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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蒋 健: 天道无邪不容欺,评说还须待后年——林彪事件文献著作述评
帖子发表于 : 周三 11月 11, 2020 8: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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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道无邪不容欺,评说还须待后年(一)
            ——林彪事件文献著作述评

                ·蒋 健·

  46年前发生的“林彪事件”是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历史事件之一,更是迄今为止尚有许多谜团未解的中国现代最大政治事件。狭义的“林彪事件”专指1971年9月12日夜至13日凌晨发生的“林彪出逃”,又称“九·一三”事件,而广义的“林彪事件”涉及1970年8月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交替发生的林彪集团倒张(春桥)、毛泽东保张进而倒陈(伯达)的活动,以及其后的“批陈整风”运动,毛泽东南巡,林彪之子林立果主谋杀毛不成进而企图南下另立中央的系列阴谋活动。

  相应的研究从“林彪事件”发生后就开始了,最初的动力来自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为给林彪集团定性和定罪的需要,以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专案组《关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罪行的审查报告》告一段落。在毛泽东去世、“四人帮”垮台后,出于“了结过去”的现实政治需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再度审理林彪集团案,并将林案与江青集团案(即“两案”)一起交由重建的中纪委审查。1979年7月28日,中共中央“两案”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8月,根据邓小平的提议,召开全国“两案”审理工作会议。〔1〕1979年9月3日,邓小平为“两案”审理定调。〔2〕尽管“两案”审理显然是用法律方式来解决政治问题,但其审理方针声称重证据,所以对毛泽东时代专案组“逼供信”搞出来的材料,允许当事人翻供,而且九届二中全会上林彪集团“倒张”的活动也不再成为他们的罪证。1980年11月20日“两案”审理正式开庭,1981年1月25日审判完毕。“两案”审判结束的次日,邓小平对外声称:中共中央正在搞《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通过这次审判和稍后《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公布,“把过去的问题都了结了,不再纠缠。我们十亿人民一心一意向前看,向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努力。”〔3〕1981年6月下旬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1970年至1971年间发生了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夺取最高权力、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的事件。”自此以后,中国大陆关于林彪事件的说法和研究,几乎都在该决议和“两案”审判结果划定的框架内,比如,“两案”审判特别法庭副庭长、第二(林案)审判庭审判长伍修权关于“两案”审理过程的回忆,〔4〕中共中央党校教授于南关于林彪事件的系列研究。〔5〕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一方面,追求历史真相是人的天性之一,还原历史真相更是历史研究者的天职;另一方面,不平则鸣,无数感到不公的林彪事件涉事人和/或其亲属、部属,为了他们的名声和利益,必然要诉说他们的种种冤情,发出他们的“一面之词”。

  此外,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发展起来的《往事》、《记忆》和《昨天》等中国大陆电子传媒,为林彪事件的研究者提供了便易的学术互动平台。近年来,出现在电子传媒上关于林彪事件的文献,百家争鸣,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非同时期传统媒介可比。

  笔者意图在此尽可能全面地回顾46年来出现的林彪事件文献,重点放在各种层次当事人的回忆,也涉及不同立场研究者的探讨和相互争论,同时给予适当点评,为从事这个领域研究的学者,以及对这个专题感兴趣的读者,提供一个文献指引。

一、来自毛泽东时代的史料

  (一)中央专案组整理的三批材料

  1971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发〔1971〕77号文件,主体内容即中央专案组整理的《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1972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发〔1972〕4号文件,主体内容即中央专案组整理的《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二)》;1972年7月2日发出中发〔1972〕4号文件,主体内容即中央专案组选印的《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三)》。

  这些材料无疑代表了毛泽东、康生、张春桥、江青等人对林彪事件的立场和看法,存在着“逼供信”和牵强附会之类的问题。

  (二)来自军队的材料

  1973年5月空军印发了《林彪反革命别动队头目法西斯分子林立果的主要罪行材料汇集》《林彪死党江腾蛟的反革命罪行材料汇集》《林彪死党王飞主要罪行材料汇集》《林彪死党刘锦平的反革命罪行汇集》和《空军党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情况报告》,两年后又印发了《批判林彪及其死党吴法宪在空军推行资产阶级军事路线的罪行》和《林彪死党吴法宪的罪行材料》。〔6〕

  1974年5月,海军政治部发出名为《吴瑞林在第十次路线斗争中所犯严重错误和罪行的部分材料(供批林批孔用)》的小册子。

  北京军区党委在批林批孔运动中,下发了郑维山的“罪行材料”。〔7〕

  上述材料虽披露了某些真实细节,但都不乏“逼供信”造成的伪证和牵强附会的说法。

二、来自“两案”审理时期的史料

  在“两案”审理期间,毛泽东时代认定的“林彪反党集团”被叶剑英、邓小平等中共中央领导人转而称为“林彪反革命集团”了。〔8〕不过,毛泽东时代关于林彪集团“谋杀毛泽东”“阴谋南下另立中央”(即“两谋”)和“叛国投敌”的定性没有变,用1981年6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来概括就是:“1970年至1971年间发生了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夺取最高权力、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的事件。”

  这个时期关于林彪事件的史料除了收录在《历史的审判》〔9〕《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纪实》〔10〕等专集之外,在此后出版的领导“两案”审理的邓小平、彭真、伍修权、黄火青〔11〕等人的传记、年谱和/或回忆录也有所提及。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三篇全方位描述林彪事件的报道,即:刘回年等人的《林彪反革命政变破产记》、邵一海的《“联合舰队”的覆没》和靳大鹰的《“九·一三”事件始末记》。〔12〕它们后来分别被《历史的审判》《林彪事件真相》和《林彪1959年以后》〔13〕等专题图书多次收录,并被《大动乱的年代》〔14〕、《风云九·一三》〔15〕和《晚年周恩来》〔16〕等著作所引用。笔者认为,这些报道中也存在着一些严重的失实问题,比如,引用毛泽东时代中央专案组的不实材料。

三、1980年代中后期出现的史料

  (一)参与“两案”审理报道记者的长篇纪实

  解放军报记者邵一海在其“两案”审理期间发表的《“联合舰队”的覆没》的基础上,补充了大量史料,从1985年2月起,陆续发表在新创刊的《追求》杂志上〔17〕,后被结集成书以两个版本出版。〔18〕邵一海最早披露了《“571工程”纪要》的发现过程。〔19〕他还最早披露了林立衡、刘吉纯、林彪内勤小张、林彪内勤小陈、李文普、姜作寿、于仁堂等亲历者在事后的回忆材料,〔20〕这些材料对于还原“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的北戴河现场的“全景”是很有价值的。

  参与了“两案”审理报道的空军报记者张聿温的《温都尔汗爆炸记》〔21〕也全方位描述了林彪事件,该书利用了《“九·一三”事件始末记》提供的一些素材,对林立果“小舰队”活动的描述尤为详细,对周宇驰、于新野、李伟信等人在“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活动的描述有助于还原空军学院林立果秘密据点的场景。

  值得一提的是,与《“联合舰队”的覆灭》《温都尔汗爆炸记》同在1988年出版的《叶群野史》〔22〕也全面描写了林彪事件,该书的书稿在1982年就已经完成,〔23〕该书的部分内容后来被一些杂志选载。〔24〕但因其书名以及作者不大为人知的缘故,笔者目力所及,未见任何林彪事件研究者的著述提及该书。实际上,该书的作者“南枝”就是参与了“两案”审理报道的人民日报著名记者胡思升,他当年发表的《开庭之日》《元帅之死》《铁骨忠魂》《初审吴法宪》《“无法无天”的历史不能重演》《江青的最后表演》《罪该一死》《血压为何偏高》《十名被告面面观》《可怜的辩护》等报道,其中的前五篇被《历史的审判》所收录。〔25〕该书虽名为“野史”,但很多内容是可信的,比如,1971年“七月底,毛泽东向政治局的委员们推荐一本名叫《何典》的书,特别介绍了其中的四句话:‘说嘴郎中无好药,死病无药医,药医不死病,一双空手见阎王。’”〔26〕在吴法宪回忆录中得到证实。〔27〕笔者认为,该书中关于叶群与黄永胜苟合、林立果窃听的叶群与黄永胜一次通话的内容〔28〕颇具史料价值。不过,笔者认为,这个时长157分钟的录音录的不只是叶、黄一次通话的内容,更不认为林立果偷录的时间只是“一九七〇年深秋的一个夜晚”。〔29〕因为录音中叶群提到叶、黄苟合的时间是6月21日,还提到她可能怀孕了,如果需要流产,希望黄来看看她……,而叶群9月专门为打胎一事从北戴河回过北京,所以不可能“深秋”还在谈论“那个没有来”;再者,那个时代的录音技术有限,而林立果自8月下旬随林彪上庐山起,直到11月下旬张云生离开林办也没有回过毛家湾〔30〕;另外,录音中提到的林彪在苏州“哭了”而且是“哭政治上”的,叶群则是既哭“政治”又哭“责任”,显然是1971年2-3月的事,这段内容可能是1971年4月下旬“批陈整风”汇报会期间偷录的。

  (二)林彪家人及与林家密切接触者的回忆

  香港《镜报》1988年6月号刊登的《“九·一三”事件前前后后的林豆豆:林豆豆访问记》后被国内转载〔31〕,因而被国人广泛所知。受访的林立衡对“九·一三”事件叙述的核心就是吃了安眠药睡下的林彪是被叶群、林立果、刘沛丰拉走的,笔者认为,这应该是后来各种公开版本的林立衡式“九·一三”事件叙述的源头。另外,文中提到的程世清、汪东兴的一些说法,也值得研究者注意。

  张云生在文革时期给林彪做了四年多的秘书,他撰写的《不堪回首的岁月》〔32〕和《毛家湾纪实》〔33〕,披露了他在林办时的所见所闻,涉及林彪的工作生活、林彪集团与江青集团的明争暗斗和林彪家庭内部的严重矛盾,尤其是叶群和林立衡的尖锐对立。关于“林彪事件”,张云生提到了林立果在第一时间对庐山会议的看法:“庐山这里出事了!”“主任(指叶群)煽风点火,惹了一场大乱子。陈伯达带头跳出来,被主席抓住,已经挨批了。主任和李、吴、邱都在会上做了检讨。他妈的,这都怪主任搞的。主任翻了车,我从心里高兴,但他妈的这个代价太大,连首长(指林彪)的威望也受了损失。”“在首长跟前,她经常哭鼻子,他妈的,这怪谁?都怪她自己!”“也不能说首长没有一点责任。由于主任惹了乱子,首长还在会上做了几句自我批评,最后主席保了首长。现在是集中批陈,但陈的后台是主任。”〔34〕张云生还详细回忆了庐山会议后叶群对他的勾引,他当时就把叶群的丑行告诉了林办的于运深、李文普、李春生等人,“大家都对叶群切齿痛恨。这样一来,在毛家湾的几乎所有工作人员,都在抵制叶群方面抱成了一团。”于是,叶群成了“瞎子”“聋子”。〔35〕笔者认为,了解了张云生披露的背景后,就不难理解林立衡在“九·一三”事件前夕在叶群眼皮子底下搞事却没人向叶群报告的缘由了。

  张宁是被林家认可的林立果未婚妻,她在“九·一三”事件前夕与林彪、叶群、林立果和林立衡都有接触,事件发生后她和林办工作人员在一起被办学习班,因此她的回忆——《扭曲的虹》〔36〕对于了解“九·一三”事件有一定价值,特别是她亲历亲闻的林立果在9月8日下午和9月12日之夜的言行。

  (三)外交部亲历者的回忆

  针对美国出版的英文书《The Conspiracy and Death of Lin Biao》及其台、港中文译本〔37〕所造的诸多谎言,其核心是林彪被毛泽东策划害死于北京西山,曾经勘察过林彪坠机现场的原驻蒙使馆二秘孙一先于1987年初以笔名发表了《林彪折戟沉沙目击记》〔38〕证实林彪死于蒙古。随后,中共中央党校于南教授给孙一先看了胡耀邦1986年11月16日的一段讲话,其中要求有关部门研究编写“林彪事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二人“共同感到不能听任国外恶意造谣这样广泛流传,我国官方应该发表文章,揭示林彪外逃坠机的真相,澄清国内外视听。”于是孙一先向外交部相关领导和部门建议组织编写有关材料,以驳斥《林彪的阴谋与死亡》一书编造的谎言。〔39〕此后,去过林彪坠机现场的原驻蒙古使馆大使许文益和三位工作人员(孙一先、沈庆沂和王中远)分别撰文披露了勘察林彪坠机现场以及与蒙方交涉的经过〔40〕,原外交部办公厅主任符浩撰文回忆了外交部应对“九·一三”事件的经过,提到与上级周恩来以及下级许文益、孙一先的互动。〔41〕

  (四)专题资料汇编

  周明主编的六卷本《历史在这里沉思:1966-1976年记实》〔42〕在第二卷、第四卷和第五卷分别收录了“两案”审理期间邵一海和靳大鹰的两篇报道、伊白的《林彪折戟沉沙目击记》和张宁的《扭曲的虹》。

  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为配合建国后党史的教学和研究,编印了十四册《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1949年10月至1985年9月)》,序号从19到32,其中由王年一选编的第26-28册,即《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上)(中)(下)三册〔43〕,收录了文革期间的中共中央文件、报刊重要文章,并在《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叛国出逃的通知》后面附录了前面提到的刘回年、许文益、伊白、符浩、张宁等五人的文章。〔44〕

  《林彪事件真相》一书收录了聂荣臻回忆录关于文革林彪的部分,前面提及的邵一海、靳大鹰、许文益、符浩、张宁等人的文章,托名一位林办秘书(名为“何一伟”,实为“张云生”〔45〕)对叶群的琐忆,以及林彪在文革期间的部分言论。〔46〕

  (五)中共官员的回忆

  伍修权的回忆录描述了黄、吴、李、邱和江腾蛟在文革中的罪行,默认黄、吴、李、邱都对“两谋”不知情,比如,1971年9月10日那一天,黄永胜与叶群通了五次电话,最长的一次达135分钟,通常认为两人是在商量政变的事情,而且黄永胜在法庭上也说不清两人到底谈了什么,但伍修权一言以蔽之:“不可告人的私房话”。〔47〕

  原海军司令员肖劲光的回忆录介绍了九届二中全会的情况,回忆了“九·一三”事件发生后,张春桥、江青等人的嚣张,其朋党的胡乱作为,他们硬说1971年7月的“北兵南调”是配合林彪的南下另立中央,肖劲光上了林彪贼船。〔48〕林彪事件重要亲历者、原林彪专案组主要负责人和政治局委员纪登奎在1988年1月对人说:“关于‘九·一三’事件,国内出的书刊也报道过不少。有一套书《历史在这里沉思》,里面叙述的‘九·一三’事件〔49〕基本上是真实的。我看过。”他还回忆了毛泽东听闻林彪出逃的最初反应,毛泽东在确认林彪之死后的表态——“这是最理想的结果了”,以及毛泽东布置抓捕林彪集团中人的一些细节。〔50〕

四、1990年代出现的史料

  对于在国内出现的史料,笔者尽可能提供最早、最原始的出处,一个原因是让读者知道当事人最初回忆时的年纪,再一个原因就是有些史料在被收录或转载时并非原貌,比如,《作家文摘》1994年7月8日刊登的关于汉纳姆对林彪事件真相调查的报道。此外,同一个作者或同一个系列延伸到21世纪的同一个专题著述,也放到本章了。

  (一)林彪事件重要亲历者的回忆

  李德生的《从庐山会议到“九·一三”事件的若干回忆》〔51〕和汪东兴的《毛主席在粉碎林彪反革命政变阴谋的日子里》《忆庐山九届二中全会》〔52〕都是国内影响很大的关于林彪事件的个人回忆,但他们的回忆中都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史实错误,比如:李德生说“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也在人民大会堂参加周恩来主持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的会议,北戴河林彪驻地的警卫部队“10点多钟”直接给周恩来打来电话说林豆豆的报告;汪东兴虽然说是他把北戴河警卫部队的报告打电话告诉周恩来的,但他把林立衡向北戴河警卫部队的报告时间错误地记成“9点20分左右”。对于当夜叶群与周恩来的那次关键通话,李德生说是叶群打给周恩来的,而汪东兴一反他1980年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的说法,改口说电话是周恩来打给叶群的。值得一提的是,熊华源、安建设主编的《林彪反革命集团覆灭纪实》一书同时收录了《从庐山会议到“九·一三”事件的若干回忆》和《毛主席在粉碎林彪反革命政变阴谋的日子里》二文,但在他们整理的“林彪反革命集团覆灭大事记”中明确提道:“当夜,叶群打电话给周恩来。”〔53〕更值得一提的是,汪东兴在他后来出版的《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一书中维持了他的说法,〔54〕而李德生则在他后来出版的个人回忆录中改变了他的说法,〔55〕《周恩来传》采用的是汪东兴的说法。〔56〕搞清楚个中缘由对研究者如何辨析林彪事件的史料是很有益的。

  吴德的《庐山会议和林彪事件》〔57〕是一篇极具现场感的个人回忆,提供了很多周恩来、毛泽东应对“九·一三”事件的细节,比如,对于《“571工程”纪要》,因为它用词恶毒,纪登奎认为不宜下发,但毛泽东看后说:“这一件最重要,必须下发。”当然,吴德也有对时间记忆不准的错误,比如,把他看到《“571工程”纪要》的时间错记成黄永胜、吴法宪被隔离审查之前了。

  张耀祠在林彪事件中的经历与汪东兴类似,而且“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他同汪东兴在一起,但《张耀祠回忆毛泽东》的有关内容〔58〕比汪东兴的回忆更具现场感,拥有更多的细节。笔者认为,张耀祠回忆的9月12日深夜叶群、周恩来通话的内容〔59〕尤其值得研究者注意,张不仅说该次通话是叶群发起的,而且通话结束时叶群的态度也与汪东兴的说法截然不同。需要一提的是,张耀祠回忆录2001年和2008年的两个增修过的版本仍然坚持了原先的说法。〔60〕

  原北京军区政委陈先瑞回忆了他所经历的林彪事件,〔61〕他在庐山会议结束后受到过毛泽东的召见,“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他被周恩来紧急召唤到人民大会堂应对惊天事变。不过,笔者认为,陈所回忆的9月13日凌晨1时30分接到李德生的电话、凌晨2点多钟在人民大会堂还见到李德生的说法,显然有误。搞清楚陈先瑞到人民大会堂同周恩来、李德生、纪登奎开会的准确时间对还原“九·一三”事件的场景是有益的。

  (二)来自“两案”审理参与者的史料

  根据图们亲身经历写成的《超级审判》和《震惊世界的77天》〔62〕透露了许多与林彪事件有关的史料,比如,林立果偷录的叶群、黄永胜通话记录,〔63〕周恩来对海军的“林彪飞机从山海关机场强行起飞的问题报告”的有关段落批示“我说要四个人一起下命令才能飞行”,〔64〕李文普在1980年1月23日对他1972年写的不实揭发交代进行了更正,〔65〕吴法宪在“两案”预审期间对他1972年3月交代的他事先知道林彪要搞政变供词的翻供过程。〔66〕

  笔者认为,图们回忆中最有价值的史料是程世清的交代供述。据程世清交代:1971年9月1日、2日,毛泽东单独两次同程世清谈话,他“向毛主席报告主要内容是:⒈庐山会议期间,8月24日晚12时,吴法宪打电话要我去汇报华东组讨论情况,并带我到叶群那里。我把叶群谈的问题报告毛主席。我还向毛主席说:‘四大将’一定是有什么把柄被叶群抓住,要从林豆豆那里了解情况。先把‘四大将’的问题弄清楚,叶群的问题就搞清了;⒉周宇驰两次来南昌活动,这次来很神秘、鬼祟,把过去江西改装的一辆水陆汽车很快用飞机运走,怀疑他们要逃跑;⒊林豆豆几次来江西,有一次林豆豆同我的家属说:程政委心直口快,以后少同我们家谈,搞不好要杀头呀!从林豆豆言谈中,可以看出她与家里的人是有矛盾的;⒋在延安党校时,就有传说,叶群是特务。也有人怀疑,林的病是不是叶群搞的。……主席说:你搞一个调查报告给我,并说,你同我说的这些问题非常重要。将来,只准报告总理,别人不能讲。”假若这份交代的真实程度达百分之七、八十,即可解开毛泽东究竟何时察觉有危险伴随其南巡因而提高警惕之谜!因为据汪东兴讲:“毛主席对林彪阴谋究竟何时察觉,察觉多深,毛主席后来也没向我们讲过。”〔67〕张耀祠回忆录提到“9月2日,主席在南昌同江西省的一位负责人谈话”,这位负责人“向毛主席谈了三点”。〔68〕这三点与程世清上面的供述类似,显然,这位负责人就是程世清。

  不过,图们的回忆中也有毫无证据的内容,比如,1971年9月8日,在林彪给林立果、周宇驰写下手令的“同时,叶群给黄永胜送去密封亲启件——‘现在情况很急,我们决定在上海动手。’”〔69〕

  参与了“两案”审理报道并有两篇报道被《历史的审判》一书所收录的原新华社记者李耐因所写的《“九·一三”前林彪、江青470次通话》〔70〕很有价值,因为其素材来自江青被捕后在江青住处查获的部分电话记录。

  伍修权的女婿、《伍修权传》的作者卢弘所写的《林彪江青集团主犯受审记》〔71〕也披露了一些林彪事件史料,而且还“为读者提供一些‘正史’以外的‘野史’或‘花絮’性材料”,即:“虽已‘徐娘半老’却又情欲未减的叶群,因林彪体质太弱干不了那事,就把著名的‘情场老手’正投靠门下的黄永胜拉入她的怀抱,权欲加性欲使他们搞到了一堆缠成了一体,连叶群的儿子林立果也发现并对此进行了‘侦察’和‘取证’,秘密录下了自己母亲与人私通的私房话。”

  刘回年在《重大事件亲历》和《“两案”审判的新闻报道》中透露:“为了搞清林彪的罪行,我们到专案组翻阅了大量材料;又到林彪在毛家湾的住地,了解他和叶群的腐朽生活;还看了林彪一个秘书写的《毛家湾见闻录》。”而且,为了“写得清清楚楚,令人信服,又有现场感”,还采访了汪东兴等当事人。〔72〕

  (三)中南海摄影师披露的史料

  从1992年起,原新华社摄影部中央新闻组组长杜修贤通过作家顾保孜《红墙里的瞬间》红镜头系列作品,〔73〕向公众披露1971年林彪两次对毛泽东“不辞而别”的故事。杜修贤的说法被《林彪反革命集团覆灭纪实》一书所收录,并被广泛认同和引用,比如,《周恩来传》就说:“林彪对开了半个月的中央批陈整风汇报会极为恼怒。这年‘五一’节晚上,勉强来到天安门城楼观看烟火的林彪满脸沮丧,始终不同毛泽东讲话,连招呼也不打。他在城楼上只坐了几分钟,便不辞而别,以致新闻纪录片上也来不及留下他的影子!”〔74〕又如,高文谦拿它来说明林彪“并不按照‘善用兵者隐其形’的常法行事,而是反其道而行之”,〔75〕高华则拿它来说明林彪在毛泽东面前大耍“个人英雄主义者”脾气。〔76〕不过,近年来一些亲历者的回忆,特别是相关影像被发掘出来,丁凯文、蒋健据此认为杜修贤的说法并不符合史实。〔77〕

注释:

1、马克昌:《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西安:长安出版社,2007,页28-29。
2、《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页551-552。
3、《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同上,页709-710。
4、伍修权:《往事沧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页310-329。
5、于南:《九届二中全会上的一场风波》,《党的文献》,1992年3期;于南:《毛泽东一九七一年南巡考述》,《党的文献》,1993年5期;于南:《惊心动魄的“九一二”之夜——毛泽东、周恩来机智处置林彪叛逃事件述实》,《党的文献》,1994年4期。
6、空军大批判组:《批判林彪及其死党吴法宪在空军推行资产阶级军事路线的罪行》《林彪死党吴法宪的罪行材料》,1975年。
7、北京军区党委:《林彪反党集团的大将郑维山的反革命罪行揭发材料汇编》,1974年4月29日。
8、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79年9月30日;邓小平:《答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问》,1980年8月21日,23日,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页344-353。
9、《历史的审判》编辑组:《历史的审判》,北京,群众出版社,1981;《历史的审判》(续集)编辑组:《历史的审判(续集)》,北京,群众出版社,1986。
10、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纪实》,北京,法律出版社,1982。
11、黄火青:《一个平凡共产党员的经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页232-238。
12、刘回年、赵琦、徐心华、周慈朴、杨金洲:《林彪反革命政变破产记》,人民日报,1980年11月24日;邵一海:《“联合舰队”的覆没》,《解放军报》,1980年11月24,25,26日;靳大鹰:《“九·一三”事件始末记》,《时代的报告》,1980年4期。
13、江波、黎青:《林彪1959年以后》,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
14、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
15、张聂尔:《风云“九·一三”》,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9。
16、高文谦:《晚年周恩来》,香港,明镜出版社,2003。
17、邵一海:《一个“超天才”的来历》,《追求》,1985年创刊号,72-81页;《一支反革命别动队》,《追求》,1985年2期,73-82页;《庐山风云》,《追求》,1985年3期,页70-81。
18、邵一海:《“联合舰队”的覆灭——“九·一三”事件始末》,北京,春秋出版社,1988;《林彪王朝黑幕》,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88。
19、《“联合舰队”的覆灭——“九·一三”事件始末》,页100-106。
20、《“联合舰队”的覆灭——“九·一三”事件始末》,页270-283。
21、张聿温:《温都尔汗爆炸记》,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
22、南枝:《叶群野史》,沈阳,沈阳出版社,1988。
23、南枝:《叶群假党员之谜》,《八小时以外》,1982年3期,页46-48。
24、南枝:《〈叶群野史〉三章》,《名人传记》,1989年3期,页84-94;南枝:《毛泽东南巡前后的林家王朝》,《炎黄子孙》,1989年6期,页36-40。
25、《历史的审判》,254-258,369-375,376-381,405-410,页488-493。
26、《叶群野史》,页148。
27、《吴法宪回忆录》,页860。
28、《叶群野史》,页112-125。
29、同上,页118。
30、张云生:《毛家湾纪实》,北京,春秋出版社,1988,页401、425。
31、萧萧:《“九·一三”事件前前后后的林豆豆》,《社会科学研究参考资料》,1988年21期,17-28页;《林豆豆今昔——林彪女儿对林彪出走的披露》,见石翔选编:《中国高干子女沉浮录》,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页385-406。
32、张云生:《不堪回首的岁月》,《秘书之友》,1986年1-5期。
33、张云生:《毛家湾纪实》,出处同前。
34、《毛家湾纪实》,页397-398。
35、同上,页408-420。
36、张宁口述,胡存廉等整理:《扭曲的虹》,《东方纪事》,1988年3期。
37、姚明理:《林彪的阴谋与死亡》,台湾,时事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3;姚明乐《林彪之死——流产政变幕后秘辛》,香港,远东评论出版社,1983。
38、伊白:《林彪折戟沉沙目击记》,《万象》,1987年1期。
39、孙一先:《在大漠那边》,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页318-328。
40、许文益:《历史赋予我的一项特殊任务:“九·一三”事件的对外交涉》,《党的文献》,1988年1期,页66-73;许文益:《历史赋予我的一项特殊使命》(一)和(二),《世界知识》,1988年1和2期;孙一先、沈庆沂、王中远:《视察林彪叛逃飞机坠毁现场纪实》,《党的文献》,1988年1期,页74-77。
41、符浩:《“九·一三”事件补白》,《党的文献》,1988年1期,页62-66;《“九·一三”事件补遗》,《炎黄子孙》,1988年创刊号,页43-45。
42、周明:《历史在这里沉思》1-3卷,北京,华夏出版社,1986;《历史在这里沉思》4-6卷,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1989。
43、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上)(中)(下),北京,党史出版社,1988。
44、《文化大革命研究资料》(中),页559-641。
45、《毛家湾纪实》,页427。
46、于弓:《林彪事件真相》,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8。
47、伍修权:《往事沧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页319-321。
48、《肖劲光回忆录续集》,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9,页278-313。
49、笔者注:指邵一海的《“联合舰队”的覆没》和靳大鹰的《“九·一三”事件始末记》。
50、王灵书:《纪登奎与我的一次谈话》,《瞭望周刊》,1989年Z1期,页42-44。
51、李德生:《从庐山会议到“九·一三”事件的若干回忆》,《炎黄春秋》,1993年11期,页4-11。
52、汪东兴:《毛主席在粉碎林彪反革命政变阴谋的日子里》,《当代中国史研究》,1994年1期,23-35页;《忆庐山九届二中全会》,《当代中国史研究》,1994年3期,页10-21。
53、熊华源、安建设:《林彪反革命集团覆灭纪实》,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页244。
54、汪东兴:《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页205。
55、《李德生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7,页418。
56、金冲及,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传》,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页1997。
57、吴德:《庐山会议和林彪事件》,《当代中国史研究》,1995年2期,页47-62。
58、《张耀祠回忆毛泽东》,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6,页89-127。
59、同上,页109-110。
60、张耀祠:《中央警卫团团长张耀祠回忆毛泽东》,北京,群众出版社,2001,页163-164;《张耀祠回忆录在毛主席身边的日子》,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页195-196。
61、《陈先瑞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9,页452-467。
62、肖思科:《超级审判——图们将军参与审理林彪反革命集团案亲历记》,济南:济南出版社,1992;图们、肖思科:《震惊世界的77天——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纪实》,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
63、《超级审判》,页87-91。
64、《震惊世界的77天》,页77。
65、《超级审判》,页192-193。
66、《震惊世界的77天》,页88-90。
67、《超级审判》,页152-154。
68、《张耀祠回忆毛泽东》,页104-105。
69、《超级审判》,页157。
70、李耐因:《“九·一三”前林彪、江青470次通话》,《炎黄春秋》,1997年7期,页47-49。
71、卢弘:《林彪江青集团主犯受审记》,《文史春秋》,1999年4期页10-16,5期页34-39,6期页15-21。
72、刘回年:《重大事件亲历》,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215-256页;《“两案”审判的新闻报道》,《百年潮》,2007年6期,页18。
73、顾保孜:《红墙里的瞬间》,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2,69-90页;《林彪与毛泽东对峙的一瞬》,《大江南北》,1992年5期,页14-17;《镜头下的中南海》,香港,利文出版社,1993,页66-86。
74、金冲及,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传》,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页1992。
75、高文谦:《晚年周恩来》,香港,明镜出版社,2003。
76、高华:《革命政治的变异和退化:“林彪事件”的再考察》,《二十一世纪》,2008年5月号。
77、丁凯文:《寻找真实的林彪》,香港,中国文革历史出版社,2011,页548-550;蒋健:《1971,林彪是否对毛泽东不辞而别?》,《记忆》101期,2013年8月31日。



□ 来源:《中华学人文革论文集(一)》启之主编,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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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Re: 蒋 健: 天道无邪不容欺,评说还须待后年——林彪事件文献著作述评
帖子发表于 : 周三 11月 11, 2020 8: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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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周六 2月 28, 2009 5: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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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道无邪不容欺,评说还须待后年(二)
            ——林彪事件文献著作述评

                ·蒋 健·


  (四)来自境外的史料

  从1993年5月开始,两位西方的年轻记者,Peter Hannam(彼得·汉纳姆)和Susan V.Lawrence(苏珊·劳伦斯),用了半年的时间,在蒙古、俄罗斯、美国及台湾、香港等地进行调查、采访,并于1994年1月31日在US News and World Report(《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上发表《Solving a Chinese Puzzle》(《揭开一个中国之谜》)。

  笔者认为,这篇报道的最大意义在于西方记者通过独立调查证实了中国官方关于林彪、叶群死在蒙古的说法。不过,笔者还认为王海光对该报道“与当年中方空军专家组根据驻蒙大使馆提供的现场照片进行技术分析所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78〕的评论大谬不然,因为报道中提到的苏联克格勃官员并不认同中方关于飞机燃油即将耗尽才不得不迫降的说法,而且有多位目击者声称林彪的座机在空中已经着火。

  需要一提的是,汉纳姆还以Solved:The Mystery of Lin Biao’s Death为名将其调查报告发表在1994年2月2日出版的《Asia Week》上,以《林彪秘辛大公开》为名发表在1994年2月6日出版的《亚洲周刊》上,〔79〕内中解释了叶群的手袋中有避孕药的原因:或许怕怀上与她有染的黄永胜的孩子。

  1994年5月21日,中国的《参考消息》登载了俄罗斯军队《红星报》报道的《林彪事件鉴定始末》,证实汉纳姆和劳伦斯的报道所言非虚。

  1994年6月8日,与汉纳姆相熟的中国记者李安定发表长篇报道《一个西方记者采访林彪之死真相的旅行》,详细介绍了汉纳姆的整个采访活动,以及汉纳姆的一个观点——“历史和新闻一样,不能埋在故纸堆里闭门造车,而必须走上前线。”〔80〕在这篇报道中,汉纳姆首次提到,他在采访苏联克格勃将军扎格沃斯金时,曾询问林彪座机上有没有黑盒子,扎格沃斯金回答,黑盒子找到了,但克格勃鉴定时没有发现录音里有飞机和地面的通话。笔者认为,正是李安定的这篇报道开始让中国人普遍相信林彪的三叉戟座机装有黑盒子。〔81〕

  1997年10月16日,林彪专机坠机现场的目击者拉哈玛告诉《环球时报》记者:1971年9月13日凌晨2时,她看到一架冒着大火的飞机,飞得相当低。飞机坠毁后,现场大火连天,机上9人全部死了。〔82〕

  1998年2月18日,《参考消息》以《蒙古原高级官员首次披露林彪坠机详情》为题报道了原蒙古副外长云登对日本《朝日新闻》记者关于林彪坠机一事的谈话,云登是当年蒙方处理林彪坠机事件的主要负责人,他透露了林彪专机进入蒙古后苏、蒙方动作细节,同时也有一些明显不实的猜测。

  (五)林彪警卫大队长的回忆

  8341部队负责林彪警卫工作的大队长姜作寿是“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第一个接到林立衡报告的人,他在《卫队长记忆中的九·一三前夜》一文中回忆了林立衡的报告内容以及他、张宏、张耀祠的相关处理,以及“九·一三”事件发生后汪东兴对北戴河警卫部队应对突发事件表现的评价。〔83〕

  姜作寿说,张耀祠曾经指示张宏去向林彪本人直接汇报林立衡报告的内容,但他劝阻了张宏不要去向林彪汇报。

  笔者认为,张耀祠的这个指示显然是周恩来授意的,姜作寿的劝阻不可思议。更不可思议的就是警卫中队长肖奇明居然在拦挡林彪座车未遂的情况下朝林彪座车开了两枪,而且汪东兴事后还指示不要追查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姜作寿这个回忆明确说李文甫(普)是被“林彪一伙开枪打伤”,但他后来在接受舒云采访时,以及他后来由舒云整理的口述回忆中,改口说李文普是“自伤”。

  另外,姜作寿的回忆搞错了“九·一三”事件发生前林彪、叶群到北戴河的时间以及“九·一三”事件发生后林立衡回北京的时间。

  (六)毛泽东文稿、周恩来年谱和传记里的“林彪事件”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84〕主要收集了毛泽东1969年1月到1976年7月的批语类文字,有许多涉及林彪事件,比如,1970年10月中旬对吴法宪、叶群检讨的批语和批注,1971年4月11日关于黄、吴、叶、李、邱的自我批评的批语;还收集了庐山会议期间毛泽东批评陈伯达的《我的一点意见》,以及毛泽东1971年8-9月南巡期间的谈话纪要。

  《周恩来年谱》和《周恩来传》的编辑和出版都由中共党史权威部门完成和把关,因此它们提供的史料的可信度应该比国内一般出版物要高。

  《周恩来传》大量引用了前面提到的汪东兴、李德生、吴德的回忆,还在多处引用了作者于1983年11月18-25日对吴法宪访谈的内容。〔85〕显而易见,书中有些说法没有确凿证据,比如,林立果曾把他的谋杀毛泽东的行动方案报告给林彪和叶群,〔86〕但它起码有出处——汪东兴的回忆。〔87〕不过,《周恩来年谱》上“三月初,林彪授意林立果搞一个武装暴乱计划,说:‘南唐李后主有两句诗:‘几曾识干戈’,‘垂泪对宫娥’。他就是因为不懂得武装斗争的重要性,所以才亡了国。这是前车之鉴,我们不能束手待毙。’”〔88〕这段记载以及《周恩来传》上“林彪从九届二中全会后却一直称‘病’不出,既不批陈,更不做检讨,反而一步步走上同党和人民敌对的绝路。一九七一年三月初,他在苏州用南唐后主李煜词中‘几曾识干戈’‘垂泪对宫娥’的句子来警告其子林立果等不能‘束手待毙’。于是,林立果等在上海秘密制定出一份反革命政变计划《‘571工程’纪要》。”这段内容就没有提供出处,因此广受诟病,比如,丁凯文就评论它“活脱脱就是个小说家言,编造得如此离奇、荒诞不经。”〔89〕但据笔者目力所及,这段内容最早由靳大鹰在1980年“编造”,〔90〕后来邵一海、张聿温也有类似的表述,〔91〕都说得有鼻子有眼儿的,原始素材应该来自毛泽东时代某位核心涉事人的揭发材料,至于具体是谁,笔者认为应该从《周恩来传》上林彪“警告其子林立果等”这句话中的“等”去找,看看谁能在林彪面前可与林立果一起称“等”。

  当然,也不必迷信年谱、传记,比如,五一节之夜林彪“不辞而别,以致新闻纪录片上也来不及留下他的影子”〔92〕的说法表明编纂人员连当年的新闻纪录片都没有看过,再比如,“七月初,林彪、叶群离开北京回北戴河”的说法表明编纂人员根本没有看过山海关机场的有关记录,以及李文普等人的有关交代。

  (七)周恩来身边人员的回忆

  周恩来的保健医生张佐良写的《周恩来的最后十年》涉及林彪事件的内容〔93〕值得研究者一读,特别是“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周恩来的活动。

  吴庆彤在林彪事件期间,担任国务院办公室(厅)副主任,实际负责全面工作。虽然他的回忆录——《周恩来在文化大革命中》关于林彪事件的很多说法与《周恩来年谱》雷同,但提到“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的那个叶、周通话时,则明确说是叶群打给周恩来的。〔94〕在后来的两个增、修版回忆录中,吴庆彤维持了该电话是叶群打给周恩来的说法。〔95〕

  高振普是周恩来的卫士,“九·一三”事件发生前后的几天,他始终和周恩来在一起。他在《“九·一三”事件50小时内的周恩来》《周总理在接到张耀祠报告之后》《周恩来卫士回忆录》中提道:“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的那个叶、周通话是叶群打给周恩来的;不同于姜作寿、张耀祠关于林彪座车先停车、肖奇明后开枪的说法,高振普说肖奇明先开枪、林彪座车后停车,而且事后周恩来批评了肖奇明开枪的行为。〔96〕不过,同姜作寿、张耀祠一样,高振普也没有说肖奇明开枪的事情是何时被报告给中央的。

  笔者认为,高振普回忆中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周恩来在林彪一行离开北戴河之前就去向毛泽东报告了,而汪东兴、张耀祠都回忆说周恩来是在林彪座机强行起飞后才去向毛泽东报告的。高振普后来对其相关回忆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改,但周恩来在林彪一行离开北戴河之前就去向毛泽东报告的说法始终没变。〔97〕

  另外,发现和分析同一个作者、不同版本的相关回忆中的差异,并读读再版后记,对林彪事件的研究者是大为有益的。

  (八)毛泽东身边人员的回忆

  毛泽东的生活管家吴连登在《我为毛泽东管家》中,毛泽东的医生李志绥在《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中,毛泽东的理发员周福明在《毛泽东晚年生活琐记》中,毛泽东的警卫中队长陈长江在《毛泽东最后十年》中,提到了他们各自所经历的“九·一三”事件。〔98〕这四人的回忆中都有“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99〕周恩来面见毛泽东的情节。

  笔者认为,分析一下这四人对周恩来见毛泽东时的时间、场景和人物描述的异同,再联系汪东兴、张耀祠和高振普的有关回忆,有助于还原“九·一三”事件发生时中南海的场景。

  (九)空军指挥所人员的回忆

  “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在空军指挥所值班的作战参谋朱秉秀和指挥连副指导员张立法都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回忆,特别是精确的时间节点。

  朱秉秀在《邪不压正:“九·一三”事件纪实》〔100〕中说:9月13日“零点40分,接总理办公室电话通知:‘中央决定,派总政治部主任李德生同志立即到你们指挥所,需派人到门口接一下’。”朱秉秀提到了当夜在空军指挥所出现的空军领导人,还提到了当时协助周恩来处理事件的人,比如,9月13日早晨,“接国务院办公厅副主任吴庆彤电话,是传达周恩来指示,说‘禁止飞行的命令,同样包含民航的国内外班机和其他飞行’。”

  张立法在《“九·一三”,我在空军指挥所》〔101〕中说:本来零点该换班,但直到零点30分接班人员还没来。“后来才知道,空军司令部大楼和地下指挥所的警卫任务被陆军所代替,一切人员不准进,也不准出。”

  笔者认为,张立法披露的信息值得研究人员深究:到底是谁指使陆军在零点之前就接管了空司大楼和地下指挥所的警卫任务?这意味着什么?笔者还认为,朱秉秀、张立法的回忆应该和李德生、陈先瑞的相关回忆结合起来分析。

  另外,张立法回忆的“大约在凌晨一点30分,李德生在四位陆军人员的陪同下,从地铁来到了空军作战室”与朱秉秀回忆的指挥所副所长王级三在空司办公楼大门口接李德生,“随后李德生带警卫参谋进入指挥所”的时间和场景不符,何况坐地铁从人民大会堂到空司很不靠谱,笔者判断张文中的“地铁”乃“电梯”之误,因为李德生本人的回忆说的是:面受周恩来指示后,“我的汽车急驰空军司令部,下车后我快步进入作战部指挥所。”〔102〕

  (十)案中人的回忆

  原空五军政委陈励耘1988年11月中旬对记者回忆了他亲历的林彪事件:庐山会议开幕前被林立果打过招呼,会议前期攻击过张春桥,后期遭到张春桥的反击;上海会议,即“三国四方会议”,与会者主要是闲扯,从头到尾无人提到毛泽东和林彪的矛盾,更没有提到“571工程”,对于被林立果指定“负责杭州”,陈“还以为讲的是同上海张春桥斗争的问题”;毛泽东南巡到杭州,在专列上对陈和南萍、熊应堂讲了掺沙子、挖墙脚等等,其中“林副主席要保”这句话,引起了陈的注意:“林副主席犯了错误,没犯错误,何必保?但是,还不敢想两个主席之间有矛盾,也没有想到林彪在二中全会上讲话有错误”;毛泽东离开杭州时,陈去送行,毛泽东、汪东兴对陈都很友好,“没有一点不正常”;“九·一三”事件一周后陈被王洪文诱捕,起初被关在南京,在逼供者的压力下,陈“被逼得没办法,就顺了他们的启发,编了个假供.谁知他们一看就不相信”;后来陈被押到北京,纪登奎对他说:“鲁珉已经交代了,要到你那里去驾驶飞机轰炸毛主席的专列。你能说得清楚吗?”陈反复说明并无此事。后来,专案组没再纠缠陈同“571工程”和谋害毛泽东的事,只说他参加了“上海会议”的事。直到“两案”审理,也是如此,最终军事检察院决定对陈免予起诉。〔103〕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1982年3月10日军事检察院对陈励耘免予起诉的决定书已经表明“未发现被告人陈励耘参加‘上海会议’后有新的犯罪活动”,但汪东兴在其回忆录中仍然捕风捉影地描述了陈励耘1971年9月在杭州想谋害毛泽东的事。〔104〕

  原空军干部处长张舜甫,文革前在乡下搞“四清”时就和叶群熟识了,在文革中调查过叶群的历史,还参加过林家的“选妃”活动,他回忆了叶群说文革怪话的一些实例,以及叶群精力充沛、敏感活泼,爱张罗、爱伸头、话多、会来事,不摆元帅夫人架子的一面。〔105〕

  原空军作战部长鲁珉说林立果“理工科方面的知识还可以”,那时候谁也不懂录像,他弄了个机器,还能鼓捣一通,他还异想天开,要搞科技方面的名堂,什么空中加油,飞机对接。“我一直认为他野心大得很。他搞那些事,都是为了扩大影响,捞资本,树形象。不然将来谁听他的?在他眼里,中国就应该他来搞,那些老的都不行,都不在话下。”“有些事,在普通老百姓看起来可能是弄虚作假,在林立果的生活环境里可能习以为常。……那时候毛主席对江腾蛟有个批示:此人不可重用。可林立果就给江腾蛟一个条子,说是林彪写的:好好学习,养好身体。江腾蛟感激得不得了,说,拿什么去孝敬林副主席他老人家呢?想了半天把我养在他家的鸽子拿了两对送给林立果,让他转给林彪。林立果回答江说:首长很高兴,谢谢江政委。结果有一天我去曾国华家,一看,那两对鸽子在曾国华家呢。……所以我总想,林立果这个人讲的话,到底有多少是真的?”鲁珉还说周宇驰这个人很狂妄,“周宇驰有一次到上海,把‘左派队伍’弄在一起讲话。周说,要认识林立果是天才,要相信他,相信到林立果说太阳从西边出来,你就说对,太阳是从西边出来这种程度。他又说,你们要支持林立果。支持林立果就像你们存钱一样,一本万利,零存整取。”〔106〕

  由陈伯达儿子整理的《陈伯达遗稿》〔107〕收录了陈伯达暮年所写的“从九大到庐山会议”“九届二中全会记忆”等文字。这部分内容如果结合汪东兴、吴法宪等人的有关回忆来看,可以更好地还原庐山会议的场景。在《陈伯达遗稿》出版六年后,陈伯达儿子又整理了《陈伯达最后口述回忆》,内中加入了陈伯达秘书和其他一些人的有关回忆,提供了关于庐山会议、所谓的“林陈联盟”更多的细节和解读,也澄清了一些误传。〔108〕

  原空四军第二政委姬应五说,王维国原本与张春桥的私人关系很好,工作上也合作愉快,但在1970年春空军党委扩大会期间,黄永胜和汪东兴一起向王维国进行“路线交底”,特别是汪东兴告诉王维国“张春桥是反军的”。从北京回来以后,王维国就与张春桥疏远了。〔109〕奇怪的是,作为毛泽东身边的人,汪东兴肯定知道张春桥深受毛泽东信任,可他为什么这样对王维国说张春桥呢?

  (十一)林立衡的叙述及其认可的林彪事件版本

  香港刊登的《林彪女儿林豆豆打破沉默,为林彪翻案——林豆豆访谈录》〔110〕披露了新版的林彪事件的林立衡叙述。林立衡说:“真正逼爸爸出逃的是毛泽东。他南巡时的那些杀气腾腾的讲话,爸爸闻听后,终日惶恐不已。他曾含着泪对我说:我拥护毛拥过头了……”关于“九·一三”事件,林立衡说:“事前,我知道林立果要挟持爸爸走。于是我通过警卫部队向周恩来做了四次报告,要求中央采取紧急措施,阻止这场悲剧发生。不知为什么,他们不但不命令警卫部队制止,反而通知要我也跟着上飞机走。这是为什么?我拒绝了。如若我真的跟了去,这段历史可能再也无法说清了。事件发生后,我又向中央做了如实交代。但几十万字的材料被他们窜改得变了味。”“当年审理‘九·一三’事件的那些专案组……至今还猖獗得很。不仅不让知情人说真话,而且到处抛售当年逼出来的‘档案’材料,任由人加水添料,随意发挥。真真假假愚弄读者……”林立衡还说:“专案组整人十分残酷。他们宁肯错杀一千,不会放走一人。动不动就用刑具惩治。冬天,把您放到冰窟里受冻;夏天,烧稻草给您加温。或让您戴着手铐睡觉;或系着头发让您整天站立;或不给您饭吃;或把您吊着‘包馄饨’。直到您招供为止。在北京,空军系统就有几千人被扫地出门,把您全家撵到外地的城镇或农村,搞得你家破人亡。有上吊的,跳楼的,撞墙的……这些年我东藏西躲,主要是怕被杀人灭口!这绝非耸人听闻。”

  另外,《罗瑞卿女儿的点点记忆》一书提到林立衡1988年春天和罗点点见面时,谈了“九·一三”事件,她说:“叶群这个人政治品质不好,投机心理强。”“林彪是个马克思主义者的同时更是个坚定的爱国者,他根本不会同意离开自己的祖国,林彪是被迫登上飞机的。”她还说:她通过警卫部队报告中央后,中央却毫不做为,致使叶群、林立果坐车把林彪带走。〔111〕林立衡1998年和罗点点再次见面时,推荐了《我所知道的叶群》一书并说“我们觉得这本书写了一些实际情况,可以看”;还推荐了《英雄在“九·一三”事件中惨变》一文并说该文“对‘九·一三’事件的描述比较客观”。〔112〕

  《我所知道的叶群》主要写了原空政文艺处副处长官伟勋在毛家湾给叶群讲学时的见闻,印证了张云生所写的一些内容,比如,“这些帮忙的‘学者’,大都由叶群直接调用,很少有机会与林彪见面。他们所具有的知识,叶群恨不得一夜之间吞为己有。但获得知识的过程,却不像滥用权力窃取物质财富那样容易。靠下命令不行,靠变相的‘打砸抢’也不行。于是,叶群就独创了一套‘捷径’,加紧为自己‘适应新形势’做准备。”〔113〕官伟勋也写了文革后林立衡向他谈的一些事情,比如叶群如何蒙骗林彪,此外,在叶群、林立衡的关系上,一边倒地偏向林立衡。不过,笔者觉得官伟勋对“九·一三”事件发生前后北戴河、毛家湾和空军领导机关三个现场情景的“报道”〔114〕有点价值。

  《英雄在“九·一三”事件中惨变》〔115〕一文结构散乱,东拉西扯,虽然讲了鲁珉经历的“九·一三”事件,特别是他被监禁时受到过非人的虐待,但却用较大篇幅给林立果在空军的前期作为评功摆好,并描述“九·一三”事件之夜林彪住地的场景。该文之所以能被林立衡推荐,显然是文中所说的9月12日深夜迷迷糊糊的林彪是被叶群、林立果从床上拽起来骗走的。

  笔者认为,张宁的《尘劫》和《自己写自己》〔116〕中的有关内容,即“叶群扑向床头一把拉起进入睡眠状态的林彪”,“叶群和林立果一边一个架住毫无生气的软绵绵的林彪”上了汽车〔117〕,无疑是影响最大的“九·一三”事件的林立衡式叙述。实际上,张宁1993年在纽约接受汉纳姆采访时就说过林立果和叶群一起把吃了安眠药还没清醒过来的林彪拖上汽车冲向山海关机场。〔118〕《自己写自己》爆出的新料有两条:李文普左臂上的枪伤经张青霖(张清林)检验是自伤,外勤警卫处长老刘(刘吉纯)会同8341姜队长(姜作寿)等人再次验伤,确认张青霖的诊断;“九·一三”事件发生半年后,李文普在与纪登奎做了笔交易后揭发“林彪是自己走的。他说‘到伊尔库茨克’。”〔119〕

  (十二)对林彪事件的林立衡式叙述的反驳

  为了反驳林彪事件的林立衡式叙述,原空军清查办的一些人组织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自然也披露了一些史料。

  刘世昌、袁正元、高德明和宁焕星联名发表的《〈英雄在“九·一三”事件中惨变〉一文有不实之处》〔120〕指出:“人证、物证确凿说明‘九·一三’事件的主谋和总后台。没有林彪下决心,林立果和叶群谁也指挥不了谁。”为了否认林彪是被叶群、林立果‘胁迫’出走的说法,该文披露了“三个重要材料”:“一是当年林立衡写的《对9月13日事件前后的回忆》”,“二是林彪内勤公务员陈占照写的材料”,“三是林彪的警卫秘书李文普的回忆材料”。

  不过,该文并没有披露这三个材料的撰写日期。而据笔者目力所及,这三个材料邵一海以前就披露过,所以也就无甚新奇之处,虽然该文提到李文普1996年3月再次向高德明肯定他所写的情况完全属实。另外,该文也有不实之处,比如,林彪1969年9月亲自指示吴法宪安排林立果出任空司作战部副部长,实际上,这个说法来自吴法宪的伪供。

  《林彪卫士长李文普不得不说》〔121〕则反驳张宁的《自己写自己》以及张宁背后的林立衡。李文普说9月12日夜里叶群去叫林彪走时,林彪是清醒的,并对李文普说了“今晚反正睡不着了,你准备一下,现在就走。”李文普还说林彪是自己走进汽车的,在车上林彪问林立果“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李文普明确否认开枪自伤,否认张清林给他包扎和验伤,否认刘吉纯在场。

  不过,李文普没有回应张宁说他“林彪是自己走的。他说‘到伊尔库茨克’。”这个揭发是“九·一三”事件半年后的事情。另外,李文普说“只是在近几年林立衡才私下对人散布说‘那一枪是他自己打的。’”也不够客观,毕竟姜作寿、刘吉纯、宋德金当年就怀疑他自伤,并且散布过、汇报过他们的怀疑。

  高厚良1973年5月出任空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后,就兼管了对林彪集团案的清查揭批工作。他的《“九·一三”之后的林立衡暨说给豆豆的知心话》〔122〕主要针对《林彪女儿林豆豆打破沉默,为林彪翻案——林豆豆访谈录》而述,他披露:“‘九·一三’事件发生后,林豆豆在玉泉山写了不少揭露林彪搞两面派,表面高举紧跟,私下流露对毛泽东不满的真实情况,同时认为林彪叛逃是受叶群、林立果的影响,为她父亲开脱。周恩来和中央政治局在接见林立衡时,曾对她自以为是的某些观点提出批评,决定让她回空军报社,接触群众,通过学习,正确对待自己。”高厚良坚称空军的帮助小组没有迫害过林立衡,但也承认林立衡当时就对帮助小组的做法很不满,并为此给他写过两次信,还有过一次“自杀”。高厚良还声称:“林彪的案子……铁证如山,想翻案是翻不了的。林豆豆的许多假话本来不值得过于重视,一一批驳。只是有些报刊还在随意炒作欺骗那些不了解情况的人。有些人又以假为真,人云亦云。所以才不得不把林立衡的若干材料,都公之于众。……倘有必要,我还有一些材料可以在适当时候公布。”

  笔者认为,高文中最大的看点是林立衡同父异母的姐姐林小霖对林立衡的评论,以及林小霖的一些调查和说法,比如,林小霖对李文普的访谈;又比如,谢静宜1988年曾经对找她调查的林小霖说:“当时中央主持清查林彪案件的是周恩来总理,怎么可能逼林立衡揭发周恩来与林彪的关系?我当时奉中央政治局和周总理的指示,去玉泉山与林立衡保持联系。她写的材料全部密封送交周总理,我不看,更不敢篡改。……政法机关对笔迹是可以鉴定的,林立衡的字与我不同,她亲笔写的东西都在中央档案馆,怎么能说是我搞逼供信改的呢?”

注释:

78、王海光:《30年来林彪事件之研究》(上),《战略与管理》,2013年1/2期合集。
79、《林彪秘辛大公开》,《亚洲周刊》,1994年2月6日,页52-57。
80、李安定:《一个西方记者采访林彪之死真相的旅行》,《视点》,1994年6月8日,页42-46。
81、蒋健:《历史不忍细究——揭开“九·一三”事件中的黑匣子之谜》,《记忆》119期,2014年9月30日。
82、敖其尔:《今日温都尔汗》,《环球时报》,1997年11月23日,第1版。
83、岚叟:《卫队长记忆中的“九·一三”前夜》,《中华儿女》,1994年5期,页28-36。
84、《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85、金冲及,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传》,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页1967-2002。
86、《周恩来传》,页1995。
87、汪东兴:《毛主席在粉碎林彪反革命政变阴谋的日子里》,《当代中国史研究》,1994年1期,页27。
8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页440。
89、丁凯文、司马清扬:《找寻真实的林彪》,香港,中国文革历史出版社,2011,页557。
90、靳大鹰:《“九·一三”事件始末记》,《时代的报告》,1980年4期,页5。
91、邵一海:《“联合舰队”的覆灭》,页115;张聿温:《温都尔汗爆炸记》,页75-76。
92、《周恩来传》,页1992。
93、张佐良:《周恩来的最后十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页234-243。
94、吴庆彤:《周恩来在文化大革命中——回忆周总理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页76-85。
95、吴庆彤:《周恩来在文化大革命中回忆周总理同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增订本》,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页170;《周恩来在文化大革命中回忆周总理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第2版》,2013,页125。
96、高振普:《“九·一三事件”50小时内的周恩来》,《炎黄春秋》,1998年1期,页8-11;《周总理在接到张耀祠报告之后》,《中华儿女》,2000年4期,页9-13;《周恩来卫士回忆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页119-130。
97、高振普:《周恩来卫士回忆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161-174,页286;《周恩来卫士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4,页199-214。
98、董保存:《我为毛泽东管家——吴连登同志访谈录》,《党史博览》,1994年1期,26-27页;李志绥:《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台湾,时报文化出版公司,1994,页513-518;亓莉:《毛泽东晚年生活琐记》,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页129-130;陈长江、赵桂来:《毛泽东最后十年——警卫队长的回忆》,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页168-174。
99、笔者注:周福明把“9月12日晚上”误说成“9月13日晚上”了。
100、朱秉秀:《邪不压正:“九·一三”事件纪实》,《上海党史研究》,1996年6期,页24-26。
101、张立法:《“九·一三”,我在空军指挥所》,《党史博览》,1999年12期,页47-48。
102、李德生:《从庐山会议到“九·一三事件”的若干回忆》,《炎黄春秋》,1993年11期,页10。
103、许寅:《未被起诉的人——访原空五军政委陈励耘》,引自司任主编的《文化大革命风云人物访谈录》,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3,页402-419。
104、汪东兴:《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页184-190。
105、张聂尔:《叶群其人》,《八小时以外》,1997年5期,页77-78。
106、张聂尔:《有关林立果》,《八小时以外》,1997年6期,页74-76。
107、《陈伯达遗稿——狱中自述及其他》,香港,天地图书,1998;《陈伯达遗稿——狱中自述及其他》,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9。
108、陈晓农:《陈伯达最后口述回忆》,香港,阳光环球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5,页372-424。
109、张聂尔:《风云“九·一三”》,页218-219。
110、李蘅:《林彪女儿林豆豆打破沉默,为林彪翻案——林豆豆访谈录》,《天安门》,1998年8月号。
111、罗点点:《罗瑞卿女儿的点点记忆》,广州,南海出版公司,1999,页283-286。
112、《罗瑞卿女儿的点点记忆》,页290-291。
113、《毛家湾纪实》,页370。
114、官伟勋:《我所知道的叶群》,北京,中国文学出版社,1993,页228-244。
115、史小力:《英雄在“九·一三”事件中惨变》,《炎黄春秋》,1998年1期,页12-18。
116、张宁:《尘劫》,香港,明报出版社,1997;《自己写自己》,北京,作家出版社,1998。
117、《自己写自己》,页249-250。
118、李安定:《一个西方记者采访林彪之死真相的旅行》,《视点》,1994年6月8日,页44-45。
119、《自己写自己》,页252,页295。
120、刘世昌、袁正元、高德明、宁焕星:《〈英雄在“九·一三”事件中惨变〉一文有不实之处》,《炎黄春秋》,1998年10期,页64-68。
121、李文普口述,高德明整理:《林彪卫士长李文普不得不说》,《中华儿女》,1999年2期。
122、高厚良口述,高德明整理:《“九·一三”之后的林立衡暨说给豆豆的知心话》,《中华儿女》,2000年9期,页4-11。



□ 来源:《中华学人文革论文集(一)》启之主编,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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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Re: 蒋 健: 天道无邪不容欺,评说还须待后年——林彪事件文献著作述评
帖子发表于 : 周三 11月 11, 2020 8: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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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道无邪不容欺,评说还须待后年(三)
            ——林彪事件文献著作述评

                ·蒋 健·


五、进入21世纪后出现的史料

  (一)空军亲历者的著述

  林彪三叉戟专机组第二副驾驶康庭梓关于“九·一三”事件的著述颇丰,实际上,他在二十世纪末就已经用本名和笔名(广辛、木辛)发表了《林彪仓皇出逃目击记》《“九·一三”大难未死的机组人员》《林彪叛逃座机上没安装超低空飞行设备》《林彪座机副驾驶:亲历“九·一三”》《林彪座机强行起飞之前》《“九·一三”事件中的林彪专机组》等文章,〔123〕进入21世纪后又发表了《林彪座机副驾驶谈三叉戟256号黑匣子》《“林彪座机”机组人员的定性》《林彪座机强行起飞之后》《惊心动魄的“九·一三”事件直升机遭劫经过》《“九·一三”事件中的空军专机师指挥所》《林彪坠机过程的思考》《我教周宇驰学飞行》《“9·13”之夜的空军指挥所》《林彪座机副驾驶细说九·一三坠机》《“九·一三”事件中林彪专机机组人员的走与留》《林彪座机是被“禁空令”逼走的吗》等几十篇文章,〔124〕内容既有“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他亲历的从北京西郊机场到山海关机场的所见所闻,也有他对专机师老首长、老战友的采访所得,以及他对有关报道的一些思考和分析。康庭梓这些文章的内容后来全都汇入《真相:专机副驾驶亲历“九·一三”》〔125〕一书,因此现在的读者和研究者只看该书足矣。

  林彪专机驾驶员潘景寅当夜先是与胡萍联手欺骗吴法宪,后又对吴法宪不准起飞的命令阳奉阴违,是林彪一行得以外逃的关键人物。康庭梓所回忆的潘景寅当夜言行,有助于读者和研究者分析潘景寅这样做的原因,比如,在北京西郊机场起飞前以及在山海关机场落地后潘景寅要求给飞机多加油,可见他知道次日南飞广州的安排,再比如,他在飞行后总结会上讲的“现在两条路线斗争很复杂,要解决跟人的问题”,可见他是自觉地站在林立果也就是林彪一边,而把吴法宪当作对立面。康庭梓还说,潘景寅隐瞒了第二天的真实航线,故意造成机组人员4人走5人留的局面,并说潘景寅这样做是林立果的授意。康庭梓认为,林立果是怕飞机上机组人员多了他控制不了局面,康庭梓还给林立果找了一个理由:林彪一行冲出北戴河时,李文普竟因阻止他们的行动被打了一枪,相比之下,年轻力壮的9名机组人员更是他们的心腹之患。〔126〕

  不过,笔者认为,一者,康庭梓的推理显然搞错了事情的顺序,如果林立果真的给潘景寅打电话说过“机组人员越少越好”,那也是在李文普跳车挨枪之前,林立果并非先知先觉,怎么可能会把后来发生的事情作为决断的依据呢?二者,林立果在离开北戴河时已经决定丢下张宁了,他怎么可能还会把他当晚从北京带到山海关机场的小张、小袁这两个“妃子”再丢下呢?如果真有那个“授意”电话,林立果绝对会授意潘景寅让程洪珍和两个“妃子”赶快上飞机!再者,据山海关场站参谋长佟玉春在《我所亲历的“九·一三”事件》〔127〕的说法,特设师邰起良是在林彪、叶群上飞机后才下来的,笔者认为,当时潘景寅要同林彪、叶群“寒暄”,所以才吩咐邰起良赶紧下去打电话把机组其他人员叫来,因为潘景寅知道那些人还在休息,而在飞机上做准备工作的邰起良并不知道这一点。最后,林立果并不知道哪些人上了飞机,哪些人还没来得及上,从他督促邰起良上飞机来看,他没有甩掉机组人员之意。另外,康庭梓关于林彪座机“黑匣子”的说法、潘景寅上天后一度反叛逃的分析、坠机现场的蒙古人把着陆灯灯光看成火光的判断也漏洞多多。〔128〕

  原空军司令员王海在《我的战斗生涯》中回忆了“九·一三”事件后,时为空司训练部第二部长的他根据周恩来的指示,牵头一个空军专家组,对林彪座机失事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得出“三叉戟256号飞机是有操纵地进行野外降落(迫降)没有成功,造成破碎烧毁的”结论的经过。对于潘景寅,专家组的看法是:“驾驶员潘景寅当时也不可能进行了搏斗,这一点可从他当时的政治和现实思想情况及飞机起飞前后的情况判断出来。9月12日深夜,林彪一伙是仓皇出逃的,登机时没有正常舷梯,是从工作梯爬进机舱的。这些情况驾驶员当然清楚。林彪一伙登机后,驾驶员没有得到航管部门的指令就匆匆开车,飞机先滑入草地,以后转入滑行道,然后强行起飞,……这一切都是驾驶员自觉所为,他当然也就不可能随后在飞机上进行搏斗。”〔129〕

  原南空司令员刘懋功的《我当军区空军司令的特殊经历》〔130〕提到“九·一三”事件发生前,“南空约有超过半数的师以下部队的主要领导干部被拉下了水”,被架空的他为此曾向吴法宪写信反映“南空‘乱’的根源在于江腾蛟、王维国、陈励耘几个坏人的操纵和煽动”,但吴法宪到头来只是“不痛不痒地双方各打五十大板”,没有解决什么问题;“九·一三”事件发生后,许世友让刘懋功主持清查林彪集团在南空的党羽,许世友特别强调:“林立果部署的杀害毛主席的反革命武装力量,除了广州空军的,就是你们空四军、空五军的王维国、陈励耘一伙乌龟王八蛋!”

  原空军专机师师长时念堂在《历史将揭开林彪案件的更深层面》一文中对王海牵头的空军专家组1972年的结论表示了异议,或者说对三叉戟飞机带油迫降提出了疑问,他说:“根据我们的测算,256号三叉戟飞机在落地爆炸前,油箱里至少还有2500公斤的存油,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不飞了?为什么要在中途的蒙古国降落呢?这又是一个系列之谜:一、难道是机组人员和林彪一家闹翻了,他们自行降落的吗?如果是这样,那么,林彪一家在降落前把手表、鞋子都脱掉了(这是准备迫降的行为),又怎么解释呢?二、难道是林彪一家要求飞机降落的吗?飞机上还有存油,还能继续前飞,他们为什么不继续叛逃了呢?三、带着这么多的存油就要在野地里自行降落,明知有危险,为什么还要进行呢?难道有人要同归于尽么?四、飞机这种带油降落而爆炸的结局,是林彪的主意么吗”〔131〕

  驻张家口机场的北空空7师19团副团长周寿星是该师的两个专机指挥员之一,曾经指挥过周恩来、林彪等许多要人的专机。《父亲的空军生涯——913之夜》〔132〕披露了周寿星在“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的一段奇特经历:作为张家口机场的战备值班总指挥,周寿星在深夜被值班的调度员叫醒,并被告知:“有一架三叉戟飞机要到我们机场落地,上级要你指挥。”“上面让我就找你一个人,这架飞机执行的任务是空军首长亲自指挥的,是梁参谋长亲自指挥的!”“上面通知这架飞机是执行任务的,其他的什么都没说;飞机上有什么人和接待规格也没提;只说是完成任务后回来落地,住不住吃不吃饭都不知道。”周寿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空军指挥所越过北空指挥所、军指挥所、师指挥所,直接调动他这个机场战备值班指挥员。当这架三叉戟飞机飞过张家口机场,到了离机场250公里处的化德一带时,这是飞行控制线——任何飞机都不可超出这条控制线,过去了就算叛逃,可以派战斗机去追,周寿星马上请示空军:“这架飞机到了飞行控制线了,我们怎么办?”空军答复:“你们不要管!这架飞机是去执行任务的。”过了一会儿,这架飞机在中蒙边境二连浩特附近盘旋了一下后,居然飞出去了,于是周寿星问空军:“飞机为什么飞出去了?!”空军答复:“唉!这架飞机不应该飞出去的!但是它出去了!唉!”周寿星再问:“那我们怎么办?”空军答:“回去睡觉!”没过多久,师指挥所电话通知周寿星:“立即进入一等战备,有一架直升机,里面有5个特务,他们是反动的,是敌人。要求坚决把这架直升机打下来。”这个一等战备的命令是按正常途径经空军—北空—军—师一级级传达下来的。之后,周寿星共指挥了13架次战斗机起飞拦截直升机。天亮时周寿星接到上级通知:从现在开始,任何飞机都不许起飞,飞行员、地勤人员不得接近飞机。与此同时,陆军部队接管了机场,在指挥塔台、跑道两头布置了岗哨,并在跑道两头架设了高炮。

  据周寿星的儿子说,这次夜航指挥三叉戟的任务,由于是空军越过北空—军—师指挥,因此直到30多年后,知道这件事的人仍然很少,北空、军、师的领导均不知情,这段经历,周寿星一直守口如瓶,虽然没有任何人要求他保密。笔者认为,周寿星这个原汁原味的回忆,一是直接印证了空司参谋长梁璞在听完林彪专机组第一副驾驶陈联炳的汇报后迅即指示航行局局长尚登峨通知北京周围所有机场的跑道灯光及夜间降落设备全部打开〔133〕;二是印证了周恩来在三叉戟强行起飞后曾要求空军指挥所的调度员向三叉戟喊话“请你向256号飞机发出呼号,希望他们飞回来,不论在北京东郊机场或西郊机场降落,我周恩来都到机场去接”,以及毛泽东“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的指示通过周恩来传到了空军指挥所〔134〕;三是间接印证了张耀祠所说的叶群-周恩来的通话内容。

  曾林辉是空军副司令员曾国华的长女,“九·一三”事件发生时在空军专机师沙河机场任气象预报员,她的回忆《“九·一三”后的曾国华将军一家》〔135〕既讲述了她本人9月13日清晨亲睹的大喇叭呼叫被周宇驰劫持的3685号直升机返回,随后机场就被北京卫戍区部队包围,甚至用炮对准了机场的气象楼和调度楼等见闻,更讲述了此后全家老小被管制、被办学习班的不幸遭遇。
  “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时任空军专机师服务队副队长的孙福荣曾两次被胡萍派去同周宇驰联系,她一次见到周,另一次没见到。《林彪专机服务队长访谈》〔136〕讲了孙福荣在“九·一三”事件前后的一些经历,不过,因为年代久远,孙福荣有不少记忆错误,比如9月7日她乘256号三叉戟专机送林彪、叶群、林立衡、张清林、张宁到山海关机场,李德生12日深夜来到西郊机场的候机室,而关键的时间等信息则一概没提。笔者认为,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张宁曾向孙福荣诉苦“林立果对她总是不冷不热,她很闹心”,因为这有助于理解林立果事发当夜为什么甩下张宁而走。

  (二)参与应对“九·一三”事件和审理“林案”人员的著述

  原空政保卫部长高德明的《将林立果“天才化”的造型内幕》《从绝望走向疯狂的林立果》和《林立果在“九·一三”前的六个昼夜》等文章,透露了一些他在侦查林案时获得的史料,比如,吴法宪1980年仍然一再肯定是林彪当面授意他安排林立果出任空司作战部副部长;〔137〕又比如,空军学院干部王义兰等人发现和上交《“571工程”纪要》的经过,总政保卫部1980年8月19日对《“571工程”纪要》的笔迹鉴定书;〔138〕再比如,“九·一三”事件发生后,“黄永胜一口咬定林彪和叶群没有向他讲过有关‘两谋’的问题,只讲叶群用色性拉拢他,两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139〕高德明与肖思科合写的《谋杀毛泽东的黑色“太子”》〔140〕、《林彪元帅叛逃事件最新报告》〔141〕两书的主要内容虽然曾在《中华儿女》发表过,但汇编在一起方便了读者和研究者阅看。

  原总政干部刘岩在“九·一三”事件发生后,被派到空军专机师负责清查工作。刘岩的《我参与处理“九·一三”事件的回顾》〔142〕提到:专机师在“九·一三”事件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在搞“划线站队”,“正确路线”的代表人物是林立果,“错误路线”的代表人物是吴法宪:林家准备升潘景寅为专机师政委,等等。笔者认为,刘文中最应该引起研究者重视的内容就是他1972年春在京西宾馆的一个会议上听到的周恩来的一个讲话,当时有人提出中央为什么不阻拦林彪的飞机而让他跑掉呢?周恩来回答说:“林彪是党的副主席,叶群给我打电话说他要在天上转一转,当时并不知道他要飞到哪里去,做什么事。在这个情况下,你们哪一个(总理用右手食指指着与会人员)敢下决心把他拦截下来?拦截副统帅的专机,把林彪打下来,怎么向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交代!”

  孙一先的《在大漠那边》〔143〕在他以前回忆文章的基础上,补充了很多内容,澄清了一些讹传,并对当时的“九·一三”事件的研究进行了概括。书中的一些细节值得注意,比如孙一先曾听梁璞讲,林彪的飞机“出境前在内蒙古上空绕了一下”,〔144〕这个与周寿星的说法一致。至于飞机这么做的原因和目的只能是千古之谜了。

  图们的《特别审判》〔145〕实际上是《震惊世界的77天》的修改补充版,对原书内容修补15处,增补三章,其中的“特别军事法庭先期开庭调查”值得林彪事件研究者注意。

  原中央警卫局副局长邬吉成的《红色警卫》〔146〕从警卫工作的角度讲了庐山会议、“九·一三”事件的一些细节,最值得注意的是“九·一三”事件之夜他和汪东兴之间的互动。

  张思之是“两案”审理时李作鹏的辩护律师,审判结束后,不服气的李作鹏对张思之说他为律师写了一首诗,但要20年后才给张。20年后,张思之不忘当年之约……。《重访李作鹏索诗琐记》〔147〕披露了二人相见之后对当年之事的回顾和感慨,并透露李作鹏已经写好100万字的个人回忆录。

  郑振东1980年参加过吴法宪的预审,《我参与审判吴法宪》〔148〕披露了前前后后都有哪些人参加了对吴法宪的审讯,在同案犯中吴法宪的认罪态度较好,而且吴法宪当时的“精神很好,思路依然清晰”,交代问题滔滔不绝,比如:“‘不设国家主席,林彪往哪里摆?’这句话叶群给我说过几次,我也表态说:‘我遵照您的指示,坚持到底。’当时我心里就想,林彪说让毛主席当国家主席是假,他想当国家主席才是真的。”

  原上海市委书记的徐景贤的《十年一梦》〔149〕自诩“我所写下的都是我的亲身经历,或是亲见、亲闻……”。徐景贤在“九·一三”事件后参加过王维国的专案工作,因而对林立果在上海的活动比较了解,他用很大篇幅描写了林立果及其“上海小组”找“妃子”的活动,揭露了林立果公子哥的一面。〔150〕另外,徐景贤对庐山会议期间华东组会场、上海帮私下活动、许世友与张春桥喝酒的描写〔151〕提供了不少细节,值得研究者注意。《徐景贤最后回忆》〔152〕的第十五章专门讲了林彪出逃后,毛泽东亲自下令抓捕王维国、陈励耘,并由王洪文、肖永银和徐景贤具体执行的过程。

  原特别法庭审判员王文正口述的《共和国大审判》只有一章专门谈了对林彪集团“两谋”案的审判。〔153〕而王文正口述的《共和国大审判第二部》〔154〕专门谈林彪集团案的内容共有五章,更值得一看。

  马克昌是“两案”审理时吴法宪的辩护律师,他主编并参与写作的《特别辩护》一书包括“两案”审判的历史背景,律师小组的成立及其工作原则,辩护前的准备工作,律师会见被告人,庭审吴法宪、江腾蛟、李作鹏及其律师的辩护等内容。笔者认为,该书中庭审江腾蛟参与“两谋”活动的内容〔155〕最值得研究者注意。另外,该书披露,针对“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山海关场站的电话记录,周恩来“我说要四个人一起下命令才能飞行。”的批示是1971年10月9日做的,图们此前的书只说了周的批示内容,没提批示日期。

  《我的丈夫郭玉峰》一书披露了原中组部部长郭玉峰在审办“九·一三”事件时了解到的林彪集团,特别是林立果一伙活动的一些细节。〔156〕

  “九·一三”事件发生时任中央警卫局办公室主任的武健华写的《“九·一三”事件后对林彪住地的清查工作》〔157〕首次披露他们在北戴河林彪住处发现林彪的“九八手令”后,“马上派专人急送中央办公厅”了。由于他们发现的这张完整的“九八手令”肯定不是“九·一三”事件后被当局反复公布的那张不完整的“九八手令”,因此很有研究价值,比如,毛泽东时代中央专案组和“两案”审理法庭是否知道北戴河那张“手令”?如果知道,为什么不对完整的“手令”做鉴定,却对那张缺了八个字的“手令”做鉴定?为什么北戴河的“手令”始终没有公布?一旦公布,是不是担心有人拿它去和林彪笔迹去比对,甚至拿它和残缺的“手令”去比对,从而发现破绽呢?

  《吴忠谈“九·一三”事件》〔158〕是与老首长朱瑞的女儿交谈,无拘无束,透露了很多珍贵的史料,其含金量远非他秘书李维赛回忆整理的《吴德、吴忠与林彪、江青集团的覆灭》中的有关内容〔159〕可比。吴忠对“九·一三”事件后林立衡遭遇的看法与高厚良有很大不同,他直言:“江青整她,在警卫一师实际上是关起来,逼得吃药自杀一次……”笔者认为,吴文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就是林彪1971年5月23日口述给毛泽东一封信的全文,尽管这封信实际上未发出,但它非常有助于研究者了解林彪当时的思想活动和心理状态。

  曾经负责林案审查的中纪委第二办公室副主任郝志伟回忆说:“林彪因‘阴谋策划反革命政变’‘篡党夺权’‘谋害毛主席’‘叛党叛国’,被定性为‘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对此,在查阅了大量文件、资料后似乎并没有发现林彪直接反毛主席的证据,为此我有了一些疑问,同时也有了些不同看法。我认为:不对林彪事件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就武断地说林彪反毛主席有失偏颇,而导致林彪事件最后升级的主要原因应该是其与江青集团争权夺利不济有关。为此,我曾经将自己的看法写成书面材料交给了二办的主任曹老(时任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曹广化),但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复。”〔160〕这表明对林彪是否知道或者授意林立果制订《“571工程”纪要》、图谋杀害毛泽东和南逃广州那些事,就是在“两案”审理机构内部也是有分歧的。

  谢静宜在《毛泽东身边工作琐忆》中提及她在“九·一三”事件发生后奉周恩来之命、经毛泽东同意与林立衡、张清林交往的一段经历。〔161〕临去前,毛泽东、周恩来都对谢说林豆豆是有功的,并要谢代他们向林豆豆问好!在谢静宜同武建华一起向林豆豆、张清林传达中央关于林彪出逃的文件后,林豆豆很平静,笑了笑说:“他们自绝于人民,罪有应得。”谢静宜还说:“几天以后,豆豆自己向我提出她想写出林彪、叶群、林立果逃跑之前的一些情况报告,给毛主席、总理看看。”关于林豆豆写的材料送给谁的问题,周恩来指示:“直接送主席,主席看后批给谁看谁就看,主席会批给我看的。”此后,周恩来对谢说“林立衡写的材料不错”,还让谢对林豆豆说“她写的材料,主席很重视……”在谢转达周恩来的赞扬后,林豆豆“高兴地笑了”,“情绪很高,很兴奋”。林豆豆还给江青写了一封称“江妈妈”的信,周恩来看后说:“小谢,把这封信退给林立衡吧,就说是我说的,江青同志身体不好,暂不转为好。”再后来林豆豆又写了一份揭发材料,信封上写着“呈送毛主席”的字样,谢静宜仍同以前一样,当即贴上密封条送毛泽东处了。几天后,吴旭君打电话告诉谢:“主席让你去告诉豆豆,算了,别写啦。”谢向林豆豆传达了,并报告了周恩来。

  研究者不妨将谢静宜的说法与刘家驹的《我写林彪传的遭遇》,张聿温的《林豆豆在空军报社的十年》相关内容〔162〕对照着读,并判断孰真孰假、孰是孰非。

  (三)林办秘书的回忆

  李德的《林彪读书见闻》和《林彪的读书生活》讲了李德1960年代初亲身经历的林彪爱读书、善读书的情况,不仅读“四论”——赫胥黎的《天演论》、达尔文的《进化论》、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和马克思的《资本论》这样的西方名著,也读中国古代兵书,以及当时连队的政治教材。〔163〕实际上,林彪爱读书的习惯起码在延安时期就已经形成了,管理延安的中央图书馆的人都说在延安的中央首长中来借书最多的就是林彪,有借有还,不断换书,所借的书以历史、哲学、军事三类为主,最主要的是哲学。〔164〕

  宋德金的《我在林彪办公室的前前后后》〔165〕提到他为林彪讲过古代兵书,感觉林彪对这些书很熟悉;还提到他与官伟勋、阎肃等人奉叶群之命修改过林彪的《西江月井冈山》,宋对叶群的评价是“好说假话,善于伪装”。宋文的重点是他亲历的“九·一三”事件:9月10日左右就听刘吉纯讲:林立衡说叶群、林立果要挟持林彪外逃;9月12日晚上,听刘吉纯讲:林立衡已向张宏、姜作寿报告,他们已经设计几套应变方案;林彪离开北戴河后,他与刘吉纯同乘一车追到山海关机场。宋德金的《真实的林彪——林彪秘书最后的回忆录》则增加了很多他对其他当事人的采访内容以及他本人的分析,主基调是同情林彪,明确说李文普的臂伤是自伤。〔166〕

  张云生的新版回忆录《文革期间我给林彪当秘书》强调:“正视林彪的病,以及当时整个社会的‘病’,是理解那场不幸历史的切入点,也是打开‘文化大革命’迷宫的一把钥匙。”张书中最引人注意的新史料是八届11中全会后毛泽东让林彪看《郭嘉传》和《范晔传》。〔167〕不过,宋德金认为张云生把“刘晔”错记成“范晔”了。

  《林彪秘书关光烈》《关光烈谈林彪》两文〔168〕介绍了一些林彪的身体、工作状况,比如,林彪“不爱交际应酬,从不串门,最烦接见、会见外宾和上天安门之类的活动。”关光烈说:“九·一三”事件前夕,“林立果把我诓到北京,叫我参加他们的活动,给我看了据说是林彪写的‘手令’。‘手令’不止一份,有横写的,也有竖写的。他们拿出这个东西,我不感到奇怪。我在‘林办’时,叶群就对秘书们说,现在首长写字困难,大家可以模仿首长的笔迹,必要时代批代签。有的秘书很积极,学写林彪的字。……‘小舰队’中也有人模仿林彪的字。”需要一提的是,舒云的《林彪事件完整调查》中一处提到“关光烈回忆:林立果给我看的‘林彪手令’是‘横的’,我认为是林立果模仿的”,而在另一处又说“周宇驰给关光烈看林彪‘手令’(横的)”。〔169〕到底是谁给关光烈看的呢?

  值得注意的是,据笔者目力所及,几乎所有批林的文章,都说林彪之所以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积极迎合毛泽东就是为了上位,然而,关光烈却在这两个当口两次经历过林彪要求不当国防部长的事情:1959年庐山会议期间,林彪不愿当国防部长,让关光烈给周恩来打电话,请周向毛泽东转报;1962年3月,林彪要关给毛泽东写个报告,说他身体实在不行,请求辞去国防部长职务。当然,由于叶群的干预,林彪的“要求”最终都不了了之。关光烈对此评论:“林彪对‘出山’并不积极,甚至有些迫不得已。但是叶群喜欢,林彪不‘出山’,她就没法出头。……林彪和叶群是有矛盾的。从表面看,叶群还是怕林彪,顺从林彪,讨好林彪,但是,她有一套对付林彪的办法,她对林彪也有不小影响。叶群干的很多事情,林彪是蒙在鼓里的。”

  李根清的《我仿林彪字体批文件》〔170〕《毛家湾林彪琐事》〔171〕《林彪的衣食住行与性格爱好》〔172〕《林彪“散记”中对毛泽东的思考》〔173〕《目睹林彪题写“四个伟大”》〔174〕《林彪“紧急指示”前后》〔175〕《林彪对江青的一次发火》〔176〕《谭震林的一封信》〔177〕和《毛泽东“圈掉三个副词”与林彪的败亡》〔178〕提供了文革期间林彪的言行举止和身体、心理状态方面的大量信息,对叶群的评价相对公允、中性,说她总有办法化解江青给林彪送来的难题,比如,有一次江青挑衅性地让林彪批她送来的一包关于文革评价的文件,林彪气愤地说了一句“纯粹是假马克思主义。我是管打仗的,不要理睬她!”就置之不理了,叶群则告诉李根清:“你替首长批几个字吧,就批‘请政治局讨论后呈主席批示’。”这样“既没有硬顶江青,也没有直接把球踢给毛泽东,又让政治局委员们看看江青、姚文元的货色……”。对于林、叶关系,李根清的看法是“林彪喜欢叶群活泼开朗,叶群给林彪讲笑话常使林彪乐不可支。但林彪又受不了叶群‘说事’时的啰唆,常常制止叶群说话,有时甚至一连几天不许叶群见面。林彪相信叶群的精明,一些文件放手让叶群‘把关’,但是又不喜欢叶群的张扬,限制她外出,限制她串门,限制她开会。”

  从李根清的回忆中可以看出林彪在庐山会议后心态变化的轨迹:1971年新年来临时,“林彪的心态还是平和的,甚至是坦然的。在他看来,他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错误,毛泽东不会把他怎么样。所以,他告诉叶群”:“说到底,坏不到哪里去。”但是,随着“批陈整风”运动的深入,林彪不再心安理得了:当叶群某天给林彪念了毛泽东对某文件的批语并评论“你看看,这不是冲着你来的吗?”时,林彪冲着叶群大吼:“你不要在这里烦我了!你走,我要休息!”不过,林彪总体上还是依然故我,“批陈整风”汇报会后的“五一”焰火晚会,林彪请假,尽管周恩来催促:“主席已经出发了,也请副帅赶快动身吧,今晚的活动不参加不好”,但林彪还是无动于衷。只是在叶群跪下哀求“你要不去,咱全家都得死啊!”之后,林彪才答应去,并说“没有那么严重嘛!”当然,林彪也试图缓和他与毛泽东的关系,当5月20日周恩来来毛家湾看望他时,他事先交待李根清用大字写上“马克思列宁主义万岁!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岁!”三句口号,并贴在周恩来进门必经的西客厅门外的墙上。显然,林彪是想通过周恩来来表达他对毛泽东的臣服之意。5月23日,林彪口述了一封给毛泽东的信,建议对现任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大军区的第一把手、第二把手实行“四不一要”的做法,即“不逮捕、不关押、不杀、不撤职”;“遇特殊情况,要执行主席面授的机动指示”。林彪这封信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他对军队一批高级将领政治生命和人身安全的担忧,他内心一度希冀毛泽东高抬贵手。

  于运深是林办工作人员中唯一在事发前看过“九八手令”的人,他口述的《林彪秘书亲述“九·一三”事件》〔179〕讲了林立果给他看“九八手令”的经过,并判断他看的那张“手令”就是后来被周宇驰撕碎又被拼起的那张。值得注意的是于运深的下述说法:“据我所知,叶群不仅让李根清模仿林彪字体批字,她自己和林立果都在模仿林彪字体。叶群学在前,她借口是为了在关键时候起作用。林立果说:‘主任学,我也学。’‘九·一三’事件前,林豆豆曾说:‘老虎模仿首长的笔迹,我们都很担心。’”于的口述中“8月23日,刘丰把毛主席在武汉讲的不要让自己老婆当自己工作单位办公室主任的内容,透露给林彪侄子林汉雄。很快叶群也知道了。”这个说法也值得注意,因为这意味着在9月6日晚黄永胜向她透露来自李作鹏的毛泽东谈话内容之前,她已经知悉了毛泽东对刘丰谈话的部分内容。

  不过,笔者认为,《林彪秘书亲述“九·一三”事件》在发表前未必经过于运深本人的审核同意,比如该文所述的林彪五月信稿“叶群让谁整理的我不知道。叶群在庐山‘翻了车’,她的‘原则’是不知道庐山情况的秘书坚决不让知道相关的事。很可能像叶群的两次检讨一样,是叶群找军委办公厅的人捉的刀。”明显不合事实,因为一者该信稿当年就是林彪口述、于运深记录整理的,二者2013年10月于运深已经和李根清一起确认该信稿是林彪让他们整理的,三者李根清在2014年11月发表的《林彪“散记”中对毛泽东的思考》中已经提到“于运深把信稿交给我,让我誊清后送林彪签发。”〔180〕另外,在于运深口述的《林彪最后一次登上天安门》〔181〕中也有一些明显不是于运深本人经历的内容。因此,研究者在引用这种口述史料时务必小心谨慎。

  (四)林立衡式“九·一三”事件叙述的原始版本

  林立衡式“九·一三”事件叙述的原始版本,即《林立衡“九·一三”后写给中央的材料》,最早出现在李晨2004出版的《世纪风铃——当代中国重大事件解密》〔182〕一书中,后经互联网广泛传播,并得到林立衡本人证实。〔183〕不过,林立衡起初并没有说明该材料为何时所写及其背景。舒云2012年整理出版的《林豆豆口述》〔184〕表明该材料以及林立衡夫妇的多封申述信写于“两案”审理期间。

  林立衡在该材料中说:“我从9月7日便分别找林彪的警卫参谋刘吉纯、李文普及林彪身边的两个卫生员陈占照、张恒昌谈话,其中和李文普谈得最多,因为林彪对李文普的信任超过了对叶群和林立果的信任。我让李文普注意观察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应付随时可能发生的突然事变,特别要防止有人在林彪身上用药,一定要确保林彪神志清醒和人身安全。”林立衡详细讲述了9月12日晚至9月13日凌晨她向驻北戴河的中央警卫团领导以及北京的张耀祠报告“叶群、林立果要带着首长逃走,先到广州,然后再去香港”的全过程,她的最大不满是,在她报告后,8341部队居然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拦阻措施,导致叶群、林立果将林彪带走。林立衡还质疑:“这一切事情的背后有什么目的呢?”

  关于如何看待林立衡所写各种材料的真伪性,笔者认为,天穹的《研究林立衡材料的几个切入点》〔185〕最值得研究者注意。

  还需一提的是,林立衡1971年10月在玉泉山写的关于“九·一三”事件的材料,即《对九月十三日事件前后的回忆》,尚未被人全文披露,只是在邵一海的书中有节选。〔186〕研究者可以对比两个版本对同一时间段人物、情节的描述,看看有哪些差别。

  (五)北戴河警卫人员的回忆

  刘吉纯9月7日先后被张清林、林立衡找过,可说是最早的知情人,他口述的《难忘的“九·一三”前夜——一个警卫人员的回忆》〔187〕主要讲了9月12日之夜他亲历的林立衡报告、林彪一行出逃、警卫部队追赶的全过程。刘吉纯还强调:有许多书报、期刊关于事件的报道,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涉及他本人的文字,往往也不准确。他的相关回忆,以本文为准。笔者认为,采访和整理者丁丑(宋德金)既是当事人,又是历史学家,而且刘吉纯、宋德金在事发后的学习班中都留有回忆文字,因此刘的这个口述是准确的,可以用来修正林立衡、张宁以及李文普说法中的误记或误传。

  吕学文是8341部队六中队一分队队长,是9月12日夜拦截、追赶林彪座车的人之一,他的《我所亲历的林彪出逃》〔188〕提到叶群曾多次对工作人员说:“豆豆身体虚弱,神经不太好,言谈无度,没有逻辑性。对她说的话,你们一是不要信,二是听到后要及时向我报告。这要成为一条纪律,必须严肃对待。”他还说:9月12日深夜,警卫“队员横排在大道上,分别形成了两道‘人墙式’的卡哨,以便拦截林彪的车辆,阻止其外出。”“当时我在第一道防线”,“中队长肖启(奇)明在第二道防线”。在林彪座车冲过第一道防线,在战士们连连叫喊“停车”无效的情况下,肖向司机开了枪,随后林彪座车急刹车,李文普跳了下来,接着林立果就向他开了一枪……笔者认为,吕的回忆的核心是肖开枪在先,李文普跳车在后。

  肖奇明是8341部队六中队中队长,他的《亲历“九·一三”》〔189〕提到他当夜两次听过林立衡的报告,第一次是和8341部队张宏副团长、于仁堂副大队长一起听的,第二次他先听了林立衡的报告,然后又听林立衡向张宏做了同样的报告,并目睹林立衡与张耀祠的通话。另外,肖奇明当夜接过李文普通知警卫部队林彪马上要出发的电话,而且他接电话后就做了相应安排。还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肖说林彪座车突然停车在前,随后李文普跳车,接着林立果开枪,然后才是他开枪。笔者认为,肖的回忆对还原“九·一三”事件的北戴河场景非常重要,笔者当年就是在看过肖的回忆后顿悟了诸多“九·一三”事件之谜。

  《姜作寿回忆录——我在林彪身边的五年》〔190〕关于“九·一三”事件的最新说法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他说周宇驰9月6日来北戴河后肯定没有见林彪,而于南曾言:“9月6日,周宇驰飞到北戴河,向林彪、叶群报告毛泽东在南方的谈话内容。据林立果讲,林彪当时抱着周哭着说:我一家老小都交给你了,你要救救我们一家。”〔191〕二是他说林立果、李文普和肖奇明“三个人用三支不同型号的枪打出四发子弹”,“四颗子弹壳都找到了,而我们却只找到三个弹洞”,林立果那“一枪的弹着点打在车门摇把上”,肖奇明那两枪的“弹洞在右后车门的防弹玻璃上”,只有李文普的那枪“弹洞找不到,而李文普的左肩部有枪伤。”给李文普包扎的“军医陆正武告诉我,李文普这一枪很奇怪,像是他自己打的……我和张宏、于仁堂分析是李文普可能不好交代,才自己打了自己一枪。”“我向汪东兴同志写了详细的书面报告,并当面向汪东兴汇报了上述情况,同时我特意把拾到的四颗子弹壳以及弹头交给汪东兴。汪东兴看也没看,随手丢进身边的纸篓里了。”“汪东兴同志说:‘开枪的事情,接你们报告时,中央文件已经定稿下发了。不理不管了,不要追究了,就按中央已下发的57号文件〔192〕的精神办吧。’”三是毛泽东对肖奇明那两枪的批评:“这个8341部队好大的胆子!是哪一个下的命令开枪?……如果把林副主席或他的家人打死了,打伤了,我毛泽东怎么向全国人民交代啊?怎么向全党交代啊?怎么向全军交代啊?究竟是谁害谁啊!我毛泽东能说清楚吗?好在没有打死、打伤人,这多么可怕啊!”

  研究者可以拿这些当事人的回忆进行对质或者互证,比如,对同一件事林立衡是怎么说的,肖奇明又是怎么说的;再比如,对于臂伤,李文普是怎么说的,姜作寿又是怎么说的;又比如,李文普、吕学文、肖奇明和姜作寿同在林彪座车遭枪击的现场,他们四人对现场的描绘有哪些相同?哪些不同?哪些为真?哪些为假?

注释:

123、广辛:《林彪仓皇出逃目击记》,《传记文学》,1997年4期,页17-29;康庭梓:《“九·一三”大难未死的机组人员》,《通俗小说报》,1998年7期;康庭梓:《林彪叛逃座机上没安装超低空飞行设备》,《传记文学》,1998年8期,页63;木辛:《林彪座机副驾驶:亲历“九·一三”》,《北京纪事》,1999年3期,页4-9;康庭梓:《林彪座机强行起飞之前》,《中华儿女》,1999年4期;木辛:《“九·一三事件”中的林彪专机组》,《党史博览》,1999年5期,页20-23。
124、康庭梓:《林彪座机副驾驶谈三叉戟256号黑匣子》,《文史精华》,2000年8期;康庭梓:《“林彪座机”机组人员的定性》,《文史精华》,2000年11期;康庭梓:《林彪座机强行起飞之后》,《中华儿女》,2001年2期;康庭梓:《惊心动魄的“九·一三”事件直升机遭劫经过》,《文史博览》,2001年2期;康庭梓:《“九·一三”事件中的空军专机师指挥所》,《湖南文史》,2001年3期;康庭梓:《林彪坠机过程的思考》之一、之二、之三,《航空知识》,2002年2期、3期、4期;王焕今、康庭梓:《我教周宇驰学飞行》,《文史博览》,2002年5期;康庭梓:《“九·一三”之夜的空军指挥所》,《中华儿女》,2002年9期;康庭梓:《林彪座机副驾驶细说“九·一三”坠机》,《文史精华》,2004年9期;康庭梓:《“九·一三”事件中林彪专机机组人员的走与留》,《文史精华》,2006年11期;康庭梓:《林彪座机是被“禁空令”逼走的吗》,《法制博览》,2012年3期。
125、康庭梓:《真相:专机副驾驶亲历“九·一三”》,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3。
126、《真相:专机副驾驶亲历“九·一三”》,页65-66。
127、佟玉春口述,舒云整理:《我所亲历的“九·一三”事件》,《党史博览》,2012年10期,页44-46。
128、蒋健:《林彪座机上有黑匣子吗》,《文史精华》,2014年1期,页66-71;蒋健:《林彪座机是如何在蒙古坠毁的?》,《汇报》,2016年7月,总第26期,页144-155。
129、王海:《我的战斗生涯》,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页232-234。
130、刘懋功:《我当军区空军司令的特殊经历》,《人物杂志》,2000年11期,页25-38;《我当军区空军司令的特殊经历》(续),《人物杂志》,2000年12期,页36-48;《我当军区空军司令的特殊经历》(续),《人物杂志》,2001年1期。
131、时念堂:《历史将揭开林彪案件的更深层面》,《民主与法制》,2005年3期。
132、一直在看:《父亲的空军生涯——913之夜》,强国军事纵横论坛,2005年3月14日。
133、木辛:《“九·一三事件”中的空军指挥所》,《湖南文史》,2001年1期,8页。
134、李德生:《从庐山会议到“九·一三”事件的若干回忆》,《炎黄春秋》,1993年11期,页10。
135、曾林辉:《女儿的回忆——“九·一三”后的曾国华将军一家》,《记忆》总74期,2011年8月30日。
136、陈雷、黄建河:《林彪专机服务队长访谈》,《党史纵横》,2013年11期,页44-46。
137、高德明:《将林立果“天才化”的造型内幕》,《中华儿女》,2000年1期,页91。
138、高德明:《从绝望走向疯狂的林立果》,《中华儿女》,2000年2期,页94-96。
139、高德明:《林立果在“九·一三”前的六个昼夜》,《中华儿女》,2000年12期,页49。
140、明晓、赤男:《谋杀毛泽东的黑色“太子”》,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2000。
141、赤男、明晓:《林彪元帅叛逃事件最新报告》,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2000。
142、刘岩:《我参与处理“九·一三”事件的回顾》,《中华儿女》,2000年9期,页47-56。
143、孙一先:《在大漠那边:亲历林彪坠机事件和中蒙关系波折》,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
144、《在大漠那边》,页258。
145、图们、肖思科:《特别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实录》,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146、邬吉成、王凡:《红色警卫》,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
147、张思之:《重访李作鹏索诗琐记》,《文史精华》,2004年1期,页37-41。
148、郑振东:《我参与审判吴法宪》,《党史博览》,2004年1期,页49-53。
149、徐景贤:《十年一梦》,香港,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4。
150、《十年一梦》,页156-163,页182-186。
151、同上,页206-208,页211-225。
152、《徐景贤最后回忆》,香港,星克尔出版社,2013。
153、王文正、沈国凡:《共和国大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亲历记》,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页254-267。
154、王文正、沈国凡:《共和国大审判第二部》,北京,新华出版社,2009,页254-267。
155、马克昌:《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西安:中国长安出版社,2007,页162-170。
156、闫晶明:《我的丈夫郭玉峰》,香港,中国文化传播出版社,2010,页52-54。
157、武健华:《“九·一三”事件后对林彪住地的清查工作》,《党史博览》,2011年12期,页42-45。
158、吴忠口述,陈楚三、李大震整理:《吴忠谈“九·一三”事件》,《炎黄春秋》,2012年1期,页22-27。
159、李维赛:《吴德、吴忠与林彪、江青集团的覆灭》,《军事历史》,2004年3期,页46-47。
160、郝志伟:《黄土高原的清风》,2014年,页225-226。
161、谢静宜:《毛泽东身边工作琐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页62-69。
162、刘家驹:《我写林彪传的遭遇》,《炎黄春秋》,2013年3期,页46-47;张聿温:《林豆豆在空军报社的十年》(下篇),《党史博览》,2017年5期,页38-39。
163、李德:《林彪读书见闻》,当代中国研究所林彪问题研讨会发言稿,2000年6月;李德、舒云:《林彪的读书生活》,《同舟共进》,2012年4期,页60-63。
164、曾彦修:《林彪的喜读书与“政变经”》,《纵横》,2003年12期,页34。
165、宋德金:《我在林彪办公室的前前后后》,《百年潮》,2000年9期,页52-62。
166、宋德金:《真实的林彪——林彪秘书最后的回忆录》,香港,皇福图书有限公司,2008,页279。
167、张云生、张丛堃:《文革期间,我给林彪当秘书》,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2003,页445。
168、迟泽厚:《林彪秘书关光烈》;《关光烈谈林彪》,《南方周末》,2012年2月16日。
169、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香港,明镜出版社,2006,页460、481。
170、李根清:《我仿林彪字体批文件》,《炎黄春秋》,2014年2期,页58-62。
171、李根清:《毛家湾林彪琐事》,《炎黄春秋》,2014年5期,59-64,页58。
172、李根清:《林彪的衣食住行与性格爱好》,《炎黄春秋》,2014年8期,页32-36。
173、李根清:《林彪“散记”中对毛泽东的思考》,《炎黄春秋》,2014年11期,页47-53。
174、李根清:《目睹林彪题写“四个伟大”》,《炎黄春秋》,2015年6期,页23-24。
175、李根清:《林彪“紧急指示”前后》,《炎黄春秋》,2015年11期,页44-48。
176、李根清:《林彪对江青的一次发火》,《炎黄春秋》,2016年2期,页73-75。
177、李根清:《谭震林的一封信》,《炎黄春秋》,2016年7期,页54-57。
178、李根清:《毛泽东“圈掉三个副词”与林彪的败亡》,《党史博览》,2017年2期,页38-41。
179、于运深、舒云:《林彪秘书亲述“九·一三”事件》,《同舟共进》,2016年6期,页44-49。
180、余汝信:《1971年5月信稿辨析》,《记忆》总166期,2016年8月31日;《炎黄春秋》,2014年11期,页53。
181、于运深、舒云:《林彪最后一次登上天安门》,《同舟共进》,2015年11期,页61-63。
182、李晨:《世纪风铃——当代中国重大事件解密》,台北,天箭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04,页237-255。
183、余汝信:《新世纪林彪研究述略》,转自《百年林彪》,香港,明镜出版社,2007,25页,页62。
184、舒云:《林豆豆口述》,香港,明镜出版社,2012。
185、天穹:《研究林立衡材料的几个切入点》,见余汝信编《“九·一三”回望》,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13。
186、邵一海:《“联合舰队”的覆灭》,页270-273。
187、刘吉纯,丁丑:《难忘的“九·一三”前夜——一个警卫人员的回忆》,见王兆成主编《历史学家茶座》,2005年第1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页74-77。
188、吕学文:《我所亲历的林彪出逃》,《文史精华》,2005年4期,页42-46。
189、肖奇明:《亲历“九·一三”》,《军休之友》,2006年7期,页48-50。
190、姜作寿、舒云:《姜作寿回忆录——我在林彪身边的五年》,《新史记》总35期,2017年。
191、于南:《惊心动魄的“九?一二”之夜——毛泽东、周恩来机智处置林彪叛逃事件述实》,《党的文献》,1994年4期,页89。
192、“57号文件”的开头就是“林彪背着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中央政治局,极其秘密地私自调动三叉戟运输机、直升机各一架,开枪打伤跟随多年的警卫人员……”



□ 来源:《中华学人文革论文集(一)》启之主编,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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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Re: 蒋 健: 天道无邪不容欺,评说还须待后年——林彪事件文献著作述评
帖子发表于 : 周三 11月 11, 2020 8: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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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周六 2月 28, 2009 5: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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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道无邪不容欺,评说还须待后年(四)
            ——林彪事件文献著作述评

                ·蒋 健·


  (六)案中人或其亲属的回忆

  吴法宪是卷入林彪事件最深的历史见证人,《吴法宪回忆录》是迄今为止关于林彪事件最完整的个人著述,披露了大量从庐山会议到“九·一三”事件的细节,其叙述极具现场感,比如,1970年“8月27日早上,林立果来找我,交给我一本‘九大’《党章》,说是林彪叫他来送给我的,并告诉我,早在‘九大’上通过的《党章》中,关于毛泽东思想前面的三个‘副词’,就已经不见了。我翻开《党章》一看,果然如此。这天上午,周恩来和康生继续找我们谈话。去谈话时,我带上了这本党章。……我问周恩来:‘九大’《党章》中的‘三个副词’,为何删掉了?’这一问把周恩来给问住了,他说:这三个副词实际上不是林彪提出来的,而是‘八大’由邓小平提出来的。但是周恩来不清楚‘九大’《党章》为何删掉了这三个副词,这个问题康生也搞不清楚。后来周恩来指示要办公厅的同志去查,结果发现是毛主席审阅党章时,自己圈掉的。”〔193〕又比如,毛泽东的警卫部队9月13日早上还要求到专机师的机场给毛泽东打野兔子吃,周恩来不得已同意了。〔194〕

  吴法宪是“九·一三”事件发生时协助周恩来处理突发事件的领导人之一,当夜他同人民大会堂的周恩来、西郊机场的时念堂和胡萍、北戴河的叶群、山海关机场的潘景寅、中南海的周恩来(汪东兴)、北空司令员李际泰、沈空政委张雍耿以及空司领导……都通过电话,比如,在周恩来打电话告诉吴法宪“叶群给我打来电话,说副帅要到大连去转一转……可能她很快就会给你打电话,先不要答应她,你就说要请示我”后不久,吴法宪就接到叶群要飞机并让胡萍来的电话。〔195〕而且,他为了查清林彪三叉戟专机的调动情况,特意从空军大院去了西郊机场。笔者认为,《吴法宪回忆录》最具价值的部分就是对他亲历的“九·一三”事件之夜的准确叙述,因为吴法宪的秘书张叔良曾经“把他主动记录下来的有关十二日晚上和十三日所发生的一些情况记录”给吴法宪看过,包括他在场听到的一些往来电话和吴法宪当时对一些问题的处理措施,而且,吴法宪在9月24日失去自由前还特意“要张叔良把九月十二日晚上的记录整理好,因为那个记录可以清楚地说明我在这天晚上做了什么。”另外,在被关押期间,就那夜的事情,吴法宪被反复提审过,甚至同胡萍对质过,这些无疑强化了吴法宪对那夜的记忆。〔196〕

  吴法宪的一些反思也值得注意,比如,他对政敌张春桥并没有一味抹黑,而是“现在想起来,给张春桥扣上‘用毛主席的伟大谦虚来贬低毛泽东思想’的这顶帽子,也有点捕风捉影,牵强附会”,甚至还讲了张春桥在批陈整风汇报会上对他们表示的友好。〔197〕当然,吴法宪最重要的反思就是他对毛泽东南巡谈话的评价:“当我在事情发生十余年后,看到他这些谈话时,心情很不平静。几十年来,毛主席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一个光辉的形象,我始终认为,毛主席是我们党的最高领袖,我对毛主席是最崇敬的,把毛主席看作了真理、正义的化身。遇到任何问题,都要想是不是忠于毛主席。但是看了这样的一个讲话,毛主席在我心中的形象,真的是瓦解了。用一句话来说:毛主席是言行不一。”“看过毛泽东的这个‘南巡讲话’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都被蒙在鼓里。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是林彪、叶群、林立果在‘九·一三’事件中跑了,我才倒的。直到看了这些谈话,我才相信了,就是没有‘九·一三’事件,毛泽东也是决心要在九届三中全会上把我们彻底拿掉的。他的这次南巡,就是在组织上和舆论上为彻底拿掉我们做准备。”〔198〕

  《吴法宪回忆录》的另一个看点就是它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吴法宪过去的一些证词,比如,林彪1969年10月初当面授意他安排林立果担任空司作战部副部长,又比如,叶群1970年7月对他说“如果不设国家主席,林彪怎么办?往哪里摆?”,长时间以来被官方反复引用作为林彪有野心、结党营私的证据。《吴法宪回忆录》对这些假证词进行了澄清,同时也承认:“这里当然我有一定的责任,但历史就是历史。”〔199〕

  当然,也有研究者质疑《吴法宪回忆录》里的翻供内容,比如,王海光就说“在‘两案’审理中,是允许案犯翻供的,吴说的比这个问题更严重的证词——如关于叶群8月8日回北京问题的假证都推翻了,为什么这句话(笔者注:指叶群对吴法宪说的‘不设国家主席,林彪往哪里摆?’)当时不去澄清呢?”〔200〕不过,笔者认为,“叶群8月8日回北京问题”涉及邱会作、胡敏两个大活人,连办案人员都觉得吴法宪的供词不靠谱,给办案带来麻烦,实际上,正是在办案人员提示下,吴法宪才翻了供。而无论是叶、吴对话,还是林、吴对话,对话的主动方已经是死人,不存在案犯口供龃龉的问题,办案人员自然不会给吴法宪翻供的机会。吴法宪不敢翻供肯定和他当时的处境和心态有关,在这点上可以参考林立果小舰队成员陈伦和的说法。

  《陈伦和自述》〔201〕中说:“审判就像演一场开演前已对好了台词的戏。在审判前,80年7月23日下午,空军保卫部来了一个高部长(高德明)到秦城监狱,名为找我谈话,实则震慑、训诫,……当我承认自己虽有错误但不是反革命时,高就立即对我瞪眼睛,拍桌子……”“由于当时已被关押了近九年,这种长期单独关押,不审理,不释放,好像被判了无期徒刑般的绝望境地,常常逼得人要发疯,在监狱里我曾在深夜听到有人精神失常的嚎叫声。老一辈革命家陆定一是我秦城监狱中的‘邻居’,我是到他房间打扫卫生,看到他语录本上的名字才知道是他的。连他有时也会在深夜里用浓重的无锡口音焦虑地叫起来:‘毛主席,毛主席,关了我十年啦!……’在种种高压下,只能按高的要求写了认罪材料。那一天,是个令我深感屈辱和冤屈的日子。不知道有多少人也有此体验!开庭前检察员张留学曾经威胁我说:我的罪行可判死刑,就看我的态度。”

  “上访专业户”陈伦和在自述中除了诉说冤情之外,也谈了他眼里的林立果:“在我印象里正如毛泽东所表扬的那样,林立果非常注重科研工作。”“虽然和林立果在一起,他却从未向我透露过他欲谋害毛主席的‘反革命阴谋’或《‘571工程’纪要》。我不知道当时庐山会议上毛与林已分道扬镳,也不知道什么‘选妃小组’‘教导队’的事。我见到的他平时不喝酒、不抽烟,不讲究衣着外表,好像整天忙于工作和学习,平日还督促我学马列,记得当时批陈(伯达)整风的要求发给我《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等六本马列的书,叫我认真学习……我认为他是紧跟毛主席的。”此外,陈伦和还提到9月12日林立果、周宇驰给他安排的任务,即:“我随王永奎等三个副处长去广州,是九月十二日林立果、周宇驰亲自对我等四人明确下令的,他说:现在八三四一部队也不可靠了,要我们在(去广州的)飞机上保护林彪。”

  《走近林彪夫人——叶群》〔202〕应是叶群的弟弟妹妹化名所写,所描述的叶群完全正面,也提到叶群、林彪“维护”毛泽东时的种种无奈。

  《落难英雄丁盛将军回忆录》的第十一章、第十二章谈了丁盛与林彪、黄永胜的关系,也谈了“九·一三”事件前后的广州军区,强调广州军区不知道“林彪南逃”的事情,虽然一度“有人说知道,后来又翻供了,他是被逼的”。〔203〕丁盛说的先作伪供又翻供的人指时任广州军区副政委兼湖南省军区第一政委的卜占亚。

  吴法宪之子吴新潮在《你所不知道的吴法宪》〔204〕一文中提道:林彪和“黄吴李邱”同中央文革小组也就是“四人帮”的斗争在庐山会议上是一个爆发。“从深层的背景看,这个斗争是对‘文革’的不同看法,设不设国家主席只是由头而已。林彪是希望恢复国家的秩序,结束‘文革’,所以有必要设国家主席,在这个问题上周恩来、林彪、陈伯达三个常委都是支持的。汪东兴传出话来,也是这个意思。20世纪80年代,我问过父亲:‘你反对江青,她是毛主席夫人啊,你这不是犯错误吗?’,父亲说:‘傻孩子,没有毛主席撑腰,我敢吗?’父亲还特意问过汪东兴,‘江青的这些东西,代表不代表毛主席’,汪东兴说:‘两回事,毛主席不喜欢他们’。大家都在揣测毛主席想不想当国家主席,汪东兴误导了父亲,父亲误导了林彪。父亲在得到了这些信息之后,便和张春桥‘吵架’,这个事情当时就报到北戴河,我当时在北戴河林彪家里,叶群把我叫到卧室,说你爸爸来电话了,说和那个眼镜(指张春桥)干仗了,你林伯伯说:‘你爸爸放了一炮,放的好’。之后就是林彪在庐山会议上的讲话,……所有的人就都跟着林彪走了,而毛主席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一边倒。”吴新潮还提道,“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在飞机没有起飞前,父亲还提出在跑道上放障碍物,周恩来没有采纳,他不能表态,只能选择沉默。”

  同为林彪事件重要当事人的回忆录,《邱会作回忆录》与《吴法宪回忆录》可以形成互证关系,比如,邱会作提到他和李作鹏上庐山的第一天(1970年8月21日)晚上“来到吴法宪的住处吹牛皮”,吴法宪告诉他们:“主席是八月十九日乘专列到达九江的,我和程世清等人前去迎接”,汪东兴“见到我和程二人后,……很高兴地说:‘在讨论宪法时,要提设国家主席,毛主席当国家主席,林副主席当国家副主席。不设国家主席,林副主席往哪里摆呢?’”可后来“为了‘说明’林彪有野心,就去搞吴法宪,结果吴胖子被迫把‘不设国家主席林彪往哪里摆’,说成是叶群说的了。吴法宪乱说一顿,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也给林、叶栽了赃。‘九·一三’之后,毛主席就是利用吴的这句假话,发出多个中央文件。庐山会议本来是几乎全体的中央委员对江青一伙的不满,由此引发出对文革的不满。结果毛主席却说成林彪有野心,想当国家主席,黄、吴、李、邱和军队干部就是为了林彪的野心,才坚持设国家主席的。其实,我们在庐山会议上的发言几乎没提国家主席。”〔205〕再比如,李德生曾回忆:毛泽东在听取刚从北戴河林彪处回京的黄永胜等人的汇报后,“当面指着黄、吴、李、邱十分严厉地批评道:‘你们已经到了悬崖的边缘了!是跳下去、还是推下去、还是拉回来的问题。能不能拉回来全看你们自己了!’”〔206〕但吴法宪对那次汇报的回忆是:“周恩来向毛泽东汇报了到北戴河去向林彪汇报的情况。毛泽东说:‘这下好了,你们去准备召开中央工作会议的事情,等吴法宪、叶群的检讨送来后一起印发会议。’接着他又说:‘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你们几个不要紧张。你们要有个底,我是保你们的。’”〔207〕邱会作的相关回忆是:“毛主席第二次接见,黄、吴、李、邱的心情是难以描述的。可以说是真正放下了思想包袱。从庐山会议,到‘批陈整风汇报会议’已经八个月了,在此期间,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坐卧不安,矮人一等。’今天毛主席同我们谈了之后,问题就解决了,哪有不高兴之理。”〔208〕从邱会作和吴法宪回忆来看,毛泽东当时并未对他们说狠话。

  笔者认为,《邱会作回忆录》的一大特点就是不仅提供史实,而且提供史评,比如,毛泽东质问刚上庐山的黄永胜“搞突然袭击,还那样厉害!张春桥手无寸铁,你们搞他干什么?”是史实,“毛主席支持张春桥,这是关系到整个文化大革命的路线问题,也关系到文化革命中搞造反的一批干部。上海是文化大革命搞得比较好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如果张春桥被打倒了,就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文化大革命产生出来的一批人的问题。”就是史评;〔209〕再比如,9月4日,“主席在他的住处召开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对到会的陈伯达说:‘闭幕式你就不要参加了,你如果参加,别人会把你从主席台上撵下来。’主席说完话,陈伯达当时非常窘迫,他低着头坐在那里不动,这时总理走过去,给陈伯达咬了咬耳朵,陈伯达站起来怏怏不乐地退出会场了。陈走了以后,主席又接着说:‘陈伯达的历史我和康老最清楚。我在这里向中央揭发陈伯达,陈伯达是个托派、叛徒……他出生在一个封建官僚家庭,陈伯达有变节行为,1931年被捕叛变,成了国民党特务,一贯追随王明反共……’听了毛讲完话后,人人面面相觑。”是史实,“过去,陈伯达号称马列主义理论家,在毛主席身边工作30多年,周恩来也说过:‘伯达同志最能准确地表达毛泽东思想’。前几天,陈伯达还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现在怎么又是‘托派’,又是‘变节’,又是‘叛徒’,又是‘反共’,有错误可以检讨嘛。怎么一得罪,就搞成这个样子?”“林彪揪张春桥就是分裂党,毛主席揪陈伯达就是团结胜利的大会?大会讨论林彪的讲话就是改变大会的议事日程,大会学习毛主席《我的一点意见》不也是改变大会议事日程嘛。”则是史评。〔210〕

  《邱会作回忆录》的一个看点是,周恩来在“九大”后曾多次从爱护、关心、教育出发,对黄、吴、李、邱讲:“中央政治就是处理好毛主席、林副主席和江青之间的关系。”但直到“九·一三”事件后,邱会作“才真正认识到,总理说得太高明,太深刻了,简单明了恰到好处。”邱会作对周恩来的评价是:“总理这个人,对人还是很诚恳的,而且精力特别充沛,对大局的事,对有利于团结的事,他都会尽力去做,他对党内的团结有美好的愿望,从不好胜。”“当然,只要主席的态度已明确,对总理来说,上面那些就不算数了,他是无条件听毛主席的,总理知道主席是太好胜了。”〔211〕

  关于林彪,邱会作回忆说:林彪于1970年9月7日离开庐山时,对送行的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照常吃饭,照常睡觉,照常工作,最多是个彭德怀第二。你们有事情多向周总理请示报告。”后来,邱会作曾经向黄永胜建议,由黄永胜劝林彪向毛泽东表示一下自我批评的态度,为慎重起见,可先向叶群说,如果说得下去,再向林本人说。过了大约三天,黄向邱透露了叶群转达的林彪对黄永胜建议的答复。林说:“(一)自我批评本来是我们党的正常生活,只要有缺点、有错误就应当进行批评。但对庐山的问题我是没有什么可自责的。全会开幕式上的我的讲话,毛主席是同意的,我讲话的要点毛主席是知道的。所以毛主席才会说:‘不要奉命讲话,要讲自己的话,才能讲好。’我就是本着这个精神讲话的。(二)他们妄想要从我们的自我批评中得到什么东西,这是不可能的。在庐山兴师动众闹了几天,还不就是得到了‘天才论’和设‘国家主席’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前者是老得掉牙的问题,我是提过坚持天才的观点,难道我连提个人观点的权利都没有了?(三)庐山的问题不是做自我批评可以了结的问题。”林还让叶群转告黄等:“要是晚上睡不着,可以加点安眠药。”当邱会作把自己和黄永胜的建议与林彪的答复向周恩来汇报后,周只说了一句:“林总善于把复杂的问题条理化。”〔212〕

  关于毛泽东,邱会作提到的两件事值得注意,一件是:当刘丰1971年8月27日向毛泽东提出“如果因为林副主席的讲话影响了主席的健康,我建议林副主席在适当的小范围内,向主席做个检讨”的意见后,毛泽东立即兴奋地说:“你说得好!这个意见在北京是没有人提的,黄永胜是不会提的!你的态度很好,在九届三中全会上,就由你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希望你实践自己的申明,表里一致应当是一切共产党员的态度,但这不容易做到,更不容易一贯做到。”此前,跟随毛泽东南巡的陈长江曾回忆,8月27日下午2时半,毛泽东离开武汉时,出人意料地要刘丰等人陪同南下。至于毛泽东把刘丰带到长沙是何用意,陈长江也不清楚。〔213〕看了邱会作的回忆,就明白毛泽东的用意了。另一件事情是:毛泽东确知林彪死时很高兴,并且说“感谢林彪帮了一个大忙。”〔214〕

  关于“九·一三”事件,邱会作说:“毛主席在各地直指林彪的谈话,叶群是能及时知道的,但叶群对林彪有封锁所有消息的可能,一切都由她作决定了,这就使问题越搞越乱。叶群进入了紧张的阶段,林立果瞎张罗,林彪则照常生活。在林立果看到林彪走投无路时,就下了毒手把林彪挟持外逃了,这是我对林彪外逃大致的看法,我始终认为林彪绝不可能外逃的。林彪真正搞武装政变谋害毛主席?我认为是毫无根据的。”〔215〕也就是说,邱会作的说法与林立衡式“九·一三”事件叙述类似。

  笔者认为,邱会作披露的周恩来在“九·一三”事件后第一次政治局会议上的说法非常有价值,周恩来当时对大家讲:“林彪出走是突然的。”“十二日晚上十一点半的样子,叶群来电话说,一○一想动一下,去大连住几天再回北京开三中全会,特向总理报告。今晚走,准备空中走。”周则告诉叶群:“晚上飞行不安全,不要坐飞机走。三叉戟才进口,驾驶员还不熟悉。明天白天走,可以坐飞机。”叶群回答:“你知道,那个急性子很难说服得了。”周说:“为了安全,必须这样做。你应当耐着性子做说服工作。”周恩来接着告诉大家:“十一点半多一点,接到北戴河中央警卫团的报告说:叶群宣布,周总理同意首长今晚起身去大连,叶群一宣布就上汽车走了;接着林豆豆从北戴河中央警卫团打来电话说:‘他们(指叶群、林立果等人)坐汽车把我爸爸搞走了’。”“接到豆豆第三次电话,也是十一点半多了。”“这个人的脾气是很怪的,很难说服他不走,但为了安全,我还是命令警卫部队要把他们追回来。晚上无论如何不能放行,出了问题怎么负得了责!”“叶群他们到山海关机场之后,是采取紧急上飞机的办法走的。在当时的情况下,基层单位是很难拦得住的。”“林彪上了飞机之后,机组的人并没有到齐,飞机就发动了,林彪乘坐的飞机,是在没有机场放行命令的情况下,强行起飞的……”“十三日零时左右,还得到住北戴河中央警卫团的报告说:林彪的老警卫员,现在的保卫处长李文普,从北戴河到山海关的途中被打伤了。又据林豆豆的报告,昨晚林彪已服了安眠药,在北戴河上汽车都是两个人扶着上去的。这些情况都还有待查清楚。”“他们上车后,不久李文普跳下车来,受了伤。”〔216〕

  《心灵的对话——邱会作与儿子谈文化大革命》〔217〕是邱会作次子程光对邱会作文字回忆、口述录音、父子对话〔218〕的深度整理,涉及林彪事件部分的内容与《邱会作回忆录》大同小异,但可读性更强。不过,其中披露的部分史料有待验证,比如,“两案”审判后,邱会作在秦城监狱听江腾蛟说:受专案组逼迫,“我只有一处说了瞎话,把林立果想要我搞张春桥、姚文元,被他们逼得说成是要搞毛主席。”〔219〕笔者认为,邱会作转述的江的这个说法很不可信,毕竟江腾蛟于1971年9月14日被王辉球约谈后,就写了《谋害毛主席阴谋事件的经过》的书面材料,那时江还不知道林彪、林立果已经死亡,专案组也无从谈起。江腾蛟的辩护律师王舜华、周奎正在1980年12月1日的辩护词中专门提到这一点,并说江腾蛟在1971年9月14日的交代中曾表示他的罪行是“万恶不赦”的。〔220〕何况江腾蛟被释放后,迄今为止,他和他的家人都没为此翻过供。

  李作鹏在1982年夏秋之际意外看到《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三)》的感想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九届二中全会上林彪开幕式的讲话被定性为‘发动反革命政变的动员令’,我们在小组发言被定性为‘向党发动的猖狂进攻’和‘地下阴谋活动’。所谓林彪阴谋携带黄、吴、李、邱‘南逃广州,另立中央’早已作为事实被定性;万万没有想到,我在十年后收到的《起诉书》《判决书》中,所指山海关机场256号飞机强行起飞问题与这个文件如出一个文件如出一辄(辙),早被定性。同时,也万万没有想到,吴法宪在隔离审查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竟写了两份‘交代’材料。”〔221〕笔者认为,《李作鹏回忆录》回忆录的最大看点就是作者对上述罪名的反驳,并澄清吴法宪“交代”材料里涉及传主的不实之词。

  同为林彪事件的重要当事人,《李作鹏回忆录》可以与《吴法宪回忆录》《邱会作回忆录》起到互证的作用。比如,李作鹏回忆“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周恩来对他讲“我已告诉吴法宪到西郊机场去了,做必要准备”,吴法宪回忆“我请示周恩来,说我要立即到西郊机场,去进一步追查飞机调动的问题。周恩来同意了。”〔222〕又比如,关于毛远新的嚣张,邱会作回忆毛远新居然如此批判他们——“军队几个人为什么不批判陈伯达,可能是不伤同类吧!现在来看庐山的问题就更清楚不过了,庐山没有被炸平,是陈伯达动手太早了,你们内部也协调不好。庐山问题的实质是未遂政变。……我们的文化大革命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我们把刘、邓司令部打垮了。那么,出现另外一个司令部怎么办?我们的回答是:像对待刘、邓司令部一样的老办法。我劝你们不要利令智昏,毛主席的威信是高于一切的”,李作鹏回忆:“会议中唯一发言最激烈的、政治上纲非常高的是毛远新,他说:庐山会议是一次‘未遂政变’。‘未遂政变’的这种说法,二中全会后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因此非常警觉。当时毛远新住在钓鱼台江青那里,与毛主席来往密切,又具有毛主席亲侄子的特殊身份……这样的说法能够是你小小毛远新发明的吗?到底是谁有资格将庐山会议说成是‘未遂政变’呢?”〔223〕不过,邱会作说毛远新的“嚣张”发生在2月的全国经济计划会议上,李作鹏说毛远新的“嚣张”发生在4月的批陈整风汇报会上,笔者倾向于前者。

  关于林彪是否策划武装政变,李作鹏与邱会作一样,都持完全否定的看法。〔224〕然而,关于林彪出逃的事情,李作鹏的看法与邱会作完全不同,他认为:林彪是主动逃的,但他“‘逃’往苏联不是叛变,而是躲难、躲批斗、逃祸。像朝鲜、越南有的高级干部跑来中国躲难、逃祸一样。”“林彪出走是‘逼上梁山’,是毛泽东秘密策划批斗林彪的结果”。〔225〕

  “两案”审理时的起诉书指控李作鹏在给山海关机场的电话中把周恩来的256号专机必须“四个人一起下命令才能飞行”的命令篡改为“四个首长其中一个首长指示放飞才放飞”,在专机准备起飞时未采取任何阻止起飞的措施,面对请示只回答“可直接报告请示总理”借以拖延时间……《李作鹏回忆录》对此进行了辩驳:“核心的问题是:总理在电话里所做的四点指示中,到底有没有‘四个人一起下命令才能起飞’的明确表述?真相很简单:总理的电话指示中根本没有这句话!总理电话指示的原话是:‘空军那架飞机的行动,要听北京我的指示、黄总长的指示、吴副总长的指示和你的指示才能放飞’。当时总理在电话中的口气平和,没有强调‘四个人一起’,更没有提到‘命令’两个字。”“林彪的三叉戟飞机是强行起飞的!不是‘放飞’的!当时不要说‘四人一起命令’,就是四十人一起命令也挡不住!”“当时我应该怎样采取‘阻止起飞的措施’,你们认为才是对呢?我估计答案是:怎么做都不对。阻止成功,林彪说不对,阻止不成功,毛泽东说不对。结果是阻止起飞是我的‘罪’,不阻止起飞也是我‘罪’,强行起飞还是我的‘罪’。实际上我接受的是一件死路一条、死罪难逃,且无法完成的任务。为什么周总理要交给我无法完成的任务呢?”“当我将飞机强行起飞的情况立即报告总理后,总理直至毛主席、党中央都未采取任何有效的拦截措施,谁又追究他们的责任?”〔226〕李作鹏进而质疑周恩来当夜的所作所为:“林立衡向中央的报告和开枪打伤了警卫人员,不仅足以证明林彪要离开北戴河的决心,而且完全说明事态的严重并不像叶群所说林彪要到大连‘转一转’这么简单了,此时的周恩来,不但不向汪东兴下死命令在北戴河拦截住林的专车,而且仍没有立即采取拦截林彪的第二方案,即向我下死命令关闭机场。如果当时周总理下死命令关闭机场,不准专机起飞,我会拼着老命,指挥机场场站采取一切可采取的措施拦截飞机,因为时间还来得及。但周恩来却语气平和地做了‘待他到达机场后,请他给我来个电话’的指示,再次失去了拦截的机会。总理为什么要那样做?总理一生独自处理许多国内外、党内外的紧急重大问题,他完全有资格、有权力、有能力、有经验独自专行处理这个问题,根据当时他所掌握的情况,他只要向我下达:‘立即关闭机场,不许任何飞机起飞!’这一条死命令就足够了,根本无须什么四条电话指示,完全是多此一举。”“事后我一直在反复思索,周总理用电话遥控我来传达他的指示,但又不把当时他所掌握地全面情况告诉我(总理告诉我的情况还不如告诉吴法宪的多),是为什么呢?周恩来是真想在山海关机场拦截林彪的专机吗?是对我的不信任吗?是退身之策吗?还是另有其他的目的呢?”〔227〕李作鹏最终的结论和判断是:“周恩来在全面掌控北戴河林彪、叶群的动向和企图,全面掌控山海关机场和256号飞机的情况下,未采取果断措施,‘致使林彪得以乘飞机叛逃’更符合历史的事实。当然,他未能采取果断措施,可能还有更深的原因和背景。林彪‘得以趁机外逃’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到底林彪趁的什么‘机’?到底是想‘真拦’还是想‘真放’?为什么要放?谁又是真正放跑和希望放跑林彪的人?这个事件的背后是不是还有文章?历史最终会解开这重重谜团。”〔228〕

  不过,笔者认为,李作鹏的推理和判断过程是基于汪东兴的相关回忆。实际上,李作鹏回忆的9月13日凌晨政治局会议上周恩来的讲话——“12日晚21点左右,是林彪女儿林立衡发现了林彪、叶群要离开北戴河住地的异常情况,首先报告了担任住地警卫的8341部队负责人,由8341部队负责人用电话报告了汪东兴,汪东兴立即报告了总理。总理曾打电话给叶群劝阻不要夜航……”〔229〕就是汪东兴回忆的翻版。笔者认为,汪东兴的回忆对时间,特别是对叶、周之间电话的方向和内容,都不准确,甚至错误,因而建立在汪东兴回忆之上的李作鹏的推理和判断难以成立!比如,李作鹏说周恩来先电话给他说了“四条指示”,然后才给叶群去电话。〔230〕又如,李作鹏认为周恩来语气平和地做“待他到达机场后,请他给我来个电话”的指示是在林彪一行“开枪打伤了警卫人员”之后,显然是搞错了两件事情的时间顺序。另外,李作鹏说周恩来那个“四条指示”的电话持续了大约20分钟,即从他23点10分左右打给周恩来,到23点30分左右周恩来放下电话。〔231〕笔者认为,无论从时间点看,还是从电话内容看,李作鹏的说法都不对,何况李作鹏根本没有把四条之中的“待他到达机场后,请他给我来个电话”这条指示传达给山海关机场,这既可从机场的值班记录上看出这点,也可从林彪到达机场后并没有人向林彪转达周恩来的请求上看出。

  《我的父亲胡萍》〔232〕谈了胡萍“九·一三”事件之夜为林彪调专机的大背景。另外,舒云在《回眸1971:再探“571工程”之谜》和《林彪事件完整调查》中都提到,林立果9月12日傍晚在西郊机场候机室给胡萍看了横版的林彪“九八手令”,而且这个手令“被林立果带上256号三叉戟”。〔233〕然而,不管是在中央专案组审查期间,还是“两案”审理期间,胡萍都没有说他9月12日傍晚见过林立果,而他看到“九八手令”的时间是9月8日晚9时40分。〔234〕林立果9月12日晚上是直接到停机坪上三叉戟飞机走的,并没有到过候机室。

  在《对话“九·一三”》〔235〕中,邱会作的长子邱路光提供了一些值得研究者注意的史料,比如,1971年“9月17号,总理往家里打来电话。……我父亲接完电话,显得挺激动,扬着手,叫吃饭,嘴里不停地说:‘总理保我了,总理保我了!’饭后,我们就上了西山。我父亲跟我说:‘去看看你黄伯伯在不在?’……我去后,黄伯伯见到我,提到‘九·一三’这件事,黄站起来对着墙上巨大的三北地图说:‘跑什么跑?!真是害死人呀!’我父亲去后对黄说:‘总理保我们了。’黄当时很冷静,沉思了一下,说:‘话是这么说,文章不一定这么做哟!’”又比如,“1988年底,……赵紫阳的儿子去看我父亲。他跟我父亲说:‘赵曾说过,看来,九·一三事件也是个扯淡的事。’”再比如,“中国的实事求是,都是有前提的。第一是政治,第二才是实事求是。我讲一个例子,是卜占亚跟我讲的。‘九·一三’之后,总理、叶帅和张春桥找卜占亚谈话。……叶帅先说了:‘卜占亚,你是要林贼,还是要毛主席?’卜说:‘我当然要毛主席呀!’叶又问他:‘你是要苏修社会帝国主义,还是要我们的社会主义祖国?’卜说:‘我当然要我们的祖国。’叶说:‘那好,很简单,一张纸,一支笔,一句话,明天老婆、孩子见面!’叶的意思非常露骨。说白了,就是让卜做一个伪证就行了。事实本身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保卫毛主席,保卫党中央。卜占亚按照叶的意思办了,说了假话,承认了18条罪证,过几天就放出来了。放出来以后,平调到兰州军区当副政委。”黄永胜的长子黄春光则透露:40年过去了,“林豆豆至今仍然坚持,林彪是被叶群和林立果绑架走的。”

  王维国在“两案”审理期间就表示不服,“判决”后他一直不断地上诉和申诉。若想了解王维国的冤情和林立果在上海的部分活动,《王维国遗稿》〔236〕值得一读。虽然《“但悲不见九州同”——王维国遗稿读解》〔237〕的最大看点是王维国遗稿缘何“洋洋万言,从头到尾一个‘错’字,从上到下一个‘冤’字”,但笔者认为,就还原“九·一三”事件林立果、周宇驰一方的行为来看,王维国长子王大章讲述的1971年9月12日下午至深夜他与林立果、周宇驰、于新野、李伟信等人的互动更具价值,笔者就是从王大章的讲述中发现了周宇驰从布置“南下”到转而“北逃”的时间点。不过,该读解中也有一些捕风捉影的东西,比如,张清林讲述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之前江青想把李讷介绍给林立果、把毛远新介绍给林立衡,林彪的态度则是:“搞什么封建联姻?!(毛)要拉人整人了,别理她!”张清林并非当事人,所谓的“这些叶群都有电话记录”,无非是以讹传讹。

  就笔者管见所及,不管是林彪事件的案中人,还是他们的儿女,几乎都在为自己或者父辈大声喊冤,说自己或者父辈与林彪一家的“两谋”无涉;有的还为林彪喊冤,把“林立果、周宇驰等人暗中搞的贼路鼠道的名堂”〔238〕同林彪分割开来。不过,周宇驰的女儿周向红是个大大的例外,她在《四十年有感》〔239〕中借用孟子“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的名言颂扬了周宇驰的行为举止,并直言:“在我心目中,他们怀着美好而壮丽的理想,做着自己认为是反独裁、正党风、平天下的大事,是明知会牺牲也义无反顾的革命者,他们舍生取义,是现代的荆轲,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倡导改革开放的先烈,他们用生命谱写了对国家和人民的大爱。”鉴于周宇驰在林立果小舰队中的地位,以及9月12日之夜他与西郊机场的胡萍、北戴河的林立果、空司大楼的于新野、空军学院据点的李伟信、山海关机场的程洪珍都有过电话联系,后来又带于新野等人“北逃”,所以了解他当夜的言行对还原“九·一三”事件是必需的。虽然“九·一三”事件发生时周向红并不在周宇驰身边,但她事后通过其母亲、哥哥和叔叔了解了周宇驰当夜的部分言行,笔者认为,《四十年有感》披露的周宇驰言行对还原当夜林立果的决策演变过程很有价值。

  程光在《我所见到的叶群》〔240〕一文中讲述了叶群为人谦和、通情达理的一面,比如:程光的一个战友兼“难友”是1949年战死的叶群之弟(解放军师级指挥员)的遗腹子,他1966年底串联时困在北京,叶群从他母亲处得信后只是去默默照顾他,并未相认,怕的是打扰他和养父(军级干部)一家平静安详的生活。笔者认为,该文的最大看点是林豆豆1988年在和邱会作聊天时表露了“叶群不好,连累了林彪”的看法后,邱会作告诉林豆豆,不同意“叶群不好,连累了林彪”的说法,邱会作讲了三条:其一,叶群有缺点,但同样是冤案中人,到现在对“九·一三”没说清楚,都是些没有根据的扣帽子,怎么好全怪到叶群头上?其二,对林豆豆抱怨叶群有时和江青交往多了,邱会作解释说很多是周恩来叫她去的,打听江青那儿的底细,以便应对。叶群在这上帮周恩来办了不少事。其三,“叶群是你生母,不要过于怨恨她。”邱会作在林豆豆走后还对程光评价说:“叶群和江青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就是心里放不下事,但也有不同:江青是不分时间场合,无所顾忌地胡说,只要高兴就瞎吹;叶群理智多了,她只对自己相信的人说,而且有分寸。”“叶群为人热情,很聪明,记忆力特别好,人缘不错,做事比较得体,绝不是江青那样耍泼欺人的恶妇。叶群的问题是没有多年的党内斗争经验,更没有在长期艰苦的领导岗位中磨炼出来的品性,总是唠唠叨叨……叶群的要害是堵塞了一些言路,造成林彪脱离实际,叶群遇事不能浑厚深远,影响了林彪,也影响了我们。”

  《“九·一三”回望》〔241〕首次披露了叶群在1970年10月12日和1971年4月9日给毛泽东两次书面检讨的全文,内中提到她在庐山会议前阻挠林彪给毛泽东写信的经过和原因,以及她在庐山会议期间犯错误的经过和原因。

  黄春光在《黄永胜任总参谋长期间的一些事》〔242〕一文中提到:“叶群在做人方面,还是远远胜过江青。”另外,黄春光提到的“1970年3月8日,汪东兴向政治局传达毛主席关于设不设国家主席的指示。会开完后,汪觉得意犹未尽,当天夜里12点多,又拉上黄、吴、叶、李、邱,跑到军委三座门那里接着聊,还把这些人的老婆、孩子也都叫去了。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们都睡觉了,是被从被窝里拉起来去的。大家坐了两桌,大人们一桌,孩子们一桌。我们听到汪东兴说:这是好消息啊!主席让林副主席当国家主席。主席说:若设国家主席的话,那就只有请林彪同志来当,我不当国家主席”这件事,吴法宪、邱会作都有相应的回忆〔243〕。不过,关于“九·一三”事件,黄春光的某些回忆似是而非,比如,9月13日八点半左右,头天晚上在指挥所担任战备值班的林参谋“对我说:纪登奎昨天晚上就在我们北空指挥所。今早,纪登奎还让他拿望远镜到山上去观察西郊机场有什么动静。”实际上,纪登奎在林彪专机出境时还在人民大会堂呢,北空指挥所日志记载纪登奎9月13日10点40分才到指挥所。笔者认为,9月16日夜“他(指黄永胜)告诉我:12号晚上政治局正开会,开到半截总理接了个电话,接完电话就把他从会议室叫出来。总理问:你听说北戴河最近出什么事儿了吗?他们家里闹什么矛盾了吗?因为中央的领导都知道叶群和豆豆关系紧张,常常闹出些矛盾。我爸说:不知道啊,没听说他们家里出什么事儿啊。总理就没再多说,叫他回去继续研究政府工作报告,而总理自己离开了会场。我父亲就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个回忆表明周恩来起初对林立衡的报告似信非信,这也可从他曾经指示张耀祠让张宏去向林彪报告上看出。

  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不管是黄、吴、李、邱,还是他们的子女,凡是回忆到军委办事组与周恩来的关系时,都说他们支持周恩来,周恩来依靠他们。比如,黄春光就说:“从总理的角度,一方面他对这几个人的历史了解,对他们也比较信任;另一方面文革中他也依靠以军委办事组为代表的军队这根支柱,支持了军队就是支撑住了全国。在很多问题上,召开中央文革碰头会和后来的政治局会议之前,总理都和我父亲碰一下,以取得一致意见。总之,总理对办事组是倚重的。”然而,“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不管是李作鹏,还是黄永胜,都没有感觉到周恩来对他们的倚重,甚至信任;邱会作被通知来开会后,枯等了近三个小时,没被安排任何事;吴法宪当夜虽然忙得不亦乐乎,但当林彪专机出境后,他听到周恩来要派杨德中到他那里时就明白周恩来不信任他了。〔244〕笔者认为,吴法宪还是乐观了,实际上,周恩来此前同意吴法宪离开空司去西郊机场就有顺水推舟实现调虎离山之意,这从他随后就安排李德生坐镇空司可以看出。那么,周恩来为什么一开始就不信任他们呢?这和林立衡的报告内容有关,她不仅告发了叶群、林立果,而且把黄、吴、李、邱一并装了进去。

  为了回应一些人对《心灵的对话》的质疑,比如,“笔法较为随意,有点类似于纪实文学。没有交代信息来源”,“不可能以那种方式进行那么多交流”,程光编注了《邱会作家书》,目的是“要向世人说出‘信息来源’和相关证据。”〔245〕《邱会作家书》提供了一些新的史实,并对已有的史料加以细化、深化,而且是以邱会作的亲笔家信、回忆手迹、录音文字整理稿亲笔修改件等形式出现,目的是突显忆述、谈话的真实性。该书披露的邱会作2000年9月与党史研究者对谈形成的《谈九·一三事件》〔246〕值得一读,尤其是林彪不可能搞“军事政变”的八点理由。

注释:

193、《吴法宪回忆录》,香港,北星出版社,2006,页804-805。
194、同上,页866。
195、同上,页862-863。
196、同上,页878,880,886,889。
197、同上,页782,843。
198、同上,页859-860。
199、同上,页769-770,788。
200、王海光:《30年来林彪事件之研究》(下),《战略与管理》,2013年3/4期合集。
201、陈伦和:《陈伦和自述》,《文革博物馆通讯(531)》,2006年10月4日。
202、罗浮山:《走近林彪夫人——叶群》,见丁凯文主编《百年林彪》,香港,明镜出版社,2007,页612-639。
203、丁盛口述,金光记录,余汝信整理编注:《落难英雄丁盛将军回忆录》,香港,星克尔出版有限公司,2009,页95-96。
204、吴新潮、程诉:《吴新潮眼中的父亲:你所不知道的吴法宪》,《文史参考》,2011年1期,页67-71。
205、邱会作:《邱会作回忆录》,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11年1月,页688,679-680。
206、李德生:《从庐山会议到“九·一三”事件的若干回忆》。
207、《吴法宪回忆录》,页839。
208、《邱会作回忆录》,页761-762。
209、同上,页718,715。
210、同上,页721-722。
211、同上,页680,716。
212、同上,页723,779-780。
213、陈长江、赵桂来:《毛泽东最后十年》,页146-148。
214、《邱会作回忆录》,页784,798。
215、同上,页787。
216、同上,页792-794。
217、程光:《心灵的对话——邱会作与儿子谈文化大革命》,香港,北星出版社,2011。
218、程光在《心灵的对话》前言中说:“1996年我因病在家中住了三个月,和父亲天天畅谈,‘对话’形成了最早的初稿,第一个读者当然是父亲。”
219、《心灵的对话——邱会作与儿子谈文化大革命》,页861。
220、《历史的审判》,页146-148。
221、《李作鹏回忆录》,香港,北星出版社,2011,页846-847。
222、《李作鹏回忆录》,页694;《吴法宪回忆录》,页863。
223、《邱会作回忆录》,页749-750;《李作鹏回忆录》,页681。
224、《李作鹏回忆录》,页886-887;《邱会作回忆录》,页787-788。
225、同上,页885。
226、同上,页783,786-787。
227、同上,页790-791。
228、同上,页792。
229、同上,页698。
230、同上,页789。
231、同上,页693-694。
232、胡耀萍:《我的父亲胡萍》,见《老照片》第76辑,山东画报出版社,2011,页97-113。
233、舒云:《回眸1971:再探“571工程”之谜》,时代文学,2004年4期,页30-31;《林彪事件完整调查》,页456-457。
234、《历史的审判》(续集)编辑组:《历史的审判续集》,北京,群众出版社,1986,页319,327。
235、黄春光、邱路光:《对话“九·一三”》,《记忆》总75期,2011年9月13日。
236、《王维国遗稿》,《记忆》总76期,2011年9月30日。
237、于鹏飞、杜鹃:《“但悲不见九州同”——王维国遗稿读解(一)》,《记忆》总91期,2012年12月31日;《“但悲不见九州同”——王维国遗稿读解(二)》,《记忆》总92期,2013年1月31日。
238、程光:《邱会作家书》,香港,明镜出版社,2014,页278。
239、向红:《四十年有感》,《记忆》总77期,2011年10月21日。
240、程光:《我所见到的叶群》,见程光著《往事回眸》,香港,北星出版社,2012,页16-29。
241、余汝信:《“九·一三”回望——林彪事件史实与辨析》,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13。
242、黄春光口述,米鹤都整理:《黄永胜任总参谋长期间的一些事》,《炎黄春秋》,2013年9期,页36-44。
243、《吴法宪回忆录》,页775-776;《邱会作回忆录》,页675-676。
244、《吴法宪回忆录》,页864-865。
245、吴法空:《毛泽东林彪恩仇记》,香港,哈耶出版社,2016,页80-81。
246、程光:《邱会作家书》,香港,明镜出版社,2014,页271-288。


□ 来源:《中华学人文革论文集(一)》启之主编,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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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Re: 蒋 健: 天道无邪不容欺,评说还须待后年——林彪事件文献著作述评
帖子发表于 : 周三 11月 11, 2020 8: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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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道无邪不容欺,评说还须待后年(五)
            ——林彪事件文献著作述评

                ·蒋 健·


  (七)其他亲历者的回忆

  江青秘书杨银禄的《江青与林彪》〔247〕、《九届二中全会时的江青》《林彪〈孜孜不倦〉照片背后的故事》〔248〕等文章讲述了江青与林彪、叶群交往的一些细节,并称他们“是你来我往、互相勾结、互相利用的关系,又是各怀鬼胎、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的关系”。杨银禄的文章有的是针对新说法有感而发,比如,《我所知道的江青提级之事》就是否定丁东在《江青提级》〔249〕中的两个说法。〔250〕最典型的例子是关于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在庐山向毛泽东告状的经过,汪东兴的说法是这样的——8月25日,“吃中午饭时,毛主席叫人通知我去,我赶紧吃完饭就去了。毛主席问我:‘看到六号简报了吗?’我说:‘刚看到。’……毛主席说:‘他们(指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已经来过了。他们说六号简报影响很大。’毛主席接着严厉地说:‘你汪主任了解我不当国家主席的意见,还派你回北京向政治局传达过,你怎么又要我当国家主席呢?’……听了毛主席的这些话,我当时非常难受,感到辜负了毛主席对我的教导和信任。”〔251〕《毛泽东传》的说法——“8月25日中午,江青带着惊恐不安的张春桥、姚文元到毛泽东处反映情况。从华北组的简报上,毛泽东已敏锐地察觉到会议中出现的严重不正常现象。听了汇报后,他更感到必须下大决心了。”〔252〕徐景贤的说法——“江青说:‘25日那天早上,春桥说有急事找我,他带来那份华北组简报。看完简报,我们三个人一商量,觉得情况严重啦,打算一起去找总理。上了车以后,不知道那辆车怎么搞的,一直开到主席那儿去了。’‘主席那天刚要睡觉。主席的习惯是晚上工作,白天休息的。’张春桥在一旁补充说。‘是呀,那天可狼狈啦,主席正坐在床上脱袜子,刚刚准备睡觉,给我们请起来了。’江青用手势比画着,吃吃地笑起来:‘我赶紧给主席报告呀,不得了啦,要揪人啦!主席开始时莫名其妙,他根本不知道华北组出了这样一期简报。’”〔253〕陈伯达的说法——周恩来当天告诉我:“江青、张春桥是先到我这里要谈话的,还没有见面,他们却又走了,直接到毛主席那里去了。”〔254〕在与李宇锋等人一起向江青的专车司机李子元核实〔255〕之后,并结合自己的经历,杨银禄则说江青当天是独自一人坐车到毛泽东那里告状的,而且原本是去找周恩来的,结果阴差阳错,歪打正着。〔256〕后来出现的吴法宪说法是这样的——“八月二十五日上午汪东兴给我打来一个电话说:江青、张春桥、姚文元事前没有经过联系,突然闯到毛主席那里去了。毛主席没有见江青,对她说:‘你走。’江青走后,毛主席单独见了张、姚两人。两个人在那里抱着毛主席的大腿哭,把毛主席的裤子都弄湿了。他们说:现在各组都在揪人,连华东组也要揪人了,而且要追查后台。主席对他们两个说了些什么,他不知道,但他已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叶群。叶群叫他给我打电话,要我沉住气。”〔257〕此后,吴法宪的说法被研究者广泛引用。后来又出现邱会作的说法——“汪东兴告诉我们说:‘看到全会上各组的气氛,他们真害怕了。江青带着张春桥、姚文元,乘江青的汽车闯进毛主席的住处,她是带着张、姚去向毛主席告状的。江青进毛主席的门时,卫兵挡了她的车,江青说:‘我自己的家里也不许进去吗?’卫兵和江青正在争议时,张耀祠出来了,这时江青才进去的。江青向毛主席说:‘我带春桥、文元来见你一面,他们快死了!真正拥护文化大革命的人,你要保呀!他们表面上是对着春桥,实际上是对着你来的,现在各个小组都有刘少奇的阴魂。’汪东兴接着幸灾乐祸地说:‘张春桥、姚文元这两个家伙,见到主席立即跪在面前,一人抱着主席一条大腿痛哭,这两个家伙把主席的裤子都哭湿了。毛主席对他们说:对开会的事,中央就要开常委会讨论了。’汪东兴还胸有成竹地说:‘我看开会,也是主席让大家给他们一条生路。’”〔258〕杨银禄在后来又向江青警卫周金铭调查,得悉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江青确实是一个人坐车去见周恩来的,但车子稀里糊涂开到毛泽东处,弄得张耀祠很不高兴,但江青说:“既然来了,我就进去见见主席吧。”不一会儿,江青从毛的卧室出来,吩咐周金铭:“你给春桥、文元同志打个电话,请他们二位也来主席这里。”没有多长时间,张春桥、姚文元就去了。整个过程,汪东兴始终不在场。〔259〕

  综合来看,汪东兴的说法属实,但他有意漏掉了他随后向叶群、吴法宪通风报信的关键情节;徐景贤、陈伯达都不是直接当事人,有记忆错误,可以理解;杨银禄2006年的说法反映的是他的所见所闻,虽然真实,但有局限性;吴法宪虽然把汪东兴打电话的时间记错了,但其转述的汪东兴说法中规中矩,符合当时的大背景;邱会作的说法添油加醋过多,明显失真;借助于江青警卫周金铭这个小人物的回忆,杨银禄2014年的说法还原了真相。同理,要想逼近“九·一三”事件的真相,笔者认为,研究者既要注意李德生、汪东兴、吴法宪这些大人物的回忆,也要给予高振普、张立法、肖奇明这些小人物的回忆足够的重视。

  关于庐山会议,另一个小人物,从1970年3月起就参加宪法修改工作的杨福云的《围绕设不设国家主席的一场斗争的序幕》〔260〕《“庐山是炸不平的,地球还是照样转”——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围绕设不设国家主席的一场斗争》〔261〕值得重视。杨福云回忆:1970年3月17日晚上,康生、张春桥就指示:宪法“序言的语言尽可能与九大通过的党章一致”,宪法“总纲里可以写毛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但在毛主席名字前不要加形容词,因为形容词加得越多,毛主席就勾得越厉害”。杨福云还回忆:7月18日下午,周恩来在参加中共中央修改宪法起草委员会的东北、西南组会议时有针对性地说:“主席多次提出不要‘四个副词’(指四个‘伟大’),我们就不要这样用了。……前不久,主席、林副主席和我到人民大会堂开会。主席一下车,看见北门上挂着他的画像,就发脾气,说:我的像到处挂,叫我给你们站岗放哨,风吹雨打日头晒,残酷无情!统统摘下来,不摘下来,我就再也不进大会堂。一进北大厅,主席看到原来挂画的地方,都挂上了毛主席语录,又生气了:我那几句话就有这么大的作用?到处写,到处挂,讨嫌。主席对我说:恩来,叫人统统摘下来。”当时在中南组旁听会议的杨福云回忆:7月24日下午,叶群在中南组发言,提到:“有人反对学习‘老三篇’,有人下命令收《毛主席语录》(小红书),有人反对举《毛主席语录》(小红书),有人反对挂毛主席语录,把人民大会堂、京西宾馆的毛主席语录都摘下来了(这时有人插话:‘真是反革命!’)有人反对突出政治……”24日晚上中南组的会,火药味儿很浓。主要集中攻击两个人:一是指名攻张春桥,二是不指名攻击周恩来。25日上午和下午,中南组的会,都提到了“揪人”,不过,在晚上开会前,叶群、李作鹏给会务人员“来电话要他们自己的发言记录,叫从会议记录本上撕下来给他们送去”。人到齐后,组长曾思玉宣布开会,传达下午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的精神。曾思玉传达不太清楚,给人的印象,确有人犯了错误,只是不要揪人。所以传达完了以后,有人说:虽然毛主席宽宏大量,但对反对毛泽东思想的人还是应该处理,不处理,想不通。散会后,杨福云向康生秘书李鑫汇报叶群、李作鹏叫工作人员撕会议记录的事情,随后李鑫带杨到康生那里汇报,康生听了杨的汇报后,用电话向周恩来报告了此事,康生放下电话后告诉李鑫和杨:“总理马上报告主席。”8月26日上午,中南组广东小组的中委们,对昨天下午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的精神还不大了解,发言者的思想、情绪还停留在25日晚上以前的状况。有的发言者情绪很大,言辞激烈。他们反复讲,不处理“犯错误”的人想不通,提出来要揪人,至少要让“那几个人”下乡劳动改造。会议基本上按这个调子,开了一上午。在这次小组会上,一些人的发言重提中南组会议上发言的内容,“不点名”地点了周总理的名,直接点了康生的名。26日以后,我再也没有到各小组去听会。李鑫通知我,毛主席、周总理要看叶群、李作鹏在中南组的发言,叫我把我记录的他们的发言整理出来。9月4日下午,周总理参加了中南组会议。他解释了两个问题。一是关于取下人民大会堂和京西宾馆的毛主席像、毛主席语录问题,所讲的与他7月18日讲的基本一样。二是关于收《毛主席语录》(小红书)的问题。周总理说,这是我遵照林副主席的指示收的。前些时候,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三合一”“五合一”的语录本(包括马恩列斯语录、毛主席语录、林彪语录等),林副主席觉得不好,主要是要宣传毛主席,不要宣传他,叫我发个通知,收一下“三合一”“五合一”的语录本。9月6日晚,康生对宪法修改小组的全体工作人员说,“庐山这场斗争还没有结束,下山以后,主席、中央还要解决他们的问题。庐山发生的事,林副主席是有责任的,主席为了保他,所以没有提他,向你们打个招呼。”从杨福云的回忆可以推断,林彪、叶群之间的沟通并不顺畅,所以叶群才会在庐山上发言变相攻击了周恩来、毛泽东。而且在叶群的鼓动下,不仅张春桥在中南组会议上遭到攻击,就连康生,甚至周恩来,也受到与会者点名和不点名的攻击。难怪林立果要对张云生说叶群“煽风点火,惹了一场大乱子”呢。

  另一个小人物,周恩来秘书纪东,在《难忘的八年》中提道:奉周恩来之命,李作鹏查清256号专机在山海关机场后,打过来的电话就是纪东接的,随后纪东就打电话报告了周恩来。〔262〕虽然大律师张思之曾经指着相关书稿对李作鹏长子李冰天说过“一个字也不要动!”,但纪东的回忆表明大人物李作鹏的相关回忆确实错了!

  朱永嘉在《上海文革期间的军政关系》和《“九·一三事件”十问十答》二文〔263〕中提到“引发‘九·一三’林彪出逃事件的直接原因是林立果在上海搞的那个《571工程纪要》”,但林立果之所以搞《571工程纪要》是由一系列误会造成的,朱永嘉进而感叹:“回顾‘九·一三’这样一件影响国家命运的大事,却是在一系列小人物、小事情引发的误会等许许多多偶发因素推动下走向了历史悲剧。对林彪而言是走向毁灭之路,对毛泽东而言何尝不是一次重大打击?!”朱永嘉还披露:听徐景贤讲,“事件发生后在京的中央政治局委员集中在人民大会堂开会,江青最后一个到会,毛泽东看到她来,说了一句:‘好久不见,王者无私言’。”朱永嘉进而分析:“‘好久不见’说明九大以后,江青成了政治局委员,毛与她之间是公事的关系。关于林彪的问题,没有与她私下商议过。”“从当时讲,毛如此说是向与会者表示,在林彪事件这一点上,他出于公心,不是出于倾向江青的私心。”另外,朱永嘉说,“九·一三”事件后,许世友主导了对空四军、空五军的严苛清查,这违背了毛泽东的本意,张春桥、王洪文都不赞同许世友的做法。

  《戍卫一生——我们的红色警卫生涯》披露,根据“九·一三”事件发生之夜在人民大会堂当班的原中央警卫团副团长古远兴的回忆:林彪专机出境时,纪登奎、杨德中尚在人民大会堂,他俩还同古远兴对过话;毛泽东是在林彪专机出境后才到人民大会堂的。〔264〕这表明舒云、司马清扬关于毛泽东在林彪专机起飞前就到了人民大会堂118厅的“调查”或猜测〔265〕并不成立。

  解学恭的《九届二中全会日记》〔266〕“较为全面地记录了会议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华北组讨论的详情,是一份比较难得的史料。”这些日记最好同吴德、汪东兴、陈伯达、吴法宪、邱会作和李作鹏的相关回忆对照着读。

  《戚本禹回忆录》提道“因为我专门研究过中央各首长的书法、笔迹(工作需要),所以能够分辨首长的批件。有一次,叶群拿了一份林彪批过的文件让我组织传阅。我一看就说,这字不是林总写的。叶群说,你真厉害。那字确实是林总的秘书代写的,但是经过林总同意的。‘九·一三’事件后,我看到在中央文件里,影印出来的他给林立果的那个手令,那上边的字既不是林彪写的,也不是林彪的那个秘书写的。可能是林立果他们模仿着林彪的笔迹写的。”戚还说:“当时并不知道他儿子林立果逆天行事,在暗中策划谋杀毛主席的阴谋。不管林彪知不知道他儿子的这些阴谋,他教子不严,责无旁贷。”〔267〕

  (八)来自境外的史料

  阎明复的《前苏联外交官目睹九·一三事件现场》〔268〕转述了苏联外交官顾达寿的回忆录《我的中国生涯》中的有关部分,内称:“九·一三”事件后,顾达寿受苏联驻华使馆委派去蒙古的温都尔汗实地查看现场,发现林彪座机是“被击落”的,“在飞机的舱壁上发现了子弹的弹孔,这说明机舱内曾经发生了搏斗,还使用了武器”。

  蒙古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达希达瓦在内部发行的《林彪元帅之死》一书中披露了林彪专机发动机和黑匣子被拆走的情况。〔269〕

  真正有价值的是蒙方解密的《关于一架中华人民共和国飞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坠毁原因的调查报告》〔270〕,它实际上否定了顾达寿、达希达瓦的一些不实之词。

  另外,2003年出版的《毛泽东传(1949-1976)》提到:1971年9月13日“二十二时十五分,空军司令部送来报告:十八时零四分,蒙古雷达团团长向所属各连发报说:凌晨二时半有一架不明飞机在温都尔汗地区坠落焚烧,因此,从十八时起进入一等戒备。周恩来立刻将这个情况报告毛泽东。”〔271〕而2013年出版的《毛泽东年谱》改为:“周恩来在送审报告中还说:‘附上两张情报,值得一阅。也许三叉戟飞机逃出去后真烧死了,也许是敌人迷惑我们。’所附情报是空军司令部的工作报告,内称:九月十三日十八时零四分,蒙古国雷达团团长向所属各连发报说,凌晨二时半,有一架不明作战飞机在温都尔汗东北方向六十公里处着火掉下来了,按照国防部长命令从十八时起进入一等戒备。”〔272〕二者的根本差异体现在前者说林彪座机是“坠落焚烧”,即先坠落后着火,而后者说林彪座机是“着火掉下来了”,即先着火后坠落。

  对蒙古调查报告以及《毛泽东年谱》相关记述的解读可见余汝信的《蒙古官方调查报告中的九·一三事件》、蒋健的《出逃的林彪专机为什么要带油迫降?》。〔273〕

六、水落石出尚需时日

  《环球时报》2015年9月14日评论员文章《林彪,复杂历史人物的评价不会简单》〔274〕认为:关于“九·一三”事件,“当时的中央给出了大致过程,做了结论,之后民间虽有各种演绎及分析,中国官方没有再做回应。”

  从《毛泽东年谱》中“七月,叶群私下向吴法宪说:如果不设国家主席,林彪怎么办?往哪里摆?”“根据林彪的旨意,林立果、周宇驰、于新野拟出《‘571工程’纪要》。”“9月8日当晚,于新野到杭州,陈励耘报告了毛泽东在杭州同他们的谈话内容,于新野向陈励耘传达了在杭州、上海、南京一带谋害毛泽东的方案。”“9月9日,于新野到上海,同王维国密商谋害毛泽东的实施方案后,乘飞机回北京向林立果报告。林立果等人再次策划谋害毛泽东的办法,并向在北戴河的林彪、叶群汇报。”等记述〔275〕来看,中国官方确实在坚持“当时的中央”的说法,即使对“两案”审理时已经证伪的一些说法也是如此。

  《环球时报》评论员还说:林彪“出逃是否还有更多有实质意义的细节,这是民间长期以来饶有兴味的。除了对重大历史事件‘内幕’的天然兴趣,还有少数人热衷于相关质问,……更像是想从当时轰动的政治变故中榨取对今天政治体制开展批判的价值。”

  这表明民间那些对“九·一三”事件官方结论提出质问的研究,很有可能会被官方看成是“对今天政治体制开展批判”。不过,中国人对中国政治体制的批判实际上在“九·一三”事件发生前后就有了,如《“571工程”纪要》,又如牟宜之的《咏史》——“寒林落叶岁云秋,一世英雄寂寞收。萧墙祸端何曾料,宫帷秘事谁与谋。权贵厮杀如豺虎,百姓躬耕似马牛。千古立废循环事,江河无语任东流。”〔276〕笔者认为,牟宜之的《咏史》与45年后宋永毅的《变异的皇太子政治》〔277〕表达的是同一种观点。

  古今多少事,最终给真伪、是非做结论的,唯有时间。对于林彪事件,正如牟宜之说的那样:“周公王莽事可参,自古由来信史难。世上美名尔享尽,人间坏事君作完。水落石出终有日,云开雾散见真颜。天道无邪不容欺,评说还须待后年!”〔278〕

注释:

247、杨银禄:《我给江青当秘书(四)——江青与林彪》,《百年潮》,1999年4期,页69-73。
248、杨银禄:《林彪〈孜孜不倦〉照片背后的故事》,《党史博览》,2010年1期,页51-53。
249、丁东:《江青提级》,《文史参考》,2011年11期,页51;《心灵的对话》,页282-283。
250、杨银禄:《我所知道的江青提级之事》,《党史博览》,2012年9期,页53-54。
251、汪东兴:《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页45-46。
252、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1949-1976》,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页1575。
253、徐景贤:《十年一梦》,页218-219。
254、《陈伯达最后口述回忆》,页375。
255、李子元、阎长贵、李宇锋:《专车司机谈江青》(下),《党史博览》,2014年8期,38-39页:根据李宇锋等人2004年10月28日、2005年11月8日和12月13日对江青专车司机的访谈,庐山会议期间江青并没有带张春桥、姚文元去见过毛泽东。
256、杨银禄:《九届二中全会时的江青》,《党史博览》,2006年1期,页50-51。
257、《吴法宪回忆录》,页800。
258、《邱会作回忆录》,页708-709。
259、杨银禄:《庭院深深钓鱼台:我给江青当秘书》,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4,页151-152。
260、杨福云:《围绕设不设国家主席的一场斗争的序幕》,《中国人大》,2003年11期。
261、杨福云:《“庐山是炸不平的,地球还是照样转”——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围绕设不设国家主席的一场斗争》(上),《中国人大》,2004年11期,51-54页;《“庐山是炸不平的,地球还是照样转”——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围绕设不设国家主席的一场斗争》(中),《中国人大》,2004年12期,页32-35;《“庐山是炸不平的,地球还是照样转”——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围绕设不设国家主席的一场斗争》(下),《中国人大》,2004年13期,页50-52。
262、纪东:《难忘的八年:周恩来秘书回忆录》,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页122。
263、朱永嘉、顾训中:《上海文革期间的军政关系》,《炎黄春秋》,2011年10期;《“九·一三事件”十问十答》,《领导者》,2011年11期。
264、刘辉山、古远兴:《戍卫一生——我们的红色警卫生涯》,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5,页218。
265、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香港,明镜出版社,2006,页520-521;司马清扬:《周恩来与林彪》,香港,明镜出版社,2012,页569-574。
266、解学恭:《九届二中全会日记》,《炎黄春秋》,2015年6期,页63-70。
267、《戚本禹回忆录》,北京,中国文革历史出版社,2016,593,页712-713。
268、阎明复:《前苏联外交官目睹“九·一三”事件现场》,《炎黄春秋》,2009年10期,页27-28。
269、孙一先:《林彪坠机后,因何没找黑匣子?》,《文史博览》,2010年10期,页16。
270、余汝信收集整理:《关于一架中华人民共和国飞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坠毁原因的调查报告》,《新史记》总31期,2016年,页77-82。
271、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传(1949-1976)》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页1602-1603。
272、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页405-406。
273、余汝信:《蒙古官方调查报告中的“九·一三”事件》,《南方周末》副刊,2016年3月31日;蒋健:《出逃的林彪专机为什么要带油迫降?——兼谈蒙古对中国三叉戟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的解读》,《记忆》166期,2016年8月31日,页21-34。
274、单仁平:《林彪,复杂历史人物的评价不会简单》,环球时报,2015年9月14日。
275、《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6册,页298,316,399-401。
276、牟宜之:《牟宜之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页183。
277、宋永毅:《变异的皇太子政治》,《新史记》,2016年总第33期,页59-75。
278、清秋子:《国士——牟宜之传》,北京,新星出版社,2013,页354-356;《牟宜之诗》,页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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