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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余汝信: “六七暴动”的发起者是港澳工委吗?——对程翔新书的一些批评
帖子发表于 : 周五 10月 26, 2018 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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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暴动”的发起者是港澳工委吗?——对程翔新书的一些批评


余汝信


最近,程翔先生据说因为对“六七暴动”有不少新发现,故而出了一本名为《香港六七暴动始末——解读吴荻舟》的新书。笔者阅读后觉得,该书除吴荻舟材料本身外,观点上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新突破,原来不清楚的还是不清楚,反而原来清楚的,程翔将其又再搞浑浊了。最明显的就是究竟谁是“六七暴动”(中方称“反英抗暴”)的发动者和领导者?程翔就将其说颠倒了。

早在二○一二年,笔者在《香港,一九六七》一书中举了十三个要点,去年,又在《明报月刊》著文将十三个要点浓缩集中为十一要点,以证明周恩来领导了“反英抗暴”的全过程。程翔在新书中告诉他的读者:“余汝信的证据,充分可靠。但看了这些坚实的证据之后,读者却很容易得出一个错误的印象,即:周恩来是这场暴动的策划者和推动者,由头到尾的所有重大决策都是他作出或主导的。”程说,周那是“被动领导”,不是“主动领导”。作为中共第三把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的周都不是主动领导,那么,谁才是主动领导呢?程翔剑指中共派驻港澳地区的厅局级单位——港澳工委,并在新书发布会时直指其“误导”了周。

程翔称,“暴动的发起者不是中共中央,也不是周恩来”,“暴动的发起者应该是港澳工委”,“那么工委为什么要发动暴动呢?香港左派圈子流传一个说法,认为工委的书记梁威林和副书记祁烽,是因为惧怕被调回大陆接受批斗,从而在香港发动暴动,使自己可以继续留在香港。”
此一说法,可谓诛心之论,毫无事实依据。

真正的事实是:在香港人造花厂劳资纠纷引致厂外社会骚动六天之后的五月十二日,总部设在广州的另一个港澳工作领导机构、与港澳工委分工不同的港澳城市工作委员会(简称城工委),即电北京周恩来并中央,请示斗争策略并表示随后派员到京详细汇报。当日,中央主管港澳事务的廖承志,根据城工委的报告向周恩来提出“关于香港爱国同胞反迫害斗争的初步意见”,周表示同意并于三天后(五月十五日)以国务院外办和外交部名义将廖“初步意见”电告港澳工委、广东省军管会并转城工委,告“请遵照执行”。以上过程已可充分说明,“反英抗暴”的启动者就是北京及周恩来本人。

港澳工委的角色是什么?向北京请示的第一个报告不是它上报的而是城工委上报的,此其一;北京将廖承志的意见同时批转给港澳工委及城工委要求两单位“遵照执行”,此其二。它的执行者角色还不清楚吗?

上述过程在吴荻舟一九六八年的交代材料中已有所反映:“所以接到×委(抄注:指港澳工委)、四处(抄注:指城工委)关于胶花厂的斗争计划时,还只是看作一个厂的斗争,提了一个意见,送给廖承志批,大意:通过斗争扩大我在该厂的进步力量,拟同意××委(抄注:指城工委)的计划,并由××委(抄注:指城工委)抓总,×委(抄注:指工委)配合。”“此外,就是在港澳办公室成立前,五月初,批复胶花厂斗争方案时,打过电话,把廖的指示告诉他们。”

吴荻舟的交待材料是事后回忆性质的。其略有瑕疵的是同一材料提到“×委、四处关于胶花厂的斗争计划”和“××委的计划”,并不完全相同吻合。根据档案材料,请示报告(斗争计划)是城工委独家而非城工委、工委两家报送的。

既然提到了城工委和四处,这里插述一下程翔猜来猜去一直弄不明白的此两个各称实一个单位的一些情况。

关于“港澳城市工作委员会”(正确名称不是程翔所说“香港城市工作委员会”),内地方面今天并非完全没有公开的信息透露。如只要百度一下“广东省委港澳城市工作委员会”,就会弹出一个“陈能兴”的人名词条,据此词条,我们可以得知,陈能兴曾任港澳城市工作委员会的前身——中共香港市委书记、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城市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中央华南分局港澳工委书记。从一九五○年代初华南分局撤销直至文化大革命前期的一九六六年间,他是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港澳城市工作委员会书记。

这样,我们大致可以推断得出:港澳城工委是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下属的一个处级机构(第一把手高配为厅级的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领导机关在广东省委所在地——广州,在组织上,它受省委组织部领导(业务工作在一九六○年后归北京领导),它是广东省委在一九六○年后几乎唯一保留下来的涉港澳工作机构,其对外掩护性代称是省委组织部四处。此外,据广东省军管会资料,“反英抗暴”期间,港澳城工委机关被军事管制,其军管负责人是曾任广西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广州军区后勤二十分部政委的师级干部曹公和。

程翔曾在左派机构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对中共严格的外事纪律应有所了解。惟其似乎认为港澳工委这样一个厅级单位加上港澳城工委这样一个军事管制之中的处级单位,就能误导中共第三把手周恩来在一个国际大都市由它们主动发起一场影响甚巨的社会运动,真有点匪夷所思!周恩来这么好误导,那他就不是周恩来了!另外,城工委的干部身份,并不存在一个“惧怕被调回大陆”的问题。

关于“六七暴动”中方所要达致的目的,程翔在论及“六七暴动”的定义时称其为“是一场由中共香港地下党发动旨在夺取港英管治权的大规模社会动乱”。又称,“从中央的角度来看,则香港左派发动这场暴动,目的是想迫使中央出兵解放香港”。但书中后文他又退而其次称,“笔者猜测,暴动的主导者很可能只有一个含糊的想法,即希望达到澳门‘一二三事件’的效果,即在香港取得有实质性的话语权的一种地位,就同澳门共产党在‘一二三’中的地位一样。”

问题是“夺取港英管治权”与“在香港取得有实质性的话语权”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笔者认为,程的后一个说法还可以说比较靠谱些,前两个说法与事实差距甚远。

从港澳城工委五月十二日向周恩来提出的建议与同日廖承志向周恩来提出的意见,到五月十五日中国外交部的声明,向港英当局开列的要求是一致的:1.立即停止血腥镇压行动;2.释放所有被捕者;3.惩办凶手;4.赔偿道歉。所有这些要求,简单一句话,就是要港英低头认罪。这些要求,难道有丝毫“夺取港英管治权”的成份吗?没有!以周恩来五月二十七日的话就是当时“既不和英打一仗,又不准备收回香港”。问题是如港英誓不低头,“如不接受,你们如何办?”这才发展为五月的游行示威,六月的罢工罢市罢课,七月的小型城市游击战,直至八月的火烧英国代办处,港英还是没有低头。左派斗争一直未能奏效,到一九六七年底悄然收兵,除了放嘴炮和六月头几天毛泽东一时兴起有要动武的念头外,北京没有动机“土共”没有能力动摇港英的管治权。到了一九六八年三月,按吴荻舟披露,中方才有一修补性的说法,“这次斗争目的是通过斗争,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壮大队伍粉碎敌人的迫害,以利长期充分利用香港,扩大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影响。”

五月二十六日,指导香港“反英抗暴”斗争的联合办公室在北京成立。吴荻舟说,“办公室主任是罗贵波,下设三个组,我以外办港澳组副组长身份参加,担任群众组组长。我每天到联合办公室(设在正义路36号二楼,简称‘联办’)办公。联办的工作是由总理直接领导的,我通过钱家栋(总理秘书)与总理联系,每天晚上用电话把情况钱家栋,由他向总理汇报或请示。”

吴荻舟一九六八年三月交待材料在谈到在香港成立的工委、城工委协商组织的指挥部与联办及周恩来的关系时说,“谈到指挥部的性质,权力等时,我说,指挥部应该是一个权力机关,相当于临时党组,这次斗争总理亲自抓,这样,我体会,指挥部就是直接向总理负责,统一领导这次斗争。重大问题经过民主集中,做出决定后,直接报中央(经过港澳办公室)请示。我认为这样的战斗体制是最简捷的,紧急的问题,总理还同意用电话请示。”

程翔既然要解读吴荻舟,应该十分明白上述吴称“联办的工作是由总理直接领导的”、“这次斗争总理亲自抓”,在在都表明周恩来就是这场斗争的直接领导者。惟程翔还是令人费解地在书中引用了二十多年前已被余长更批驳过的、“力证暴动是由港澳工委发动的”一派非客观的说法:“一九六七年五月二十三、四日,新华社梁威林社长召集总指挥部会议,正式宣布:一、中央文革小组批准我们发动‘反英抗暴’斗争,并批准成立‘香港各界同胞反英抗暴斗争委员会’; 二、外交部西欧司与国务院外办革命小组成立‘香港反英抗暴斗争联合指挥部’,直接受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两相对照,后者的说法岂非离真相十万八千里?

程翔根据五月二十七日周恩来在听取汇报时的一些指示,称其“无法得出周恩来主动发起六七暴动的结论”,这是程翔放大了周这天讲话的其中一面而忽略了另外一面而得出的“结论”。笔者在去年六月号的《明报月刊》中说过:五月二十七日,周恩来在京听取驻港机构负责人汇报后作出二十五点指示,批评了一些极左做法,如称“既不和英打一仗,又不准备收回香港,那末,强调过头。”“《文汇》《大公》和国内差不多了。内外有别,在香港还是要的。”“‘把香港搞成红彤彤’的形势,你们考虑吗?一切照国内做行吗?” “现在迫中央上马的太多。”惟并未提出坚决措施有效制止,且称“目前不能低下来,不能示弱,避免群众情绪下降。”周对“警告性罢工”表示同意,称是“符合毛泽东的思想的”。周随后还表示,对“反英抗暴斗争”“士气可鼓不可泄,要因势利导”。这些话综合来看,多少反映出周在制定对港斗争指导方针时思想上左右逢源的两面性特征。

从周上述讲话,笔者看到的是其左右逢源的圆滑(周是生怕讲话不慎被抓住把柄,毛及中央文革以“右倾”来怪罪他),而程翔光凭周一句“现在迫中央上马的太多”,判断周是“被动领导”(其实,当时港澳工委、香港左派有这么大胆量及能量迫中央上马?鬼也不信),孰是孰非,读者自可判断。

从五月下旬到六月初,联办在京召集港澳工委、城工委人员会议,讨论制定下一步的“反英抗暴”斗争方案。六月初,方案完成,六月六日,周恩来接见三方面人员时称,“香港的方案今天定了,配合国内的政治、群众工作”,“香港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结合”。周的讲话,表明他批准了该方案(吴荻舟1971年10月事隔四年后称“总理对方案未批” 的回忆材料,并不准确,根据广东省军管会档案材料,方案是周批准了的),为其后的斗争定了调。看周恩来讲话时斩钉截铁般语气,那有半点“被动领导”的味道?!

以上种种事例,无不证实周恩来“反英抗暴”领导者的身份,亦证实了港澳工委、港澳城工委的执行者身份。程翔先生不顾事实地夸大港澳工委作用,将港澳工委与北京切割,不禁使人产生一个疑问:这样做,到底用意何在?

【首发于2018年9月29日出版香港《明报月刊》2018年10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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