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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文 贝: 林彪事件研究的三个切入点
帖子发表于 : 周一 4月 14, 2014 10: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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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事件研究的三个切入点


文 贝


林彪是中国近现代伟大的军事家,战功卓著是社会共识。他的一生,尤其是建国后充满着许多不解之秘。他的死既轰轰烈烈又迷雾重重,是重大社会纠结事件之一。在当事人故去和许多档案没有解密的情况下,任何结论都只是揣测分析。作为对中国历史进程有影响的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研究分析只能更接近于事实和使社会释然。

用政治、军事、生活以及权力场的视角来看林彪及其事件,容易被政治和社会环境导引,陷入立场和个人价值观的误区,从而脱离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本身,得出的结论往往是一个符号式。或者是一个伟大的人物,或者是一个令人唾弃的“鬼”。

身在社会中的人不是抽象的,政治人物无法脱离政治环境而独立存在,研究他们必须结合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否则就失去了意义和基础。但是,社会历史又有其特殊性,很多时候人的性格及其它人行为会起重大影响,甚至起到决定作用。

笔者提出研究林彪的三个切入点。研究林彪的性格,找出他有没有可能发动政变和阴谋篡党夺权。研究林彪的家庭,寻找她们在林彪事件中所起的作用。研究林彪事件发生时周恩来的处置问题,分析其是否是导致最终结果的重要因素。

以林彪的性格和造诣不可能发动如此愚蠢的政变。

林彪生活俭朴,日常不讲究。不好色近利,不贪污腐化。林彪不识人民币有些夸大,却反应了他对名利的一种态度。林彪不吸烟不喝酒,吃穿不讲究。不讲排场,不讲繁褥礼节,不苟言笑。不追求物质生活享受,不好色近利。即使在被揭发批臭的情况下,很少有腐化堕落的事实。在普通百姓来看,林彪有点苦行僧的味道。就政治人物而言,他可能是最廉洁的高官之一。

性格孤僻,高傲清高。不善交际,不计小节。他的孤傲并非是挟功自峙,也非目中无人,而是一种喜欢独处清静的天性,或者说孤僻的性格。据秘书吴欣峰在《林彪轶事》中回忆,他常称“病”不见客人。只接见中央首长来做礼貌性的探望,对办公事的包括军委公厅主任肖向荣陪同总参谋长粟裕来看林彪商讨会议拍照事,都“老大不高兴,皱着眉头,一言不发”,以致他们只好匆匆告退。“事后林彪对我训斥:‘谁让你把他们放进来的!’”.林彪在中央高层基本没有私交过密的朋友,即使与长期共事的战将们也只是上下级的关系。虽然是军事将领,却从来不管像军容风纪、喝酒打架以及军内事故一类行政管理方面的事。据吴欣峰回忆,部下拿走了他的大衣不吭声,东北局把他的房子收回连个招呼都不打也无动于衷。他睡觉别人吵闹能忍,警卫员擦枪走火他只“嗯”一声。连警卫员白天在大街上枪被人抢跑了,衣服扒得就剩条裤头,林彪也只是瞅一眼。除了打仗方面的事外,很少听说他斥责过别人。一个跟随他多年的警卫要下部队,提出想高调一级,他根本不过问,下到部队仍然是个排长。即使见到在外打仗长时间不见面的属下战将,他也从来没有表现出多大的热情,除了询问部队情况,从不寒暄,连顿饭都不管。并非是他冷面无情,而是讨厌繁琐礼节的性格体现。

机敏果断,刚毅深刻,冷静稳健,从容自信,作风正派。林彪的功绩来自于他的聪明才智和日常勤奋的学习,他对军事和哲学书籍的学习和长期军旅经历的积累,能审时度势,根据战场情况做出正确决策。他的冷静稳健和从容自信,是赢得战争胜利和部下信任的关键。虽然在他倒下后被泼了许多脏水,作为资历浅被委以重任的林彪在历史上很少受到质疑,也很少有与其它人发生矛盾摩擦。他率领的东北民主联军是由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联及各方面部队组成的,把这些来自各方面体系的武装力量揉合在一起并产生战斗力不是件容易的事。既要通过作战和决策正确来提高威望,又要身体力行的公平公正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这方面,他远比粟裕的第三野战军要好的多。粟裕与由山东军区及其它方面转隶过来的许世友、宋士轮、王建安、陈士渠、韦国清等部一直存在着指挥不灵的问题。

不谙政治,不争权夺利。明哲保身,不求上进。林彪是典型的军事干部,属于那种只适合于战争而不适合于政治场的人。建国前虽然功高,建国后也进入最高管理层,却采取不负责,不建言,不得罪的行事态度。虽然后来很多人揭露他在高岗、彭德怀等问题上的一些问题,却更多的只是一种态度。建国后到1961年前很少见到林彪的身影,直到1961年出现了林彪“学习毛泽东著作“要带着问题学,活学活用,学用结合,急用先学,立竿见影”的指示,林彪才走上了前台。

有人认为部队的“五好战士”也是林彪发明的,其实这个活动始于1958年4月,是彭德怀主政的国防部和谭政主持的总政治部开展的。“四好连队”出自1960年12月,林彪在《对1961年部队政治工作的指示》中。此后,戴上林彪头上的政治符号很多,包括“突出政治”、“四个伟大”、“三忠于”、“四无限”、“高举”、“紧跟”、“照办”、 “天天读”、 “顶峰论”、“天才论”等等。其实这些东西几乎没有一个是林彪琢磨出来的,全是那些文人写手们造出来再通过林彪之口宣布。

林彪信奉明哲保身哲学众人皆知,他的这种处世哲学并非是韬光养晦,而是一种自保或者说对官场政治的天生抵触。从后来公开他的笔记可以看出,林彪一直把与毛泽东的关系看作是一种封建君臣关系,他在笔记中写道:“主先臣后(切勿臣先抢先)”,“主倡臣和(切勿臣倡或不和)。” “民主集中制——服从——纪律。”“主席就是最大的‘群众’,他一个人顶亿万人,所以和他的关系搞好了,就等于对群众搞好了,这是最大的选票。”“党性,遵命性也。”“坚决的左倾高姿态。”“终生不犯错误之法,得个拥护××的称号,——跟着转、喊。”“勿讲真理而重迎合。”“决议不好也同意——头等大事,不然是书呆子。”

林彪不是韬光养晦,他压根就没有争权夺利,他的上位更多是赶鸭子上架。接替彭德怀担任国防部长是轮到他了,文革中担任党的副主席并被选为接班人不一定是他的愿望,连升任接班人副主席的中央会议都是1966年8月中央安排黄勇胜亲自带飞机把他从大连接到北京参加会议,此前他一直到处游玩养病。

这样一位生活俭朴,性格孤僻,不争权夺利且信守明哲保守哲学的政治人物阴谋篡党夺权和发动政变不合常理。要么是他极富心极善于伪装,要么是他根本不存在政变图谋。

林彪的军事造诣是不容怀疑的,他要发动政变绝不会是“五七一工程纪要”那种水平。在掌控军委和军队许多重要系统的情况下,虽然搞政变不一定有把握成功(应当肯定不会成功,在当时的中国社会环境下,任何推翻毛泽东的企图都注定会失败,这一点林彪比任何人都清楚),却一定会进行周密的计划和部署。

林彪家人的活动对林彪事件起了重大作用。

林彪家人有两个重要人物,一个是夫人叶群,一个是儿子林立果。在林彪事件中,这两个人扮演着重要角色,很多具体事情都与他们有关。

女人的大恶是干扰朝政,小恶是搬弄是非。大凡有这两种缺点的女人,其男人都没有好日子过。

叶群生于官宦之家,1935年参加了“一二九”学生运动后来到延安,抗战后期与林彪结婚。解放后担任时任中央军委副主席的林彪办公室主任,级别是正师职大校。文革时担任全军文革小组副组长,组长分别是刘志坚、徐向前、杨成武和肖华。她与贺龙夫人薛明的交恶责任在薛明,拿叶群私生活说事使林彪不得不在政治局会议上证明叶群是处女,这种事即使是普通人也会撕烂薛明的嘴。

林彪身体有病是事实,怕光长期需要调养。叶群与林彪一样是文革中前期走上政治舞台的,客观上林彪身体不好,许多会议都是她代行参加。种种迹象表明,叶群不仅担任了林彪与中央及毛泽东的中间联络人,她进入中央政治局更多不是个人上位,而是作为林彪的替身。

叶群在林彪被定为接班人后权欲臌胀,急于培养儿子林立果作为下一代接班人的可能是存在的。她周旋于军政各界之间,在许多问题上究竟是林彪的态度还是叶群的个人意志很难说清。

林彪事件之所以许多方面与林彪的性格和行事作风不符,叶群在中间的上下其手是原因之一。她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林彪的判断,她的活动和态度是否是林彪的本意。她的所作所为林彪是否清楚,都值得思考和深入研究。

林立果是林彪唯一的儿子,他的许多活动林彪不一定知情。在与母亲叶群的关系上,究竟是叶群听林立果的还是林立果更多是特立独行很难说清。

林立果1945年出生,1966年北京大学物理系毕业。当兵后1967年3月任职空军党委办公室秘书。此时的秘书无大小,可以是连级(北大毕业生到部队可直接定为连级),也可以是团级。

这位乳名“老虎”的林立果长像颇似林彪。按官方的说法,1969年10月时任空军司令员的吴法宪按林彪的授意,任命林立果为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兼作战部副部长(副师职),后吴法宪把空军的指挥大权私自交给林立果。这种说法值得商榷。以林彪的性格,不可能授意吴法宪如此明目张胆的提拔儿子。究竟是叶群授意还是吴法宪刻意巴结主动提拔值得讨论。

后来的说法是林立果1970年10月利用职权秘密组织武装政变的骨干力量,组成“联合舰队”。1971年3月主持制定了武装政变计划《“571”工程纪要》,阴谋杀害毛泽东主席。谋杀阴谋失败后,准备南逃广州另立中央的计划也随之败露,9月13日凌晨,林立果同林彪、叶群在山海关机场强行驾机外逃,飞机坠毁,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附近。

空军是林彪的嫡系司令员吴法宪(原四野三十九军政委)和政委王辉球(原二野十六军政委)掌权,而吴法宪在1957年就担任了空军政治委员,接任刘亚楼出任空军司令是1965年。林立果作为林彪的儿子又有吴法宪“可以指挥空军的一切”授权在空军机关能够说话有份量是必然的,但能否调动空军值得怀疑。事实上林立果从来没有调动过空军一架飞机。

林立果所谓的上海警备区教导队与政变有关纯属子虚乌有,它的建立早于“五七一政变纪要”和“三国四方会议”,并非像(1982)刑二字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认定教导队是“按林立果等人根据武装政变的需要”组建的。所谓的“三国四方会议”参加者没有一人承认是一次密谋政变的会议,与会者陈励耘(空五军政委,按照审查人员的引导做了伪证未被起诉)根本不知道“571工程纪要”。另一位当事人空四军政委王维国因在法庭上“拒不承认事实”而被重判10年徒刑。

而南空政委江腾蛟则是唯一承认参加谋杀泽东的人和被公开审判并判刑18年者,他的供词来自于“两案”审判,其中有多少可信度值得怀疑。

种种迹象表明,叶群和林立果背着林彪做了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是否是计划政变或者谋害毛泽东需要证据,或者说林立果根本没有暗杀企图或行为。

周恩来在林彪事件发生时的处置存在失当的地方。

林彪事件的处置几乎全由周恩来一手包办,包括向毛泽东报告和调动军队,都没有任何政治局委员以上人物参预。

当林立衡向周恩来报告林立果想劫持林彪,此时林彪等并没有动,周恩来连个电话都不询问一下。

叶群给周恩来打电话说要动一动,周恩来马上就判断林彪要出逃,布置人接管空军并向毛泽东汇报。却没有采取关键的封锁机场不让飞机起飞的行动。

256飞机一升空,周恩来就发出了禁空令,此举造成飞机在任何地方都无法降落。

周恩来在飞机起飞后,只是一心控制局势,并没有把实情告知其它中央领导。而毛泽东知道的情况,全是周恩来转述的。

两案审判时,没有任何能够证明林彪叛国出逃的新证据,所有的定罪依据都是按当时中央所定的基调。不仅军方被指参预政变的黄、吴、李、邱毫不知情,而且包括广州军区没有一个人知道林彪要来广州另立中央。

搞清林彪事件,周恩来是关键的因素。即使在四人帮倒台以后,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江青等人参预了林彪事件。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周恩来在处理林彪事件的过程中存在着失当的地方,是主观原因还是情况不明下的误判需要进一点分析。

三叉戟坠毁蒙古和劫持直升机的事实证死了林彪等人的出逃。

第一是《五七一工程纪要》。官方说法林立果政变计划“5·71工程纪要”是1971年3月21日在上海制定的,参与者有“联合舰队”主要成员周宇驰(时任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主任)、于新野(时任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副处长)和李伟信(时任空四军政治部秘书处副处长),由于新野“执笔起草”。(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纪实》页108—111,法律出版社1982年4月出版。)

这份证据出自于新野之手的官方证明出自总政保卫部于1980年9月2日的“571工程纪要”的字迹鉴定书:经检验:“571工程纪要”的字迹书写熟练,连笔程度较高,运笔自然,没有伪装。经与于新野的样本材料字迹比对,两者在“队、律、方、变、扬”字的写法,“准、军、握、权”字的运笔动作以及其它书写习惯等,均反映一致,没有发现差异。结论:“571工程纪要”的字迹是于新野所写。

他的问题在于唯一活着的见证人李伟信证明包括林彪、黄勇胜、吴法宪、邱会作、李作鹏、江腾蛟、王维国、陈励耘都知道《571纪要》。然而1980年审判时,这些人全部否认,特别法庭最终也认为这几个人与《571工程》没有任何瓜葛。

中央文件认定后来的“三国四方会议”( “三国”是指南京、上海、杭州;所谓“四方”是指:北京空军政治部副主任江腾蛟、上海空四军政委王维国、杭州空五军政委陈励耘、南京空军副司令周建平。)是按照《‘571工程’纪要》进行策划,而参预者在后来的审判中没有一人承认此事与政变有关。

第二是林彪卫士李文普的一句林彪“到伊尔库茨克有多远”的问话。而当时很多人证实林彪是被架着上飞机的,根本不可能说这样的句话。很多人还怀疑李文普是自伤并撒谎。而且飞机是朝广州飞的,中途才转向蒙古。

第三是所谓林立果手持的林彪手令,红铅笔写着“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办,林彪,9月8日”。这“手令”是写给谁的?按什么“命令”办?没有讲清,而且后来几个当事人口供不一致。

第四是林立衡电话报周恩来林立果要劫持林彪,其中是否存在误会尚未可知。

第五是于新野等几个死党劫持直升飞机,打死驾驶员并最终迫降。

第六也是最关键的,三叉戟最后机毁人亡于蒙古温都尔汗。

用毛泽东阴谋论、周恩来阴谋论、四人帮利用论来研究林彪事件永远也得不出正确或者有意义的结论。还是要让事实说话,细化整个过程,才有可能接近事实或者还原本来面目。

三叉戟最后机毁人亡于蒙古温都尔汗和劫持直升机并打死驾驶员是林彪事件最大的事实,这一点至少证死了林彪等人的出逃。

但是,林彪等人是否谋划了政变计划,出逃苏联是林彪本意还是受到胁迫。叶群和林立果做了那些林彪不知道的事,以及周恩来在处置林彪事件过程中有没有失当的地方,或者说对最终结果造成了何种影响,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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