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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高 原: “或毁或誉任人评”--读《李作鹏回忆录》
帖子发表于 : 周日 6月 19, 2011 6: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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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毁或誉任人评”--读《李作鹏回忆录》

                  高 原

  今年四月上旬,文革史研究者期盼已久的《李作鹏回忆录》,终于在香港面世。

  《李作鹏回忆录》上下两卷共四十六章,其中文革部分十一章,即第三十章山雨欲来,第三十一章至三十五章天翻地覆之一至之五,第三十六章庐山会议,第三十七章批陈整风与南巡秘密讲话,第三十八章“九一三”事件,第三十九章至第四十一章天塌地陷之一至之三。

  李作鹏本质上是一位军人。即便是文革中期身处中央政治局委员这样的高位、他的视野也极少离开军队这个圈子。故而,除了他亲身经历的“七二○”事件,中共九大、庐山九届二中全会、批陈整风与毛泽东南巡讲话等突出事件之外,其回忆录涉及社会上运动的段落不多,对军外事件,往往是几笔带过,大部分描述,即与军队尤其是海军内部问题有关。其回忆录的显著特点可归纳为:不面面俱到,亲身经历者多谈,而非亲身经历者、自己了解不多的少谈,不了解的不谈。

  一、文革前夕及文革前期海军党委的内部斗争

  关于文革前夕及文革前期海军党委的内部斗争,李作鹏谈及了1965年秋海军党委三届二次会议及1966年6月至8月的海军党委三届三次会议和党委扩大会议的内情。

  海军党委三届二次会议,1965年10月25日至12月21日在北京举行。关于此次会议,作为海军的第四号人物(李前面依次是萧劲光、苏振华、王宏坤),李作鹏称,他与海军司令员萧劲光的意见基本上是一致的,他是维护萧劲光的,有意见分歧的主要是对海军政委苏振华。

  李作鹏称:

  “海军党委同意海政的建议,确定10月下旬召开海军党委三届二次会议,并向下发了开会通知。
  “可是会没开几天,主持党委工作的海军政委苏振华却拍屁股走人了,他说要到南海舰队检查工作去。一部分会议代表,看到苏振华走了,也借口工作忙或搞四清,不来参加会议。老实说当时我对苏振华的行为是非常气愤的,很明显,他是从行动和情绪上表现出反对林彪‘突出政治’的态度,表现出对林彪批评罗瑞卿的不满,表现出对军委检查团批评海军工作的不满和三年来调整海军建设方向的不满,并把这种情绪公开暴露到全会上,引起部队干部的思想混乱,简直不像个政委样子。
  “第一书记萧劲光对苏振华的如此行为也不满意,他对我说:‘他不在,会议照样进行。’萧仍按原计划主持会议,并组成了会议领导小组。不少参加会议的代表,看到海军党委常委内部这种思想不统一,工作不团结的现象,连海军政治委员都不参加海军党委的三届二次全会,因此在讨论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总结中,就不能不谈到海军领导思想分歧和团结问题。
  “会议通过了《三年工作基本总结》。总结中指出:总的来看,工作方向已经端正,海军工作落后的状况已基本改变,比三年前,有了较大的转变和进步。总结中还提出了海军对‘四个第一’是高举、是犹豫、还是反对的三种态度,指出了目前仍存在和需要加强的十五个问题,也分析了今后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两种前途。
  “全会虽然通过了《三年工作基本总结》,但对总结中提到的存在问题,仍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争论还是相当激烈。我认为这也是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反映。
  “几周后,林彪从全会简报中知道了会议情况。有一天,由林办秘书给我打电话,传达林彪对海军工作指示。记得有三条:一条是说,海军这几年工作有很大进步,不是小的进步。现在的样子与三年前的样子有明显的不同。主要是抓了政治思想工作和基层工作的结果。另一条是说,林彪表扬崇武以东海战打的好,在国防部的嘉奖令中,提出了突出政治的五项原则。林彪说这不仅是对海军说的,也是对全军说的。最后一条是要我们把这次全会上,海军领导对近几年落实‘突出政治’中的两种思想分歧情况搞一个材料,不用写文章的办法,而用拉条条的办法,并限期送去。
  “我立即向萧劲光司令员汇报了林彪的指示,他表示完全同意,还决定向会议领导小组传达林彪的电话指示。经会议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由政治部主任张秀川负责组织写这个材料。大约11月底,他们搞出初稿后,给我送了一份打印稿征求意见。我对该材料作了若干修改,其中最重要的修改是材料中凡提到‘萧、苏认为……’,或‘萧、苏、刘认为……’的地方,我都把‘萧’字删掉了。我一直认为,萧、苏两位领导虽然在海军工作的时间较长,但1960年后,对落实军委扩大会议决议和海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等问题上,两人的态度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原因之一:军委检查团检查海军工作后,特别是1963年1月海军党委扩大会议后,在端正海军工作方向上,萧的态度是正确的;原因之二:虽然海军在去年(1964年)也积极参加了全军大比武活动,但今年初,萧对林彪批评全军大比武‘冲击了政治’,要纠正‘军事冲击政治’的态度也是正确的,与苏是不一样的;原因之三:海军这次全会上,对如何‘突出政治’,如何落实林彪‘三条指示’在态度和行动上,萧劲光也是积极的、正确的。此外,我知道,林彪对萧劲光多次给予好评:1、在中央苏区受王明路线打击迫害;2、在东北解放战争时期,几个副总司令中,他是最好的一个;3、对海军的创建工作有成绩、有贡献。
  “这份准备上报林彪的材料就是《海军党委常委内部争论问题的情况报告》。
  “12月初,海军萧、苏和我参加了中央在上海召开的揭发批判罗瑞卿的会议。会议结束后,我们仍回海军继续参加三届二次全会。此时我看到,将要上报林彪的《情况报告》中又增加了新的观点,大意为:‘党委常委内部争论的实质,是两种建军思想的争论,是高举不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突出不突出政治,坚持不坚持‘四个第一’的争论。是对军委扩大会议、林副主席‘三条指示’、军委检查团报告、1963年海军党委扩大会议决议,所采取的不同态度问题的争论。’由于刚刚参加了中央解决罗瑞卿问题的会议,萧劲光和我对这种提法都没有反对。
  “12月21日,在海军三届二次全会闭幕前,党委常委们基本同意了《情况报告》,并报林彪和军委。
  “此次海军三届二次全会之后,海军党委常委内部的意见分歧,就更加日益尖锐化,日益公开化了。”(《李作鹏回忆录》,下卷,香港:香港北星出版社,2011年4月版,页533-535)

  海军党委三届三次会议,1966年5月27日至6月16日在北京举行。6月17日,全会转入扩大会议。参加扩大会议的除出席全体会议的人员外,增加了师(支队)以上单位的主要领导,共计136人。会议期间,李作鹏正在休养,情况他是靠会议简报了解的。

  海军党委扩大会议在传达中央上海会议和中央工作小组会议精神的同时,继续揭发批判罗瑞卿问题,当时萧劲光、苏振华都在会议上做了书面检讨。但7月初,会议突然转向。李作鹏称:

  “不久,送来的简报中,我看到军委已派出由刘德裕、朱光为正、副组长的工作组参加海军的扩大会议,工作组成员中有叶帅的办公室主任莫阳。
  “7月初,突然听说叶帅指示:会议休会。并传出叶帅认为会议‘出现异常情况’。
  “没过几天,又看到贺龙主持的中央军委常委会议有关文件,其中叶剑英传达了中央常委会议对海军党委扩大会议的指示。在指示中,尤其看到中央常委会指出:‘不能够也不允许搞地下活动’,‘萧、苏已进行了自我批评,其他同志也应该洗洗澡’等。指示中批评海军扩大会议‘地下活动错误是第一位的(指王宏坤、张秀川),路线错误是第二位的(指苏振华)’时,我非常惊讶。当时我就感到,这不仅对王、张是不恰当的(没有根据说王、张在会议期间搞地下活动),对苏也是不恰当的(会议并没有给苏定性为路线错误)。同时在叶帅讲话中说:‘中央和军委注意到海军会议的发展,认为继续发展下去很危险’,‘要把萧、苏搞成罗瑞卿分子了’。他还说‘会议要罢萧、苏的官,王宏坤上台,黄袍加身’。等等。
“会议突然休会,又突然传达中央和军委对会议的指示,远在庐山养病的我看完文件后,大为迷惑不解。”(《李作鹏回忆录》,下卷,页545-546)

  会议的转向因中共中央常委会议、中央军委常委会议的指示而引发,与叶帅的态度也有很大关系。李作鹏又称:

  “至此,海军党委扩大会议由开始批罗及肃清在海军的影响,转向一边倒的揭发批判王宏坤和张秀川,并把攻击的矛头指向我。有人说‘李、王、张地下活动由来已久,早在1962年李、张到海军就开始了’,有人说:‘海政是李、王、张地下活动的基地’,有人说:‘三届二次全会常委内部争论和对苏振华、刘道生的批评是错误的’,有人说我是‘摇鹅毛扇的’,‘搞非法活动’,‘在庐山幕后指挥会议’等等。总之,王、张的后台是我。甚至有人把‘李、王、张’所谓‘地下活动’上纲为‘阴谋夺权’、‘搞反革命活动’,要‘揪李、王、张的后台’等等。
  “真是可笑!中央上海会议和中央工作小组会议上,有叶剑英、杨成武、萧华为代表的大量揭发批判罗瑞卿的材料摆在与会者面前,在批罗的同时,还牵扯到了一些人和事。海军党委关于‘军事冲击政治’的意见分歧也早已公开化,不是什么秘密。苏振华对批罗的态度和表现,在海军是人人皆知的,我还有必要幕后指挥会议吗?会议文件是按规定由机要部门送到庐山的,我在文件上批注的意见也全部是公开的,对于会议无秘密而言,何谈‘非法活动’,‘地下活动’?
  “我当时在庐山还注意到一个情节,从7月初到8月中旬,四十多天时间,会议由批罗变成狂风暴雨般的批斗李、王、张什么‘地下活动’、‘黄袍加身’时,在王宏坤、张秀川多次检查仍不能过关,病倒住院时,在有人甚至说李、王、张是‘阴谋夺权’、‘搞反革命活动’时,贺龙、叶剑英等军委领导并没有以任何形式表示“出现异常情况”的态度。原来李、王、张就是被这样地“洗洗澡”。
“在这期间,我曾给党委扩大会议写了一封信,信中我说:‘如果李、王、张在过去几年的工作中有缺点、有错误,主要由我负责。’我的用意是解脱会议对王、张的无端指责,有缺点、有错误我来承担。这就是后来称之为我的‘检讨’。
  “后来才知道,所谓‘地下活动’,就是吴瑞林(当时的南海舰队司令员)、周志先(当时的南海舰队航空兵政委)等几个参加会议代表,带着从海南岛运来的西瓜,到张秀川家看望他,边吃西瓜,边议论会议情况,仅此而已。这就是所谓冠以‘西瓜会议’的‘地下活动’。”(《李作鹏回忆录》,下卷,页546-547)

  李作鹏对会议转向批判“李、王、张”想不通。他从庐山至井冈山、吉安转了一圈,未几,会议再次转向。这次转向,是林彪主导的。李作鹏称:

  “我从井冈山回到庐山之后,会议简报停送了一段时间,会议进展情况已不甚了解。但越想越觉得会议方向无法理解。究竟会议发生了什么情况?该怎么办,心中无数。当时我知道林彪在大连休养,想转到大连去请示林彪。于是便于7月底下山,经上海,8月初到达青岛,一打听,林彪回北京参加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已不在大连。
  “在青岛休息了十天左右,大概是8月15日,苏振华从北京亲自给我打长途电话,要我立即回北京,并派专机接我。
  “回到北京后我才知道,首先是徐帅,之后是林彪,都不同意海军党委扩大会议转向批斗李、王、张。林彪在7月初就曾指示:‘李、王、张是左派;李、王、张三年来工作是有成绩的,工作是好的。萧、苏要支持李、王、张的工作,如果撤了李、王、张,海军的实际工作就没有人做了。’这是林彪对海军扩大会议的第一次表态。
  “8月13日(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在前一天刚刚结束),林彪又一次指示:‘李作鹏、王宏坤、张秀川同志是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的,是拥护毛主席的,是突出政治的,是有干劲的,对海军工作转变做了很多工作,反罗瑞卿是有功的。’这是林彪对海军扩大会议的第二次表态。
  “8月17日,林彪召见叶剑英、杨成武、萧华并指示:‘海军会议必须立即收兵停战,再开下去就会错上加错。应以大局为重,团结起来,做好海军的工作。’林彪要求海军党委扩大会议批判王、张‘适可而止’,并说:‘斗了李、王、张四十多天,什么问题也没有搞出来’。林彪指示:第一、会议简报不准再出;第二、会议文件不准再印发;第三、工作组起了很坏的作用,立即撤回。这是林彪对海军扩大会议的第三次表态。
  “当天晚上,叶帅在人民大会堂新疆厅召集萧、苏和我三人开会,杨成武、萧华在座。叶帅走进大厅时,满脸怒气,没头没脑地、很生气的边走边大声说:‘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私人的干部,批评一下你的部下,就不满意,就批评不得……。’萧华面向叶帅劝说:“算了!算了!”然后坐下,叶帅对着萧、苏、李宣布说:第一,海军党委扩大会议立即停会;第二,会议简报立即停发;第三,增补李作鹏为海军党委第三书记。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就结束了。”(《李作鹏回忆录》,下卷,页548-549)

  看了李作鹏引述的叶帅这段话,笔者十分疑惑。叶是说谁呢?他是说林彪?林在闭幕没几天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刚被树为中央第二号人物,叶竟然敢这样说林?李作鹏接着称:

  “8月18日,叶剑英、萧华向海军党委扩大会议的全体代表传达了林彪对海军党委扩大会议的指示精神。
  “之后,我参加审查海军党委扩大会议决议初稿。当时王宏坤、张秀川均被批斗病倒了,早已不参加会议。我对决议初稿提出八条反对意见,主要指出决议的实质是:盛锡福帽子店,帽子易戴不易摘,信不信由你们。
  “我侧着耳朵想听听苏振华的意见,可是他始终不表态,不发一言。起草小组也无人发言,就这样结束了。
  我拭目以待,看他们如何处理我的反对意见,如果不修改,我就不参加通过决议的会议,或投反对票。但还好,决议修改稿基本上吸取了我的意见,把原来那一大堆政治帽子,什么‘地下活动’、‘黄袍加身’,‘要把萧、苏搞成罗瑞卿分子了’,‘李、王、张的错误就是不按组织原则办事’等等不实的说法全部删掉了。但决议中还是保留了‘海军党委三届二次全会关于《海军党委常委内部争论问题的情况报告》是错误的,除存档外,一律销毁。《三年工作基本总结》有原则错误,一律收回存档’。这实际上说明罗瑞卿的错误对海军工作没有影响,也不必‘彻底肃清’。
  “8月25日,会议仓仓促促通过了《团结起来,以大局为重,焕发精神,努力工作》的决议,长达两个多月的海军党委扩大会议不欢而散。”(《李作鹏回忆录》,下卷,页549-550)

  二、有关海军几位将领被“迫害致死”的经过

  李作鹏在回忆录中对海军原参谋长张学思、国家海洋局局长齐勇、海军学院政委雷永通在文革中受迫害致死的过程作了说明,而对东海舰队司令员陶勇之死,仅作了扼要说明。
关于张学思之死,李作鹏称:

  “9月(注:1967年)中旬某天,周总理由北京给我打电话指示说:张学思(海军司令部参谋长,原国民党东北军将领张学良之弟)出了问题,要我立即回北京处理海军司令部的问题(注:时李作鹏随毛泽东在上海)。我当天下午就飞回北京,向萧劲光等人了解情况。当时海军领导谁也说不清张学思到底发生了什么问题,中央在决定逮捕张学思前未与海军任何领导打招呼,逮捕张学思时,海军任何部门也未参与。回北京后我得知的情况是,根据中央决定,公安部已将张学思等所谓‘东北叛党投敌反革命集团’的成员全部逮捕了。
  “张学思的专案组,既不归海军管,也不归中央二办管。所以被捕后的情况我一点也不知道。
  “张学思问题发生的很突然,但还是有前兆的。记得我随主席视察大江南北之前的一天,叶群曾给我打电话说:‘张学思在东北是反林彪的,你们有什么材料可以写一些送来。’我在东北与张学思根本不认识(我在北满,他在南满),对张学思在东北是反林彪的情况也不了解。因此我交代海司办公室,整理了一份曾是群众大字报中批判张学思‘单纯军事观点’为主要内容的材料送上。之后此事就再无下文了。
“以后张学思病死在309医院中,海军保卫部门曾请示我:可不可以让家属去看一下,我的答复是:不仅完全应该让家属去看,而且海军派车。”(《李作鹏回忆录》,下卷,页603-604)

  关于齐勇之死,李作鹏称:

  “我到海军后,与齐勇不仅在工作上联系十分紧密,而且私人关系也十分好。他任海洋局局长前,是南海舰队主管海防工程建设的副司令员,是参加过长征的老红军。每年我都要数次到南海舰队所属的福建、广东、海南岛等海防、空防前线去视察工程建设,齐勇是主要陪同者之一。我们一起爬山涉水,深入工地。齐勇抓战备工程建设认真负责,年年超额完成工程计划。几年来,南海舰队在机场、码头等重点项目的建设上,无论是数量、质量还是工程进度在全海军都是名列前茅的。文革前不久,齐勇调国务院任国家海  洋局局长。当时国家海洋局和第六机械工业部一样,是国务院与海军双重管理,但以国务院为主。
“大约是刚刚解决‘黄楼事件’后不久,秘书转给我一封群众来信,信中说到:‘齐勇被海洋局造反派抄了家,天天被挂着黑牌子、带着高帽子游街。造反派拳打脚踢的批判他,人都快被打死了。救救他吧!’  我一看这封信,遏止不住的怒气一下子在心中涌起,这么兢兢业业,埋头工作的好干部,调北京工作还不到两年,也要被如此批斗?简直是岂有此理!
  “我立即让秘书将海军文革办有关的负责同志找来,我对他们说:‘你们立即与海洋局联系,了解一下齐勇的情况,一定要找到齐勇的下落,立即向我报告。’我又与秘书说:‘你每天都要与文革办联系,一有齐勇消息立即报告。’
  “第一天没有消息,第二天仍没有消息,我心急如焚。大概是第三、第四天,海军文革办的同志向我报告,仍没有找到齐勇的下落。他们告诉我,批斗齐勇的主要是海洋局中的地方造反派,但也有海军院校造反派参与。齐勇是什么时候开始被批斗、批斗的具体情况、造反派把齐勇抓到什么地方现在都不清楚。他们又说,据了解,来信中反映,批斗中搞武斗的情况是属实的。
  “面对大批判中搞武斗,我的态度非常明确,那就是不管被批判者问题多么‘严重’,不管是‘三反分子’还是‘狐群狗党’,我都坚决反对搞武斗,坚决反对搞人身伤害。
  “听了文革办的情况反映,我决定亲自与海洋局各造反组织的头头谈话,以尽早将齐勇保护起来。
  “很快,海军文革办就将海洋局各造反组织的头头召集到黄楼会议室。会上我说:‘齐勇有错误可以批判。但海军党委的态度非常明确,坚决反对在大批判中搞武斗。齐勇是海军干部,你们可以将齐勇的问题写成材料,交海军党委处理,海军党委处理不了,我呈交周总理。’我说:‘齐勇现在身体有病,需要尽快住院治疗,你们要先放人治病,不然是要出人命的。’
  “这些造反组织的头头,根本不听我的劝说,非让我们承认他们批斗齐勇是‘革命行动’,齐勇是‘顽固坚持反动立场,是罪该万死’。
  “我拿出军委八号命令,对他们严厉地说:‘限令你们今天,必须交出齐勇,其他的问题以后再说。’“造反派头头说:‘海军党委压制了海洋局的运动,保护走资派,是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我们不仅要造齐勇的反,也要造海军党委的反。’他们说:‘我们不执行军委命令,也不执行你的命令。’他们围着我,高呼‘造反有理,革命无罪’的口号,会议现场一片混乱。
  “我又气又急,当场犯了心脏病。门诊部的医护人员在会场抢救。
  “稍好后,医护人员把我送回家。我一边躺在床上吸氧,一边告诉秘书:‘让海军文革办起草一份有关海洋局齐勇情况的报告,立即送周总理办公室和全军文革办公室。’我当时想,现在只有总理能把齐勇抢救出来了。
  “几天后,我没有等到救出齐勇的消息,等到的确却是齐勇的噩耗。齐勇跳楼自杀的消息,是海洋局政委李长如打电话报告我的。在电话中我厉声质问他:‘为什么齐勇被揪斗情况你没有及时报告?为什么齐勇被造反派抓走的情况你没有及时报告?为什么你们党委对齐勇不作任何保护?现在人死了你才报告,有个屁用!你们简直是不负责任!’我把话筒狠狠地摔在办公桌上。”(《李作鹏回忆录》,下卷,页573-575)

  “九一三”事件后,中央专案组审查李作鹏“在海军将陶勇、张学思、齐勇、雷永通‘迫害致死’”的有关问题。李作鹏作如下申辩:

  “第二,专案组硬说陶勇(东海舰队司令员)是我迫害致死的。我回答:‘这是胡说八道!’我反问专案组:‘你们有陶勇是我迫害致死的证据吗?我可以肯定的说,你们没有!’我接着说:‘事实是:1967年初,在谁也没有决定打倒他,谁也没有揪斗他的情况下,此人就跳井自杀了。当时我尚在被群众围攻批斗的焦头烂额之中。’
  “我说:‘事后,许世友曾对我说:‘陶勇是被文化大革命吓死了。’不信,你们去问许世友。’
  “第三,专案组硬说张学思(海司参谋长)是我迫害致死的,我的回答是:‘完全无稽之谈’。我说:‘我承认,按叶群的意见,我交代海司办公室写了一份张学思的材料送给她。这份材料是整理群众大字报批判张单纯军事观点的,就此而已。’我又说:‘张学思问题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中央决定将张学思作为‘东北叛党投敌反革命集团’的成员而逮捕的。张被捕以后,我根本没有过问,一切由中央专案组处理。张学思是在被逮捕后病死的。’
  ……
  “第四,专案组硬说齐勇(国家海洋局局长)是我迫害致死的,我的回答同样是:‘完全胡说八道’。我说:‘我承认,我虽然尽了最大的努力,但没有把齐勇从造反派手中抢救出来,齐勇是海军干部,我有责任。但是我没有将齐勇抢救出来,就是我将齐勇‘迫害致死’,你们造假诬陷的水平也太拙劣了吧?你们对我的诬陷,是不攻自破!’我对专案组说:‘要证明齐勇是我迫害致死的,必须拿出证据。海军文革办公室就是最好的证明,我当时的秘书就是最好的证明,李长如就是最好的证明,呈周总理有关海洋局的情况报告就是最好的证明。你们在给我扣大帽子之前,难道没有做调查研究吗?’
  “第五,专案组硬说雷永通(南京海军军事学院政委)是我迫害致死的。我反驳他们:‘红军时期,我就和雷永通在军委二局一起工作,我们是爬雪山过草地的生死老战友,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解放后,我们的关系一直很好。文革中,特别是‘七二○’武汉事件后,海军学院的造反派与张春桥支持的‘红纵’搅在一起反对南京军区许世友。我知道后,立即告诉海军学院,不准反对许世友,不准把矛头对准南京军区。海军学院造反派按照我的表态,逐渐转向支持许世友和军区,许很感谢。后来,按照军委指示要求,南京军区把海军军事学院的‘斗、批、改’工作交由江苏省军区具体负责。省军区派工作组进驻学院。工作组给雷永通扣上‘叛徒’的罪名,刑讯逼供,最后迫害致死。’我又说:‘事情发生后,南京军区两次派人到海军说明情况并道歉,许世友也亲自给我打来电话说:‘对雷永通之死负有责任。’对江苏省军区这种做法,我是坚决反对的。这件事许世友清楚,萧劲光也清楚。现在你们把雷永通之死的罪名加到我头上,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李作鹏回忆录》,下卷,页749-751)

  三、与“王、张”产生分歧

  1968年秋天,海军工作刚有起色,惟“李、王、张”之间却产生了裂痕。李作鹏在回忆录中并没有讳言三人的意见分歧,相反,对分歧作了详细的说明。李作鹏称:

  “从1968年秋季开始,我和王宏坤、张秀川之间在对海军机关、部队如何进一步稳定和解放干部等问题上出现了分歧意见。当时由于我在军委办事组工作很忙,顾及海军的事情确实少了一些,除了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决定外,一般的事情基本就交由萧(劲光)、王(宏坤)、吴(瑞林)和张(秀川)等常委成员集体研究办理了。这期间,发生了三件我意想不到的事情:
  “其一、‘海政文办整风’。海政文革办公室整风这件事,张秀川曾向我报告过,我也同意。因为整风的初衷是统一思想,解决海军政治部中,在落实干部政策、加快解放干部、清理阶级队伍等问题上存在的不同意见,争取通过整风,达成文革办公室成员思想上的一致。
  “但在整风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这本来也是正常的。身为海军副政委的张秀川作为主管海军政治部的领导,本应在两种意见中进行协调,化解矛盾。但他却支持一派意见,反对另一派意见。非逼着海政文办主任、海政保卫部部长肖云承认犯了方向路线错误,要撤消肖云文办主任职务。张秀川事先并没有告诉我,整风的目的是要撤换谁,把本来并不复杂的问题搞的复杂化,我当然不能同意,并要求海政立即停止所谓的整风。
  “其二、王剑魂事件。王剑魂是海政文化部部长。1968年秋的一天晚上,王、张两人到京西宾馆找我说:‘王剑魂现在表现不好,群众意见很大,要求批判他。’并征求我的意见,可不可以批判?我答复是:‘可以批判,但要按人民内部矛盾批评教育。’我又强调:‘要团结大多数。王剑魂,我也不说他很好,也不说他很坏,批评教育可以,打倒不同意。’但他们回去后,并没有按照我的意见办。在两天的时间内,铺天盖地的大字报、大标语贴满了办公楼内外。
  “当时海军机关大字报刚刚收起不久,墙壁也刷洗干净了,现在又闹得满楼风雨,乱七八糟。
  “一天凌晨,我由京西宾馆办公完后回海军大院,路经海军机关办公大楼,发现墙上和地上又有大量的大标语和大字报,我就停车进楼观看。大字报的数量如此之多,大字报的内容充满了敌我矛盾的语句,还有什么‘砸烂王xx狗头’之类的恶语,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在场的人说是根据李、王、张的指示,要运用大字报大批狠批,不低头认罪就不罢休。我看了之后很生气,对在场的人说:‘我没有指示要搞大字报围攻,要搞突然袭击,要搞大批狠批,要砸烂狗头。’
  “王剑魂既不是什么大的当权派,也不是什么反动学术权威,更没有严重问题和错误,为什么如此兴师动众,闹得机关大院不得安宁呢?醉翁之意不在酒。原来王是个老老实实的文人,懂一点古文诗词,有时我请他到我家中给我解释唐诗宋词,不过如此而已。王、张大概以为我在海政安设了什么对他们不利的‘据点’和‘钉子’,非要把它彻底‘拔掉’不行。我当即决定停止批斗。
  “其三、‘青岛潜士校事件’。1969年1月,青岛杨葆华反军派开始策划冲击我北海舰队潜艇士兵学校。这所学校不同于海军的其他院校,它是我潜艇士兵的训练基地,从文革开始就是正面教育单位,不开展‘四大’。
  “地方反军派的动向,北海舰队及时报告了海军文革办,海军文革办又及时报告了主管领导张秀川。但张既不向海军党委常委报告,也不向舰队布置对应的措施。几天后,杨葆华的反军派大规模冲击潜士校,造成了严重的流血事件。之后,反军派又冲击并一度占领了舰队指挥机关,不得已,舰队指挥机关只好搬到东海饭店(舰队第一招待所)办公数日。事后,舰队对海军的意见很大。
  “这个事件,不仅惊动了海军,也惊动了军委办事组。因为从1968年下半年开始,除局部地区外,地方造反派大规模冲击军事设施并发生流血事件已比较少了。张秀川在这个事情上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我回海军召开了常委会议,批评了张不负责任的态度。
  “潜士校事件后,中央决定由北海舰队领导出任青岛市‘核心组组长’职务,青岛的形势才趋于稳定。
  “记得早在1965年,张秀川就对我有某些意见,或是误解。起因是干部的任用问题。当时负责海军干部工作的杜义德副政委,在一次常委讨论干部问题时,悄悄向我提出,是否将张秀川提为副政委。我当时考虑,张秀川到海军后的工作是积极的,但海军老资格很多,张秀川刚到海军才三年,另外部队干部任职,确有要看资历的情况,还是慎重些好。因此我提出,请杜了解一下各大军区是否有‘三八’式干部任大军区副职的先例,待了解后再议为好。做为常委成员之一,我仅仅是个人的建议,提还是不提也不是我说了算的。但事后,杜义德却将我的想法和建议私下里告诉了张秀川,张对我的意见极为不满,他曾当面指责我:‘把我提为副政委你为什么不同意?你是唯德、才论对,还是唯资格论对?’虽然张秀川对我的指责是毫无道理的,但杜义德违反组织纪律,挑拨是非,破坏团结的做法更是非常错误的。
  “李、王、张在工作中的不同意见公开化了,不久林彪也知道了,找我和萧劲光、王宏坤、张秀川等人谈话,指出海军工作刚有起色,应继续搞好工作,加强团结,不要受人挑拨,要互相支持。但没有具体批评谁是谁非。谈完后,我当场表了态,承认在海军领导中,对海军的某些工作中存在意见不一致的现象,并从海军主要负责人的角度承担了自己责任。其他人没有讲话。
  “结束谈话后,我们几个人在京西宾馆开通气会议,但毫无结果。事后,林彪又指示我,把工作重点放在海军,并决定把张秀川调出海军。”(《李作鹏回忆录》,下卷,页630-633)

  四、李作鹏放跑了林彪的256号专机?

  1972年7月中共中央下发的《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三)》声称:“毛主席于一九七一年九月十二日下午回到北京,又一次打乱了林彪反党集团的阴谋。当晚十时半左右,中央根据林立衡向八三四一部队的报告,立即追查三叉戟飞机调到山海关机场的情况,并由中央下达命令,必须有周总理以及当时军委办事组的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的联名指示,256号飞机才许起飞。但是,李作鹏在向驻山海关机场某部下达命令时,竟两次篡改中央命令,将四人联名指示放飞才放飞,篡改为‘四人中一人指示放飞才放飞’。林彪乘飞机逃跑时,李作鹏没有采取任何阻止飞机起飞的措施。林彪叛国投敌后,李作鹏打电话要山海关机场值班员修改值班记录,值班员坚持不修改值班记录。李作鹏又将山海关机场电话报来的值班日记,亲笔加以篡改,另行誊抄后,报送中央,掩盖他篡改中史命令的罪行。”

  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特法字第一号)声称:“一九七一年九月十二日晚十一时三十五分和十三日零时六分,在林彪、叶群叛逃前,李作鹏两次篡改了周恩来总理的命令。十三日零时二十分,海军航空兵山海关场站站长潘浩打电话紧急请示:飞机强行起飞怎么办?李作鹏没有采取阻止起飞的任何措施,致使林彪得以乘飞机叛逃。事后,李作鹏修改电话报告记录,掩盖罪行。”
 “李作鹏没有采取阻止起飞的任何措施,致使林彪得以乘飞机叛逃”这一罪名,四十年后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人相信了。叶群、林立果(或者还有林彪?)的决绝,致使256号飞机强行起飞,号称料事如神的毛泽东,号称办事周密的周恩来,想必都断然万万没有预料到。周恩来都没有预案,没有下达过“绝对”禁止起飞的指示,李作鹏又如何敢阻挡毛泽东的接班人、中央唯一的副主席的专机?俗语“不知者不为罪”,将“致使林彪得以乘飞机叛逃”的罪名,安放在对北戴河的情况毫不知情的李作鹏头上,确实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确实是十分十分荒唐的。

  而李作鹏呢,自“九一三”后直至去世,他对此一罪名一直耿耿于怀。为澄清事实真相,李作鹏将9月12日处理此事的过程谈得细之又细:

  “1971年9月12日,星期天。我在西山的家中。
  ……
  “这一天很安静,没有别的事情打扰。既到颐和园散了心,又把‘自留地’的事处理完。心里很高兴。老伴进我的办公室说:‘既然事情都办完了,就早点休息吧。’她一边帮我收拾文件,一边与我闲谈。
“此时,刘秘书进来说:‘总理秘书来电话说,总理要找首长讲话。’我听后说:‘立即转过来。’ 刘秘书拿起我办公桌上的军委一号台电话说:‘请把总理电话接过来。’
  “我拿过来电话,等待总理讲话时,看了一眼手表:23时整。
  “周总理在电话中指示我:‘你查问一下山海关机场,今天下午是否有一架空军飞机飞到那里去了,查的结果告诉我。’
  “我回答:‘好的。’
  “平时,总理指示我了解这样或那样的情况,也是很平常、很经常的事,当时总理的语气也很平静,我没有听出任何异常的感觉。
  “23时05分,我就同山海关机场接通了电话。
  “我问:‘你是谁?’
  “回答:‘我叫李万香,是场站航行调度室值班主任。’
  “我问:‘是否今天下午有一架空军飞机到达山海关机场?’
  “回答:‘是的,有一架空军三叉戟飞机。’
  “我问:‘什么时间落地的?’
  “回答:‘20时15分。’
  “我问:‘飞机走了没有?’
  “回答:‘没有走。’
  “我说:‘好了,就问这件事。’
  “我放下电话,立即要军委一号台总机接通周总理电话。接通后,我把查问山海关机场那架空军三叉戟飞机的情况,如实地报告了总理。此时大约是23点10分左右。
  “听完我的报告,总理仍用十分平静的语气说:‘有这样一个情况,第一……’,当我听到‘第一……’时,立即拿起笔准备记录,并用手势告诉老伴帮助我记录。
  “在电话中,总理向我做了四点指示,按照通常接受上级指示的习惯,也为了让我老伴能够记录准确,总理每说一句,我都要按原话复述一遍:
  “第一、北戴河那位(我一听就明白是指林彪)可能要动,要飞夜航,夜航很不安全,不宜飞夜航。
  “第二、他要飞夜航,你就告诉山海关机场,待他到达机场后,请他给我来个电话。
  “第三、空军那架飞机的行动,要听北京我的指示、黄总长的指示、吴副总长的指示和你的指示才能放飞。
  “第四、我已告诉吴法宪到西郊机场去了,作必要准备。
  “总理指示完毕后,我示意要过老伴做的纪录,再次向总理复述了他的四条指示。在复述时,将第一条指示的‘北戴河那位’改为了‘林副主席’。总理在电话中听完我的复述说:‘那就这样吧。’ 此时大约是23点30分左右。
  “两次复述总理的指示,这是我长期做参谋工作,在复杂的战争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工作习惯。军情无小事,不能正确的接收、传达上级的指示,是要贻误大事的,因此现场核对上级的指示命令,是高级指挥人员必备的素质。
  “接完总理的电话,当时给我的第一感觉是,林彪可能要回北京,但总理出于安全考虑,不同意林彪飞夜航。
  “23点35分,我要通了山海关机场调度室电话,随即将总理指示的前三条(因为第四条与机场无关)向调度室值班员做了传达。同时,我在此次与机场调度室值班员的通话中,对总理的第三条指示,又补充说:‘四个首长中,其中任何一个首长指示均可放飞’。这是我当时对总理电话指示精神的理解:其一,除周、黄、吴、李的指示外,其他人的指示不可放飞;其二,难道周总理一人,或黄总长一人决定放飞也不行吗?
  “我要求值班员复述了一遍总理的指示。
  “ 23点45分左右,周总理又打电话问我三叉戟飞机号码,我又立即打电话询问机场调度室,机场值班员开始报告为256号,我将飞机号码报告了总理,几分钟后,机场调度室又来电话更正为252号,我又将更正后的情况再次报告了总理。此时大约是23点55分左右。
  “在9月12日23点之后的约一小时中,周总理(包括总理办公室)给我打了两次电话,我回总理四次电话。同时,我给山海关机场场站航行调度室值班员打了三次电话,机场调度室值班员给我回了一次电话。
  “通完电话后,我对照总理的电话指示,又仔细地想了想与机场通话的情况。我感到,在传达总理的第三条指示时,我曾补充说:‘四个首长中,其中任何一个首长指示均可放飞’的话不够准确。当时我考虑,虽然周总理一人,或黄总长一人完全可以决定是否放飞,但又想到总理电话指示的第四点,吴法宪已受命到达西郊机场,空军直接领导的中央首长专机师和指挥系统都在西郊机场,而且山海关机场那架飞机是属于空军专机师的,机组人员也是空军的,如果吴法宪不知道总理‘夜航很不安全,不宜飞夜航’的指示,他可以随时直接调动飞机。这样就不能保证总理指示的落实。
  “因此,我觉得应向机场再强调、再明确一下总理的指示。
  “9月13日0时06分左右,我又接通了山海关机场调度室的电话,还是值班主任李万香接听的。
  “我说:‘空军那架三叉戟飞机要经北京周总理、黄总长、吴副总长和我四人联合指示才能放飞,如果其中一个首长指示放飞,不管是谁的指示要报告我,你们要切实负责。’
  “在这次通话中,我特别强调和明确了两点:第一、强调‘四人联合指示才能放飞’;第二、强调‘其中一个首长指示放飞,不管是谁的指示要报告我’。
  “当时我认为,这样是更准确、更完整地传达和落实总理的指示。但我有一点疏忽,就是没有让接听电话的对方复述一遍。
  “通话结束后不久,山海关机场场站航行调度室又接连来了两次电话。
  “第一次大约是0时20分左右。电话接通后,值班员先报告我说:‘李政委,场站领导要同你通话。”
  “我答:‘好,请讲。’
  “顷刻对方说:‘我是场站站长潘浩,李政委你还有什么指示?’
  “前几次电话都是机场调度室值班人员接的,现在场站领导来了,我再次向他传达总理电话指示的前三条。其中,总理指示的第三条,我是按照0时06分给李万香的指示,即‘联合指示才能起飞’向潘浩传达的。
  “通话中,潘站长请示我:‘你传达的总理指示,可不可以告诉空军机组的负责人?’我回答:‘可以告诉。’
  “潘站长突然在电话中又请示:‘如果飞机要强行起飞怎么办?’我拿着电话思索片刻:潘浩的请示出人意外。即使总理不同意林彪专机飞夜航,也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呀?况且,总理并没有指示飞机强行起飞该怎么办,是阻止?还是不阻止?我不敢决定。
  “我答:‘可直接报告周总理。’当时,在总理没有明确指示,也没有授权他人处理的特殊情况下,我只能先答复机场紧急处置的办法,因为总理在亲自了解和处理林彪专机的问题,只有总理有决定权。
  “这里我要说明一点:当时,山海关机场是海军航空兵第5师所管辖的战备值班机场。机场作战值班电话与海军通信总站有专用线路,而通信总站与军委一号台也有直通线路,因此山海关机场作战值班电话具备和军委一号台、和总理直接通话的条件。当晚,总理对我的电话指示第二条(‘他要飞夜航,你就告诉山海关机场,待他到达机场后,请他给我来个电话’)就说明机场与总理的通话条件是具备的。
  “放下潘站长的电话,我本想立刻给总理打电话,报告潘浩请示的情况。但转念又一想:潘浩在电话中并没有报告机场发生了什么异常情况,他怎么能够预先设想到飞机会强行起飞?从来没有过不经机场塔台指挥,就有飞机自行起飞的事情出现过,何况这是空军专机师的飞机。必须把机场的情况先搞清楚再给总理打电话,不然,总理问我‘强行起飞’的根据是什么?我如何回答呢?
  “大约0点30分左右,我正准备给机场打电话,机场的电话就打了过来,我当时接到的电话报告词只有一句话:‘飞机强行起飞了!’
  “太突然了!我来不及多想,立即向总理报告:‘飞机强行起飞了。’总理十分镇静的‘哼’了一声,重复问了一句:‘强行起飞了?查一下航向。’我又向山海关机场打电话查问航向,回答:‘西北。’我将飞机航向立即报告了总理。此时大约是13日凌晨0时55分。
  “从13日0时06分之后的五十分钟内,山海关机场场站领导给我打了一次电话,机场调度室值班员给我打了一次电话。同时,我给机场调度室打了两次电话,我向周总理电话报告两次。
  “以上就是从12日23时到13日凌晨0时55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我处理‘九·一三’山海关机场事件的全部过程。
  “此后我虽躺在床上准备睡觉,但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满脑子都是:林彪的飞机强行起飞了。为什么强行起飞呢?出了什么事?机场雷达报告已向西北方向飞行,是不是要回北京?但回北京为什么要强行起飞呢?越想越想不明白,越想越觉得有问题。我的思想只围绕在总理指示不宜夜航,夜航不安全的思路中。当时,我最怕出现不安全问题,更不能在自己的工作责任范围内出问题。”
(《李作鹏回忆录》,下卷,页692-697)

  关于“事后,李作鹏修改电话报告记录,掩盖罪行”这一罪名,李作鹏作了如下申辩式的说明:

  “13日下午四点多,开完政治局紧急会议后,我回到西山。一下车,我就通知刘秘书:‘准备一下,下山(意指回海军)办公。’
  “一天一夜没有休息,虽然很疲倦,但一点睡意都没有。老伴给我沏了一杯茶,我一边喝茶,一边小声告诉老伴:‘出大事了,昨晚林彪、叶群乘空军飞机外逃啦!’我感到中央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是非常严重的,也感到林彪是从海军机场跑的,可能海军也要有责任。
  “我和老伴一边谈论林彪外逃的事,一边清理昨晚与总理、与机场前前后后通话的过程。
  “大约17时左右,刘继祥秘书拿着一份报告进到办公室,这份报告是海航5师整理的《山海关机场九月十二、十三日情况报告》,是海航5师用电话报告,刘继祥秘书电话记录的。
  “我正在回顾清理昨晚的情况,正好听听山海关机场的报告。我就让刘秘书念他记录的报告。
  “当他念到报告中记录着:23点35分,我向机场调度室值班员传达总理指示,并补充说‘四个首长中,其中任何一个首长指示均可放飞’时,我点头说:‘对!’
  “当他又念到报告中记录着:0时06分,李政委来电话,再次强调中央首长指示,四个首长其中一个首长指示放飞才放飞,谁的指示要报告李政委。要负责任。我立即打断刘秘书的话,说:‘不对!这次电话记录不对。’
  “我告诉刘秘书:‘这次我打电话,强调的是要四个首长联合指示才能起飞。’
  “念完报告后,我对刘秘书说:‘你与他们再核实一下我的讲话,不要记录错了。’
  “此时已快18点了,下午政治局会议上,总理指示我们都“回家”办公,我通知刘继祥秘书,准备随我下山回海军。
  “晚饭后,我在海军407楼办公室中看文件,刘继祥秘书拿着海航5师的那份报告进了办公室,对我说:‘我已打电话与机场核实了,你0点06分的那次电话指示,机场值班员根本没有听清楚。他们说没有听清楚首长指示的原因,一是当时调度值班室人很多,电话也很多,很嘈杂;二是首长的口音重,听不太清楚。他们就把你23点35分的电话指示又重复的追记了一遍。’刘秘书又说:‘这个报告,是航5师张师长今天上午从锦西师部赶到山海关机场,听完汇报后整理的,张师长对昨晚的情况也不是很了解。’
  “刘继祥说完,我才知道,原来机场值班员没有听清楚我的话。如果是这种情况,也不能责怪机场值班员。我让刘秘书把报告放在办公桌上,准备再看一遍。
  “我看到报告中记录的原文是:‘0点06分,李政委来电话,再次强调中央首长指示,四个首长其中一个首长指示放飞才放飞,谁的指示要报告李政委。要负责任。’
  “我看了这段报告原文以后,觉得完全不符合我在通话时讲话的意思。我没有必要在短短半小时内,重复两遍完全一样的话,实际上,我这次的电话指示,就是对23点35分电话指示内容的进一步明确和补充。
  “因此,我将报告中我讲的话进行了修改。修改后全文是:‘0点06分,李政委来电话,再次强调中央首长指示,四个首长联合指示才能放飞。如果其中一个首长指示放飞,不管谁的指示要报告李政委。你们要负责任。’
  “这样才基本上符合我的指示精神。
  “修改之后,当即要刘继祥秘书用电话同山海关机场再校对一下。经双方再次校对后,刘继祥秘书报告我说:‘校对结果同你修改的完全一致。’
  “刘继祥秘书将报告誊抄后送我,我又阅读了一遍,一个字也没有改动,就在这个文件头上写上:‘呈总理批示’。
  “几天后,总理看完了报告,划了圈,一字未改,在一次政治局会议后退回给我。看了总理的圈阅,并按照中央领导批阅文件的习惯,我当时就认为,总理是同意这个文件的,而且一字未改。之后,我将这个文件交给刘继祥秘书存档保存。
  “我认为这个文件(指《山海关机场九月十二、十三日情况报告》)是在‘九? 一三’事件中,反映山海关机场场站情况最真实、最全面、最准确,并经总理在第一时间圈阅同意,一字未改的最权威的文件。我十分清楚的记得,在这个文件中,就如实地记有:第一,总理电话指示的前三条,其中第三点指示中,没有‘四个人一起下命令才能起飞’的话;第二,我第一次(23点35分)向山海关机场传达周总理指示时曾补充说到的:‘四个首长中其中任何一个首长指示均可放飞’;第三,我与山海关场站值班员(0点06分)通电话时强调:‘要四个首长联合指示才能放飞,如果其中一个首长指示放飞,不管谁的指示要报告李政委。你们要负责任。’这关键的三个情况都有如实记载。我当时阅读这个文件时就意识到自己前后说法不一致,但我没有做任何修改,因为事实经过就是如此。直到此时,我并没有意识到‘四人联合指示’与‘一人指示’之间,竟存在着天上地下一般的距离。”(《李作鹏回忆录》,下卷,700-702)

  五、谁是真正的责任人?

  笔者认为,以下这一节,是《李作鹏回忆录》的精华所在。李作鹏称:

  “周恩来是处理‘九·一三’山海关机场问题的总指挥,到底应该如何认识他采取的处置措施呢?
  “在公检预审时,在特别法庭上,为了维护周总理的领导威信,我没有一句涉及到总理的指挥措施,我咬紧牙关保持了沉默。现在,我想把自己的看法公之于众:
  “第一、周总理有没有处置紧急情况的经验和能力?我的回答是:周总理可
以算是中国共产党高层内,处理紧急情况的第一高人!
  “第二、周总理事先是否知道内情?众所周知,林立衡在飞机起飞前几个小时就向中央做了报告,总理是完全知道内情的。
  “1998年,我看了《汪东兴回忆录》,他这样记述:‘晚上9点20分左右,张宏、姜作寿听到林立衡的报告,姜作寿立即打电话报告给在北京的中央警卫局副局长张耀祠。张耀祠立即赶到我的办公室,说:‘情况很紧急,林彪要走动,怎么办?’我马上打电话找周总理。’又说:‘他(指总理)打电话给我,要我不离开电话机,随时掌握北戴河那边的情况。’
  “2007年,我看了《吴法宪回忆录》,他是这样记述的:(1)‘9月13日零时左右’,吴到达西郊机场。这与总理当晚给我的电话指示第四条是一致的。(2)书中说:‘我要秘书张叔良打电话到山海关机场,找到三叉戟驾驶员——空三十四师副政委潘景寅。我在电话里命令潘景寅:‘要绝对忠于毛主席,飞机绝对不能起飞,不管什么人的命令都不能起飞’。当时在电话里,潘景寅满口答应’。(3)书中又说:‘但是,当我打电话把潘景寅的表态报告周恩来时,他却告诉我说,林彪、叶群已经上了飞机,而且飞机已经起飞了。这大约是九月十三日凌晨一点钟’。
  “汪东兴、吴法宪在回忆录中的这几段话,我认为起码表述了这样二层意思:一是周总理不仅在给我打电话前一个半小时,就掌握了北戴河的情况,而且让汪东兴‘不离开电话机’的随时掌握北戴河情况;二是周恩来在当天晚上,通过吴法宪控制专机驾驶员。
  “第三、所谓四条电话指示是阻止飞机起飞的最佳措施吗?这个指示是很模糊、很难执行的,甚至是根本无法执行的。
  “‘四人联合指示’到底应如何执行呢?发生紧急情况后,究竟是由山海关机场负责人先报告周总理,由总理分别征求黄、吴、李意见呢?还是由山海关机场负责人先报告我,由我再报告总理,并分别请示黄、吴的意见?这怎么能够称为阻止飞机起飞,不‘拖延时间’,不‘使林彪得以趁机外逃’的最佳办法呢?这完全不是总理处理紧急重要问题的作风和风格,是一种推诿和搪塞的托词!
  “第四、周总理为什么不直接打电话给在北戴河的林彪、叶群,力劝林、叶不要夜航呢?当得知林立衡的报告后,为什么不采取拦截的措施呢?
  “据汪东兴回忆录说:‘晚上11点半钟,周总理亲自打电话给叶群。’  汪东兴在另一篇文章《毛主席在粉碎林彪反革命政变阴谋的日子里》再一次说:‘晚上11点半钟,周总理亲自打电话给叶群。’吴法宪回忆录中也透露,12日夜,周总理与叶群通了电话,叶说林彪要到大连‘转一转’,‘要吴胖子调飞机来’。叶又给吴打电话,要调飞机,吴说:‘调动飞机的事情,我不能决定,要请示总理’。
  “周总理大约是12日23点15分左右,在电话中对我做的四条指示(23点35分,是我第一次向山海关机场场站值班员传达周总理指示。那么,周总理与我通话的时间,肯定在此时刻的前十五分钟至二十分钟。这个时刻判决书是认定的)。而23点30分周总理才给叶群打电话,此时的林彪、叶群并没有离开北戴河驻地。为什么周总理不直接与林彪通话力劝不要夜航,反而先于叶群,在电话中对我说:‘他要飞夜航,你就告诉山海关机场,待他到达机场后,请他给我来个电话’。不在北戴河驻地与林、叶直接通话,而舍近求远地要到机场让别人传话后与林彪通话,如果汪东兴反复说的周总理与叶群通话时间是正确的(他在当时的地位、权力,完全可以掌握周与叶准确的通话时间),总理这样的做法也太不合情理了,我真的无法理解!
  “暂且把汪东兴的话放在一边。事后,我一直在想:第一,周总理曾打电话给北戴河的叶群,力劝不要夜航,但是劝住了吗?第二,如果没劝住,有没有第二方案?第三,到机场后林彪能听场站的传话,给总理回电话吗?他不给总理回电话又该怎么办?
  “林彪驶离北戴河驻地前,开枪打伤了警卫人员,这是9月13日上午的政治局会议上,我才知道的。当夜周总理并没有把这一情况向我透露半个字,而他却告诉了吴法宪。吴法宪的回忆录中透露,周总理告诉他:‘林彪已经和叶群、林立果乘车离开北戴河,车正往山海关机场方向开去,临走的时候开枪打伤了警卫人员’。 
  “林立衡向中央的报告和开枪打伤了警卫人员,不仅足以证明林彪要离开北戴河的决心,而且完全说明事态的严重并不象叶群所说林彪要到大连‘转一转’这么简单了,此时的周恩来,不但不向汪东兴下死命令在北戴河拦截住林的专车,而且仍没有立即采取拦截林彪的第二方案,即向我下死命令关闭机场。如果当时周总理下死命令关闭机场,不准专机起飞,我会拼着老命,指挥机场场站采取一切可采取的措施拦截飞机,因为时间还来的及。但周恩来却语气平和地做了‘待他到达机场后,请他给我来个电话’的指示,再次失去了拦截的机会。
  “总理为什么要那样做?总理一生独自处理许多国内外、党内外的紧急重大问题,他完全有资格、有权力、有能力、有经验独自专行处理这个问题,根据当时他所掌握的情况,他只要向我下达:‘立即关闭机场,不许任何飞机起飞!’这一条死命令就足够了,根本无须什么四条电话指示,完全是多此一举。
  “第五、事后我一直在反复思索,周总理用电话遥控我来传达他的指示,但又不把当时他所掌握地全面情况告诉我(总理告诉我的情况还不如告诉吴法宪的多),是为什么呢?周恩来是真想在山海关机场拦截林彪的专机吗?是对我的不信任吗?是退身之策吗?还是另有其他的目的呢?
  “第六、‘九?一三’凌晨,总理面临着十分棘手的问题,内情深处太复杂了!把林彪放跑了,不管林彪跑到哪里,都不亚于爆炸一颗原子弹,对国家、对党中央都是极大的损害,特别是对毛主席的权威是极大的损害。但是如果硬拦下来,林彪是还没有倒台的党中央副主席,是还没有否定的接班人,如果林彪怪罪下来:你周恩来有什么权力限制我的行动自由,总理又怎么解释?真是左右为难!周恩来心里很清楚,这是一件怎么做都不对的事。
  “但林彪跑不了比跑了好的多,这是大局!我认为周总理在当晚有充足的时间权衡利弊。但他两次贻误了拦截时机,最终也没有下最后的决心。
  “2003年底,我看了一本高文谦写的《晚年周恩来》(书中记载,高文谦曾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室务委员、周恩来生平研究小组组长)。书中这样写:‘如果周恩来当机立断的话,一竿子插到底,直接下令把山海关机场控制起来,林彪是根本走不成的。’文中又说:‘这种明显的举措失当,对为人行事一向精细周密的周恩来来说,实在是有些反常,不免让人感到其中可能另有玄机。’我在文旁注:‘对!’
  “第七、汪东兴是否与我同罪?《判决书》说我‘没有采取任何阻止起飞的措施,致使林彪得以乘飞机叛逃’,我因此犯了‘大罪’。那么汪东兴在明确得知林立衡的紧急报告、得知叶群等人整理行装,调动专车和开枪打伤警卫人员的情况后,并没有指挥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8341警卫部队果断地拦截林彪专车。拦截汽车比拦截飞机容易的多,办法也多,如设路障、关大门、慌称专车故障等。同时时间也很充裕。既有办法,又有时间,却没有挡住林彪,为什么汪东兴没有承担丝毫责任?汪东兴在‘九·一三’事件中到底扮演什么角色?
  “周恩来是领导处理此事件的总指挥,他的指示是否得当?他的措施是否有效?对于最后发生的不可挽回的后果,他应负什么责任?退一步说,包括周恩来在内的所有当事人都不能力劝林彪不夜航,都不能阻止专车,都不能阻止专机强行起飞的话,怎么把‘致使林彪得以乘飞机叛逃’的罪名强加在我的头上呢?
  “综上所述,我认为:周恩来在全面掌控北戴河林彪、叶群的动向和企图,全面掌控山海关机场和256号飞机的情况下,未采取果断措施,‘致使林彪得以乘飞机叛逃’更符合历史的事实。
  “当然,他未能采取果断措施,可能还有更深的原因和背景。林彪‘得以趁机外逃’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到底林彪趁的什么‘机’?到底是想‘真拦’还是想‘真放’?为什么要放?谁又是真正放跑和希望放跑林彪的人?这个事件的背后是不是还有文章?历史最终会解开这重重谜团。
  “周总理的人品我历来是敬佩的,但是,对这样一件惊天大事的处理,是失误的。他在掌握了大量情报的前提下,不是同林彪‘叛逃’做坚决斗争,而是出于自保的需要,在犹豫和权衡个人利弊之间,错过了最佳拦截时间和最佳方案,同时还找了一个垫背的,把我当作替罪羊。我毁于一旦是小事,让林彪跑了、毁了国家的声誉、毁了共产党的威信是大事。
  “谁应该在‘九·一三’事件上,负第一位的、最主要的责任呢?事实面前,史学者和读者们自有评判吧。”(《李作鹏回忆录》,下卷,页787-792)

  “或毁或誉任人评”,是《李作鹏回忆录》所录李作鹏所作诗句中的一句。今天,距离“九一三”事件已经四十年。四十年的时间已经很漫长。经过四十年时间的沉淀,中国的史学者们和读者们,应该可以对此问题作出自己的评判。


华夏文摘 文革博物馆增刊 第804期 的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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