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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友渔:不能回避毛泽东的道德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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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 周二 10月 02, 2018 9:26 pm ]
文章标题 :  徐友渔:不能回避毛泽东的道德和法律责任

不能回避毛泽东的道德和法律责任


徐友渔


文化大革命对于中国是一场浩劫。文革中那么多人——包括国家主席刘少奇——被整死,那么多人受苦不过含冤自杀,那么多人被当成阶级敌人消灭;文革中冤狱遍地,冤假错案不计其数,正直、清白的人被当成是叛徒、特务,不小心打碎毛泽东石膏像或把印有毛画像的报纸垫坐,就是反革命;文革中武斗发展成毛泽东欢呼的“全面内战”,群众组织用正规军用武器开战,无辜的、无组织的群众被武装组织甚至军人开枪屠杀;文革中数千万青年人无学可上,被发配上山下乡吃苦,虚耗大好青春,耽误自己并殃及家人。

对于这一切,文革的发动者毛泽东有没有责任,有什么样的责任?

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承认,毛泽东发动文革是犯了严重错误,“但是,毛泽东同志的错误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毛泽东同志是经常注意要克服我们党内和国家生活中存在着的缺点的……他在犯严重错误的时候,还多次要求全党认真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著作,还始终认为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所必需的,这是他的悲剧所在。”

照这样的说法,对于文革这样的大灾难,毛的责任只是认识上的局限和偏差,是好心没有办成好事。

我认为,仅仅用认识上的偏差和错误不能解释毛泽东的罪过,我们不能回避这样的问题:毛泽东做了那么多错事、坏事,有没有他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其中涉及到人命关天的部分,该不该受到法律的追究?

毛泽东发动文革,打倒刘少奇,正统的解释是,他对中国出现修正主义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估计过高,把刘少奇当成中国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但是,就算我们同意毛泽东的看法,认为刘少奇搞了修正主义,而且也同意毛泽东的看法,应该打倒刘少奇,在这种假设下我们还是要问:毛泽东有没有权利把一个与自己一道革命、共同战斗几十年的同事整得那么惨?对于刘少奇在极痛苦、极悲惨的状况下死去,毛泽东有没有个人责任?

“打倒刘少奇”,这是一个政治概念,但这只意味着剥夺刘少奇的职位和权力,这完全没有准确地说明毛在文革中对刘的所作所为。事实上毛是“诬陷和整死刘少奇”,毛通过中央专案组诬陷刘是“叛徒、内奸、工贼”,专门挑选刘少奇70岁生日那天宣布把他永远开除出党,在精神上残忍地打击和折磨他,重病中的刘少奇赤着身子,被人用被子一裹放上担架上飞机押送到开封,最后惨死在那里。

有人会说,毛大概不知道刘临死时的惨境,这不可能。从邓小平女儿的书中可以看出,邓下台后的情况,包括生活上的小事,毛关注备致,了解得一清二楚;从陈伯达的回忆中可以知道,对于被关押的高级人员,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工作人员不敢不报到毛泽东那里。毛对刘的境况的关注,只会超过而不会小于对邓、陈的关注。对刘少奇生命处于绝境的情况不向上报告,下级执行人员中有谁敢负这样的责任?

其实,很多罪责是不能用“认识”轻易开脱掉的。错误认识和实际上发生惨剧,二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其间有若干重要的环节,涉及法律、道德、常识、人性等等,在任一个环节坚持良知和常识,遵守法纪,都会阻断错误认识导致惨剧。如果仅仅是主张“毛泽东比马克思、列宁更伟大,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那么这种认识方面的问题是可以讨论的,但如果把这个主张推演为“谁反对毛主席谁就是反革命”,从而要受到严厉惩罚,就像张志新、王申酉、史云峰因此被枪毙那样,就远远不是认识问题了。再打一个比喻,如果有人真正认为“犹太人是惟利是图的、低劣的民族”而只是停留在嘴上和纸上,那么这个完全错误和荒谬的主张可以说是个认识问题,但基于这个主张把犹太人送进集中营和毒气室,还能说仅仅是认识错误吗,难道希特勒仅仅是犯了认识错误?

除了整死刘少奇,文革期间毛泽东可以在法律意义上定罪的另一明显事例是纵容、支持和推动武斗。毛对于武斗中成千上万的人死于枪下负有直接责任。

1967年夏季,毛泽东向军方发出指示,给左派发枪,武装左派。

1968年春季,毛公布了他的论断:“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革命人民群众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斗争的继续,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斗争的继续。”请注意,那个时候的国共关系与今天的国共关系迥然不同,那是“革命与反革命”、“你死我活”的关系,是必须“用战争来解决问题”的。

1975年,毛发布“重要指示”,其中说:“无战争经验已经十多年了,全面内战,抢了枪,大多数是发的,打一下,也是个锻炼。”

很难设想,毛泽东作为被全体中国人无限热爱和拥戴的领袖,怎么可以把一部人中国人说成是共产党而把另一部分中国人视为与之不共戴天对立的国民党,怎么可以下令叫军队送枪给一派去消灭对立的一派。

有人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是因为他有一个高尚的社会理想,要实现社会乌托邦,他的动机是好的。就算如此吧,问题在于毛泽东有没有资格、有没有权利为了自己的理想就把亿万人推到一场劫难中去?我们要问的是:哪怕你的理想是好的,你有没有权利拿人来搞共产主义实验?你是否可以搞政治清洗运动,甚至命令林彪“武装左派”,发枪给一派以镇压和屠杀另一派?你有没有权利把中国几千万青年学生推入一场残酷的政治斗争?哪怕是要锻造一代新人,你有没有权利把一千多万中学生流放山乡,让他们背井离乡、远离亲人,吃苦受罪?认识和理想是一回事,牺牲民众的利益、剥夺人的基本权利是另一回事。

其实,身受其骗和身受其害的人根本不认为毛泽东的问题只是认识问题,他们早就提出了毛泽东的个人道德和品质问题。以下仅举几个见诸于文字的例子。

罗瑞卿的女儿罗点点在《红色家族档案》中写到,毛泽东完全清楚罗瑞卿是无限忠于自己的,但“想不通毛泽东为什么要整罗瑞卿,毛泽东从来没有认为罗瑞卿有野心,是坏人。所以,除非是毛泽东品质有问题,否则他为什么会白白冤枉一个好人……”当然,这里没有明说但大家都知道的是,为了换取林彪的支持,毛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爱将罗瑞卿。

林彪身亡后,毛泽东陷入空前尴尬的境地,因为正是他本人,给了林彪“接班人”的崇高地位。但毛泽东居然毫无惭愧的表示,反而借他给江青的一封信证明他早就对林彪有认识,自己还是一贯正确。徐景贤在《十年一梦》中记叙了毛在这封信上玩弄的手法:他让周恩来把这封信出示给林彪,并在林彪看后当面烧掉,但万万想不到的是,他却叫秘书抄了一份。徐景贤写下了当时人们普遍的疑虑:“毛主席既然对林彪‘早有察觉’,为什么仍旧坚持选拔林做接班人,而且把这一点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他还委婉地提示:“这封信从烧毁到公布的过程,也是耐人寻味的。至于写信人、送信人、读信人、烧信人、藏信人各自持什么心态,就只有留待读者和研究者自己去细心揣摩分析了。”

刘少奇的儿子刘源在《你所不知道的刘少奇》中写到,1962年7月,刘和毛发生了一场争执,刘说:“饿死这么多人,历史上要写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毛却愤怒地反问刘:“你顶不住?我死了以后怎么办?”毛对千百万中国人的死活持何态度,由此可见。

其实,毛泽东的人品如何,作出结论并不困难。人们既可以从他的政治斗争手法中认清他——比如在“反右”斗争中搞“引蛇出洞”,也可以从与他最接近的人的评价中了解他——比如林彪下级的“五七一工程纪要”或毛的私人医生的回忆录。不敢正视毛泽东的道德品质问题,一定要把恶人说成是伟人,只能表明维护他的人自己的道德有问题。对毛泽东作出正确评价是中华民族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毛逝世已经30多年了,难道我们还只能生活在一个巨大的阴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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