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逢乱世】
魏亚光生前在“哈工大文革十年史” 博客群与学友们交流的信息选录
魏亚南 整理
《昨天》编者按:本刊第235期(2023年10月30日)曾发表魏亚南先生《冥寿缅怀——写在告别人世的大弟魏亚光78岁生日之际》,可参看。 魏亚光简介:魏亚光(图为魏亚光晚年留影),1945年出生于黑龙江省望奎县。1963年从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毕业考取哈尔滨工业大学精密仪器系,被选为6313班团支部书记。文革初期被工作组打成“小鬼”“小游鱼”。解脱后外出参加步行串联,途中得知黑龙江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即折返哈尔滨,回校后参加了哈工大1967年1月31日关于进入省革委会的领导干部潘复生亮相是否充分的辩论会即“一·三一”事件,站到了否定潘复生的一边,成为“炮轰派”骨干。此后受到潘复生及拥护潘的“捍联总”派残酷打击,除惨遭毒打外还被关进监狱。后为促进两派联合,周恩来召集两派头头到京开会时点名魏亚光参加,始得出狱。此后又被当权者以魏同寝室一“出身不好”的同学为突破口,揭发魏有“攻击林副统帅”的言论。他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再次投进监狱。直到1971年“九一三”事件之后方得解脱,其时前后坐牢已近四年。延期三年毕业的魏亚光分配到齐齐哈尔无线电一厂做技术工作,因工作好,贡献大,被提拔为厂长,但没想到要求入党却一直得不到批准。后来才知是被当作“坏头头”控制使用。直到1984年才最终由齐齐哈尔市委清查办正式发文肯定了他在文革中的表现。最后他带着文革的满身伤痕,感染疫情后,于2023年5月25日病逝。
布衣札记之《莫名其妙的暴行》(一) (注:“布衣”是魏亚光在博客群里的笔名)
1967年2月19日,我的人生中又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2月12日,哈工大“1·31”辩论会被刚刚诞生十几天的黑龙江省革委会定性为反革命事件,数千人之众的哈工大造反团被打成右派组织,该团的头头、骨干以及所谓的“黑后台”等十多人被捕入狱。以陈造反、刘俊业、刘佐文为首的17个人受到潘复生的亲自接见并且当面赞誉:“你们才是哈工大真正的左派!”左派们立即杀回学校全面夺权,勒令红色造反团等“右派组织”一律解散,其各级头头和骨干人等限期到指定地点登记自首,号召“逍遥派”(多数是原“保皇派”)和原造反团的一般成员“反戈一击”加入他们刚刚成立的“哈工大新曙光造反团”。 我与“1·31”事件本来没有什么关系,当时我正和本班一些同学以及东北林学院我哥哥他们几个同学打着“乐在天涯战恶风”的旗帜行进在徒步长征的风雪途中。得知消息返回学校时,事件已经过去。
(林纪华:亚光兄,这一点我可作证。但后来为什么抓您?)
2月19日晚,马上该上床睡觉了。突然间“咣”的一声房门被撞开,黑压压拥进一群人,门外挤不进来的还有不少,为首一个高个的我认识一一正是陈造反! “谁是魏亚光!”一声断喝。话音未落,我就挺身站出:“我就是,有何贵干?”万沒想到陈竟二话不说,一步窜上来,一把抓住我的头发使劲往下按,其他人一拥而上,拳打、脚踢、拧胳膊、打嘴巴……同宿舍几个同学都被惊呆了,陆续有人喊:“你们干什么?为什么打人?”他们并不予理睬,依仗人多势众,连拖带抬,拧着双臂一直将我从学生二宿舍弄到主楼二楼他们的办公室。一路上紧抓头发按着我的那只手没有放松过。 我被紧紧地捆在椅子上,抬眼望去,陈造反、刘俊业、姚仲凯、王启凤、张小兵……被潘复生夸赞为“哈工大真正的左派们”几乎集体出动,悉数在场。“你们凭什么抓我?为什么打人?”没人搭腔,回答我的只有拳打、脚踢和耳光。其中有一位“英雄”令我终生难忘,体格壮硕、满脸横肉,只见他抡圆了手臂,铆足了劲儿,“啪”地一声搧在我左脸上,我连同椅子一块翻倒在地,半边脸立刻火辣辣的发麻,左耳也嗡嗡鸣响(桂志强兄被打得耳膜破裂想必也是领教了这种“铁砂掌”)。 被人扶起后,我扭过头问他:“有没有胆量报一报你的大名?”“怎么?你还想搞反革命阶级报复?”他一边不无自豪地拍拍胸膛:“大名鼎鼎刘国英!”一边再次抡起手臂,瞄向了我的右边脸,这时刘俊业过来挡住了他,把他推出了房间。
(林纪华:知道了,当时两派争斗无可非议,都上当了!但抓人,打人,陈造反心中有数,上必有旨意!陈必反省。)
折腾了多半宿,“英雄”们够累的了。是谁找了一块不知是擦什么用的脏抹布塞进我嘴里,就各自歇息去了。 天大亮了,陈等几人开门进来,给我松了绑,扯掉嘴里的抹布。啥理由也不说,更谈不上道歉:“没事了,你回宿舍睡觉去吧。”“怎么,这就完事了?你们也太无法无天了!平白无故把人绑来,连踢带打,折磨了一夜,就没事了!这还有点王法没有?” 难怪当天晚上同宿舍和在场的林元圭、林纪华等同学五十年后的今天还是一头雾水,我本人当年也是一头雾水。直到十多年后,陈造反也挨了不少整,良心发现,当年实在对不住炮派同学和挨整的工大老师、干部,在各种场合一次次地表示忏悔和歉意,甚至通过程俊人兄多次向文革初期同为造反派的我致意:真诚地向我致歉,愿意与我交往、成为朋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我可能比别人更多些,毕竟一来二去,确实走得很近,这也算是“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吧!
陈实(即陈造反)兄: 近好。我今冬亦有意去海南,只是丛华(魏亚光妻子)近来身体不太好,正在服中药调理,需视恢复情况方能决定能否成行。昨天与(程)俊人兄通话,相约如我果真能去三亚,那里熟人多。但愿我等能又在三亚相聚,共同度过一个愉快的冬天,不亦乐乎! 关于在网上建立回忆哈工大文革史博客群的事,前天已试开通,博主是九系61级的安世民兄,与张小兵同班同学,你认识吗?谁是博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搭建了一个我们共用的平台。相信通过此平台可以逐步汇聚当年工大各方亲历了文革的知情人,通过一些典型事件的探讨、回忆、剖析甚至争论达到恢复真相、辩明是非、汲取教训、警示后人之目的。 众所周知,兄(陈造反)与弟(魏亚光)同为当年哈工大较有影响的人,各自的故事不少,曾经分属两个对立的组织,互为仇人。后来相继遭遇不公对待,吃足了苦头,乃至同为天涯沦落人,甚至最终竟成朋友。你我这种曲折离奇的经历本身故事性就很强,令许多人好奇,也包含着很多有意义的哲理。 弟窃以为我们应该把当年自己的、相互的,以至我们所经历、所知晓的有意义的大事告知世人,把我们对历史、对人生深深的感悟无保留地剖示给同学、同辈甚至是我们的后代。这也是我们行将就木之前为社会尽的最后一点责任吧,你说呢? 我想就以这个博客群作为我们交流的平台,用它来实现我们的一点心愿。我已参与的、已经有联系的哈工大校友群,包括“63132”群、“好友”群、“哈工大463博客群”、“五十年”群等原哈工大校友们以及所有能够见到“哈工大文革十年史”博客群有关信息的老校友、老朋友、新朋友们,我就以这篇写给陈实(亦即当年的陈造反)的私函转发给大家,并作为对您的邀请(请点击链接:新浪一博客一输入网,进入并参与哈工大文革十年史的回忆和反思)。为减少“工作量”,采取此种偷懒的办法,务请各位见谅,特别请陈实兄见谅。
魏亚光 于2016年9月28日晨
我第一次被抓、被打的“原因” 魏亚光
(2016-10-11 07:30:59)
有一次,我当面问陈造反当年他为什么带人去二宿舍抓我、打我?没想到竟然引出这么一段“狗血”故事: 1967年2月,他们刚刚夺权,工大多数人有些气不服,他们(陈造反们)有潘、汪支持,有恃无恐,急于立威。一天,学生二宿舍收发室值班的妇女(都是五六十岁的,其中只有一位稍年轻的,陈说就是她)到新曙光总团报告:魏亚光这几天晚上不睡觉,半夜三更在一楼大厅里踱来踱去,不知在想些什么。还有一个情节是她发现我们寝室对面的厕所里有烧过的纸灰,会不会是魏烧的?(我们用的厕所离收发室最近,值班的老妇们为图近便,也用这个厕所)正在开会的新曙光总团成员们一听。魏亚光!一系的“绊脚石”,在校内挺有影响,与夏承光、魏录元都是井冈山的,听说骨头还很硬。好,正好拿他来立威!走!去教训教训他!总团会也不开了,全体大员杀向二宿舍!
安世民评论: 这个“狗血”故事听上去有疑点,可以相信是收发室的中年妇女去新曙光总团报告的,但这个人不会知道亚光的观点或“事迹”,也不知道检举亚光会“立功”,甚至她怎么知道总团在哪,向谁报告?比较符合逻辑的推理是事先有人指使,她才注意盯上亚光,否则那么多人怎么就先入为主地说厕所烧东西就怀疑是亚光干的呢?如今是用这个“立威”的故事掩盖“指使人”的罪责。1·31事件后,陈造反、张小兵、刘佐文、姚忠凯等17人为了“抱紧”潘复生这棵他们认定的大树,首开非法抓人、打人的先例,向全校众多师生员工大打出手,逐步发展到丧心病狂的地步。加之打死李之炎时,陈造反就在现场,说有人往外推他,让他不要管,更是明显推卸自己的罪责。人命关天,他是一把手,“全无敌”就是他主持组建的,出了命案还往下推,这哪里有忏悔之诚意?
布衣札记之《幸存者》 魏亚光
(2016-11-07 04:48:18)
文革中我竟然能活下来,应该说是个奇迹。 今年5月初,陈造反在哈尔滨宴请我和工大炮派在哈的部分人员时,我们曾谈及一件事:当年文革时期黑龙江省捍联总的主要头目、省革委会中“不是常委的常委”刘俊业当面对我说过:“你得感谢潘复生,他认为哈工大右派势力雄厚,最可恨的就是你。但是他没有对学生动杀机,如果动杀机,要枪毙的第一个学生非你魏亚光莫属!”我想他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经潘复生批准,我曾先后两次被抓进黑龙江省公安厅监狱,其间曾数次被拉出去游街批斗,每次都是遍体鳞伤九死一生。狱中我曾连续绝食六日,以死抗争,但当奄奄一息之际,又被强行鼻饲救活,求死也不成。 1968年夏秋之交,我戴着手铐押回学校接受批斗,那是被打最凶的一次。上楼梯时有人揪着头发狠狠地往铁栏杆上撞,眼角被碰裂,血一直往外流,伤疤至今清析可见;全场高呼口号、背诵语录时,我在工大大礼堂舞台旁侧化妆室内经受暴殴,终生难忘的有一拳一脚:那一拳,直击我的左眼,长期红肿发炎,导致外伤性眼球变形,视网膜脱落,虽经多方治疗,终于完全失明;那一脚,典型的西门庆式窝心脚,完全是刻意致人死命的一脚,我背过气去,眼前漆黑,第一次体验濒死的感觉。送回到监房后,我可能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以至于监狱方面都觉得实在太过分了,当着我的面,冲着送我的工大人怒吼:怎么打成这样?以后别想再来申请提人批斗!
评论: 余世宝 昨晚读了亚光兄的回忆文章,真正地催人泪下!在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哈工大和哈市其他单位一样,成了真正的人间炼狱,由潘复生之流一手操纵和支持的“捍联总”和“全无敌”把持了哈工大,把广大红色造反团的师生踩在脚下,任意蹂躏,成为他们待宰的羔羊。他们看谁不顺眼,就可以任意辱骂,毒打,或加以莫须有的罪名,打成现行反革命,批斗打骂,棍棒相加,轻则投入地下室、牛棚,重则投入监牢,严刑逼供,毒打摧残,多少人惨死在他们的皮鞭棍棒之下,或者是不堪他们的高压,跳楼自杀或割喉自尽!尤其是对造反团的大小头目,他们更是恨之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连我们这些无名小卒都不能幸免被打成反革命,关进牛棚,受尽摧残,何况亚光兄等造反团的头目,可想而知会受到何等的摧残!谢老天保佑,亚光兄能保得一条性命,已是万幸!那时真是感到大厦将倾,人人自危!我到现在还是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全无敌”那些打手,打起人来,那么心狠手辣,几欲置人于死地!我们平民百姓,和他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为什么他们那么狠,那么凶?这只能解释他们是一帮毫无人性的地痞流氓和畜生!
老葛: 看完魏亚光的回忆文,可见那些也受过高等教育的凶残的“全无敌”战士,就是一群毫无人性的野兽!就不是善良之人。这些人能立地成佛吗?难!
林元圭: 我班的文志侠就被“捍联总”打得大便都拉到裤子里自己都不觉得,他被押回宿舍后,大家发现他身上臭气熏天,帮他查找才知原委。 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守做人要有良知这一底线。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我虽为炮轰派,在守师院时,不知谁扣押了十多个“捍联总”的女生,并给她们蒙上眼。我被派去向她们问话,考虑到守师院的人员复杂,怕出事不好办,就偷偷地把她们都放了。当时曾经查是谁放的,現在我可以说出这秘密了。
王世成: 两派,归根结底不是什么阶级性,什么无产阶级感情……而是人性优劣的划分。是投机者行痞而坚,与正直者不惧淫威的对照。真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必然归属。
枫林晚熙: 我曾想过,当年如果是炮轰派掌权会是怎样,从范正美和宋振业身上就可找到答案。文革后魏亚光和陈造反从对立冤家到第二次握手就不难说明他们都意识到全都输了!当年我们拿青春赌明天,以期达到美丽的理想,却不料都成了输光了的赌徒。青春不再,学业无成,理想破灭。但我们并没有沉沦,我们学会了深度思考,我们虽老但精气神犹在。人生就是要潇洒走一回。有苦涩也有快乐,有背叛更有友谊。 2016-11-9 11:01
布衣札记 《谁之罪》(一) 魏亚光
一个悲凉的灵魂——63132班王圣会同学的死 2016-10-16 10:53:57
王圣会,63132班学生,安徽省含山县人,与魏亚光同班。 1968年清队时被抄出“反动日记”,被迫揭发魏亚光的“反对毛泽东思想” 的罪行,1969年底分配到黒龙江嫰江一农场,不久卧轨自杀,自杀前口袋里留有一份给魏亚光表示愧疚和道歉的绝命书。 下面是魏亚光的回忆: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我刚刚从囚禁、劳改、流放的境况获得稍许的自由后下久,哈工大昔日的战友们为我组织了一次聚会,邀请在哈的当年各校、各单位炮派“名流”,上百人济济一堂。 席间,原黑龙江大学的炮派头头之一张姬娴(就是那个乘广播车沿街演讲、妙语连珠的“胖二嫂”)告知我: “你有一个工大同学叫王圣会的,和我一起分在嫩江县(1970年初),他不久后就卧轨自杀了,你知道吗?” 啊?我当时就愣住了:“怎么回事?嫩江县对他做了什么?” “县里倒没有怎么他,我们都一起被安排带队知青下乡劳动,他很少跟人讲话,谁也弄不清他为啥自杀,而且会选择那么激烈的方式——躺在铁轨上,火车过后,头滚出去老远,惨极了!” 找到死因还是不难。遗体的衣袋中备有一份事先写好的绝命书,一封没有收信人地址,而无法投递的信函,信封上收信人姓名处赫然写明“魏亚光亲启”。公安部门自然很快从来自哈尔滨的大学生圈内查到了我的线索,哈工大的,炮轰派头头,胖二嫂甚至给出了我的确切下落:现正关押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监狱中,据说罪名是现行反革命分子。
(2016-10-16 15:36:41) 怪不得狱中一次提审,竟然莫名其妙地向我问起了王圣会: “有个叫王圣会的,你认识吗?” “大学同班同学,怎么会不认识?” “你们有什么联系?” “您这话问得可真奇怪,把我关在这里快一年了吧,高墙电网,戒备森严,叫我们怎么联系??” “问你的是过去。” “过去当然联系太多了,同班同学,朝夕相处,您关心啥?” “你们经常聊些什么?” “聊学习,聊日常生活,有时也谈理想,交流学雷锋、谈狠斗私字一闪念的体会,还经常聊如何要求进步,争取入党。” 一如既往。提审人员知道从我这儿不会有任何收获,就匆匆转移了话题。他们为什么问起了王圣会?当时在我的脑海里确曾画过一个问号。王圣会为什么要自杀?他的绝命书中都写了些什么?绝命书为什么会选择寄给一个正在坐牢的现行反革命分子? 在小地方,消息传播得快,没多久我就通过一些人打听到了悲剧发生的原委,也大体知道了王圣会绝命书的主要内容,还真的与我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他在绝命书中向我,一个他认为可以充分理解他的人,用血泪倾诉了文革给他的灵魂带来的巨大的撞击和深深的伤害,他不能理解这一切,也无力抗击这一切,他绝望了! 临死之前,他还因当时违心地揭发了我,向我表示真诚的道歉。他不能把这分愧疚带到另一个世界。 文革当年我的“反革命”罪行中,最为要命的罪名叫做“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恶毒攻击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其中有两条罪证是: (1)反对说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的顶峰。 (2)反对说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 事实经过是:一天晚上听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节目后,我对同班同学王圣会说:“这是文学语言,不是哲学语言。什么是顶峰?就是至高点了吧,那么过了至高点该是什么?下坡了吗?这种提法本身就违背马列主义,违背毛泽东思想。” “这话未免太过了!一个人一天除工作外都免不了吃喝拉撒睡,在各种场合得说多少话,怎么能句句是真理?一句就是一句嘛,怎么会顶一万句? “我还对他说,面对这些过头的语言和狂热的吹捧,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独立的思考,我知道毛主席也反对这些。他能不知道‘水满则溢,月满则亏’,‘登高跌重,物极必反’的道理吗?” 王圣会有写日记的习惯,文革前他曾把自己高中时的多本日记拿给我(魏亚光那时是班级团支部书记)看,共同探讨一些人生感悟。我相信他一定也把文革中我们一起探讨过的问题和心得都写进了日记。这一次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当时学校掌权者为了彻底整垮炮轰派,就从王圣会这里打破缺口,查抄了日记,并让他揭发了上述两条可以致于我死命的“反对毛泽东思想”言论,并在一次对我的批斗会上让王圣会当面检举揭发了我。 1969年冬,王圣会也和工大180多名66-68届“流放学生”一样分配到黒龙江嫰江一农场,但那时我还关在狱中,潘复生还在台上,文革还在继续,到农场不久,他终于丧失掉与命运抗争的最后一丝勇气,选择了死亡,卧轨自杀了!而我是到近十年之后的70年代末与张姬娴见面时,才知道他自杀前还留给我的这份绝命书! 王圣会在告別人世的最后一刻,因人性和良知的呼唤,在绝命书中表达了对我的愧疚和道歉,把灵魂的最后一次闪光,留在了奈何桥的这一边。 安息吧,王圣会!送去我最真情的抚慰。
英子:城东旧事 ——给魏亚光的一封信
星光(魏亚光):五十年前我想到“命运”这个词。 那时“炮轰派”的同学在守建工楼,我是广播员,无论我怎样呼吁表忠心,也难免遭对方头头指挥着的、头顶着抽屉的打手们对学生们的抓捕和暴打,这就是专政!只要是这派人就要挨整,这派人的命运就和魏亚光联系着,抓他来压垮这个群体。而稍有自由思想的人哪怕在心里对毛所发动的文革产生怀疑时,一不小心暴露了思想的就被杀被打。在文革之初,这些不知深浅的,其实还是孩子的年轻学生,就被一只无形的大手驱赶到这场血雨腥风的“战场”,而他们开始竟然感到“令人兴奋”,却不知等待他们的是灾难!李之炎多么惨!左凤琴多么惨!陶乾多么惨!还有王圣会…… 事情过去了,但我和这些人的命运没有中断,最初也想过逃避,但是命运还是把我和他们连在一起,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愿更多的人看到是的人类的善良天性,使人们为文革这场浩劫中遭受苦难者的命运多想想,那是我们的同胞。 星光:我在劳教所写的文章中有这样一段:人具有反思的天性,人们往住在事后意识到当时、当事中自己的错误,对不起良心的事。这就是当时、当事时人心被功利等等所缚而迎合势力,这众人的合势就推动了历史的巨澜,而过后当人们去掉功利回首往事时,灵魂会深深地谴责自己,深深地痛悔。一般到老的时候,功利上不去了就明白了,可这时这些人群已被边缘化了,另一些强势的壮年统治了世界,仍然上演比上一轮更烈的戏剧。 人只有亲身经历那段历史才能有切身的体会,如我在文革清队时感到每个毛孔都被扎着,低头弯腰呆似木鸡,年轻人听了可能哈哈大笑,哪能体会我内心在哭? 每个人都是一个博物馆,那历史是珍贵的,所以我要把我经历的心路,也是灵魂的反思写出来,这是上天赋予人的本能,只有真正的反思才能在下一轮的现实中让灵魂主导自己的心。 我们的下一代和下下一代根本不知道什么历史的真相,这代人也大多把自己超然于自身历史了。星光,望你能发挥你的聪明才干,把我关心的事包括进去,使反思文革深入人心。
—————————————————————————————————— 【故纸堆】
1968年黑龙江省七院三所破获现行反革命集团的经验
李晓航提供 渔歌子录入
《昨天》编者按:这是文革中“清理阶级队伍”时期一篇典型的将整人的罪过当成功劳吹嘘的“经验介绍”文章。文革结束后应该没有人会认领这份“功劳”了吧。 文中提到的“七院三所”,文化大革命前为第六机械工业部第七研究院(舰艇研究院)第703研究所(大型舰船动力研究所),所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968年1月随第七研究院转归国防科委领导,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研究院第703所。1969年7月移交海军领导,1976年5月重归六机部建制。现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03研究所。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文件 龙江革委字〔68〕2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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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七院三所军管小组坚决依靠广大革命群众, 破获“鲁迅战斗员(不断革命筹备处)”现行反革命集团的经验
各地、市、特区、县革命委员会,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和沈阳军区: 七院三所革命委员会总结的“军管小组坚决依靠广大革命群众,破获‘鲁迅战斗员(不断革命筹备处)’现行反革命集团的经验”很好,现转发各地。 这个经验的突出点,一是依靠群众,深入调查,反复分析、研究,发现敌人,掌握敌人的大量罪证,做到了实事求是。二是把毛主席对敌斗争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策略交给群众,使广大群众能够在斗争中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稳、准、狠地打击阶级敌人。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又在于能否正确对待受蒙蔽、被欺骗的群众,特别是能否正确对待犯了严重错误、但还不是阶级敌人的人。对于这些人,只能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去解决。既要严格要求,有必要的斗争,又要注意团结。尽可能把推一推就过去、拉一拉就可能站过来的人,团结在我们的周围。该所军管人员,在领导群众同反革命集团斗争时,坚持把犯有错误的群众组织同反革命集团严格区别开、把受蒙蔽的群众同反革命分子严格区别开,把犯有严重错误的人同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分子严格区别开,以及对反革命集团的顽固骨干分子和有悔改表现的加以区别对待等做法,很重要,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最大限度地孤立和狠狠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 一九六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七院三所军管小组坚决依靠广大革命群众, 破获“鲁迅战斗员(不断革命筹备处)”现行反革命集团的经验
我所是一九六一年新建的国防科研单位。建所之初,接收了一批工厂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建所以后,又陆续分配来一些大、中、专毕业学生。剥削阶级家庭出身人员较多,资产阶级思想有广泛市场,阶级队伍不纯,政治情况复杂,反动标语、反动言论和各种破坏事故不断出现。文化大革命中,一些思想反动分子,上窜下跳,空前活跃,两派群众组织长期对立,“内战”越打越凶,阶级斗争极其尖锐、激烈,革命大联合和革命“三结合”一直不能实现,科研、生产遭到严重破坏。 一九六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军管小组进驻三所。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狠抓了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在省公安机关军管会的指导和协助下,依靠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经过五个多月的内查外调,破获了一个隐藏在内部的重大现行反革命集团——“鲁迅战斗员(不断革命筹备处)”,掀出了一小撮反革命分子,揭开了我所的阶级斗争盖子,促进了两派群众组织的大联合,实现了革命的“三结合”,革命、生产呈现一派大好形势。这是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伟大胜利,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
一、依靠群众,深入调查,掌握敌情,发现敌人 军管小组进所以后,面对错综复杂的阶级斗争情况,一方面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武装群众,用阶级斗争的事实教育群众,帮助革命群众提高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觉悟,引导革命群众紧跟毛主席伟大战略部署,牢牢掌握革命斗争的大方向,把矛头对准一小撮走资派和阶级敌人;一方面深入到群众中去,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同群众一道分析敌情,研究问题的症结。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摄影员于永,长期以来散布“一分为三”的反动谬论,文化大革命中上窜下跳,格外活跃,拉拢群众,以“鲁迅战斗员”名义进行串连,积极组织“不断革命筹备处”,猖狂反对无产阶级司令部,反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新生的革命委员会。广大革命群众也纷纷向军管小组反映于永的反动言行。但是,对“鲁迅战斗员”是于永一个人,还是一个组织?“不断革命筹备处”是一个落后的组织,还是一个反革命集团?还肯定不下来。军管人员积极组织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在省公安机关军管会的协助下,他们从一个笔记本、几张小报、一个没有署名的电话号码开始,逐步深入,扩大线索,顺蔓摸瓜。本着毛主席的教导,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进行反复的分析研究。发观“鲁迅战斗员(不断革命筹备处)”是以于永为首,纠集走资派、地富反坏右、杀亲之仇分子和思想极端反动分子为骨干组成的一个反革命集团,涉及两个省的两市一县十四个单位。他们活动诡秘,成员用代号,接头用暗语,联系用暗号,活动有据点。这个反革命集团,纠合于文化大革命之前,发展于文化大革命之中,以“一分为三”的反动谬论为“理论”基础,疯狂攻击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一分为二”的光辉哲学思想,以“左、中、右阶级路线万岁”的反动口号为反革命组织路线,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为反革命战略方针,制定了长期的反革命计划,叫嚣到那时“揭竿而起”,“定是革命化的老刘掌权”,妄想中国赫鲁晓夫复辟上台。 军管人员和革命群众掌握了这个反革命集团大量罪证后,报请省公安机关军管会批准,依法拘捕了这个反革命集团的首犯和主要骨干分子,全所广大革命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二、掌握党的政策,区分两类矛盾,稳、准、狠地打击敌人 “鲁迅战斗员(不断革命筹备处)”反革命集团,打着“造反”的旗号,操纵群众组织,以“今天同意我的观点,就是我的成员;明天不同意我的观点,就不是我的成员”的公开口号,进行广泛物色,重点发展,欺骗蒙蔽群众,致使全所受它蒙蔽和与它有瓜葛的近百人。为了团结大多数,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顽固的阶级敌人,军管人员在领导革命群众同反革命集团斗争中,遵照党的政策,掌握了四个区别对待。 第一,把犯有错误的群众组织和反革命集团严格区别开。 “不断革命筹备处”反革命集团,为了掩盖其反革命本质,便于反革命活动,大多数成员钻进了原六七三红色造反团(炮轰派)和“遵义造反队”(由中层干部组成),有的成了这两个群众组织的核心。破案后,“红色造反团”的群众看到自己组织会同反革命集团混在一起,干了不少坏事,感到压力很大,情绪低沉。有人主张解散“造反团”。“红联总”(捍联总)中有的人认为:“‘六七三’这回不攻自垮”,甚至说:“‘断筹’、‘六七三’、‘遵义’就是三位一体,没办法给他们分开”!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势必造成两派更加对立,不利于革命大联合,不利于孤立和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军管人员及时召开了两次全所大会,在揭露反革命集团罪行的同时,反复向群众交待了党的政策。明确指出:从群众组织中揪出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并不影响这个群众组织的性质。必须把犯有错误的群众组织与反革命集团严格区别开。他们还耐心地做两派的政治思想工作,帮助两派群众提高阶级觉悟,号召从无产阶级党性出发,联合起来,共同对敌。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坚决相信“红色造反团”的广大革命群众,能够划清界限,并组织他们堵截逃犯,吸收他们参加了专案组的工作。这样,就把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同革命群众组织区别开来,团结了大多数,促进了大联合,很快地在全所掀起了群众性大揭发、大检举高潮。 第二,把受蒙蔽的群众和反革命分子严格区别开。 不少群众与“不断革命筹备处”有过串连,有的还在这个集团的名单上“挂了号”。破案后,这些群众感到“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加上当时有人提出“大胆怀疑”的口号。主张“凡是成员就该揪”,致使这些人心情更加沉重。军管人员根据毛主席“坚决相信大多数群众是好的,坏人是极少数”的教导,“正确对待受蒙蔽的群众”,从爱护观点出发,从思想政治工作入手,耐心教育,热情帮助,提高他们阶级和路线斗争觉悟,使他们认清反革命集团的反动嘴脸和阴谋手段,吸取教训,打消顾虑,轻装上阵。三四室有个技术员,曾和反革命集团有过联系,他写了一份检查和揭发材料,送交室专案组。专案组同志当时只留下了揭发材料,把检查部分退还本人,并鼓励了他的进步,使他非常感动。在开展群众性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军管人员经过调查研究,按照党的政策,公开宣布,八十个受蒙蔽的群众,不算反革命集团成员。很多人感动的热泪盈眶,连声高呼:“毛主席万岁!毛主席万万岁!”有个工人激动地说:“毛主席,共产党解放了我的家乡,使我得到了第一次新生。这次文化大革命,反革命分子拉我下水,又是党和毛主席挽救了我,使我第二次得到新生。我这一辈子也忘不了毛主席的恩情。”他们卸了思想包袱,积极投入了对反革命集团一小撮骨干分子的斗争。“不断革命筹备处”骨干分子李淑伟,矢口否认自己参加了反革命集团,有个受她蒙蔽的群众当场揭露:“你还拉我参加,难道你还没有参加?”事实驳得这个顽固分子哑口无言,不得不向革命群众低头认罪。 第三,把犯有严重错误的人和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分子严格区别开。 在开展大揭发、大检举、大批判活动中,遇到了如何正确处理参与反革命集团,干过很多坏事,犯有严重错误,但又不清楚反革命集团纲领、计划的人的问题。有些“红色造反团”的骨干,参与“鲁迅战斗员(不断革命筹备处)”,大刮三股妖风,“跳的最高,蹦的最欢”,群众对他们最气愤;但他们并不知道反革命集团的真正内幕。这种人也感到自己问题严重,惶惶不安,有的想逃跑,有的剃了头,买了牙具,准备蹲监狱。把他们推到敌人一边呢?还是采取批判教育的方法,把他们争取过来呢?军管人员反复向群众交代了党的政策,指出这些人虽然犯了严重错误,但还不完全是自觉的,属于觉悟不高或受敌人利用干了坏事,应把他们和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分子严格区别开。同时,教育犯有严重错误的人,必须与反革命集团划清界限,彻底交代问题,反戈一击,将功补过,才是唯一出路。如“红色造反团”核心包仕伦,干了许多坏事,经过军管人员和革命群众,反复做他的思想工作,帮助他认识错误,在党的政策感召下,他痛哭流涕地说:“我忘了本啦!我对不起毛主席。我一定将功赎罪。”他不仅诚恳地检查了自己的错误,还主动交出了为反革命集团隐藏的有关材料,在全所大会上又揭露了反革命集团翻案活动。这些“知情人”反戈一击,又揪出了几个过去没有查清的反革命集团骨干分子。 第四,对反革命集团的顽固骨干分子和有悔改表现的区别对待。 为了瓦解敌人的营垒,稳、准、狠地打击一小撮顽固敌人,军管人员遵照毛主席“争取多数,孤立少数,利用矛盾,各个击破”的教导,对这个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分子,宣传党的政策,进行政治攻心,展开了分化瓦解工作。破案后,有些家伙背后煽阴风,造谣言,订立攻守同盟,进行翻案活动,拒不交代问题,态度很不老实。为了打击顽固分子,分化瓦解敌人,体现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省军管会又协同召开了全所大会,当场宣布逮捕了于永等四名拒不悔改的首恶分子,宣布释放了认罪较好的骨干分子赵国熊,交由群众监督。赵国熊解除拘留后,连续在大会小会上坦白交代和揭发反革命集团罪行,教育了群众,打击了顽固骨干分子。有些骨干分子也纷纷坦白交代,加速了这个反革命集团的分化瓦解。 三、率领广大群众,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起猛攻,继续扩大战果 “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反革命集团破获后,全所出现一派崭新气象。过去,两大派群众组织,由于阶级敌人挑拨,长期严重对立,“内战”不休。从去年九月就开始谈判大联合问题,谈了半年多,越谈越僵,毫无进展。把这个反革命集团掀出后,广大革命群众认清了阶级敌人破坏革命大联合的阴谋诡计。他们说:“我们两派为什么长期闹对立?就是这一小撮敌人捣的鬼!”三○工厂在革命工人的倡议下,首先实现了革命大联合。全所形成群众促头头,头头带群众的革命大联合高潮。破案后的第八天实现了全所的革命大联合。联合后的第八天又顺利地实现了革命“三结合”,建立了革命委员会。全所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随之进入一个新阶段。过去办不起来学习班的三○工厂,很快办起各种类型的学习班。经常只有半数人上班的单位,出勤率达到百分之百。一年来被严重破坏的科研生产,迅速恢复起来。 通过大揭发、大检举、大批判,广大革命群众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觉悟迅速提高。那种认为“三所是清水衙门,人员经过审查,问题不大”的右倾保守思潮,受到了猛烈冲击。为了发展大好形势,军管小组按照毛主席“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在短期内不休息地接连打几仗)的作风”的教导,又帮助所革命委员会,以这个反革命集团为线索,深入开展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向暗藏的叛徒、特务和反革命分子,发起更猛烈的进攻。最近,又揪出了反动资产阶级分子、逃亡地主、历史和现行反革命分子八名。 我们革命委员会在军管小组的协助和指导下,决心率领广大革命群众,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紧跟毛主席伟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毛主席最新指示,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认真学习伟大领袖毛主席批发的《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进攻,乘胜前进,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
七院三所革命委员会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六日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 1968年6月27日印发 共印一九九○份。 —————————————————————————————————— 【故纸堆】
1968年哈尔滨市一份有关两派未联合单位 银行付款问题的报告与批复
李晓航提供 渔歌子录入
毛主席語录 党的各级机关解决问题,不要太随便。一成决议,就须坚决执行。 ——《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
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办公室 批复文件通知 哈革委密字(68)第31号
主送: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革命委员会 抄送:省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市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 签发:石青 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办公室 1968年3月9日印发 共印6份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革命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哈银革委字(68)4号”收悉。经市革命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哈尔滨港务局联合接管委员会系市、区正式批准的,有权办理取款手续,应予办理。 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一九六八年三月八日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 革命委员会文件 哈银革委字(68)4号
最高指示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关于哈尔滨港务局两个革命群众组织未实行联合签署前 银行如何掌握付款问题的请示报告
市革命委员会: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关于进一步实行节约闹革命,坚决节约开支的紧急通知》下达以后,港务局港口红色造反团(即“大红色”)即向银行提出通知:根据中央通知第九条精神,在该单位两个革命群众组织未实行联合签署前,要求银行拒绝付款。为了正确贯彻执行中央通知,银行有关经办人员去港务局听取了两个革命群众组织的双方意见,经了解,该单位于六七年六月份,经市、区革命委员会批准,由港务局红卫兵红色造反团(即“小红色”)以及市、区革命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人武部派驻人员组成联合接管委员会,“大红色”一直没有参加和承认联合接管委员会,又据目前掌权的“小红色”表示,当前港务局还未实行革命大联合,并且承认“大红色”是革命群众组织。 中央“十—条”通知的第九条规定:“各单位的财政部门、银行提取款项,必须按规定定的签署手续办理。凡是没有实行革命大联合又没有实行军管的单位,必须由各革命群众组织主持业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会计联合签署。否则,财政部门拒绝拨款,银行拒绝付款。”我们领会第九条的主要精神是有利于促进革命的大联合,有利于各革命群众组织共同监督财务,消除派性,更好地实行“节约闹革命”。港务局的两个革命群众组织既然没有实行革命大联合,又不是实行军管的单位,因此根据中央“十一条”通知的第九条规定,在该局的两个革命群众组织未实行联合签署前,银行暂时停止了对该局的付款。 我们的意见和做法当否,请指示。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革命委员会(公章) 一九六八年三月八日
抄报:省革命委员会、省人民银行 —————————————————————————————————— 【故纸堆】
1968年黑龙江省关于农村 包办买卖婚姻情况的报告
李晓航提供 渔歌子录入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文件 龙江革委字〔68〕283号 ———————— ★ ————————
批转省公安机关军管会 关于当前农村包办买卖婚姻情况的报告
各地、市、特区、县革命委员会、军管会: 现将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当前农村包办买卖婚姻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望参照办理。 我省农村中的包办买卖婚姻现象比较普遍。切不要以为“这是生活小事”。这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在婚姻问题上的反映。彻底地肃清封建的买卖婚姻残余,是用毛泽东思想改造整个社会精神面貌的一件大事,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政治大革命的一个方面。大量的事实说明,已经被打倒的一小撮阶级敌人,总是企图用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来腐蚀群众,力求达到他们复辟的目的。各级革命委员会务必重视这个问题。要大力宣传毛主席“要求保护青年、妇女、儿童的利益”,“实现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教导,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把彻底批判中国赫鲁晓夫在婚姻问题上的反革命修正主义罪行,作为革命大批判的内容之一,批深批透,彻底肃清流毒。要坚决反对包办买卖婚姻,严格地区分和正确地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阶级敌人拐卖妇女、以婚骗财等罪行,必须严厉打击,并选择若干重大典型案件,大张旗鼓地进行处理,以震慑敌人,教育群众;对群众一般包办买卖婚姻,则主要是加强教育,以毛泽东思想为武器,斗私批修,提高认识,移风易俗。特别是教育干部和青年,模范地遵守党和国家的婚姻政策、法令,在破四旧、立四新的斗争中,发挥革命的积极作用。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 一九六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最高指示 要求保护青年、妇女、儿童的利益,救济失学青年,并使青年、妇女组织起来,以平等地位参加有益于抗日战争和社会进步的各项工作,实现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使青年和儿童得到有益的学习;……
关于当前农村包办买卖婚姻情况的报告
省革命委员会: 在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大破四旧,大立四新,大肃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包办、买卖婚姻的流毒,在农村,包办、买卖婚姻的现象大为减少。但从最近受理的要求处理婚姻问题的来信、来访中看,有些地方包办、买卖婚姻仍很严重。 我们自今年一月到四月二十五日,共受理要求离婚和处理婚姻问题的来信、来访一百五十件,占同时期来信、来访总数的百分之八,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包办、买卖婚姻所造成的。例如安达县一九六七年处理六十七起离婚案件中,就有十八起。经派人对安达县久青、富强两个大队的典型调查,一九六六年七月到今年三月,有八十三对青年结婚,其中属于包办、买卖婚姻的十七对,占百分之二十。有的由父母许配,强行结婚;有的以婚为名,进行买卖;有的一女多聘,从中渔利。望奎县奋斗公社白七大队林树海,以八百元现款将其女儿卖给张洪学,婚后感情一直不和,女方得了精神病,要求离婚;林还给他的二女儿找了“对象”,得的钱比大女儿还多。望奎县庙兰公社四队李文,以六百五十元把他的女儿李相珍许给孟繁成,结婚后,李又让他女儿离婚再嫁,李相珍被逼自杀(未遂),未等离婚,李又以四百五十元将其女儿卖给一个姓卢的,目前正在筹备结婚。 包办、买卖婚烟,是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复辟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危害十分严重。一方面,摧残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健康。有的在结婚后感情不和,吵嘴、打架、闹离婚,被逼成疯,甚至自杀。另方面,严重地毒害腐蚀了青年。有的男青年说:“工分、工分,小命根,拼命挣钱娶媳妇。”有的女青年,贪安逸、图享受、讲阔气,料子服、手表、自行车,一味追求资产阶级生活。 当前,有些地方包办、买卖婚姻所以有些抬头、泛滥,主要原因是: (一)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在婚姻问题上的激烈反映。长期以来,中国赫鲁晓夫贩卖了大量的反革命修正主义黑货。胡说:“社会主义国家里,设个介绍婚姻的机构,婚姻介绍所。”“关于结婚之后的离婚问题,可以不用管,在这方面可以放松。”等等。当前存在的包办、买卖婚姻,就是他的流毒和社会上封建残余思想所造成的。 (二)阶级敌人寻机插手,大搞腐蚀、破坏。他们以贩卖人口,坑蒙拐骗、指女骗财等种种恶劣手法,破坏党和国家的婚姻政策、法令。安达县被管制的历史反革命分子张宝德,挑唆其女儿张玉兰四次离婚,骗取人民币一千四百五十元,还有一些衣物,目前尚在闹离婚。安达县有个叫李井木的坏分子,先后六次,以给其养女找“对象”为名,进行骗钱。在安达县骗了社员高龙的钱物之后,又逃到牡丹江温春公社,女方非法与两三个男人同居,骗钱骗物。李井木还与一劳改犯的老婆合谋,以找“对象”为名进行拐骗。安达县富强大队坏分子李殿才,一贯游手好闲,跳大神、卖假药、赌博、盗窃,无所不为。近几年,他以“保媒”为名,骗钱四百多元。 (三)有些干部对于违犯婚姻政策,破坏国家法令的现象,不教育,不制止,有的甚至纵容包庇,亲自带头。安达县富强大队支部书记王继风,他儿子仅十三岁,就给包办订了婚。这个大队的大队长刘汉文和一个历史反革命分子的老婆常桂芝非法同居。安达县火石山公社的公安助理员王炳善,近几年保媒六七对,其中有的家庭出身不好,也由他给捏合一起,影响极坏。 为了认真贯彻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婚姻问题的指示,积极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坚决制止包办、买实婚姻,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大力宣传毛主席“要求保护青年、妇女、儿童的利益”“实现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伟大教导,使毛主席的光辉指示,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教育广大群众,提高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自觉性,同包办、买卖婚姻进行坚决的斗争。要深入地开展革命大批判,把批判中国赫鲁晓夫在婚姻、家庭问题上所散布的反革命修正主义流毒,作为大批判的一个内容,彻底肃清其流毒和影响。通过忆苦思甜,今昔对比,控诉包办、买卖婚姻的罪行,把包办、买实婚姻切实搞臭,造成人人抵制的气氛。 第二,狠狠打击阶级敌人的破环活动。对地、富、反、坏、右分子拐骗妇女、贩卖人口、以婚骗财、指女骗财、保媒骗财等等罪行,要严厉打击。并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大张旗鼓的进行公判处理,震慑敌人,教育群众。对他们所骗得的钱、物,要经过群众讨论,酌情退还原主。 第三,认真贯彻党的政策,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群众一般包办婚姻和索要财礼,主要是加强教育,通过“斗私,批修”,自我批评,提高认识,大破四旧,大立四新,移风易俗。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以无限忠于毛主席的红心,正确处理婚姻问题。对群众中在婚姻问题上的纠纷,要依靠群众调解和处理。 第四,要教育农村的广大革命干部,认真贯彻毛主席的指示,积极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对违背毛主席的指示,破环婚姻政策、法令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大胆斗争。同时,要教育干部,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婚姻政策、法令,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参考。
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 一九六八年五月三日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 1968年6月24日印发 共印一七四五份。 —————————————————————————————————— 【故纸堆】
1968年黑龙江省关于毛主席像章 敬制、发行管理的文件
李晓航提供 渔歌子录入
《昨天》编者按:这篇资料中留下了那个荒诞年代的一些特殊“语言遗迹”:除了那曾一度泛滥成灾的“最……最……最……”“无限……无限……无限……”之外,后人还很难想到,那时对毛泽东像章的制作只能称为“敬制”,发行单位新华书店对毛泽东像章的购进只能说是“请进”……当年还有新华书店大门上张贴过这样的告示:“本店近日因年底(或月底)盘存,毛主席宝像(或宝书)暂不外请。”只是这类文字很难如这份正式文件这样保存流传下来。 黑龙江省革命员会文件 龙江革委字[68]455号 ———————— ★ ————————
关于毛主席像章敬制、发行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各地、市、特区、县革命委员会,生产建设兵团,各敬制毛主席像章厂、新华书店: 现将《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毛主席像章敬制、发行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发给你们,望按照执行。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 一九六八年九月十七日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毛主席像章敬制、 发行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毛泽东同志是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毛泽东同志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继承、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阶段。毛主席是中国革命和世界革命最英明、最卓越的天才舵手,是中国人民和世界革命人民最杰出最伟大的领袖。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革命人民对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限热爱、无限信仰、无限崇拜、无限忠诚,日夜渴望佩戴金光闪闪的毛主席像章。因此,敬制和发行毛主席像章是时代赋予我们最最光荣、最最崇高、最最神圣的职责,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敬制、发行部门的广大革命职工,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无产阶级政治,满怀对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限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以最大的政治热情,最高的标准,最好的质量,最快的速度,敬制、发行毛主席像章,为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服务。为此,特制定《黑龙江省毛主席像章敬制、发行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一、定点敬制 敬制毛主席像章是宣传毛泽东思想,使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光辉形象经常和广大群众見面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因此,必须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实行定点敬制。未经批准的单位(包括工厂、机关、学校),一律不得擅自敬制。经批准的定点单位,由省统一安排任务,统一敬制。定点单位实行专业经营与兼业经营相结合的方针,目前兼营的企业,仍以兼业为主,不宜再建专业厂。 二、设计定型 毛主席像章的设计要坚持“以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以艺术标准放在第二位”,要突出无产阶级政治,突出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伟大气魄、伟大风度和光辉形象,头像必须占像章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力求达到“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做到准确、严肃、朴素、大方、精致。坚决反对忽视政治内容,单纯追求艺术形式,偏重于艺术装饰的错误倾向。规格也不宜过大,普及像章暂定三十——三十二毫米,最大不超过三十五毫米。特需像章暂定三十六——三十八毫米,最大不超过四十毫米(均指圆形直径)。 像章设计要经过批准方能敬制,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准随意敬制。但各地要积极地、充分地发动群众,设计出政治上、艺术上尽可能完美的像章。 为了确保像章质量,敬制像章用的头像模具,由指定单位专门统一翻制,非指定单位一律不准制造和翻制。 三、统一价格 敬制、发行毛主席像章部门要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效率,节约原材料,降低敬制、发行成本。敬制部门要贯彻“保本微利”原则;发行部门只收成本,不计利润。全省力争尽快做到统一出厂、发行价格。 四、保证敬制质量 敬制毛主席像在要坚决保证质量。严禁粗制滥造。各敬制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查制度,凡不合质量标准的像章,一律不准出厂。发行单位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像章有权拒收和要求退换。 五、原材料供应 敬制像章的主要原材料(铝板、铜丝、有机玻璃、聚苯乙烯、金粉、电化铝、透明红等),由省统一专项安排,专料专用,不准挪用,其他辅助材料主管生产和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非定点单位不予供应。 六、发行工作 毛主席像章的发行工作,由各地新华书店负责。各定点单位敬制的毛主席像章,除少量公用样品外,必须全都交当地新华书店,由省新华书店统一发行,不得自行分配。省外毛主席像章的请进工作,也由省书店负责,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组织请进。 毛主席像章的发行工作要贯彻为工农兵服务,为广大贫下中农服务的方向,贯彻以普及为主,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的原则。具体发行办法:(1)以市、县为单位,逐个普及发行。普及顺序,由地市革命委员会按优先普及边境、边远地区、偏僻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原则,提出意见,由省新华书店统一权衡,拨给各地。用于普及发行的像章,不准挪作他用。在发行时,要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隆重举行仪式,进行大颂扬、大宣传,使之成为推动革命和生产的巨大动力。(2)特需用的毛主席像章,由省书店按各地人口比例和特殊条件,全省平衡分配,直发各地书店。当地革命委员会可责成有关部门,在分配数字的限度内严格控制使用,中央驻我省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驻军的特需像章,均由所在地特需分配数内供应。特需发章的条件:外宾,反修战士,中央在我省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县以上代表大会,可发毛主席像章一枚(学习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可稍多些),其他会议,在全省没有普及之前,一般不发。(3)不属普及和特需范围内的像章,可由省书店分配到各地书店门市发行。 七、加强领导 毛主席像章的敬制和发行工作,要加强领导,严加管理。各敬制和发行部门,要订出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完备的敬制、发行记录。严禁用像章搞非法协作、走后门。对于破坏像章敬制和发行工作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和非法敬制,有意歪曲毛主席伟大光辉形象,粗制滥造及倒买倒卖像章的不法行为,专政机关和市场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情节严重者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各级革命委员会要加强对敬制和发行毛主席像章工作的领导。对从事毛主席像章敬制和发行工作的职工,要进行认真的审查和必要的调整。使这项工作的领导权牢牢地掌握在无限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派手里。 以上“办法”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一九六八年九月一日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 1968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二〇二〇份 —————————————————————————————————— 【故纸堆】
1969年哈尔滨市有关职工被拘留审查期间 工资发放问题的文件
李晓航提供 青晓录入
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文件 哈发(69)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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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公安机关军管会 关于对在职职工被拘留审查期间的 工资发放问题的修改意见
各区、市直属单位革命委员会: 市革命委员会同意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关于对在职职工被拘留审查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的修改意见”。现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 一九六九年四月十日
最高指示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 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不给出路的政策,不是无产阶级的政策。
关于对在职职工被拘留审查期间的 工资发放问题的修改意见
市革委会: 关于被拘留审查的在职职工的工资发放问题,市革命委员会已于一九六八年二月二十日,以哈革委会字(68)30号文件批转了市公安机会军管会“关于对在职职工被拘留审查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的修改意见”。经过一年多的实践,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主要是在押犯的家属经常来要求解决生活费问题。为了更好地落实毛主席“给出路”的政策,根据全国各地对在职职工被拘留审查期间的工资处理情况和省公安机会军管会指示精神,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凡被拘留审查的在职职工,在被拘留期间的工资原则上照发(发给家属,以前停发的工资不补发也不追收伙食费),拘留期间的伙食费照收。 二、经拘留审查后,依法逮捕的,从逮捕之日起停发工资。如家庭生活确有困难,可由原单位按社会救济标准,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单位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 一九六九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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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哈尔滨市关于 “反革命西瓜事件”的复查报告
李晓航 录入提供
毛主席語录 有反必肃,有错必纠。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部 关于“反革命西瓜事件”复查报告
市革委: 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伟大教导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市商业局有关部门和市人保部组成了复查组,于四月六日开始对“反革命西瓜事件”(以下简称“事件”)进行了复查工作。通过发动群众和内查外调工作,现已查清是一起冤案,现将全面复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件”的发生和处理经过。 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原市果品公司水果批发部发生了烂掉西瓜和桃子的问题,当即反映到潘复生那里,于二十七日上午,潘复生在省财贸工作会议上讲“哈尔滨市果品公司西瓜问题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并指示“要关门闹革命”。当天下午省蔬菜公司、果品站、市蔬菜公司联合接管了市果品公司一切大权,原公司人员除留十五名继续工作外,其余二百三十余名全部集中到五十六中学办学习班,追查制造“事件”的坏人。 八月六日,省、市报纸联合报道了《“西瓜同题”说明了什么?》的调查报告,同时发表了《破坏和反破坏是当前阶级斗争的一个新特点》的评论员文章,指出“……一小撮不甘心灭亡的阶级敌人,正在采取破坏生产、破坏市场的手段,妄图达到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罪恶目的”,“因为那里的阶级阵线乱了,领导班子乱了,烂瓜烂果,只是其必然结果而已”,“这是一场共产党同国民党的斗争”等等,肯定了“西瓜事件”的性质。 八月二十三日,市财贸战线召开了“深入贯彻落实毛主席最新指示和‘七三’、‘七二四’布告,坚决镇压破坏生产现行反革命分子大会”,会上××同志在报告中说:“逮捕了一个张秀盛(水果部工人,造反团头),拘留了一个刘志和(水果部主任),西瓜问题并没有解决,后面还有更加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我们一定要乘胜追击……找到西瓜事件的‘后台’。又相继捕了丰在顺、王吉堤。” 一九六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公安机关军管会在全市宣判大会上,以制造“西瓜事件”反革命罪,判处丰再顺有期徒刑八年,刘志和有期徒刑十二年,张秀盛有期徒刑七年,王吉堤有徒刑三年,交群众监督改造,饶忠发免予刑事处分。
(附原判处理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身 成分 政治面貌 原职务 处理情况 备注 丰再顺 男 38 城贫 工人 党员 果品公司筹备小组班长 判八年 造反派头 刘志和 44 富农 学生 党员 水果部主任 判十二年 张秀盛 男 41 城贫 工人 群众 果品公司筹备小组成员 判七年 工人造反头 王吉堤 男 44 中农 店员 预备党员 水果部副主任 判三年交群众监改 饶忠发 男 37 中农 农民 群众 果品公司筹备小组成员 免处分交群众监改 工人造反头
二、原判事实和复查结果。 原判事实: 丰再顺、王吉堤出身资本家,刘志和出身富农。他们隐瞒了剥削阶级家庭出身,混入党内,坚持反动立场。张秀盛、饶忠发混入群众组织,操纵装卸队大权,大搞反革命经济主义,进行反革命破坏。 复查结果:历史部分 1. 丰再顺十四岁时,由山东来哈市在其姑父陈祖锋(资本家)开设的工厂学徒和当工人,并非其姑父扶养长大的,一九五〇年丰发现其姑父欺压工人,上告到太平区法院,后被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徒刑。丰的家庭出身系城贫,个人成分工人并未作隐瞒,参加革命后一直表现很好。 2. 原判认定王吉提父亲王泉石伪满在富锦县庆太厚百货店当副经理,他的成分是资本家。经复查王泉石一九四一年因病离开富锦回山东省黄县,一九四三年死亡。王的哥哥王吉禄去富锦处理的善后。王吉提土地改革时定为中农,其本人成分为店员,并未隐瞒,参加革命后表现很好。 3. 刘志和参加革命时未定成分,只将其家中经济状况向组织上作了交代,被组织认定为富裕中农,后来土改时其家被定为富农成分,刘仍报富裕中农。但刘隐瞒了其父当伪副区长以及其兄当伪村的联络员一般历史问题。 4. 张秀盛过去散布过不满言论,“四清”中定为落后言论已批评教育过。饶忠发曾因两性关系错误被拘留教育过。这两个工人参加群众组织,不能称混入群众组织。 复查结果:事实部分 原判认定丰再顺、刘志和,王古堤在水果旺季到来不作安排,主张停止和压缩进货数量,扣压省革委指示,制造“反革命西瓜事件”,致使西瓜烂掉六十二万斤;桃子十一万斤。破坏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的伟大战略部署,给新政权施加压力,给东北新曙光抹黑。 1. 经复查,水果旺季到之前,刘志和(水果部主任)、王吉堤(水果部副主任)做了一些安排,先后召开了计划、批发、零售、装卸工作等会议,进行了安排。丰再顺(果品公司筹备小组班长)当时只“抓革命”,不抓生产。六月末,果品公司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办学习班,当时正处于两派群众组织打内战,各自都要把对方打成“翻案集团”。刘志和当时边学习边工作,王吉堤感到工作不好干,曾提出这样干法不行,但未解决,领导指挥不灵。因此,对工作都有一些影响。 2. 进货过于集中,已超过原计划数(当时只有三十三名装卸工人)。七月二十三日进货集中时,刘志和、王吉堤为了解决卸车问题,先后召开了五次会议,由于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最后一次会议上才决定,西瓜进来后分散甩车,并请兄弟单位工人协助卸车。七月二十三、二十四两日进货突然增加(平时进十二、三车左右,这两天共六十车),卸车产生了困难,二十四日研究卸车会议上,王吉堤、刘志和提议停止进货三天也可满足市场供应,其他与会同志不同意,没定下来。事实上进货不但没减少,反而成倍增加,二十七日竟达到日进货四十三车。在总进量中,河南西瓜原计划进三百三十万斤,实进三百九十万斤,超六十万斤,合肥西瓜原计划进三十万斤,实进了一百四十万零八千斤,超过原计划近四倍。 3. 烂掉西瓜的主要原因。七月一日至二十七日水果部共进西瓜六百一十三万三千七百一十八斤,途中损失九十六万四千六百一十七斤,占总进货量百分之十五点七三。在总进货量中二十一至二十七日进合肥西瓜六十四万一千二百七十一斤,途中损失了三十二万一千六百九十五斤,占合肥西瓜进货量的百分之五十点一七。合肥西瓜烂的主要原因,是产地遭水灾,西瓜被水冲过,成熟率大,不易长途运输。当时哈市采买员发现及时提出停发措施。合肥果品站革委会负责人表示承担超过合理损失以外部分,而又继续发货。“事件”发生后,合肥派人前来承担途中损失百分之十六以外的部分(按这个标准合肥应承担二十一万九千零九十二斤),当时哈市水果部接管小组副组长方锡群表示“为了照顾灾区”只让合肥承担十四万斤损失。减去合肥承担的全部损失,一九六八年七月一日至二十七日途中损失为百分之十二点一五,加上销售中损失百分之五点九,两项合计为百分之十八点零六。这个损耗率,比一九六四年黑龙江省果品处规定的“黑龙江省果品系统商品损耗定额”中规定的西瓜合理损耗标准为百分之二十一低百分之二点九四。因此原定的“反革命西瓜事件”是错误的。 4. 原判认定扣压省革委指示问题。 七月二十六日晚,刘志和等人向省财贸组副组长项继昌汇报了进货集中的情况,并提出了解决的意见,汇报后项继昌提出了四点意见,汇报后已夜十一点。刘志和虽没有连夜召开会议传达,第二天上班后做了传达和部署,根本不存在扣压省革委的指示问题。 5. 原判认定:张秀盛、饶忠发混入群众组织操纵装卸大权,进行反革命破坏。经复查:张、饶二人虽犯过一些错误均作了处理,并非混入群众组织,利用职权进行破坏活动,而张、饶受反革命经济主义妖风的影响,有多挣钱的思想,在二十三日研究卸车的会议上张秀盛主张卸车问题由水果部的工人包下来,但遭到工人队长冯广杰的反对,张的主张未实现,二十三日到二十七日,平均每天进货二十五车,昼夜不停也卸不完。由于卸车不及时烂了一些,在抢卸中人为的也损失了一些。加之两派打内战,领导指挥不灵,运输力不足也受到一些损失。
三、处理意見: 综上所述,经复查后水果部和宣传队、市蔬菜公司、市商业局、市人保部一致认为“反革命西瓜事件”,是一起冤案,对丰再顺、刘志和、王吉堤、张秀盛、饶忠发判罪和定性是错误的,应予平反,恢复名誉,补发工资。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一九七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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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哈尔滨市对“反革命西瓜事件”的平反决定
李晓航 录入提供
中国人民解放军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 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部 关于对原市果品公司水果批发部“反革命西瓜事件”的平反决定
〔71〕哈刑字第13号
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原市果品公司水果批发部发生了西瓜腐烂问题,认定为反革命西瓜事件,并追查制造事件的坏人。于同年八月二十三日至一九六九年二月,先后逮捕了原市果品公司综合小组班长丰再顺、成员张秀盛、水果批发部主任刘志和、副主任王吉堤四同志。一九六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在全市公判大会上以制造西瓜事件反革命罪,判处丰再顺有期徒刑八年,张秀盛有期徒刑七年,刘志和有期徒刑十二年,王吉堤有期徒刑三年交群众监督改造,饶忠发免予刑事处分。 经复查,原认定为“反革命西瓜事件”一案,由于破坏性反动路线的影响,把运输中损耗和工作中的缺点,视为反革命西瓜事件。定错了性质,严重地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一起错案。对丰再顺、张秀盛、刘志和、王吉堤、饶忠发的判决是错误的,伤害了同志,造成了不良的后果。 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教导,撤销一九六九年哈公军刑字第146、147、148、149、150号对丰再顺、张秀盛、刘志和、王吉堤、饶忠发的判决,予以平反,恢复名誉,挽回影响,补发工资。并向丰再顺、张秀盛、刘志和、王吉堤、饶忠发同志及其家属赔礼道歉。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部(公章) 一九七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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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哈尔滨市一份处理落实政策遗留问题的文件
李晓航提供 渔歌子录入
关于我市处理落实政策遗留问题进展情况的汇报提纲
现将我市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认真处理好落实政策遗留问题指示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报据省委今年三月十九日常委会关于处理好落实政策中几个遗留问题的指示。四个多月来,我们结合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传达贯彻中央九、十二、十三号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对落实政策的认识,加强了领导,从促进落实毛主席三项重要指示,有利于安定团结,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有利于巩固、发展文化大革命成果,有利于团结、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大干社会主义积极性出发,抓住重点问题,边调查研究,边解决落实,使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有所进展,初步见到了效果。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指示,处理好遗留问题,这阶段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四项工作: 1、传达省委指示精神,提高各级领导的认识。市委专门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并分别召开了区、局和重点厂校的领导干部会议,传达讨论了省委的指示。大家一致认为,省委的指示是重要的及时的,完全符合中央文件精神,完全符合我市情况。我市落实政策工作,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从七〇年省落实政策车辆厂现场会议,特别是新省委成立以来,随着批林整风、批林批孔运动的深入发展,各级党委积极努力,在纠正林贼和叛徒潘复生错误路线所造成的恶果,落实党的各项无产阶级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大多数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块。但遗留下来的打死人案件的处理、拘押人员定性结论等问题都是遗留量较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更需要做艰苦细致的工作。许多同志对照省委指示检查了过去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有消极畏难情绪,怕犯错误,怕引起派性,以及认为剩下这点问题无关紧要等思想,端正了态度,绝大多数单位的同志认识到,这是事关路线,事关大局,势在必行的大事,都表示要下定决心,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同志们在讨论中,还分析了当前的有利条件,中央、省委都很重视,都有明确、具体指示,各级党委前段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经过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大大提高了路线觉悟,对落实政策有明确的认识。因此,更要坚定信心,抓住有利时机迅速处理好遗留问题。 2、进一步加强领导,把遗留问题的处理分别落实到各个系统和部门。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梁彦德、郭步湘、陈达同志组成市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立之后召开了四次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梁彦德同志还亲自深入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落实,对各单位工作起了推动作用。同时,根据省委指示,按照市委统一领导,按战线归口负责的原则,把遗留问题,分别落实到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班子具体负责。公安局抓打死人案件和关押人员定性结论的处理;市人事局和劳动局分别负责干部和工人的死、残人员的处理;市革委办公室负责查抄物资遗留问题的处理;有些存在遗留问题的重点单位也按工作量的大小抽出力量,搭成班子专门抓这项工作。目前,市公安局、道里区、太平区、电线厂、师范学院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在积极开展工作。如市公安局领导很重视,苏毓汉同志亲自主持领导班子会议,传达讨论省、市委指示,并指定了李瑞同志具体负责,还组成了十一个人的专门班子,又分别召开了各区主管公安工作的书记、分局长会议和八十一个局、重点厂、校负责人会议,深入贯彻省、市指示,具体研究这些单位的落实政策工作。他们还一个分局一个分局去摸清底数,并深入到重点厂、校同党委一起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使打死人案件和拘押人员的处理工作,上下结合,全面铺开。师院党委认识高,决心大,行动快。他们为尽快处理好遗留问题,抽调了四名干部和十二名学员组成复查组,对二十九起拘捕判刑案件和三起打死人案件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的方法,全面复查。已着手复查约十二起案件中,三起已结束,五起即将结束。 3、研究打死人案件的政策界限,学习外地经验,为下步处理作好准备。据初步调查,我市打死人案件共七十九起,被打死一百人,过去仅处理了七起,这方面的问题时间拖得长,工作量大,处理过的七起大都是属于反革命阶级报复案件,这类性质好定。而其他性质的案件,过去没处理过,在定性、量刑上拿不大准。为了平衡处理这些案件,做得更准确些,我们搞了一个中央、省、市委有关处理打死人案件的指示汇集(附后 )。另外,根据前段初步摸底掌握的情况,结合外地的处理经验,按六种类型,选了二十起外地处理的典型案例(附后),经过领导小组讨论,已打印下发,为处理好打死人案件提供了参考依据。 为了进一步了解外地处理打死人案件,有否变化,和学习外地关于处理打死人案件和如何处理拘押的反动组织头头等问题的经验,六月十九日到七月十日又派人去南京、济南等地学习。经过反复学习研究,对打死人案件等遗留问题的处理政策界限更加明确了,为下步加快处理遗留问题做好了准备。最近,我们还选了我市的几起案件,作为我们自己处理这类案件的案例。 4、抓住重点问题,边调查边落实。 经过这段边调查摸底,边落实解决,我市遗留问题的处理又有所进展。首先,对拘押人员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截至目前为止,全市经市、区公安机关共拘押了一千五百四十四人,(市局拘押五百三十人,分局拘押一千零十四人)现已处理了七百零二人,占百分之四十五点五,待处理的八百四十二人,占百分之五十四点五。其次,七十九起打死人案件中,过去已处理了七起,基本查清和需再进一步调查的二十四起,情况尚不清的四十八起,其中现已成立了十三个调查组着手进行调查。三是,复查处理了一起张双军“反革命阶级报复”案件。至此,全市二十七起大案件全部处理完。对哈港的问题研究提出了落实政策的处理意见,已上报省委审定。四是,据初步调查,全市运动中非正常死亡共五百七十二人(自杀四百七十二人,被打死一百人)、伤残人员,除少部分难度较大的还在继续工作外,大多数已处理完了。关于被查抄财物的处理问题,据原市清查办不完全统计,全市已登记上报市被抄家的一千零一十八户中,除了查抄的十五户资本家五千元以上存款共三十四万元待中央指示后处理外,其余九百零九户已落实了政策,占百分之九十二,还有九十四户,因经过反复查户卡,到单位、委组访问,确实找不到失主,本人又不来找,财物无法退还,因此,只好将有些物品变卖折价,连同存折共二十五万六千元一并交市财政局代为保管,待找到失主后再交本人。另外,各区和各单位自行抄家的问题尚有一些工作量,已由各区、单位自行调查处理中。 总之,这段由于加强了领导,工作又有所进展,但按省委要求还相差很远。当前主要问题是,打死人案件的调查处理进展不快。最根本原因是还有些思想障碍,有些同志存在难字(事过境迁难查清)、怕字(问题大怕惹出麻烦)。因此,领导还不得力,还没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工作上得拖就拖,得推就推,特别是涉及到几个单位的案子不愿出人联合搞调查。个别单位派性还没解决,影响案件的调查。另外,也有些其体问题尚待明确,如,同一案件省、市公安机关都拘押了一些人(如工大一九六七年“一·三一”案件),或是由省公安局单独拘押的哈市的人员,现在省公安局没人抓这些人的定性结论的复查工作。其次,省属单位但保卫工作关系在市里,或原是市属单位后划为省属单位的,这些单位的遗留问题如何搞;再是,工大“一·三一”事件等拘押人员因涉及事件本身的定性问题需请省里讨论决定。 下一步,我们要借传达贯彻中央九、十二、十三号文件和中央、省委领导指示的大好时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快工作速度。在九月底以前把拘押人员定性结论问题搞完,年底以前把打死人案件处理完。具体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特别是对一些存在遗留问题的重点单位,要结合传达毛主席关于落实政策的指示,进一步加强思想路线教育,克服怕字、难字,把这项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集中力量,抓紧抓实。 2、继续搞好调查研究,把底数摸得更准,并要边调查研究,边解决落实。 3、选准典型案例,积极慎重处理好打死人案件。准备在查清事实,定准性质的基础上,选出各种类型案例处理一批,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
市委落实政策办公室 一九七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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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哈尔滨市一份给错遣返职工 补发工资的报告的批复
李晓航提供 渔歌子录入
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文件 哈供销劳字(78)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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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错遣返原籍的王俊丰 补发工资的报告”的批复
哈尔滨市土特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错遣返原籍的王俊丰补发工资的报告”收悉。按龙革发(1972)237号文件中第七条规定,同意对王俊丰从被遣返原籍之日起至落实政策恢复公职期间,扣除生产队实际劳动所得和病事假工资,按照实际出勤予以补发工资和附加工资,计一千五百七十五元九角。 此复
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公章) 一九七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抄送:市计委、市银行 —————————————————————————————————— 【故纸堆】
1979年哈尔滨市一份错案平反补发工资的报告
李晓航提供 渔歌子录入
哈尔滨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文件 哈废字(79 )第30号
关于我公司所属旧物经营部职工徐凤林、姜忠厚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错案平反补发工资的报告
市供销社: 徐凤林是旧物经营部的职工,原家庭成分市贫,个人出身工人。在文化大革命初期(一九六六年十月),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当时的群众组织把该人的成分错定为资本家兼地主,同时开除出职工队伍,停发了工资。该人因病于一九七五年十一月三日死亡时尚未平反。根据哈办发(78)56号文件《关于在“三案”清理工作中一些具体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稿)》中规定:“因错案被开除的职工要恢复工作,开除期间的工资给予补发……”的指示精神,将徐凤林收回职工队伍,工资从宣布开除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全部给予补发,丧葬费按劳保规定发给。 徐凤林原月工资六十元零五角,计一百一十个月,应补发六千六百五十五元,丧葬费一百元零八角。共计六千七百五十五元八角。 姜忠厚原家庭出身富农,个人成分富农,在文化大革命初期(一九六六年十月),当时的群众组织把姜的个人成分错定为富农分子,开除职工队伍,停发了工资。该人因病于一九七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死亡时尚未平反,报据哈办发(78)56号文件精神,将姜忠厚收回职工队伍,工资从宣布开除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全部给予补发,丧葬费按劳保规定发给。 姜忠厚原月工资四十五元二角,计八十二个月,共补发三千七百零六元四角,丧葬费一百元零八角,共计三千八百零七元二角。 共给他们二人补发工资一万零三百六十一元四角,丧葬费二百零一元六角,总计一万零五百六十三元。 报告当否,请批示。
附件:徐凤林、姜忠厚的平反材料(略) 一九七九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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