹐林彪在與葉群的密談對話中透露出的線索。
按照當局的說法﹐1971年9月8日﹐林彪發佈了所謂的“9‧8”武裝政變手令。這標誌著謀殺毛澤東的行動正式開始。
在這以後的9月11日中午12點30分(也就是“9‧8政變手令”發佈後的第3天)﹐林彪找葉群進行了密談﹐林彪的內勤斷斷續續地聽到了一些他們的對話。曾經參與林彪案審判工作的圖們和林彪問題研究專家蕭思科在所著《特別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受審實錄》一書中有如下記述(50)﹕
9月11日12時30分﹐林彪找葉群。內勤聽到葉對林說﹕“沒想到小小的立果活動面那麼大﹗”……(林彪說﹕)“反正活不多久了﹐死也死在這裡。一是坐牢﹐二是從容就義。”
此間﹐林﹑葉又進行了密談。
林彪說的這兩句話﹕“反正活不多久了﹐死也死在這裡。一是坐牢﹐二是從容就義。”﹐是一段密談的內容﹐被內勤人員聽到了﹐這段話顯然能反映林彪此時的真實心態和想法﹐非常值得研究。筆者認為﹐林彪所說的這短短兩句話﹐其實也向我們透露了林彪實際上並沒有參加武裝政變的信息﹗因為筆者認為﹕在謀殺毛澤東的武裝政變已經正式開始3天後的9月11日﹐林彪在說這兩句話的時候﹐他很可能不是在思考自己在“謀殺毛澤東行動失敗後的下場”問題﹐而是在思考“毛澤東﹑林彪政見衝突﹑不和的下場”問題。而如果林彪真的參與了政變陰謀的話﹐他此時此刻是根本不可能想這個問題的。
筆者就此在下面進行一下分析﹕
對於林彪在密談中所說的兩句話﹕“反正活不多久了﹐死也死在這裡。一是坐牢﹐二是從容就義。”﹐我們應該特別注意林彪所說的第二句話﹐即﹕“一是坐牢﹐二是從容就義。”。
林彪為什麼要說這句話呢﹖林彪為什麼談到“坐牢”和“從容就義”呢﹖林彪在說這句話的時候﹐他是在思考什麼問題呢﹖
顯然﹐林彪在講這句話的時候﹐他是在思考自己幹了某件事後所導致的不幸下場或者悲慘結局。筆者認為粗略地看﹐林彪在此時有可能在思考他幹了下面這兩件事中的一件之後所帶來的下場﹕1﹑林彪是在思考“謀殺毛澤東行動失敗”後的下場﹔或者﹐2﹑林彪是在思考“毛澤東﹑林彪政見衝突﹑不和”的下場。
筆者下面來分析一下林彪到底在思考他幹了哪一件事之後的下場﹕
1﹑難道林彪在說﹕“一是坐牢﹐二是從容就義。”這句話的時刻﹐他是在思考“謀殺毛澤東行動失敗”後的下場嗎﹖只要我們深入分析就知道﹕不會是這樣的﹗
因為﹐既然談到所謂“坐牢”﹐尤其是相對於“從容就義”而談“坐牢”﹐那麼﹐這個“坐牢”的含義肯定是指還可以“活”﹐即﹕不被處死(如果這裡的“坐牢”有被處死﹑有不可能“活”的含義的話﹐那麼林彪就沒有必要再重複地並列提出什麼“從容就義”了)﹐只不過被關進監獄。
而所謂的“從容就義”當然是指﹕被判死刑或被處死(都指的是﹕不能活)。
所以﹐林彪在此刻說﹕“一是坐牢﹐二是從容就義。”這句話時﹐實際是在這裡談到了他幹了某件事失敗之後的兩個都存在可能性的直接下場﹕或者是能活(坐牢)﹔或者是死(從容就義)。
但是﹐這兩個下場可能是“謀殺毛澤東行動失敗”後的下場嗎﹖
筆者認為﹕不可能﹗因為﹐“謀殺毛澤東行動失敗”後的下場﹐只可能是“死”﹐沒有“活”的可能性﹔只可能是“就義”﹐沒有“坐牢”的可能性﹐至少人們事前是不會設想殺毛失敗還能活的。
因為﹐在這裡﹐我們應該設身處地地思考一下﹐在那個個人崇拜極度高漲的年代﹐如果某個人策劃謀殺毛澤東失敗了﹐他可能還想到自己有活的可能性嗎﹖
筆者提醒讀者充份考慮六﹑七十年代的時代背景﹐在那個時代﹐劉少奇並沒有搞政變﹐還不是被整死了。張志新那些人不過有些反動言論﹐並沒有進行什麼組織活動(更談不上政變)﹐還不是被處以死刑了。那個時候﹐人們可能因為說錯一句話就被打成反革命﹔有的人僅僅因為偶然把領袖畫像墊坐在屁股底下﹐就被打成反革命。
在那種時代條件下﹐一個思維正常的中國公民是不可能思考﹑幻想在謀殺毛澤東失敗的情況下﹐還有僅只是“坐牢”(活)﹐而不用“從容就義”(死)的可能性的。同理﹐林彪如果在9月11日中午考慮自己謀殺毛澤東失敗的下場時﹐他能去幻想殺毛失敗後僅是被判刑關進監獄(“坐牢”)﹖而不被處死(“從容就義”)嗎﹖林彪可能這樣想嗎﹖
所以﹐筆者認為林彪如果此刻真的在考慮“謀殺毛澤東行動失敗”後的下場﹐他就根本不可能去考慮什麼“坐牢”(能活)的可能性。而現實中﹐林彪既然的確想到了所謂“一是坐牢”(還能活)的可能性﹐這就說明他此刻不是在思考“謀殺毛澤東行動失敗”後的下場。
2﹑難道林彪在說﹕“一是坐牢﹐二是從容就義。”這句話的時刻﹐他是在思考“毛澤東﹑林彪政見衝突﹑不和”的下場嗎﹖
筆者認為很有可能林彪就是在思考這個問題﹗
因為﹐林彪很清楚當時毛澤東正在進行的南巡行動就是針對著自己來的﹐自己將要被打倒的命運已經註定了。林彪在9月11日中午說自己的下場是﹕“一是坐牢﹐二是從容就義”﹐這其實很符合在文革中由於犯錯誤(當然不是由於政變)而被打倒的政治人物的慣常下場。彭德懷等人屬於“坐牢”的典型。劉少奇等被整死﹐被打死的人應該可以算作“就義”的類型。所以﹐很顯然﹐林彪所說的兩種下場(坐牢﹐就義)﹐恰好就符合﹕林彪由於與毛澤東政見衝突﹑不和而被打倒後的下場。
所以﹐筆者認為1971年9月11日的中午﹐林彪在說﹕“一是坐牢﹐二是從容就義。”這句話的時候﹐他很有可能就是在思考“毛澤東﹑林彪政見衝突﹑不和”的下場。
瞭解了上面的結論後﹐一個重大的問題也就產生了﹕在1971年的9月11日﹐謀殺毛澤東的武裝政變已經正式開始3天了﹐此時此刻﹐林彪和毛澤東的主要矛盾焦點已經完全集中在武裝政變問題上了﹐而他和毛澤東之間的政治異見已經沒有多少值得關注的價值了。如果真如當局所言﹐林彪真的參與了武裝政變的話﹐那麼﹐林彪在此時此刻如果是要提前預想他的某種行動帶來的不幸下場的話﹐他只可能去思考最緊要的“謀殺毛澤東行動失敗”後的下場﹐而不可能還有心思去思考此時已經顯得無足輕重的“毛澤東﹑林彪政見不和﹑衝突”的下場了。
那麼在現實中﹐在1971年的9月11日中午﹐林彪並沒有思考他此刻最應該想的“謀殺毛澤東行動失敗”後的下場﹐而是在思考他此刻根本不應該再思考的“毛澤東﹑林彪政見不和﹑衝突”的下場。林彪的這種反常的思維說明了什麼呢﹖筆者認為﹕這很可能是由於﹐直到1971年9月11日中午(也就是武裝政變已經開始3天以後)﹐林彪在說﹕“一是坐牢﹐二是從容就義”這句話時﹐還不知道林立果此時早已經瞞著自己正式啟動了武裝政變計劃。所以﹐此時的林彪也就不可能去思考什麼“政變失敗”的下場問題﹐現在縈繞在林彪腦際的就是當毛澤東結束南巡之後﹐將如何整治自己的問題。
旁證八﹕在“571工程”策劃的過程中﹐林立果曾經假冒黃永勝等四大金剛的名義進行了欺騙。
林立果小艦隊核心成員李偉信在被捕後﹐於1971年10月13日寫的交待材料中寫道(51)﹕
于新野一九七一年七﹑八月在廣州時對我說﹕批陳整風彙報會時﹐林立果當時比較緊張﹐對會議估計三種可能﹕(1)一般談一下﹔(2)整到軍委辦事組﹔(3)整到首長。後來估計(1)﹑(2)可能性大。在批陳整風彙報會上﹐黃﹑吳﹑李﹑邱﹑葉都檢討了。而且是主席批准要他們檢討。“主任”(葉群)非常緊張﹐當時要搞“571”﹐並和黃永勝也商量了﹐黃永勝他們也同意。
在李偉信的這段交代中﹐需要引起讀者注意的是經過于新野轉述的林立果(葉群)的一個說法﹐即﹕“當時要搞‘571’﹐並和黃永勝也商量了﹐黃永勝他們也同意”。這段話應該引起我們的注意﹗如果林立果在此處所說的這句話是真實的﹐那麼﹐這就告訴我們﹕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這四大金剛早在1971年4月間的“批陳整風彙報會”期間就完全知曉並且認同圖謀政變的“571工程”。
然而﹐事實上卻不是這樣﹗現在﹐連當局最終都承認﹕四大金剛完全不知道﹑也完全未參與任何林立果的政變計劃(關於這個問題筆者在前面第三節的“證據四”中已有專門的論述)。
對於李偉信的上面這段供述﹐當年的特別法庭是怎麼處理的呢﹖在圖們﹑蕭思科所著《特別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受審實錄》一書中有專門的介紹(52)﹕
關於黃﹑吳﹑李﹑邱是不是知道﹐並是否參與林彪制定《“571工程”紀要》﹐謀害毛主席和南逃廣州另立中央的罪行﹐有單方面的材料證明﹐這四人是知道的。
據李偉信交代﹕聽于新野講﹐林立果說搞《“571工程”紀要》﹐黃永勝他們也同意了﹔策劃南逃廣州時﹐還安排黃﹑吳﹑李﹑邱一塊走。
可大家(指預審組成員──筆者注)調查時﹐這些都不是直接證明﹐不是黃﹑吳﹑李﹑邱本人供認的。關於南逃問題﹐也有否定他們知道的材料……
由於證據缺少和證據之間有矛盾﹐這一條(罪行)也從起訴書中拿掉了。
我們可以看到﹐即使帶有很強主觀意圖和傾向性的特別法庭﹐即使他們非常希望得到關於黃﹑吳﹑李﹑邱參與政變的證據﹐但是由於實在是證據不足﹐他們也只好作罷了。
我們從這個實例可以清楚地看到﹐明明四大金剛不知道﹑更未參與“571工程”計劃。可是﹐林立果就能空口白牙地對于新野說黃永勝他們知道並且同意發動武裝政變。顯然﹐林立果說了假話﹐他在這裡假借黃永勝等人的名義﹐故意欺騙了“小艦隊”成員們。
這個例子雖然只是林立果在策劃武裝政變期間﹐假冒黃永勝等四大金剛之名進行欺騙的實例﹐但是﹐通過此例子﹐畢竟可以讓讀者看到林立果在如此重大的武裝政變問題上﹐的確是敢於打著別人的旗號進行欺騙的。
林立果在策劃武裝政變的過程中既然可以假冒黃永勝四大金剛之名(偽稱四大金剛同意政變﹗)﹐那麼同理﹐當林立果信誓旦旦地反復宣揚所謂“這次(起義)是首長(指林彪)下決心要搞﹐親自在抓。”等各種有關林彪參與政變的信息的時候﹐我們就能完全相信嗎﹖難道林立果就不可能也假冒林彪之名發動政變嗎﹖所以﹐筆者認為的“林立果打著林彪旗號﹑瞞著林彪發動殺毛政變”的觀點不是虛妄的﹐而是有根據的。
雖然我們還不能僅只通過這一實例﹐就直接得出林立果也假冒林彪的名義進行了武裝政變的結論﹐即它還不能作為林立果也假冒林彪之名發動政變的“直接”證據﹐但是﹐此處這一實例是可以作為有力的旁證(間接證據)的。
全文綜述﹕
筆者在本文的第二節中﹐集中反駁了當局指控林彪參與政變的各類證據。筆者認為﹕當局提供的這些所謂證據﹐要麼本身就是錯誤的﹔要麼僅靠這些證據還不能確鑿無疑地得出林彪參與了政變的結論。仍然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性﹐即﹕被林立果﹑葉群利用的所謂的林彪參與政變計劃的諸多證據﹐很可能是林立果﹑葉群打著林彪旗號編造出來的。所以﹐僅憑當局目前給出的那些證據﹐是不能充份地論定林彪參與政變的罪名的。
筆者在本文的第三節中﹐通過給出八大證據(含一個旁證)﹐提供給大家林彪沒有參與武裝政變的證據。
通過拙文﹐筆者希望為否定掉“林彪參與了武裝政變陰謀”的主流觀點提供強有力的武器。
最後﹐筆者還想對整個“9‧13”事件的總輪廓進行一下勾勒﹐不當之處希望讀者指正﹕
在1970年的中國共產黨九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廬山會議)閉幕之後﹐毛澤東基於各種考慮﹐開始對林彪集團步步緊逼了﹐他展開了一系列相應的行動。
林彪並不認同毛澤東在廬山會議上對他的種種指責﹐他使出在戰爭年代舊有的血性和毛澤東猛頂了一陣﹐不檢討﹐不認錯。最後﹐林彪躲在北戴河認命了﹐正所謂“反正活不了多久了﹐死也死在這裡”。他打算坐以待斃了﹐你毛澤東想把我林彪怎樣就怎樣吧﹗
不意﹐半路裡殺出個程咬金﹐林彪的兒子林立果並不服氣。林立果還年輕﹐只有26歲﹐他不甘願隨林彪的倒台而當階下囚。原本花團錦簇的前程不能就這麼給毀了﹐他還有他的一腔理想和抱負﹐他不能像他的垂暮而又疾病纏身的父親那樣乖乖認命了。他林立果不認命﹐他不迷信毛澤東﹐他還要搏一把。
筆者認為﹕幾乎可以肯定﹐林彪的確參與了葉群﹑林立果之間的有關自身前途的各種討論﹐這也包括殺毛﹑另立中央﹑出逃避難等等打算。但是﹐僅憑林彪參與了這些討論是不能給林彪定多大罪名的﹗關鍵是要看林彪是不是同意﹑批准這些計劃。筆者的觀點認為﹕林立果的這些想法很可能都被林彪否定掉了﹗
於是﹐林立果﹑葉群﹑周宇馳三人串通在一起﹐決定甩開林彪單幹。他們合起夥來﹐統一口徑﹐上演“三簧”﹐上騙林彪﹐下騙“小艦隊”其他成員﹐盜用林彪的名義作為旗號﹐進行了一次謀殺毛澤東的冒險。
當謀殺毛澤東的政變計劃由於種種原因失敗後﹐他們知道這項動員了很多人參與的行動是不可能長時間被隱瞞的﹐必須馬上採取下一步的對策了。所以﹐最遲在9月12日晚林立果從北京乘256飛機返回北戴河後﹐由林立果將曾經實施謀殺毛澤東的行動並已經失敗的真相向林彪進行了通報﹐同時建議南逃廣州(香港)。
林彪知道此事後﹐他很清楚對於自己兒子幹的這件事﹐他已經是無論如何也解釋不清楚了(其實直到今天﹐也還有很多人抱持著“兒子幹的這麼重大的事﹐老子不可能不知道”的觀點﹐先入為主地看待林彪與此事件的關係)。林彪和毛澤東的關係已經完全對立了﹐已經完全變成了你死我活的關係。於是﹐無奈中的林彪只好同意林立果的跑到廣州或者香港的計劃。
至於後來林彪一行人為什麼沒有依照原計劃去往廣州(香港)﹖為什麼會折戟沉沙蒙古的溫都爾汗﹖這些問題的真實謎底﹐其實都不同於當局早已給出的“標準答案”﹗個中的跌宕起伏的內幕情節﹐讀者可以去參看筆者的另一篇小文《質疑林彪出走事件》。
註釋﹕
(1)于南《關於林彪事件若干歷史問題的攷察》﹐載於熊華源﹑安建設﹕《林彪反革命集團覆滅紀實》﹐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5年﹐183-184頁。
(2)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成都﹐四川文藝出版社﹐1996年﹐134-136頁。
(3)高德明《林彪集團主犯吳法憲將軍的裂變始末》﹐載於赤男﹑明曉編(即﹕蕭思科﹑高德明──以下皆同)《林彪元帥叛逃事件最新報告》﹐香港﹐香港中華兒女出版社﹐2000年﹐326-332頁。
(4)蕭思科《林彪死因只一個》﹐北京青年報﹐2001年9月11日。
(5)于南《關於林彪事件若干歷史問題的攷察》﹐載於熊華源﹑安建設《林彪反革命集團覆滅紀實》﹐185頁。
(6)張聶爾《風雲“九‧一三”》﹐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99年﹐303頁。
(7)張聶爾《風雲“九‧一三”》﹐287頁。
(8)劉志男《九大至九屆二中全會前夕毛澤東與林彪的分歧和矛盾》﹐載於張化﹑蘇採青主編《回首“文革”》(下)﹐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03年﹐1005頁。
(9)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成都﹐四川文藝出版社﹐1996年﹐86頁。參見明曉﹑赤男(即高德明﹑蕭思科──以下皆同)編《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香港中華兒女出版社﹐2000年﹐274頁。
(10)張聶爾《風雲“九‧一三”》﹐180頁。
(11)張聶爾《風雲“九‧一三”》﹐180-181頁。
(12)汪東興《汪東興回憶﹕毛澤東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鬥爭》﹐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1997年﹐197頁。
(13)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215頁。參見高德明﹑蕭思科《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385頁。另見王海光《折戟沉沙溫都爾汗》﹐沈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97年﹐202-203頁。
(14)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217頁。參見高德明﹑蕭思科《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386頁。
(15)(16)于南《關於林彪事件若干歷史問題的攷察》﹐載於熊華源﹑安建設《林彪反革命集團覆滅紀實》﹐185頁。
(17)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178-179頁。參見高德明﹑蕭思科《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412頁。
(18)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195頁。參見高德明﹑蕭思科《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422頁。另見王海光《折戟沉沙溫都爾汗》﹐212頁。
(19)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100-101頁。參見靳大鷹《“九一三”事件始末記》﹐載於于弓編《林彪事件真相》﹐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88年﹐92頁。
(20)汪東興《汪東興回憶﹕毛澤東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鬥爭》﹐197頁。
(21)于南《關於林彪事件若干歷史問題的攷察》﹐載於熊華源﹑安建設《林彪反革命集團覆滅紀實》﹐184頁。
(22)高德明﹑蕭思科《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344頁。
(23)杜修賢《林彪對毛澤東的“不辭而別”》﹐載於熊華源﹑安建設《林彪反革命集團覆滅紀實》﹐64-65頁。
(24)張雲生《毛家灣紀實》﹐北京﹐春秋出版社﹐1988年﹐230-231頁。
(25)熊蕾《“九‧一三”事件前後的毛澤東》﹐載於熊華源﹑安建設《林彪反革命集團覆滅紀實》。
(26)熊蕾《“九‧一三”事件前後的毛澤東》﹐載於熊華源﹑安建設《林彪反革命集團覆滅紀實》﹐88頁。
(27)張雲生《毛家灣紀實》﹐225頁。
(28)張雲生《毛家灣紀實》﹐108頁。
(29)李文普《林彪衛士長李文普沈默後不得不說》。載於蕭思科﹑高德明《林彪元帥叛逃事件最新報告》﹐14頁。
(30)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152-153頁。
(31)張寧《自己寫自己》﹐北京﹐作家出版社﹐1998年﹐205頁。
(32)楊志遠﹑彭燕眉主編《戰術學》﹐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2002年﹐282-283頁。
(33)汪東興《汪東興回憶﹕毛澤東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鬥爭》﹐197頁。
(34)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177-179頁。參見高德明﹑蕭思科《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410-412頁。
(35)張星《林彪軍事謀略》(上冊)﹐廣西民族出版社﹐1999年﹐29頁。
(36)張正隆《雪白血紅》“第18章黑土地之狐‧‘空軍司令’”﹐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97年。
(37)張雲生《毛家灣紀實》﹐306-320頁。
(38)蕭思科﹐高德明編《林彪元帥叛逃事件最新報告》﹐200頁。
(39)圖們﹑蕭思科《特別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受審實錄》﹐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50頁。
(40)高德明《林彪集團主犯吳法憲將軍的裂變始末》。載於蕭思科﹑高德明編《林彪元帥叛逃事件最新報告》﹐329頁。
(41)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173頁。參見高德明﹑蕭思科《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401頁。
(42)張聶爾《風雲“九‧一三”》﹐321頁。
(43)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177頁。參見高德明﹑蕭思科《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411頁。
(44)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156-173頁。參見高德明﹑蕭思科《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397-401頁。
(45)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178-179頁。參見高德明﹑蕭思科《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412頁。
(46)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181頁。參見高德明﹑蕭思科《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413頁。另見王海光《折戟沉沙溫都爾汗》﹐210頁。
(47)張聶爾《風雲“九‧一三”》﹐305頁。
(48)邵一海《林彪“9‧13”事件始末》﹐176頁。參見高德明﹑蕭思科《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407頁。
(49)汪東興《汪東興回憶﹕毛澤東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鬥爭》﹐197頁。
(50)圖們﹑蕭思科《特別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受審實錄》﹐338頁。
(51)汪東興《汪東興回憶﹕毛澤東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鬥爭》﹐201頁。
(52)圖們﹑蕭思科《特別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受審實錄》﹐70頁。

原载《重审林彪罪案》上册 丁凯文主编,明镜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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