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 天》第二二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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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31日创刊 2023年4月30日第2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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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研究
求 实 试析文革中“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的动因 不 平 要不要把林彪和“四人帮”分开
浩劫墓碑
吴式超 我知道的南京大学文革罹难者
生逢乱世
翟立松 我的高考我的梦
书海泛舟
王炯华 我成了遭到跨省追查的“5·16”大头头 (《不能选择的人生——八十自述》选读) 何 蜀 文革“边缘人”生存状态的宝贵记录——殷明辉《社闲别传》序 殷明辉 《社闲别传》自序 附录 《社闲别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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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文革中“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的动因
求 实
文革中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对于城镇居民,特别是对于大城市家庭,其影响之大、波及之广,甚至超过了文革运动本身。有关上山下乡运动的各类文章比较多,对于为何发动上山下乡运动,一些研究者给出了不同的看法。本文试图就此做一讨论。
一、文革初期的经济形势与“上山下乡”的关联
始于文化、教育口的文革运动,也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使经受了大跃进、三年困难时期的损害刚刚通过调整有所好转的经济形势,又遭到令人痛心的破坏。 特别是1967年,从夺权、镇反再到“反击二月逆流”导致的“天下大乱”,全国各地武斗急剧升级,大规模流血事件频频发生。7月至9月,毛泽东视察华北、中南和华东地区,并多次发表谈话,认为“全国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形势大好,不是小好。整个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有些地方前一段好像很乱,其实那是乱了敌人,锻炼了群众。”这种“形势大好,不是小好”,最直接的反应就是生产持续下降,文化、艺术、教育、科技、体育等事业受到全面摧残。 以下是1967年全年的主要经济数据: 工农业总产值2104.5亿元,比上年减少222.5亿元,下降9.6%;其中,工业总产值1453.5亿元,比上年下降13.8%;农业总产值651亿元,比上年增加1.6%(以上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工农业产品产量:粮食2.1782亿吨,比上年增加382万吨;棉花235万吨,比上年增加1.7万吨;钢1029万吨,比上年减少503万吨;原煤2.06亿吨,比上年减少4600万吨;原油1388万吨,比上年减少67万吨;天然气,14.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2亿立方米;发电量774亿度,比上年减少51亿度。社会商品零售总额770.5亿元,比上年增加37.7亿元,进出口贸易总额112.2亿元,比上年减少14.9亿元;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40.17亿元,比上年减少69.25亿元。国家财政总收入419.4亿元,总支出441.9亿元,赤字22.5亿元。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除了农业总产值略有增加外,其他指标几乎全面下降,特别是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大幅下降达13.8%。 1968年10月召开了八届十二中全会,彻底解决了刘少奇等人的问题,但动乱局面继续持续发展,社会秩序混乱,不但工业生产继续下降,农业总产值也出现下滑。 以下是1968年全年的主要经济数据: 工农业总产值2015.3亿元,比上年下降4.2%。其中,工业总产值1380.3亿元,比上年下降5%;农业总产值635亿元,比上年下降2.5%(以上按1957 年不变价格计算)。工农业产品产量:粮食,2.09亿吨,比上年减少876万吨;棉花,235.4万吨,与上年持平;钢,904 万吨,比上年减少 125 万吨;原煤,2.2亿吨,比上年增加1400万吨;原油,1599万吨,比上年增加211万吨;发电量,716亿度,比上年减少58亿度。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13.66亿元,比上年减少27.11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737.3亿元,比上年减少32.2亿元。国家财政总收入361.3亿元,总支出359.8亿元,结余1.5亿元。 从这一年的数据可以看出,工业总产值在去年大幅下降13.8%的情况下,又继续下降了5%。 笔者无意研究文革初期的经济状况,而是通过以上数据分析经济形势与当时中学毕业生分配去向的关系。 1968年3月30日,毛泽东在黑龙江省革委会《关于大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报告》上批示:“总理、伯达同志,我看这个文件好,可否转发各地参考,可酌定。因毕业生分配是个普遍问题,不仅有大学,且有大量中、小学。”4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转发了这个报告。报告中提出了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分配方向上坚决贯彻面向农村、面向工厂、面向基层的原则,把重点放在县以下的农村”。 报告中提出的“三个面向”,后来又加上了“面向边疆”,成为大中学校毕业生分配的“四个面向”。 但这“四个面向”在当时整个国民经济全面衰退,工业生产连续两年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工矿企业怎么会有招收新工人的需求?66、67、68三届初、高中毕业生只能面向农村和边疆,而且农业生产这两年略有增长或下降不大,于是就有了1968年12月毛泽东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最高指示,并在全国掀起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热潮。“就业”的问题解决了,自然失业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鉴于1968年继续衰退的经济形势,北京市1969年的初中毕业生全部上山下乡,没有一个招工、留城工作的名额。当然,由于年初发生了珍宝岛事件,当时中苏边境紧张,与此也有关系,69届初中生上山下乡的主要目的地是东北、内蒙生产建设兵团,也有云南农场和其他一些地方的去向。 到1970年初,统计的1969年经济数据显示,经济形势稍有好转,工农业生产有所回升,暂时摆脱了1967年、1968年连续下降的趋势,基本恢复到了1966年的水平。对于毕业学生的就业问题,以北京市为例,70届学生基本上全部留城招工进入企事业单位。 由以上几年来学生的毕业分配去向可以看出,国民经济状况不佳时与知青大规模上山下乡运动紧密相关。 此后71届初中毕业生开始有部分进入高中学习,部分进厂,部分下乡到北京郊区插队。但从1971-1973年,知青下乡人数锐减,与那几年经济形势恢复向好有关。 1974-1976年,由于国家陆续开始采取经济紧缩政策,严格控制职工总数增长,特别是1974年工业总产值与上年度几乎持平(仅仅增加0.3%) ,于是这期间的部分初、高中毕业生又要上山下乡。仍以北京为例,虽然到郊区插队每年都有,但大规模赴全国各地上山下乡的情况再没有出现。而且,插队知青一般在几年间随工业发展的需求也会被招工返城。 上山下乡运动解决了由于文革初期经济下行造成毕业生失业的压力,对于做具体工作,对经济发展和毕业学生的就业、失业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部门(那时叫做革命委员会),此后把“上山下乡”作为了一项基本国策,客观上起到了一个把农村当作蓄水池的作用。毕业生部分或全部发向农村,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随时由这个蓄水池里抽取知青流向城镇的工厂等行业。 总之,上山下乡运动客观上成了调节中学毕业生流向的调节剂,经济形势决定了他们的去向及下乡和被招工的数量。
二、“斗批走”、“斗批散”与上山下乡
1968年,刘少奇的问题在即将召开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将得到彻底解决,毛泽东稳操胜券。为解决已失去作用的造反派打派仗的问题,7月27日上午11点,三万首都工人突然包围了清华。在倒刘过程中立下汗马功劳的清华造反司令蒯大富不但事先没有得到通知,而且十分令人不解的是时任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的聂元梓和常委蒯大富、常委韩爱晶这三大红卫兵领袖,均在事情发生的不同时间,分别与任何市领导和中央领导都联系不上,以至于近在咫尺还不得不通过打电报向中央领导汇报和请示。 、 于是,闹不清原委的造反派认为是“杨余傅”一类人物操纵工人镇压红卫兵,下午4点后发生了打死打伤工人的血案。 看来是应了毛泽东所说:“现在是轮到小将犯错误的时候了。” 7月28日凌晨,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召见五大学生领袖,对于解决校园派性武斗问题,毛泽东(林彪表示附和)提出了“斗、批、走”“斗、批、散”的方案,通过姚文元之口强调了对于这个方案的倾向性。 实质上“斗、批”已经过去了,不再需要,“走”和“散”则解决了大学造反派打派仗的荒唐与喧闹,也随之成为解决中学毕业生的模式。1968年12月,毛泽东发出最高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来一个动员。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通过发起“上山下乡”运动,遣散了在文革初期响应“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造反号召造成了“天下大乱”的中学红卫兵,使不同派别的中学造反组织自生自灭,并使错乱的社会恢复了秩序,同时还在上山下乡高潮过后的数年间保持着要遵照最高指示的高压态势,为解决工矿企业吸收不了的剩余劳动力问题,不增加社会上没有工作的闲散人员(那时称为“社会青年”,其实就是失业人员),并保持向好的社会秩序,把中学毕业生或多或少地向农村派送。并与毛泽东关于“知识分子必须与工农相结合”的一贯号召相适应,这些或许就是开展上山下乡运动主要的政治动因。
三、有关政治动因的几点讨论
1.上山下乡运动与三大差别 一些文章提到了,毛发动上山下乡运动的动因之一是为了缩小以至消灭三大差别。 、 、 所谓三大差别,即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下面简要分析一下造成这三大差别的成因及缩小差别的应由之路以及与知青上山下乡的关系。 造成工农差别的重要原因是剪刀差,即工农业产品交换时,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所出现的差额。它表明工农业产品价值的不等价交换。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从1953年后,国家对于农产品实行的统购统销政策,实际上是通过工农产品间的价格“剪刀差”为工业生产汲取了大量的农业剩余,中国工业化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剪刀差”而取得的,可以说是“剪刀差”奠定了中国工业现代化的初步基础,但严重损害了农民的收入和阻滞了农业发展的步伐。 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毛泽东知道老朋友梁漱溟对农民问题感兴趣,就邀请梁去各地已在新政权管理下的农村考察。1953年9月,梁在政协会议上发言指出:共产党工作重心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之后,乡村变得空虚,近几年来,城乡差别拉大。他做了个比喻,认为城里工人在九天,农民生活在九地,有“九天九地”之差。 对此,毛泽东批评说:“有人不同意我们的总路线,认为农民生活太苦,要求照顾农民。这大概是孔孟之徒施仁政的意思吧,然须知有大仁政小仁政者,照顾农民是小仁政,发展重工业、打美帝是大仁政。施小仁政而不施大仁政便是帮助了美国人。” 看来,毛泽东完全清楚工农差别的存在和造成的原因。不过他把梁漱溟提出的巨大工农差别的问题,转变为“施仁政”与“打美帝”的问题了。 对于城乡差别,实际和工农差别基本上是一回事。建立农村和城镇二元制户籍政策,特别是通过城镇居民发行粮票等证券完全限制了农村人口的流动,到1975年四届人大干脆从宪法上取消了迁徙自由的条款,加深了城乡之间的巨大鸿沟。 解决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的问题,根本在于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对于可耕地面积少、人口多,劳动力人均2、3亩地的现状,只有减少农业人口,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等等才能提高生产效率,进而提高农民收入,并通过城镇化进程,以减小和最终消灭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 而知识青年到农村去,不但解决不了任何造成三大差别的原因,且相当于去和农民争夺土地资源,进一步降低人均耕地面积,最终只能减少农民收入,起到加大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的作用。 没有发现毛泽东表达过通过知青下乡来消灭三大差别的意愿和论述。以后的实际情况也没有这样的例子。至于知青有益于乡村教育、赤脚医生的简单医疗、较快掌握农机操作和简单维修等等,不过是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对消灭三大差别有什么贡献。 关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主要在于两者的收入差别,由此引起生活水平的差别。一些发达国家的技术工人收入可能比教授还多,自然就不能再称其有什么差别。对于仅读过几年书的十几岁的学生,甚至没有受到完整的中学教育,谈不上什么脑力劳动者,知青上山下乡问题基本上不涉及脑体差别,这里不再赘述。
2.对所谓“再教育”的质疑 毛泽东要学生“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接受什么再教育?再教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是农业生产知识?是政治教育?抑或两者都有?毛没有说。 1969年春,笔者下乡劳动,一个月的时间平整土地,推独轮车把高处的土移送到低洼处。同时老农赶牛车运土,感觉人与牛的作用差不多,还没有牛的作用大。晚上开忆苦思甜会,一个贫下中农在大会上发言说:“解放前,我家三口人,才两床被子,现在五口人四床被子,我们的生活也腐化起来了……”这个“再教育”一时成为笑柄。 不否认农民有农业生产经验可以传授,但这种经验不等同于农业科学知识。那时的农业生产劳动,大多为重复性很强的简单劳动。长此以往,用进废止,思维简单化,只能造成人的退化。 农民出身的毛泽东,当然对务农有深刻的了解。早在延安时对埃德加·斯诺说,他多次被其父斥骂,责备他“不孝和懒惰”,甚至在很多客人面前当众骂他“懒而无用”。在16、17岁时,他终于想要恢复学业,“也逐渐讨厌田间劳动了” 。此后离家求学的毛再也没有回乡务农,却在几十年后的文革之中呼吁和他离家求学时年龄相仿的学生去农村接受“再教育”,难道是此时才领悟到农民有多高的政治觉悟?务农有什么真谛? 不错,毛曾让其子毛岸英到农村学习,而后就参加了土改队;做过中央社会部部长(搞情报工作)李克农的秘书;到工厂当过党总支副书记;最后又在志愿军总司令部当俄语翻译。这种对关键部门和社会各主要行业的涉足,是作为接班人培养的,与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下乡知青不可同日而语。 没有看到毛对知青上山下乡接受再教育有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也看不出有多么深奥的思想理论,和乌托邦理想社会也挂不上钩。但是很容易理解的是,在城乡差别巨大的时候,在城市户口千金难求的时候,既然要让这些学生吊销城市户口上山下乡,总要找个理由、有个说法吧,于是,以最高领袖的权威,发出最高指示,告诉你们,之所以要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是必要的。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毛当然知道几千年来落后分散的小农经济给农民带来的影响,在其《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指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也知道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可却要舍近求远,让相对落后的农民去教育,这不是明显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么?毛是何等人,他怎么会不清楚这是一个难以自圆其说的悖论呢?但是这是不得已的办法,而且他更知道:有谁能公开质疑最高指示呢? 所以,所谓“接受再教育”,是一个漏洞百出的理由,是一种托词。至于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为理论依据,把知青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作为“反修防修”的一项必要措施,培养和造就千百万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重要途径,从而达到知识青年的革命化;通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可以改造、重塑一代青年,以防止修正主义在他们中间产生 等等的一些说法,并未见毛泽东这样联系、这样论述过,却与当时的两报一刊社论等御用文人写的文章类似,即站在政治正确的制高点上,把一些偏狭的理念解释得立意高远、眼光卓著、目标宏伟,以此罩上神圣的光环。如果今天的一些研究者还要过分解读,进行高大上的牵强解释,容易落入以往的窠臼,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现实,未必经得住历史的检验、后人的评说。
3.关于“政治动机应当是第一位的” 研究上山下乡运动的法国学者潘鸣啸(Michel Bonnin)认为,“1966到1976年期间,大量农民迁入城镇”,“ 其中600万是知青,800万是农民。”“因为下乡运动政策禁止雇佣城镇青年,城镇工厂企业单位就直接把这些农民招了上来。”“大规模的下放知青去农村就是当时盛行的极左政策的实施结果,根本不存在真正的经济理由”。 还有类似观点的文章说:“在下放知青的时候,差不多同样数量的农民被城市雇佣”,因此认为发动上山下乡运动“政治动机应当是第一位的” 。 对于在那个时代大量招收农村劳动力入城,即使引用的数据再权威,可信度仍然很低。 前所述及,鉴于1967、1968年经济大幅下降,连毛泽东批示过的学生毕业分配中包括的面向工厂,不得已都要取消,改成单一的“面向农村”上山下乡接受再教育,所以不可能大量招收农村人口入城。 况且,户口农转非(农业转非农业,即城镇户口)受到严格控制,一般农民要走出农村的途径往往只能通过考学和入伍提干,或耕地被企业占用后招工。至于有用工需求“城镇工厂企业单位就直接把这些农民招了上来”,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企业单位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力。没有高级别的政府批准,办不了农转非的户口,没有粮票,吃饭问题都解决不了。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或对那个时代研究不深入,是很难理解城乡二元制的鸿沟是多么的难以逾越。 对于农民迁移进城,法国学者潘鸣啸说:我们访问过老知青中没有一位察觉到。 那时的城市体量很小,全国城镇人口数量不过一亿多人,北京市也仅有四百多万,若有一定数量的农民被招工进城会很明显的。笔者是那个时代的亲历者,也没察觉到有任何迹象。 至于800万农民被招工迁入城镇,很可能是对中国当时国情不了解的一种误读。 那时的中国城镇职工有固定工和临时工之别。在这些身份差别的背后,是个人政治、经济待遇的天壤之别。 对于城镇职工,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的国有大企业,尤其是军工企业的工人,堪称“工人贵族”,不仅工资高、铁饭碗,还享有医疗、住房、养老等等一系列令人称羡的福利保障。而合同工和临时工不仅没有任何劳动福利、社会保障,工资水平也是极低,实行按日或者计件、提成工资制。他们在政治上不能入党、不能参加工会,完全被打入另册。 这当然与中央精神有关。刘少奇在1964年8月22日说:我们现在只有一种劳动制度,固定工,有劳动保险,招来了不能退,要退很困难。以后,我看劳动制度不要只是一种,要尽量用临时工、合同工。 文革初期,对于同属“工人阶级”而存在这样巨大的不平等,全国各地大批临时工、合同工到党政机关“造反”,引起很大混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67年1月和1968年1月两次发出通知,规定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放到运动后期统一处理。 1971年10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改革临时工、轮换工制度的通知》,规定:“常年性的生产、工作岗位应该使用固定工,不得招用临时工。现在在这种岗位上使用的临时工,可以改为固定工。”根据这个通知转为固定工的临时工达800万人之多。 这里要注意的是:临时工转正是800万,而法国学者潘鸣啸(Michel Bonnin)的文中说:“1966到1976年期间,大量农民迁入城镇”,“800万是农民”。这两个800万,是巧合么?是否本来就是同一个800万? 改革开放后的临时工往往是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很可能造成了误解。或许研究者把文革时期的临时工转正误认为也类似于改开后的农民临时工进城。 须知那时虽然是临时工,但具有城镇户口。否则没有粮票,吃饭问题都解决不了。 进入七十年代才有相当数量的非城镇人口进入城市,主要还是国家开始允许知识青年以招工、考试、病退、顶职、独生子女、父母身边无人、工农兵学员等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名义逐步回城的这些人。据中国劳动人事年鉴统计,1962到1979年,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总数为1490.16万,以各种名义返城的达到了1489.86万,仅余0.3万人在乡村。
4.知识的“原罪” 早在50年代初,就进行了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5年后又开始了针对知识分子的反右斗争,到文革中,知识分子已经沦落为“臭老九”。这与毛泽东对知识分子的定位“他们还是属于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 有关。在这样一个群体前冠以“资产阶级”这个定语,便有了原罪,就要不断地忏悔,不断地接受改造。于是,更多的仅仅小学毕业或上了不完整中学就算中学毕业的十几岁学生也被命名为“知识”青年,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也就理所当然了。对此,“上山下乡”可以视为对“知青”思想改造的一种政治运动形式伴随着文革。 在马克思的经典论述中没有定义知识分子为小资产阶级或资产阶级,而是认为他们不掌握生产资料只是被雇佣的脑力劳动者,并未表示对知识分子的歧视态度,特别是马克思,本人就是一个知识分子。 但是在中国历史中,除唐、宋两朝稍好,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到元朝社会上通常把文人的地位排在妓女之后的第九位,以及清朝大兴文字狱,充斥着对有知识的文人的警惕、歧视与迫害。 这里不讨论毛泽东之所以产生对知识分子这种态度的根源,但毫无疑问,其偏狭的思想理念指导的多次针对知识分子的运动,带来了许多荒唐、悲剧和苦难,并严重阻滞以至拉后了中国前进的步伐。 文革一结束,上山下乡运动也寿终正寝。改革开放以来,妥善解决了下乡知青问题,把知识分子也纳入了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知识不再有原罪,再教育、思想改造、与工农结合的劳动改造运动相继黯然离场,但愿这些成为历史而永不再现。
四、结语
1. 国民经济状况与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紧密相关。连续两年国民生产总值的大幅下降是发起上山下乡运动的主要因素之一。在“老三届”和69届初中毕业生大规模上山下乡过后,伴随着文革,根据经济状况的起伏和工矿企业招工数量的变化,“上山下乡”继续发挥着“蓄水池”的作用。 2.作为上山下乡的副产品,遣散了中学富于造反精神的不同派别的红卫兵造反派,使社会秩序有所恢复。 3. 上山下乡解决不了造成三大差别的任何原因,并会加剧农村土地资源的紧张,进一步降低人均耕地面积,最终减少农民收入,加大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 4. 要求知青接受“再教育”去上山下乡,仅是一种托词,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无法解释,现实也不能成立。 5.知识青年通过上山下乡和农民的共同劳动,客观上符合毛对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及思想改造的要求。这也是与文革相伴的因素之一。
2022年11月26日初稿 2023年1月16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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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把林彪和“四人帮”分开
不 平
文化大革命的“无产阶级司令部”中有两大帮派:林彪集团和江青集团,基本上已是共识。文化大革命以后,官方一向是把林彪和“四人帮”,或者是林彪集团和江青集团拴在一起批判的,说到谁在文革中遭到了“迫害”,一定是“受到林彪、‘四人帮’迫害”,说到谁为真理作“斗争”,一定是“和林彪、‘四人帮’作斗争”。 不过,一直也有不同的声音,认为应该把林彪和“四人帮”分开。特别是1980年“公审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更是引起了一些人的愤愤不平:怎么能把林彪集团和江青集团绑在一起?林彪集团可是和江青集团作斗争的呀!下面的一些文字比较有代表性。据《邱会作回忆录》称:
毛主席去世之后,邓小平、彭真有他们特别的政治目的,硬是人为地树起了一个“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这是根本违背历史事实的。从文化大革命以来,我们反对江青一伙的祸国殃民是完全正确的。没有军队抵制江青一伙,就没有军队的稳定,没有军队介入文化大革命,江青一伙就要夺取更大的权力,这不是危言耸听。党的十大,上海帮夺取了中央很大部分权力,不就是事实吗?但奇怪的是,毛主席去世后,对我们过去反江青一伙的历史事实不仅不承认,反而要把江青一伙同我们捆在一起,实行公审,这连江青都不承认。他们硬要把林彪与江青绑在一起进行审判,实际上就是要审判毛主席的九大政治局,从而审判毛主席和毛主席的文化大革命。从而把我们做了这些反毛主席“英雄们”的垫脚石,这就是我们党有史以来最大的冤案。
所以邱会作坚决反对“把林彪与江青绑在一起进行审判”。那么要不要“把林彪与江青分开来进行审判”?邱会作没有说。在说到“罗瑞卿案”的时候,《邱会作回忆录》说:
林彪阵营有一批能人,这是优于贺、罗阵营的,特别是林彪同毛主席的关系特别密切,这也是特别的优势。
所谓的“林彪阵营”,不就是“林彪集团”么?只不过当时江青集团还没有崛起,所以邱会作把对立面说成是“贺、罗阵营”。这其实是在瞎说,哪里有什么“贺、罗阵营”?看看邱会作所说:“我从一九五九年就是军委办公会议成员,天天和罗在一起办公,罗对我有拉也有打,但对我的工作支持还是多的。”看看吴法宪所说“从一九五〇年我到北京以来,罗瑞卿真的对我一直不错,我们俩的关系很好,现在他挨批斗了,却要我来冲锋陷阵,提这个‘四条’,我实在是下不了这个决心。”这像是存在“贺、罗阵营”的模样么?不过,“林彪集团”是确实存在的。《邱会作回忆录》中还有文字:
九大之后、黄、吴、李、邱都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了,可以同桌共议了。关于林总、江青之间的问题,我们四人之间无话不说了,我们四个人的关系起了质的变化。黄说:“过去有些事没有同你们说,有过去的情况。现在就会一切都同你们说的,毫无保留了。不仅如此,过去没有同你们说过的事,也会同你们说的,补上这一课。因为事情都有一个发展过程,过去的事不同你们说清楚,就不能为你们了解今天。我们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出了什么事,我们一个也跑不了的。你们怕不怕?要是怕也可以退出。”说完他自己笑了起来。
所以问题是,要不要把“林彪集团”和“江青集团”分开来? 笔者是赞成把他们分开的。还别说,很多的老百姓也是把他们分开的。为了满足一些人的“林、江有别”的欲望,笔者收集了一些资料,看看当年老百姓是如何“区别对待”林彪和江青的。
从大数据看老百姓怎样看待林彪与“四人帮”
有人坚持认为:林彪集团是和江青集团作斗争的,一直在“反对江青一伙的祸国殃民”,老百姓是反对“四人帮”的。言下之意,不大好意思直接说出口的是:林彪集团代表了老百姓的利益,老百姓拥护林彪。 我们来看看当年的老百姓是怎么看待林彪和“四人帮”的,看看当时的民心。 文革以后,各地出版了很多的地方志。这些地方志多数还是沿袭了官方的一贯说法,把林、江两个集团捆在一起批判。不过,也有一些地方志把林彪和江青两个集团区别开来。先看看本人找到的几个信息。下面是《山东省司法志》中的文字。
各级法院认真查阅了“文化大革命”至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期间判处的全部现行反革命案和部分刑事案件16700起,查出三类案件1083起,其中纯属三类案件的164起,非纯属三类案件的919起,属于反林彪的663起,反“四人帮”的326起,为邓小平鸣不平的94起,这些案件判处时间,1968年2月以前(群审群判时期)85起,1968年2月至1973年6月(军管时期)807起,1973年7月(法院恢复后)197起。如莒县刘官庄公社吕庄大队傅春绿,男,中农出身,28岁,高小毕业后于1966年5月应招到临沂矿务局莒县煤矿当合同工。为人忠厚耿直,工作一贯积极。文化革命开始后,有人动员他写大字报打倒干部,他不写,说“不符合大方向”。1968年2月12日去北京,他把亲笔书写的题为《炮打江青小贱妃,火烧林彪狗奸宁(佞)》大字报放在天安门东观礼台下地面上,被当场抓住,押回山东审理。临沂地区公安军管会于1968年5月9日以现行反革命判处傅春绿死刑,立即执行,在上报复核期间,于1970年1月12日在狱中死亡。根据中央(1976)23号文件精神,临沂中院报经地委和省院同意,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先说说其中有关傅春绿的文字。《山东省志·大事记》也提到傅春绿,文字如下:
(1968年)2月4日临沂矿务局莒县兰官庄煤矿青年工人傅春绿,书写《炮打江青,火烧林彪》的大字报。12日,亲自贴到北京天安门墙上。为此,被逮捕入狱,判处死刑,1970年1月12日惨死在狱中,时年28岁。1978年9月3日,中共莒县县委召开大会,为傅春绿平反昭雪。
比较《山东省志·大事记》和《山东省志·司法志》,说的都是傅春绿,但是,大字报的标题不同,贴(放)的地方也不同,一个是“贴到北京天安门墙上”,一个是“放在天安门东观礼台下地面上”。不过这些都是枝节问题,傅春绿的事件应该是没有疑问的。从标题上说,《山东省志·司法志》更为可信。 《山东省志·司法志》也有点说得不太清楚:1968年5月9日上报,1970年1月12日尚未批复,时间上有点过长。在当时,这样的案子会拖上一年半?不可思议。怎么回事?内中是否另有隐情?不清楚。 《山东省志·司法志》中提到的三类案件为:反林彪,反“四人帮”,为邓小平鸣不平。总数为663+326+94=1083。那么有没有既反林彪又反“四人帮”的?应该怎样归类?文字中紧接着提到的傅春绿就是既反林彪又反江青的。到底是把他归入“反林彪”还是“反‘四人帮’”呢?所以,对于数字的精确度笔者并不完全相信,但是,笔者相信这些数字大致上应该不差的,可以以此为基础进行讨论。除了《山东省志·司法志》以外,其他也有一些地方志把林彪和“四人帮”分开来。下面是笔者收集到的有关记载。 《济南法院志》(453页):
复查组首先复查因反对林彪、“四人帮”和为邓小平同志遭诬陷而鸣不平而判刑的案件(简称三类案件)。复査“三类”案件106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判处30件,区县法院判处76件;案件中因反对林彪被判刑56件,反对“四人帮”被判刑48件,为邓小平鸣不平被判2件。经复査,维持原判27件,减轻刑罚22件,免予刑事处分4件,宣告无罪53件。
《枣庄市志》434页:
(二审刑事案件)从1977年3月开始至1979年,全市法院对因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和为刘少奇、邓小平被诬陷鸣不平而被判刑的“三类案件”进行了复查。全市共清查出3件4人,并作了改判无罪处理。对全市判处的488件反革命案件逐件审查,查出“三类案件”31件34人,其中纯属“三类案件”的8件9人,非纯属“三类案件”的23件25人;反对林彪的17件19人,反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13件14人,为邓小平同志被诬陷鸣不平的1件1人。对排查出来的“三类案件”实事求是地进行了处理。其中宣告无罪的23件26人,改变性质和减刑的6件6人,维持原判的2件2人。
《延安地区志·审判志》260页:
“文化大革命”中处理的案件不少是事实不清,真假不分。各地在办案中,首先注意弄清事实真相:一是查阅原处理案卷,弄清原定案事实根据;二是内查外调,核定原定案事实有无出入;三是分析研究,确定可靠证据。在弄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各地坚决依照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把出于反革命目的、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同因一时一事不满而说错话、办错事的人区别开来;把政治问题同思想认识问题区别开来;把刑事犯罪同一般违法乱纪行为区别开来,慎重处理每个案件,基本做到全错的全平反,不留尾巴;部分错的部分平反,不错的不平反。从1978年10月份开始,至1979年底,共复查“文化大革命”中判处的各类案件4515件5372人,占全区“文化大革命”中判处案件总数4543件5419人的99.3%。复查反革命案704件923人,复查纠正的情况:宣告无罪482人,免予刑事处分71人,减轻刑罚83人,维持原判156件287人,宣告无罪和部分改判的占复查案件的78%;在反革命案件中,有“三类案件”55件(其中反对林彪的22件,反对“四人帮”的28件,为邓小平遭诬陷鸣不平的5件),这些案件中有纯属的10件,主罪12件,兼有的33件。经复查宣告无罪45件,占82%,免予刑事处分5件,减轻刑罚2件,占12%,改变定性,刑期不变的3件,占6%。
《安徽法院志》274页:
据各地市不完全统计,到1978年1月底止,全省清查出上述“三类案件”173件,173人,其中为邓小平鸣不平而被判刑的90件,90人,反对“四人帮”的45件45人,反对林彪的38件、38人。已复查处理81件,其中宣告无罪的42件,改判免予刑事处分的3件,减轻刑罚的26件,维持原判的10件。为解决当时复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共安徽省委于1978年3月专门召开了各地、市、县委分管“揭批查”运动的书记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冤错案件平反工作的几个问题》,通知各地党委遵照执行。之后,省委直接抓了中共肖县赵楼大队支部书记王瑞英和巢湖维尼纶厂青年工人房文淮等冤案的平反工作,并在《安徽日报》上公开报道,有力地推动了复查平反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同年8月贯彻全国第八次和全省第十五次司法工作会议以后,各级法院都把复查纠正冤假错案,作为联系实际揭批林彪、“四人帮”,肃清流和影响的重要内容,加快了工作进度。到年底,全省共复查各类刑事案件8357件,其中宣告无罪的1202件,改判免予刑事处分和减轻刑罚的1031件,改判面为26.7%。在复查的案件中,“三类案件”591件,平反纠正了450件,占76.1%;“恶攻”案件1064件,平反纠正546件,占51.3%.
《金华法院志》387页:
至1979年全地区査阅了1966年至1976年案件5521件,5673人。査出需要复査的1422件,其中因反对林彪而被判刑的93件,因反对“四人帮”(王洪文,江青,张春桥,姚文元)而被判刑的51件,因替邓小平同志蒙受冤屈而鸣不平遭判刑的15件,因所谓“恶毒攻击文化大革命”而被判刑的338件,其他反革命案件168件,其他刑事罪案757件。复査办结323件,其中维持原判49件,改判101件,宣布无罪平反的93人。另外减刑5人,免刑3人。冤案54人错案43人,明显是三类案件,因尚在复查,当时被告人仍继续关押的5人。
下面把这些数据列一个对照表:
反林彪 反“四人帮” 为邓小平鸣不平 山东省志司法志 663 326 94 济南法院志 56 48 2 安徽法院志 38件38人 45件45人 90 枣庄市志 17件19人 13件14人 1件1人 延安地区志审判志 22件 28件 5 金华法院志 93件 51件 15
比较有趣的是《绵阳市审判志》,没有分类,但是突出了“林”。文字如下(195页):
经过艰苦努力对“三类案件”清理复查结果,纯属反对林彪、江青案件的4件均撤销原判宣告无罪;有其他罪为主,因涉林判刑过重改判16件;在法律文书上有涉“林”事实,但不影响主要罪行只作修改判词的154件;纯属为邓小平同志鸣不平而判刑的8件均全部撤销原判,宣告无罪。
从以上数据来看,《安徽法院志》和《延安地区志·审判志》上反对林彪的比反对“四人帮”的少,其余的几个地方志都是反林彪的远多于反“四人帮”的。这里有两个因素需要考虑。第一、反对林彪的发生在1966年至1971年,五年之间,反对“四人帮”的发生在1966年至1976年,十年之间。而且,反“四人帮”的很多发生在1974-1976年,特别是“天安门事件”期间。《安徽法院志》很有代表性:“其中为邓小平鸣不平而被判刑的90件,90人,反对‘四人帮’的45件,45人,反对林彪的38件、38人。”“为邓小平鸣不平”,明显的就是发生在1976年“天安门事件”期间。因此可以说,在1966-1971年期间,在林彪与江青都在文革前台呼风唤雨的文革前五年,在中国最黑暗的时期,在历史上、世界上最恶的恶法——“公安六条”肆虐横行的时候,在二当家发出了“全党共诛之,全国共讨之”的屠异令的时候,思想犯、言论犯、反革命犯,主要的就是反林彪。即使是既反林彪也反江青的,基本上也是以反林彪为主。 当然,分析起来,还有其他一些特点。一是刑罚的酷烈程度不同,文革前期反对林彪的,死刑、重刑屡见不鲜,文革后期反对“四人帮”的,鲜有死刑。另一个特点是,反对林彪的基本上都是散兵游勇,各自为战,星星之火(虽然也有一些小的团伙),而反对“四人帮”的,多在天安门事件期间,多有群聚的性质。 正因为刑罚的酷烈程度不同,文革早期的反抗,很多是以匿名的形式,很多是写匿名信;文革后期,很多是写公开的大字报。文革早期反对“四人帮”也有。其原因大致如下:从历史上看,张春桥历史不清,江青历史遭人诟病处甚多,姚文元“出身不好”(姚蓬子之子)。从现实中看,江青在文革中颐指气使,干了不少坏事,上海市反对张春桥的人不少,姚文元则是因为他作为“金棍子”,发表《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评“三家村”——〈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的反动本质》等。而反对林彪的,基本上就是针对他那些鼓吹个人崇拜、宣扬“最最最”的极端言论。 鲁迅说过:
所以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
文革早期的英烈们,正是历史上这类“少有”的人。 下面再具体分析一下《山东省志·司法志》中的数字。
属于反林彪的663起,反“四人帮”的326起,为邓小平鸣不平的94起……
可以看到,反林彪的案件最多。老百姓对林彪是什么态度还不清楚么?当然,数字不是很精确,有很多案件是交叉的,傅春绿就是既反林彪又反江青的,但反林彪的多于反江青的案件大致上不错。 比较林彪和“四人帮”,林彪可是在“公安六条”上明令不准“攻击”的,“四人帮”则是需要将“攻击”罪“推而广之”的。可是,人们还是挺身而出,反林彪多于反江青或“四人帮”的,这还不够反映中国的民心吗? 文革中打击“现行反革命”,有两件大事,一是中央发布“公安六条”,二是中央号召开展“一打三反”运动。“公安六条”,其全称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于1967年1月13日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名义出台,并布告全国。其中部分内容,尤其是臭名昭著的第二条,如下: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思想挂帅下的、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大民主运动,它把广大群众的革命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形势大好。没有无产阶级专政,就不可能实行人民群众的大民主。公安机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必须适应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采取恰当的方式,加强对敌人的专政,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大串连的正常进行,保障无产阶级的革命秩序。为此,特规定: (一)对于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放毒、抢劫、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暗害、冲击监狱和管制犯人机关、里通外国、盗窃国家机密、进行破坏活动等现行反革命分子,应当依法惩办。 (二)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 …………
1979年2月17日,由公安部建议并经党中央批准,将“公安六条”撤销。 “一打三反”运动,是197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认为当时的国际和国内形势是:“苏修正在加紧勾结美帝,阴谋对我国发动侵略战争;国内的反革命分子也乘机蠢动,遥相呼应,这是当前阶级斗争中值得注意的新动向。”因此,要求全党:“放手发动群众,打一场人民战争,掀起一个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的高潮。”2月5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根据上述指示和通知,在全国开展的“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的运动,简称“一打三反”。 这场运动的重点是“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 “一打三反”中一共有多少人受害?一个数字是28.48万名,这是在十个月中产生的数字。“据统计,1970年2─11月的短短10个月间,全国共抓捕了‘反革命分子’等28.48万名。”(《中国国情总览》,山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49页);这一数字也为王年一先生所引用:“1970年2月至11月共十个月挖出了‘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184万多名,捕了28.48万多名,杀了数以千计的人。”(《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37页)。 1980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报告说,文革中全国经过法律手续错误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共十七万五千多个、十八万四千余人,已全部得到了平反或改正。 我们姑且承认这28.48万的数字是正确的。这中间,有多少人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恐怕永远是个谜了。 大致上可以说,从文革开始到1971年“九一三”事件爆发,因反对林彪而被判被囚的,应该有六位数。如果加上有暴露而未被判刑的,教育释放的,以及未曾被发现、被处理的,有腹诽的,还有多少? 现在有些人反对把林彪和“四人帮”并提。笔者以为,其实并提是林彪借了“四人帮”的光。从民间的角度看,林彪集团的恶行远比“四人帮”多,民间反对林彪的也远比反对“四人帮”的多。
从一些大案来看
上面是从大数据来分析,下面我们看几个民间反林彪的个例。笔者所见,主要有两方面,一类是从理论上进行批判,一类是口头上进行斥责。 下面说说当年的几个比较有名的案件。
南京查全华案 查全华、王家庆、柯德运、李家骧、马如奎等(均为南京市工人、社员或插队知青)在一九六八年底前后,常在一起议论我党历史上和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些问题,当时认为“反革命两面派大野心家林彪、全面地篡夺了党权、军权、政权”,于1969年12月15日,以反革命罪分别判处,查全华被判死刑,其余多人被判有期徒刑、管制不等。2月12日,陈卓然、苏小彬(南京市插队知青)用剪刀剪下报纸上的字,拼合成六十多条标语,贴到南京市的主要街道上。标语的主要内容有:“查全华烈士永垂不朽!”“打倒林彪!”“打倒江青!”等。陈卓然被判死刑,多人被判有期徒刑。
福建陈寿图案 陈寿图烈士的事迹,在《福建省志·大事记》《福建省志·审判志》《福建省志·公安志》《福清市志》《为真理而献身 记模范共产党员陈寿图烈士》《福建英烈传略(下)》《八闽英模》《福唐清风》《中国共产党福清历史 第2卷》《福州革命列士传略》《福建革命烈士传(12)社会主义时期之三》《划破夜幕的陨星》均有记载。 陈寿图(时为福建省福清县城头公社党委委员、城头公社公安特派员)直斥“林彪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靠奉承拍马,骗取毛主席的信任,培养为接班人。他在中央搞宗派主义,夺取中央党政军三大权”、“林彪这样搞政变,是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给党在政治上、组织上、经济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他是个人野心家”。1970年2月27日,县人民保卫组以“现行反革命”罪名判处陈寿图死刑,立即执行。1979年3月,县人民法院改判宣告无罪。同年4月3日,中共福清县委召开全县万人平反昭雪大会。1980年1月追认为烈士。
北京舒赛(王藕)案 舒赛的事迹在《湖北省志人物(上)》《荆州地区志》《江陵县志》《烈女传 第一个贴林彪大字报的人》《共和国洗冤录》《共和国珍闻》《中国现代冤狱纪实》《长江中游传奇人物选》《往事钩沉 重大冤案实录》《中国现代名人珍闻轶事》《湖北省志·人物志稿》《铁流 第34集》《人物辞典(下)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吉林党史人物 第9卷》《江陵文史资料 第4辑》《云梦文史资料 第2辑》《热血壮歌 第1辑》《孝感文史资料 第2辑 抗战专辑》《安陆近现代人物传》《中共襄阳人物》《红墙见证录—共和国风云人物留给后世的真相》《楚魂 (江陵党史通讯-舒赛纪念专辑)》均有记载。 舒赛(王藕)生于1917年。1938年入党,次年担任当时鄂豫抗日根据地中心地带京(山)安(陆)县巡店区首任党委书记,不久又担任了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代部长。44年任中共襄南中心县委社会部长兼襄南抗日民主政府公安局长,成为中共领导的革命政权中第一位女公安局长,解放后在中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和中南民委任副处长,定行政13级。后遭诬陷。由于她揭露党内不正之风,1957年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只发生活费,成了无业妇女。 1966年10月27日,舒赛(王藕)写出六张同样内容大字报,题为《揪出在毛主席身边的赫鲁晓夫式的人物》,张贴到王府井大街一带。由于她的大字报不醒目,很快就被别人的大字报覆盖了。1966年12月2日到3日上午,49岁的舒赛骑着自行车,顶着刺骨的寒风,带着18份大字报《誓死揪出在毛主席身边的真正的资产阶级阴谋分子》,先后在王府井百货大楼、北京市委、府右街、西单菜市场、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宿舍、石景山钢铁厂、颐和园门口、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门口、西直门里、国务院接待室、东四人民市场门口、北京火车站和景山后街军委宿舍西楼等十八处重要地点张贴。1966年12月7日傍晚被捕。被捕时高喊:“打倒林彪!”1969年10月,她被押解到山西临汾第三监狱。1971年5月,舒赛(王藕)因患肺结核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瘐死狱中,年仅54岁。 “九一三”后,舒赛的亲属(下称亲属)多次要求北京市公安局为舒赛平反。直到1972年12月24日,第六大队(原预审处)才向市局军管会送了一份《关于对案犯王藕定性意见的报告》(72)京公军六407号。此《报告》仅提出对舒赛作一个无罪结论,并非彻底的政治平反。但当时受“四人帮”所控制的公安局军管会,却迟迟不予批复。 随后,六大队再次向市局申报,并附上主要物证——大字报原件。军管会负责人之一刘进才在此件上批示: “请杨、胡、程、张代表阅考虑:我粗料(略)的看了一下这张大字报,很明显是向林贼的,看不出有攻击毛主席和党的意思。在历史条件下,攻击林彪应该抓起来审查,也应定性判刑。但今天林贼已被揪出来,是全党全国人民的敌人,再不定罪(案)欠妥。不定罪(案)就意为(谓)有罪。我仍坚持个人意见,应定该人无罪,或不定罪,请考虑。” 而军管会主要负责人则以“再慎重审查”“审查一下有无反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因素和动机”为由,将报告打回。直至1976年“四人帮”倒台之前,此案竟然纹丝未动。 1977年11月9日,公安局预审处在亲属的要求下,再度上报一份《对王藕定性意见的报告》(77)京公预字137号。报告提出:“对王藕给林彪贴大字报问题应予平反,恢复政治名誉。并将结论通知王的亲属及其所在单位。” 1978年3月初,亲属收到北京市公安局3月2日发出的、仅盖有“北京市公安局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专用章”的结论通知书,内称:
王藕因张贴反对林彪的大字报,于1967年4月11日,经前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逮捕,1971年5月24日病死狱中。 经复查:王藕于1966年12月,先后在北京王府井大街等地张贴了十八张题为《揪出在毛主席身边的真正的资产阶级阴谋分子》的大字报,内容完全是针对林彪的。据此决定:对其恢复政治名誉。特将此结论通知你(同时亦通知你的单位组织)。
1987年2月26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为舒赛(王藕)举行了“骨灰”安放仪式。亲属为亲人选购了一个楠木镂雕骨灰盒,正面镶嵌上一张舒赛生前头像,上檐镌刻“优秀共产党员舒赛同志永垂不朽!1917年9月15日生于湖北江陵——1971年5月24日故于山西隰县”;左右镌刻“为党为人民无畏无惧忠心耿耿,斗敌斗歪风有胆有识铁骨铮铮”;下檐镌刻舒赛主要亲属的姓名。骨灰盒内没有骨灰,装的是舒赛生前特意留下的一缕青丝。 于同年7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为舒赛(王藕)反林彪一案彻底平反,作出《对王藕案复查结论决定书》,全文如下:
对王藕案复查结论决定书
王藕,又名舒赛,原名祝成龙,女,一九一七年生,湖北江陵人,一九三八年入党。捕前无业(原为中央建筑工程部人事司处长,行政十三级),住本市东城区大佛寺东街旁门五号。王于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七日被拘留审查,经前市局军管会批准,于一九六七年四月十一日以“反革命罪”宣布逮捕。一九六九年十月转移至山西省临汾第三监狱,一九七○年四月转押于山西省隰县公安局看守所,一九七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在隰县狱中去世。 经复查,“文化大革命”中,王藕于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初,在清华、北大校园内、王府井大街等处张贴了十八张题为《誓死揪出在毛主席身边的真正的资产阶级阴谋分子》的大字报,指出林彪“一贯奸巧的”“招降纳叛,残害忠良,妄图篡党变天”“祸害广大工农兵人民”。内容完全是针对卖国贼林彪的。王被拘捕后冤狱四年半中,始终坚持反林彪的观点,蒙受过辱骂、戴脚镣手铐等体罚虐待。王藕同志被迫害致死逝世时未通知其亲属,即行就地掩埋,致使遗骨未存。 决定如下: 1、将王藕同志以“反革命罪”拘留逮捕,关押四年半之久,是完全错误的,以致王藕同志被迫害致死,纯属冤案。撤销原以“反革命罪”的立案,予以彻底平反昭雪,恢复政治名誉,消除影响; 2、撤销我局于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对王藕案的原复查结论; 3、按规定对王藕同志的卷宗材料进行清理,将王藕被捕时所查抄的现存日记、手稿、自传、信件等材料退还其亲属; 4、此复查决定书发还王原单位城乡环境保护部、王原住地派出所、王的亲属及其亲属所在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一九八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王容芬这样描述山西监狱中的舒赛:
每到“七一”,她就换上一身崭新的蓝制服,头戴蓝帽子,乘出牢房打水的时候高喊:“今天是七月一日,是伟大光荣的中国共产党的生日,我要高呼: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打倒叛徒、卖国贼、野心家林彪!”
安徽石仁祥案 石仁祥(1942~1970)的事迹在《安徽省志·大事记》《安徽省志·人物志》《安徽法院志》《安徽省志·司法志》《安徽省志·公安志》《巢湖地区志》《和县志》《党和人民的好儿女》《失踪者的足迹》《丰碑 中国共产党八十年奋斗与辉煌 安徽卷》《“梦魇”系列冤案卷 八载秦城梦》《和县文史资料6》均有记载。 安徽省和县濮集乡王塘行政村人。1959年从安徽省和县师范学校毕业,曾担任小学教师、区宣传干事、文教委员。后参军,任新兵班长、工程兵实验员。1968年4月退伍回和县,安排在水利局工作。回老家后,他一连写了两天三夜,刻印好《致中共中央的一封信——关于林彪问题的汇报》,在信中列举了林彪28条罪状,他在信的末尾写上自己的真实姓名“革命战士石仁祥”。他特别选择毛泽东诞辰这天,将这篇声讨林彪的檄文分别寄给党中央、毛主席、周总理、和县县委书记马健、巢湖军分区第二政治委员熊玉坤、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李德生、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南京部队空军政委江腾蛟及武汉、济南等军区负责人。 后来的报道摘选了信中的部分内容。石仁祥在信中列举了林彪28条罪状,指出:“林彪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而是打着红旗反红旗,耍弄反革命两面派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他口是心非地妄图逐步推行资产阶级的反动军事路线,阴谋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反对毛泽东思想。”“林彪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而是反革命修正主义者,对人民危害太大。坚决打倒林彪!”并指出林彪“五一八”讲话是“反革命白皮书”。 据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寄给江腾蛟的信件,被转给时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的吴法宪,吴法宪在信件上批示:“死硬的反革命,严惩!”1969年1月8日石仁祥被捕。1970年7月12日被处死。 “九一三”事件以后,1972年,《安徽日报》和安徽省团省委极力为石仁祥鸣不平,要求为其平反。在石仁祥的亲属和广大群众的强烈要求下,“四人帮”在安徽的代理人不得不同意组织复查组,对冤案进行复查。经过几个月的复查,尽管澄清了基本事实,但仍有人在省委常委会上坚持说“他反对林彪,不是站在马列主义立场上……当时林彪问题未出来,还是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人”,并且说“我们维持原处理不变”。更有人抛出这样的话:石仁祥“是以反林彪为主反无产阶级司令部”,是出于“个人恩怨,政治押宝”等等,坚持“不予平反”。 石仁祥的冤案激怒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中,许多群众挺身而出,走访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在合肥街头上贴大字报,散发传单,公布案件的真相,宣扬了石仁祥同志的英雄事迹,揭露了“四人帮”在安徽的代理人亲自批准杀害石仁祥、拒不为烈士平反的罪行,并在会议上同他们展开面对面的斗争。在这种强大的压力下,他们才被迫重新复查这一冤案,于同年12月28日发出《关于石仁祥同志平反的通知》。但他们仍然掩盖事实真相,给石仁祥留了“尾巴”,不予彻底平反。 1978年11月24日,中共安徽省委在合肥市召开万人大会,省军区的一位副司令宣读省委42号文件,即“关于为反林彪战士石仁祥同志彻底平反昭雪的决定”,为石仁祥彻底平反昭雪,并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革命烈士;凡受石仁祥案件株连的人员一律平反,恢复名誉。1979年7月12日,中共和县县委和县革委会在西梁山山顶,为石仁祥兴建了烈士墓,并举行了庄严隆重的骨灰安放仪式。 下面是1974年的有关文件。
空军党委给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报告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 五月八日收到南空党委大字报汇编第二号、司政后十三个单位,100多人,29张大字报、集中揭发吴法宪一伙杀害反林彪战士石仁祥,其中还涉及到李德生同志,并强烈要求彻底查清平反,收到这个报告后,我們已责成南空党委调查,报告空军党委。选编了六张大字报报上。 中共空军党委 1974、5、13 江青同志批示: 洪文同志:建议责成南京军区彻查、平反,对有关罪犯按党纪国法论处。 请酌 江青 1974、5、18
河北王怀敬(静)案(很多文献都是“王怀静”,《河北省志》是“王怀敬”) 王怀敬(静)的事迹在《玉田县志》《河北省志·审判志》《玉田古今名人录》《中国现代冤狱纪实》均有记载。《河北省志·审判志》中文字如下:
此案发生在1970年。 王怀敬,男,汉族,时年26岁,初中文化,共青团员,河北省玉田县王生甫村人。1965年3月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1968年3月退役回原籍。 1970年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以(70)公侦反65号函将王怀敬写给党中央的信转给河北省革命委员会,函称:署名“王怀敬”的“反革命分子……反动透顶,疯狂至极,责令“列为大案,尽速侦破严处”。河北省公法军管会于1970年2月11日以冀公军侦字(70)第90号函告唐山地区公法军管会,该会于同月16日夜电告玉田县公法军管会侦破。玉田县公法军管会于1970年2月23日拘留了王怀敬。玉田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于1970年2月25日审理后判处王怀敬死刑,立即执行。同日,玉田县革命委员会同意判处王怀敬死刑,立即执行。1970年3月3日唐山地区革命委员会研究认为:“该犯思想极为反动,于1970年1月,向党中央投寄反革命信件,恶毒攻击诬蔑无产阶级司令部,实属反动透顶,罪恶累累,民愤极大。当王犯之反革命罪行被揭露后仍负隅顽抗,坚持反革命立场,拒不认罪,反动气焰极为嚣张,我们意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然后送省审批。1970年3月8日,河北省革命委员会以(70)刑复字第133号批复唐山地区革命委员会“同意判处现行反革命犯王怀敬死刑,立即执行。希执行后函告。”1970年3月20日玉田县公法军管会制作了判处王怀敬死刑的法律文书。全文如下:
最高指示 不管什么地方出现反革命分子捣乱,就应当坚决消灭他。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玉田县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刑事判决书 (70)军刑字第13号
现行反革命犯王怀敬,男,现年26岁,玉田县陈家甫公社王生甫大队人。 王犯自幼即养成一种专横习气。成年后,思想极端反动,1965年曾因多次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受过批判教育,该犯不但不低头认罪,反而变本加厉地进行反革命活动,1969年7月以来,除在群众中公开散布反动言论外,还明目张胆地三次向党中央投寄长达数万言的反革命信件。咬牙切齿地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其内容之反动,语言之恶毒,已达登峰造极之地步,更为严重的是,该犯被拘捕后,仍坚持反革命立场,继续负隅顽抗,狂妄至极,实属罪大恶极,不堪改造的现行反革命分子。 为了保卫党中央,保卫无产阶级司令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根据党的政策和广大革命群众的要求,经报请河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依法判处王犯死刑立即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玉田县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章) 1970年3月20日
1970年3月23日上午,玉田县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将王怀敬提出监狱,验明正身,随即赴公判会场,进行宣判,当日11时将王押赴刑场(海子村后),执行了枪决。 1971年9月13日林彪叛国出逃的反革命事件发生后,群众反映王怀敬被判处死刑是因为给党中央写信批判林彪,此案应当复查纠正。1973年8月唐山地委责成唐山地区公法机关进行了全面复查。经查;王怀敬1970年1月2日的信是写给毛主席的。信的主要内容是:反对林彪提倡的“一帮一,一对红”,信中写道:“一帮一,一对红活动……的要害,不是两个相对,而是两个绝对的产物”,“以我们实际体会,我反对林彪的一对红,拥护毛主席的开展谈心活动”。批判林彪提出的“三十个字学习方针”。信中写道:“带着问题学,活学活用,本身就是反对毛主席的革命理论……企图叫人们走马观花看,他反对人们详细地串通学习……他的学习方法和思想方法,纯粹是主观主义的形而上学唯心论者,完全违反了毛主席所倡导的马列主义革命学风。”信中还说:“目前,林彪修正主义出现不是个小问题了,是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世界革命运动前途的问题了,不能等闲视之,在政治、思想、理论上肃清林彪流毒之必要,已经是时候了。”原信的后半部分,比较紊乱,用拆字批判的,涉及内容主要是“四组一队”、“三三制”、“三种打法”等。但矛头都是批判林彪的。 复查后,中共玉田县委、唐山地委、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和河北省委政法领导小组及中共河北省委一致的意见是,原定王怀敬为现行反革命并判处死判,属于错定错判,应对此案彻底平反,宣告王怀敬无罪,恢复其政治名誉。 1975年11月16日,玉田县革命委员会以玉革(1975)58号作出《关于王怀敬案件平反的决定》,与此同时,玉田县人民法院作出了宣告王怀敬无罪的刑事裁定,并撤销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玉田县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70)军刑字第13号刑事判决书。
海南官明华案 海南的官明华也是一个大案,《海南省志·审判志》《白沙县志》《中华青年英烈辞典》《党和人民的好儿女》均有记载。下面文字取自《海南省志·审判志》426页:
五、相关案例(官明华“现行反革命”纠正案) 官明华,又名官美容,女,原籍广东省始兴县人。家庭出身地主,中专文化,原系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四师八团医生。1968年至1970年间,由于受林彪的“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极“左”思潮影响,原兵团四师八团领导齐尚华,对官的丈夫单达昆(原兵团四师八团汽车司机)老账新算,大搞逼供。官明华深为不满,加上又被白沙县保卫组怀疑与雷玉蝉特务案(已查明属假案)有关联,1969年1月被八团领导齐尚华以革命委员会的名义隔离审查。审查中,有人设下圈套,使她喊出“打倒齐尚华”的口号。齐便利用职权,组织专案组对她审查。因找不到确凿的材料,便采取逼供的手段,把她定为“现行反革命罪”。1971年3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军事法院(1971)刑字第25号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官明华死刑,执行枪决。 当时认定官明华的犯罪事实主要是: 1.猖狂恶毒地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林副主席、攻击党的“九大”光辉文献、为刘少奇翻案; 2.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向子女灌输反革命思想; 3.长期隐瞒反革命亲属罪恶历史,公开为地主阶级鸣冤叫屈。 案经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复查,审理认定的具体事实是: 1.关于猖狂恶毒地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林副主席、攻击党的“九大”光辉文献、为刘少奇翻案问题。所谓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问题,原材料认定:一是官明华说毛主席委托的人不一定都是好的,其理由是刘少奇当国家主席就是毛主席委托的。二是否定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这是审问人审问她时,提到毛主席在1966年说过刘少奇是窃取党的名义的大党阀时,官明华说毛主席这句话不对,不是真理。并说这句话给林彪这个修正主义分子钻了空子,所以林彪在“九大”的报告中就利用“刘少奇窃取领导权”来攻击刘少奇。三是1970年6月15日分析了林彪的政治报告,说这篇报告是打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进行反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一篇毒草。林彪是埋藏在毛主席身边的一个赫鲁晓夫式的野心家和阴谋家。一旦让他接班,中国必将变成修正主义国家,人民就会遭殃。因此,她要捍卫毛主席、捍卫毛泽东思想,要打倒林彪,把林彪拉下马,使社会主义祖国永不变色。根据群众反映,在“文化大革命”前,官学习毛主席著作是努力的,在她1969年至1970年写的8本手记中,共摘录毛主席语录180多段,写了223篇日记和学习心得,计有10多万字,其中洋溢着对毛主席、共产党无限热爱的思想感情。因此复查认定官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为刘少奇翻案的罪名,应予否定;攻击林彪和“九大”文献则属实。 2.关于恶毒攻击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问题。(略) 3.关于长期隐瞒反革命亲属罪恶历史,公开为地主阶级鸣冤叫屈问题。(略) 据此,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央(1976)23号文件和公安部(1977)34号文件中“凡是纯属反对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的案件,一律彻底平反”的要求,做出判决:官明华因反对林彪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属于冤案,应彻底平反昭雪,并做好善后工作。对于制造此案的主要人员,应追究责任。1979年1月11日,中共广东省委为官明华平反昭雪,批准其为革命烈士。
宁夏余渭国案 余渭国案是宁夏的一个大案,《当代中国的宁夏》《当代宁夏史通鉴》《银川市志》《宁夏审判志》均有记载。 余渭国,男,1936年生,原籍上海市人,1952年入团,1959年由北京地质学院毕业,宁夏综合地质大队物探技术员。1970年3月30日写出了《砂不见木》的讨林檄文,被判处死刑,文革后平反,追认为中共党员。《砂不见木》中有以下文字:
我看到了一个大的不得了,了不得的庞然大物,我能怀疑他吗?尽管他有点秃……并洋洋得意地宣称他在大树底下乘凉呢!他“战功赫赫”,“举世公认的毛主席的当然接班人”,这一点已载入“党章”。记得日本报刊评论他是“天才”的军事家,《星火燎原》上有很多高级将领大谈他那套几面几线的战术是如何的“灵验”。这么一个大人物我再去碰他一下,不是有明文规定是现行反革命吗?可是形势却逼着我上梁山……我深信判决的决不止我一个,而是一大片,也有德高望重的朱总司令(历史上形成的毛主席的亲密战友,却被他搞了个突然袭击,被贬成“饭桶”不算,还有“野心”)……且看日本帝国主义的爱憎:“朱毛两命亡”,而林彪却是“天才”的“常胜将军”,见鬼去吧,“常胜”将军,你这“常胜”骗不了人,打倒林彪。
下面是《宁夏审判志》227页的文字:
据1978年11月24日的不完全统计,全自治区共判处“三类”案件130件214人,其中判处死刑的就有多人。原宁夏综合地质大队物探技术员余渭国,于1970年3月30日写的“砂不见木”一文中,反对把林彪吹捧为“天才的军事家”“常胜将军”“举世公认的毛主席的当然接班人”,反对林彪贬低、迫害德高望重的朱德总司令,公开提出“打倒林彪”。余渭国因此于1970年4月27日被逮捕。在审讯中,余渭国仍坚持自己的观点说:“林彪说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这句话完全是错误的,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人说的话,哪能完全是对的,他这样一搞,实际上把毛主席搞成偶像了。……他(林彪)的突出政治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姚文元评《海瑞罢官》是大毒草,这不是人民群众所接受,而是强加在人民头上。”银川市革委会保卫部于1970年4月29日将余渭国判处死刑。1979年6月5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对余渭国宣告无罪。
青海贾正玉案 贾正玉案是青海省的一件大案,《青海省志·总述》《青海省志·人物志》《青海省志·审判志》《青海审判志》《西宁市志·大事记》《西宁市志·公安志》《西宁市志·审判志》《城东区志》《西宁市教育志》《青海省情》《青海省志·报业志》《中华青年英烈辞典》《划破夜幕的陨星》《西宁文史资料第5辑》都有记载。 下面是《西宁市志教育志》的记载(421页):
贾正玉 贾正玉,生于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元月),牺牲于1970年2月23日,河南省温县人,从小生活于农民家庭,勤劳好学。解放后由于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坚持到高中毕后,响应建设大西北的号召,来到青海。 1958年9月入青海师范学院政史系学习,1962年毕业后,被分配到青海省实验学校,担任小学部历史科的教学。 1969年11月4日,当“天天读”刚结束时,贾正玉大喊:“大家别走!”“刚才我想好了一首诗,念给大家听听!” “看包裹,热泪涌,心中呼喊刘主席万岁! 握双拳,跺双脚,踏死林贼! 你们专横跋扈,祸国殃民, 反把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强加给刘主席?! 这血海深仇啊,这血海深仇一定要报! 宁可粉身碎骨,决不背叛曲膝!” 当天下午,他被隔离,第二天,被捕入狱。几经审讯,他宁死不屈,并在监狱的墙上写出:“打倒林彪!打倒康生!打倒叶群!”等口号。 贾正玉的言行,无疑是对当时“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公开挑战,以此,被判处死刑。于1970年2月3日12时20分,被枪决于小蚁刑场。 十年过去了。1980年7月3日,中共青海省委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平反昭雪追悼大会,省委领导郑重宣布:追认贾正玉同志为革命烈士和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并号召全省各族人民向贾正玉烈士学习。 他所教过的40多名学生,赶来参加了追悼会。送来长10多米的白挽幛,上面书写了陈毅同志的诗篇:“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
江西李九莲案 江西的李九莲案也是一个大案,《江西省法院志》《赣州地区志(一)》《赣州地区法院志》《失踪者的足迹》《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共和国重大事件和决策内幕》《中国的眸子》等书均有记载。 李九莲,原江西省赣州市第三中学团委宣传部长,学生会学习部长。1969年2月29日(1969年并无“2月29日”,疑其故意写错)给男朋友写信,信中有“对今后的天下到底属于谁,林彪到底会不会象赫秃一样,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等项问题发生怀疑。”男友把此信交了出去,成了反革命信件。5月1日李九莲被抄家,5月15日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拘留审查。 1970年元月,赣州地委常委会依据地区革委会保卫部审查结论和赣州冶金机械厂党委、群众意见,讨论研究了两次,拟定对李九莲教育释放。在省革委会主任程世清干预下,迫使地委常委会决议被推翻。在拘押李九莲已经一年零八个月之后,判处李九莲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1969年5月15日至1974年5月15日。) “九一三”后李九莲获得释放。结论是:现行反革命性质,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发配到江西兴国县钨矿厂当徒工。 她被开除团籍、禁止加入工会;有病也不能去看,必须通过矿长批准。周围人仍把她当成危险人物,见面躲着走。原地区公安处办过她案子的人对她说:“你在林彪没暴露前就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是错误的。” 由于一直不能为自己平反,1974年4月4日(一说3月19日)李九莲一怒之下在赣州公园女墙贴出第一张公开申辩大字报——《反林彪无罪》,引发社会极大关注。随后陆续贴出《一评反林彪有罪——斥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二评反林彪有罪——谁是反林彪的英雄》《关于我的日记》《血泪控诉》《乱讲一通》《驳“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动”》《辟谣》《我的态度》《历史将宣告我无罪》等公开申诉,要求赣州地委和公检法机关为其否定“现行反革命”“敌我矛盾”的结论,为她的三年冤狱彻底平反。 1974年4月25日,赣州地市二百五十九个单位签署要求立即释放李九莲的《联合声明》。4月26日,赣州地区有3万人组织“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并走上街头,给予声援。六次赴京上访。 1975年5月30日,李九莲被判15年徒刑。此案受株连者数千人,有四十多人因替李九莲辩护而被判刑,六百多人受刑事、行政、党纪处分。 1976年12月,李九莲写了《我的政治态度》,认为“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是资产阶级野心家”“寄希望于江青”。于1977年12月8日被判死刑,李九莲拒绝在死刑判决书上签字,也不上诉。1977年12月14日被处死。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反冤假错案,赣州地区中级法院几经复查,仍认为此案是“轻罪重判,错杀,但李九莲确已构成反革命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省委“同意法院意见”,认为“李九莲有罪,但不另行判刑”。他们抓住李九莲为江青说话这条,坚持不给平反。1981年4月,胡耀邦作出批示,此案得以重新审查,李九莲获得平反。 以上,说的是几件大案。从大数据来看,这样的案例成千上万。小的案件,更是不计其数。
其余一些小案
郭香亭案(《潍坊市人民法院志》98页): 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大得人心。潍坊药材站会计郭香亭,写了一封斥责林彪迫害老干部错怪了毛主席的信件,被定为反革命,判刑7年。平反纠正后,她全家一起到法院感谢党,感谢政府,立誓为“四化”贡献力量。郭香亭回单位后,带病坚持工作,白天上班,晚上加班,脚不能走路,由女儿推着去上班。她所在的财务科有2个人病了,她挑起重担,长达3个多月。1979年,这个科被评为先进科,她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副科长反映说:“给郭香亭平反,党委满意,群众拥护,人人欢迎,”党支部的同志讲:“给郭香亭平反,大得党心,大顺民意!” 李国玺案(《哈密地区审判志》166页): 如李国玺说了“向毛主席早请示晚汇报是宗教信仰”,“林彪说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的说法不对,要改一下”,“林彪要走赫鲁晓夫的路”这三句话,被判刑10年,复查后给予平反。 赵文祥案(《零陵地区法院志》92页): 江华县贝江营业所干部赵文祥,在1967年向毛泽东主席写匿名信,列举林彪十大罪状,1969年即以现行反革命判刑12年,后经复查纠正。 金立邦案((萧舟《十年档案》95-102页;《敢说“林、江”是坏人的一条汉子》,《“文革”洗冤录》240-249页): 1966年,40岁的金立邦是水电部第二工程局修配厂厂长。在和同事、亲友的谈话中说: “我看林彪有野心,就像当年赫鲁晓夫一样,早晚坏事坏在他身上。” 金立邦被判处5年徒刑。1971年秋,林彪反党集团自我爆炸了,他要求减轻一些罪名,但得到的回答是:“林彪当时是副主席,反对他是错误的,这个案翻不了。” 彭孟生案(《德宏法院志》251页): 云南的彭孟生,由于对“以人划线,层层站队”,抓斗干部群众,愤懑地说“林彪是个坏家伙,坏东西,林彪不是毛主席的接班人”“林彪不按毛主席指示办事,林彪还没有被揪出来”等。因此,以恶毒攻击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李郑生案(《武汉法院志大事记》50页): (1979年12月)4日,市法院召开千人大会,为被杀的李郑生平反昭雪。李系湖北剧场跑片员,因印发“文化大革命犯了错误”“林彪的顶峰论是错误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内容的传单,1972年6月被以“现行反革命”判处死刑,复查确认为冤杀,撤销原判,宣告无罪,并作好了善后工作。 马彦进案(《岚皋县志》327页): 马彦进因说“林彪明辅曹操,暗保刘备,林彪可能是坏人,是汉奸。”“林彪一下子变了,毛主席就完了,林彪将来可能要篡位。”“还是刘少奇的政策好,把我拉到杀场上,我还要高呼刘少奇万岁。”“解放前我只挨过一绳子,解放后我挨了五绳子,现在把我打成反革命,将来我还要成顺革命”,被判有期徒刑20年,于1978年11月15日仍以现行反革命罪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1979年2月平反。 胡金铭案(《郑州法院志》205页): 胡金铭在“文革”辩论时说“反正林彪有军权,可以左右国家局势,很难说”,又说“林彪想变天,想搞军变”等。1969年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董雨来案(《郑州法院志》206页): 郑州针织厂原革委会副主任董雨来1970年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经复查认为,原认定董的言论,主要是反对林彪、“四人帮”及其极左路线的。他说“林彪像奸贼、小丑”“林彪上的那么快,那是他喊万岁喊出来的”“林彪像赫鲁晓夫……不要看林彪现在喊万岁,喊得最响,将来还不知怎么样呢?” 董瑛案(《郑州法院志》210页): 郑州第二砂轮厂技术员董瑛,五十年代毕业于清华大学,“文革”中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满释放后,又送回农村监督改造。造成精神失常,本人一直没有申诉,经复查,发现董瑛是在“文革”中公开为刘少奇鸣不平,反对林彪被判刑,复查后决定改判无罪。单位为董瑛恢复了工作,晋升为工程师,现董瑛的精神已恢复正常,在工作中埋头苦干,兢兢业业,受到全厂职工的称赞。 胡友爱案(《吉安法院志》365页): 吉水县某生产队长胡友爱,因骂了:“林彪这个叫化子上台后,政策就变了。”结果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吴新标案(《合肥市志第三册》2205页): 合肥市图书馆馆员吴新标,1968年1O月公开说“林彪不适合当接班人,是野心家,窃国大盗”,并在毛泽东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上批写“反马克思列宁主义代表作”,吴新标被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刑10年。 张彦胜案(《商洛地区法院志》188页): 商县麻街乡农民张彦胜,1968年谈论文化大革命时说,“江青像妲己,把忠臣都害完啦,毛主席迟早要吃江青的亏”,又说“你不要看林彪笑,那是笑里藏刀,林彪是个奸贼”。1970年被军管组判处徒刑15年。 张凤起案(《南京市志》152页): 浦镇车站装卸工张凤起,因说“毛主席红光满面,林彪骨瘦如柴”,被定为“反革命”,判刑5年。
以上的数据和个案举例,充分说明了当年的老百姓是何等痛恨林彪,远比反对江青的人要多得多。若按邱会作所说的“我们反对江青一伙的祸国殃民是完全正确的”,那怎么理解这样的民心、民情、民愤?
小结
根据前面所举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林、江两个集团都是祸国殃民的,分不分开都不能免去接受历史审判的结果。当然,文化大革命的总根子是毛泽东,是他“亲自发动和领导”了文化大革命。而林、江集团则是为了各自的野心,向毛争宠,推波助澜,终于造成了一场空前浩劫。林彪集团和江青集团,是毛泽东发动和领导文革的左膀右臂。很难想象,没有这两个集团,毛泽东能够发动文化大革命,能够发动到什么程度。 当年反对文化大革命,反对毛泽东的人并不少,譬如上海的刘文辉,陕西的王士中。但是也有很多人对毛存有迷信,认为毛是被林彪迷惑了。舒赛、官明华就是典型的例子。当然也有人主要是反对江青集团,特别是在文革后五年,“九一三”事件后林彪集团已经垮台,江青集团横行一时,直到1976年“天安门事件”惹起天怒人怨,终于一朝覆亡。这两个集团在文革中各有各的账,如果说要分开,也只能是分开进行清算,而不是清算一个,而给另一个评功摆好。
2023年3月4日改定 —————————————————————————————————— 【浩劫墓碑】
我知道的南京大学文革罹难者
吴式超
在所谓的文化大革命中,在最高指示“知识越多越反动”的思想指导下,高等学校成了运动重灾区。我们南京大学也不例外,大批高级知识分子和员工受到冲击和迫害,有些人甚至被迫害至死。南京大学被迫害死的至少有27人,其中不包括文凤来、瞿郁文。因为文凤来在文革后期调出南大;瞿郁文是家属。我看到在《南京大学大事记 1902---1988》中,记载全校被迫害死26人。现把《大事记》的记载抄录如下(在“”内的是原文): 1968年清理阶级队伍时,“在审查中,不幸死亡者计5人”; 1970年,“本年在‘一打三反’、‘深挖5·16’运动中自杀身亡达17人(其中教师8人学生5人,干部职工4人)。知名气象学家、气象系主任徐尔灏教授于7月14日被迫害而死。”徐尔灏是在东南大楼跳楼自杀的; 1971年“继续进行深挖5·16及‘清队’运动。运动中自杀身亡者4人。原党委常委、教务长杨世杰2月13日被迫害致死。”杨世杰系割腕自杀。 我认为《大事记》对死难者的统计是不够完全的, 1966年图书馆自杀1人,就没有记入。我还怀疑,难道1969、1972年没有死人?全校逼死人最多的是“深挖5·16”,而“深挖5·16”运动到1973年才基本上停下来。《大事记》的记录也极粗疏,没有记下绝大部分人的名字,更不要说他们是怎样被害死的了。 我把自己收集到的和亲见亲闻的死难者点滴情况记录如下,作为对文革的控诉和对死难者的深切悼念。
一、我校第一位自杀者——图书馆负责人老陈
老陈文革前是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秘书。他较早崭露头角,1956年27岁时就是南京大学党委成员10人之一,可算年轻有为。一定有什么原因, 1958年他从南大团委副书记的重要岗位上,贬到图书馆仅仅担任主任秘书。图书馆馆长是由一位副校长兼任的,挂名不管事;副馆长是位民主人士,年老有病,长期不上班。老陈便成为图书馆实际掌权人。他不懂业务,也不重视业务,图书馆的日常业务工作按惯性运行。他很重视对员工的思想掌控,特别对年轻人。他常常宣扬自己重视培养和爱护青年人,要求所有青年人要经常向他汇报思想,乃至喜欢什么样的衣服、想看什么电影等小事也成为报告的内容。谁向他汇报得多,谁就是靠拢组织靠拢党,就是进步的表现。通过这样的手段,他把馆里年轻人牢牢地掌握在手上,进而掌控整个图书馆的员工。 我刚到图书馆时,对工作不满意,情绪低落。他找我谈话,问我,你有什么思想问题?人家反映你整天闷闷不乐的。连我的表情他都知道,还有什么能逃得过他眼睛的。他常常利用报上宣传模范党员事迹,抬高党员,最后技巧地落实到拔高自己。他说,党员是群众中的英雄模范,很不简单的!斯大林说,共产党员是特殊材料制造的!有一次,他说自己参加学校领导干部会议,在会上发了言,受到匡校长赞赏,“校长很欣赏我,很喜欢我”。他说,拥护党、听党的话不是空的,具体就是听本单位党领导的话,靠拢组织,向组织交心。他规定团员及青年积极分子每两周有一个晚上,到他家去学习座谈。经他炒作,能参加他家学习是很光荣的。所谓学习座谈,就是向他汇报各组人员的思想动态,什么人说了什么话。有几个善拍马的,当面吹捧,很是肉麻。在政治学习会上奉承他的人,就受到表扬。他用这些手段把自己的“威信”提得很高。有一次他生病住院,馆里同事轮番探视(有很大的裹挟成分,看到别人去了,只好跟着去),络绎于途。出院后他在全馆会上说,医院的护士感叹,你这位领导真不简单,这么多人探视,如此受群众爱戴,在我们医院住院的领导人中,还未曾有过呢! 馆里有位年轻人小杨同志,他不像别的青年人,不愿意向老陈汇报思想,恭维老陈,被老陈视为另类。他出身不好,当老陈讲到出身不好的人须加紧改造时,总会捎带敲打一下他。虽然没有点名,群众心里都知道这是在说谁。老陈这种做法,我非常看不惯,受到敲打的小杨,他的不满当然比我强烈。 文化大革命来了,各级领导成为革命对象。1966年6月起,学校停课,图书馆不开放。全馆人员在老陈主持下政治学习,就是读报纸、讨论,各人把文章内容复述一遍。图书馆员工,中老年人占了一半,其中不少是教授和领导干部的夫人,她们的丈夫是革命对象,个个忧心忡忡;青年人多数出身不好,有自卑感。大家谨言慎行,保平安第一。全校文革热火朝天,图书馆却像一潭死水。 来势凶猛的文革,让老陈心惊胆战。他的要害问题是上一年他妻子下乡搞四清,他在家里出轨,被邻居老杨家保姆发现,告诉了老杨。老杨是校部机关党总支书记,老陈的顶头上司。老杨批评了他。老陈的绯闻传到图书馆,大家都知道了。那时,不正当男女关系被看得很严重,舆论压力特大。我们每天学习的报纸文章内容,就是号召群众揭发领导的问题,这使老陈极度不安。有一次学习结束时,他按捺不住,声色俱厉地告诫说:大家注意,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维护党的领导,特别在阶级斗争的大风大浪中,更要辨别方向,不要上阶级敌人的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我明白他说“党的领导”是指他本人。这段训话,放在文革前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可在这会儿,与报纸上的中央精神,明显唱了反调。 没过几天,驻校工作组在大礼堂召开全校大会。礼堂小,容纳不下全校的人,拉了广播线,我们在图书馆收听。会上工作组领导对运动作指示,要求大家相信党的领导,在党委领导下有步骤地开展文化大革命……这些话与中央的号召放手发动群众背道而驰。工作组领导没有讲完,有一位名叫李太平的年轻人,冲上主席台抢话筒。小李说:我来讲几句。工作组领导不让他讲。小李责问工作组领导“要将我校文化大革命运动引向何方”,工作组领导训斥他,双方争斗激烈。主会场乱糟糟,工作组领导宣布散会。在我们图书馆这边,老陈也接着说我们也散会。这时,小杨站起说,刚才李太平向工作组提的问题,在我们图书馆也存在,老陈近来言行和中央精神不符,应该向群众作检讨。老陈听了,气得脸煞白,霍地站起身,用手凶狠地指着小杨,厉声说道:你说清楚,我哪些言行不符合中央精神?你懂中央精神?你吃透了中央精神?我看你才应该特别注意!今天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我们走着瞧! 一向习惯于乖乖地听老陈训话的图书馆群众,见此情景,都惊呆了。老陈是有权威的啊,大家知道,印在纸上的中央精神,没有坐在身边的小领导管用。人人面色凝重,噤若寒蝉。我一向对老陈有看法,人家小杨提了个意见,你这样暴跳如雷,对你有意见提不得吗?出于义愤,我也站起来说,小杨意见提得对,老陈应以中央文件精神对照检查,你近来的言行都正确吗?你压制小杨提意见,就违背了中央发动群众向领导提意见的精神! 我刚坐下,出人意外的,平日不大讲话的小王,也站了起来,表示支持小杨和我的意见。老陈脸色铁青,深知形势对他不利,硬压不行,于是口气相对和缓地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新生事物,自己应该虚心学习,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文革的火终于烧到了图书馆。 文革前两个月,图书馆调来一位副主任秘书老丁。老丁把老陈与群众发生的矛盾,向工作组汇报了。工作组决定由老丁主持学习,老陈靠边,并要做检查。他的检查实在太不像样,非但仍旧端着领导架子,还话里藏话,语带威胁。他深知图书馆的人胆小,吓唬一下,就会往后缩。可是随着文革迅猛发展,在中央的再三鼓励下,有几个人的胆子稍大了些,对他提了几条实事求是的意见,语调也理性平和。这本来是很普通的事,由于此前图书馆的民主气氛特别差,开起会来一贯是老陈一人训话,群众只有听训的份,现在居然当面说他的不是,他感到天翻地覆,无法忍受,又特别害怕进一步揭发到婚外情问题。这次会,把老陈的威风打下去了。会后不久,他被罚一边反省一边参加打扫卫生,日子更不好过。 有一天,他在扫地时,偷偷听见馆里小范对辛某说,要找个字纸篓做高帽子,如果老陈不老实交代检讨,让他戴高帽子游校。老丁通知老陈,明天上午开会,让他检查交代问题。第二天上午,我们上班,就听说他触电自杀身亡了。 众人感到非常意外,心里沉甸甸的,没有想到发生这样极端的情况。群众议论,我们仅仅给他提了一般的意见,没有批也没有斗,就受不了?想来只有怕婚外情曝光,太难堪,无法面对家人和群众。他的性格有个弱点,太倔强要面子,自我迷恋。他是个基层干部,平日总摆出首长架势,俨然是英明正确、崇高圣洁的模范领导人。 解剖老陈的死因,内因是他品德问题、行为失检,外因就是文化大革命。像他这样犯生活作风错误的,平时不过在党内、行政上受处分,调离图书馆而已;文化大革命要在群众会上交代,贴大字报、戴高帽子游校,在大庭广众面前出丑。他受不了羞辱,死于非命,值得同情。 老陈在1966年7—8月间去世,年约37岁。
二、优秀教师蔡鲁戈之死
这里的“优秀教师”,不是随便滥用的虚浮之词。文革初,在批判、打倒一些老师才是政治正确的高潮中,竟有学生贴出赞扬蔡鲁戈的大字报,下面签名的有十多人!如果不是蔡鲁戈教学水平高,敬业负责的精神极大地感动了学生,在那样的气氛下,怎么可能受到学生的实名表扬?我看过这张大字报,可惜内容记不得了。这是非常难得的,不仅南京大学绝无仅有,其他高校只怕也未必有。 蔡鲁戈,男,上海人。1953年北京大学物理系毕业,组织分配他到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他不肯去军事院校,申请到普通大学工作。一个人到哪里工作,是党组织说了算的,个人怎可提出异议?组织的决定不可更改,你不服从,就不分配。他回到上海家中赋闲。他与复旦、南大联系求职。那时南大很缺教师,物理系有些课没有人上,决定要他。他于1955年来到南大。蔡鲁戈气质高雅,品德高尚,工作、学习很努力。 他与徐煜是北大同学,像兄长似地关照徐煜,时常提醒徐煜,小心谨慎,不可以乱讲话。他自己也很谨慎小心。不过,再怎么小心,也总有疏漏的时候。他住在“陶园”单身教工宿舍,物理系有8位教工住在那里。同一个系互相熟悉的年轻人,难免一起说说笑笑,议论时事,如三年大饥荒的原因、波匈事件、铁托问题、赫鲁晓夫问题等等,闲谈中无意间讲了一些不合时宜的话。他们开玩笑地自称“陶园八怪”。“一打三反”大揭发中,有人揭发“陶园八怪”是反动集团。他们8人被分别隔离,逼他们交代问题和揭发别人。在压力和逼迫下,有的人为保自己过关,乱揭乱咬。蔡鲁戈是诚实人,又讲信义,他不乱交代乱咬别人,被认为态度最顽固。 审查中,蔡鲁戈案升级为叛国集团。这是因为几年前,同住陶园的沈云先生到外国去了。沈云是蔡鲁戈的北大同学,身材魁梧,食量很大。1960年大饥荒,他粮食不够吃,一个月的饭票20多天就吃完,然后买高价食品,又没有足够的钱,患了肝炎,身体极虚弱,眼看很难支撑下去。沈云的哥哥在加拿大,他哥哥神通广大,得知弟弟情况后,通过外交渠道申请接他的弟弟去加拿大。经过公安部批准,沈云办妥了去加拿大的手续。住在陶园的物理系同事(所谓的陶园八怪),在大三元酒家为沈云设宴饯行。蔡鲁戈与沈既是同事,又是同班同学,关系深,理所当然出面张罗:联系酒店、约定宴会时间、垫付餐费,最后向参加者收取匀摊的钱。经过公安部批准,堂堂正正办了出国手续的沈云,这时被指为叛国分子,而参加送行宴会的人则是叛国集团。蔡鲁戈成为叛国集团头子,问题越搞越大,逼供不断升级,压力越来越重。 蔡鲁戈自尊心强,很重视保持做人的尊严。他是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父亲曾留学德国,家庭条件优越。他曾看到系里右派分子受到的侮辱和虐待,曾对徐煜说,这样的侮辱如果落到我身上,我是忍受不了的。最后,在隔离审查期间,他受不了折磨,对黑暗的社会和自己的前途绝望。在住地屋后树林里上吊身亡,终年不到40岁。
三、被判处死刑的瞿郁文
1971年下半年,在一次全校“宽严大会”上,公安机关宣布判处瞿郁文死刑,立即执行。 瞿郁文是体育教研室职工刘新源的妻子,家庭妇女。刘新源曾在民国政府教育部任职,1949年后,历次政治运动都受到审查。文革时他已60多岁,因那时没有实行退休制度,所以还在学校上班。清理阶级队伍时,被隔离审查,已关押两三年了。瞿郁文挂记丈夫,怕他年迈经不起折腾。为此,她给学校工军宣队领导写了一封信,对很多人被长期隔离审查表示不满,还认为南大打出这么多5·16,一定是扩大化了。她不敢署名,又怕查笔迹,就从报纸上剪字粘贴。当局将此事定为恶毒攻击政治运动的反革命案件。全校开展大排查,查出后,由公安机关将她逮捕。她的罪状,除写反革命匿名信外,还是大叛徒瞿秋白的堂妹。两罪并发,宣判死刑,立即执行,由公安人员押赴法场。 她的丈夫刘新源也被带到会场“接受教育”。他毫不知情,突然看到妻子被拉去枪毙,惊悚得面无人色。这真是晴天霹雳,震得他晕头转向,呆呆地什么事都不知道了。 当时因为有重要的5·16头子顽固难攻,有关方面领导决定重判一人来立威、震慑。拿谁祭旗呢?选来选去,选中了瞿老太。她年纪大,又是没有用的家庭妇女,不妨拿来开刀。可怜这位老太太,本意是想帮助丈夫早日回家,做梦都没想到招来杀身之祸。我不知道是否对她进行过审问,有没有给她申述、自辩的机会,根据哪条法律判她死刑。她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押去枪毙了。 她的孩子也受到株连,孩子被流放到新疆。几年后,查明刘新源没有问题,解除审查,放回已经空无一人的家。他的家就在我住的筒子楼前面的小屋里。我常看到他佝偻着腰,踽踽而行,拿饭碗去食堂打饭。可怜的孤老头,目光呆滞,脸无表情,从不与人打招呼。他与这个世界已经决绝了。据一位去过他家的女士对我说,他家里乱糟糟的,养了好几只猫。人,他已经看透了,只有猫可以为伴。 几年前,我向体育室的老领导、文革前的党支部书记老傅,打听刘新源和瞿老太的情况。老傅说,审查老刘时,是工军宣队一手搞的。查来查去,查了几年,没有查出任何问题。瞿老太的匿名信内容也算不上反动,完全是枉杀。20世纪80年代初,当局给她平反。这时刘新源已去世,孩子在哪里也没人知道。平反书没处送,再三打听,才打听到他们有个孩子在上海,派人把平反书送到上海。好歹算是“把党的政策落实了”。
四、第14宿舍楼的死难者
文革时,我住在第14宿舍楼。此楼住户中有6人罹难,其中2人是家属。他们是:江先生(不知道名字)、施复瑜、王文武、史兆俞、蒋能棠、朱盛祖。 我把所知情况记述于下:
江先生,不是南大员工,是家属。他的死,是因妻子受迫害引起的。他妻子孙女士是化学系教师,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平日为人老实本分,胆小谨慎,除了出身不好外,没有其他问题。我推想,在文革前,她各方面的表现应很合时宜,领导相当满意,不然,她出身不好怎么能入党还担任党支部书记呢? 她在1968年上半年出事。当时每天学习,就是读报纸,然后根据报纸内容,各人大同小异地复述一遍,甚是无聊。她在一张《参考消息》上信手写字,虽随便写,已十分小心,翻来覆去只写“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胜利万岁”。本来没事,因她是一派群众组织“红四联”成员,又是基层干部,遭到同教研室对立派8·27成员侧目。此人制造事端,说她写的字,沿某一方向斜读,成“毛主席无寿无疆”,就是反革命标语。他马上报告了军训团领导。中国字原来从上往下直读,文字改革后从左到右横读,哪有斜读的?但在完全没有道理可讲的年代,又事关攻击伟大领袖的严重问题,谁敢轻轻放过,包庇反革命?接到报案,领导很重视,马上派红卫兵来捉拿罪犯。她在家里烧菜做饭浑然不觉。红卫兵闹哄哄声响很大。我家宿舍正对着楼梯口,我在吃午饭,听到吵吵嚷嚷和打门的声音,开门出看,有七八个红卫兵气势汹汹地冲进她的家,叫喊:“打倒现行反革命分子孙××!”她一脸茫然,不知发生何事。红卫兵七嘴八舌,指责她干了反革命勾当,不由分说,以坐喷气式飞机的方式,前呼后拥押着她下楼。同时化学系革命师生紧急集合,在北园北大楼前草坪上,开批斗她的大会。她丈夫在外单位工作,中午不回家。她的孩子3岁,看到妈妈被拉走,吓得大哭。邻居施女士约我一起去安抚孩子。我们在她家哄孩子,化学系来人了,进门厉声问我们是什么人,在此做什么的?我们看这阵势,只好退了出来。这批人是来抄家的,当然抄不出名堂。孙女士挨批斗后,回了家。南京大学的事,直通许世友,他听到发生矛头针对毛主席的重大反革命案件,马上下令将她抓到南京警备区关押。 在学习会上拿笔随便写字,当时相当普遍。孙女士案发生后,大家再不敢胡乱写字,进一步发展到身上不带笔。“笔”不是好东西,它是作案工具,很会闯祸,没有笔,反动不起来。 孙女士被押送警备区后,化学系马上有人来驱赶江先生和孩子。学校宿舍如此紧缺,怎能让被抓起来的现行反革命家属占住?江先生只好带着孩子搬走了。我不知她何时被放出的。1970年7月下旬我下溧阳劳动,看到她与化学系女教师一起住在我隔壁。我们点头招呼,不敢讲话。她带着孩子,每月能回南京休假,证明她不是审查对象了。 江先生在某研究所工作,文革前是该单位党支部书记,为人文静不爱说话,夫妻恩爱和睦。骤然祸从天降,妻子被打成现行反革命。这对他不啻晴天霹雳,被当头猛击一棍,精神受了重伤。江的工作单位要他揭发老婆反动言行。这你能逃得过去吗?她既然是现行反革命,在家里的反动言论当然更多啦。你不揭发就是包庇,与她一鼻孔出气,立场站到反革命一边了…… 在高压和逼供下,老江不得不交代一些孙女士对文革不满的牢骚。孙女士放出来后,江先生觉得揭发妻子和自己说的私房话,很对不起她,心灵痛苦,精神受到伤害。精神病初起,不容易发现。孙女士说,自己发现他不很正常,但不知怎么回事、应怎么办。文革后期,江的单位派他参与落实政策,他看到别人受到的冤屈、迫害,联想起自家,冤狱处处,触目惊心,精神不断受刺激,终于明显发作,幻觉幻听,言行不正常。 1975年,校工军宣队的人到孙女士家,替她落实政策,推倒过去诬陷不实之词。这是好事,可是精神不正常的江先生,认为又来害她,害他们一家了,不管怎样对他解释都没有用。他开始东躲西藏,非常害怕。孙女士也提防他自杀,可是没有防得住,他上吊而死。 孙家与我家紧邻,一向关系不错,她断断续续地向我说了上面的情况。当我有心向她采访时,她却回绝了。她说,讲这些事有什么用呢!
施复瑜女士,历史系教师,浙江杭州人,长得很漂亮,皮肤白皙,智慧的大眼睛,放出和善的光芒,笑起来现出深深的酒窝,举手投足,一副儒雅的知识女性模样。逝世时约35岁。 1967年7·20事件后,他们画地图的一伙人,写了四份大字报。内容是声援武汉造反派啦,揪军内一小撮啦,打倒带枪的刘邓等,与当时报纸口径完全一致。谁知风云变幻,这几份大字报送了她的命。她的丈夫老宗,是南京农学院红总派群众组织的头头,1970年6月,被隔离审查。她身边带着一个8岁的儿子。从中苏珍宝岛之战后,她参与一项国家任务,研究元代以来中国北方疆界演变情况,绘制各历史时期的地图。虽然手头有重要的工作,革命还是不能不革的。他们每周抽出固定的时间,学文件和报纸上重要的文章。 1970年8月,历史系工军宣队领导通知她下溧阳,她知道大祸临头了。那天晚上,徐煜借她家的煤炉热菜,见她正在整理缝补小孩的衣服,问她做什么呢,她说明天要带着孩子下溧阳农场。徐煜说,你手上有重要任务,为什么要去溧阳呢?她神色黯然地说,还不是因为5·16问题,老宗早就被隔离了。她情绪很紧张。徐煜知道5·16是莫须有的,看她背着如此沉重的包袱,便安慰她说,你放心,只要你没参加,将来一定会搞清楚的。她抬起头,忧郁地看着徐煜说,请相信我,我真的没有参加,除了与同事一起写了四份大字报外,别的什么都没有做。徐煜后来对我说,他永远忘不了当时她那忧郁、恐惧、飘忽的眼神。徐煜回自己宿舍后,一会儿,她来敲门,说请徐煜代收她家的报纸和信件,代领每个月的粮油票。徐煜满口答应。一会儿,她又来敲门,歉然地说,我托你做这些事,会不会给你带来不好的影响?徐煜说,我们不在一个系,不会产生不好影响,你放心,只要我在南京,一定替你办,但是看形势,我也很有可能下溧阳。她听了,神情沉重,欲言又止。徐煜说,他是她生前最后一个讲话的人。 徐煜单位规定,每晚必须到集体宿舍睡觉。第二天是休息日,上午他带着儿子回家。快到宿舍楼时,听到人说,有人自杀了。他没有在意,当时学校里自杀的事常发生,锻炼出耐受性了。接着听说是个女的,心里悸动一下,在上楼时,碰到一副担架,担架上躺着的人,全身盖着白床单。他一惊,这是谁啊?到了四楼,走廊上站着好几个人,神色异常。邻居许先生说:老徐,你到哪里去了?我敲你的门,找不到你,施上吊死了,她的儿子早上起来,吓得跑到走廊上大哭大喊:救命啊!救命啊!我忙跑去看,糟糕,没有救了。想找你一起把她放下来,谁知你不在,我只好独自把她放了下来。历史系的人刚刚把遗体抬下去了。徐煜听了,吓得面如土色,心扑通、扑通地狂跳,半天说不出话。徐煜后来对我说,那天幸好回家迟,他没有勇气与老许一起把施放下来,多么残忍啊,昨晚还和自己讲话的人,早上就成一具遗体了。他心头悸动了好几天,至今想起都很不平静。徐煜问老许:她的孩子在哪里?老许说,孩子被住在西头历史系的老周领去了。徐煜怔怔地站在自家窗口往下张望,一会儿,殡仪馆开车来把她拖走。施女士的孩子由好心的周老师牵着跟在车后,算是给母亲送行。可怜的只有8岁的孩子!徐煜目送灵车远行,心头涌起无限的悲愤。几天后,徐煜在教学楼厕所偶遇周老师,见旁边没人,他问老周,施女士的孩子现在哪里?老周说,被他外婆接去了。又问:她的骨灰在哪里呢?老周说,这些事都是系里领导处理的,他也不知道。说完,两人像做贼一样,左右张望没有人,才一前一后从厕所里走了出来。 我在溧阳,因为劳累、烦心,晚饭后,洗了澡,早早上床,放下蚊帐,在帐内的“独立天地”里休息。这天晚上,我在蚊帐内休息,小郑从外面进来说,告诉你们,又有人自杀了,是历史系的女教师,住在14舍四层的。我马上猜到是施,心里不禁狂跳起来,无限的悲伤疼惜,涌上心头,泪水止不住地流。我压制着哽咽,免得被人听见。她是多么优秀的、多才多艺、年轻有为的人啊。有人想起我是住14舍四层的,便问我:认识不认识这个人?我压着嗓门勉强回答:认识。又问:她是什么情况呢?我说:不知道。当天晚上,我几乎一夜难眠。施女士的音容笑貌,在我眼前晃动,在我心中翻腾。我痛失良友,国家痛失英才。 1973或1974年,一个周日下午,有人敲我家的门,打开门,老宗站在门口。他说,你不要害怕,我没有问题,不是5·16,已经放出来了。我一把把他拉进来,请他坐下。我告诉他,我也是5·16,你的事我早就知道。 他说,他被关押的三四年里,与外界断绝一切联系。直到放他时,才告诉他妻子的死讯。他被关押时,脑子里天天酝酿,放出后把自己的遭遇和感受,向两位最知心的人倾诉,一个是妻子,另一个是他的好友、南农红总派的头头某人,想不到他们两人都死了。说着,眼眶红了,慢慢地流下眼泪。我无言安慰他。沉默了一会,他说,他宿舍的钥匙丢了,无法开门,向我借张凳子,站上去从气窗往里看一下。临别,他说明天动身去杭州看儿子和施的母亲。这几年,儿子一直跟着外婆。 接下来的几年内,我们互相帮助,关系比较好,再后来断了消息,我想念施女士,2010年设法打听到老宗的电话,向他要一张施女士照片,意外地遭到婉拒,有可能他怕我写纪念文章吧?写了也没处发表呀。 文革结束后,历史系为施女士举行追悼会。本系的教师员工几乎都来了。我也应邀出席。当我看到她的遗容,那美丽儒雅的模样,眼泪止不住簌簌地往下流。谁杀了她?作孽的文化大革命,作孽的挑起文化大革命的人! 我想起她说过,为什么要颠倒黑白,为什么要指鹿为马,为什么不准讲真话,社会太黑暗了。她是那样自尊自爱的一个人,她无法面对作为审查对象将受到的凌辱,宁死不受辱。何况还有孩子在身边,让孩子看到妈妈受辱挨批斗,情何以堪?丈夫在受审查,生死未卜,自己一家全完了。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希望,像猪狗一样挣扎在泥淖中的日子有什么过头呢? 一个母亲,断然割舍下身边的孩子而死,那是怎样的觉着没法在这个社会生存,死、比活强啊!
王文武,男,湖南人,贫农出身,党员,南京造船厂会计。逝世时30岁出头。 他算是南大的家属,妻子文女士在南大工作,所以住在南大宿舍,与我邻居。他是空军转业干部,政治上响当当铁嘣硬,清理阶级队伍开始后,他是所在工厂专案组成员。他是怎么变成反革命而自杀的呢?我不敢去问文女士。自己猜想,可能他审查5·16时,对人比较凶,被受审查的5·16记恨,反咬一口,就从最革命的专案成员变成被审查对象。天上掉到地狱,变换太快、太大,想不通,同时受不了逼供、打骂,走了绝路。 文女士是一位能干、坚强的人。丈夫死后,她以每月29.4元的微薄工资,抚养两个孩子,极其艰辛,我们很同情她。 2015年5月1日上午,文女士来看望我们。当只有我和她两人时,我鼓起勇气问她老王的死因。文女士说,老王确是因被咬为5·16而死。她不相信老王会自杀,认为是被打死的。工厂的专案组靠的就是拳头和棍棒。我问她有证据吗?她说拿不到证据,当时不敢追查。 老王亡故的打击猛然降临,如同天塌地陷,她哭了几天几夜,无论如何不相信老王是5·16阴谋集团的反革命,他冤啊!然而到哪里去申冤!?她不相信老王会抛下孩子和自己,他一定是被打死的,可是能追查凶手吗?她感到空前的无助,像掉入深渊,没有一根可以抓到的稻草。眼泪哭干了,面对现实,自己这一家日子没法过。政治上,自家本来是光荣的工人阶级,一向高人一等,如今成了反革命家属,沦为黑五类贱民;经济上,吃饭问题也解决不了,一个月29.4元,怎么过?算了,老王,你等着,我们跟你一起走吧。 她准备了一根长绳子,打算娘仨捆在一起,投入长江去喂鱼。她带着绳子,牵着大儿子,抱着小儿子走出家门。小儿子不满3岁,以为妈妈抱他上街玩,很开心,小手搂着妈妈的脖子,笑着轻轻地拍打妈妈的脸。孩子这个亲昵的动作使她震撼,她的心软了,双泪直流,哭着又折了回来。从此,下定决心,咬碎牙也要活下去,把孩子拉扯大。
史兆俞,男,外文系德语教师,自杀时35岁左右。 他是烈士子弟。其父当年与李先念一起革命,在皖南事变中牺牲。牺牲后,妻子寡居抚孤。因是烈士子弟,他被派往东德留学,回国后在学校任教,是学校外文系德语教研室拔尖人才。文革中是外文系造反派头头之一。他是个理性温和的人,为积极响应毛主席号召,参加了造反派。1970年被诬为5·16反革命分子,隔离审查。他一定受到严酷逼供,要不怎么割舍得下老母、妻子和幼小的儿女,毅然从4楼跳下去呢。他是我校5·16案第一个罹难者。 1970年7月1日中午,我去食堂打饭,经过第七宿舍,看到楼下围着一群人,指手划脚在议论什么。我这时哪有心情过问闲事?回到宿舍,听同房间的积极分子说,今天上午,第七宿舍四楼有一个审查对象跳楼。她看到满地的血,人已送往鼓楼医院,不知能否救活。 第二天傍晚,我打饭经过七舍,看到一个老太太在那里捶胸顿足,呼天抢地嚎啕大哭,凄厉惨痛的嚎哭声在南园上空回荡。原来自杀者已死了。这位痛哭的老太太就是他的母亲,只有她敢哭,有权利哭,换了别人,连哭也不敢的。她千辛万苦拉扯大儿子,等来了他父亲为之付出生命的党夺得天下,哪里想到儿子不明不白被害死,她的全部希望破灭了。这样撕心裂肺的伤痛,落到了这位烈士妻子的身上。
蒋能棠,男,浙江人,年约45—50岁。是南京大学仪器厂8级车工。8级是工人最高级别。他在清理阶级队伍时,被隔离审查。自杀身亡。
朱盛祖,男,物理系无线电教研室实验员。文革时,群众组织编《读报手册》出售,他参与出售。朱盛祖很穷,每月工资29.40元,妻子是农村人,没有收入。他挪用了卖书的钱,被认为是贪污,办学习班审查他的贪污问题,他没有钱退赔,走投无路而自尽。所谓“贪污”,不过几十元钱的事,可怜啊!死时才30岁出头。
五、江苏“红总”头头文凤来之死
(下面是从百度上复制的文凤来夫妻照片。不知谁在文凤来脸上打了X,这是文革中常见的做法,以表示与之“划清界限”。)
文凤来,生于1929年11月,辽宁省海城市接文镇人。中共党员。曾就读于辽南建国学院(培训班性质)、大连工学院。1950年10月参军,在沈阳空军司令部任宣传干事,后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研修班学习,1955年毕业后到在南京的空军政治学校任党史讲师。1958年借调到南京国际旅行社(江苏省委办公厅交际处)任翻译。1963年从部队转业到南京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任党史讲师兼越南留学生班政治辅导员(以上根据网上资料整理)。 文革前,我不认识文凤来。1966年6、7月,文革刚开始,当绝大部分人都在谨慎地观望时,他给学校党委、后来又给工作组组长兼党委书记彭冲贴大字报,批评他们压制了学生,在校内造成很大影响。大约7月下旬的一天,校部机关工作组负责人武夫,在北园南楼草坪指挥一帮人批斗文凤来。我在旁边看,才认得他。他反校党委、反工作组,跳得最高。批斗他,就是枪打出头鸟。这时,工作组的人心里也有矛盾,一方面觉得执行省委指示有什么错?自己的腰杆是硬的!另一方面又知道《人民日报》宣传的调子已经于己不利。他们也学聪明了,明明批斗文凤来,却不说批斗,而采用时髦的“大辩论”——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是毛主席提倡的,我们是按毛主席指示办事。 不过,批斗与辩论也确有区别,批斗会上,被批斗者只能认罪,而辩论,双方都可以讲话。这场辩论双方力量很悬殊,武夫一方有二三十个帮腔助威的人,而文凤来是单枪匹马。旁边有不少围观的群众。武夫体态魁梧,身着军装,雄赳赳地指着文凤来厉声说:今天姓武的碰上姓文的,天生就要斗。像你这样的,也够资格当共产党员?你是道道地地的三反分子。若有风吹草动,你就是叛徒!帮腔的跟着武夫气势汹汹地高喊:叛徒!叛徒!武夫嘲笑文凤来说,看到了吧,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人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大家说对不对啊?众人起哄,大声喊道:对! 文凤来毫不畏惧,回敬武夫说,你知道真理往往在少数人手里吗?你知道文革是革谁的命吗?奉劝你好好学习,像你这样不学习,看不懂文件和报纸文章的人也够资格领导文化大革命?你替我好好记住,你不会有好下场!围观的群众虽然沉默不语,心里很佩服文凤来,胆真大,好样的。 8月间,文凤来率领校内反工作组师生上京告状。刚好碰上8·18毛主席接见红卫兵。《人民日报》上刊出整版报道和多幅照片。我们南大图书馆里群众非常关注8·18接见传达的信息。往常学习,由一人读,大家听。今天要自己看。先看报上的照片,有人发现了文凤来站在天安门城楼上的照片。这个发现引起关注,大家一起仔细辨认,咦,奇怪,真的是文凤来。几天前刚挨批的文凤来,怎么竟上了神圣的《人民日报》?有人说,群众镜头是摄影记者随意拍的,难道那记者认识你南大文凤来?马上有人附和,对,文凤来人高马大,有力气会挤,挤到最前面上了镜头,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我觉得不是这样简单,群众镜头拍了许多,选哪一张刊出就有讲究。马上有人看到报道中说:“从秀丽的江南来到宏伟的北京的南京大学教师文凤来同志,登上了天安门。”肯定了,党中央支持南大造反派!学生消息灵通,用大字报公布文凤来上京告状成功,8·18接见时,被康生指定为革命教师代表,安排他登上天安门城楼。 越南留学生班办公室与图书馆相距只有一二百米。1967年上半年乱哄哄的时候,我常到越南留学生班打探消息,与教师们一起讨论形势。这时,文凤来在社会上活动,我没有碰到过他。通过一段时间交往,我和越南留学生班教师徐曼华成了好朋友。徐曼华是党员,年纪与文凤来差不多,原是中文系教师,为人沉稳有主见。文凤来刚起来造反时,压力、风险很大,徐曼华坚定地支持他,因此二人关系密切。据徐曼华说,文凤来常到她家了解学校情况,和她商量事情,印象中文凤来很重视她的意见,她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参谋作用。江苏1·26夺权后,红总和8·27矛盾不断升级,武斗频仍。我关心文革形势,常到徐曼华家打听消息,请徐劝说文凤来制止武斗。徐曼华说,老文也反对武斗,他虽然是红总头头,但是控制不了局面,工人容易冲动,好胜心强,只想占上风。他们不听他的话,还指责老文右倾。她说,武斗大多是8·27方先挑起,红总方有的头头认为自己人多势大,凭什么怕你?就打起来了。具体情况徐也不知道。 中央下达清查5·16文件后,在江苏揪5·16,头号对象就是许世友的仇人文凤来——因文凤来为首的红总那一派曾经在“揪军内一小撮”风潮中提出“打倒许世友”。文凤来被关押审查。他坚守实事求是、为江苏百万红总群众负责的底线,攻不动。1970年12月,南大另一个造反派头头葛忠龙被突破,承认了“5·16罪行”,全校进一步掀起揪5·16的新高潮,恐怖气氛笼罩全校。12月30日晚6点半在学校大礼堂批斗文凤来。我在溧阳农场,没有参加这个会。多年后,与朋友王女士闲聊,她说自己参加了那天批斗文凤来的会,现场气氛恐怖极了。她是5·16审查对象,坐在那里惊惧得气都透不过来。会场上不断高呼:打倒文凤来!声震屋瓦。文凤来真不简单,他沉着镇定、语调平和,承认自己犯了“揪军内一小撮”反对许司令员的罪行。他说:“我有罪,我认罪。但是,我和红总其他头头与北京5·16没有任何关系,江苏没有5·16。”工军宣队领导让地质系(?)某某(女)上台指证文凤来是5·16,与文凤来对质。她要昧着良心当面说谎诬陷文凤来,心里过不去,浑身发抖,话都讲不出来,低着头,不敢看文凤来,后来此人被逼得精神失常。葛忠龙上台揭发,他胡说八道,文凤来批评他:你这样做对得起红总上百万群众吗,摸着良心想一想,你对得起谁?因为文凤来坚持实事求是,不肯诬认自己是5·16,当场被戴上手铐。王女士对我讲这些时,文凤来去世已几年了。 朋友杨先生曾参加批斗文凤来的会。2018年11月,我向他征集他知道的文凤来材料和那次批斗会情况,他回信说:“他(指文)初期造反,经常发表演说和辩论,就在当时小楼(即南楼)边上,我经常看到他非常勇敢地和人辩论,从不轻易丢弃自己的观点,非常佩服他。后来他成了学校造反派头头,就见不到他了。直到全校批斗5·16会上,我那时也是5·16批斗对象,被带到大礼堂接受教育,亲眼目睹了他被批斗的情况,和你上文中讲的情况一致。批斗会不但没有取得预想的效果,适得其反,让大家看到了文的坚贞不屈和坦荡胸怀,大家心里无不佩服。”我请他回想那次批斗会的细节,他说:“就那次批斗会来说,因为时间长了,许多细节已经忘记。但是,文的敢于坚持真理和大义凛然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至今不能忘记。那次批斗会的目的是为了‘打掉阶级敌人的嚣张气焰,教育广大群众’,因此安排了对质。本以为可以稳操胜算,结果在文凤来正义、坚定的反击下,那些被安排上台对质的人一个个溃不成军,包括葛忠龙都显得非常狼狈。我是被押去受教育的,散会的时候就听到有人低声说:‘乖乖,这家伙厉害。’其他的记不得了,我的感觉就是两个字‘佩服’!”(在引号内的是杨先生信中写的原文。) 我在百度上查到《记忆》2009年8月13日第20期,刊载《南京大学深挖5·16见闻----蒋广学教授访谈》。蒋广学教授退休前是《南京大学学报》负责人、南京大学思想家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文革中,他没有卷入校内两派争斗,比较客观公正。工宣队进校后,他是学校专案组成员。主要采访者董国强是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采访时间2006年3月9日,地点在董国强家。全文比较长,这里节录与文凤来有关的内容: 蒋广学:文凤来这个人很正直,很讲义气。他之所以走到后来那个地步,就是因为他讲义气、认死理。他起来造反没有多少私心,他就认准一条:我要听毛主席的话,听中央的话。他的文化水平不高,我估计他没有上过大学,即使上大学的话也没有认认真真地读过什么书,只会认死理,认准了这个理就一直走下去。毛主席叫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中央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中央叫我们造省委的反,我就带着一批人到省委去造反;中央说要夺权,我就带着人去夺权;中央说要“揪军内一小撮”,我就带着人去“揪军内一小撮”。这批人就是这样,非常听毛主席、中央的话。 当时中央高层的情况也是很复杂的,那个“无产阶级司令部”里头也是不断分化的,谁也搞不清楚那里面传出来的有些东西,是不是毛主席的。比如有的人昨天还说是“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是代表毛主席的,第二天就遭到清洗了,变成反对毛主席的了。即使有些话确实是毛主席说的,但是毛主席他老人家自己就变来变去的,前后不一致。这样一来,文凤来他们这些人后来就吃亏啦。 比如文凤来等人与许世友的矛盾,就是1967年夏天武汉“七二〇事件”以后“揪军内一小撮”时结下的。毛泽东当时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后来才说中央文革的王力他们鼓动“揪军内一小撮”是“毁我长城”。那么许世友后来做了江苏省革委会主任,许世友能放过文凤来他们吗?不可能的!所以到了抓“五一六”的时候,首先就对“红色造反队”下手。葛忠龙这个人很滑头的,等搞到他了,他就把他们一个一个都咬出来了,他不是往上面咬,而是往下面咬,咬出了许多“红色造反队”的人。很多人不知道怎么交代就被逼死了。 在南大大礼堂批斗文凤来的时候,我也参加了。我觉得文凤来的的确确是条汉子。台下的群众批斗他,要他老实交代,他一点都不惊慌,他说:‘我反对许司令是错误的,但我不是五一六!江苏没有五一六。’葛忠龙在台上揭发他,文凤来就说了:“葛忠龙你这样无中生有、胡说八道,把我们的这些同志搞成这样,你对得起谁?!”但是当他说这个话的时候,台下的人都高喊:打倒文凤来! 我和文凤来原来是认识的,他放出来以后,我还在南大南园的球场上看到过他,和他打过招呼。 董国强:他年龄比你大吗? 蒋广学:比我大十岁左右。我当时跟他打招呼,他基本上不理睬我,他已经显得很麻木了。 董国强:也是精神方面出问题了? 蒋广学:是的。他这个精神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呢?据我估计,出在他意识到文革的一切东西可能都是一个骗局。所以他老是有一种自责,老是觉得他对不起他的那些弟兄们。这样他出来没有很长时间就自杀了。所以我觉得他这个人很讲义气。 董国强:那么根据您和他接触的印象,他这个人还是一个思想比较单纯的人。 蒋广学:思想比较单纯,信念比较固执。他后来没有任何的报复心理,而是带有很强烈的自责情绪。在南大斗争文凤来的大会场上,我觉得他的的确确是一个汉子。在群情激昂的时候,他说过几句话,我的印象十分深刻。他说:“我对不起许司令员,揪军内一小撮时搞他,我犯下了罪行。用这个东西来整我,我文凤来认了!但我不是五一六!江苏没有五一六!”他还用手指着葛忠龙,有没有骂他“不得好死”我记不太清了,但他肯定说过:“你这样做对得起谁?!” 董国强:他们原来是战友吗? 蒋广学:他们原来关系非常好,葛忠龙是文凤来的副手。 董国强:葛忠龙是想把自己解脱出来? 蒋广学:葛忠龙那也是瞎交代!什么组织系统啊等等,其实都没有那些事儿。不过这样就把他自己解脱出来了,后来他还到苏北响水县当了个公社书记。张建山后来也患精神病了,游泳的时候淹死了。
文凤来被拘押后,遭到无所不用其极、严重的法西斯折磨。1972或1973年,我在南园看到一张大字报,说文凤来在监狱里装疯卖傻,怎样怎样,凭直觉,我认为文凤来精神不正常了,心里很难过。后来证实,他被迫害得神经分裂,放出来后一直不正常。1976年春,南京爆发反对张春桥的群众运动,省委在追查中找文逼问,文精神病再次复发,不久在家里自缢而亡,终年48岁。
六、其他几位
陈巧娣,男, 物理系基础组实验员,自杀时年30岁出头。他是在深挖5·16时,遭逼供而死的。他死后,当时基础组的掌权者陈必武说,为什么先拿陈巧娣开刀呢?因为他和物理系红总派头头关系密切,与学生也有来往,他胆子小,加大压力容易突破。所谓加大压力,就是狠批猛斗,陈巧娣胆小,很快被整死了。他的死,陈必武和一个姓贾的,负有重大责任。 陈惠彬,男,学生,在深挖5·16时,被隔离审查,于1970年7月9日自杀身亡。 蔡福星,男,学生。在深挖5·16时,被隔离审查,1971年4月4日自杀身亡。具体情况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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