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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青海:从“二二三事件”到省革委会成立
帖子发表于 : 周二 2月 02, 2021 9: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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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从“二二三事件”到省革委会成立


余汝信


一、军委关于“可开枪镇压”的内部规定

在1967年1月28日“军委八条”公开颁布十天之后,2月9日,中央军委又内部颁布了林彪2月7日送审、毛泽东作过两次修改的《关于军队在支持无产阶级真正革命派夺权斗争中不准任意开枪的规定》,全文如下(1):

各军区、各军兵种: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人民解放军在支持真正的(不是假的)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中,已经遇到各种复杂情况,以至发生武装冲突事件(如新疆、内蒙)。因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对徒手的群众,不管属于哪一派,都不能开枪。
(二)对徒手的保守派、右派、反革命派,可向他们宣传党的政策,开展政治攻势,进行分化瓦解。在必要时,可以逮捕他们的头目,但不要开枪。
(三)略
(四)对杀人、放火、放毒、抢劫等现行反革命分子,确实查明无误者,如敌人拒捕、顽抗和武装暴乱,在说服无效时,可开枪镇压。
(五)要相信,即使是反革命组织,大多数群众仍然是好的,是可以教育争取的,坏人只是少数个别分子。
(六)要沉着应战,即使有几万人向我军示威、包围、冲击、打人、抓人、侮辱人,也不要紧。若不沉着,怕字当头,就是大错。
以上规定,大部分要向全军指战员认真进行宣传教育。但第三条(诱敌深入、迂回包围)只能临战时下达,事先必须保密。 (2)

中央军委
一九六七年二月九日

上述规定虽然声言“不准任意开枪”,但其极端保密、特殊操作的第三条及内部半公开的第四条,实际上却开了一个在特殊情况下“可开枪镇压”的口子。在此背景之下,2月23日,青海西宁发生了军队向手无寸铁的群众组织开枪、死伤高达三百多人的极其严重流血事件,史称“二二三事件”。

二、青海省军区内的“反革命政变”

1967年1月12日,在上海“一月风暴”感召下,青海“八一八红卫兵司令部”等二十七个造反派组织,联合接管了《青海日报》。次日,这些组织称:决定暂时封闭《青海日报》,在封闭期间,将以特刊形式印发新华社播发的重要新闻。

1月23日,中共中央等发布《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据刘贤权夫人安绍杰后来主编的《刘贤权将军》一书称,“1月23日刘贤权主持召开了省军区常委会,学习中央决定以后,于下午6时,讨论确定支持左派群众的表态问题。一致通过支持‘八一八’群众组织,上报了兰州军区、党中央和军委。可是这表态消息刚一公布时,就立即引起了另一派群众组织的强烈反对,而且随即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激烈行为。当晚9时许,另一派造反者冲进省军区机关揪斗刘贤权,一下扒掉了他的帽徽领章。与此同时,省军区机关内部也出现混乱局面,一些人迎合军外相同观点的群众组织,逼迫刘贤权和常委撤销军区常委的决定。这样一来,当地派性斗争的形势就更加激烈,局势更为混乱。为扭转这一局面,刘贤权于当夜零点再次召集常委紧急会议,商议举措,遂决定把支持一派群众改为支持一切革命左派”。(3) 根据上文,支持“八一八”的表态,是刘贤权主持的常委会“一致通过”的。文中“另一派造反者”,应解读为“八一八”的对立面——保守派“捍卫队”。

文革后的青海省委,对这一天在省军区发生的事是另一说法:“1月23日,中央发出《关于支持左派革命群众的决定》之后,当天下午,刘贤权再次召开常委扩大会,继续讨论谁是左派问题,并进一步提出支持‘八一八’的七条理由,其中特别强调:‘八一八’既反省委又反王昭,应当支持。多数常委为避免造成群众组织之间的对立,不同意刘的意见,而一致同意交机关干部讨论后再决定支持谁。会后,刘贤权却背着其他成员和机关干部,偷偷派他老婆去向‘八一八’表态支持,要他们向军区‘报喜’,并私自指示省军区文革办公室通知驻军部队要一边倒,坚持支持‘八一八’。由于刘贤权的阴谋活动,造成了群众组织之间的严重对立。其他群众组织到军区质问刘贤权为什么不支持他们,群情激奋,形势极为混乱。省军区机关和驻军部队为了稳定局势和维护西宁驻军部队的团结,一致要求军区党委纠正刘贤权的支派分裂活动”(4)。根据该说法,多数常委不同意刘的意见。“其他群众组织”,应指保守派“捍卫队”。

两种不同的说法,孰是孰非?

据查证,当时的省军区党委常委为:第一书记杨植霖(省军区第一政委,省委第一书记兼),第二书记王昭(省军区政委,省委第二书记兼),第三书记刘贤权(兰州军区副司令员兼省军区司令员),副书记王文英(省军区副政委),常委曾征(副司令员)、赵永夫(副司令员)、刘斯起(副司令员)、吴士杰(副政委)(5) 。杨植霖、王昭是省委领导兼职并已受到冲击不能与会,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常委至多六人。虽然刘的资历在与会者中是最老的,地位是最高的,但他的意见在常委中未能形成多数,常委中“一致通过支持‘八一八’群众组织”的说法,很值得怀疑,支持刘的似乎只有并非常委的副司令员张江霖 (6)。支持保守派、在常委中地位、资历比刘贤权、曾征、王文英都低的校级军官赵永夫,却在常委会中掌握了主导权。而这一现象也符合当时的一个普遍规律——在全国省一级地方军事机关中,支持保守派的力量占优势。像刘贤权这样支持造反派的省军区司令员,在全国确为凤毛麟角。

《刘贤权将军》一书接下来说:“从1月23日起,刘贤权的工作开始受到限制。在2月15日至3月8日这段时间里,刘贤权的行动就完全失去了自由。他这位老红军被造反派揪到军区机关批斗、毒打、隔离、武装看押、抄家受到羞辱”。(7)

以上过程,在3月24日中央《关于青海问题的决定》中,被定性为“反革命政变”。

三、青海日报社的枪声

1月29日,“八一八”宣告夺取了青海省委、省人委对文化大革命的领导权以及其他一切权力。该夺权并未得到中央的承认。

2月3日,以赵永夫为核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西宁地区部队联合指挥部”动用250多台军用车辆,进行“支持革命派,镇压反革命”的武装游行。公安机关同时将从“八一八”组织中逮捕的几名“反坏分子”游街示众。

2月14日,赵永夫等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宁市卫戍区司令部”名义发布公告称:《青海日报》在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的操纵下,歪曲事实,制造谣言,进行虚假的宣传报道,欺骗中央,欺骗青海省广大革命群众,对青海地区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起了严重的破坏作用。决定自即日起,对青海日报社实行军事管制。是日,部队包围了报社,要求报社中的造反派组织撤离,遭到拒绝,双方僵持九天九夜。

2月23日,西宁市卫戍区司令部发布通令:“立即取缔青海省反革命组织八一八红卫战斗队总联络站(8) 及其所属组织。对该反革命组织中罪大恶极的首要分子、幕后‘军师’及其死党,立即逮捕法办。”

时任兰州军区政委、与刘贤权观点相同的冼恒汉,后来在回忆录中称,赵永夫“于2月23日晨亲自指挥部队,武装占领青海日报社,并截断了与外地的一切通信联络系统,还采取措施,断绝了由西宁通向兰州、河西走廊的公路交通,不准一切车辆通行。”“23日下午1时,赵永夫下令部队向阻拦的群众开枪,这样,一场流血惨案终于发生。在十几分钟的时间内,打死打伤群众三百余人,现场惨不忍睹。报社内惊恐的群众四处躲藏,没有死伤的抓到就投入监狱。(9)”

文革后官方编纂的资料则称:“2月23日,报社内外的人越来越多,在局势异常混乱的情况下,部队战士不慎枪支走火,误伤了自己的战士数人,误认为是占据报社的‘八一八造反派’先对外开枪射击,遂导致了部队开枪。部队现场指挥所的负责人虽未下令开枪,但在部队开枪后,没有采取果断制止措施,以至酿成‘二二三’流血事件(注:死伤群众347人,其中:亡169人,伤178人)。” (10)

冼恒汉说赵永夫下令开枪,文革后的青海官方称赵未下令开枪,又孰是孰非?

一位现场目击者(报社女工作人员)的回忆可能更客观一些:“事件发生的前一天晚上,在军区政治部工作的一个熟人悄悄透信给我,要我第二天早上切勿再去报社,那里将有重大行动。我立即意识到即将发生流血事件。第二天清晨,也即1967年2月23日,我刚起床,就有一个同志神色仓皇地来我家告诉我,从北大街通向报社印刷厂(那时报社人都在印刷厂上班)的北门坡已经实行戒严,禁止人车通行。我急忙洗了把脸,随来人一起疾行至北门坡想看个究竟。在离北门坡大约还有50米的地方,就已感觉到气氛异常。坡上坡下布满了武装岗哨,战士们个个表情严肃,严密监视着周围动向。坡下通往报社的马路已被机枪严密封锁,除非有当时的特别通行证,否则,任何人休想通过。我和一些人只得站在坡头的封锁线外,挤在人群中踮脚翘首向下遥望。大约上午10点钟光景,报社方向忽然枪声大作,它告诉人们镇压行动确已开始了。我的心情不知为什么一下变得沉重起来。……我与‘造反派’虽格格不入,但他们中真正的坏人毕竟是极少数,尤其是那些数以千计的工人群众,他们中的大多数自以为是在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而日夜守卫在报社。子弹无情,究竟打死了多少人,其中是否有我熟悉的?为了了解确切情况,枪声一停,我便随着人流抄小路(小西门的城墙缺口)涌到报社印刷厂附近,这里正是多日来两军对垒的地方。我踮脚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只见一排排尸首倒卧在血泊之中,沾满血迹和尘埃的衣服、鞋、帽,散落得到处都是,有的挂在树梢上,有的飞到低矮的屋顶上。可以想见那些手无寸铁的‘造反派’,一旦看到子弹真的向自己射来时,是如何地惊慌失措。我万没想到和平时期斗争竟会如此残酷!” (11)

四、叶剑英肯定了赵永夫的做法

冼恒汉在回忆录中称:

事件发生后的当天下午二时,总参作战部打电话问及兰州军区青海西宁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军队、地方电话都打不进去?此时,我们还不知道西宁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便立即给青海打电话,根本打不进去。最后,只好通过兰州军区空军系统的电话才接通了青海省军区的电话。接电话的副政委王文英当时还不太了解情况,经他与赵永夫联系后,回话说:“西宁市‘八一八’群众组织发生武装暴乱,首先开枪打死打伤干部战士,军队为了自卫,实行了还击,现已平息暴乱。”

赵永夫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很快向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了加急电报编造假情况。晚八时许,有位军委领导给赵永夫直接打来电话,称赞“打得好,是一个很漂亮的仗”,“军委支持你”,并要他“彻底肃清残余的反革命”。赵永夫接电话后,对别人说是“林副主席”给他打的电话。

24日上午,我和张达志电告青海,要省军区领导立即来兰州汇报,并派飞机将赵永夫、王文英及55师师长陈如意接来兰州。在汇报中,赵永夫表现非常狂妄,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事后我和张达志为了证实军委是否支持此事,曾立即向军委发电报请示确认,但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12)

所谓“有位军委领导”,冼其实指的是叶剑英。叶剑英支持赵永夫的底气,则来自毛泽东作过两次修改的《关于军队在支持无产阶级真正革命派夺权斗争中不准任意开枪的规定》。冼的说法从侧面证实,赵永夫与中央军委有着直接的联系。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兰州军区要赵永夫去汇报时,“赵永夫表现非常狂妄”。而赵永夫与北京的联系,一直以来是刻意绕开倾向于刘贤权的兰州军区的。赵永夫与军委的直接联系,在官方编纂并公开出版的《叶剑英年谱》中得到证实。该书1967年2月23日条目提及:“在电话中听取青海省军区副司令员赵永夫关于对冲击《青海日报》的造反派的处理情况报告后,肯定了部队的做法。三月,中央文革抓住这一事件大做文章,把是非完全颠倒过来,将赵永夫逮捕,并逼迫叶剑英多次检讨。” (13)

在2月23日以后一段短时间内,赵永夫仍然得到叶剑英等的肯定,并在军委召开的军以上干部会议上作过“经验介绍”。据安绍杰称,“到北京后,反革命分子赵永夫表了三天功,说:二月三日武装游行是他组织的,‘二二三’时他如何指挥,如何开枪……,什么功劳都是他的。中央作了记录和录音。” (14)

五、中央对青海问题重新进行调查

中央对青海问题的态度,在3月初发生了变化。冼恒汉在《风雨八十载》中的“赵永夫事件”中称:“3月6日,总政电话通知刘贤权、张江霖去北京,当时是全副武装押送的。3月8日到了北京,住在京西宾馆,由于并没有说明来干什么,刘贤权、张江霖被蒙在鼓里,揣测不安地度过了十几天。”张江霖本人的回忆说法有所不同:“3月8日,刘贤权和我到北京,住在京西宾馆。第三天,总政治部主任萧华同志来看我们,一见面就说:‘你们受惊了,到北京就自由了,好好休息!’” (15)

刘贤权等到北京后的第三天,亦即3月11日,毛泽东、林彪分别批示,要求对青海问题进行调查,缘由据说是听了中央文革的反映。据称,毛的批示是:“可以调查一下。如果是学生先开枪,问题不大。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值得研究了。” (16)3月13日、21日、23日及24日,中央有关负责人四次接见青海党、政、军有关领导及群众组织代表,以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其中又以后两次规格最高,后两次,周恩来均出席。

在3月24日晚至25日凌晨2时半的会议上,在周恩来等的严厉质问之下,又再查清了“二二三事件”当天的一些细节:

1.谁决定武装镇压?
康生:你们的指挥部(17) 什么时候成立的?
张晓川(18) :2月18日。(周恩来:嗯?)是1月18日。
康生:那天你讲的是刘司令员不能工作,不要组织指挥部,可现在你讲,1月18日就组织了。
周恩来:23日武装镇压,你参加了没有?联合指挥部讨论了?
张晓川:讨论通过了。
2.现场谁指挥?
周恩来:谁指挥?
张晓川:用卫戍区司令部名义。
周恩来:现场上谁指挥?
张晓川:赵副司令员、陈师长。 (19)
3.报社内的“八一八”有没有枪支?
周恩来:你们就是想找借口镇压,镇压时下那么大的毒手。报社有枪,赵永夫你有什么证据?
赵永夫:……
周恩来:简单点,你的报告上都有。
赵永夫:以前了解有枪。
周恩来等:现场有没有?
赵永夫:……(回答文不对题)。
康生:你就回答有枪没有?
陈伯达:就说有、没有。
赵永夫:当时没搜出来。
……
周恩来:全部把他们包围起来了,你还没搜出来!(周愤怒地站起来),除非你伪造假枪!谎报军情,欺骗中央!
4.赵永夫有没有下令开枪及林彪有没有打电话给赵永夫?
赵永夫:不叫打,但管不住。(周恩来拍桌子,叶群、关锋等站了起来)
叶群:你还说林总来电,还感动得满脸热泪,什么时候给你来的电?
赵永夫:我接电话,问是不是林副主席,对方说是。
叶群:林彪同志没有打电话!林彪同志三个秘书一个也没有接到电话。24号听到此事,毛主席、林总非常气愤,下令调查此事。 (20)

叶群称林彪没有打电话,应是事实,电话是叶剑英打的。惟叶群以上所说的“24号”,似乎指的是2月24日,则很有疑问。在同一会议上,叶曾称,“前几天在京西宾馆介绍经验是你,有声有色,全部功劳都是你的,现在怎么都没你的事?推得光光的。白纸黑字,不知道?”这与安绍杰所称“到北京后,反革命赵永夫表了三天功”是相吻合的。如果毛、林在2月24日就下令调查,断不会出现赵永夫其后还到军以上干部会议介绍经验的情况。毛、林态度的转变,应该有一个过程。中央《关于青海问题的决定》已表达得很清楚,毛、林对青海问题进行调查的批示,是3月11日下达的,此距“二二三事件”发生足足已有十八天。

六、中央《关于青海问题的决定》

直至3月25日凌晨2时25分才结束的第四次接见,最后由周恩来宣布结束调查,并即场宣布了青海问题的处理办法。处理办法能够即场宣读,可见中央(包括毛、林)在这一次会议前已形成了统一的框架性意见。周命令北京卫戍区人员将被宣布隔离受审的赵永夫、隔离反省的张晓川、王昭三人押出会场。

周恩来宣布并于24日形成正式文件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关于青海问题的决定》称:

根据毛主席和林彪同志三月十一日对青海问题进行调查的批示,经向各有关方面进行了反复调查,青海问题的实质已经基本清楚:

第一,青海省军区内部问题是一个反革命政变。副司令员赵永夫玩弄阴谋手段,推翻了司令员、军区党委书记刘贤权同志的领导,篡夺了军权。
第二,赵永夫篡夺了军权之后,勾结二○五部队副主任张晓川,对西宁“八一八”等革命群众组织进行残酷的武装镇压,打死打伤革命群众三百余人,甚至向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开枪,逮捕革命群众近万人。
第三,赵永夫谎报军情,欺骗中央,蒙蔽群众,所谓“八一八”等革命群众组织拥有大批枪支,并首先开枪,毫无根据。经向在现场的许多革命群众调查,守卫青海日报社的“八一八”群众,并没有枪支。赵永夫等人,派了专门小组进行搜查,至今亦未搜到一支枪。
第四,以上事件同原青海省委书记王昭直接有关。

根据这种情况,现在决定处理办法如下:
(一)中央军委发布命令,由军区司令员、党委书记刘贤权同志全权负责处理青海问题,并由兰州军区派负责同志协助。
(二)除独立师、独立团归刘贤权司令员指挥外,八○六一部队,八一二二部队(21) ,二○五部队,在处理青海问题上,也统一由刘贤权司令员指挥。
(三)向群众宣布“八一八”为革命群众组织。二月二十三日流血事件,应由赵永夫和张晓川负责。要为死难的革命群众恢复名誉,给予抚恤。对负伤的群众,要负责进行治疗。因为这个事件而被逮捕的革命群众和干部,一律立即释放,被打成反革命的,一律平反。
(四)受欺骗和蒙蔽的群众,概不追究。群众组织之间的问题,用整风的方法解决。严防坏人挑动群众斗群众。
(五)人民解放军是伟大的。二二三事件是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制造的,广大的当地驻军的干部和战士是没有责任的。一切革命群众同人民解放军当地驻军紧密团结起来,坚决打击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搞好。
(六)着手筹备建立以刘贤权同志为首的青海省军事管制委员会。
(七)赵永夫隔离收审,张晓川、王昭隔离反省,听候处理。 (22)

中央关于青海问题决定发布后,青海“二二三事件”各方胜负底定。毛、林对青海事件的态度转变,促成了对军队开枪镇压权的检讨,亦促成了4月6日“军委十条”的产生。

七、从军管到省革委会成立

中共《关于青海问题的决定》提出,“中央军委发布命令,由军区司令员、党委书记刘贤权同志全权负责处理青海问题,并由兰州军区派负责同志协助。”“着手筹备建立以刘贤权同志为首的青海省军事管制委员会。”28日,青海省军事管制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发表第一号公告称,“现已组成青海省军事管制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并开始工作,自即日起对青海省实行军事管制。”公告最后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宁地区部队支持地方文化大革命联合指挥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青海地区部队支持地方文化大革命联合指挥部’是非法机构,立即予以撤销。对青海省重要目标的军事管制,一律归青海省军事管制委员会筹备委员会领导。”

4月3日,青海省军管会经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批准正式成立。省军管会由七人组成,刘贤权任主任,张江霖、曾征、王文英、徐肇基、陆敬轩、姚书梅任委员。 (23)

青海时辖1市6自治州。5月间,经省军管会批准,全部实行军事管制。西宁市军管会主任由省军区独立师副师长呼占山担任,玉树州军管会主任由玉树军分区司令员王干担任,果洛州军管会主任由果洛军分区司令员孙立明担任,海北州军管会主任由海北军分区司令员王其法担任,海西州军管会主任由海西军分区司令员莲金海(24)担任,海南州军管会主任由海南军分区副政委王星朗担任,黄南州军管会主任由黄南军分区司令员周龙担任。(25)

青海省军管会成立四个月后,8月8日,中共中央批准青海省革委会常委、主任、副主任名单。常委24名(暂缺1名),其中军队干部8人,群众代表8人,干部7人。主任刘贤权,第一副主任张江霖,副主任刘明乾、马集文、王中山、达洛(藏族)、薛宏福。(26) 副主任五人均为群众及干部代表。8月12日,在西宁市西门外体育场召开了青海省革委会成立和庆祝大会。青海成为继中央承认的山西、贵州、黑龙江、山西、上海及北京之后,第七个成立的省级革委会。

随后,全省1市6州先后成立了革委会。11月6日,海北州革委会成立,主任为海北军分区副司令员邵云。11月17日,西宁市革委会成立,主任为新任省军区副司令员王干。11月21日,海南州革委会成立,主任为海南军分区政委贾彪。11月28日,玉树州革委会成立,主任为玉树军分区副政委段怀瑜。11月30日,黄南州革委会成立,主任为黄南军分区司令员周龙。12月26日,果洛州革委会成立,主任为果洛军分区副司令员杜炳光。1968年3月13日,海西州革委会成立,主任为海西军分区政委徐光宗。(27) 全省1市6州革委会第一把手,全部为省军区系统的现役军人。

最后,说一下“二二三事件”后闻名全国的刘贤权。

刘贤权是出身自红一方面军红一军团——四野系的高级将领。自文革前期至“九一三事件”之前,这一谱系的将领普遍受到青睐重用,刘贤权自不例外。

早于1967年4月,中央就有意调刘贤权到比青海更重要的内蒙,担任改组后降格为省级军区的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并决定“成立以刘贤权、吴涛二同志为首的内蒙古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28) 后因青海工作繁重,中央不得不改变了此一业已形成正式文件的调动安排。

青海省革委会成立,青海局势得以平定之后。刘贤权的人生舞台很快就突破了偏远的西北一隅。1968年2月26日,奉周恩来、叶剑英指示,杨成武签发军委办事组《任命刘贤权同志为军委办事组政工小组副组长》的报告,呈军委批示。(29) 待刘贤权于3月28日抵京赴任时,已发生“杨余傅事件”,政工小组随之无疾而终。据说,毛泽东指名刘贤权不必再回青海,留京参加军委办事组工作。(30) 王年一也说,“1968年3月28日,毛泽东、林彪、周恩来接见黄永胜、吴法宪、温玉成。主席问办事组现有哪几个人,黄永胜等回答后,毛主席说:还可以增加刘贤权。政工小组可以考虑取消。” (31)惟不知为什么毛的这一“最高指示”并没有落实,刘贤权并没有即时成为军委办事组成员。8月,经周恩来提名,任命其为铁道兵政委,随后任铁道兵党委第一书记。1969年4月,刘贤权当选为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又任中央军委委员、军委办事组成员。5月,转任铁道兵司令员。

刘贤权离开西宁后,仍一直兼任青海省革委会主任(日常工作交张江霖主持)。1971年3月,任中共青海省委第一书记。1970年4月起,又兼任国务院文化组副组长。文革期间,像刘贤权这样长期身兼军队、地方多项重要职务的情况,甚为罕见。

1971年10月“九一三事件”后,军委办事组撤销,组成军委办公会议,刘贤权所幸未受“九一三事件”牵连,仍任军委办公会议成员。

1975年4月邓小平、叶剑英主军时期,刘贤权调任济南军区副司令员,由大军区正职降为副职。文革结束后,其在青海、军委办事组及铁道兵时期的表现均受到审查,与张江霖一同在青海成为负面人物受到批判。1977年12月至1982年6月,退二线任济南军区顾问。1981年7月起,按大军区副职待遇。作为1955年即被授予少将军衔的红军老战士,刘贤权出乎意料地在1988年没有任何的授予红星勋章的记录。1992年6月15日,病逝于济南,享年77岁。


注释:
(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页222-223。其中用黑体字排印部分,是毛泽东加写和改写的文字。
(2)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原注:“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兼秘书长叶剑英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一日给林彪写信说:‘关于军队在支持无产阶级真正革命派夺权斗争中不准任意开枪的规定,我们把六条作为五条发出,第三条只在会议上念了一遍(发稿呈上),会后各军区请[求]将第三条单独发给他们再读一遍,以便掌握,我们已单独打印发给他们,说明看后收回(已经收回),请报主席。’”《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并没有透露第三条具体内容。据王年一称,“1967年2月上旬,毛泽东对如何处理军队受冲击问题作了书面批示。大意是:绝不容许右派群众组织肆意冲击部队,但处置要妥当。首先要做说服工作;如果无效,他们硬要冲,可以放他们进来。他们占了一楼,部队可以退到二楼,继续做说服工作。如果他们强占二楼,部队可以退到三楼。如果他们以解放军的一再忍让为可欺,进一步强占三楼,部队可以开枪自卫,但仅限于镇压带头闹事的右派骨干。对大多数胁从者,则重在批评教育,仍可放他们回去。这个批示,林彪看过后转给了叶剑英,叶剑英在他主持的一个小型军委扩大会上作了传达。”(见《大动乱的年代》,页201-202。)此说似与规定第三条有关。
(3)安绍杰:《刘贤权将军》,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页218、219。
(4)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中共青海省委党史研究室、青海省档案馆:《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组织史资料》,1995年,页533。
(5)刘贤权、曾征,1955年授衔少将。王文英,1964年晋升少将。赵永夫、刘斯起、吴士杰,1965年大校军衔。
(6)张江霖,1965年大校军衔。1967年8月-1977年6月任青海省革委会第一副主任,成为青海省第二号人物,刘贤权调京后主持青海工作。1969年7月任青海省军区司令员。1971年3月-1977年6月任中共青海省委第二书记。1977年6月后与刘贤权一起在青海受到批判。1988年7月被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中共第九届、第十届中央候补委员。
(7) 《刘贤权将军》,页219。文中的造反派,应解读为保守派。
(8) 八一八红卫战斗队为青海八一八派除学生组织八一八红卫兵司令部外其他社会力量组成的另一主要组织。
(9) 冼恒汉:《风雨八十载——赵永夫事件》,http://blog.116.com.cn./?618,最后访问:2014年6月29日。
(10)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组织史资料》,页124。
(11) 王秀明:《青海“赵永夫事件”亲历记》。《文史月刊》2001年第9期。
(12) 冼恒汉:《风雨八十载——赵永夫事件》网络版。
(13)《叶剑英年谱》下,页961。
(14) 安绍杰同志一九六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晚在青海大学畜牧兽医学院的讲话。青海省八一八革命造反派联合委员会:《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青海二二三事件有关材料》,页44。
(15) 《刘贤权将军》,页336。
(16) 张云生:《林彪秘书回忆录》,香港:存真社,1988年,页74。
(17)指驻西宁地区部队联合指挥部。
(18) 张晓川,1965年大校军衔。时任领率机关驻西宁的军级单位总后勤部青藏办事处(代号后字205部队)副主任,联合指挥部成员。据康生了解,组织指挥部是张先找赵永夫及驻西宁的陆军第五十五师。
(19)指赵永夫、青海省军区独立师师长陈明友。
(20) 中央首长接见青海八一八革命造反派及原首都三司驻青联络站和外地赴青红卫兵纪要(第四次),1967年3月24日11点35分到25日2点25分。《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青海二二三事件有关材料》,页4-15。
(21)8061部队,为陆军第五十五师的代号。8122部队,为国防科委第二十二器材基地的代号。两部均驻青海。
(22) 中共中央军委办公厅:《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文件汇编》,1967年5月,页319-324。 文革结束后,对赵永夫的结论发生了极大变化。1978年8月13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转发的总政治部《关于赵永夫同志所犯错误的结论和处理意见》称:“一九六七年二月,西宁驻军‘联办’领导小组在支左工作中,违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不执行中央、中央军委的规定,将青海革命群众组织‘八一八红卫战斗队’定为反动组织予以取缔,确定了‘敌人开枪,我还击’的原则,调动武装部队夺占‘八一八’掌权的青海日报社,导致部队开枪打死打伤群众三百四十七人(亡一百六十九人,伤一百七十八人)的严重事件,犯了严重的方向路线错误”,“造成‘二二三事件’的直接原因是‘联办’领导小组取缔‘八一八红卫战斗队’和武装夺占报社的错误决定与行动”,“赵永夫同志身为青海省军区副司令员,‘联办’副组长,积极参与了夺占报社的策划,并且是夺占报社部队的组织者和现场主要指挥者,对此事件应负主要责任。”《处理意见》不公平地将“二二三事件”的责任分了相当一部分给刘贤权:“刘贤权同志进行支派分裂活动,致使‘八一八’群众组织与西宁驻军严重对立,这与‘二二三事件’的发生,也有重要关系。刘贤权同志对这一事件是负有严重责任的。”中央、军委在转发总政《处理意见》的通知中称,同意总政《处理意见》的请示,并称:“‘二二三事件’的后果是严重的,但考虑到赵永夫同志已隔离受审十年,对错误已有认识,同意给予赵永夫同志撤销党内外职务的处分,原级不动,按正师职予以安排。”
(23) 徐肇基,时任陆军第五十五师政委。陆敬轩,时任总后青藏办事处主任。姚书梅,时任国防科委第二十二器材基地政委。徐肇基、陆敬轩、姚书梅,1965年大校军衔。
(24) 莲金海,1965年大校军衔。
(25)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组织史资料》,页129-148,页432。
(26)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组织史资料》,页397-399。
(27)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组织史资料》,页424-437。
(28)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内蒙问题的决定》,1967年4月13日。
(29) 《杨成武年谱》,页479。
(30) 《刘贤权将军》,页222。
(31) 王年一:《关于“军委办事组”的一些资料》,《党史研究资料》2001年第7期。


原载《记忆》第169期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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