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 军队 文革

论坛
现在的时间是 周五 3月 29, 2024 2:29 am

当前时区为 UTC - 5 小时[ DST ]




发表新帖 回复这个主题  [ 1 篇帖子 ] 
作者 内容
 文章标题 : 林豆豆写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的信(1980年10月20日)
帖子发表于 : 周二 4月 28, 2020 8:28 pm 
离线
Site Admin

注册: 周六 2月 28, 2009 5:46 pm
帖子: 2854
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的信
(1980年10月20日)


河南省委刘书记:这是我们写给黄火青(1) 的信,请转呈省市委领导一阅,并转北京黄火青同志。

此致,敬礼,1980年10月20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同志:

从9月28日《光明日报》上看到您9月27日在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的建议和发言。对您的建议和发言,我们首先表示热烈欢呼,也感到震惊和遗憾。热烈欢呼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准备就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提起公诉,这是天公地道、天经地义的事,极大地显示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尊严与权威,有利于克服“凡是”经学的巨大障碍,从而推动气势磅礴的思想解放运动。这一思想解放运动顺应历史发展,是任何势力也不可能使之根本逆转的必然潮流,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在这一思想解放运动中,必将解决全国人民早就深切盼望解决的对大半生献给了中国的毛泽东同志功过不分、是非不明这一引起社会思想混乱,从而严重阻碍社会生产的最根本的大问题;必将使以任何形式复活的封建个人迷信的一切尝试归于破产,从而有利于肃清封建个人迷信,封建专制主义及其严重后果和封建主义遗毒,利于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安定团结,为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开辟广阔的道路。

我们感到震惊和遗憾的是您把林彪冤案仍说成所谓“反革命集团案”,不仅把林彪冤案与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相提并论,而且把林彪列为反革命集团一案之首。这不是违反了事实和混淆了是非吗?!

对此,我们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问题或意见和要求:

一、列宁说过,“在重大的政治问题上掩饰和抹杀真相,是社会党人所不齿的,应当一语道破真实情况,应当揭露一切支吾搪塞和障眼手法!使工人群众非常清楚地了解问题的实质。”您的讲话,是否回避和掩盖了十年“文化大革命”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的根本真相?您的讲话显然是带政治性的,可是,“正视真实情况,这在政治上永远是最好的唯一正确的原则。”您关于林彪一案的讲话,是否符合马列主义的这一基本原则?是否保留有“君过臣代”之类封建主义因素?是否做到了“法不阿贵”?林彪没有发动反革命武装政变,谋害有伟大历史功绩的毛泽东同志,反诬其为罪;江青、康生一伙谋害、诬陷林彪,倒美其无罪。这是否坚持了“对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这一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否受了某种利害和封建个人迷信时期遗留下来的政治蒙骗以及建立在这种历史蒙骗基础上的流俗舆论和种种狭隘政治偏见的影响与左右。

二、您比我们懂得,“如果事物的表面形式和事物的本质是直接合而为一的话,那么任何科学都是多余的了”。法律当然也就成为多余的了。而且,“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罗列一般例子是毫不费劲的,但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或者完全起相反的作用,因为在具体的历史情况下,一切事情都有它个别的情况。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我们深切希望,对所谓“林彪反革命集团案”的提审和审判,不要成为一种儿戏,甚至连儿戏也不如。在党和人民同封建专制主义反复激烈搏斗并付出了巨大民族代价才使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得以正在健全的今天,如重新亵渎和损害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此将遗害无穷,贻笑子孙后代!

我们之所以这样担忧,是因为直到现在有的领导同志一讲到封建个人迷信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时,总是不能令人信服。令人感到远远落后于20多年前所谓“右派分子”和1959庐山会议上所谓“资产阶级野心家”的多么正确的预言,远远落后于今天无数几岁小孩的童真之言!君不见,皇帝的新衣不正是一个小娃娃道破的吗?!社会主义的法威如果不能战胜封建迷信的神威,社会主义法律还怎么区别于宗教法律呢?

三、您在讲话中把祸案与冤案、罪犯与被害混为一谈,把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同明明因抵制和反对他们而遭受诬陷迫害的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混为一谈,这不是黑白不分吗?!尽管吴法宪他们写了污蔑林彪的不实之辞和材料,但是以为是,非以为非,我们还是提出这个问题。

封建个人迷信时期,圈套和陷阱一个串着一个,许多人上了当又受了骗,避了坑又落了陷阱,弄得人人自危。就在反革命主犯江青、康生他们及其一伙制造大批冤假错案的同时,早已蓄谋构陷林彪,并为制造这个冤案在暗中做了骇人听闻的,极其巧妙的见不得人的准备。在九一三事件一线闪光的轰鸣声中,获得了他们“文化大革命”“第二大战役”,血腥的“伟大胜利”,充分显示了至少六年的精心蓄谋与残酷结果之间的联系。

但是九一三事件又毕竟给了封建法西斯专制主义第一次沉重的打击,使它从此一蹶不振,而又暴露出加倍的疯狂,使千百万被愚弄的人们从狂热中冷静下来,激发他们从迷蒙疑惑中,怀着痛苦、悔恨的心情,严肃地回顾与思考着一个又一个为什么……历史终于把一个严酷的现实无情地摆在人民面前,在血淋淋的事实面前,谎言和欺骗一个个破产了,神话、鬼话破灭了。

一位不可能知道上面什么事的作家写到自己的思想经历时就这样说:我们“痛心地发现,‘文化大革命’带来的结局,并不是原告许诺给我们的那个更为美好的社会。‘走资派’是被打倒了,然而却出现了我们从未见过的封建法西斯专政。特别是九一三事件,三叉戟的爆炸声像惊雷一样震憾着我们,任何辩解和托词都掩盖不住那使灵魂颤栗的闪光,一场深刻的精神危机降临了!”

正因为如此,封建个人迷信时期,江青、康生一伙便以更吓人的欺骗,强迫人民跟着他们一样去判断,因而在不明真相的人民中间遗留下历史的巨大欺骗,并利用封建个人迷信时期制造的富有极大迷惑性的假象和矛盾,严重扩大了这种历史的欺骗。

三年多来,大批冤假错案平反昭雪了,但是,究竟是谁制造了如此大批的冤假错案?在这个问题上,涉及到林彪的,难免存在着严重的“凡是”,亦是“帮”云亦云的以冤平冤,以诬辩诬的大量荒谬之说,结果还是“皇恩浩荡”,“神祗泽及”。从而加强了上述历史的欺骗,并在这个历史欺骗的基础上不断增加新的欺骗。掩盖和转嫁了封建个人迷信时期江青、康生他们及其一伙的罪行。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情况,人们习惯于对假的信以为真了,难免对真的便信以为假了。谎言重复一千遍就会变成“事实”,这是法西斯的体系。中国古代历史上有过谎言,只重复了三次就造成了“三人成虎”,“曾参杀人”的吓人“事实”。何况九年来,“三人成虎”之类的谎言,每天重复千百万次,又不断有新的内容来扩大,加强和完善这种谎言,那谎言变成的“事实”就可想而知了!难怪有些人用特权,用国家的钱还在那里搞封建个人迷信,这些人不仅坚信不疑这样的“事实”,而且把这些“事实”当作散布新的谎言的似乎永远不可推翻的前提,有恃无恐地舞文弄墨,妄下雌黄,抛出成万册的迎合世俗人好奇心的所谓“真实的故事”之类的洋洋大篇“小说”,写给年轻人看的“报告”,及其“并不是一个完全虚构的故事”之类的大有荒诞离奇情节的“电影剧本”等等。对国内外散布种种欺人的谣言。这不能不令人感叹十年悲剧如噩梦,罪孽难消,流恶难尽!

您的讲话是否受了上述这些影响,以致用法律语言基本上维持了江青、康生一伙用法西斯政治手段对林彪冤案的原判,一笔勾销了他们蓄意制造林彪冤案这一最骇人听闻的罪行,使得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其它成员还能身居高位闹地震,至今还逍遥法外?所以您的讲话在没有审判之前,是否就把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解除了一半?或不止一半?而在剩下的一半或不到一半中,是否又勾销了三分之一(他们在1965年就对中央领导同志说过“路线斗争”,过五、六年就来一次。按照他们这个说法,只从1965年算起,1966年一次,1971年又一次,1976年第三次。1976年他们不是疯狂反击所谓“右倾翻案风”时,叫嚣这三次是“文化大革命”的“三大战役”吗)?

四、根据我们掌握的大量事实,客观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所谓林彪“反革命集团案”的问题。如果所谓林彪“反革命”,那就是抵制和反对封建个人迷信时期,江青、康生他们搞的那一套“革命”。如反对因害怕涉及前国家主席等大批受诬陷和迫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法律地位而粗暴践踏宪法和党的马列主义领导原则,私自非法决定不设国家主席的个人专制行为。所以,我们不相信你说的“大量事实证明”所谓林彪“反革命集团罪行严重,证据确凿”的话。

五、根据我们知道的事实,您在讲话中说的林彪和所谓主犯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所犯的“四条罪状”,是不能成立的。林彪、叶群和黄、吴、李、邱没有进行谋害毛主席,策动反革命叛乱的任何活动。

六、根据我们的亲身经历和我们掌握的真实情况,林彪没有触犯刑律。相反,至少“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彪实际上一直处于被软禁的状态中,并遭到剧毒药品的毒害。这在当时的中央,并非什么秘密。因为如果不使用这些药品,不损害他的意志自主能力,在“文化大革命”中,他几乎不可能参加一次集会和上一次天安门。这样,愚弄千百万群众的戏怎么唱下去呢?十年悲剧怎么导演下去呢?只要他的责任能力稍有恢复时,他就尽可能维护国家宪法和反对触犯刑律。1970年前的事,此且不提,只说1970年4月,瘦骨嶙峋的他,由长期仅40余公斤的体重增加了五公斤。听医生讲,这是精神忧郁好转的兆头。他就从这时起,始终坚持设国家主席,并因此遭到了恶毒诬陷和陷害。这就是他维护国家宪法的举国共睹的明证之一。

七、您在讲话中说,“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是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的。‘文化大革命’的前五年他们勾结在一起狼狈为奸,进行篡党夺权、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犯罪活动是纠缠在一起,分不开的。”这种不顾时间,不顾事实,不顾情理,令世人瞠目的说法使人怎么能相信是出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之口呢?这不是生拉硬扯,人妖不分吗?在客观上不是为江青、康生、张春桥、姚文元和王洪文一伙开脱部分重大罪责吗?!

您还记得列宁关于“用抽象的概念来代替具体的东西,这是革命中的一个最主要最危险的错误”这句话吗?试问:“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如果说“纠缠在一起,分不开的”,那是谁?难道是林彪?“文化大革命”自始至终,同江青、康生一伙真正“狼狈为奸”、“相互利用”,诬陷和迫害周总理、刘少奇同志、朱老总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纠缠在一起,分不开的”究竟是谁?至今从根本还“纠缠在一起,分不开的”又是谁?对此,全国人民心里都有数,都可以出来作证。各个时期遭到不同程度冲击的干部和群众都可以出来作证。

不妨请您想一想,1966年8月1日中央召开突然整倒前国家主席等同志,决定林彪出任“接班人”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会前几个月,林彪一直在大连休养。北京电令急如星火,催林彪到会。他不肯到会,便口述,由我记录,给北京写了不参加会议的信。他坚持不肯上北京派来等候他的专机。这是为什么?以至周总理不得不奉命亲自给林彪打电话,林彪出于和周总理同样目的,为顾全和稳定党和国家的大局,在别人几天几夜的催逼下,在毛主席《炮打司令部》公布出来的前一天,才勉强回北京。这时全会已经进行了一周了。

请您想一想,林彪为什么一直叩头求免出任“接班人”,而被批为“装病”和林(明)世宗?为什么不止一次地不同意军队介入“文化大革命”,而要求全军除军事训练外开展农副业大生产运动,以减轻人民的负担?

请您想一想,“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彪几乎每次参加会议、集会和上天安门前30分钟,为什么在他不知道或拒绝的情况下被强行注射了能改变思维、意志和记忆的最新进口剧毒药品?我曾质问过叶群,叶群倒在自己的卧室里,吞声抽泣说:“‘上面的人’决定的,知道的,是通过组织的……不给他用这些药,按他自己的思想和气质讲话,行事,他马上就要同主席对立起来……”

请您想一想,“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彪为什么连看书的自由都没有?以至他看过、划过,以及他作过眉批的马列著作不得不藏在他自己坐的沙发垫子下面?

请您想一想,“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和大部分政治局委员一样为什么不能,也没有权力参与党和国家重要事项的决定?他为什么一次也不肯参加中央工作会议?即使特别通知,多次催令他,他为什么不去?以至他对“文化大革命”几乎只是公开讲讲话。而这些讲话,除了只能是服从决定的被迫表态性讲话外,几乎都是奉命代表中央照本宣科的稿子,而这些讲话稿几乎是中央办公厅或中央文革起草的,毛泽东亲自审阅过的。他发表真正代表他自己的意见,几乎不是遭到否定就是挨批,如军队不要介入“文化大革命”的意见,关于文艺复兴的讲话,加强军队训练的讲话等等。

请您想一想,林彪在自己的卧室里为什么连出声说话的自由也没有?当他听到“文化大革命”的事,为什么总是愤慨不已,颤抖着,怒号着,冲着要去见毛泽东,要找江青他们拼了……我不知多少次见叶群急得慌忙扑过去,拦住他,用双手捂住他的嘴……最后不得不给他用安眠药……林彪为什么总是忧愤交加,气得大病复发不断,以致叶群不敢给他讲什么事,并动员“林办”所有工作人员长期对林彪集体说谎?

请您想一想,林彪为什么被实际上是个人集权非法私用的宫廷卫队或侦缉队所严密控制和监视,而处于实际上完全无权的地位和手足简直无法动弹的状态?1970年4月毛泽东去苏州看林彪,问林彪可以“上庐山”吗?林彪为什么说:我要上更高的山上去,我要到“五台山”上去;当毛泽东对他说应该出去跑一跑时,林彪又为什么直言不讳地说:我们这样的人不能出去,一出去就暴露了。接着是众所周知的,围绕着关于国家主席的宪法问题,继续着激烈的党内原则斗争。
请您想一想,为什么林彪的身体最好时是在1958年前,而在以后,主要是1962年后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彪为什么忍辱负重,积郁如山?为什么唯恐连累别人,不顾亲密同志的任何误会而几乎不与任何人来往,成了许多中央领导同志都知道的有名的孤僻怪人?“文化大革命”中他为什么更是忧深责重,然而因处如缧绁,无力尽责,无法忍受封建专制利用和糟蹋他的声名,忧愤交加,恨不欲生而几欲自戕?以致我宁愿陪他同归,和有的工作人员商量过怎么冒死帮助他服毒自尽,以便永远结束他那令人不忍目睹的被摧残,被折磨因而被人得以利用的我无法形容的痛苦情状!新调来的秘书第一次见到他,看到他的痛苦情况后,简直不敢想象而回到自己的卧室里哭泣了一夜……

请您想一想,“文化大革命”中,林彪为什么要求军队加强保护和解放老干部,无情镇压打砸抢首恶分子,而被江青、康生他们批为当“走资派的防空洞”、“带枪的刘邓陶路线头子”、“搞复旧”、“镇压造反派”等等,江青、康生他们因此掀起了冲击军队、揪“军内一小撮”,反“复旧”和重新夺权等层层恶浪。

请您想一想,林彪、叶群为什么拒绝参与所谓“六十一‘叛徒’集团”案和刘少奇专案?毛泽东在九大会议上大声宣布刘少奇快死了,一直不知道刘少奇同志关在哪里的林彪和叶群听了为什么震惊不已?到底是谁迫害死了刘少奇?难道不都是封建专制主义、江青、康生他们及其一伙吗?!

请您想一想,您是否弄清了贺龙等同志被诬整的真相?报刊上有哪些是“凡是”亦是,以讹传讹,张冠李戴,甚至“帮”云亦云的荒诞无稽的东西?

请您想一想,在封建个人迷信时期,只听一个人的江青、康生一伙非法篡夺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党内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力,践踏宪法第42条,也篡夺了统率全国武装力量的国家主席的权力,反军乱军,妄图毁我长城。特别是在当时中央占统治地位的左倾机会主义的领导下,使军队处于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林彪在实际上对左倾机会主义,对江青、康生一伙是否进行了抵制和斗争?江青、康生一伙利用他们独有的至高无上的特权非法调用军队保护“闹派”、打砸抢分子,镇压无辜群众,而林彪难道是这样做的吗?当时林彪在自己无权领导军队,特别是根本无权管支“左”军队的情况下,为什么要求军队对群众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不开枪的“三不”政策?您知道抵制江青、康生一伙,执行“三不”政策的军队在保护广大干部和制止群众互相残杀中伤亡了多少指战员?到底是谁挑动了全国大武斗和群众互相残杀?是谁在全党全军和全国范围内分裂和挑动群众,争相揪斗党政军领导人和广大干部?难道不都是封建专制主义、江青、康生一伙吗?

请您想一想,林彪为什么始终不答应张春桥任总政主任,以至使总政主任位置在反复激烈的斗争中空了长达三年之久?

请您想一想,从“文化大革命”开始起,林彪每次讲话为什么总是特别强调“文化大革命”“是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林彪为什么反对九大政治报告?为什么那么深恶痛绝地反对江青、康生他们把他作为“接班人”写进党章?九大为什么迟迟召开不了?会上斗争为什么那么激烈?

请您想一想,1970年庐山会议上,林彪在声明自己不担任国家主席和也不宜担任副主席的前提下,坚持要设国家主席,为什么使人感到“发难”?江青、康生一伙为了使他们在封建个人迷信时期诬陷和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迫害和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罪行合法化,使国家宪法变成个人宪法,袭用资产阶级政客在政变成功后惯用的手段,起草“文革宪法”。对此,林彪为什么坚持维护当时完全拥有法律效力的建国以来第一部宪法及这部宪法中关于国家主席的条款,愤起反对他们擅自起草的“文革宪法”,反对把他作为“接班人”写进宪法?林彪为什么说不设国家主席,“不适合党内外、国内外人民的心理状态”?这难道真的是所谓林彪要“篡党夺权”,“急于想当国家主席”?!而口含天宪,一言废法,一言立法,粗暴地践踏社会主义法制秩序、党的马列主义领导原则和党的民主生活的人倒是“正确”?一个人的滥用权力和胡作非为助长了目无党纪国法的气焰,难道真理就掌握在江青、康生一伙少数几个人手里?透过表面现象,1970年庐山会议这场斗争的实质究竟是什么?难道不是权与法,坚持封建个人集权制与恢复社会主义国家体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斗争?为什么有人那样不同意设国家主席?难道不是因为如果设了国家主席,怕人家按照宪法中关于国家主席条款追究非法废黜、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和广大干部以及残害人民群众的法律责任?从而引起人民对“文化大革命”的重新认识?江青、康生他们为什么说林彪坚持设国家主席是庐山会议斗争的“核心问题”,是“翻文化大革命的案”,是林彪的“反党纲领”等等?对如此简单清楚不过的法律常识范围内的是非问题,为什么至今还令人噤若寒蝉、谈虎色变呢?直叹“不识庐山真面目”呢?那些苛责诬罪于人、溢美争功于己,甚至深文巧诋,以浮辞污蔑别人来表明自己高洁的人,什么时候站出来坚持维护过国家宪法?

请您想一想,林彪在庐山会议上的讲话,是事先明明给毛泽东看过,并且是他同意林彪讲的,这是不少人知道的事实,可是后来为什么又被说成所谓“事先没有向毛主席、党中央请示报告”的,是毛泽东没有看过的,是所谓“突然袭击”的讲话?究竟是谁粗暴地践踏党纪国法,欺骗同志,搞突然袭击?而且何止一次?

请您想一想,庐山会议后不久,毛远新、王洪文等家伙为什么说军队在庐山会议上搞了一次所谓“未遂的反革命军事政变”,接着江青派毛远新、李讷去毛泽东那里反映所谓“军队在地方搞军政权”,“搞复旧”,“有野心”,“这样下去,很危险”等等?负责起草把林彪作为“接班人”写进党章、宪法的康生也跑去对毛泽东说:不搞掉林彪,我就不出来工作!这到底是为什么?他们强迫林彪出任“接班人”,并把林彪作为“接班人”写进党章宪法,接着又诬蔑林彪是所谓“篡党夺权”的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而加以陷害,然后嫁“文化大革命”之大祸于林彪一身。这难道不是个大阴谋和玩弄封建权术吗?

请您想一想,在九一三事件发生的当天,8341部队身历其境的有关负责人为什么眼泪汪汪地对我、张清林等人说:……看来事情就是一个小孩林立果受了什么坏人的影响闹起来的,就是空军几个人的事,空军党办几个人的事……

请您想一想,九一三事件后,周总理亲自对我的电话中为什么说对林彪“还是一分为二”?1972年8月26日晚上,周总理在人民大会堂当着许多人为什么说,事件发生的当天,黄永胜和我还在这里一起开会嘛!

请您想一想,过去我曾多次口头和书面声明过所谓林彪“发动反革命政变,妄图谋害毛主席”、“叛国投敌”是封建个人迷信时期江青、康生一伙制造的骇人听闻的冤案,同时声明所谓“我在九一三事件的紧张关头揭发了林彪的罪行”是江青、康生他们及其一伙蓄意制造的弥天大谎。您现在凭何真实证据还说“1971年9月林彪叛国外逃”?

请您想一想,直接参加调查和处理九一三事件的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王良恩和公安部长李震同志在见过、询问过我们之后,为什么突然被死亡?这么大的两个案件搞清楚了吗?为什么未见公开?

请您想一想,九一三事件后,江青、康生他们及其一伙为什么说林彪是所谓“刘少奇一类政治骗子”?为什么掀起“批林批孔批周公”的黑浪?1976年为什么又说有关中央领导同志是所谓“林彪一类政治骗子”,“继承林彪的衣钵”?您关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提法,是不是以简单的套用公式代替了对纷纭复杂的历史事件作具体的科学分析?

请您想一想,您说九一三事件后,“江青反革命集团搜罗了林彪余党,继续进行反革命阴谋活动”,这种说法,说轻一点,不是太穿凿附会,太离奇了吗?

请您想一想,“文化大革命”中,林彪的许多书信并非出自林彪的手笔,连签名也是被模仿的。江青、张春桥、姚文元、李讷和王力等人背着林彪在非常绝密的情况下,在任何“林办”工作人员不得接近的钓鱼台,按照他们的政治需要任意修改林彪的讲话记录和讲话录音。江青他们为了将来便于转嫁他们的罪责,1966年8月江青以毛泽东的名义勒令和强迫当时要和我一起留在大连,不肯回北京的林立果回北京,并蒙骗和通过中央领导同志敦促林立果回北京,使得林立果回北京后得以瞒着林彪去了钓鱼台一些时间。林立果后来为什么去空军?原因之一就是江青、李讷死缠住他不放。在这种情况下,叶群被逼得让林立果悄悄去了空军,以此拒绝江青一伙起草和任意修改林彪讲话时要他在旁边当没有任何发言权的“摆设”,以及任意指使他作篡改林彪讲话录音的技术处理。

九一三事件后,且不说他们所搞的那一套法西斯逼供信,就说“林办”等机关所有书证、物证等东西都经过江青、康生他们一伙严格筛选过,现场和大量东西被破坏和伪造过。如中央[1972]24号文件,即“材料之三”第19条说,“林彪、叶群仓皇逃命时丢下的准备带走的我党我军大批绝密文件”。这样说及所附照片,就是严重违反事实的,根本不能成为林彪、叶群的罪证(且不说其它)。我很熟悉照片中的两个箱子。“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这两个箱子是叶群在林彪每到一个休养地随身正常携带的东西。两个箱子,一个是文件箱,一个是文字数据箱。后者是叶群从“文化大革命”开始以来走到哪,带到哪,并且总是亲自携带的,钥匙只她一人掌握,任何人也开不了。据我所见,箱内装的全是她多年来,主要是1959年,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开始以来保存的文字数据。如毛泽东叫他的秘书徐业夫等代表毛泽东写给叶群的信件,汪东兴、刘某某对吴法宪和叶群传达的“最高指示”,以及叶群作的大量有关党内重要事情的记录。叶群亲口说,汪东兴对她说过,“给主席一家办事,我都得留文字根据,不然,他们自己说的话,到时候又不算数了。”(叶群讲,她对工作人员也说过此事。我对“林办”许多工作人员和空军有的人也说过此事)。对此,叶群也说:“主席、江青叫我办事,我也都留文字根据,作文字记录,到时候,如果要赖到我头上,我就拿出来。”

叶群还一直严格规定,秘书对中央文革和中央办公厅来的书信、电话统统作记录存盘。叶群还说,汪东兴给她讲,主席有一个只有他个人用的保密柜,只有主席能亲自开,其它任何人开不了,钥匙睡觉都带在身上。主席的保密柜里装有许多档案和文字数据,说要批谁的时候,就把谁的档案翻出来看。对此,叶群说:主席的保密柜里肯定有首长和我的档案,我也学主席,对江青、康生他们也搞个保密柜。所以叶群也有一个只有她自己亲自能开的保密柜。

上述情况,王淑媛、张云生等“林办”工作人员大体知道。如果能完整无缺地找回叶群严密保存的这些从未公开披露过的信件和文字记录(至今我还未见到披露过,1971年底,谢静宜在玉泉山多次秘密查问过此事,1972年10月,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李珉对我间接问过此事。谢静宜他们这一用意是可想而知的。因而我当时只能说我完全不知道),这是弄清国家一系列历史事件的真相和解开党内许多怪事谜底的重要资料。

但是“九一三”后,有人为了掩饰自己,根据政治需要,不可能不早已进行了销毁。“材料之三”把一个箱子的文字数据说成是所谓“我党我军大批绝密文件”,就是明证之一。

“九一三”事情发生的当天上午,总理在电话中专门强调交代我,要求我把林彪、叶群住楼里的东西看好。

我们身处8341部队两间斗室。我给叶群内勤孙忠堂打了电话,请他把楼里的东西看好。事件发生后,我们严格维护和尊重现场的完整,没有向林彪、叶群的住楼走近一步,就连随身带的牙具、换洗的衣服等,我也没有去取。可是,我听说,就在事件发生的当天,所谓“林办”工作人员被赶出房外,圈在一起过夜,现场包括毛家湾等地早就单方面及时迅速查抄,严重破坏和精心伪造!一切都多么像预先策划的一样!

反复经过封建个人迷信时期江青他们一伙的法西斯手段精心处理过的东西,还有多少客观真实性呢?还能起什么证明作用呢?关于林彪奇案,您说的“经过检验的原始书证材料和原始对象”可靠吗?是否袭用了江青、康生他们遗留下来的东西?

请您想一想,1972年7月,中央专案组选印的《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罪证》没有一个“罪证”是能证明林彪、叶群和黄吴李邱“发动反革命政变”、“谋害毛主席”、“另立中央”、“叛国投敌”的,根据我们掌握的充分事实提出的这一点,您相信吗?被“材料之三”视为最重要的比较有迷惑性的似乎确凿的唯一“罪证”,就算所谓“林彪反革命政变手令”和“林彪给黄永胜的亲笔信”了,您相信真的是所谓林彪的“亲笔”吗?相信“手令”和“亲笔信”是一个人写的吗?根据我从影印件辨认,“手令”和“亲笔信”是像林彪的字体,但是更像是被模仿的字迹。因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远不只我一个人在正式的中央文件上,看到不少被模仿的林彪字迹(1972年5月当谢静宜首次给我们看文件上的“手令”和“亲笔信”,并不择手段地逼我们为此写“几个字”的旁证材料时,我就明确声明过这一点,并始终拒绝写任何旁证材料。因而受到几乎被灭口的残酷迫害)。在这方面我将详尽陈述事实,以大量证据证明“手令”和“亲笔信”不能成为林彪“发动反革命政变”、“谋害毛主席”、“叛国投敌”的罪证,更不屑说其它所谓“罪证”了。

八、听群众说,9月27日晚上8点联播节目中,您在讲话中还说了所谓林彪、叶群首先诬告了刘少奇同志。如果您真的这样讲了,这难道不令天下啼笑皆非吗?

九、听说您在这次讲话中还用法律语言指责了关于“现在的革命就是革我们原来革过命的人的命”这句话(简称“革我们”。关于这句话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林彪的原话到底是什么,此且不论),并且把这句根本谈不上触犯刑律的讲话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以“改朝换代”,即阴谋推翻人民民主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人民民主事业为目的,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无法估量灾难的疯狂行为混为一谈。这不是严重歪曲了历史事实吗?“革我们……”这句话,是出自曾思玉同志等人删改整理成的所谓“八九”重要讲话。1967年8月9日,林彪确实见了曾思玉等,谈了一次短话。这与七二○事件有关。这里,我不能不简述一下七二○事件的真相。

1967年6月我回北京后,一直听说武汉形势紧张。七二○事件发生前,我听叶群说,汪东兴从武汉急电回北京,大意是说,毛泽东在武汉的安全没有保证,要求中央采取措施。汪东兴说毛泽东已经在东湖边上的一个专用高级别墅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了,这次又要横渡长江,汪东兴、陈再道同志他们劝毛泽东说,水流急,气候又不好,劝他不要游了。他还是要游。

叶群说:王力和毛泽东住在一个院子里,王力在武汉代表中央表态支持“造反派”,压“保守派”“百万雄师”。陈再道也不得不服从中央,也表态支持人数少的“造反派”了。可是王力的表态把“保守派”群众惹火了,群众到处寻找要抓他,要揍他,听说他最怕死,吓得要命,就躲在毛泽东住的院子里,不敢出来。群众一直不知道毛泽东也住在那里,就涌着要往里冲。陈再道为了保证毛泽东的安全,亲自带部队劝阻群众,汪东兴他们要求毛泽东离开武汉。毛泽东不同意,但又不准让群众知道他住在那里。汪东兴、张耀祠连连向北京告急。周恩来知道后,从北京劝毛泽东马上离开武汉。在北京的江青也劝毛泽东离开武汉。毛泽东还是不肯离开。这时江青哭哭哭啼啼来找叶群,说“反革命分子”已经快冲到主席住楼,高喊“抓住那个胖子”!“打死那个胖子”!他们喊的那个胖子就是主席……江青要死要活地要求林彪、叶群亲自去武汉保证毛泽东的安全。总理亲自找了林彪,他们商量怎么使毛泽东离开武汉,以保证他的安全。

叶群对林彪说:武汉形势非常严重,主席的安全面临很大的危险,总理召开紧急会议,提议你出面给主席写封信,劝主席及时离开武汉。会议决定空15军(全国唯一的空降兵)赶赴现场。叶群说:陈再道是军队的人,江青他们也知道陈再道和你的关系,陈再道要你题词,你给武汉军区《战斗报》题了报头,突出了武汉军区。陈再道只会打仗,脑子简单、幼稚,他在下面对你搞了不少宣传,想以此推动工作,弄得武汉军区在全国比较突出。他在武汉支持了“保守派”。主席叫他经常陪在身边,江青他们敏感了……你要赶快妥当处理这件事,必须立即给主席写一封信,劝他离开武汉,不然,为了主席一个人的安全,很快就会发生一场大规模的流血事件!现在,江青说陈再道支持“反革命分子”害主席,到时候该说你是陈再道的后台了……

林彪气得发抖,说:他们要整人,什么谣言都放得出来,说陈再道想害主席,胡说八道!

林彪说:谢富治、王力这些中央文革的家伙到处煽动群众,到处点火、玩火,挑动群众斗群众,这是他们自找的麻烦,主席的安全保证不了,赖到军队头上来了!那么劝主席,主席为什么不离开武汉?他多次说大家不要怕接触群众,他自己为什么不出来接触一下群众?他出来见一下群众,就不会这样出这场事了嘛!

叶群说:我和总理现在都不清楚主席到底为什么不离开武汉,在这么紧急的特殊情况下,还不让群众知道他住在那里。只听说他又要横渡长江,汪东兴、陈再道不让他游,说是保证不了安全。主席不听,不肯走。又听说是因为那里藏有主席多年来最喜欢的一个……现在不知道这个事是真是假,也不好过问。

叶群说:总理和邓大姐决定亲自去武汉。江青要你和我也去,怎么办?

林彪气得发抖说:一个领袖这样不争气,干这种……,闹出这么大的乱子!我就不去,也没有本事处理这些乌七八糟的事。这是他自找的,我是个军人,不能跟着他去丢那个丑。你也不要去。总理心脏不好,每天累成那样,劝总理也不要去。现在国家这么乱,有那么多大问题需要总理来处理。主席在那里为了出风头,胡来,弄得中央领导只顾忙他个人的事去了,弄得党不党、国不国了!谁的话他也不听,他更不会听我的,我什么事也管不了,我也没办法……

叶群在旁边一直小声劝他说:你小声点呀,这些话要是被窃听了,不得了呀。你脑子里也千万别装这些东西,不然,你这个性子,到时候憋不住,就冒出来,就该闯大祸了。

林彪还是大声说:江青自己为什么不去?

叶群说:她还不是怕死!现在群众恨死中央文革了,她要去了,群众照样揍她。

叶群说:我也不愿去……,去了我怎么说话?

林彪说:保证主席的安全,避免流血事件要紧。你立即告诉陈再道、吴法宪、余立金,要部队不惜一切代价绝对保证主席的安全,保证避免流血事件……

接着林彪根据他和周恩来磋商的结果,看了武汉地区的军事地图后,立即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劝其速离武汉,并派刚被揪斗过的邱会作同志带上信立即乘飞机去了武汉。

林彪、叶群找他们专门谈了话,要求他们保证主席、总理的专机绝对安全飞行,同时一定要绝对保证好总理和邓大姐的安全。

周恩来、邓颖超、邱会作、余立金见了毛泽东后,给他看了林彪的信,劝其速离武汉。

当时毛泽东宅邸周围的交通线都被堵塞了,陈再道亲自指挥部队劝阻群众。余立金、刘丰和当时15军参谋长萧前同志等具体负责部队指挥。周总理吸引了群众的注意力,邓颖超给部队讲话,给群众做工作。趁此机会,经过萧前等挑选的几个非常机敏、非常熟悉地形的司机开车,萧前等在前面先行开路,余立金等陪护毛泽东乘车在后,从庭院小后门绕小路,七拐八拐,通过偏路僻道,高速安全地把毛泽东护送到因怕受冲击而事先被部队严密封锁了的空军机场飞机旁。余立金等陪护毛泽东刚出庭院后门,后门就被如潮如涌的群众堵塞了。余立金事后对我说:“真是好险啊!就是几分钟!”

部队严格按照亲临机场的周总理的关于“不呼口号,层层坐在机场四周”的命令,安静坐在地上等待。部队有的干部要求毛泽东见见部队,毛泽东没露面,也没吭气。在非常紧张、肃静和神秘的气氛笼罩下,他悄悄径直上了飞机。本来,早在“文化大革命”前就有毛泽东不能坐飞机的中央决定,这次因无法通过火车站,情况特殊紧急,要求毛泽东破例坐飞机了。在余立金等陪护下,按照毛泽东的要求,飞机直抵上海。汪东兴、张耀祠安排刘某某去上海,把她密藏在一个高级小楼里。毛泽东由张春桥、姚文元等人陪侍。我亲耳听到当时空4军的江腾蛟和余立金等人是怎样骂刘某某的。

毛泽东被秘密护送出武汉东湖别墅时,军队顾不上去管王力。王力吓得哆哆嗦嗦,还是被追赶的群众打得鼻青脸肿,狼狈逃窜到一个小山上,腿也摔伤了,藏在草堆里。听叶群说,王力是江青他们最红的人,坏得很,坏点子多得很,到处表态支持“造反派”,整老干部,反军乱军,但是部队还是救了他一条命,不然,被群众揪住了,就把他剁成“肉泥”了。他和江青他们在中央文革搞的秘密就查不清楚了(听叶群说,王关戚垮台后,江青他们对王关戚的关押和审讯都是非常绝密的,只有主席和江青他们几个人知道,连总理都不知道,叶群和林彪也始终不知道,而且江青他们不准任何人过问)。救过王力的军区保卫干事对我说:没想到王力这么怕死,这么不相信当兵的,只顾自己逃命,在草堆里才搜到他,要是群众抓到他了,早把他揍死了。

王力回北京时,江青、康生和李讷等亲自去机场迎接,江青并和王力手挽手绕场一周。

以上所述关于七二○事件的情况,是匆忙从上海回北京一天的余立金亲自对我说的,因他无时间见叶群,就要求我转告叶群。他同时给吴法宪汇报了以上的大概情况。我听叶群、林立果也说了同样的情况。林立果说他是从余立金等空军的人那里听来的。

约7月22日、23日,江青、康生、谢富治、王力等中央文革的人策划举行了连续两次的百万人大会,煞有介事,蒙骗糊弄千百万人,欢迎被群众打得鼻青脸肿、狼狈溜回北京的王力“胜利返京”,同时嫁祸到陈再道头上。说“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伙同武汉地区党内一小撮走资派顽固对抗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猖狂反对中央文革”,诬陷陈再道‘操纵’‘百万雄师’中一小撮坏人疯狂地镇压革命群众,制造了震惊全国的七二○反革命事件。”诬陷陈再道“想害毛主席和中央文革领导同志”。把陈再道押送北京,对陈再道进行残酷揪斗和凌辱。

江青他们以毛泽东和中央名义逼林彪出席大会。林彪气得连站也站不住,扶着栏杆。周围许多人暗中议论纷纷,因江青他们在,不便靠近问。萧华见林彪站也不能站,脸色不正常,便深为关切地悄悄叫我端把椅子给林彪坐着,我端了椅子在旁扶着林彪坐下。所有的人都站着,唯独他一个人坐在天安门城楼上,孤零零的。萧华理解林彪此时的心情,担心林彪虚脱晕倒,便近前问候。问需不需要吃药?当时萧华被李讷为首的那伙人快轰倒了,林彪就让记者给他和萧华一起照了一张相(后来这也成了江青严加追查的一条罪状。江青、李讷、蒯大富等气势汹汹地亲自查问叶群和我为什么把萧华拉到林彪身边、照相)。
江青这次还以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名义要求林彪作大会讲话,林彪没有理睬。

同时间江青以及被部队救了一命的王力等人反而倒咬一口,提出了“揪军内一小撮”的反军乱军的反革命口号。《红旗》杂志抛出了他们“揪军内一小撮”的反革命文章。一时间,全国掀起了“闹派”抢枪、冲击军事机关,揪斗军队老干部,打死打伤指战员的高潮。

大会回来后,林彪问叶群:那么劝主席离开武汉,他为什么不离开?事情怎么这么奇怪?

叶群说:我听说还是主席要横渡长江,汪东兴、陈再道保证不了安全,不让他游。陈再道和罗瑞卿一样,政治上幼稚,头脑简单,只知道一心一意保证主席的安全,不知道别的利害关系。陈再道唯恐保证不了主席的安全,可是江青反说他操纵反革命分子想害主席,谁相信这种事?

叶群说:听邱会作、余立金、刘丰等人讲,群众高喊“抓住那个胖子”!“打死那个胖子”完全是指王力,因为有很多追寻王力的群众不知道王力长得什么样,群众的头头就叫他大胖子,群众根本不知道主席住在那里。江青故意把王力说成主席,陷害陈再道,是为了支持王力和“造反派”压“保守派”,整军队的,威吓强逼和欺骗部队支持“造反派”。

林彪说:尽是些鬼怪事!弄得动用这么大的军队……

叶群说:主席到底为什么不离开武汉,具体原因我还搞不清楚。大约1968年底后,叶群带着我多次问过汪东兴。汪东兴开始只字不露,后来当着我对叶群说:别墅里有一个……主席舍不得离开,怎么劝也不行。过去主席一去武汉,就舍不得走。几乎每年要去一次,一去就住几个月……九大后,林立果给我讲了同样的情况(有关七二○事件情况,在我要陈述的重大历史事件真相中,比较起来,还只是件小事。关于此事,我不在现场,均听他人所说,且记忆有限,以核实为准)。

林立果说:主席在武汉演这场戏,整陈再道,不是整陈再道一个人,而是为了做给军队看的。那么多群众互相残杀,死于非命,地方那么多老干部和陈再道等军队老干部被斗得那么惨,家破人亡。他还在寻欢作乐!这太重色轻国了!与幽王无故点烽火有什么区别?!总理、首长(林彪)和军队把他救护出武汉,他不放心,也可能不好意思回北京,却去了上海,住在最高级别墅里,由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他们陪着。可是他一天也离不开……,就叫汪东兴用专机把刘某某等人立即送到上海,藏在一个小楼里,怕江青知道,弄得江腾蛟、余立金很为难。他把好心好意保证他安全的陈再道弄到北京斗得那么惨,他疑心太重了!他容不得别人对他有任何不同意见,除了江青和几个“秀才”,他谁也不相信。

这件事在许多人的心里并非什么秘密。提起这件事,不禁想起法国历史学家圣博甫和鲁迅的话。

圣博甫说:一个重大历史事件的形成,往往由于“许多细小的暧昧的不可捉摸的原因”。他举例说:“假如古代埃及女皇克留帕拉特拉的鼻子生得矮一点”,“历史的进程也许会成为完全另一种样子。”

鲁迅在《阿金》一文中说:“我一向不相信……妲巳亡殷,西施沼吴,杨妃乱唐那些古老话。……殊不料现在阿金却以一个貌不出众,才不惊人的娘姨,不用一个月,就在我眼前搅乱了四周邻里,假使她是一个女王,或者是皇后,皇太后,那么,其影响也就可以推见了,足够闹出大大的乱子来。”

七二○事件发生后,武汉军区司令被非法揪走了,并牵连了一大片。军区领导班子被勒令改组。必须任命新的军区司令员和政委。

七二○事件和武汉军区原领导班子被破坏,是“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对林彪精神上在一连串恶性冲击的基础上的新的刺激。他精神上早已越来越忧郁了,责任能力越来越不正常了,越来越不愿见任何人。这次本也不想见曾思玉和刘丰,见他们是形势所迫的。因为他怎么能相信陈再道“想害毛主席”呢?他怎么愿意改组武汉军区,撤陈再道的职呢?但是他没有权力来执行自己的意志。林彪见即将上任的曾思玉和刘丰等人时讲的话,也是被形势所迫随口讲的。而且是由于毛泽东亲自决定的代表林彪参加中央会议的叶群(她去参加中央会议,除了周恩来叫她去外,其它都是瞒着林彪去的。因为林彪严格规定她不能参加中央会议)给林彪先说了一番话才讲的。

曾思玉和刘丰等人把林彪的随口讲话记了个大意,然后整理了一下,向叶群要求往下传达他们整理的讲话稿。而林彪不准传达,叶群也不愿意传达这个讲稿,就把这个讲稿扣压了两个多月。后来我听叶群说,江青他们怀疑这个讲话,他们需要首长做坏人。在他们以毛泽东的名义施加的压力下,中央要求传达这个“讲话”。这个“讲话”经过七删八改,最后又经毛泽东亲自审阅后以中央名义批转到各省市和军区。后来所谓的《“八九”重要讲话》,其中还有多少林彪的原话,只有曾思玉、刘丰和当时在场的“林办”秘书比较清楚了。不过,曾思玉和刘丰上任后不久,刘丰碰见我时,顺便亲口对我说过:“‘造反派’有中央文革支持,很难对付,现在正准备压他们,不过要讲究方法才行。像军区原来的领导那样硬压不行。”曾思玉的秘书沈家华同志也对我说过同类的话。

我记得1967年8月9日林彪对曾思玉、刘丰等人的讲话中没有“现在的革命就是革我们原来革过命的人的命”这句原话。听叶群、林立果等人说,这句非常别扭的话,是事后修改出来的,因为林彪的原话不能公开传达,否则被正在揪“军内一小撮”的江青、“秀才”们抓住了,不得了了。林彪的原话究竟是什么,应以当时直接听到的准确记录为准。但是,即使从“革我们……”这句话本身来看,也无非是反映并告诉人民已经客观存在的严酷的事实。并且特别明确说的是指“我们”。从整个意思来看,强调说的是指党和人民内部思想上的“自我革命”,即“要做到人的思想革命化”。而决非要把同志当敌人对待。显然,关于“革我们……”这句话并非正确,但是这句话并没有说革所谓“走资派”、“叛徒”等等的命,意味着与那种关于“中央出了修正主义”的理论,关于“文化大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斗争的继续”,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革命,即无产阶级消灭资产阶级的革命”是“今天的革命向反革命进攻”的理论,关于“基本路线”、“全面专政”、“一分为二”、“斗争哲学”,关于把党和国家领导人当作所谓“帝修反在党内的代理人”等等理论存在着根本分歧。

封建个人迷信时期江青、康生他们对此倒是特别敏感,以至由于这种根本分歧引起了越来越激烈的党内原则斗争。闭眼不看其党内原则斗争的举目共睹的严酷事实,执行法律怎么谈得上忠实于事实呢?

“陈旧的东西总是力图在新生的形式中得到恢复和巩固。”有的同志由于封建专制主义的遗毒等种种原因,利用政治特权,并使这种特权深入到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文艺界,恃权凌法,不仅先入为主,而且先声夺人,总是无视事实真相,把自己的双手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把脏水泼在林彪一身。藉以转嫁和掩盖真正的早已引起人民普通愤慨的现实的和历史的官僚主义、封建行帮主义、宗派主义和种种特权。不准别人讲事实,不准接触真实情况,回避严酷的事实,回避多次事实的惨痛教训,回避吸取教训的严重责任。把客观存在的事实作随风转舵的、按我所需的解释,采取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等江青、康生一伙惯用的手段,把林彪上面那句话中带根本立场、观点性的“我们原来”四个字拦腰砍掉,重新编了一句话。1977年中央文件早就出现了这样的一段奇文:“‘四人帮’的这个反革命政治纲领(指老干部——民主派——走资派),是从林彪那里拣来的破烂货。早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林彪就说‘文化大革命’就是革‘革过命的人的命’,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参加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老干部。‘四人帮’继承了林彪的衣钵……”

在这段话里,把林彪的原话根本篡改了!从而严重歪曲了历史,混淆了是非!在这种人为制造的“社会”舆论压力下,“林彪、四人帮”或“林彪、江青一伙”这个时兴的提法,成了解释十年内战一切问题的一个到处流行套用的政治公式。正是根据这个公式,出现了以讹传讹、张冠李戴的荒诞离奇“作品”和文章。真是“一从恶名自天降,争得谤语竟未休”!

根本问题,也就是引起社会思想混乱的根本问题是,江青一伙究竟捡了谁的“破烂货”?继承了谁的衣钵?又是谁打着批判“四人帮”的幌子,继承“四人帮”的衣钵?对这个在神圣的法律面前无法回避的最重大的事实问题,除了“凡是”亦是者外,人民自有详说,历史自有公论!无论盖棺定论还是所谓“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错误终审,都将难逃青史之讥!
……

如此等等,我们将写大量有稽可查的申诉材料。我们早已明确声明过林彪不是诬陷和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林彪不是所谓“发动反革命政变”或“策划反革命武装叛乱”、“谋害毛主席”、“叛国投敌”的,并已呈上部分材料,但只是冰山一角,关键性的大量材料还未呈上,然而我们已感受到了报复、诬陷和威胁。从今年4月以来东北地区如《春风》文艺杂志上首篇刊出的“中篇小说”《沧海恨》(搞清查的工人读者也感到荒诞无稽,于最近送来,我们才知道的)等,“小说”和文章(这些“小说”和文章,实际上远远超出文艺的范畴,这是封建行帮主义、特权和官僚主义在文艺界的突出反映)散布迎合世俗人好奇心的谣言,掀起了对我们的社会舆论围攻。资产阶级帮派体系残余势力分子,“文化大革命”到现在一直红的人,看了这些“小说”,手舞足蹈,甚嚣尘上,在咬牙切齿地咒骂现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同时,扬言要气死我们,说“死了活该”等等,并且故意在医疗上刁难我们,公然聚众对我们进行人身围攻(这当然和我们帮助“文化大革命”中遭到迫害的老工人揭发这些人的不法行为也有关。关于此篇“小说”及其有关文字,即将给中宣部王任重、周扬同志写信)。江青他们及其一伙对我的法西斯人身迫害至今还在极其痛苦地折磨着我的身体。以致(我)长期卧床,总是难以执笔,无力申辩。

“人言可畏”。尽管向国内外散布的谣言如浪深,但我不是30年代的阮玲玉。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正在健全的今天,我们也无须用她的办法来对付下流卑劣的谣言了。待我身体有所恢复后,我们将陆续呈上一系列有关重大事件的我及我们所知道的真相材料。这些有证可查的材料,将证明我一再声明过的观点。最近将尽快呈上九一三事件的第三部分材料(第一和第二部分等材料已上交总政。第三部分约三万字,然后将呈上1965年上海会议至九一三事件一系列我所知道的有关重大事件的情况)。我们深切感到需要法律保护。我们信赖社会主义法制。但是执行法律的审判必须代表历史的审判。如果在所谓“林彪反革命集团案”的问题上,法律和权力发生冲突,终审与事实发生矛盾,审判与真理发生斗争,我们只服从法律,只服从事实,只服从真理。考虑到目前在封建个人迷信时期遗留下来的历史蒙骗的基础上人为制造的“三人成虎”、“曾参杀人”之类的“社会”舆论压力,对所谓“林彪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容易做出错误的终审。但历史不仅不看错判的终审,而且会审判终审的错判。真理面前没有禁区,法律面前不容特权,任何功劳和权力都掩盖不了罪过。用冤案平反不了冤案。骨尽荒漠的奇冤寒灰淹没不了冤假错案的真正制造者的罪责。林彪不能为任何活人和死者替罪代过。

恢复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是一场伟大的变革,同样是要付出代价的。党和人民在同封建法西斯专制主义的反复激烈搏斗中,已为此付出了巨大的民族代价。也许还要付出新的代价。

即使当年身便死,一生真伪有人知!我们坚持正视事实真相,坚持真理,不管这么做多么使人痛苦,多么危险。向着我们自以为符合历史必然的路不妨大步走去,不管前面是深渊地狱,刀丛,不再有第四次幸存……

我们预感到也随时准备有人杀我们灭口。但是决不能杀灭不只是我们两个人知道的事实真相!

我们写这封信,不胜贸然之至。也许曲解和误会了您的讲话了。我们相信,重大历史事件问题,一定会得到实事求是的解决。

按照法律,我们如果有公民辩护权的话,请您转告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如果他们同意,我们愿意充当他们的辩护人。并希望在开庭审判前七天看到起诉书副本。还请您转告江华院长,如果特别法庭需要我们出庭作证,我们将义不容辞。

我们将根据法律和事实,对林彪冤案的制造者及伪证罪者提出起诉。请给予符合法律的方便和支持。

我们认为,林彪冤案是我党我国最骇人听闻的冤案,是1965年来漫天迷雾重重笼罩的最富有迷惑性假象、最复杂的历史案件。

我们还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没有全部听取我们的申诉材料之前,将很难避免对林彪冤案做出错判,从而很可能损害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与权威。神圣的法律,神圣的职责,事关重大,诚望慎之!慎之!

冒然一信,陋陈多言,难概其余。我们知道,这封信不会使您信服。我们也无意使您信服。因为重要的是事实,可是我们不可能在这样一封信里陈述我们所要陈述的事实。我们只是提请您关注我们提出的问题或意见和要求。

热望司法只忠实于法律,只忠实于事实,只忠实于真理,热爱社会主义法律的神圣权威至高无上。

深信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所向披靡。

望转呈彭真同志和江华同志一阅。

此致,敬礼

林豆豆、张清林

1980年10月20日,于郑州汽车制造厂

注释:
(1) 黃火青(1901-1999),湖北棗陽市人,時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原载《林豆豆口述》,舒云整理 明镜出版社2012年9月版


页首
 用户资料 发送Email  
 
显示帖子 :  排序  
发表新帖 回复这个主题  [ 1 篇帖子 ] 

当前时区为 UTC - 5 小时[ DST ]


在线用户

正在浏览此版面的用户:没有注册用户 和 1 位游客


不能 在这个版面发表主题
不能 在这个版面回复主题
不能 在这个版面编辑帖子
不能 在这个版面删除帖子
不能 在这个版面提交附件

查找:
前往 :  
Powered by phpBB © 2000, 2002, 2005, 2007 phpBB Group
简体中文语系由 PHPBB中文翻译小组 维护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