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 军队 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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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昨 天》第一三一期
帖子发表于 : 周六 6月 29, 2019 8: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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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 天》第一三一期

抢救文革回忆 积累文革资料 交流相关信息 促进文革研究

2012年1月31日创刊 2019年6月30日第131期


本期目录

〖吉林文革专辑〗

史林一叶

杜钧福 吉林文革述略
余汝信 吉林驻军的“三支两军”

故纸堆

王淮湘 我的申诉

编读来

读者黄肇炎来信纠错 舒云对上期甘庄文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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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林一叶】

吉林文革述略

杜钧福

吉林省在文革开始时辖长春、吉林两市,四平、德惠、白城、通化、永吉五专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省会长春是个文化城市。吉林大学,原名东北人民大学,曾是国内名校之一,在一些文献中仍按习惯称为东北人民大学或东北人大。除吉林大学外,在长春还有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吉林工业大学、长春地质学院、吉林财贸学院、吉林农业大学等校。中国科学院在长春设有长春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简称光机所)和长春应用化学所、长春物理所、长春地理所。其中光机所是个重点研究所。此外这里还有个长春电影制片厂。原省委第一书记、省军区第一政委吴德于1966年6月6日调往北京任市委第二书记,7月8日,赵林任吉林省委代理第一书记,阮泊生为省委书记处常务书记。
有关吉林省的文革资料比较缺乏,未见系统的研究著作。但是网上可以找到比较详细的文革大事记(《吉林省大事记》和《长春大事记》)。此外,华迦《郑季翘传》 也包含了有关吉林省文革期间很多重大事件,可视为一部吉林文革史,但侧重上层斗争。郑季翘为吉林省委文教书记,因在文革前发表关于形象思维的学术文章而被毛泽东欣赏,在文革初期选为中央文革成员,文革中选为吉林省委书记。

一,从文革开始到两派对立

文化教育界的运动

长春既为文化城市,文革也从文教单位开始。1966年4月19日省委文化大革命办公室布置各单位准备批判“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的材料。4 月22日省委宣传部根据中宣部指示,发出对《舞台姐妹》、《逆风千里》、《兵临城下》、《两家人》、《桃花扇》、《阿诗玛》、《球迷》等7 部影片进行批判的通知。5月14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成立省委文化革命领导小组。5月19日东北局召开为期 20 天的全体委员会议。会议认为东北地区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十分尖锐、复杂和激烈,认为长春电影制片厂长期以来存在着两条道路和两条路线的斗争。6月10日省委派工作组进驻长影,次日开大会布置“抓黑帮”。7月6日,长影编辑室副主任唐漠自杀身亡 。
省委指示各地举办集训活动,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审查和迫害。例如在6月,通化地区柳河县全县中学教师和柳河镇、安口镇两个公社的小学教师,集中到县城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部分教师被打成“反革命”、“牛鬼蛇神”,遭到批斗 。7月中旬,白城地区扶余县委根据省、地委指示,抽调90名干部派往扶余县各中学,领导那里的文化大革命运动。7月25日,县委举办了有671人参加的教师训练班,通过训练班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在36天的训练班中,有39名教师受到批判斗争 。
1966年6月1日北大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广播后,当日晚长春市委文革办公室向各单位传达关于文革的三点指示:1,可以贴大字报但不去组织。2,小型声讨会可以开,大型声讨会要做好准备再开。3,停课问题要请示上级再定。6月2日中午市委开会,各大单位的党委书记都去参加,内容是布置各单位开声讨会,但斗争方向仍旧是对准会议上点过名的人员。市委竭力控制运动的发展,但各校的大字报仍然大量出现,并开始针对学校当局。
文革初期长春学校里的运动热点是吉林大学和四中。在吉林大学,原校长、党委第一书记、现调南京大学校长的匡亚明因镇压学生运动被打倒以后,学生们把斗争矛头指向第二书记陈静波。长春市委于6月14日派市委书记处书记李一平为首的工作组进校。此后,省、市委工作组陆续进入各大专院校。李一平工作组袒护陈静波遭到群众反对。市委于6月21日晚召集全校大会支持李一平的工作队。一些学生指责会场未挂国旗和主席像挂歪而上台造反,局面失控。此事件称“红旗事件”。当晚市委调遣大批公安人员和干部控制局面,又派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韩容鲁为首的工作组进校。进校后工作组就宣布夺权,所有校系干部统统靠边站,并将“红旗事件”宣布为反革命事件,要在师生中抓牛鬼蛇神 。
吉林大学物理系学生赵宪君因在“红旗事件”中带头造反并给工作组贴大字报内定为反革命。工作队在7月22日的《简报》上写道:“有的学生一贯思想落后,甚至于思想反动,如物理系一年级学生赵宪君,借运动之机,发泄不满情绪。”7月17日,赵林对此批示道:“对赵宪君,先不要触动,要让他按原定计划去串联,观察他一下。”据市文革办公室统计,几天里吉林大学质问校党委的大字报达1361张,写大字报的371人。市文革认为,他们中间“绝大多数是认识问题,而有问题的16人”。后来赵宪君拉起了造反派组织“红旗野战军”,从物理系发展到全校,扩大到2000多人,成为全校最大的红卫兵组织 。
6月22日,长春市四中师生揪斗本校领导和教师,被省市委定性为“匈牙利式的反革命事件”。有关北大“六一八事件”的9号简报传达后,7月19日省委根据简报精神整理了长春四中驻校工作组上报的材料,并加上《一次复辟与反复辟的斗争》的标题,发至各大专院校及各中学,并指示有关部门准备抓右派 。这一材料引起强烈反响,遭到很多大专院校学生反对。工作组撤离后的8月23日,省委宣布撤销这一文件。11月11日,省委又作出《关于批转长春四中文化大革命运动初期情况的错误材料的检讨和予以彻底平反的决定》。
6月底,省委召开了城市社教工作会议,把长春市10所大学划为三类;一类有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医科大学、吉林工业大学,认为党委问题不大,可以领导运动,不派工作组。二类的有长春地质学院、吉林财贸学院、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学院、长春精密光学机械学院,认为党委有些问题,可派工作组。三类的有吉林大学、吉林工学院,党委问题严重,必须派工作组去领导运动。结果先后共派了15个工作组,1000多人,光工学院就400多。
吉林师范大学在1957年右派打得多,局面比较稳定,领导放心,划为一类,未派工作组,由党委书记黄彦平领导运动。不料该校化学系学生、预备党员姚美玲领头造反,于7月13日贴出大字报《这是引火烧身吗?》,率先揭发校党委的问题,遭到有组织的围攻,被内定为“反革命分子”。
6月20日,长春市人委机关出现指向党委的大字报。6月21日,体育学校学生给副省长张文海贴出大字报。开始有大字报指向省市领导。
1966年7月底,中央宣布撤出派往北京各大学的工作队。8月2日,吉林大学工作组撤出。8月3日省委常委将吉林大学党委第二书记陈静波定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并在《吉林日报》上点名批判。8月4日、5日,吉林大学举行了长春市大专院校第一次充斥暴力行为的斗争会,批斗校、系党政主要领导人和学术领导人93人、126人次。其中,党政领导43人,教师41人,其他9人。特别是对校长陈静波采取了极其野蛮的行动,往陈静波的头上倒墨水,让他倒着爬楼梯 。此文说系“造反派”所为,但是当时造反派组织尚未成立,此事件的背景应与南京“八三”事件,北京师大女附中卞仲耘事件(8月5日)和上海复旦大学“八六斗鬼”事件类似。这股风很快扩散到长春各学校。8月15-18日,东北人大、长春中医学院、吉林财贸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等大专院校分别召开斗争会或辩论会,斗争校领导,或展开辩论 。
1966年8月27日,省直文化系统的造反派在长春市体育馆召开批斗省文化局机关党组书记金树然大会。会上揪出几十个文化系统内的“牛鬼蛇神”跪在台上陪斗,内有著名收藏家、艺术家、“民国四公子”之一的张伯驹。他曾在1957年被打为右派分子,文革前任吉林博物馆副馆长、副研究馆员。批判发言结束后,这批“牛鬼蛇神”竟被勒令沿体育馆跑道爬行示众予以侮辱,惨不忍睹。张伯驹是其中最年长者,身心受到极大摧残 。
在吉林师范大学,姚美玲于8月10日又贴出《告全校革命师生书》大字报,在全校引起震动。8月18日,以她为首成立了吉林师范大学“革命造反大军八一八红卫兵”,简称师大“造大”。8月19日,省委代理第一书记赵林在斗争省文化局的局长高叶的大会上,不但表态说“高叶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帮分子”,还说“师大的党委不能领导运动”。于是姚美玲等立即贴出打倒黄彦平的大字报,得到主管师大运动的省市委领导的鼓励。9月12日至13日,东北局和吉林省委决定撤销吉林师大党委书记黄彦平和吉林工学院党委副书记黎靖的领导职务,并在《吉林日报》上点名批判。
这时师大原来保黄彦平的学生,其中多为党团员,组织了“教大主义兵”,人数达千余人,主要领导人是王维斌等。赵林表态后他们感到被动,在校内仍保黄彦平,在社会上则激烈造省市委的反,批判市委第一书记宋洁涵。因吉林师大曾改校名为“毛泽东主义教育大学”,简称“教大”,故有“教大主义兵”之称。此外该校还成立一个“师大毛泽东思想红卫兵”,简称“思想兵”,立场接近“教大主义兵”。
8月21-28日,省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将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实为文化人的宋振庭(张伯驹就是由他引进长春和重用的)打成“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并由省委机关文革于23日召开了批判宋振庭的大会。9月1日,“教大主义兵”与宋洁涵进行辩论。9月4日,教大主义兵联合20多个单位召开“炮打省市委司令部大会”,揭批宋洁涵 。
8月15日,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光机学院)近百名学生退出院党委召开的大会,到吉林大学去声援那里造反派的“革命行动”。20日校内成立了第一个造反派群众组织——“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红卫兵纵队”,不久改名为“八一五革命造反大军”。持相反观点的学生则成立了“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红卫兵大队” 。
1966年8月18日毛泽东接见红卫兵以后,长春市各大专院校的红卫兵组织在8月相继成立,多仿效吉林师大称为“造反大军”,简称“造大”。8月下旬开始“破四旧”。全市性的“长春市红卫兵联络总部”也继而成立,因总部设在护国般若寺,称为“大庙总部”,后称为“一总部”,成员单位多为保守派组织,包括东北人大“红卫兵”、工大“战斗师”、地质学院“八三一”等。他们热衷于“破四旧”,发生过打死人事件 。“一总部”于9月4日发布“通告”,勒令“黑五类分子”在9月25日前从长春市“滚出去”,还没有驱赶的必须佩戴黑牌。省委书记处决定支持这个“大庙总部”。
一位当时的中学生概括了红卫兵运动的打击对象:“那时候,被红卫兵砸了个落花流水的,有两类人,一是‘黑五类’,一是‘黑帮分子’。黑五类就是地富反坏右,黑帮就是在单位里被打倒的老教师、人文知识分子、艺术家。黑五类其实原本就很惨,是社会边缘人物,苟且地活着,低人一等,连子女都上不了大学。人文知识分子之流,工资虽然高,但也是边缘化人物,总是夹着尾巴做人。两者都是靠劳动吃饭的,根本谈不上是欺压劳动人民的恶人。正因为是弱小者,所以成了红卫兵痛打的‘落水狗’。原本在60年代初,这种歧视和不平等,就已经很厉害,红卫兵更是变本加厉,往死里糟践他们。”
红卫兵运动高潮后的9月26日,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召开了“关于处理城市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问题”座谈会,并为此下发了会议《纪要》。《纪要》称,全市赶走五类分子2276人,占全市五类分子总数的28%。他们已迁出户口,随迁的家属有2675人,合计共4951人 。这个《纪要》提出了一些存在问题并建议落实有关政策,但鉴于当时混乱形势未能执行,各地区对五类分子的遣送一直持续很长时间。
“教大主义兵”也属于这个“大庙总部”,后于10月12日退出,转换为社会上的激烈造反派。10月28日“教大主义兵”进驻吉林省委大院,迫使省委另寻他处办公。
9月17日,吉林师大“造大”、财贸学院“造大”、农大“造大”等群众组织发表声明,声明与“长春市红卫兵联络总部”(“一总部”)产生分歧,倡议成立“长春市红卫兵总部”(“二总部”)。9月22日,这一“二总部”正式成立,在市体育馆办公,起初不受待见,“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运动后组织逐渐发展壮大。11月1日,“二总部”与“一总部”发生冲突,“一总部”被捣毁。后来又成立一个“三总部”与“二总部”对立。12月4日,“一总部”仍在市体育馆召开“彻底揭发批判以赵林为首的吉林省委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一总部”和“三总部”先后于1966年12月和1967年1月宣布解散。
9月初,红卫兵开始把斗争矛头指向领导机关。9月6日,市委发表《致全市广大革命学生、革命教师、革命职工、革命干部的公开信》和《紧急通知》予以回应。9月8日长春市体育系统各派组织联合召开大会批斗主管体育的副省长张文海。11月5日,“长春市红卫兵总部”在体育馆批斗张文海时,与保张的“吉林省体育学校革命造反大军”发生冲突。7日,省委决定张文海停职反省;12月17日又宣布撤销张文海党内外一切职务。
11月5日:省委召开省、地、县 3 级干部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15日,与会人员参加了省委机关召开的揭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会上省委作了《关于在文化大革命所犯方向、路线错误的检查》,承认贯彻执行了资产阶级的路线。
11月底,两个工人组织“工人造大”和“自发造大”成立。其中“吉林省工人造反大军”(“工人造大”)的核心原是吉林省工人关于张文海问题联合调查团,它的成立与体校“造反大军”下厂串联有关。工人们认为省委抛出张文海是为了保省委自己,特别是保省委代理第一书记赵林,所以“工人造大”、“自发造大”甫成立,便把斗争矛头指向了赵林,于是“工人造大”、“自发造大”、体校“造大”、“教大主义兵”,便成了斗争赵林的主力。
“自发造大”是“长春市群众自发造反大军”的简称,于11月29日由长春汽车制造厂、客车厂、机车厂、拖拉机制造厂、柴油机厂等一些单位的工人联合发起成立。这两个组织成员中包含很多临时工、合同工。他们要求转正,闹“经济主义”。还有不少原来支援农业下放的人员,现在要求户口转回城里,也聚众到省委处申诉。
11月17日,师大“造大”和其他院校的“二总部”人员抢劫省委内的“黑材料”,和“教大主义兵”和那几个“造大”遭遇,但未发生冲突。此时“二总部”开始联系省委内的造反派,并发动工人群众,各行业均成立造反组织,声势如日之中天,但在长春市宽城区、二道河子这些平民区,始终得不到支持。

赵林问题

1966年11月天津南开大学红卫兵公布“六十一人叛徒案件”调查结果,吉林省委代理第一书记赵林也包括在“叛徒”名单之列。11月15日,师大“教大主义兵”在省委“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上抓走赵林,并于18日押着他去北京向中央反映情况。途中在东北局停留期间,他们得知赵林是61个“叛徒”之一,当即在沈阳召开了揭发批判赵林的大会,并于25日在长春贴出了“赵林是罗林祥(赵林参加革命早期的化名),早在1936年就写过叛党启事”的大字报。此后,赵林被“二总部”的人劫回长春,但赵林在长春逃脱后又落到“教大主义兵”手里。
因赵林被“教大主义兵”揪斗。东北局第一书记宋任穷向中央打紧急电话请示。周恩来在电话上明确回答后,又立即以中央的署名,于1966年11月26日给东北局发电报说:“东北局并吉林省委:请向南开大学八一八红卫兵和其他革命同学说明,他们揭发的赵林同志出狱的问题,中央是知道的,如果他们有新的材料,可派代表送来中央查处,不要在大会上公布和追查。”11月30日,周恩来又复电吉林师大红卫兵重申此事 。
知道赵林为“叛徒”后,各群众组织均争相抢夺、批斗他,以争取主动。12月28日,“教大主义兵”开大会批斗赵林。此时“二总部”感到被动,在会后策动吉林市“市造大”出面说要批斗他,借用三天。但到了吉林市,“二总部”立即将其掩护送往北京,想让周恩来接见和对其表态。但可能因为“叛徒”的关系,周迟迟没能接见,一直拖到1967年2月。“教大主义兵”探知此事,又派人从北京将赵林抓回,但2月7日到达长春时又被省军区截走。省军区随即将其送给“二总部”。“二总部”于2月9日、10日召开大会对其进行批判。
就在1966年12月28日赵林被“教大主义兵”大会批判时,自知已不能主持省委工作,于是委托书记处常任书记阮泊生主持省委书记处工作。这时,省委已经瘫痪,省委书记已经不能到省委上班,原来官办的省委机关文革也随之垮台。但这些人随后于12月31日成立了省委机关“造大”,实际上是个半官方组织。后来他们协同各机关造反派,成立了“红色造反者吉林省革命委员会”,简称“红革会”,造赵林的反。他们与学生的“二总部”结合,称为“红二派”。
1966年12月5日,《吉林日报》社农村部记者许肇昌等人成立了“红色新闻兵造反纵队”。1967 年1月10日 ,他们联合社外的东北人大“造大”和社内一些战斗队查封了《吉林日报》社 。这位许肇昌后来成为“红革会”的主要领导人。
赵林问题为长春学生组织分裂的导火线。由于有周恩来的批示,师大“造大”实际对此事有保留,被认为是保赵林。反映在“二总部”里,到了1967年1月,三个执委中有两个认为,以姚美玲为首的师大“造大”是保赵林的保皇组织,坚持要开除他们,但遭到大多数成员组织的反对,认为这面旗帜不能倒 。
1966年底到1967年初,全国大串连停了下来,运动转入各单位内部。各中学纷纷批斗学校领导人,并涉及教育局。武斗风来势凶猛,一些领导人不堪侮辱而致轻生。省教育厅长戴文光也被折磨致死 。

夺权和二月镇反

1967年初,各省市均发生一系列事件:夺权、军队介入、镇反、造反派分裂。吉林省也不例外,但在吉林省,这几件事几乎在同一时期发生。
1月18日,长春市最有威望的造反派组织“二总部”所属62个群众组织联合召开会议,提出“革命造反派联合起来,向党内走资派夺权”。当晚,“二总部”与省委机关“造大”实行了“联合夺权”,成立了接管委员会。相继夺了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长春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权。在省公安厅被接管时,当即遭到公安系统的群众组织“长春市公安系统联合总部”(“公安联总”)的强烈对抗,提出“对这次接管坚决反对到底”。1月19日,省委宣传部“井岗山”、师大“教大主义兵”、师大“思想兵”等组织,发表了严正声明,反对“假夺权”。1月20日,“工大造大”总司令部发表严正声明,强烈反对“假夺权”,不承认1月18日成立的接管委员会。同日,“工人造大”、“自发造大”、第一汽车厂、长影、粮食系统的工人组织冲进省委,撕下封条。当天夜里,“自发造大”、体校“造大”包围了公安厅表示抗议。1月22日至23日,省“工人造大”、“自发造大”、体校“造大”和“公安联总”等群众组织成立了“捍卫无产阶级专政筹委会”,反对“假夺权”。
此时,“二总部”内部两派斗争也非常激烈。由于夺权与反夺权的斗争,吉林省的形势处在关键时刻。省委机关“造大”、师大“造大”等为了巩固已经夺得的权力,竭力争取支左部队的支持,并与省委书记阮泊生等进行沟通。阮泊生等于3月12 日赴沈阳参加东北局会议研究“三结合”和干部“亮相”问题。后来于5月11日,省委书记阮泊生、兰干亭、雷鸣玉、张士英和副省长周光,效仿上海“一月风暴”时张春桥支持造反派的做法,贴出大字报《对当前长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形势和一些问题的看法》,支持以省委机关“造大”为首的“接管委员会”夺权 。
到1月21日,除新成立的德惠地委外,全省8个市、地、州委机关都被造反派夺了权。各级领导干部几乎全部“靠边站”。
1967年1月23日军队介入后,吉林省军区和驻长春部队组成三军支左领导小组,王淮湘以16军政委的身份担任组长。部队原来对造反派很反感,但现在借鉴黑龙江省夺权的经验,也转而支持“二总部”这样比较正统的造反派。1月24日,在支左部队的支持下,长春“二总部”派数千人砸了体校“造大”、“工人造大”、“自发造大”三个“反革命组织”。又把这三个组织中的支队以上的头头逮捕,宣布他们是“现行反革命”,据登记的数字达740多人 。省公安厅以“接管委员会”的名义,印发了一个“通知”。宣布七条命令:第一,三大反革命组织立即解散;第二,对主要成员必须法办;第三,罪行严重的骨干头头必须到公安机关登记等等。接着,又把副省长张文海打成三个“反革命组织”的黑后台、“现行反革命分子”,投入监狱。
此时,军干子弟学校八一小学初中部的“红色造反团”因为搞打砸抢声名狼藉,也因为和体校“造大”关系密切也被打为反革命组织 。
“工人造大”、“自发造大”这两个组织内有大量临时工、合同工。他们派了很多人在北京活动。此时正值北京清理全国性组织之时,这两个组织和“红旗军”等一起被周恩来点名为“反革命组织”。吉林省的“红旗军”于1月27日被捣毁和取缔。
1967年2月5日,由“二总部”和第一汽车制造厂等单位群众组织倡议,“红色造反者吉林省革命委员会”(“红革会”)成立,是以“二总部”为中坚的群众组织。虽然“二总部”也属于“红革会”,但鉴于其威望,往往与“红革会”并称,组成“红二派”,由于军队的支持很快壮大。一年后,由成立时的32个组织5万多人,发展到1000余个组织89万人,其中长春市38万,占全市职工、农民、学生总数的62%,此外还有“红少年革命造反大军”20万。辽源市和德惠、通化地区也成立“红革会”,并参加了“省红革会”,约31万人 。但是一位中学生对此评论说:“二总部,也就是‘红二’,那时已逐渐开始了官僚化,大量机关干部进入‘红二’的中枢,带来了一些不易察觉的变化。”
大学生当然更能感觉到这种变化。2月1-5日,老造反派、原来“二总部”的核心成员“长春地质学院毛泽东思想战斗兵团”(“地院兵团”)、“吉林工业大学革命造反大军”(“工大造大”)、“光机学院八一五野战军”(“光机八一五”)、“东北人民大学红旗野战军”(“人大红野”)等红卫兵组织相继退出“二总部”,联合社会上其他一些组织宣告成立“吉林省革命造反司令部”,2月8日改名为“长春人民公社筹委会” 。这几个高校组织后来统称为“地工光野”。他们于4月23日正式宣布成立“长春公社”。成员约5万多人,主要领导人是工大的张振标、吉林大学的赵宪君和地质学院的邬孟庄等人。
2曰14日“工大造大”、“地院兵团”、“光机八一五”等群众组织中的数千人围攻吉林省军区,要求与军区副司令员贺吉祥辩论。当时省军区司令员一职空缺,贺吉祥坚决支持“红二派”,态度明朗。
虽然这几个组织被当时主流舆论斥为“分裂主义”,但被边缘化的一些原保守派乘机而起。2月20日,以“教大主义兵”为核心,联合了20几个组织,包括公安系统的“公安联总”,成立了“吉林省东方红公社”,并召开誓师大会。“地工光野”这些老造反派本来不屑与之为伍。原来力主把“自发造大”等打成反革命的就有“工大造大”等造反派,但现在转而主张为其翻案。面对共同的敌人,他们很快走到一起。2月26日“地工光野”的主要领导和“东方红公社”的负责人在地质学院开会,统一两个群众组织观点,并很快一起行动,但组织相对独立,形成与“红二派”对立的“公社派”。在对外关系上,“红二派”支持辽宁的“辽联”,“公社派”支持辽宁的“八三一”。“红二派”还与重庆的“八一五”派遥相呼应。
1967年2月20日,“二总部”采取行动,抓捕了来长春支持“公社派”的“首都大专院校东北战斗兵团”的女学生李东辉。23日凌晨他们又绑架了“公安联总”五名领导人。这当然引起与其联系的“教大主义兵”和“东方红公社”的愤懑,于是“东方红公社”在2月23日晚召开群众大会,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声援“东北战斗兵团”。会后举行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当队伍行进到胜利公园时,传来内部情报,说李东辉等人被“二总部”藏在东北人民大学学生宿舍,于是大队人马开向那里。到了东北人大,“东方红公社”的人包括“公安联总”的警察与“二总部”的学生发生冲突。“二总部”的人说“公安联总”警察携带枪支镇压学生,于是被定为“二二三反革命事件”。2月26日,省“红革会”在人民广场举行“控诉、声讨长春市公安系统联合总部反革命暴行”大会。省军区和驻长部队一部参加了这次会议。支左部队出动飞机散发传单,又派部队参加了对“公安联总”负责人的游斗。
3月12日,长春兽医大学“红色造反团”和军队208医院人员发生冲突。省军区于3月4日对兽医大学“红色造反团”出兵实行纪律制裁,抓了他们的负责人李基才等人 。在此前的1966年11月13日,几个老帅在北京工人体育场接见各地来京军事院校学员时,这位兽医大学学员李基才曾写条子质问叶剑英等的讲话是否经过林彪批准,受到叶剑英当场训斥。这一事件及一些老帅的讲话内容引起军队造反派的不满。在中央文革建议下,12月30日在京西宾馆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叶剑英作了检讨,之后还专门接见了李基才。李因而名噪一时,成为长春有影响的造反名人,镇反时也就成了重点对象。
原来长春几所军事院校的学员主要关心首都的形势,没有参与长春地方上的运动,军队介入支左后多数也成为反对派。1月27日,以兽医大“红色造反团”为首的驻长军事院校学员二十多人冲击省军区,要求在省军区大楼内设立总部。
支左部队对退出“二总部”的“地院兵团”、“工大造大”、“光机八一五”、“人大红野”,以“分裂主义者”的罪名把他们压垮,迫使他们打白旗请罪。部队也在学黑龙江省的榜样,希望像黑龙江对付“炮轰派”那样彻底摧毁“公社派”。
此时形成一面倒的局面。“无产阶级专政的巨大威力,使得大多数红卫兵造反派领袖清醒过来,纷纷发表公开声明,以示向‘红革会’效忠,反对分裂主义,反对省‘东方红公社’、‘长春公社’。这是个大分化、大瓦解的历史关键,决定着每个造反派领袖的未来。是非曲直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胜败,胜者王侯败者寇。‘红革会’、‘二总部’受到省军区的大力支持,似乎肯定成为胜利者。对于反对派的残酷镇压,激起了社会全面反抗,已经不再是夺权,而是保命了。”
以上所述事件属于遍及全国的“二月镇反”的一部分,实际在很多地方是自然发生的,未必都是上级的安排。例如在德惠地区农安县,由于两所中学的造反派组织都是教师当头,为当局所不能容忍。在1967年3月,当地政府总结材料上报,县公安局抓了十五中和四中的三名教师和一名工人。释放以后,造反派又去抢整他们的“黑材料”,重复了文革初期的过程 。

“公社派”的崛起

此时多数造反派都倒向“红二派”。部队和阮泊生等领导干部和他们支持的“红二派”似乎已经掌握了吉林省的党政大权,但中央对夺权一事迟迟没有表态表示支持,原因可能是认为他们是一派夺权,当然也可能和实际主管东北的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的态度有关。
“公社派”虽然表面上承认错误,却秘密派人到北京活动。3月9日周恩来派中央文革办事组的矫玉山接见“公社派”代表,听取他们汇报长春市文革的形势。虽然矫没有表态,但“公社派”从此产生了翻身的希望 。
1967年4月1日,中央发布关于安徽问题的117号文件,4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正确对待革命小将》,4月6日,军委“十条”公布,全国在“二月镇反”中被打击的造反派开始翻身。4月2日以后,“公社派”不断上街游行,打出“长春公社新生了”、“长春公社和中央文革心连心”的标语。当时的“公社派”的残余力量不过几千人。但是“教大主义兵”首先与首都高校造反派联系并得到他们的支持。4月23日“长春公社”正式成立后,于28日联合其他一些群众组织召开“拥军大会”,吉林省军区和驻长部队的代表也出席了会议并讲了话。5月9日,中央文革王力、关锋又在政协小礼堂接见“公社派”代表。同日首都大专院校“东北战斗兵团”、原“三司”吉林省联络站部分战士发表声明,宣布支持“地工光野”造反派和兽医大学“红色造反团”、防化兵工程学院“一○五革命造反团”等组织。此后“公社派”队伍迅速壮大,开始大规模公开活动,主张为四个“反革命组织”(三个“造大”和“公安联总”)平反,称1月24日传达的周恩来指示是伪造的。原来属于这几个组织的数十万人自然站在“公社派”一边。“公社派”开始与“红二派”势均力敌,声势甚至超过“红二派”。其主要根据地是长春地质学院和吉林工业大学。一些“红二派”组织也开始造反,成立“红革会革命造反联络部”。“公社派”还向外地发展,寻找同盟者,相继成立了“四平公社”、“白城公社”、“通化公社”、“延边八二七公社”等地区性组织。
虽然“教大主义兵”成员多为党团员,但“东方红公社”的社会基础实为市民阶层。“红二派”方面,长春四中、朝鲜中学的“红五类”红卫兵在文革初期专门折腾“牛鬼蛇神”,现在也是“红二派”的骨干力量。而“公社派”方面如“人大红野”对成员出身则要求宽松得多。所以两派对立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和“血统论”的因素。
夺权前各主要学校造反派均有人员长驻《长春日报》社。两派分裂后,“红二派”方面于2月9日将工大、地质学院人员驱逐,从此控制了这家报纸当作其宣传工具。“公社派”恢复活动后。作为突破口,他们的第一项行动是于4月18日突袭位于市中心的《长春日报》社并将报纸查封,然后举办一个展览揭露这份报纸排版方面的一些疏漏错讹之处,以争取群众支持。鉴于中央文件和《人民日报》社论精神,军方也不敢贸然动手镇压。这个《长春日报》社事件一时成为当时舆论的焦点。
两派分裂以后,首先是“文斗”。5月28日,双方在市中心搭台辩论“公社派”要打倒的宋任远问题,五万多人参加,一直辩了14小时,到深夜才结束。这一时期的每日傍晚,数以万计的群众从四面八方聚集到人民广场参与这种公众政治活动。
长春的军事院校内部两派斗争也很激烈,从4月以来多次发生冲突。5月11日,解放军兽医大学和空军卫生学校两校中的两派发生激烈武斗,九航校(空军第九航空学校)、一预校(空军第一预备学校)等校学生也来参与,造成流血事件。以后他们均参加社会上的派别斗争。
1967年6月24日,“东方红公社”等组织在吉林省军区门前召开“砸乱吉林省的资产阶级专政”大会,并要求为“二二三”事件平反。他们主要攻击省军区副司令员贺吉祥。6月28日,驻长春三军负责人举行会议,提出四点准备检讨的意见:省体校“造大”不是反革命组织;释放张文海,让群众审查定性;“地院兵团”、“工大造大”、“光机八一五”、“人大红野”是犯错误的左派;“二二三”事件不是反革命事件。这一态度自然不能使“公社派”满意。6 月 29 日,驻长春 6 所军事院校群众组织召开“与贺吉祥所执行的拿枪的刘邓路线血战到底”大会,要求省军区为“二二三”事件和兽医大“红色造反团”公开平反。会后,动用大量汽车载人游行。据“红二派”揭发,“公社派”提出的策略口号是“打军区,拉09,空军是我们的好朋友”。其中09指3009部队,即长春驻军16军。
长春两大派的形成和对立,以及以后发生的武斗,给长春普通市民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生活空间。在文革初期,红卫兵“禁止养花、养鸟、养鱼、下棋,认为是资产阶级情趣。见了就砸,就毁掉,穷凶极恶。只许读毛著,唱样板戏。两派一武斗百姓获得解放,无人关心这些,我们弟兄也整天在马路上下象棋了。运动大方向已全部转移,就连黑五类们也过的悠然自得,看看大字报,看看热闹,革命群众也不再监督劳动改造了”。青年男女到公园谈恋爱。还兴起了养鸽子之风,鸽子市上人山人海,公安局忙于内战无暇顾及。老百姓精神也获得解放:“自1967年6月以来,两派武斗逐步升级,长春百姓却显得从未有过的宽松与兴奋,自由与亲近。每到晚上大街小巷都是闲人,东一伙、西一伙的在热烈的议论。”甚至把陈锡联称为“陈三两”也没人管 。
市场经济凭其无孔不入的自然性质利用这一短暂空隙得到发展。“组织上不存在了,所有管理部门不存在了,百业复兴。首先繁荣昌盛的就是自由市场。” 凭借毛主席“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的指示,大跃进之后被精简下来的无业游民们有了出路,兴办各类集体副业。而且,由于各机关不再上班,原来供应机关食堂的猪下水等肉类食品大量上市。而新的政权机关在初期不再搞“特供”,大虾仁、花生米等特供食品也出现于市场。干部们的消费竟然如此强烈影响市场供应,说明文革前干部们的生活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一般市民,也说明干部队伍已相当庞大。
“几乎所有的社会闲散人员都反对红革会,站在公社立场。他们心里很清楚:新生红色政权只要站住脚,马上就会断绝这些人的活路,不准发展资本主义,民营经济禁止存在,就连农民进城卖菜、卖蛋都成为犯法,别的更不用说。”
当然武斗中百姓也遭受池鱼之殃,特别是到了互拚火器阶段,被流弹击中的不在少数。在站前旅社武斗中,旅社连同站前一排民房均被烧毁。后期由于武斗交通阻塞,供应也发生困难,副食品和蔬菜奇缺。这个时期流氓、盗贼的活动也比较猖獗。后来武斗结束,到了斗批改阶段,公检法也未恢复,社会秩序更加混乱,抢劫事件迭出,持续一段时间才逐步改善。
北京市贫民搬进被逐出京城的人家的房屋,天津市驻军抢占五大道资本家和旧官僚的小洋楼。而长春市有很多无房户搬进被打倒的官员的宽敞住房。后来其中有些官员被结合了,“红革会”勒令占据其住房的百姓搬出去,普遍遭到抵抗。
这一段短暂的宽松日子是有条件的。虽然吉林省几个主要城市中两派武斗很激烈,但还没有发生大规模煽动农民进城武斗事件,农业生产相对保持稳定。1967和1968年,粮食产量非但没有像工业生产那样急剧下降,反而有所增长。据官方统计,1967年粮食产量达到674万吨,1968年达到622万吨,均高于1965年的525万吨 。

二,各地武斗

长春

长春双方的对立很快发展成武斗。起初徒手互殴并对扔砖头瓦块,后来发展成使用棍棒扎枪。双方武斗主力均是转业兵。第一汽车制造厂成建制的转业兵有一个团,原团营首长继续当领导,战斗力极强。长春铁路段成建制的转业兵有一个营,组成“火车头战斗队”,成为“公社派”武斗主力。再加上兽医大学、九航校等军事院校参与其间。九航校的“一二·二七革命造反团”是长春公社的基本力量之一。这使得武斗场面火爆,成为当时长春市对外的一张名片。
1967年5月3日,“红二派”同时进攻以“工大造大”为重点的十几个“长春公社”所属组织,造成多人受伤。
6月14日晚到15日,“长春公社”群众冲击了长春市公安局,指责公安局军管会支一派打一派,放任公安局“红色造反团”逮捕、扣押不同观点的群众,酿成多起武斗事件。另有市重工技校武工队将老师林蔚然打死事,他们要求公安局军管会严惩肇事者和杀人凶手,结果造成严重武斗事件,伤者近1500余人 。后“公社派”主动撤出。
7月5日,由于长春市医院内两派群众组织间的矛盾发生武斗,持续3天,武斗前将重症患者都赶出医院。“公社派”将“红二派”围困在楼上,最后把他们逼到楼顶。第三天“红二派”动用航空俱乐部的滑翔机向被围困者空投食品,并用消防梯把守楼人员接了出来。从此长春市医院成了“长春公社”的大本营。市政府大楼则被“红二派”的“红色造反兵团”占领。
7月10日下午,“红二派”的长春戏曲学校“八一八野战军”参加游行归来,车队与“长春公社”的车队相遇,双方的汽车都失去了控制,结果数辆汽车相撞,一名戏校学生丧命 。7月12日,“红二派”举行隆重的治丧游行,双方又发生冲突,一辆返回的汽车将吉林大学“人大红野”一名成员辗死。长春大规模的武斗从此愈演愈烈。
7月14日“红二派”攻打长铁机务段,长春铁路停运10天,造成长大铁路干线物资大量积压,国际列车不能通行,援越物资不能运出,直接损失6亿元以上。
7月29 日,长春双方再次大规模武斗,持续4天,即所谓“七二九战役”。此前“红二派”于26日开会,策划攻下地质学院和工业大学,一统长春的天下 。29日下午,“工大造大”围困光机所。“红二派”派遣队伍解围后开始进攻工大校园,实际战斗主要在光机所和师大、工大之间的文昌路上进行。地质学院来援被击退。围困三天后,“红二派”占领了大部分校园,包围了工大最后的据点“造反楼”(第二教学楼),结果在解放军调停下撤出。这次事件,双方出动上百辆汽车。群众手中有长矛、大刀,并使用了一辆自制土坦克。武斗打死四人,淹死一人,伤十人,烧毁汽车七辆。此役后,光机学院“八一五”也退出了校园。吉林省革委会成立后,“工大造大”领袖张振标被捕,罪名是该组织在武斗期间从1967年7月到11月私自设立广播电台,向国内外播放文革事件。问张振标为什么这样做,他说,“孩子死了也要喊声娘!”
8月8日,“长春公社”与军校造反派在地质宫广场举行大会庆祝“十六条”发布一周年,会后游行,突遇“红革会”四辆满载武斗人员车辆冲击拦截。混战中,“公社派”五人死亡。次日,“长春公社”举行追悼大会,武装押送“烈士”遗体入殓。
此时已发生武汉“七二○事件”,吉林省军区和16军不愿犯陈再道支持“百万雄师”那样的错误,所以在“七二九战役”中解了“公社派”的围,为此16军受到“红二派”的攻击。他们虽然默许“红二派”抢夺军火,但对于“公社派”抢劫枪支也没有强烈反应。8月11日,16军军长汪洋代表省军区和驻长春部队,在地质宫广场对压制“长春公社”的错误进行了检查。8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以中发[67]256号文件,批发了吉林省军区、16军、空1军给长春市广大革命群众的公开信。公开信中承认在支左中犯了方向性、路线性错误,支一派压一派。这一“八一七批示”充分肯定了省驻军的检讨,号召长春市两大派群众组织实现大联合,促进三结合。
8月6日,全国168个支持“长春公社”的群众组织代表,在北京地质学院召开“彻底摧毁吉林省的‘反革命暴乱’与贺吉祥血战到底大会”,重申坚决支持“长春公社”。8月8日“首都红代会”一千多人和“首都医务界大联合赴长医疗队”来到长春援助“公社派”。
“公社派”受到鼓舞,也使“红二派”更加提高警惕,反而促成武斗的不断升级,两派群众组织开始抢夺武器。8月11日,“红二派”组织拦截部队车辆,抢走车上的轻重武器和弹药,同日“公社派”组织袭击了长春市英俊区(二道河子区)武装部和长春拖拉机厂武装部,抢走大批武器。8月13日,军事院校“公社派”组织及其他群众组织数千人,袭击了第五坦克学校军械库,将三个仓库抢劫一空,仅机枪就抢走170挺,其中高射机枪50挺。8月14日,“二总部”所属近千人,乘50辆汽车,洗劫了解放军白虎屯武器库。据不完全统计,自8月9日至14日的5天里,长春市共发生40多起抢夺部队及武装部的武器事件 。两派继而抢劫粮食等生活物资。
8月16日,长春市两派的一些群众组织到发电设备厂附近的武器库抢枪相遇发生武斗,打死1人,打伤3人。这次武斗双方动用了手枪、冲锋枪、自动步枪和半自动步枪,是长春市群众组织武斗中第一次开枪杀人事件 。
8月28日,“红二派”在汽车厂内设卡,原计划截击“长春公社”领导人邬孟庄,结果开枪打死解放军一名 。
8月底以来,在军方调节下,双方多次达成停止武斗、恢复生产的协议,但均未能执行,而且武斗愈演愈烈。双方在长铁分局多次冲突致使运输中断。最惨烈的一次武斗于9月18日发生在站前旅社。起因是9月8日“公社派”游行,途中与朝鲜中学和四中的学生们遭遇冲突,“公社派”进攻这两个学校,学生死多人。两校学生强烈要求攻打“公社派”报仇。“红二派”决定进攻“东方红公社”的大本营市委招待所及与其相连的站前旅社。
请看对现场的描述:“1967年9月19日凌晨1时55分,‘红二派’组织向‘东方红公社’驻地的站前旅社发起攻击,动用了各种步枪、轻重机枪、六○炮、八二迫击炮等武器。‘红二派’在其广播台播放的《骑兵进行曲》的旋律配合下,向‘东方红公社’驻地发起一次次进攻。20小时内,发射炮弹300余发,子弹数十万发。车站上空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十里以外即可见到。事后调查结果为居民伤50多人、死亡20多人,‘长春公社’和‘东方红公社’伤100多人,死亡38人,其中‘教大主义兵’死亡6人(按:文革后公布数字为武斗导致死亡28人,伤百余人)。炸、烧总面积达12万平方米,炸、烧单位包括铁路售票处、货物处、行李房、铁路仓库、站前旅社、省委招待所等近20个单位。烧毁包括悦来旅社大楼在内共计610多间房屋。这一悲惨事件震惊全国。” 战斗到最后,“红二派”使用火箭弹摧毁了旅社大楼,“公社派”四五百人由长铁分局的“火车头战斗队”掩护撤退。
9月20日,“公社派”为了复仇攻打铁路局大楼及货场,燃起大火,被军队出动扑灭。此事引起周恩来关注,于9月22日通过驻军下达命令,要求长春两派四个组织立即停止武斗,并派遣代表连同阮泊生、兰干亭等领导干部一起赴京听取中央指示,以实现大联合,筹备成立省革委会。9月28 日,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接见东北三省赴京代表,传达毛泽东指示。周恩来说,中央要求吉林问题年底前能够解决 。10月30日长春两派组织赴京代表共同作出《关于彻底上交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规定》。
但武斗并未平息。1967年10月16-19日,双方为争夺吉林医科大学基础楼,又引发大规模武斗事件。这所学校由属于“红二派”的“红色造反军”占领。“公社派”的“八一八野战军”被迫流落长春地质学院暂住,但一直在想方设法要找机会打回本校。8月以后“八一八野战军”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实力大增,参加活动的人员逐渐增多,外地同学也大批返回学校,住地已经容纳不下。“八一八野战军”的负责人决定以“红色造反军”占据的医大基础楼作为进攻目标。“长春公社”认可了其作战方案,并拟派300人增援。
10月16日下午,事先已经集合待命的“八一八野战军”以及来援“长春公社”武斗人员突袭医大基础楼。“红色造反军”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大部分人被迫退出大楼。但二楼和三楼南端西侧走廊和房间的“红色造反军”30多名武斗人员及时堵住了走廊入口,并奋力抵抗。双方发生激烈枪战。进攻方调动所有火力,对“红色造反军”进行压制性打击,“红色造反军”集中退守至三楼一角继续固守。这时,楼外的“红色造反军”集结大兵,准备攻楼,营救被困战友。驻校部队军人赶来对双方进行调解和说服工作,基本控制了局面。但楼内双方人员仍在对峙,不时有冷枪战。后来周恩来亲自过问,并提出了解决基础楼事件的四点指示。10月20日后,“红色造反军”和“八一八野战军”及“长春公社”的武斗人员脱离接触。武斗逐渐平息。但双方长期在楼内对峙达三个月之久。武斗中,双方死亡多人,伤数十人 。
12 月3日长春市两大派四个组织和长春警备区司令部的代表签订了《关于贯彻“长春市两大派关于彻底封存上交武器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协议”的具体措施》。21日,上述组织与单位代表又签订了《长春市两大派关于彻底上交各种武器的补充协议》。两派表示在年底前,全面、彻底上交各种武器、弹药和其他军用物资。12月4日,吉林省暨长春市地方干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举行开学典礼。
12月6日,“公社派”在长春举行要求为“一·二四”和“二二三”事件平反大会。12月28日:“红革会吉林省公安厅联合接管委员会”发表公告,决定为“体校造大”、“吉林省革命工人造大”、“长春市革命群众自发造大”三个组织平反。
1978年8月,吉林省委宣传部在清理“打、砸、抢”分子的会议上披露,长春市在“三案”(冤、假、错案)和武斗中死亡者14000余人。又据《长春市志·公安志》记载:长春地区因武斗死亡者1929人 。
当时长春地质宫西侧曾有一个“长春公社”的墓地。“该墓地当时总面积不足一亩地,共埋葬了106个年轻生命。墓地出现于1967年8月上旬,能确认准确日期是8月9日。一天中埋入最多的是9月18日、20日和21日,这三天分别埋入8人、7人、7人。”“红二派”方面死难人员也不少,但未集中埋葬。
在吉林省,省城长春以外的地市也多次发生武斗。在白城地区,当地军分区司令郑其贵、政委韩发欣于1967年3月12日发表声明,支持“白城革命造反司令部”为革命群众组织。在野一派组成“白城公社”与之对抗,到1968年底发生多次武斗,共死亡约10人 。
再有浑江市从1967年6月底以来“红三司”和“红五司”两派多次武斗,8月12日和9月2日通化市“红革会”和“通化公社”发生大规模武斗 。但最激烈的可能是四平市武斗。该市也和长春一样,群众组织划分为“红革会”、“四平公社”两派,分别得到长春市两派的支持。在1967年8月13日的武斗中四平火车站及附近建筑物被焚毁,铁路运输中断。据当时经过那里的人说,其损坏程度不亚于内战时期四平战役后的惨烈景象。
在吉林省最西部的铁路枢纽太平川,1967年底到1968初,两派斗争日趋激烈且都拥有大量军火,大战一触即发。此时掌权的“太铁总司”主动撤退,并将情况报告中央。鉴于四平的教训,中央于1968年2月6日签署了“剿匪”的“二六命令”,令沈阳军区出动两个团,其中一个团从锦州地区空运至此,包围反对派“太铁公社”太平川驻地。在强大武力威胁下,这些“土匪”只能缴械投降,使得这一地区未发生大规模武斗事件 。
1967年11月28日,通化红石钢厂300多名职工索要附加工资,堵铁路,砸银行,扣押军分区负责干部,抢走银行大量现金。12月4日,周恩来责令缴回被抢现金,才迟至该月13日交回全部现款。此事件应属于“经济主义”之类 。

吉林市

吉林市是吉林省第二大城市,1954年前曾为省会,是我国化学工业重要基地之一。吉林市当时只有东北电力学院一所大学,还有师范专科学校、林业学校、医学专科学校、化学工业学校等几所中等专业学校。中专生、中学生是文革的主力。
吉林市的文化大革命很受邻近的长春市的影响,群众组织分为三大派:“造委会派”相当于长春的“红二派”,“吉林公社”相当于“长春公社”。此外还有一个“造大派”,类似长春的“东方红公社”,以学生为主,但势力较弱,立场也比较游移。
1966年6月5日以后,吉林市各学校分别贴出大字报。6月上旬吉林市委首先派出工作组进驻电力学院等校,7月初向各大中专学校派出工作队,8月选派“红五类”学生进京串联。7月底,市委撤出各校工作队,但成立文革筹委会并留驻“联络组”,于9月初撤销 。另一方面,市委于8月11日-12日点名批判了教育局副局长曹怀潍和文教局副局长李云波。后来他们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惨遭迫害。
8月30日,在京成立“红五类”的“毛泽东主义红卫兵”,回来后开始“破四旧”、抓“牛鬼蛇神”,成立了20多人的劳改队。这些红卫兵甚至强迫劳改队成员雨天在地上爬行,这似乎是吉林省文革初期红卫兵暴行的标配。随着运动深入,一些非“红五类”也组织了“八三一”、“八一八”、“造反大军”、“毛泽东思想红卫兵”等组织。“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运动以后,这几个组织合并为“毛泽东思想八三一红色造反团”,保守的“主义兵”迅速瓦解 。
9月2日,吉林市委召开了一次全市群众大会,庆祝毛主席第二次接见红卫兵。一些外地学生和本市毓文中学、化工学校的学生上台造反,引起冲突。9月7日各校红卫兵与市委辩论,9月11日召开炮打市委群众大会。
吉林市先后成立了几个全市性的红卫兵总部。9月23日成立的“红卫兵联合总部”(“一总部”)是官办的保守派组织,后来很快垮台。9月25日,化工学校、毓文中学等几个学校的红卫兵组织成立了全市性的“吉林市革命造反大军红卫兵总部”,就是后来的“造大派”,得到长春“二总部”的支持。这个“市造大”把总部设置在别墅式建筑“小黄楼”里,将原来居住在里面的前市长巩维明一家赶了出去 。与此同时,主要由大专院校造反派成立一个“吉林市大中专院校红卫兵总部” 。10月25日还成立过一个“吉林市红卫兵革命委员会”,称为“四总部”,没产生很大影响。
“市造大”主张打倒市委第一书记刘慈恺,结合市委第二书记兼市长辛程。1966年10月17日,东北局决定刘慈恺停职反省。1967年元旦,“市造大”出动200多辆汽车游斗刘慈恺等领导干部。
1967年1月,文革进入夺权阶段。1月15日,由吉林市九中、一中、八中等校群众组织为夺权成立“吉林市红色革命造反司令部”,并在1月20日宣布在市、地(永吉专区)、县(永吉县)三级夺权。此举受到“市造大”的激烈反对未能成功,称之为“一·二○反革命事件”。
吉林市驻军46军涉入文革很早。1966年11月,他们就叫市文革办到他们军部汇报文革情况。但是市文革办主任发现他们对吉林市文革的意见,特别是对群众组织的看法与市领导相左。1967年2月12日,驻军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他们并不看好老造反“市造大”,认为他们“队伍不纯”,还和两个更不纯的“工人造大”、“街道工业造大”有来往。“街道工业造大”的领导人张瑞是个煤球厂工人,不能算“工人阶级” 。况且,部队领导要求“市造大”整风并作公开检查,“市造大”自恃是造反派老大,根本不买这个帐。为镇住“市造大”,部队首先表态支持吉林市的四个群众组织:省机关“工人革命造反大军”、市广播局“毛泽东思想红色广播造反大军总部”、“井冈山红卫兵总部”和市委机关“革命造反联络总部”。第二天下午,军队联合市公安局,在吉林市站前广场召开群众批斗大会,镇压了“街道工业造大”。在驻军宣布支持的群众组织中,三个是机关干部组织,学生组织“井冈山”并无群众基础,而且成员多为原来的保守派,在大串联结束以后的11月8日才成立,但在驻军支持下,很快发展为多数派。由于部队在学校里支持“井冈山”,各校原来的造反派学生被迫“第二次造反”,反抗进驻的军训团。
1967年3月在驻军支持下成立“吉林市革命造反委员会”(“造委会”),包括市“井冈山红卫兵总部”、吉林铁路局“火车头”、吉林电力学院“八三一”、化工学校“造大”、毓文中学“八三一”等13个组织。此时,长春的“二总部”转而支持吉林市“造委会”。
电力学院“八三一”虽被纳入“左派”,但并不服气,于4月13日揭竿而起,在全市贴出大标语:“吉林卫戍区支左犯了方向、路线错误!”震动全市。随即化工学校“造大”、毓文中学“八三一”、二中“红旗”等组织也脱离“造委会”,和原来被排斥在“造委会”以外的组织结成反对派。这派原称“八三一派”。4月21日,全市召开大会庆祝北京市革委会成立,由于安排保守派“井冈山”代表红卫兵讲话,惹起造反派不满,冲击会场。以后两派不断争斗。1967年6月1日,反对派组成了“吉林市红卫兵造反公社” 。社会上持同一观点的组织也多称“公社”,统称为“公社派”,和“长春公社”相呼应。“公社派”的骨干是电力学院,该校学生几乎都是“八三一”的。保守派少数人组织了“井冈山”,被迫流落校外 。
此外,毓文中学等校原属“市造大”单位,仍称“造大”,持反对“造委会”立场,但仍希望得到军方支持。他们称“造大派”,成员以学生为主,在以后的武斗中,基本上和“公社派”站在一边。
最初的冲突升级源于市公安局抓了一名北京红卫兵,“公社派”在公安局门口搞了一周的绝食静坐。5月11日,“造委会”为追回一辆被电力学院“八三一”抢劫的车辆,派遣千余人乘30余辆汽车冲入“公社派”大本营电力学院,发生激烈武斗,称“五一一事件”。后“造委会”撤出。
6月中旬,武斗逐步升级。6月29日,冶金电气化专科学校内两派武斗。市“造委会”派为援助该校“井冈山”,组织万余人前往围攻该校,重伤20多人,轻伤百余人。攻下以后,“公社派”势力完全退出松花江北。此后“造委会”派占领大部分城区,“公社派”占领西部部分地区,两派以临江门为前线,反复争夺。
7月13-15日,市棉织厂两派武斗,“造委会”派遣人员支援,被打死一人,是吉林市武斗第一次发生打死人事件。事件发生后,形势发生重大转折,派性膨胀,各系统8个“公社”组织迅速联合,于7月25日组成“吉林市革命造反公社” 。7月23日,为庆祝“七二○事件”的胜利,“公社派”分别在市内和江北游行,遭遇“造委会”拦截,遭受很大损失。
被边缘化的“造大派”东山再起,积蓄力量,也积极参与派性斗争。8月14日-16日,“造委会”与“造大派”、“公社派”发生事件。14日夜,“造大派”武斗队伍进攻化工学校,打死“造委会”一名成员。“造委会”于15日下午在火车站广场召开2万人参加的追悼大会,会后组织游行。当队伍行至空军十七航校,与航校“造反团”发生冲突。“造委会”组织围攻航校“造反团”,“造反团”向“公社派”求援。16日上午“公社派”组织一支武斗队伍冲击江南大桥,与“造委会”发生武斗撞车事件。“公社派”营救失败,返回吉林电力学院,商议采取“围魏救赵”策略,一路进攻十中,火烧教学楼,另一路在哈达湾小桥与“造委会”战斗。这一系列武斗中,死10人,伤93人。事后双方纷纷抢夺枪支弹药,用以武装自己。
9月4日,“造委会”方面围攻吉林化工机械学校造反组织“遵义兵团”,使用了迫击炮和高射机枪。“遵义兵团”乘双方谈判之际撤退。此役后,“公社派”只能拒守西关的电力学院一带,“造委会”占据市内绝大部分地区。“造大派”也退据西关。
1967年中秋节前夕,“造委会”调万余人包围西关的电力学院周边区域,9月13日夜,以一辆土坦克开路,控制了西关一带,同时连续十天用迫击炮轰击电力学院,发射近百发炮弹,幸未造成严重伤亡。
吉林市的武斗还扩散到附近磐石、桦甸、舒兰、蛟河、永吉等县市。各地两派和吉林市,甚至长春市两派相联系,武斗区域连成一片。
9月22日,沈阳军区向吉林卫戍区传达周恩来对于吉林市的三点指示:一,停止武斗,封存武器,恢复生产,恢复交通,恢复社会秩序。二,双方代表进京协商停止武斗问题。三,代表在京期间,不得挑起武斗。9月28日,吉林市三方在北京达成关于停止武斗、恢复生产的协议 。
但是以后的零星战斗一直持续到1968年1月。和长春比较,吉林市的武斗并不特别激烈。大多是一派进攻,另一派看抵挡不住就撤退了。当然这也与“公社派”力量较弱有关。
1967年12月29日,吉林市驻军发出《给吉林市广大革命群众的公开信》,公开承认“在支左工作中犯了不少错误,有的是方向性、路线性的错误”,并列举出这些错误的具体表现,号召全市革命群众尽快实现革命的大联合。1968年1月18日,吉林市三方代表在京签订大联合协议。3月23日,在省革委会成立以后,吉林市成立了“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当时原来市里主要干部尚未解放,革委会主任由46军副政委曹海炳担任。4月3日,全市6万红卫兵联合成立“吉林市红卫兵代表大会”,红卫兵组织实际全部解散。

延边问题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我国朝鲜族最大的聚集居住地区,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隔图门江和朝鲜毗邻。州委第一书记兼州长朱德海是抗日老战士,在当地有很高的威望。军分区第二政委为赵南起,很多年后曾担任总后勤部部长职务。境内有三所高等学校:延边大学、延边农学院和延边医学院。
文革初期,政治运动的进展和国内其他地区类似。6月12日州委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并派工作组进驻各校。延边处于边境地区,地方当局曾设法阻止外地红卫兵到那里串联,但是无法禁止在外地读书的本地学生返回家乡煽动造反。在一位清华大学朝鲜族学生李光勇(译音)的鼓动下,延边大学从8月26日经过了两天的辩论,最后于27日成立了造反组织“八二七革命造反团”。他们于8月30日举行了一次批斗会,批判工作组和学校党委。保守派也相应成立了自己的群众组织“红旗联军”。在延边农学院,官方背景的文革委员会曾于1966年9月3日组织批斗院领导干部和50多名职工,称“九三事件”,后被造反派批判为反动路线,并因此形成两派群众组织“东方红公社”和“毛泽东思想战斗师” 。
随着全国范围内大串联的兴起,延边地区的造反运动日益高涨。在外地串联红卫兵鼓动下,造反派逐渐把斗争矛头指向当地最高领导朱德海,喊出“炮轰”、“火烧”朱德海的口号。1966年9月1日延边大学召开批判党委书记李羲一的大会,朱德海参加,已经有人在他的车上贴大字报。但是鉴于朱在当地的威望,以及周恩来的支持,他的地位仍很稳固。到了9月中旬,局势更加混乱。9月28日,东北局第一书记宋任穷、第三书记马明芳根据周恩来指示到延边保朱德海。他还于1966年国庆节到北京参加天安门观礼活动。在赵南起控制下的延边军管会也支持朱德海。“文化大革命”爆发时,赵南起已是延边军分区第二政委,并被任命为延边州军管会副主任。
但是延边是民族自治地区,又与朝鲜接壤。这就注定了它的文革过程与国内其他地区不同。当时,中朝两国的分歧已公开化。1966年9月廖承志在北大的讲话中已经不点名地批评朝鲜“变修了”。延边当地的一些红卫兵也开始公开谩骂朝鲜领导人。朝鲜国内舆论则攻击中国为“左倾机会主义”。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领导人决定按照内蒙的方式处理延边问题,撤换这个地区的主要领导人。
1966年12月7日,毛泽东的侄子毛远新率领哈军工的20几名学生来到延边。现在都说是陈伯达、江青派遣的。但是,没有毛本人的首肯,他们能这样做吗?
毛远新到达延边,在延边大学里活动、策划。他宣称“延边没有真正的左派”,拉了一百多个战斗组,于1967年1月13日成立了一个“延边红色联合总部”,称为“红色派”。但是他未能将“八二七”拉进来。“八二七”虽然“炮打”、“火烧”朱德海,但不想真正打倒他。这样毛远新在延边造成三派组织鼎立的局面,为他以后夺取延边党政权力奠定了基础 。
但是当时延边的主要矛盾还是在“八二七”和保守派之间。1967年1月18-19日,以“八二七”为骨干的造反派试图夺取自治州党政大权,在《延边日报》接管问题上和保守派发生延边第一次大规模冲突,“八二七”扣留了保守派几个人。延边当局感到无法控制局面,遂通过各级领导向中央文革求援。这一报告最后出现在毛泽东的办公桌上。1月21日,毛对这一报告作出批语:“总理:应当把延边反革命分子手中的权力夺过来,请你部署一下。毛远新去延边工作一个月,那里大有起色。他今天去哈尔滨,如尚未定,可找他谈一下。”
刊载这一批语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2册注释中说:“中共延边自治州委1967年1月19日给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并东北局、吉林省委的这个报告说,18日下午3时,延边‘无产阶级革命造反司令部’系统同延边‘无产阶级革命造反大军’因为《延边日报》的接管问题发生武斗,已造成伤亡,规模很可能还会进一步扩大。州委三次派人到双方作工作,要求他们派出代表协商解决,均未成功。现在他们不信任州委,州委无法进行工作,事态发展又十分严重,急请中央文革给双方来电话或电报,制止冲突。”其中“司令部”一派应为保守派,“大军”一派应为“八二七”。按照《延边农学院大事记》记载,当时全州性的造反派组织称为“延边红色造反大军”。1月23日,延吉县机关32个单位“红色革命造反大军,红色造反者延吉分部”宣称夺了延吉县委和人委大权 。
毛泽东直截了当将延边保守派称为“反革命分子”,为文革以来首次。至于这一夺权是如何具体通过周恩来“部署”的,已不可知。但是此后,中央派出的大员毛远新就于1月25日率领他的“延边红色造反者联合总部”宣布接管自治州州委的文革领导权,26日对州公安局和延吉市公安局进行夺权,实际上完全掌握了自治州的党政大权。2月20日,他在延边大学辩论大会上讲话,说延边还要大乱。
毛远新一旦掌权以后,首先把斗争矛头对准自治区第一把手朱德海。1月30日,他发表《论延边的文化大革命》,声称要在延边来一个“大动荡、大变革”,以后又连续发表七篇文章,攻击朱是个“修正主义分子”。他撤换大批原来的各级干部,换上他信任的人,主要是一些汉族干部。3月6日,延边州全面实行军管,46军副政委皋峰被任命为3月9日新成立的军管会主任。
在毛远新势力压迫下。“八二七”发生分裂。其中一些人拉出队伍称“新八二七”,站在毛远新“红色”一边。在延边农学院也发生群众组织重组,驻军先是不支持“东方红公社”,迫使其解散。3月底,驻军转变态度后,部分原“东方红公社”人员和部分原“战斗师”人员重新组成“东方红公社”,也参加“红色”派。
但是毛远新没能完全控制住局面,稳定住局势。他面对强大的反对派。3月下旬,一个支持朱德海的“工人革命委员会”成立,主要成员是朝鲜族工人、退休干部和复员军人,称为“工会派”或“工革会派”。这一派和另两群众组织“抗大”和“白公”(“白求恩公社”)立场一致,统称为“白抗工”,或泛称为“抗大派”,成员主要是原来的保守派。此外还有一个影响较小的“红联”(“红旗联军”)派。于是在1967年3月,延边的两大派群众组织分裂为四派 。在省内,“红色派”依靠“红二派”。州机关和一些县市也成立了“红革会”组织。1967年4月长春的“长春公社”成立后,在延吉也成立了“延吉公社”,站在“八二七”一边。
朱德海被免职后,4月18日周恩来派人将其转移到北京,始终未被打倒。这一点也鼓舞了“抗大派”的信心和斗志。此外,军分区的赵南起也反对打倒朱德海。军分区的部队主要由当地的朝鲜族组成,和外来的46军有所不同。
主要矛盾逐渐转到“红色派”和“抗大派”之间。1967年夏,冲突日益激烈,发展成武斗。“抗大派”和“八二七”占据了延吉北部,“红色派”则占据了南部。延边大学“八二七”联合一中“新九一”等造反派组织组成“延吉市红卫兵总部”,简称“市总部”。他们和“抗大派”也曾发生冲突 。当时延吉市与延吉县同城,但延吉县治设在龙井镇。延边农学院也位于龙井镇。延吉县现称龙井市。
此后,在5月的州政府召开的“揭盖子”会上,毛远新动用各种手段给朱德海罗致罪名,指责他在长白山划界问题上“卖国”。
6月1日,“红色派”围攻延吉二中,挑起武斗,打伤“抗大派”学生多人。毛远新命令皋峰镇压“抗大派”。皋峰不愿动用部队直接镇压平民,向上级机关沈阳军区请示。沈阳军区指示部队是执行政治任务的,不能明显站在哪一边。两派处在相持局面。
6月20日晚到21日,延边对立两派在龙井镇发生冲突,双方伤200余人。22日和28日,“抗大派”两次砸毁了喊“打倒朱德海”口号的延边农学院“东方红公社”的宣传车,发生武斗,多人受伤。7月10-11日,“抗大派”和“红色派”的“公交红革会”在医学院门口发生大规模武斗,重伤多人。此后武斗升级,双方开始抢劫武器和囤积粮食。7月25日成立“延边红色联合指挥部”,控制“红色派”武斗队伍。为了打击“抗大派”,他们编造对方提出“血洗延吉市,突破图们关,打回老家去。”的“反动口号”。
7月30日,延边县开山屯地区“抗大派”的“联司”提前庆祝建军节。“红色派”的“红总”拦截并打伤来参加庆祝活动的群众。为防“联司”报复,“红总”于7月31日晚和8月2日晨先后抢劫了南山派出所和开山屯边防站武器库,用现代武器装备起来。8月2日,开山屯地区和龙井地区“抗大派”围攻“红色派”据点开山屯纤维厂,被“红色派”用轻重机枪和步枪扫射,死伤200余人,称“八二流血事件”。“抗大派”被打散后分两路撤退。其中一股被“红色派”赶往图们江,被迫过江,天黑后回来。8月8日,“红色派”包围了船口村,向村内扫射,迫使村里的和外来的“抗大派”群众几百人过江到朝鲜避难。据公安局统计,越境人员共386人,几天以后全都回来了。后来这部分群众被诬蔑为“叛国” 。
在延吉市,8月2日,两派群众组织在中医院、延边邮局发生武斗。“抗大派”采用火攻,烧毁邮电大楼。参加开山屯武斗的“抗大派”部分回到延吉。8月4日,双方又在延吉供电所武斗,“抗大派”抛掷汽油瓶,烧毁供电所办公室。以此为借口,军管会发布逮捕“纵火犯”的通告,并于8月4日发给“红色派”枪支千余支,子弹30多万发。军分区派出部队,连同“红色派”队伍将对方几千人围困在延边医学院大楼,断粮断水断电,声称发生了所谓“火!火!火!血!血!血!”事件,印发传单,发往全国。8月16日他们用炸药炸开延边医院围墙攻陷了对立派这一最后据点,俘虏群众3000多人,打死、炸死、烧死群众80余人,打伤300多人 。
以延边大学“八二七”为骨干的造反派“市总部”在后期武斗中基本站在“抗大派”一边。8月8日“八二七”派的群众队伍去市内参加“纪念十六条发表一周年庆祝大会”时,遭到“红色派”的枪击,3名学生被打死,9人受伤 。
9 月 21 日,“红色派”武装进驻延吉县的依兰镇、开枪打死七人,汽车压死一人,致残数人(一说8月21日) 。
“红色派”用武力压倒对方取得胜利。中央文革记者站“驻长春记者,如实反映了延边驻军武装镇压群众的事,受到江青的批评” 。可见对延边问题,中央有一致的意见。1967年9月7日周恩来接见黑龙江两派时批评北京的学生到外地去包打天下,说“哈军工也是这样,到处都是,应该限期回来,三个月不回来就不算你们哈军工的学生了”,但是他又说明:“不包括毛远新在延边的联络站,他在延边武装了左派,成绩很大,他是中央派去的,不算在内。”
1967年8月,毛远新离开延边,但对延边仍有影响力。9月,吉林省军区整顿延边军分区,司令员孙国华因历史问题自杀身亡,赵南起被隔离审查后调出,原晖春县武装部政委崔海龙被任命为军分区副政委。
到了1968年,除去敦化县还发生过较严重的武斗外,自治州的武斗基本平息。经长期谈判,6月28日,延边四大派组织在京达成联合协议。1968年8月18日,延边自治州成立革委会,主任皋峰,第一副主任崔海龙。1971年3月,46军133师政委刘琏任州委第一书记兼州革委会主任。
此后崔海龙在仕途上一路飙升,1968年任延边军分区政委。1970年4月兼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革委会核心小组副组长,1971年3月兼任自治州州委书记,1973年12月兼任吉林省军区政委(王淮湘于1969年8月被任命为沈阳军区副政委兼吉林省军区第一政委)。1975年1月当选为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毛远新认为民族问题要逐渐消亡。他在延边主政时期,声称朝鲜语“没用”,要在十年内消灭。他强令关闭一些朝鲜族学校,在普通学校朝鲜族班级取消朝鲜语教学。在整个吉林省的文革期间,在经费、编制等方面对民族教育的照顾全部被取消,民族语言教育受到破坏,很多朝鲜族青少年不懂民族语言。这些举措均造成两民族间长期的隔阂与矛盾,甚至对立。
吉林省也有一些蒙古族聚集居住地区。在文革期间,白城地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中学被诬为“民族分裂的黑样板”,改成按学区招生的普通中学,其他一些蒙古族学校也被撤销或与汉族学校合并,改成民族联合学校,民族专设班也改为蒙汉混合班 。

三,“清理阶级队伍”运动

“清理阶级队伍”运动

1968年初,吉林省各地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3月6日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由16军政委王淮湘任主任,阮泊生、郑季翘、肖道生、何友发,以及地方干部二人、群众代表一至二人任副主任(待补)。同时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成立。长春市30万军民在地质宫广场举行了庆祝大会。同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红日高照长白山》的社论。
早在1968年春节前,王淮湘就致力收拾那些活动于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所有的自由市场全部消失了,人们必须到公家买菜、肉、蛋,排大长队。那段日子里人们是见队就排,也不管是卖啥的。有时候围了一圈人看热闹,后面就排起了长龙,啥东西都缺,军队自然啥也不缺。早晨排队买豆腐成为各家头等大事,每人只许买两块豆腐,还得凭票,得排上一小时的长队。就连街上剃头、修鞋的都遭到抓捕,我去理发,排了整整一上午,还是没有排到。”
对城里的个体经济当作资本主义打击,进行全面清理,个体经济的所有银行帐号全部封存,收归国有。全部产品一律没收,将这些人家抄家,没收非法所得,然后动员这些人家下放农村。这些人家在城里没有经济来源,大部分下了乡。这时正值“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没人敢上访闹事。在农村则铲除副业,只许种粮食。“1968年夏秋之季,全省到处都是被砸烂的西瓜地、香瓜地。”
1968年6月7日,长春市革委会批准施行《关于打击投机倒把的政策界限暂行补充规定(草稿)》和《关于处理地下工厂(企业)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9月25日,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打击反革命经济主义和投机倒把活劲的通知》精神,长春市革委会发出《通告》取消自由市场 。这是长春市在文革中第一次取消自由市场,第二次是在1976年初“反击右倾翻案风”时。
个体经济没有了,百业凋零,自来水厂缺乏净水剂。军代表狠抓阶级斗争也不管用,只好叫市民喝没净化的河湖浑水,一直饮用多年,喝得大家闹肚子。于是家家买了储水的大缸,靠沉淀来自行净化。当然领导干部喝的还是经过净化的干净水。
接着是“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好日子不长,实行军管,强制性实行三结合,不肯顺从的只要宣布是反动组织,马上土崩瓦解,揪出了坏头头成为反革命。建立革委会,全国一片红,军代表自然成为各级企事业一把手。接下来就是清理阶级队伍,黑五类又陷入绝境,绝大多数文革屈死之人都发生在建立革委会之后,而非造反派武斗期间。”
1968年2月8日,周恩来、康生等中央领导人先后接见了吉林省群众组织代表、专案组部分人员和军队代表。康生谈到了阮泊生、郑季翘、宋振庭、宋任远这几个有争议干部的问题,又说:“要提高你们的敌情观念,这一点,东北的同志要特别注意,你们想想,你们面临着苏修、朝修,苏修的特务活动,朝修的特务活动,在你们那个地方有长期的基础。这一点要引起你们很大的警惕。”当时“红二派”支持阮泊生、宋任远,“公社派”支持郑季翘、宋振庭。
5月31日,吉林省革命委员会下发了51号文件,要求省内各地按照毛主席批示和中央通知精神,“遵照毛主席一贯的对敌斗争方针、政策,有步骤、有领导地开展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把隐藏的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和一切反革命分子统统挖出来,推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不断深入发展”。
“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之前,长春市军管会就在5月3日把全市公安干警全集中到公主岭办学习班。各单位直到街道都办起了“群众专政指挥部”。长春市的“清队”工作,就靠军代表、进驻各单位的工宣队员和群众专政人员来进行。
清队是一个极具反人性的历史过程,充满了法西斯暴行。“市公安局实行军管,全部由当兵的负责,立场坚定。将阶级敌人上大挂,大头朝下活活悠死。用枪刺猛捅,对敌人残酷无情,市公安局后面经常吊死人。” “群众专政指挥部”也热衷于抄家、打人、严刑逼供。有的受害者不堪忍受,主动要求将自己送到公安局。
1968年12月根据王淮湘的旨意,吉林省革委会 601专案组将王明德(原省总工会主席)等省直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百余人,定为“反革命集团”,王明德本人被定为“反革命集团黑头目”、“叛徒”,并决定交给群众批斗。
1969年1月23日,吉林省革委会以所谓“资敌通敌”罪名,决定撤销任青远(曾任长春市公安局局长)长春市革委会主任职务,并对其实行拘留审查。在“任青远资敌通敌”冤案中,长春市公安局内就有15名干警受迫害自杀,35人被拘留、逮捕,336人被集中关押隔离。
长春电影制片厂在“清队”中揪出“坏人”85人,包括特务分子、汉奸、伪警长、反对党团骨干以及反动道首、地、富、反、坏、右等14类。另有“政治历史问题的”320人。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铸造分厂搞“清队”,触动面涉及384人,定为“敌我”性质的20人,作立案处理的28人,审查有严重历史问题和犯有严重错误的144人,一般性错误的15人,作为一般“斗私批修”处理的78人,继续审查的99人。
“清队”从领导机关发展到一般单位和基层。长春地区从1968年5月至12月,在“清队”期间,“清”错的有数千人,全地区由于“清队”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为1929人。其中,打死和刑讯后致死184人,自杀1745人。尤以长春地区外五县(双阳、农安、九台、榆树、德惠)的情况最为严重,自杀1031人,打死172人,共计1203人。仅榆树县就打死61人,自杀342人 。
在吉林市,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初期,就制造了一个“青年反共救国军”特务集团案,又称“一号案件”,全市200多人被揪斗,牵连外省市800多人。
1968年6月,德惠县东升公社把文革前搞过的一起“反革命组织”疑案又重新捡起来,在刑讯逼供下一些人被迫承认是“地下国民党支部”,牵连到县城的几个单位和邻近的几个公社。县革委会未经调查就认为县里存在一个庞大的新国民党组织,于是开展一场深挖国民党新线的运动。民间相传这支特务组织的反动口号为:“先杀党,再杀团,然后再杀贫农老社员。”一时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到11月末,德惠全县就有5000余人被打成“新线国民党党员”。
1968年8月18日延边州成立革委会后的一个月,9月20日革委会在延边召开“清理阶级队伍”现场会,办了“反革命”、“坏分子”等数个展馆,押来许多“反面人物”,进行9天的“活人展览”。在“清队”中抓了不少“美蒋特务”、“苏修特务”和“朝修特务”,全地区被牵连达3.8万人 。
据延吉县在1976年统计,全县在“斗批改”运动中共揪斗5890人,包括“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4168人,整党中142人,“一打三反”运动中1584人。其中非正常死亡315人,包括“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290人(逼供拷打致死37人,自杀167人,五类分子被打死30人),整党自杀1人,“一打三反”运动中死亡24人(逼供拷打致死2人,自杀22人) 。
在白城地区扶余县,“这一时期,全县共制造冤假错案543起,致死265人,伤残58人。” 在柳河县:“6月,全胜公社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共揪斗307人,占公社总人口的6.7%;被打的230人,占被揪斗人数的74.9%,其中致残14人,重伤27人,死亡13人。”
1974年1月16日,吉林省人事局在所作出的《关于清队问题的汇报提纲》中仅承认,全省清队工作从 1968 年 5 月开始到 1970 年初为止,共挖出阶级敌人 1.3 万余人,搞清了 6 万余人的历史或现行问题。同时,承认在运动中,许多地方违反党的政策,搞了逼供信,扩大了打击面,“误伤”了一些群众,甚至造成一些人的非正常死亡。
根据文革后的统计数字,在这一时期,全省有124373名干部和各族群众被诬为“阶级敌人”,其中被迫害致残的20205人,被迫害致死的10665人 。

单奎章

单奎章原为驻吉林省16军46师炮团团长,很受王淮湘赏识,文革中被任命为吉林省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长春市武斗以后,军队进驻科学院的光机所,实行军管。军管会主任就是单奎章。
光机所是科学院的重点研究所,对我国光学工程事业贡献甚大,1958年“大跃进”时期曾研制出八种新光学仪器,号称“八大件”,全国闻名。可是在吉林省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这个所却成了全国的重灾区,罪魁祸首就是单奎章。
当时单奎章想干大事、创大业,说工业有大庆,农业有大寨,就是科技界没有一个在全国叫得响的单位。他决心把光机所弄成一个抓阶级斗争的全国典型,让全国都知道他单奎章!他这个愿望后来确实实现了,至少我们科学院系统在全国的各个单位,无人不知光机所有个单奎章。
单奎章说:“光机所这么一个重要的单位,没有叛徒特务那才有鬼了!”“按单奎章的说法,光机所是个特务窝子,共有7国特务和4条又粗又黑的特务线!当时光机所有300多人受到不同程度的牵连,150多人被隔离审查,5人被押送公安机关,13人被逼自杀。”
单奎章在光机所为了抓出“特务”,严刑逼供,发明几十种骇人听闻的残酷刑法。据著名科学家王大珩、光机所革委会副主任说,有老虎凳、灌带有钢渣的废机油、吊打、电刑。我们当时则听说他们有把“犯人”放在炙热的炉子旁边烤的刑罚。还有把刚煮熟的土豆放在被审查人赤裸的背上,喝令:“说不说?”如果不说,一个巴掌打下去把土豆拍扁,再揭下来,就连着揭下一层皮肤,还将其取名为“原子弹爆炸”。所以王大珩说:“那是光机所历史上最阴暗的一段日子”。几乎每天都有人被突然送去审查,在严刑之下不断有新的“特务”供出来。
实际上,单奎章在光机所施行的酷刑绝非孤例,相信在其他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农村,在这一运动中酷刑被普遍使用,不乏更残酷的事例。特别是所谓“群众专案组”,号称“专案组是尖刀班、爆破手,广大革命群众审讯部门的主力部队”。
1968年5月,在长春邢家台苗圃“群众专案组”对王姓一家五口人的暴行,“三角带、皮胶皮管子、电线、木方子都用上了;再蒙上眼睛互相打嘴巴。然后跪砖头、站板凳、坐‘喷气式’;再不解恨,就用铁丝拴大拇指上大挂,用绳子拴上两手吊起来在空中旋转;到后来,刑讯再次升级,用铁钳子夹手指,把人吊起来用火烤,把铁笊篱和喷壶嘴烧红了往身上烫……”王某在8天里受酷刑20多次,打得体无完肤,在批斗会后死去 。
单奎章之所以臭名远扬,和他在科学院这个特殊的部门有关,也和此案在文革后被邓小平、胡耀邦过问有关。单奎章案,自然关系到他本人品质,但任命一名炮团团长当省科技局长,率队进驻顶尖的科研院所,本身就是荒唐事。就其认知而言,文革前普遍宣传的贬低知识,丑化知识分子的舆论,以及极端的阶级斗争观念也是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因素。
单奎章还到处散发“敌情通报”,传授经验。在他影响下,在科学院的另一个研究所长春应用化学所(长春应化所)也制造了大批冤案。应化所的军管会说,这个所有四条特务线,分别隶属于国民党、美帝、苏修,还一条是历史上“满洲国”留下的。于是全所停止工作,开展“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全所笼罩在恐怖之中。和光机所一样,首先被关押审查的是一些老科学家。前后被关押的有数十人之多。
金属腐蚀与保护研究室主任余柏年首先被关押,据说他涉及三条特务线。经过严刑拷打、车轮战术,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关押了一年多,在1969年初死于公安医院。另一牺牲者是1952年大学毕业的金属防腐蚀专家华保定,被诬为特务,日夜被审问,被迫于1968年11月28日触电自杀身亡。还一条人命是应化所副所长、高分子化学研究员钱保功(曾留学美国,是第一批关起来的“特务”)的夫人华蕚。她被诬为30年代的叛徒,在审查期间跳楼身亡 。该所所长、学部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吴学周也因为这个特务案被长期拘禁,遭折磨瞎了一只眼。
除去这三条人命外,文革前从该所调到北京的半导体所的吕犹龙和调到长春光机学院的郑绍基也涉入该所的特务案而自杀身亡。此案还牵连北京的化纤学院的李之江,也于审查期间自杀身亡 。
雪球就是这样越滚越大的。因为在那个时期科学家多有留学经历,彼此熟悉,在严刑逼供之下,株连全国科学院及大学多个单位,株连了全国16个省市63个单位的许多人,造成极其严重恶果 。

“大同党”案件

发生在吉林省“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时期另一大案是所谓“大同党”案件,其波及范围可能不亚于单奎章在光机所制造的冤案,但受害者都是一般群众,所以至今不为人所知,死难者的名字早已被世人忘却,有关资料也难于寻找。倘不是姜东平先生在淘出来的资料里摸索爬梳,整理出初步线索,这件大案也就在历史上湮灭无闻了 。
“大同党”案事发长春市。“首犯”尚成久,时年27岁,“小业主出身”。“主犯”夏清鑑,时年28岁,“反动富农出身”,是名小学教师。“同案犯”王祥林,时年26岁。他们只有20多岁,所谓“出身”应指当时所说的“家庭出身”。在1968年长春市公安局军管会一张涉及20名“罪犯”的判决布告中,指责该案“主犯”尚成久“思想极端反动”,在1961年就组织“反革命集团”被拘押一年。1965年9月,又和另两人组织反革命组织“大同党”,提出党的纲领,拟出成立宣言,还提出“大同主义”理论,写出70多篇文章寄往各出版社。公安局军管会布告中宣判尚成久、夏清鑑二人死刑,王祥林无期徒刑。
文革后此案被平反昭雪。从这一点看来,该案无特殊背景,只是几个有独立思想的青年人的作为。可惜他们的思想没留下任何痕迹。
此案株连范围漫无边际,受害人员甚多,而且都是些跟上述“罪犯”毫不着边的人员。例如“长春群众自发造反大军”常委卢凤岐是中共党员、复员军人,当时任省劳动厅技校医务室大夫。他因发起了这个“反革命组织”在1967年“二月镇反”中被逮捕,直至10月1日被释放并平反。1968年军宣队进驻学校,开始“清队”。当时辽源市一名医院里的护士,也参加过“长春群众自发造反大军”,在“清队”中供认了参加了“大同党”,还供出了外单位60多名该党成员,涉及十几个单位,包括卢凤岐和他们学校另一人。进驻该校的军工宣队经外调后,决定以卢凤岐为突破口。该校“群专”队员奉命对其进行四次严刑拷打。卢凤岐在最后一次拷打后受伤严重死去。到了1969年8月,支左办公室进行复查,才予以平反,但对于办案人员作出的结论是:“犯有扩大化错误,其性质是属于好人犯错误。”
所引文章还暴露了另一位邰姓受害人,被诬为“大同党”员,被活活打死。可能因为涉案人仍在,未能给出具体当事人姓名,但说其中有“派性”的因素 。上述卢凤岐案很明显也与“派性”有关。
吉林省此类案件甚多。例如长春的第一汽车制造厂在“清队”期间就挖出“大同党”、“工农自由党”、“迎春社”、“国防二厅”、“地下国民党”等各种名号的“反动组织”和“小集团”20多个,涉及人员甚多。

四,“批林批孔”运动及文革后期一些重要事件

省革委会内的矛盾

“一月夺权”以后,毛泽东提出革命委员会在组织形式上要“三结合”的原则,也许有三方面互相制约的初衷。但是这个革委会运行得是否尽如人意,吉林省革委会是个可供研究的样板。《郑季翘传》在这个问题上提供了比较充分的材料。
1967年“红二派”夺权后,就筹备结合干部。从1967年3月3日开始召开“揭盖子会”,主要批判已调走的吴德、被打成“叛徒”的赵林和主管文教的郑季翘。3月16日,省委机关造反派用吉普车把郑季翘抓走,关进牛棚。
群众揭发,吴德在1962年,中央正在号召厉行节约之时,花了90多万元为自己和赵林盖了两座豪华公寓。公寓内花2700多元盖了鸡舍和兔舍,比老百姓的住房还讲究。其余各级干部也按级别修了小楼 。5月间,“红二”还举办了一个“赵林公馆展览”,把赵林的家敞开,布置成展厅,组织人员参观其“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当然这也可能是普遍现象,不足为怪。
1967年的11月,中央在北京举办学习班,指定省委书记处书记郑季翘、副省长于克也参加了学习班,讨论参加吉林省三结合的领导干部问题。周恩来于1968年1月26日表态以后,康生代表中央,对吉林省的干部问题作了讲话,支持阮泊生、郑季翘参加吉林省三结合革命委员会。
1968年3月1日,经中央批准成立了吉林省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由时任驻长春16军政委王淮湘担任省革委会主任,省军区司令员何友发、空1军政委肖道生、原省委书记处书记阮泊生、郑季翘等为副主任。两大派四个群众组织都有代表参加。1971年恢复吉林省委,王淮湘担任省委第一书记,张兆仁、何友发、肖道生、阮泊生、郑季翘为省委书记。
1968的7月“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期间,吉林省革委会由一部分常委组成工作组到各地了解情况。他们回来后,在7月18日汇报会上,常委姚美玲汇报说,她在吉林市了解情况时,看到吉林市革委会在群众组织中抓“反军派”,对十五六岁的娃娃挂黑牌子、游街或站街,对他们进行残酷的斗争,有的甚至被打成残废,提出“是否派人调查一下” 。
姚美玲能为被压制的对立派说话,说明她确有一定独立思考能力。另一件与其有关的事是为右派翻案。在考虑学校“三结合”时,她认为学校的干部都不行,一些在1957年被打为右派的干部比他们强,可以结合。其中呼声最高是原省委组织部长、右派李天成。于是师大筹备给右派翻案,成立了“五七专案组”,并准备召开10万人大会公开给吉林省右派翻案,把1957年打右派的责任都推到邓小平身上。但是1967年10月26日,中央发布不准地富反坏右乘机翻案的规定(中发〔67〕325号)以后,此事被省委紧急叫停。翻案活动成了反革命事件,“五七专案组”成了反革命集团,师大上百人因此被抓了起来。那些参与活动的右派则倒了大霉。后来成为著名演说家的曲啸原在师大教育系学习,1957年毕业前夕被打为右派,一直下放农村教学。这次师大也准备给他翻案,岂知翻案不成,反倒成了“现行反革命分子”,判处20年徒刑,文革后才得到平反。
文革中大规模给右派翻案事件仅见于山东和吉林两地。但山东王效禹的翻案对象主要是打成右派的领导干部,有党内斗争的性质。而吉林师大当时印了《五七右派言论集》,发现其内容与造反派言论无异,是文革的先驱者,所以是在共同思想基础上的翻案活动,更值得肯定 。
姚美玲提出这个“清理阶级队伍”问题后,郑季翘联系到他在晋察冀土改工作中,亲身经历了农村工作中乱抓乱斗所造成的危害,认为这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于是他在由省革委会负责干部参加的小会上提出“派人到吉林市进行调查”。出席会议的省革委会的儿位负责干部不同意派工作组去调查。他们的理由是吉林市的驻军是另外一个军(46军),如果派人去,就是插手别人的事务。结果此建议被否定。所以在这些部队干部看来,省革委会管不了全省的事,各个地区是当地驻军的地盘。
在“九大”上,毛泽东借苏联人攻击我们的话说我们是“军国”,吉林省是个例子。多数革委会的一把手一直由部队人员担任。部队干部掌握了各级党政大权,“三结合”徒有虚名。吉林省“三支两军”人员共5514人,其中团以上干部1255人,营以下干部4188人,战士71人。参加“三结合”的县以上单位915个,“三支两军”人员4820人。军队干部任地、县党委第一把手的共60人,占地、县一把手总数的85.7%,任省、地、县正副书记的共155人,占正副书记总数的56%,任省、地、县常委的共306人,占省、地、县委常委总数的44.1%,任省、地、县委委员的656人,占省、地、县委委员总数的23.9% 。
军队在编人员和干部数量在此期间也急速膨胀。1967年3月1日,沈阳军区指示,在文革期间“体制机构和编制人员暂不变动”,以后就只进不出,一下子就是十年。主要由于“支左”的需要,吉林省军区编员从文革开始时的12984人增加到1976年的39203人,增加了26219人。军区团级以上单位增加了49个,到达146个。超编干部3911人,光军区副司令、副政委就有36人 。这种急速膨胀既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也降低了部队的素质。几乎所有军队主要领导都兼职地方革委会主任,哪里有时间和精力管军队训练和战备的事?
这次革委会内冲突以后,王淮湘和郑季翘在“清理阶级队伍”问题上一直持对立意见。1968年8月20日,王淮湘在全省三级革委会会议上作报告,说已清出阶级敌人近5万,主要倾向还是右倾,所以要“克服右倾,狠抓阶级斗争”。这次会后,王淮湘召集省革委会常委会对郑季翘展开批判,批判他“讲政策”就是“求稳怕乱”。后来到了1971年初开始清查“五一六”,王淮湘把已经结合进革委会的“公社派”群众代表列为清查对象,还成立“郑季翘专案组”,企图把郑季翘打为“五一六”的后台。这些活动直到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才逐渐停止。
1971年下半年以后,吉林省的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主要原因是许多下放干部回到原岗位、军队支左人员逐渐退出、加强了企业管理,以及落实了农村的一些经济政策。

批林批孔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局面有所缓和。1972年11月16日省委召开为期一周的批林整风座谈会。20 日,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常委药天禄的讲话中,实际上否定林彪路线对吉林省的干扰破坏,反对批林整风联系吉林的实际。1973年2 月27日省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王淮湘在会上作了《我在第十次路线斗争中所犯错误的检查》。会议批判了林彪“反革命罪行”,讨论了加快全省农业发展速度、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问题 。
1974年开始的 “批林批孔”运动在吉林省主要是批王淮湘。王淮湘山东人,1937年参加革命,一直做部队的政治工作,1961年3月任16军副政委,1963年3月任16军政委,1964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69年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吉林省军区第一政委,1971年任省委第一书记。在他执政时期,在吉林省推行极左路线,重提“大跃进”口号,抓了“减产不减政治”的“东丰县领导班子思想革命化的经验”,还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
1974年1月31至2月5日,吉林省委召开四级干部“批林批孔”会议,提出在全省范围内迅速掀起“批林批孔”高潮。起初王淮湘想把祸水引向郑季翘,指使他的秘书在2月18日贴了一张《评郑季翘的倒追思想》大字报。于是从2月中旬到3月初,省委机关掀起批判郑季翘的高潮。
但是,局面很快改变。从3月初开始,省委机关开始出现揭发王淮湘执行林彪路线、和林彪集团相勾结的大字报,并越来越多,很快将揭批郑季翘的大字报覆盖。
王淮湘曾任四野五纵组织部长,经常宣扬自己和林彪集团的关系。在九届二中全会上也积极追随林彪,还积极散布林立果的讲用报告。
王淮湘在吉林执政时期还发生申虎成事件。事发文革前,林彪夫人叶群到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即吉林师范大学)探望她在历史系任教授的舅舅丁则民。因为丁教授是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其兄丁则良在反右斗争中被打为右派自杀身亡,此事引起学校保卫部门的注意,遂报告省公安厅。公安厅上报公安部,经当时部长罗瑞卿批准对其施行侦查,在叶群居住的南湖宾馆安装了窃听器。文革开始后,罗瑞卿被打倒,此案成了迫害林彪夫人的通天大案。王淮湘多次派人到京,通过中央专案组“二办”向叶群、黄永胜、吴法宪等人汇报。省公安厅长徐守身、副厅长申虎成被打为反革命分子。在“清理阶级队伍”期间对他们批斗。徐守身不堪虐待,于1968年7月5日自杀身亡,申虎成被打入死牢 ,“九一三事件”以后,一直拖了16个月,到1973年2月8日才平反此案,在批林批孔运动中被定为假案,是严重的政治事件,算作王淮湘主要罪行之一。
1974年3月15日,经省委常委讨论决定,王淮湘被迫向省直机关局以上干部作了检查。3月16日,王淮湘又向省直机关干部作了检查,承认在第十次路线斗争中犯了错误。4月3日,中共吉林省委召开在长的省革委会常委、委员“批林批孔”座谈会,会议认为,省委常委对“批林批孔”领导很不得力,犯了方向、路线性错误。会议要求,对王淮湘在执行路线上的大是大非问题和同林彪死党牵连的问题,要进一步深揭深挖 。
4 月17日:吉林省总工会和长春市总工会联合召开吉林省和长春市工人再批“克己复礼”大会。在与会各单位代表发言中,公开点名批判省委主要负责人王淮湘、药天禄等追随林彪及其死党进行反党活动的罪行。
1974年4月30日,贴在省委大院墙上的一张题为《从王淮湘的典型看他的法西斯嘴脸》大字报,揭发批判在王淮湘指使下,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发生在光机所的惨案,作为他残酷迫害干部的例证。
5月7日至6月10日,省委召开省直机关“揭省委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盖子会议”,深揭深挖王淮湘等与林彪集团的关系问题。会上,王淮湘对自己在“第十次路线斗争”中的错误作了检查,许多人作了揭发批判,省委书记郑季翘作了系统深入地揭发批判发言。会议结束时,省委书记阮泊生作了总结讲话 。
郑季翘在“揭盖子”会上作了三次发言,揭发批判了王淮湘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推行极左路线,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大反“右倾”,在全省煽动起乱揪乱斗风潮,制造冤案、迫害干部、镇压群众、搞法西斯专政的罪行。他还批判了王淮湘推行“东丰经验”、重用药天禄等问题。
阮泊生在总结中说,“从会上揭发出来的大量问题看,王淮湘在第十次路线斗争中,对林彪及其死党是跟得很紧的。在两个司令部斗争的关键时刻,在许多重大问题上,王淮湘是站在林彪反党集团一边的。在九届二中全会上,林彪死党王秉璋等人到东北组煽风点火,华北组反革命六号简报出笼后,王淮湘积极响应,带头起哄,煽动起哄,王淮湘指使随行人员,擅自把林贼反革命政变动员令的部分内容用电话传回长春,广为传播,毛主席多次提出不设国家主席。林彪极力反对毛主席的指示,顽固坚持设国家主席,胡说‘国家没个头,名不正,言不顺。’” 他要求把王淮湘与林彪集团来往的重要线索深揭深挖,彻底查清。
5月29日,会议秘书处印发了《关于揭发批判王淮湘同志与林彪反党集团有关联的几个问题的综合材料》。
另一方面,在“清理阶级队伍”和抓“五一六”运动中遭受迫害的群众中的愤怒情绪也像火山一样爆发了。在光机所,广大群众集中批判王淮湘纵容单奎章倒行逆施,制造大批冤案的罪行。我的北大学长、后来成为著名科学家的蒋筑英“同单奎章进行了面对面的斗争。有一次,他发现《红旗》杂志有一篇文章可以用来批判单奎章的倒行逆施,他就建议大家学习讨论。批林批孔运动中,蒋筑英第一个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发言,揭发单奎章的问题。”单奎章从此下了台 。改革开放后此案彻底平了反,在文革后播出的纪录片《邓小平》中也提到此案,但是绝口不提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对单奎章的批判。如果蒋筑英以后没有成为著名专家、劳动模范,也没人给他记下这样一笔。
文革后的宣传竭力抹杀这段历史。单奎章确实是文革后逮捕判刑的,但是在一些宣传材料中,似乎他在文革结束前还在光机所发号施令,光机所长、学部委员、著名光学家王大珩还在那里扫厕所。其实,在1974年下半年,王大珩就率中国激光代表团去访问美国了。在2014年热播的电视剧《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中,甚至有描写文革后,时任吉林省委第一书记的王恩茂奉邓小平命令,从吉林省第二监狱把王大珩“救出”,送往北京开会的情节。
此外,把单奎章说成“四人帮的爪牙”也很不确切。他似乎和毛远新也没有什么直接接触,毋宁说是“王淮湘的爪牙”更为恰当。又在对单奎章的审查中,据说查清了他隐瞒几十年的“为汉奸和日本强盗效劳的罪恶历史”。单奎章固然罪不容诛,但作为解放军炮团团长,应经历过无数政审,竟然挖掘出这样的罪名也难以置信,因为王大珩也说他“苦出身”。
吉林省原来的两派造反组织乘“批林批孔”运动机会开始活动。1974年3月,他们在省革委会中的代表串联了许多工厂的工人,在省委对面的省工会大楼上,分别办了“吉林省工人业余批林批孔学习班”,每天下班后,就在省委门前广播,揭发批判王淮湘的问题,特别是王淮湘在“清理阶级队伍”和清查“五一六”运动中迫害工人的罪行。后来他们被指责曾“将王淮湘、郑季翘、兰干亭等省委常委非法扣押在省宾馆 7楼数十天”。

六条指示

从吉林省“批林批孔”运动汹涌而来的态势来看,王淮湘似乎大势已去,但是局势很快逆转。1974年7月12日,政治局委员纪登奎电话通知吉林省委,指出吉林省跨行业串连起来的“批林批孔学习班”的少数人,随意揪斗干部,是完全错误的,要严厉批评制止。13日,吉林省批林批孔办公室向这些“学习班”主要成员传达了纪登奎的电话指示。
也在7月12日,政治局委员陈锡联、纪登奎、吴德在北京同吉林省革委会副主任、省“批林批孔”办公室主任宗希云和省军区政治委员崔海龙谈话,并以中共中央名义对解决吉林省的问题作了所谓“六条指示”。同日下发了这次谈话的记录。“六条指示”全文如下:

吉林省批林批孔的形势是很好的,有一点小的干扰,只要省委认真学习毛主席、党中央关于批林批孔的一系列指示,在省委内部进行充分的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了思想,问题不难解决。希望你们牢牢掌握斗争大方向,团结起来,搞好批林批孔。
一、中央已经三令五申,不准拉山头,不准搞串连,不准打人抓人,但至今仍有少数人违反党的政策,拉山头、搞串连,随意揪干部,非法抓人打人,是完全错误的,要严厉批评制止。要教育群众,警惕个别坏人乘机捣乱,破坏批林批孔运动。
二、对跨行业串连起来的少数群众,省委和郑季翘、宗希云同志向他们做好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1974〕12、17、21号文件精神,迅速回本单位批林批孔,抓革命促生产。
三、王淮湘同志对群众的批评应持欢迎态度,认真检查自己的错误。对王淮湘同志,应采取惩前毖后、治疗救人的方针。
四、王淮湘同志有病,省委要照顾他好好疗养。在王淮湘同志治病期间,省委的日常工作,由肖道生、阮泊生、宗希云同志暂时主持。
五、郑季翘同志的发言,有些观点是错误的,是不利于批林批孔,不利于团结的。希望作自我批评,认真改正。
六、省委的负责同志,要加强团结,振奋精神,努力工作,敢于领导,善于领导。要正确对待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对正确的意见,要认真接受,改正自己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对错误的意见,要坚持原则,说服教育,做细致的思想工作。

这“六条意见”肯定不止是三位政治局委员的意见,肯定是中央决策。它保了王淮湘过关,批评了郑季翘,更重要的是否定了群众性的对“清理阶级队伍”中打击群众、制造冤案的批判活动。中央在“批林批孔”运动中追查的主要是与林彪集团的组织关系。而在这方面,王淮湘可能确实没有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后来,在9月22日和28日三位政治局委员又接见了王淮湘、阮泊生、宗希云、崔海龙几位省领导。纪登奎说:“清查工作全国基本搞清了,东北的问题中央比较清楚。要讲真正的死党,就是李劫夫和他的老婆。”
中央之所以出台关于吉林问题的“六条意见”,可能和在京的宗希云、崔海龙的汇报有关。但基层干部出身的宗希云说在看到“六条意见”之前,他没有见过中央领导,所以可能是崔海龙起了一定作用,使得中央认为只有“少数群众”在那里闹事。
实际上在“六条意见”中最重要的是第一条。中央顾虑的是群众运动的再次兴起和群众组织的复兴。上面所提的12号文件是1974年4月10日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批林批孔运动几个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出“不要成立战斗队一类群众组织,也不要搞跨行业、跨地区一类的串联。”如果再出现这种“大民主”的局面,所否定的就不是什么“走资派”了,而是否定革委会、否定文革了。这几位政治局委员说:“你们那里不是有那么一些言论吗!什么‘七年不如十七年’‘革委会成立以来实行了法西斯专政。’这些还用中央讲话吗!”他们还说:“你们省的清队、一打三反、整党建党、批清,都是按照毛主席指示办的,都是对的。”
“六条意见”在吉林省传达以后,揭批王淮湘的活动停止。郑季翘执行了其中第二条,劝说群众组织领袖解散了那两个跨行业的“吉林省工人业余批林批孔学习班”,但对于其余几条,在自己的检查中实际持保留态度。王淮湘也作了检查,“批林批孔”这一关就算过去了。1975年2月,郑季翘被调出省,迟迟不给分配工作。群众性“批林批孔”只取得有限成果,如揭发批判了单奎章,一些冤案得到初步平反,但王淮湘始终未倒,直至文革结束。
文革结束后的1979年1月,省委在给文革时期造成的冤假错案平反时,同时建议中央撤销文革中发出的关于吉林省问题的“六点意见”。2月17日,中央电告吉林省委,同意撤销。

《创业》事件

文革中,长春电影制片厂大部分艺术、技术、管理干部遭到残酷打击,将近300人被关进“牛棚”。文革前17年拍摄的190多部影片和译制的几百部外国影片被打成“毒草”,大批干部下放农村,造成创作生产的一段空白期。1971年恢复生产,拍摄了现代京剧《沙家浜》,翌年拍摄了《奇袭白虎团》。从1973年到1976年共拍摄18部故事片、9部戏曲片,但质量都很低劣 。
1974年长影根据大庆石油工人的事迹拍摄了故事片《创业》,于1975年2月初正式上映,但遭江青指责其“政治上、艺术上都有严重错误”,并指使文化部核心组于4月8日提出十条否定意见。该影片编剧张天民于7月18日写信给邓小平转毛泽东提出申辩意见。毛于7月25日批示:“此片无大错,建议通过发行。不要求全责备。而且罪名有十条之多,太过分了,不利于调整党内的文艺政策。”
毛泽东肯定《创业》之后,江青还曾把王淮湘召到大寨,要他逼迫张天民检讨。后来陈锡联、吴德、纪登奎就此事批评了王淮湘。但王淮湘回去后,还是传达了江青的讲话。毛泽东和江青对《创业》的意见相左使得下级左右为难。后来张天民还检讨说:“没有大错,还有小错嘛。”
江青以文艺界主管自居,任意指责他人,自然是错误的。但被江青指责的影片未必是好影片 。
这部影片不但是现已被否定的“大庆精神”的体现,而且是文革的代表作。它是按照江青“三突出”的创作原则制作的,表现了所谓“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思想,将知识分子描写为被动的、软弱的思想改造的对象。将油田的开发过程描写为“先生产后生活”和“先生活后生产”两条路线的斗争,而主张“先生活后生产”和优先给工人盖宿舍的冯副指挥是一个内奸、叛徒和典型的“走资派”。特别是,它服务于文革中将广大地下工作干部打为“叛徒”的做法,将冯副指挥描写为参加过学生运动又叛变了的人物。那么,既然这部影片也遵循了江青的“三突出”原则,江青为什么要否定它呢?我想,江青自封为是文艺界的“旗手”,在文革中对文艺界进行垄断性的控制,不容忍在她控制范围以外产生的任何文艺作品,特别是电影。此外,据说电影歌颂了当时与她政见不同的石油部领导,也可能是原因之一。

史云峰案件

粉碎“四人帮”后的1976年12月1日,王淮湘等下令杀害长春第一光学仪器厂青年工人史云峰,后很快在17日由法院将其判处死刑,19日枪杀。
谈到史云峰,就不能不谈到文革初期长春四中的“六二二事件”(一说“六二一事件”)。这一事件虽然不是什么“匈牙利反革命事件”,但也是残酷殴打老师的暴力事件。1966年8月23日,市里派了工作组进驻,将此事件定性为“反革命事件”,进行追查。“由于学生年龄小,全校我们最高年级也不到20周岁,就没有在学生中间抓反革命分子,但给学生划成左、中、右三类,天天组织学生学习,统一思想。绝大部分学生思想压力很大。” 当时史云峰是该校一名政治上很先进的学生,学毛著标兵,在工作组期间,他和其他四名学生积极依靠工作组,汇报情况,被誉为“五名小英雄”。但工作组撤出后,学生们要求给这一事件平反,工作队长也回校作了检查。事件反转后,这五位学生的地位一落千丈,被讥为“五个小爬虫”。巨大的心理落差使得史云峰对文革进行深入的思考,认为文革是错误的,不应该打倒刘少奇。他对林彪也有看法,认为是个阴谋家。
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开展,社会再次动荡,史云峰开始宣传他的主张。但他没有公开贴大字报,而是向省内14个党政机关邮寄了25份匿名传单。传单内容是“必须给刘少奇同志恢复名誉”、“我们信任周恩来同志”、“江青还我八亿人口的文艺生活”等。两天后他又在长春市胜利公园门前贴出标语:“广大干部、党员、工人怀念刘主席!所谓‘文化大革命’是极左路线大泛滥!”……
此案被当地公安局高度重视,被定为“重大反革命案”,很快侦破,12月24日史云峰被捕。鉴于他家庭出身很好,当局主要想从他身上挖掘出“教唆犯”来。1975年春夏之交,在长春市召开公判大会,将二名“教唆犯”判处有期徒刑,史云峰被继续关押。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消息传入监狱,史云峰等人联名上书,要求特赦并恢复名誉。12月1日,王淮湘主持研究史云峰案的省委常委会议。有人建议,鉴于“四人帮”打倒了,此案可否复议。王淮湘则强调,案情中反对“四人帮”的部分可以拿掉,但要突出他攻击毛主席、替刘少奇翻案内容,还要配合形势,大张旗鼓地处理。于是,以“炸狱”罪名将其判处死刑并执行。1980年3月21日,吉林省委为史云峰平反昭雪,封为烈士,并于28日为其举行追悼大会。

王淮湘的倒台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吉林省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批判“四人帮”,揭露批判“四人帮”反党罪行。但当时王淮湘仍在领导岗位,“揭批查”很难和吉林省实际情况结合起来。1977年2月,中共中央免除了王淮湘在吉林的一切职务,5月将其调到武汉军区担任副政委,同时调王恩茂为吉林省委第一书记。1977年7月2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要求常委成员对过去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事说清楚。7月4日,省委向中央报告省里揭批“四人帮”情况和王淮湘所犯严重错误。8月24日,王恩茂在省委常委会上传达中央领导指示:对王淮湘内部揭发,不要点名,不要揪回来。9月14日,王恩茂在省委常委会议上传达中央副主席邓小平批示:对王淮湘可以公开批判。常委会议决定:内部点名批判,报纸上批判时仍提前省委主要负责人。12月王淮湘被隔离审查。11月,根据中央批示,免除张英、药天禄省委常委和省革委会副主任职务,回部队工作。崔海龙原列席省委常委,现予撤销,回部队工作。回部队前,让他们把所犯错误说清楚。张英的错误主要是1976年在全国计划工作座谈会上的言论。药天禄是主管文教的副主任,也被认作是“四人帮”在吉林省的代理人。
1977年6月,吉林市委第一书记巩玉然调离。9-10月,市委结合揭批“四人帮”对其进行批判。10月,任命江卓为市委第一书记兼革委会主任,撤销市委常委李崇仁职务。1978年6月20日召开全市大会将李崇仁作为“打砸抢首恶分子”批斗,逮捕法办。1978年调赵南起到延边州主持工作。
省委对王淮湘的批判,可能主要根据他在“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中的表现。1976年2月15日,吉林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部署全省开展“回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会上王淮湘带头点名攻击邓小平,认为邓小平是所谓“搞复辟倒退”、“搞反攻倒算”的“右倾翻案风”的“总根子”。会议要求把“回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在全省普遍开展起来,教育和科技战线要继续搞好“大辩论”,其他战线也要批判“三项指示为纲”,批判所谓“阶级斗争熄灭论”和“唯生产力论”。在这次会议上比中央公开点名提早10天公开批判邓小平。
此外王淮湘的命运也可能与光机所事件有关。1977年8月召开的全国科教工作座谈会上,著名科学家王大珩在会上就长春光机所冤案作出情况汇报。根据官方会议记录显示,8月5日有人谈到吉林省科技界问题很大时,邓小平指示:“就从吉林那里着手。与王恩茂通个电话,请他们指定人专门解决科技界的问题。像吉林光机所单奎章动不动就把人送公安局那样的问题,要抓典型调查,集中解决,要把整个冤案平反。先平反再说,个别有问题的另作处理。” 此后就有8月24日、9月14日中央领导两次对王淮湘问题的指示。第二次明确是邓小平的批示。邓小平当时正在抓科技工作,所以对王淮湘的处理可能与此有关。
1978年4月2日,《内部参考》刊登了新华社吉林分社副社长康国志对此案的长篇报道《长春光机所前主要负责人单奎章残酷迫害科技人员制造的冤案得到昭雪平反》。6天后,曾在中国科学院工作过的中央组织部部长的胡耀邦看到报道,专门作出了批示。4月29日,《人民日报》刊登了新华社通讯稿,题为《吉林省委彻底昭雪长春光机所“特务”冤案,“四人帮”的爪牙、冤案直接制造者单奎章将依法严惩》,此案最终得到彻底平反。
文革后对双方群众组织领袖也进行了清理。“红革会”领袖许肇昌被定为“打砸抢首恶分子”,撤消其省委委员、省革委会副主任、团省委书记、东丰县委书记等一切职务,判处无期徒刑。
1979年8月13日,省委讨论了对王淮湘的处理问题。1980年审判江青时,公诉人在批驳江青的发言中有“在林彪反革命集团被揭露和粉碎以后,江青又收罗了林彪反革命集团余党,如原南京军区司令员丁盛、原吉林省军区政委王淮湘等,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等语。此说显然缺乏根据,但此后对王淮湘的处理升级,而且按照此说的调子定性。1984年1月17日吉林省委作出《关于王淮湘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和罪行的审查报告》。报告指出:“王淮湘在十年内乱中,积极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诽谤、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拉帮结派,迫害干部,镇压群众,给吉林省各族人民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严重灾难,犯有严重错误和罪行,民愤很大,经省委讨论决定,给王淮湘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降低其工资级别。”1985年1月10日,中央对此报告作了批复,同意开除王淮湘党籍 。与吉林省委这一报告同时上报的还有曾任吉林省军区政委兼延边军分区政委崔海龙的审查报告。他也被开除党籍。
王淮湘作为驻军政委主政吉林近十年。在此期间,省内制造出一些震惊全国的冤假错案,特别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期间,人民遭受了巨大苦难。在吉林省的群众运动方面,也呈现了比较复杂的局面,主要以对“二月镇反”的态度划分阵营,由于部队的单方面支持,爆发了惨烈的武斗。根本原因是和东北其它两省一样,由于处于拱卫首都和处于边疆的地理位置,军队历来拥有重要的社会地位和权力,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稳定局面,但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作者附记:本文写作中得到姜东平、李晓航、余汝信、沙铁成诸先生的热心帮助,特此表示感谢。

2019年5月18日修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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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Re: 《昨 天》第一三一期
帖子发表于 : 周六 6月 29, 2019 8: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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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林一叶】

吉林驻军的“三支两军”
(《风暴历程——文革中的人民解放军纪事》选读)

余汝信

《昨天》编者按:本篇节选自余汝信正在撰写中的书稿《风暴历程——文革中的人民解放军纪事》第七章中一节。本刊已在2018年7月30日出版的第114期选发了作者此书稿的第一章,在2019年3月30日出版的第126期选发了此书稿的第二章。作者将部分书稿提供给本刊先行发表,以便征求更多读者的意见,进一步作好修改。

一、长春驻军介入地方文革

1967年1月军队介入地方文革时,长春地区军级单位(不含军队院校)有三个,即:
(一)陆军第十六军
军领率机关位长春市,代号3009部队。辖陆军第三十二师、第四十六师、第四十七师,直辖炮兵第一一八团、高炮第四十一团。军长汪洋,政委王淮湘,副军长徐仲禹、诸传禹、杜海林,副政委马希圣,参谋长高涨, 政治部主任王尚。
陆军第三十二师,师部位四平市,代号3010部队。师长聂济艟,政委王英烈。辖步兵第九十四团、第九十五团、第九十六团,炮兵第三二六团及坦克自行火炮第二三七团。1967年6月,由四平地区移防通化地区,师部位通化市。
陆军第四十六师,师部位长春市,代号3032部队。师长刘凤鸣,政委李洪昌。辖步兵第一三六团、第一三七团、第一三八团,炮兵第三二七团及坦克自行火炮第二五二团。
陆军第四十七师,师部位辽源市,代号3016部队。师长师仲伟 ,政委唐玉胜,副师长朱敦法,副政委陈凤歧,参谋长丁耀辉,政治部主任陈宪瑞。辖步兵第一三九团、第一四○团、第一四一团,炮兵第三二八团及坦克自行火炮第二五三团。
(二)空军第一军
军领率机关位长春市,代号7311部队。辖空军第二十师(师部位公主岭基地)、空军第二十一师(师部位二台子基地)和空军第二十八师(师部位四平基地)。军长马宁,政委萧道生,副军长周承重、陈海林、贾波、江震,副政委邱仁华、丁克明,参谋长王雨森,政治部主任丁克明兼。 该军军史称,1967年,“军属部队先后派出干部3937人、战士2105人,到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四川、陕西等6省市的214个单位,担负‘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任务。直到1972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三支两军’人员才陆续撤回。1973年7月,除58人准备长期在地方工作、8人暂过渡外,其他同志全部返回部队,‘三支两军’工作宣告结束。执行‘三支两军’任务,对制止地方武斗、稳定社会局势、恢复生产起了积极作用,但在客观上维护了极‘左’的思想路线,部分人员犯了支持派性、乱用职权等严重错误,损害了军民关系。一些人还把派性作风带回部队,给部队建设造成不良影响。”“1967年的7、8、9三个月,地方武斗严重,社会上相当动乱。一些造反派组织为了夺取枪支弹药,多次冲击军营、机场。在长春,造反派冲击军机关大院。在二台子场站,还发生造反派冲击机场,企图拆下飞机机炮事件。这一年,军属各部队被冲击达100多次,157名同志挨打,17人被打伤,2人被打死。但由于广大指战员保持高度克制,始终坚持‘四不、一宣传’(即: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动气、不开枪、耐心向群众作宣传),因而没有发生严重军地纠纷。”

(三)吉林省军区
军区领率机关位长春市。辖德惠、永吉、白城、四平、通化、延边六个军分区,长春、吉林两个市人民武装部,独立师两个,即独立第一师(师部位安图县,代号3303部队)、独立第二师(师部位长春市,代号3375部队)。司令员何友发(1967年6月到任),政委缺,副司令员黄思沛、钟明彪、蒋克诚、黄运昌、贺吉祥、何耀海、刘金才、薛复礼,副政委苏俊禄、孙寅东、黄鸿瑞、王振华,参谋长王乃征,政治部主任丁池。
长春地区驻多间军队院校。计有:兽医大学、防化学兵学院、第五坦克技术学校、第九航空学校(1967年5月改称空军第二航空机务学校)和第一航空预备学校等。
1967年1月16日,中共吉林省委向中共中央、东北局作了关于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报告。报告认为,当前主要问题是,“省委已经瘫痪,无力担负繁重、紧迫的斗争任务。书记处同志,在省委工作的10人,因犯有严重错误而停止工作的2人,因病不能工作的3人,其余5人经常在各革命组织中,多者计月,少者计周,有时候从这个组织转到另一个组织;5个常委因犯有错误而停止工作的1人,其余4人一般也只有一个人能参加一些工作。由于省委领导同志长期分散,不能形成集体,因而对运动中的问题不能研究,对中央的指示无力贯彻执行。赵林同志 的历史问题公布并游斗以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情况更加复杂,省委工作也更加困难。”报告又称,全省八个市、地委,长春、延边、四平已经瘫痪,吉林、永吉、白城、通化地区的党委基本上也处于瘫痪状态,只有成立不久的德惠地委好些。由于省委和各级党组织瘫痪,连有些具体问题也解决不了。
1月18日,中共吉林省委向中共中央、东北局报告:17日,省委和长春市委统战系统、吉林师范大学等五个群众组织,接管了省委统战部,查封了档案,封存了印鉴。同日,长春市二总部等62个单位的群众组织联合召开“长春市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新反扑猛烈开火大会”,提出革命造反派联合起来,向党内走资派展开夺权斗争。当日晚9时,长春市二总部与吉林省委机关的群众组织对省委实行了联合夺权,成立了接管委员会,查封了省委机关各部门,发出“六条通令”。与此同时,吉林省人民委员会、省公安厅、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委员会等,也被‘接管’。接着,其他市、地、县也相继被“接管”。至此,夺权之风刮遍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均已瘫痪。
1月23日,吉林省军区召开支左工作座谈会。省委书记处书记阮泊生和驻长春部队首长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省军区关于长春市各群众组织情况的汇报,决定表态支持一派群众组织,同时还研究了吉林省体育学校“革命造反大军”等群众组织的问题。会议错误地认为,体校“造大”等几个群众组织是“反动组织”,经请示东北局同意,决定予以取缔。26日,吉林省军区召集长春市二总部所属群众组织的头头开会。省委书记处书记阮泊生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也参加了会议。会议研究了预定在29日召开“揭发控诉游斗三个反革命组织中一小撮暴徒大会”的有关问题。29日,长春市二总部等群众组织,在地质宫广场举行了控诉游斗大会。
自1967年2月1日起,地院兵团、工大造大、光机八•一五、人大红野等红卫兵组织先后退出长春市红卫兵二总部,宣布成立吉林省革命造反司令部。8日,地院兵团、工大造大等十几个群众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将吉林省革命造反司令部改为长春人民公社筹委会(简称长春公社)。2月5日,5万多名造反派在长春市人民广场举行吉林省红色造反者大联合誓师大会,宣布成立红色造反者吉林省委员会(简称省红革会)。2月14日,吉林工大造大、地院兵团、光机八·一五等群众组织数千人围攻吉林省军区,高呼“军区有鬼”、“炮轰军区”等口号,要求与主管支左的军区副司令员贺吉祥辩论。2月20日,吉林师范大学红色造反兵团、毛泽东主义红卫兵、长春市公安系统联合总部等20个群众组织联合发起“成立吉林省东方红公社誓师大会”。自此,吉林省两大派四大组织(红革会和红卫兵二总部为一派,统称红二派,长春公社和东方红公社为一派,统称公社派或社派)正式形成。两大派群众组织间的武斗日趋频繁、激烈。
2月23日,根据沈阳军区指示,由十六军、空一军和吉林省军区,组成驻长春三军支左领导小组,共同负责长春地区的“三支两军”。支左领导小组由王淮湘任组长,成员有汪洋、萧道生、苏俊禄、贺吉祥;后又增补何友发、马宁为成员。 据王淮湘后来称,支左领导小组成立初期,思想倾向上倒向二总部、红革会。后王淮湘、汪洋、马宁对公社派态度有所松动,转而对两派均表示支持,惟萧道生及省军区一直支持二总部、红革会一派。支左领导小组内部有意见分歧,“七二○事件”后,陈锡联叫王淮湘回去改错,统一认识。

二、军队为稳定长春局势所作的努力

6月28日-30日,驻长春三军党委首长先后在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省委机关大楼召开有吉林省红革会和长春市二总部常委参加的会议。会上,提出了准备向有关群众组织检查的“四点意见”(省体育学校革命造反大军不是反革命组织;释放原副省长张文海,让群众审查定性;长春地质学院、吉林工业大学、长春光机学院和东北人民大学的四个群众组织是“犯错误的左派”;“二·二三”武斗事件不是反革命事件,要平反),遭到与会者的强烈反对,迫使驻长春三军党委不得不暂时推迟向有关群众组织作检查。8月11日,汪洋代表驻长春部队三军党委在地质宫广场公开作《关于压制长春公社错误的检查》。
8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对吉林省军区、十六军、空一军《给长春市广大革命群众的公开信》作出批示称,“中央认为,你们《给长春市广大革命群众的公开信》是正确的,你们的检讨是‘痛痛快快’的,而不是‘吞吞吐吐,扭扭捏捏’。检讨了错误,改正了错误,一定能够得到广大革命群众的拥护和欢迎”。公开信中称: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入夺权斗争的关键时刻,伟大领袖毛主席发出了“人民解放军应该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伟大号召,我们吉林省军区和驻长春的部队,立即响应,全力以赴,介入了地方文化大革命。半年来,在“三支”“两军”工作中,广大干部战士积极努力,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支持了一个革命造反派---红革会,二总部,这是对的,但是压制了另一个革命造反派---地、工、光、野和他们串连革命工人组织等成立的长春公社,这就犯了方向性、路线性的错误。对于这样严重的错误,我们又迟迟没有认识,没有改正,给长春市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造成了很大曲折和严重损失,现在感到十分痛心。我们所犯的错误,主要表现在:
二月初,地院兵团、工大造大和光机八·一五这几个革命群众组织,退出了二总部。我们把这件事情看重了,认为这是搞“分裂主义”。我们口头上承认地、工、光、野是造反派,实际上没有给予支持。对于地工光串连组成的长春公社更错误地看成是“分裂主义的产物”,不予承认。这样,就形成了支持一派,压制一派的错误。
长春公社在军区门前集会游行,表示对军队支左工作有意见时,我们没有反省检查自己的错误,却错误地认为这是适应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新反扑”,伤害了解放军的尊严。由于感情上的对立,我们就派人上街参加辩论,印发传单,以及在广播和接待来访中,都散布过“长春公社大方向错了”等错误观点,给长春公社造成了很大的舆论压力。
除舆论压力之外,我们又施加军事压力。二月二十六日,我们派部队参加了对“二·二三事件的控诉大会”,并出动飞机散传单,会后又派部队参加了对“公安联总”负责人的游斗。这样做,实际上向长春公社示威,给东方红公社施加压力。
三月四日对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红色造反团”出兵实行纪律制裁,抓了他们的负责人和肇事人,这不只对“红色造反团”的问题看重了,处理有错误,更严重的是使长春公社以及其他群众组织受到了很大的军事压力,一时许多群众被迫打着白旗请罪,长春公社也被压垮了。这更是极端错误的。
紧接着,我们在组织地工光整风时,又错误地提出了“三个彻底”(彻底揭发、彻底批判、彻底改组)。使“工大造大”、“地院兵团”、“光机八·一五”的组织解体了。三结合筹备工作也没有吸收他们参加。
四月初,中央五条指示和军委十条命令下达以后,地、工、光、野和长春公社先后恢复了组织,我们不仅没有及时地认识自己的错误,反而认为他们还在继续犯错误。所以,对他们仍不表态支持。对他们的革命行动,甚至给予冷遇。现在检查起来,深深感到我们的姿态比革命小将低得多,我们的胸怀比革命小将窄得多,内心感到十分惭愧。

公开信又称,

“我们所犯的错误,造成的后果是很严重的。由于压制了地、工、光、野和长春公社,使二、三月份的斗批改,以后的大批判都受到了影响。我们支持一派,压制一派,使群众组织之间矛盾更加激化,并且波及到了我省的一些地区,影响了当地文化大革命的顺利开展。”
“我们所犯的方向性、路线性错误,责任在吉林省军区、三○○九部队、七三一一部队的党委。我们所以犯如此严重的错误,根本原因是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举得不高,没有真正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不能正确地对待群众。……
总之,我们犯的错误是很严重的,教训是沉痛的。我们辜负了最高统帅毛主席,副统帅林副主席和党中央对我们的教导和信任,辜负了广大革命群众对我们的信赖和期望。在这里,我们向毛主席和林副主席认错,向受我们压制的地、工、光、野的革命小将和长春公社的广大革命群众赔礼道歉,向全市革命群众诚恳检讨,并欢迎大家对我们的错误,提出批评,监督我们改正错误。”

公开信发表后,长春驻军不得不改变其支一派压一派的做法。8月19日,驻长春部队举行游行,拥护中央“八·一七”批示,支持一切“革命群众组织”。8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长春部队三军支左领导小组同长春公社常委座谈,汪洋就贯彻中央“八·一七”批示问题讲了话。同日,吉林省军区和驻长春部队召开爱民大会。长春市两大派四个群众组织(吉林省红革会、长春市二总部、长春公社、吉林省东方红公社)应邀参加大会。会后,举行了游行。
关于制止武斗的工作,也在努力进行之中。在军队的主导下,8月31日,长春公社、东方红公社和省、市红革会、长春市红卫兵二总部及长春卫戍区司令部5方面代表协商签订了《关于制止武斗、恢复生产的协议》,规定两大派组织于9月2日12时起无条件全面停火,严禁打、砸、抢、抄、抓,严禁拦路截车。9月5日,长春公社和红革会、二总部两大派群众组织与长春卫戍区司令部三方代表第二次达成《关于制止武斗、恢复生产的协议》。《协议》规定:所有群众组织的武器一律于10日12时以前无条件地全部上交,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抢夺武器、弹药和军用物资,不准再自制武斗工具和进行武斗。9月10日,省、市红革会、二总部和长春公社、东方红公社两大派共同签订了《关于坚决执行中央“九•五”命令的若干措施的协议》,就抢劫武器,打、砸、抢、抄、抓及转移军用物资等问题制订出具体措施。9月22日,根据中共中央决定,长春、吉林、四平市驻军、各大派群众组织代表和阮泊生、兰干亭 等省委领导干部一起赴京听取中央指示,协商“拥军爱民、制止武斗,恢复生产”等问题,周恩来针对吉林省武斗情况发出三点指示:一、立即停止武斗,封存并上交各种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立即恢复生产、交通和社会秩序;二、到京代表一定要按中央指示精神带着无产阶级党性来,不要带着小资产阶级派性来;三、各群众组织在代表协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挑起武斗,破坏生产和交通。凡是违反者必须追究责任,代表到京是为达成协议,不是吵架。28日,中央首长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东北三省赴京代表,周恩来传达了毛泽东的“要斗私批修”和“要通过大批判促进大联合、促进斗、批、改,实现革命的‘三结合 ’”的指示。周恩来说:“中央要求吉林问题年底前能够解决。”是日,长春卫戍司令部发出《关于立即停火和封存、收交武器的规定》。9月25日,省、市赴京代表团发出紧急倡议,要求两派群众组织立即全面无条件停火,立即就地封存武器、弹药、装备和物资,由长春卫戍司令部收缴。9月27日,驻长春部队首长召集长春公社、东方红公社、红革会、红卫兵二总部的代表开会,研究上缴武器、庆祝国庆节和释放双方被抓人员的问题。10月5日,长春公社、东方红公社、红卫兵二总部与长春卫戍司令部经过协商达成《上缴武器、恢复交通、恢复社会秩序的协议》。7日,吉林省、长春市两大派四大群众组织和长春卫戍司令部的代表在北京签订了《关于拥军爱民,制止武斗,恢复生产的协议书》。12日,上述5个方面的代表在京达成《关于退回原单位抓革命、促生产、复课闹革命的补充协议》。10月30日,长春两大派群众组织赴京代表共同作出《关于彻底上交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规定》。《规定》上缴武器如遇阻挠或反抗时,由吉林军区和驻长部队协助强行收缴。12月3日,长春市两大派四大群众组织和长春警备区司令部的代表签订了《关于贯彻“长春市两大派群众关于彻底封存上交武器和维护社会治安的协议”的具体措施》。21日,长春市两大派组织和长春警备区司令部的代表又签订了《长春市两大派关于彻底上缴各种武器的补充协议》。两派代表都表示在年底前全部、彻底上交各种武器、弹药和其它军用物资。
1968年1月21日,长春市两大派群众组织在北京达成《吉林省长春市两大派群众四个革命群众组织关于实现革命大联合的协议》。24日,中共中央对《协议》作了指示:“中共中央同意并支持这个《协议》,要求两派群众组织坚决克服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派性,加强无产阶级党性,对《协议》要认真贯彻执行,尽快实现革命大联合。”2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吉林省革命委员会的批示》。批准吉林省革命委员会由135名委员组成,其中常委35名,王淮湘任主任,阮泊生、郑季翘 、萧道生、何友发和地方革命干部2人、革命群众代表1至2人(暂缺)任副主任。在现有的五名正副主任中,军队代表三名,占60%。3月6日,吉林省和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经沈阳军区党委批准,长春市革委会由原长春市委书记处书记任青远任主任。
吉林省革委会成立时设办事组、政工组、政法组、生产指挥部。各部门负责人全为现役军人。办事组负责人为空一军副军长贾波;政工组(1968年4月改为政治部)负责人为新任省军区政委苏俊禄,后为省军区参谋长王乃征;政法组(1968年4月改为保卫组)负责人为十六军副军长徐仲禹;生产指挥部负责人为省军区副司令员蒋克诚及省军区副政委王振华。

三、吉林各地“三支两军”概况

1967-68年,吉林全省共有两省辖市(长春、吉林)、五专区(白城、通化、四平、德惠、永吉)、一自治州。全省“三支两军”大体分为五片:除长春市由十六军、空一军与省军区负责外,吉林市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由四十六军负责;白城专区由总后白城办事处负责;德惠、永吉专区由军分区、人武部单独负责;其余地区由当地驻军与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共同组成领导小组负责。

(一)通化专区
1967年6月,陆军第十六军三十二师进驻通化市,接替陆军第六十四军一九二师防务,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
1967年7月,通化地区群众组织分成通化公社与通化红革会两大派。八九月间武斗最盛。
第二炮兵第五十一基地(代号总字120部队)驻通化县,未见有介入地方文革的记录。
1968年2月17日,经沈阳军区党委批准,通化专区革委会成立,原通化地委书记冯骥任主任。

(二)德惠专区
1968年2月20日,经沈阳军区党委批准,德惠专区革委会成立,原德惠专员公署专员李北淮任主任。

(三)永吉专区
1968年3月4日,经沈阳军区党委批准,永吉专区革委会成立,原永吉专员公署专员王万春任主任。

(四)吉林市
1967年2月,吉林市驻军军以上单位为陆军第四十六军。
陆军第四十六军 领率机关驻吉林市,代号3167部队。辖陆军第一三三师、第一三六师、第一三七师,直辖炮兵第一五一团、高炮第七十一团。军长谢正荣,政委刘光涛,副军长蔚彰、赵炳安,副政委皋峰、曹海炳,参谋长巩玉然,政治部主任崔星权。
陆军第一三三师,师部位延吉市,代号3168部队。师长钱仁甫,政委李沛章。辖步兵第三九七团、第三九八团、第三九九团及炮兵第五一六团。
陆军第一三六师,师部位蛟河县,代号3180部队。师长缺(1968年后为李秀波),政委段景岳。辖步兵第四○六团、第四○七团、第四○八团及炮兵第五一七团。
陆军第一三七师,师部位吉林市郊,代号3185部队。师长萧凤山,政委缺(1968年2月起李锡文)。辖步兵第四○九团、第四一○团、第四一一团及炮兵第五一八团。
1967年2月12日,四十六军介入地方文革,表态支持吉林市四个群众组织:省机工人革命造反大军、市广播局毛泽东思想红色广播造反大军总部、市井冈山红卫兵总部和市委机关革命造反联络总部。
据四十六军军史称:

当时吉林市的状况是:自1966年下半年,以学生“红卫兵”为先导,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纷纷成立了群众造反组织,达十万余人,并形成了两大派系,一是市红色造反者司令部(简称“色司”),一是市革命造反大军(分学生造大、工人造大)。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已经瘫痪,群众组织间开始对立,社会秩序混乱。
我部首先抽调干部成立了“三支两军接待站”,每天接待大量前来反映情况的群众和群众组织的代表,同时又派出不少干部,走出去到各工厂、机关、学校、街道及各企事业单位调查情况。
1967年1月20日,在上海所谓“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吉林市发生了“色司”夺权,市“造大”反夺权事件。随着“造大”派的胜利,“色司”迅速解散。
当时中央连续广播了黑龙江等地军队介入、镇压反革命组织的消息,我军调查人员查到“街道造反大军”(一万人)的一些头头有各种问题,经报沈阳军区批准,于2月12日将其宣布为“反革命组织”(后予以平反)。
…………
这时农村应该进行备耕生产了,但有的基层干部被打倒,有的挨斗不干了,有的两派组织对立。生产没人管,难以搞下去。我部派出六十三个连队,共一万一千人,到农村支农,每个公社几个人。任务是下到生产队,把生产抓起来。在当时的形势下,对生产少受影响,起了很大作用。
另派部队进驻三十九个工厂、三个矿山,使生产开始回升。又派十三个连队去大庆。
为了把生产和群众生活全面地组织恢复起来,转入正常,我部派干部并吸收部分地方负责干部,建立起市生产指挥部。下设工交、财贸、文教、农林四个口,每个口都由军、师首长专门负责。这样,我部派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实际上开始行使了地方政府的领导职能,扭转了吉林市及地区的无政府状态,使混乱的局面趋于稳定。
1967年4月,……吉林市的斗争加剧。一些组织于6月8日联合成立“市造反公社”。原“造大”的部分组织,又恢复了“市造大”的旗号。“造委会”派与“公社派”群众对立情绪升级,发生了电装学校等三次较大的武斗事件。这时我部的工作是制止武斗,得知消息后,立即派宣传车或部队前去宣传。当场分隔、制止,尽量防止事态扩大、防止伤人。
6月6日,中央下达制止武斗通令。但江青于7月22日提出了所谓“文攻武卫”,教唆群众组织之间互相残杀。吉林市也和外地一样,发生了到部队抢枪的风潮。连续发生了化校、航校、火烧十中等规模较大的武斗事件。“公社派”开始冲击军事机关,我部这时的工作就是制止武斗。由于我们无法从根源上解决,只能到现场制止,并要求部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部队干部、战士被打伤的不少,有的同志为制止武斗而牺牲了。
9月,我军根据“九·五”命令,进行收缴武器的工作。至10月10日,即收缴了全部武器的百分之七十。9月中旬,我军发表了“爱民公约”,并积极做各派的工作,组成了有各派代表参加的“吉林市拥军爱民制止武斗、恢复生产监督小组”。
…………
12月,我部公开发表了“给吉林市广大群众的公开信”。在充分肯定“造委会”一派群众组织的同时,指出我们犯了不少错误,有的是“方向性、路线性错误”,还检讨了“支一派、压一派”的问题。由于部队做了检讨,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群众与部队以及群众组织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两大派长期对立、武斗,因而对立情绪并未根本消除。
1968年1月18日,造委会、造大、公社三派谈判代表在北京谈判签署了“大联合协议”。2月4日,签署了“关于成立吉林市革命委员会的协议”。3月23日,吉林市革命委员会成立。我军党委决定由副政委曹海炳出任主任。在各级普遍成立革命委员会的同时,又按上级部署,逐步展开了清队和所谓“斗、批、改”的工作。7、8月,清队在吉林形成高潮。至年底,我部领导发现清队有严重扩大化的趋势,开始抓落实政策的工作。

(五)白城专区
1967年,白城地区军级单位两个:国防科委第三十一基地(代号8309部队)及总后勤部白城办事处(代号后字201部队)。白城专区的“三支两军”,由总后白城办事处负责,未见三十一基地介入地方文革的资料。
总后白城办事处 主任苏旺,政委沈润生,副主任姜树德,副政委王克强、王法禹,参谋长赵德才,政治部主任李长胜。1968年8月15日,吉林省革委会批准成立白城专区革委会,并同意由王克强任主任。

(六)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1967年,驻延边州师级单位三个:陆军第一三三师(代号3168部队)、炮兵第十师(代号3359部队)及沈阳军区后勤第一分部(代号沈字436部队)。延边州的“三支两军”,主要由四十六军及一三三师负责。
据四十六军军史称:

延边地处中、苏、朝交界地带,又是少数民族地区,情况较复杂。我军介入后,按中央的指示,于3月份对该地区实行军事管制。军党委决定并经沈阳军区批准,由副政委皋峰担任军管会主任。军管会的工作,除按正常请示军党委外,重大问题直接请示沈阳军区,由军区首长请示中央决定。
军管会在调查研究延吉市各群众组织性质的过程中,逐渐按“理论”统一思想,并受到窜入延边活动的学生组织和毛远新的一定影响。经报请沈阳军区批准,表态支持“红色”(市红色造反司令部);团结“827”(延大8.27造反团);对“白、抗、工”(白求恩公社、抗大、工革会)“红联”(红联等)未予支持,做争取其改变观点的工作。至7、8月份,在全国形势影响下,两大派发生了抢枪和武斗升级。较严重的有“8.2”、“8.4”事件。当时“白、抗、工”一派围攻军管会、邮局、公安处、市医院,在市服务大楼等三处放火,并进行武斗。军管会派部队救火,被阻于火圈之外,被殴打和致伤致昏的干部战士达二百余人,火势蔓延烧毁的房屋面积达六万多平方米。军管会将现场情况向军区汇报,当时的军区首长直接请示了周总理,按上级指示,出动部队将放火人武装包围起来,同时向被支持的工人组织发了枪。然后做被围在两座楼内的两千人的工作。至8月16日得知,被围那一派组织要动员农民进城武斗。为避免事态扩大,遂按上级指示,支持“红色”派用武力将两座大楼攻下,双方亡六人。
为防止一些人外逃,部队在边界地带加强了部署。
年底,在吉林市公开检查的同时,军管会也对延边的“支左”做了公开检查。1968年8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革命委员会。军党委决定仍由皋峰出任主任。

(七)四平专区
1967年,四平驻军师级单位为坦克第三师(代号3289部队)和空军第二十八师(代号7228部队)、空军四平基地。
坦克三师师长江丛义,政委刘川,副师长陈学祥,副政委李景章,参谋长吴纪西,政治部主任王逎康。
1967年2月,驻四平部队四平军分区、四平市人民武装部、坦克第三师、空军奉命介入地方文革,成立联合办公室。5月-7月,四平市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红革会、红色)和四平公社(公社)两大派形成。下半年至1968年6月,发生严重流血事件十余起,四平火车站办公室、候车室、电业大楼均被焚毁,总计死伤百余人。9月22日,中共中央决定,四平各派代表和部队代表立即来京听取中央指示,协商制止武斗、恢复生产等问题。1968年4月,四平三派(公社、红色、红三司)代表,由京返平,终于达成协议,成立四平专、市革命大联合委员会。8月,由驻军、“革命领导干部”、群众组织代表组成四平专、市无产阶级革命派赴长春代表团,在吉林省革委会帮助下,商谈筹建四平专、市革委会事宜。9月1日达成协议。 9月2日,经吉林省革委会批准,成立四平专区革委会,并同意由坦克三师师长江丛义任主任。9月3日,四平专区革委会宣告正式成立。

综上所述,吉林全省八个省辖市、专区、自治州一级革委会,由地方领导干部任第一把手的四个,占50%。由军队领导干部任第一把手的亦为四个。其中四十六军两个,占25%;总后白城办事处一个,占12.5%;坦克三师一个,占12.5%。

2019年5月8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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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纸堆】

我的申诉

王淮湘

《昨天》编者按:本篇由余汝信提供,原件无日期。

“文化大革命”中,我在吉林犯了严重错误,对此我极为痛悔,八年来我作过多次检查,去年整党中我又作了系统检查,并上报了中央。组织上对我进行处分是完全应该的。但是,吉林省对我的问题的结论,不是实事求是的。有些问题与事实不符,有些问题断章取义,有些问题完全是无限上纲,把“文化大革命”本身造成的罪责加在我个人身上,对这个“结论”材料我始终是有意见的。因此,我不同意开除我的党籍的决定,请求中央重新复查我的问题。现就吉林省对我的处理结论申诉如下:

一、“结论”的第一个问题,说我“参与林彪、康生篡党夺权阴谋活动,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这个问题及所列举的事例不是实事求是的,不符合事情的本来面貌,是无限上纲的。
(一)关于说我“陷害刘少奇同志”的问题:
“结论”中写道:“五四年刘少奇驳斥了康生对沙韬的陷害,六九年康生、曹轶欧策划组成沙韬专案组,陷害刘少奇和参予处理的罗瑞卿、安子文、杨尚昆、李克农、毛诚等搞阴谋,反康生”,“王淮湘根据康生的批示和康生、曹轶欧的旨意,对毛诚监禁审查,进行迫害”,“王与曹轶欧多次互相通信,陷害刘少奇同志。”
事情的经过是:对毛诚同志的审查是六八年“清队”中搞的,当时省革委刚建立不久,就碰上了“清队” 运动。约在七、八月份康生办公室主任曹轶欧写给我一封信,转来省委党校“造反派”揭发毛诚写给康生的信。曹在给我的信中讲,毛诚很可疑,有特嫌,要严格地进行审查。我把这封信转给了省专案组,并要他们帮助党校专案组进行审查。后来党校撤销,毛诚专案组才为省委专案办管。六九年下半年,省专案办负责人柏长青(原十六军四十六师副主任,现已转业)从北京回来,向我和肖道生(原空一军政委,现在福州空军,当时他分管干部工作和专案)汇报,说他在北京参加了曹轶欧、郭玉峰召集的会议,传达了康生的“指示”,成立了沙韬专案组(沙韬在甘肃,由甘肃牵头),具体领导是中组部的郭玉峰,后来吉林专案办觉得毛诚在北京的问题(即处理沙韬的问题),吉林没法搞,中组部又确定,吉林只负责毛诚去莫斯科前的一段历史。在审查过程中,曹轶欧给我和专案组写过几次信,讲毛诚的问题,我看后即转给专案组处理。专案组也给写过回信,有两次专案组建议为郑重起见,由我签的名。省专案组也几次向中组部汇报过。吉林对毛诚同志经过几年的审查,认为历史是清楚的,疑点被排除,最后结论,专案组根据中组部转来处理沙韬的材料,专案组的审查意见:毛诚同志历史清楚,在处理沙韬问题上犯有严重政治错误,不给处分,解放。省委讨论同意,并上报了中组部。时间约在七三年或七四年。
对毛诚同志的审查是在康生、曹轶欧的“指示”下发生的,我们的错误是认为“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指示”就盲目执行。“结论”说是“陷害刘少奇同志”,这是根本不存在的。谁都知道在这之前,早已错误地给刘少奇同志扣上三顶帽子,做了政治和组织结论。在处理毛诚专案的过程中,我讲过些错话,那都是中央文件和报刊公开的东西,我只是跟着讲了。至于专案组也几次给康办写信和向中组部汇报,他们当时都是党中央的部门,这种联系是工作关系。在处理毛诚问题上,我个人与他们没有单独的联系,怎么能说是参与阴谋活动呢?这个问题请找肖道生、柏长青同志核实。
(二)关于“阴谋陷害罗瑞卿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问题:
“结论”中写道:六八年十月王亲自写立案报告,制造省公安厅副厅长申虎成对林彪安窃听器的冤案,阴谋陷害罗瑞卿等中央首长。对申虎成同志的审查,是在“清队”中发生的,六八年秋,吉林省公安厅军管会的负责人张绍春向到长春办事的中央二办人员,反映了公安厅群众揭发原副厅长申虎成给来长春养病的林彪搞过窃听问题,中央二办来的人表示这是大事,应该重视。事后,张绍春向我讲了这个情况,我表示应该重视,军管会可以研究一下,建立专案进行审查。六八年十月在北京开会,我向陈锡联同志讲过这个案件,陈讲,这是重大案件,要向中央写立案报告,吴法宪分管专案,可报他转中央。我把陈锡联同志的意见,电话转告了在家的军队支“左”领导小组同志,经过他们讨论,写了立案报告,送到北京,我通过会议秘书处转送吴法宪,吴回话说,要作特大案件抓。当时,专案组提出我同意,用省革委会和公安军管的名义给叶群写过外调信,并不是我个人的活动。到七二年进行复查时,公安厅发现是假案,报经省委讨论,正式平反,申虎成同志分配到四平地区任革委会副主任。“结论”中说“陷害罗瑞卿等中央首长”是根本不对的,谁都知道早在审查中申虎成前的四、五年罗瑞卿同志已被诬陷“打倒”,六六年又公开在报刊上点名批判。“结论”根本不提早在七二年由省公安厅发现、省委主动地进行正式平了反的申虎成假案,仍当作我陷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罪责,这样牵强附会,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方面的情况,可向陈锡联、肖道生、张绍春同志核实。
(三)关于我“诽谤朱德、陈毅、李富春” 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问题
六八年十一月,我在传达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和六九年二月“九大”大代集中学习时,我确实讲过一些有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话,这是严重的政治错误,但这并不是我的发明,是当时八届十二中全会的货色。我怕扣上“封锁中央”的帽子,传了,讲了,而且请示过陈锡联同志。据我所知的一些省也是那么办的。
关于说我“‘九大’选举时不让投朱德、陈毅、陈云等老同志满票”的问题,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事情是在“九大”选举前,作为大会副秘书长的吴法宪向在前门饭店的十个代表团的负责人一起传达的,说“为防止老同志骄傲,既要选上又不给满票”。我回到吉林代表团进行了传达,当时极“左”思潮正重,有些代表讲我们不选他们,我提议军队代表革命干部代表并说服劳模代表投满票,其他人自己看着办。
“结论”把来自八届十二中全会的货色,和“九大”秘书处的布置,不仅吉林是各地普遍办了的事情,说成是我参予林、康阴谋活动,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显然是离开了当时特定历史情况的无限上纲。这个问题可找陈锡联、阮泊生(在山西)、张李明(在吉林)同志核实。
(四)关于说“七○年林彪在九届二中全会上策动反革命政变,王淮湘与王秉璋等人相呼应”、“向党发难,为林彪篡党夺权制造舆论”。
事情的经过:九届二中全会于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在庐山开幕,在全体会议上周恩来、康生、林彪讲了话,当晚分组进行讨论。东北组由东北三省的中委,还有中直、国直、军直的十多名中委编在一起,陈锡联、潘复生和我为小组召集人。当晚进行小组讨论,王秉璋、王辉球等人在插话中说有人反对毛主席,没有引起与会的注意。第二天上午,我与阮泊生、刘振华、潘复生、杨春圃在一起整理头一天全会上三个讲话的笔记,大约十点半收到了六号简报(华北组的——即后来讲的反革命六号简报),内容是陈伯达、汪东兴的发言,说有人反对毛主席,要全党共讨之,全国共诛之。看到简报后,都觉得有问题了,提议潘复生和我到陈锡联那里问问是怎么回事。到后陈讲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人反对毛主席是大是大非问题,下午的小组会应有点气氛。我回来后给吉林的中央委员打过招呼,说简报都看到了,有人反对毛主席这是大事,下午小组会应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下午的小组会上,首先是公安部的于桑代表李水清、刘伟作了慷慨激昂的发言,接着会议争先发言,情绪激动,有的领头喊口号。我想发言没有发上。小组会开始前陈锡联被叫走,两小时后回到组里,说主席讲会议温度高了,休会。我在九届二中全会上的错误是受六号简报的影响,跟着起哄,事先事后我和林彪一伙没有来往,说我“与王秉璋等人相呼应”“造谣煽动”“在东北组起哄”完全不是事实。此事可找陈锡联、阮泊生、刘振华(沈阳军区政委)核实。

二、“结论”中第二个问题,讲我“参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继续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问题。我和江青“四人帮”没有任何个人联系和私下来往,因此,这个问题也不是实事求是的,同样也是硬往“四人帮”一起联。
(一)关于“结论”中说我“指令全省批判修正主义回潮,把矛头指向周总理等国务院领导”问题,根本就没有那么回事情。
事情是七三年党的“十大”结束后,东北三省领导人就如何贯彻党的“十大”精神交换过意见。根据“十大”精神,主要是巩固和发展“文化大革命”的“大好形势”。回省后,省里经过两个月的调查酝酿,并派人学习辽宁、黑龙江两省作法,经省常委讨论,确定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在省委扩大会议上的报告,是肖道生同志讲的,报告中批判了所谓“回潮”问题,讲的是从当时的中央文件和报刊上移来的,并不是我们的创造。所举的例子是省机关个别局的干部,这是一次贯彻“十大”的教育运动,现在看这次教育显然是错误的,但根本不是毛远新布置的,更没有想过矛头是对着周总理的。这件事可找肖道生、阮泊生同志核实。至于毛远新让我了解一机部的长春会议是以后的事,记得七三年底,八大司令调动,我到沈阳,毛远新对我说一机部的长春会议是“回潮”的会,我们辽宁根本没让传达,你可了解一下。回来后我找人了解过,没有看出什么问题,也就没有向毛远新讲。
(二)关于《创业》问题
“结论”中说我“追随江青,压长影追查《创业》的背景”,这是根本没有的事。七五年春《创业》影片公开放映后,文化部派电影组长吕韧敏到长影了解情况。吕是由长影负责接待的,住在省委一招待所,省委正在一所开会,长影负责人苏云建议我看看吕,吕提出听听省委常委对《创业》的看法。在常委的座谈中,都说看着挺好,没有看出什么问题。吕以后在长影怎么了解我不清楚,此事可向兰干亭(原吉林省常委,后到安徽省委任副书记)、苏云(长影负责人)核实。
“结论”中说,“王淮湘到大寨,按江青的旨意,迫使《创业》作者张天民同志再给江青写第二个信和按江青旨意,追查张天民写信的后台问题。”七五年九月中央在昔阳召开农业学大寨会议期间,省委书记阮泊生从昔阳打电话通知我,江青要我带《创业》摄制组十多人到大寨。当时我以为中央在那里开会,这个通知中央会知道的。到了大寨,吃中饭在餐厅见到江青,她骂《创业》作者张天民告了老娘的刁状。并为中央芭蕾舞团到长春演出的招待问题斥责了我。随后要张天民再给毛主席写第二封信,作检讨,建议重拍《创业》,要我作张天民的工作。当时我屈服江青的压力和长影党委副书记苏云作了张天民的工作,张天民写了第二封信,回到北京后,陈锡联、吴德、纪登奎三人找我谈话。我向他们汇报了去大寨的经过,江青要张天民写第二封信的情况,他们批评我不该去大寨,张天民再写第二封信是错误的。他们谈话后,我找到了苏云,没让送出第二封信,《创业》也没再重拍。至于江青讲的评《水浒》问题,我回省后既没有传达,也没有抓。这些事情可找兰干亭、苏云核实。说我从大寨回到北京,要崔海龙打听十二省会议情况。崔是参加赴新疆代表团的,又不是参加十二省会议的,是没有的事情。
“结论”中还说“王淮湘按江青的旨意,追查张天民写信的后台”。事情是这样的:七六年二月下旬,中央打招呼会议期间,江青在十七省负责人会议上,严词责问我为什么没有看到张天民的第二封信,要我交代。我以作者不通作了回答,引起她一顿批评斥责。会议期间看到发的一份会议参考材料,是胡乔木同志讲他曾给《创业》作者张天民转过信。回省后,因担心江青抓着未送第二封信继续追查不放,涉及上边领导人,把问题复杂化,同崔海龙商议,想让张天民把已经揭发出转信人的情况写个材料,报上去搪塞一下。与张天民谈话的是长影负责人苏云,张天民又讲出了转信人贺捷生。这个谈话记录以我和崔海龙的名义,转报了江青,这个作法是错误的。当时主要是想以此压下江青对未送第二封信的追查。此事可向崔海龙核实。
就在这次崔海龙提出王震同志与我的谈话问题。七五年八月王震同志到长春,在我送他到机场的路上,他对我讲:《创业》是部好片子,江青不老实不行,邓小平主持工作后,老同志很高兴。事后,我把这次谈话给阮泊生、崔海龙讲过。这次崔提出要我揭发,我开始不同意,崔说你不讲别人讲了会被动的,王震那话是分裂中央的。后来又说你不揭宗希云要揭。崔、宗二人都是中央学习班学过的,批林批孔运动中,奉王洪文的“指示”,专门处理过吉林的问题。他们同上边关系密切。这使我压力很大,因为这涉及中央领导王震同志,怕江青知道后事情闹大,王震同志遭难。另外崔、宗二人知道此事,崔又一再催逼,觉得不讲不行,再三考虑决定写信给毛主席,这样既使别人无法扣知情不举的帽子,也符合组织原则。我写信是错误的,但不是想陷害王震同志,如果我是想陷害和邀功的话,为何不直接写信给江青。
(三)“结论”中说我“兜售毛远新的讲话,布置全省‘反击右倾翻案风’”的问题,这是不真实的。
事情的经过是七五年十一月底刚刚发下中发(75)23号文件(即毛主席批评刘冰同志的信),沈阳军区政委曾绍山打电话要我和刘光涛到沈阳开会,毛远新刚从北京回沈,他已是毛主席的联络员,在会上他问我们是不是收到中发23号文件,说毛主席要他给我们打个招呼,免得犯错误。我回省后,在省常委学习23号文件时,把毛远新的讲话精神,作了传达。后来,接到中央扩大传达中发23号文件的通知,省委才开地(市)负责人会传达的,并没有在毛远新讲话后,在全省布置“反击右倾翻案风”。此事可找阮泊生、崔海龙核实。
七六年二月六日《人民日报》用“另一个最大走资派”的提法,点了邓小平同志的名,引起许多议论,地区也打电话讯问怎么回事。当时,沈阳军区正开军以上干部会,我的秘书从沈阳抄回一份沈阳军区政治部主任裴光在会上点名批评邓小平同志的讲话(据说这个讲话是毛远新给裴讲的)。我在省委召开的扩大会上基本上照讲了。我当时错误地认为沈阳军区先讲了(早吉林一个星期),沈阳是大军区,他们能讲,我们也可以讲。此事可找刘光涛核实。
七六年二月中央召开打招呼会议期间,毛远新到京西宾馆看了辽宁省和沈阳军区参加开会的同志,曾绍山把我和刘光涛也找去。在讲到毛主席讲的桃花源中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时, 我插话讲了,年前吉林省法院副院长张绍春向省委汇报最高法院会议情况时,说江华同志讲“文化大革命”是谁把法院取消了。我说这位老同志不了解当时革委会的编制很小的情况。我讲这话没有告状的意思。讲这话时肯定没有徐景贤在场。可找刘光涛、张午(沈阳军区副政委核实)。
(四)“结论”中说“七六年六月王淮湘按着王洪文、毛远新要东北三省‘串连’、‘造反’的旨意‘对国务院攻一下’”的问题。事情的经过是:七六年六月吉林省军区政委苏俊禄从沈阳开会回来,给我带回曾绍山政委给我的口信,说国务院最近要开计划会议,有的部、委对“批邓、批条条专政”有阻力,要各省、市去促一促,你们要好好准备一下。不久接到国务院召开计划会议的通知,我在常委讨论准备的会上,讲了一些错误的话,给吉林参加会议的同志以坏的影响,但不是“按照王洪文、毛远新的旨意”,而是受曾绍山的影响。

三、“结论”的第三个问题,说我“陷害迫害老干部,拉帮结伙,控制吉林省党政领导权”。“结论”中举的事例与实际有很大出入,是很不实事求是的。
(一)“结论”说,原吉林省委党委、副省长以上26名干部,就有18人被我诬为“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派”等,长期监禁迫害,其中两名被迫害致死。这与实际情况是很不符合的。
实际情况是这样:六八年筹备省革委会,两派在北京谈判时,部队支“左”领导小组提出解放并参加结合十名干部的方案(计有阮泊生、郑季翘、兰干亭、周光、张士英、雷鸣玉、宋洁涵、赵天野、宋振庭、宋任远)。当时听取汇报的康生和军委办事组,说我们解放多了,要重新研究。经与两派重新协商,减少到五人(即阮泊生、郑季翘、兰干亭、周光、张士英),加上在地区参加结合的张李明共六人。至七三年又陆续解放10人(计有宋振庭、宋任远、赵天野、于克、杨义韬、刘慈凯、宋洁涵、付振声、张文海、张开荆)。其中安排工作的7人,没有安排的(付振声、张开荆、张文海)3人。还有两人,一是李梦令,长期养病,多年已不工作,一是民主人士徐寿轩,此二人,“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没有触动他们,组织上也没有进行审查。自杀病逝各一人。自杀的是雷鸣玉(省委候补书记),本来筹建省革委时,军队就提出他参加结合,因为上边说我们解放多了。由于两派闹派性减下了他。到六八年冬已做好了群众工作,要他检查一下就可解放。他本人已经知道,就在这时,他由于想不通自杀了。病逝的是朱德海(延边自治州委书记、副省长),他是早期为中央保护的干部。六七年春就由军队护送去北京,六九年从北京疏散到湖北省,七二年因患肺癌在湖北病逝。“结论”中说我“诬陷朱德海是‘叛徒’”,“阻碍对朱的复查,致使朱德海含冤逝世”,这说法不符合事实。对朱德海的审查,一直是由军管延边自治州的46军和州革委会办的,他们说朱德海是“叛徒”,省专案组认为证据不足。七二年朱病危时,周总理两次要中组部派人到延边复查。省委组织部、省专案办公室都派了人协助,第一次由于延边州委不通没有查清,第二次州委勉强同意不算“叛徒”,省委专门进行了讨论,一致意见推翻“叛徒”的问题,朱德海逝世后,七二年省里开了追悼会,《吉林日报》在头版发了消息。这样做法在当时是不多的。定冤、假、错案的六人,赵林同志是中央发的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中被定了性的。栗又文、于毅夫是六八年春在北京由中央直接逮捕的,中央专案一办直接审查,关了几年之后交回省里,并交代继续关押审查,省委曾作过结论上报中央,一直未回答,到七五年才解除军事监护。李砥平、阎子韬、王奂如三人的历史问题,始终是由省里审查和结论的。
“结论”中说我“诬陷宋洁涵是安子文的亲信”,说宋是安子文的亲信是六八年中组部讲的,不是我讲的。事情的经过是六七年春宋洁涵给东北局宋任穷同志写信,揭发安子文在三届人大时曾向他泄漏过重要机密,说林伯渠虽然死了,因他写匿名信诬告刘少奇为“叛徒”,还是要开除党籍的。部队六七年向中组部调查时,答复说“宋洁涵是安子文的亲信”,军队领导小组研究认为,这个问题是宋自己讲的,宋在长春市一直是抓工作的,所以主张解放,参加结合,当时遭到了康生的否定。到七一年为建省委我向中央政治局汇报时,又提出解放宋洁涵问题,引起总理就这个问题讲了许多话,并说口头讲不行,要我们写报告,意思是我们看的轻。随后省委又写解放宋洁涵的报告,这怎么能说是我诬陷宋洁涵为安子文的亲信呢?“结论”中又说宋任远说江青三十年代的问题被我打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这完全不合事实。情况是六八年二月康生和军委办事组听军队支“左”领导小组和两大派代表汇报干部问题时,东方红公社派的代表向康生递交了一个小报告,说宋任远诬蔑江青是“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并不是我或军队领导小组有这个看法。如果我们是这个看法,就不会把宋任远列入第一批解放的十人名单。如果我们在东方红公社讲了之后,同意他们的看法,也不会在省革委会建立之后,较早地解放宋任远并让他参加结合。
“结论”中还说我对省里的老同志是先定性打倒,然后再让专案人员搜罗材料。这根本不是事实。六七年冬为准备代表团在北京的谈判,军队支“左”领导小组经过讨论,成立了调查组,考察了原省级领导干部的情况,为“三结合”做干部准备工作。军队支“左”领导小组第一次提出解放结合十名领导干部的方案,就是听取了调查组的汇报拟定的。关于赵林、栗又文两同志的定性,是中央批吉林的两个文件(一是建立省革委会的文件,一是建立省委的文件)上讲的。对省级干部无论是解放或结论,都是由分管干部和专案工作的同志与专案组研究写出材料,报省委集体讨论的。没有哪一个是由我先打倒再交专案组搜罗材料的。“结论”中说省委常委、副省长以上的26名干部,就有18人被我诬陷为“叛徒”、“特务”等长期监禁迫害。这是把中央定性的、中央直接逮捕的,“造反派”加给干部的罪名,州委错误定性的统统加在我个人头上,这既不符合事实,也缺乏分析。
(二)“结论”中说我“拉帮结伙,拼凑帮派势力”,说我“把追随他的药天禄提为省革委会副主任,后又提为省委常委,摆在其他省委之上,成为总管”,又说“王淮湘与毛远新编造周总理让崔海龙进省委领导班子的谎言,欺骗省委,上报提崔为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这些都是不真实的。
药天禄是十六军副政委,他做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常委事先都经陈锡联、曾绍山的提议,经过军队领导小组讨论、正式报沈阳军区批准同意后,才提交省委、省革委会讨论通过,并不是我个人的安排。药天禄同志工作热情、积极、肯干,缺点是包揽过多,并非是我把他摆在省委之上。叫他“总管”还是建立省革委会之前,他是军队支“左”领导小组的秘书长,大家开玩笑叫他“药总管”,后来也常常以此同他开玩笑。并不是我封他为“总管”。崔海龙原是延边军分区政委、自治区革委会第二把手。“九大”选为候补中央委员。建立革委会后,我才认识他。七二年冬他到中央办的第一期学习班学习。七三年五、六月间,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学习班学员都参加会议。会议期间,毛远新对我讲,总理在接见学习班时,曾问过崔海龙在省里兼什么职务,崔说没有,总理讲可以兼点职嘛。毛远新问我知道不知道,我讲崔海龙没有告诉我,我不知道。后来我问过崔,崔说这事我自己怎么好讲。当时我理解总理这样讲是考虑崔是朝族干部,过去朱德海也是兼省里副省长的。回省后我向省委常委讲了这件事,经过讨论报崔为省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未批。不知道毛远新给我讲的是不是有假,他向我讲过的上边那些话我是没有记错的。根本不存在我和毛远新编造总理让崔海龙进省委领导班子的谣言。

四、“结论”的第四个问题,说我“制造假敌情,镇压干部和群众,破坏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这不符合事实情况,不是实事求是地分析那种历史条件下发生的问题。
(一)“结论”说,“六八年王淮湘在清队中,制造假敌情,说吉林省‘不少单位还是坏人专政’,‘敌情十分严重’,一再批评‘右倾’,煽动乱批乱斗。”
实际情况是吉林省革委会三月份建立,五月中央就发布了“斗、批、改”指示,开展所谓“清理阶级队伍”的运动,并陆续公布了所谓“六厂二校”的经验。当时吉林省的大部分基层单位还没有建立革委会,全省的“清队”工作,主要是依靠支‘左’部队(四个军两个军单位三个特种兵师)派出的军宣队进行的。在当时我们和支“左”部队都受上边那种极“左”路线和指导思想的影响,讲过错话,办过错事。正象《建国以来党内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说的:“‘文化大革命’在一系列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上,混淆了是非,是非的混淆必然导致敌我的混淆,把已经不属于‘阶级斗争’的问题,仍然看作是阶级斗争,从而导致阶级斗争的严重扩大化”。“清队”运动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突出表现。这个问题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结论”把我们受“左”的影响,认识上的错误,执行中的问题,说成是有意“制造假敌情”,镇压干部和群众,是无限上纲,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是引不出这样结论的。另一方面,吉林省发现和注意纠正扩大化是比较早的。六九年三月革委会和军队领导小组共同召集全省性的会议,纠正乱抓乱关人的问题,提出把关“牛棚”的人放出来。五月又进一步总结了扩大化的十个表现和纠正措施,随后又派人检查和纠正几个扩大化重的县和单位的问题。省里专案组直接管的申虎成、任青远案件,七二年发现错误后,就进行了纠正。当然,由于我们对扩大化认识不够,解决的不够彻底,在那种条件下要从根本上解决扩大化问题是不可能的。“清队”可向肖道生、北京军区副司令汪洋同志核实。
(二)“结论”中说省革委会副主任郑季翘发现吉林市违反政策,乱揪乱斗,要求派人纠正,王淮湘竟给郑季翘同志扣上“右倾”帽子,对郑进行围攻。
实际情况:发现吉林市乱批乱斗的不是郑季翘,是革委会常委姚美玲(红二派)到吉林市办事,得知她的男友(是造反派的小头头)被揪斗,并发现乱批乱斗的情况,回来在省革委会常委会上讲了,并提出派人去检查纠正。为此引起两派常委争论,当时革委会两派常委派性还很大,动不动就吵架,有时还动起拳脚,消除派性,加强团结是件大事。郑季翘支持姚美玲派人到吉林市检查,其他军队和革命干部常委的意见是主张给驻吉林市的46军打招呼,让他们注意纠正乱揪乱斗的问题,省革委会暂不派人,因为常委中派性还很大,派人去可能引起更大的矛盾和问题。在常委会上郑季翘和肖道生为此发生争论,其他军队和干部代表都支持肖的意见,不赞成郑季翘的意见,并不是我有意组织围攻郑季翘。此事可向阮泊生、肖道生、张士英核实。
(三)“结论”中说“四人帮”被粉碎后,群众揭发王淮湘的问题时,王于一九七六年十二月一日,亲自主持会议,将写标语、传单,反对“四人帮”,要求给刘少奇恢复名誉,由周总理和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并批评了毛主席在“文化大革命”中错误的史云峰,定为“现行反革命”,判处死刑。
史云峰案件是起冤案。案件发生在七四年十月,长春市工人史云峰,匿名书写25张传单,分别寄给省、市、区十四个党政机关,并在街头张贴。传单内容主要是对着毛主席,也有一条是对江青的,并不是主要是对“四人帮”,也批评了毛主席。案件发生后,省、市委及省、市公安机关,都认为是“重大反革命案件”,并组织力量破案。与此同时,新华分社的记者专程到北京,向中央写了情况反映,王洪文、华国锋(华当时兼公安部长)都作了批示,都讲是现行反革命案件,并要公安部协同破案,二十天后,公安部派人把批示送到省公安局,一个月后破案,史云峰被逮捕。史云峰案件是长春市管的。七六年六月长春市中级法院开始结案,定为“现行反革命”罪,一人主张判死缓,留作反面教育,其余都主张判死刑。上报了省高级法院。九月二十二日省高级法院核准案件,一致决议以“现行反革命”罪判死刑。十月七日粉碎“四人帮”,十月十九日省高级法院抽出了涉及江青的内容,按原决议报送省委办公室(以上这些情况我是后来从吉林省出版的八○年《长春》刊物上鄂华的文章了解的)。省委是在十二月一日审批的,就在审批前不久,中央发的(76)16号文件还强调提出:“在揭批‘四人帮’运动中,把矛头指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华国锋为首的党中央的政治谣言、反动标语,要坚决追查,打击制造者。”省委受这些影响,一致同意省法院的意见,按“现行反革命”罪判死刑。省委是在十二月一日审批的,直到十二月十七日临刑前两天,市法院才向史云峰本人宣布判决,史云峰两次上诉,到省法院就驳回了。根本没有给省委讲,十二月十九日执行的当天,长春市管政法的书记陈钟给省里管政法的崔海龙打电话,说犯人不服不好执行,崔当即回答可以采取措施,上午省委开会,崔向我讲了这个情况,我为慎重起见,又与常委讲了让大家再考虑一下,经过研究一致意见按原判执行。史云峰案件的结案,历经了半年多时间,经过长春市和省两级法院的决议和省、市两级党委审批的,都是集体讨论的。我个人未批过有关文件。从没有给任何人授意。省委十二月一日开会审批了一批案件,史案是其中的一件。那些年一般省委一年讨论审批两次案子,一次是“五一”前,一次是年终前,这次就是年终前审批的一批案子。史云峰案件是一起冤案,我作为省委主要负责人没有把好审批关,是有很大责任的。“结论”中说“在粉碎‘四人帮’后群众揭发我的问题”时安排审批史云峰并判处死刑的。意思是我有意通过判处史云峰死刑来镇压群众,这是猜想和生搬硬套的联系,是不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这个案件可向张李明(原长春市书记)、张绍春(长春分区副政委)、崔海龙等核实。也可看看80年《长春》上鄂华的文章中摆的事实。
以上是我的申诉,请审阅,如有不当,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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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读往来】

读者黄肇炎来信纠错

读者黄肇炎来信指出,130期上杜钧福文中(53页)有一错字,在提到外国文学名著《牛虻》时,书名错为《牛牤》。本刊特代表作者与广大读者感谢黄肇炎先生的细心与热心,并已在电子版上将错字订正。

舒云对上期甘庄文章的意见

读了2019年5月30日第130期甘庄《林立果广州白云山据点亲见记》,“九一三”事件近半个世纪了,案审10年,却始终没有证据证明林彪的“两谋一叛”——谋杀毛泽东,阴谋到广州另立中央,叛逃苏联。此案冤枉人员之广,谣言之多,是极罕见的。所以,一般当事人在忆及那段历史时,应该只说自己的经历,尽量避免将以前官方宣传中的说法与道听途说写入文中,以免混淆。下面谈几点意见。
1.文中说到“技术五团的政委刘某,为了巴结林立果主动‘上了贼船’,还想把自己的女儿送给林立果。技术五团在业务方面本与林立果的作战部没有直接工作关系。技术五团直接对空军情报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第三部负责。可是刘为了向林立果献媚取宠,硬是要钻进去找事做。给林立果小舰队建立据点提供外围警戒,据点的地基开挖都是刘主动找的。”
作者这些说法可能是当年批林时上级的宣讲。可以想见,“九一三”事件后刘某受到了严厉处理。作者只知林立果是空军作战部副部长,所以想象“有一位是空军作战部的王永奎”,再进一步推想作战部是管不了“技术五团”的。而事实是王永奎不是空军作战部的处长,而是空军情报部技侦处副处长,是这位团政委刘某的上级。刘某按指令办事,提供外围警戒、开挖据点地基等,在当时并不是巴结,而是工作。至于把自己女儿送给林立果,不管是想还是事实,这种“巴结”也难说异常。作者是一名战士,并不了解团政委刘某,更不了解“九一三”事件。在这里不应加上自己的臆断。
2.王永奎简历:1934年生,中共党员,1954年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因学习成绩优秀,毕业后被分配到空军情报部。“九一三”事件发生后,王永奎被空军军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网上资料说王永奎出狱后在锦州开关厂电器研究所负责设计和研发工作,目前已经去世。
王永奎的哥哥王永志幸亏没在军队,没有受到王永奎的影响。他1932年生,中国工程院院士,火箭技术专家,中国载人航天工程首任总设计师。
3.文中说“有材料说,林立果在空军的活动是毛泽东身边的一个护士的丈夫密报给他的。”
毛泽东身边的护士中没听说有在空军的丈夫,只有曾任毛泽东机要员的谢静宜是空军家属,她丈夫苏延勋是空军司令部机要局参谋。据毛泽东保健医生李志绥的书中说,林立果在空军的活动是苏延勋通过谢静宜报告毛泽东的。
4.文中说“那两位女兵,是林立果干部训练队的成员,林彪自我爆炸后紧急到白云山避难。后又觉得不安全,当天深夜又下山,继续逃亡。第二天凌晨在广州至湖南的火车上被扣押。”
首先,没有什么“林立果干部训练队”;其次,“第二天凌晨从广州至湖南的火车上被扣押”,这可能是后来听到的说法。那次是王永奎等六人被捕,其中有两位女兵,是空军翻译队的。他们以为林立果到了广州,所以9月13日下午从北京坐火车到广州。9月15日到广州后没有找到林立果,又坐火车准备到上海(并非“逃亡”),在广东源潭火车站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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