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民情】
在“清队”风暴中倾覆的家庭小舟
姜东平
上世纪60年代末期,如果不是突遭变故,方淑云(化名。本文所有人物均隐其真实姓名——笔者注)的家庭是令人羡慕的。她的丈夫是长春驻军某部的营级干部,夫妇俩育有一子一女,家境虽然算不上富裕,日子过得平淡无奇,可方淑云还是感到满足,她习惯了这种风平浪静、随遇而安的生活。就在她有了第三个孩子,怀孕8个月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却突然发生了。
本属平常的姐妹通信
1969年春节前夕,方淑云所在的驻军幼儿园,“清理阶级队伍”运动进入向党“交心”阶段。“清队”是文革开始以来政治运动的又一个高峰期,也是冤假错案最多的时期。由军、工宣队掌舵,“依靠群众办案”,是这次运动的基本特点,全党动员,全民参战,要对“阶级敌人”进行“稳、准、狠”的打击。向党“交心”其实是“人人过关”,每个人都要向毛主席“表忠心”,坦白历史,交待问题。方淑云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了如坐针毡的滋味。
事情还须回溯到山雨欲来的1965年。
那年5月,方淑云带着两个孩子去了一次大连。目的是解决妹妹方淑贤和未婚夫刘瑞元的感情纠纷。
方淑贤和刘瑞元是大学同学, 1962年,他们一同分配到工厂。一年后,二人先后由科室下车间劳动,当时方淑贤认为是刘没干好而影响了她。因此,对刘有了反感。按照厂里规定,大学毕业生在厂劳动实习一年后转正,但刘瑞元却因故延期半年。1964年,刘瑞元又受到共青团内警告处分。由于上述原因,加上兴趣爱好等方面的分歧,二人的感情逐渐疏远,同时方淑贤对本厂另一位大学同学宝清产生了感情。
处在恋爱关系的矛盾之中的方淑贤写信告诉了姐姐。因为她从小和姐姐一起长大,感情远远胜过家庭其他成员。
姐姐劝她尽早结束这种三角恋爱关系,放弃宝清而与瑞元重新和好。为此事,姐姐带着两个孩子于1965年5月来到大连,住了一个星期,主要是调解方淑贤和刘瑞元的关系,顺便来大连游玩。
但是到了1966年春节前后,方淑贤与刘瑞元的关系就完全破裂了。
同年6月,大连某厂文革运动日益深入,厂内互相贴出大字报,揭发和检举问题。刘瑞元借机给方淑贤贴了大字报,把她的一些话上纲为政治问题,捏造不少“罪证”。方淑贤把这些大字报的内容抄下来寄给姐姐。姐姐回信叫她正确对待群众运动,同时出于姐妹感情,要她“针锋相对”,也给刘瑞元贴大字报。
不久,车间利用刘瑞元的揭发,对方淑贤进行围攻、批斗,并限制她的一切行动,强迫她承认所有的问题,每天写材料到深夜。方淑贤一生中从未经历过这种场面,更受不了这种高压和委屈,曾经多次想到自杀,一死了之。但为了不给姐姐带来更大的影响,她还是想咬紧牙关挺过去,争取从宽处理,等运动结束后再说。因此,只要是大字报上或刘瑞元揭出来的问题她全部承认,并无限上纲,同时也进行了任意编造,对刘瑞元攻击陷害,写了大量材料。
此后,姐妹间陆续通了几次信,传递有关信息。但是谁也想不到,后来这些通信竟成了一桩冤案的“证据”。
“向党交心”与“政策攻心”
1969年初“清队”开始后,方淑云感到压力很大。这种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认为瞒着组织给妹妹写信,内容里夹杂着私人报复的成份,采取的手法很不光彩,“是违背党的原则的”。特别是信的后面都写上了“看完烧掉”的字样,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怀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事实上这些信件也没有被烧掉,反而被妹妹所在单位抄了出来,并被当作“证据”寄到了方淑云的单位。在姐妹之间的通信中,妹妹还寄来过二份交待材料,群众对妹妹所谓“反动言论”的揭发使方淑云心惊肉跳,如果妹妹问题的性质上升到了“敌我矛盾”,那么她岂不成了反革命的“帮凶”?为了争取主动,她把妹妹的来信交给了组织部门。另一种担心是地主家庭出身,很可能成为运动的“重点”,因姊妹俩离家较早,对家庭状况不甚了解,很怕由于自己不知情而被误认为对组织有所隐瞒。
然而,事情比她想像的还要可怕。由于她没有勇气把写给妹妹信的内容向群众讲出来,所以两次“向党交心”都没有被通过,在第三次大会上,她成了众矢之的。大家争先恐后地发言“帮助”她上纲上线,说她对毛主席不忠、不热爱,“并把平时生活的情调,工作中的过错都说成是有意的,是本质问题”(方淑云1972年4月2日申诉信)。最令她感到震惊的是,有人带头喊起“打倒反革命分子方淑贤”,“打倒反革命分子刘瑞元”的口号,这种暗示意义她心里十分清楚,是在敦促她与妹妹“划清界限”,在大是大非面前,是没有亲情可言的。此时年关临近,她又怀有八个月的身孕,感到心力交瘁,思想防线处于崩溃状态。因此她只求能够顺利过关,早点结束这种难捱的局面。
于是,她给主持会场的某干事递了个条子,请求向组织“个别交待”。某干事接过条子后宣布会议暂停。从这时起,方淑云即被告知不许回家,隔离审查,交待问题。
这天晚上,方淑云向某干事“个别交待”了如何帮助妹妹出主意的过程。某干事却露出一脸不悦,说:“这个问题有什么好‘个别交待’的?”方淑云说:“我认为这个问题最严重,因为我帮了不该帮的忙,犯了大错误。”某干事叫她好好想想,不要在信的问题上兜圈子,要把“应该交待”的问题交待出来。
第二天吃过早饭,方淑云被通知去参加批斗大会,她心里忐忑不安,以为这一定是要批斗她了。但当她来到会场时,才知道是批斗本部直政处家属干事胡某某,对其“指控”是1948年在浙江余姚县被敌人逮捕,判刑6个月。由于她“贪生怕死,在敌人面前卑躬屈膝,自首变节,证据确凿”,因此在这次“清队”学习班上被作为重点批斗和打击对象。这次会上,对胡某某实施了“当场扣留,看管审查”,胡某某被反剪双臂押出了会场。
批斗会结束后,某干事对方淑云讲:“党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胡某某不老实交待问题,结果走上了‘从严’的道路,你要好好考虑一下你的问题。”方淑云实在想不起自己还有什么别的问题没有交待。某干事不耐烦地提示她说:“你说说‘大坏蛋’是怎么回事?”
这一问使方淑云吃惊不小,她想起妹妹在信中提到的一件事:有人贴出大字报,说方淑云去大连时,她的儿子小石头曾喊过“×××大坏蛋”的反动口号。思来想去,自己从未听到过,显然是有人恶意的捏造。因此她对某干事说,这不是我讲的,也没有听到孩子讲,不过妹妹在信中提到过这件事。
某干事的语气咄咄逼人:“孩子的话反映大人的问题,你说,到底是谁讲的?”方淑云坚称不知道。某干事又说:“你妹妹和刘瑞元他们是想走从宽道路的,他们把问题都交待出来了,并且揭发了你。”
方淑云又是一惊:这不可能,“我们中间没有讲过任何政治方面的话题,也没有听到他们讲过这样的话。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揭发呢?”(方淑云1974年4月2日申诉信)
某干事说:他们的材料是有根有据的,你要好好想想自己的出路,我们是在帮助你,帮你走上从宽之路。
审问持续了几天,弄得方淑云身心疲惫。她被隔离的地点距家属区很近,隔着玻璃窗,可以看见小石头在外面玩耍,想起自己的处境,真是万箭穿心。她后悔当初不该管妹妹的事情,到头来对她加以政治陷害。“他(你)们二人害我,那我也就害你们,反正要倒一起倒,谁也好不了。”
方淑云在申诉信中是这样记述的:不是问“大坏蛋”那一条是谁讲的吗,我就先承认是我讲的,可是承认了一条之后,若干条就来了,还有没交待出来的,要彻底。我心里想,讲什么呢?首先讲平时和他们的对话吧,讲对劳动的不满、想过好生活,想高工资之类的东西,可是不行,说我避重就轻,只讲皮不讲肉。于是又交待政策,要讲严重的。(我想)只有敌人的话就(最)重,就拣最重的讲吧。于是把古今中外、街头巷尾的大小字报,有关材料中大小反动人物的话,以及妹妹来信中能回忆起来的东西,边交待边“做文章”。经过一问一修一改,写成了一份材料,(办案人)算是比较满意了。
对临产孕妇的逼供
春节前夕,方淑云终于回到了家里。此时的方淑云还不能充分估计到由于自己的胡编滥造,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怎样的恶果。
她对丈夫老成说,这次我被隔离,他们逼我交待了很多问题,有几十条“三反”言论。她讲了几条给老成听。老成问她,这些都是你说过的吗?方淑云说,我交待的这些言论都是假的,我没有什么问题,但我不承认不行啊!不过组织上说,要搞清楚的。老成感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叮嘱她说,你光在家里说没有用,应当向组织讲清楚,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不能就这么认了。
春节过后,心事重重的方淑云找到某干事说,我的材料还要再考虑一下。某干事大为不满地训斥她:难道材料还要修改?是假的吗?不能真真假假的,自己的出路,你要好好想想。方淑云哪里还敢推翻原来的交待,于是把材料原样抄了一遍交给某干事。好在组织上有话,要搞清楚的,干脆听之任之吧。
1974年4月2日,方淑云在申诉信中做了如下叙述:
1969年春节过后,又开始要材料了,说我没有交待完,还有,要彻底,要考虑自己的去路。有一天,大连来了两个人和我单位大约10人左右坐在一起开会,要我讲材料。当时我想这些东西不是从我口中出来,现在要我讲,心中又急又难过,我一生中虽然没有为党做出什么贡献,但我绝对没有讲过这些可恶的话,我不能讲,所以一直坐了几个钟头,我始终没有讲材料上的东西。我只讲:东西都在材料上,如果还要材料的话,我可以再写。会散之后,我仍然按照春节前的办法,材料上加一些落后人骂人的话,又经过办案人的提示,什么地方,说过什么话,或帮我起个头。政治上的东西实在想不出来了,又把生活上、工作上的一些事加进去。一直搞到1970年(应是1969年——笔者注)3月25日早上我临产为止。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一份完整的“反革命”材料。
“反复核实”铸成冤案
1969年3月,长春二位办案人员来到大连某厂,与方淑贤见了面,并将方淑贤和刘瑞元扣留在厂里交待问题。
笔者见到了方淑贤1973年11月19日的翻案材料,其中一段文字叙述了与姐姐方淑云极为相似的交待经过:
当时我感到很惊讶,姐姐的思想比我进步,过去一直叫我好好学习毛主席著作,靠拢组织,好好劳动等。1965年3月,姐姐给我寄了一套毛选甲种本,当她来大连看到这两本书时问我学了没有,我说学也没用,只要把我的工作调动一下就好了。当时姐姐批评我,叫我一定好好学主席著作,安心工作。我曾对×××说过,我的家庭成份是“土地的主人”(不愿意说成地主——笔者注),姐姐批评我不要乱说,应当认识谁是土地的主人。姐姐来大连时,我们之间也没谈到过有关政治问题。所以当长春来的人向我问话时,给我点出一些问题,如关于“胖子”、“大跃进”等方面的议论,我的脑子里没有任何印象。我就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没有给证实。大约过了一个多星期,厂里来了很多人,对我施加压力说,你的问题是严重的,是客观存在的,过去弄你就是弄对了,你不老实没有好下场。你想走×××的道路吗(×××在清队中拒不“认罪”,被逮捕)?问题是你姐姐揭出来的,你姐姐能害你吗?你姐姐正确地选择了道路,交待了问题,揭发了你,你为什么不学你姐姐呢?
我心里很清楚,姐姐是在政治上撒了弥天大谎,害人害己。可我心里又很害怕,一是怕挨打,因为我爱人(宝清)也被拘留在厂里,被打得十分厉害。我当时身孕7个多月了,要是打我,我和这个即将出生的孩子就没命了。二是怕从严处理,因为问题是姐姐所揭,刘瑞元再给证实,这些问题就成了客观存在,厂里已经肯定我的问题是严重的,“弄我弄对了”,如果我再不承认,就要得到从严处理,甚至逮捕。想到刚刚建立的小家庭,想到即将出世的第一个孩子,想到被关押的爱人,我只好“老实交待”。长春来人和厂材料组点什么问题,我就承认什么问题,什么问题严重,什么字眼恶毒,什么露骨,我就说什么。这样我写出了一份交待和证实材料。
1969年6月这起案件“经反复核实”,罪名成立结案上报。同年10月,上级党委对方淑云的结案材料作了批复:“其错误事实已构成现行反革命罪,不定现行反革命,作退职处理。”同案人方淑贤由所在单位大连某厂定性为不戴帽的反革命,遣送农村劳动改造。另一同案人刘瑞元,因手头资料有限,处理结果不详。
不久,方淑云离开了长春,离开了那个原本温馨的家庭。先是到了牡丹江,远离那个让她做了无数个恶梦的地方,打算“好好当一个家属”。她心里充满悲楚,也怀着一点希冀:“政治上在今后会搞清白的”。
然而到了1970年,却盼来老成要和她离婚的消息,她不知道这是老成的意思,还是组织上的意思。当她见到老成时,看见他“眼泪在眼眶中打圈子”,心里一切都明白了,事情到了这种地步,老成也无可奈何啊。就这样他们分手了,一个好端端的家庭毁灭了。
1970年10月9日,上级党委再次复查决定,将方淑云“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鉴于清队中主动交待,予以从宽处理,不戴帽子,开除公职,给一定生活费,送原籍劳动。”不久后,方淑云回了湖南老家。
冤案可翻 破镜难圆
作为原定案材料主要依据的“供词”,是方淑云、方淑贤、刘瑞元等三位同案人“主动交待”的产物。按办案人员的话讲是经过“反复核实”,并“证据确凿”的。其主要反动言论是:一、恶毒攻击和咒骂伟大领袖×××;二、污蔑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攻击我们伟大的党;三、对现实不满,向往资本主义世界;四、为地主家庭鸣冤叫屈,企图翻案。
1969年6月2日和1972年10月23日,刘瑞元、方淑贤先后推翻了原交待的全部问题。
为此,方淑云所在单位从1972年12月起进行了长达3年的复查定案工作。就原定案由与方淑云及同案人申诉中的主要矛盾,即到底是在“政策感召下,主动交待”的,还是屈服于压力为了过关进行编造的;在调查取证中,是“经反复核实”,三人不约而同,还是在办案人指点下互相证实的;是否具备作案思想基础等问题,进行了复查。
有关方淑云的复查结论报告5000余字,详细记述了根据中央(1972)45号文件精神和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复查定案工作的指示对这起案件进行复查的经过,经多次与当事人正面接触,调查取证。复查结果表明:“方淑云申诉所说的经复查证实的种种压力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方出于对政策的不理解、害怕批斗、暂求过关、胡乱交待假材料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其交待材料大部分来源于其妹1966年10月28日的信中”,是其妹整理群众大字报中所提到的。特别是在两次交待的“29条言论中,有19条来自此信。原定案的16条中,有11条来自此信,其余5条中有两条与当时的客观环境矛盾比较大……可见原定案证据是不扎实的”。方淑云随军7年时间,“没有发现有三反言论”。在其去大连时,方淑贤和刘瑞元的矛盾已经很深,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不计后果、共同散布大量“三反言论”。因此三人并不具备共同作案的思想基础。
1975年4月27日,方淑云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作出平反决定:“方淑云的问题,是在一些客观压力下,由于她对党的政策不理解,为了暂求过关,编造了假材料;加之办案中缺乏经验,轻信了她的口供,在调查取证中指点了一些问题,客观上起了引供诱供作用,所取证据不可靠。这个案子实属‘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假案。应予平反。”
有关单位撤销了原定方淑云“为现行反革命分子,不戴帽子,开除公职,给一定生活费,送原籍劳动”的决定,补发了作退职处理后的工资。
然而,她的丈夫老成离婚后已重新组建家庭,并且生育了子女,破镜不能重圆,成为终生憾事。
那一年,文革还没有结束。因此方淑云在申诉信中,只能反复地为自己辩白:“错误思想、言论是有的,但反动言论,有意的攻击,是没有的。”只能深深地自责:“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开了玩笑,给革命工作带来了莫大的损失”;“我绝无半点埋怨组织上的心情,因为这一切是我自己造成的后果。”
在事情发生6年后的1975年,蒙冤者的上级主管部门经过长达3年的重新调查,总算作出了平反结论。然而,一段亲密无间的姊妹情被扼杀了,一个夫妻和睦的家庭被毁灭了。
本文资料来源说明:2005年夏,笔者在吉林省图书馆后面的旧书市场,见到一些文革时期的资料,系由空军某直属机关流散出的。这些资料多形成于文革清理阶级队伍期间,涉及多起冤假错案,其中尤以这桩亲姐妹之间在专案组逼迫下互相“揭发”而导致的家庭悲剧最为典型,故整理成文,以飨读者,以警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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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读偶记】
文革中的家庭关系值得好好研究
何 蜀
文化大革命初期许多地方流行过一首显然是由成年人代作的“童谣”:
炮轰爸爸,火烧妈妈,
全家改组,我来当家。
这首戏谑性的童谣,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当时家庭关系普遍受到这场“大革命”冲击的现实。不过,真正的现实远比这简单的童谣所能反映出来的情况更加严峻,更加残酷。
“第一家庭”破裂的典型意义
1966年的最后一天,首都红卫兵著名组织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的《井冈山》报出版了一期不同寻常的专刊:全文刊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的女儿刘涛批判父亲的大字报《造刘少奇的反,跟着毛主席干一辈子革命——我的初步检查》。这篇文章诚恳地表示要同父亲刘少奇、同家庭划清界限,坚决站到毛主席一边,站到革命群众一边,站到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一边;文中详细揭发了父亲刘少奇和继母王光美在文革中推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一些“黑指示”。
刘涛在大字报中写道:“我问我父亲:‘你执行错误路线决不是什么偶然的,一定有根源,你以前还犯过什么错误?’王光美在旁边听了后气得直发抖,哭着对我控诉了一番,说我没良心,想保自己,是个人主义,你也触及触及自己的灵魂,这个家你也可以不回了,说我老逼我父亲。又说‘你父亲是中央的,有些事情不能跟你讲,你老逼他。’说‘你欺负我欺负得太堪了。’说她以前对我又是怎么好。当时给我压力很大。父亲也在旁边说:要是你觉得这个家妨碍你的话,你也可以不回家了,如果经济上不独立,可以给你点钱。由于自己没有真正地站到毛主席一边,没有真正与家庭划清界限,压力很大,就软下来了,于是王光美就抱着我哭了一通。自己也就‘保’爸了……八月初,我听妹妹讲,爸爸说我不牢靠。我想,我真正地做了家里的叛徒,这表明我是真正地站到毛主席这一边,可是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做,我一直是摇摆不定的。……刘少奇说:‘你记录我的讲话,又要拿到外面去公布。’对此他也非常不满意。他还用组织纪律来压我说:‘中南海就有中南海的纪律,从这里知道的事情就不得向外讲,否则,就不要住中南海。’我想,不住中南海就不住中南海,断绝家庭关系就断绝家庭关系,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的家庭不要我,党和人民要我!”
刘少奇的女儿与他“划清界限”,刘少奇向女儿宣布“你也可以不回家了”,特别是这张大字报的公开发表,都表明了中国国家元首这个“第一家庭”在文革风暴中的悲剧性破裂。这一事件典型地宣告:具有数千年历史的中国传统家庭关系,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遭到了史无前例的破坏。
家庭关系也可以成为罪名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有罪株连九族”,这都是被民主革命结束了的皇权专制时代的产物,然而,在“新社会”却并没有“一去不复返”,而且在文化大革命中还得到了“发扬光大”。众所周知,在文革初期,以“红五类”自诩的一些高级干部子女提出了“血统论”,公开宣扬“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这类明显反动的论调却披着“最革命”的外衣而一度甚嚣尘上。甚至在这个论调已被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在1966年10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总结报告里严厉批判为“反动的血统论”后,仍然在社会上流行不衰,在1966年底到1967年初的相当一段时间里,许多地方无论是在辩论会还是批判会上发言,上台后都得首先自报家庭出身,若是出身“不好”,多半就会被轰下台去,根本就没有发言权。后来知识青年下乡,许多学生意外发现,一些农村竟把地主、富农子女干脆就视为地主、富农,当作“黑五类”实行“群众专政”。
著名学者冯友兰之女、作家宗璞在《一九六六年夏秋之交的某一天》一文中回忆了当时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召开的一次批斗会。何其芳、俞平伯、余冠英等“黑帮”被先后揪上台示众后,大会主持者点到了她的名字。她被迫上台,按例要站到广播话筒前自报“罪名”,但她不知自己该报什么罪名,就报了个当时流行的可以囊括一切罪名的“三反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但大会主持者却不以为然,叫她看看给她戴的纸糊“高帽子”上写的什么罪名,她取下来一看,才知道给自己定的罪名是“冯友兰的女儿”。她回忆说:“我积极地自加形容词:‘反动学术权威冯友兰的女儿。’台下不再嚷叫。这女儿的身份原来比三反分子更重要。”(《宗璞散文选集》,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81页)
山东大学历史系教授童书业的女儿童教英回忆,她父亲在文革中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和“反共老手”,由于她与父亲同处一系,她的压力也很大,承受含沙射影的辱骂已是家常便饭,更难应付的是人们逼她揭发父亲。“当时我对父亲的过去并不了解,对他的学术也没有反动印象,反倒是他逼我学马列主义的印象很深,所以我写的大字报在一些人看来是蒙混过关。……为此,我承受了许多大字报,连我身体虚弱也成了污骂对象。同寝室人甚至将墨汁泼到我的被褥、蚊帐上……”后来,她回到家里,童书业为了不让女儿因写不出揭发自己的大字报而遭受打击,竟提出要代女儿起草批判自己的大字报!童教英回忆及此,无限感慨地说:“父亲对我的关爱我永志难忘。但父亲直到此时还那么天真,却使原本天真的我也深感惊讶。”(童教英《在炼狱中升华——我的父亲童书业》,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版306—307页)后世的人们,恐怕再难以想到,在史无前例的文革岁月中,一个父亲对女儿的关爱,竟要以代替女儿写批判自己的大字报来体现!
父母成了批斗对象,可以成为子女的罪名,丈夫成了批斗对象,就更是妻子不容置疑的罪名了。在文化大革命中,一般被揪出打倒的“黑帮”、“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等人,其妻子不管是否“当权派”或有无所谓的“罪行”,通常都会被加上个“臭婆娘”、“臭妖婆”之类罪名,这几乎成了惯例。这是特有的“家庭关系罪”。
“组织”的逼迫与“中央”的鼓励
读李南央的《我有这样一个母亲》,就可以明白,思想左倾的“革命者”们往往是把家庭观念视为“旧意识”来加以破坏和与之决裂的。而到了文化大革命中,对传统家庭关系的破坏更成为“史无前例”的“革命行动”,形成一种“时代潮流”。在这里面,有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来自“组织”的逼迫和来自中共中央高层领导的鼓励。
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子女与父母发生冲突,甚至其中一方宣布与另一方“断绝关系”的事件,各地都多有发生。在一般民众中,普遍是因为父母有着“反右派”运动的经验教训,不愿看到子女重蹈当年“右派分子”因响应号召而陷入“阳谋”的覆辙,竭力阻止子女向领导干部造反;年轻的子女则大多自以为真理在胸,“红宝书”在手,坚决到大风大浪中干革命;再加上一些单位的领导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或稳定局势,阻止群众起来造反,通常都会打“家庭关系”这张牌,向家长施加压力,甚至以扣工资、停职或开除之类手法来逼迫家长让子女就范。
笔者手里有两封1966年底(即开始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后)印成传单的“家信”,一封是由清华大学东方红南下串连队油印的,署名“抗大路半工半读民办中学 儿忠党”的写给父母的《一封家信》(辗转翻印后的日期是1966年10月20日),一封是北京铁道学院赴渝革命战斗组油印的,未署名的写给妈妈的《一封革命家信》(落款时间是1966年11月5日下午)。前一封信中对父母说:“昨天你们到学校来,说学校把我们定成反革命,参加了反革命右派组织,干了反党的勾当,你们劝我洗手不干,不要忘本。爸爸妈妈,你们知道我心里是多么难受啊!我忍着快掉下来的眼泪,千言万语,但是嗓子哽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你们一怒之下说:‘你今后别再回我家了!’”“现在我理解你们的心情,何况儿真是反革命,是右派,不要说断绝关系,就是把儿打死也是应该的。”“儿反复的学习十六条,觉得儿没有做错。我给坏蛋贴了大字报,使他们慌了,就到家里造谣言,……他们使用手法,使你们把我们赶出了家门,他们的造谣使好多同学和家里断绝了关系。他们使用手法,把我们同学家长的工资扣掉,甚至开除公职……”另一封家信中写道:“今天是星期六,因我有事不回家。我知道我回了家就不能再回校参加文化大革命了,所以我不回家,坚决不回家。现在,我身上一分钱、一两粮也没有,但我宁愿在学校挨饿也可以,我坚决听毛主席的话: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誓死保卫党中央,誓死保卫毛主席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希你不要到学校来找我,如你来找我,我是不会接见你的。你(若)支持我校文化大革命,支持我的革命行动,就请把钱和粮寄到学校来,就不要到学校来叫我参加‘毛泽东思想红卫兵’(引者注:“毛泽东思想红卫兵”是当时重庆的“官办”保守派组织,由市委号召“红五类”家长动员子女参加),不然,你就是阻拦我校文化大革命,就是运动的绊脚石。”
在子女向父母造反的行动中,更为典型的是一个未成年人的故事:1966年10月6日“全国在京革命派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猛烈开火誓师大会”上,来自江苏扬州的13岁(初中一年级)红卫兵郭苏扬被安排上台发言,对她父母作了控诉、批判,她父亲是扬州市委监察委员,由于她站在反对地委“走资派”的立场上,父亲就对她进行“审讯”,说她是“右派”、“反革命”,“充当了右派的急先锋”,她与父亲辩论,坚决不承认是反党,父亲气得打了她两巴掌,但她一直昂着头,父亲又用杈棍打她,她就跑了出来。第二天,她母亲又把她从学校拉回家里,“他们用脱离父女关系威胁我,用没吃没穿吓唬我,用人情母爱软化我,并强行把我关在家里三天。”她慷慨激昂地说:“什么‘脱离关系’,什么‘永远不要回来’,什么爹娘,什么人情,都拦不住我!爹亲娘亲没有毛主席亲!没有党,没有毛主席,哪有劳动人民的今天!”(扬州东方红农业大学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东方红战报》1967年10月6日第94期第2版)
据当年小报报道,郭苏扬讲话后,周恩来与她握手说:“好!很有希望。”“勇敢些,战斗!”江青问郭的父亲是什么时候参加革命的,郭答是1943年;江青又问是干什么的,郭答是打游击的,江青说:“不要怕,游击队员怕什么!”(红卫兵南京大专院校司令部政治部《红卫兵报》第九号第4版,1966年12月22日出版)康生在1966年11月15日夜(率中共代表团参加阿尔巴尼亚劳动党“五大”和劳动党建党二十五周年庆祝活动后返回北京途中)在乌鲁木齐接见新疆大学革命造反团同学时的讲话中,也特地讲到郭苏扬那次大会发言的事,康生说:“她讲得好,她跟她父亲母亲斗争。我就问她:‘你兄弟姐妹几个?’她说:‘四个。’我问:‘你是老几?’她说:‘老二。’我说:‘你父亲是不是只喜欢老大、老四,不喜欢你?’她说:‘不是。我们观点不同。’”康生说到这里,和听众一起笑了。康生又说:“她父亲是扬州市的监委。她反对地委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她父亲压制她革命,她对她父亲说:‘你过去革命我就赞成你,你不革命,我就反对。’13岁的孩子懂得这个道理。她说:‘我们观点不同。’我说:‘好!’她把毛主席纪念章给我戴上了。我就戴着去阿尔巴尼亚串连。”(新疆大学革命造反团《革命造反报》记者记录整理,1966年11月16日;新疆大学革命造反团宣传部印,1966年11月17日。油印传单)
在首都北京举行的全国性公众集会上,“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首长们如此热情鼓励、赞赏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向父亲造反,这在全国引起的恶劣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因为上至中共中央下至基层“组织”都在要求和鼓励这样的“划清界限”,所以整个社会都被动员起来,许多并非领导或并不代表“组织”的人也自觉主动参与其中。学者艾晓明回忆,她父亲艾仁宽(中学英语教师)被学校当作“现行反革命加历史反革命”宣布“打倒”后,父亲教课的高一一班两个学生(其中一个是班干部)就在食堂门口叫住她(她当时还只是小学六年级学生):“艾晓明!你爸爸是反革命!你是少先队员,要听毛主席的话,要写大字报揭发艾仁宽,和他划清界限。”艾晓明不得不写了大字报。(艾晓明《血统——一个黑五类子女的文革记忆》,广州:花城出版社1994年4月第一版26—27页)
1967年7、8、9月,毛泽东乘坐一般群众不得接近的专列,通过沿途招见各地领导人听取汇报的方式“视察”了大江南北一些地方。10月7日,中共中央将《毛主席视察华北、中南和华东地区时的重要指示》发往各地,要求“组织群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毛泽东在这些“光辉指示”中以赞赏的口气谈到许多家庭的分裂:“过去一家人碰到一块,说闲话的时候多。现在不是,到一块就是辩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问题。父子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夫妻之间,连十几岁娃娃和老太太,都参加了辩论。”在毛泽东这几句轻描淡写的话背后,不知有多少父子反目、夫妻离异、兄弟斗殴、亲属各自为着莫名其妙的“毛主席革命路线”而参加到势不两立的派别中,甚至兵戎相见……
1968年秋,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通过将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并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要求刘少奇的子女学习后向中央作出表态,刘少奇的女儿刘涛就向毛泽东写了表示拥护中央决定的信,表示要进一步和家庭划清界限,跟着毛主席干革命。毛泽东对此作了批示,称之为“可以教育好的那些人中间的一部分(简称‘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以示他们与其家庭有所区别。”这个批示通过《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关于对敌斗争中应注意掌握政策的通知》发往全国(张绛著《刘少奇一家》,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版273页),从此“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成为称呼“家庭出身不好”而愿意与家庭“划清界限”的子女们的专有名称。这一专有名称的出现,也表明了毛泽东和“无产阶级司令部”对破坏旧有家庭关系毫不留情的鲜明态度。这个名称出现之后,不知又有多少遭受打击迫害的家庭的子女为了摆脱“狗崽子”、“反动家庭孝子贤孙”之类恶名,得到“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的称号,而被迫作出了与家庭决裂的举动!
与被批判的亲人“划清界限”成为时尚
1967年,当北京王府井大街和天安门观礼台贴出批判作家、长篇小说《青春之歌》作者杨沫的大字报时,她的儿子小波不但没有帮助和安慰妈妈,反而对蒙冤受屈的母亲充满愤恨,并为了表明自己的“革命立场”,要去越南参加“援越抗美”战斗,带领一些同学抄了自己的家。小波(老鬼)在自传体纪实小说《血色黄昏》中如实写下了自己当时的心情:“我恨你写的那部温情脉脉的书,恶心八叉,使我面无光采”。“我决心和父母决裂,投身世界革命。光天化日之下,用斧头劈开母亲的嵌有精致雕纹的大衣柜,抢走了300多块钱作为抗美援越的经费。”“为从容撤退,上火车前不被发现,还亲手把两个姐姐捆起来,像绑美国鬼子一样,勒得她们痛苦哀叫。姐姐的哭泣没有软化我的斗志,两只臭袜子塞进了她们的嘴。”作儿子的还在墙上、门上、地上、写字台上刷写了许多大标语:“杨沫必须低头认罪1”“彻底批判大毒草《青春之歌》!”“打倒臭文人杨沫!”“红卫兵万岁!”……“可惜时间太仓促,来不及把这个散发着资产阶级霉味的家砸个稀巴烂。”(老鬼《血色黄昏》,中国读书网http://www.cnread.net)杨沫在《风雨十年家国事——〈自白——我的日记〉》中记载了这件事(朱明雄编《传记文学选2》,江苏人民出版社1985年5月版163—165页)。杨沫写道:“那天好危险!我如果在家也会被他们反捆起来,口中再塞满破布,有病的心脏,不就很快窒息了吗?所以。我还得庆幸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为这么个中了邪魔的儿子,为几个钱,我才不真生气呢。”
毛泽东的秘书田家英自杀后,其妻董边也被打成妇联机关的走资派。他们的两个女儿多年后回忆说:“‘文革’最初的几年,我们很难理解家里发生的一切,当我们得知父母犯的是反党反毛主席的错误时,惊骇、怨恨、困惑时刻笼罩着我们。妈妈在我们的眼里失去了往日的威严,我们经常用异样的神情和口气对待她,甚至不再唤她‘妈妈’。”直到两姐妹下放农村,经历了沉到社会最底层的人生磨练,从革命的狂热中冷静下来,在与母亲“划清界限”五六年之后的1972年,她们去河北衡水探望在干校的母亲,“自‘文革’以来深埋在心底的结怨,涌动成交集的百感,我们紧紧盯着妈妈,不知如何开口。‘小英,二英,你们来啦。’是妈妈先招呼了我们。‘妈妈!’我们扑了上去,瞬间,隔在母女间的冰层一下子溶化了……”(曾立、曾自《我们的妈妈董边》,《炎黄春秋》1999年12期)
在作家陈白尘的女儿陈虹整理的陈白尘文革日记中,1966年10月13日的日记中记载了他在北京得知南京家中的女儿陈虹批判母亲金玲的事:“收玲信,虹儿对她批判,压力极大,她又揭发不出我的罪行,很痛苦。我们这儿四壁都贴有各人子女写的大字报,这是大势所趋,不得不然。”(《牛棚日记》,三联书店1995年版11页)“四壁都有各人子女写的大字报”,可见当时子女与父母“划清界限”之举真成了一种“时代潮流”。
作家严文井回忆:“我的女儿们也‘造’了我的‘反’。‘运动’开始不久,就联名给我贴了一张‘大字报’,揭发我的修正主义罪状,其中有两条:养花和养猫。”一天,他从关押地回家,看到“方桌上一张大纸条,上面写着:‘修正主义老爷,我把你的猫都送走了。’下面没有署名,可是一看就明白,这是一个女儿的新的‘造反’行动。”(严文井《我相信……》,载《东方纪事》1989年第2期)
这类幼稚的“划清界限”行动,还有的是不给父母做事了。艾晓明回忆她父亲被揪出来的第二天,她下楼去食堂买饭时,两个学生叫住她说:艾仁宽来了,你跟他说,不跟他买饭了。这时他爸正被两个学生押着走过来,她只好用爸听得见的声音说:艾仁宽,我不跟你买饭了。(艾晓明《血统——一个黑五类子女的文革记忆》52页)学者刘自立也回忆,他父亲刘克林(中宣部国际处干部,“九评”写作组成员,文革初期自杀)被批判时,“小妹本来给他从食堂买饭,以后为‘划清界限’也拒绝买饭了。”((燕凌、童式一、穆广仁、宋琤编著《红岩儿女•第三部(1949年以后)——一生都在波涛中》下,自印书第500页)看来,“不帮忙到食堂买饭”也成了孩子们与父母“划清界限”的一个重要表现。
巴金在《怀念萧珊》一文中回忆,妻子萧珊1972年去世之前,他到医院去看望她。“我后悔当初不该写小说,更不该生儿育女。我还记得前两年在痛苦难熬的时候她对我说:‘孩子们说爸爸做了坏事,害了我们大家。’这好像用刀子在割我身上的肉。我没有出声,我把泪水全吞在肚里。”(《随想录》,三联书店1987年版24页)
著名学者吴宓,文革中在西南师范学院被打成“反动权威”、“反革命”,饱受折磨,在1969年5月9日的批斗大会上。吴宓被左右两边揪他的人抓着快跑中突然恶意放手,致使他栽倒在食堂的砖地上,扭折了左腿。1971年5月4日,他拖着病残之身,被学校“派遣”到梁平县乡间,住在公路旁的工棚中。这年6月他的右眼又因白内障全瞎了。就在这样孤苦无助的境况中,他于1972年5月写给亡妻老家亲戚的一封信中欲哭无泪地诉说:“宓有三女,皆不通音问。长女且公开宣布‘和宓断绝父女关系’(是1971年6月的事)……”(《吴宓先生给邹名璋侄的信》,《红岩》文学双月刊1998年第四期)
“划清界限”有时是很无奈的。著名学者童书业之女童教英回忆了这样一件凄怆的往事:一天晚上,在大学校园里文史楼和家属宿舍之间的一片小树林前召开了批判会,“这小树林小到只有二十几行树,却是校区到家属区的必由之路,走的人多了,小树林间小路纵横。我已不记得那天晚上排成一排挨斗的是哪些人了,只是看到瘦弱的父亲始终低头站在那里,待到斗完,他抬起头来茫然四顾,在原地转来转去,一时竟找不到回家之路,我不敢上前扶他回去,怕给我们父女招来更多的屈辱,只能望着父亲找到路往回走,身影从我眼中消失为止。”(童教英《在炼狱中升华——我的父亲童书业》306页)
当中央文革成员林杰被打成“五一六”抓起来后,其妻王乃英就在《红旗》杂志编辑部贴出大字报要求澄清事实,并表态说:“假如林杰同志有一条反党中央、反毛主席、反对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罪状,我一定坚决和他严格划清界限,和大家一起积极批判他,把他打倒斗臭,让他永世不得翻身。”(麦克法夸尔、沈迈克著《毛泽东最后的革命》,星克尔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9年4月第一版237页)然而这样的表态并未使她免遭不幸,最后她在强大的“专政”压力下仍然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现行反革命”。
家庭成员“划清界限”的事例中,最可叹的是董必武送子入狱。董必武当时身为国家副主席,在中共党内属于“元老”(连毛泽东也得尊称他为董老)。但是,在1966年底中央明确宣布以高干子女为主的首都红卫兵“联动”、“西纠”等是“反动组织”后,董必武也“奉命”(不知是谁的命令)被迫要求自己最宠爱的小儿子董良翮投案自首入狱。据董良翮回忆:“1966年12月中旬的一个夜晚,母亲从广州打来长途电话,说父亲接到中央通知,要我去投案、自首,没有人向父亲解释原因。他也没有问为什么。”董良翮去北京市公安局投案,连公安局的接待人员都莫名其妙,只好让他先回去。直到1967年1月4日凌晨,北京市公安局才又打来电话叫他去投案。他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坐了第一次牢。以后他随同那批坐牢的高干子女们一起获释,他回忆说:“这批红卫兵包括‘联动’和‘西纠’两批人。据说,我不属于他们之列。”(周燕《聚焦董必武后人》,《中华儿女》2002年第2期42页)在完全不知道有什么罪名也“没有人解释原因”的情况下,只为一个“中央通知”,堂堂国家副主席就得与自己最宠爱的小儿子“划清界限”,要求其自动投案入狱而不敢为其作任何辩解。这与周恩来亲自批示将自己的胞弟周恩寿(周同宇)逮捕入狱相比,岂不是更加可悲也更加可笑吗?因周恩寿当时毕竟还有个被江青要求追究的“反革命聚餐会”的莫须有罪名(参见周秉德《我的伯父周恩来》,辽宁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亲人间的“揭发”
“划清界限”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揭发。只有进行揭发,才能证明是真正的“划清界限”。不过,亲人间的这种被迫的“揭发”一般都是避重就轻的,言不由衷的(当年小报上发表的一些名人、中央领导人的子女所写的揭发材料多半如此)。也有的揭发是言不及义无关痛痒的,特别是一些被迫写揭发材料的小孩子,他们本身就不可能知道什么值得揭发的问题,如艾晓明回忆她被迫写的揭发父亲的大字报,揭发的是“艾仁宽”(不称“我爸”)在家对我们不耐心教育,打我们,军阀作风,“我举不出我爸反革命的事实,更甭说反党反社会主义!”“说破天我爸顶多也就是反我妈、我和我弟,除了发脾气打我们,我都挑不出他别的坏处。” (艾晓明《血统——一个黑五类子女的文革记忆》33页)
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揭发就必须是对亲人的政治问题有所了解并且“革命觉悟”较高,或所受压力极大才行了,如前述刘少奇之女刘涛对刘少奇的揭发。更有甚者,据王力回忆:“陶铸的亲哥哥揭露陶铸是叛徒,因此毛主席同意了打倒刘邓陶的口号,而且定为敌我矛盾。”(《王力反思录》香港北星出版社2001年10月版262页)这个揭发被认为是捅了陶铸“致命一刀”。
另一个影响极为恶劣的揭发,是文革初期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省长李范五被女儿揭发“乱伦”。在李范五被当作“走资派”揪出来后,为了将其搞臭,按惯例还得找到其“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做文章。想要打倒李范五的省委领导干部伙同造反派,三番五次找李范五的大女儿谈话,并事先写好了诬指李范五“乱伦”的材料让她签字,她不肯签,最后给她指出两条路:1、签名揭发父亲乱伦立即可以让她参军;2、不签名就按“黑帮”子女下放农村劳改。在这种情况下,她违心签了名。女儿的这个“揭发”在群众批判大会上一经公布,自然引起群情激愤,那幅由记者李振盛拍摄的李范五被强行剃阴阳头的历史照片,就是在那时拍下来的。这件事使李范五及家人与他这个女儿的关系彻底破裂,李范五后来还立下遗嘱,不认这个女儿,自己死后也不让这个女儿来参加葬礼。此事在李家两代(甚至可能三代)人的心中烙下的伤口,是很难愈合的。
不过,在“划清界限”的大气候中,也有一些“顽固不化”的人,特别是平民中缺乏“革命信仰”的人,他们往往按照“传统观念”和生活常识,拒绝跟风行事。宁愿忍受痛苦和屈辱,也决不昧着良心与亲人“划清界限”。复旦大学中文系主任朱东润教授的妻子邹莲舫,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敬佩的女性。据当时与朱东润一起作为“牛鬼蛇神”被监督劳动的章培恒回忆:“‘文革’一开始,朱先生就被作为‘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揪了出来,吃了不少苦。到第二年,校园里忽然贴出了朱师母写的一张大字报,为朱先生声辩,要求‘解放’朱先生。这在当时是极为罕见的现象。被揪出来的人的家属,觉悟高的,不但公开宣布划清界限,甚至还写很有分量的揭发材料;觉悟低的,也会承认对自己亲人的审查、批斗是对他(她)的挽救,很有必要。朱师母的这种做法,既使人诧异于她的天真,又令人敬佩她的勇烈。”(朱东润《李方舟传》,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2月版,章培恒《前言》3页)但是,邹莲舫却因丈夫朱东润的所谓“问题”而在家属区遭到反复批斗,后来被逼着每天带病扫街,她不堪折磨,含恨自杀身亡。
亲人间的敌视:从政治到感情
在家庭成员之间“划清界限”,普遍是出于政治利益上的考虑,为了表示在政治上站稳了“革命立场”,或为了不受政治上的牵连影响,在严酷的时代氛围中不得已而做出“站到党和毛主席一边”的表示。许多人在表面上“划清界限”之后,感情上仍然与受到批判处分的亲人保持着联系或暗中的关怀、思念。然而,在一个政治统帅一切的时代,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不被政治所操控,政治因素很容易影响到家庭生活中的感情。政治态度、政治立场上的分野,一旦发展到情感方面,就会成为亲人间真正的、无可挽回的决裂。当年像章含之与前夫洪君彦的分手这样的事,实在是太多了。
作家周而复在文革中被打成“黑帮”后,其歌颂上海“三反五反”运动的“主旋律”长篇小说《上海的早晨》被打成“大毒草”,他的妻子便出于“站稳革命立场”的原因与他“划清界限”,坚决要与他离婚。据周而复回忆,1973年8月,他终于获得专案组准许,解除了长期的“隔离审查”、“监督劳动”,可以回家了。他回到了早已不是自己的“家”的家,原来五间一套的住房,已在他被押赴五七干校监督劳动后,被前妻主动退掉了三间。退房时,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不收,告诉她:高级干部的问题未做结论前,待遇不变。劝她不要退,现在退房容易,将来再要房子就困难了。但“她认为已经‘完蛋’的人,还有什么‘将来’呢?坚决退掉。”连公家给周而复配备的书桌、沙发、椅子等都一齐退掉。周而复回来后只得到旧货店去另买一张书桌。“从‘五七’干校穿回来的衣服,既旧又脏,需要洗澡换身衣服。我打开衣箱一看:过去出国访问做的西装少了,问她那套灰色西装怎么没有了?放在什么地方?她说:‘我改了女式服装,你这一辈子还想穿西装吗?别作梦了!’……在她眼里,我注定完蛋了,一辈子完蛋了,彻底完蛋了,连穿西装的资格也没有了,还谈其他什么哩!”她甚至还对周而复在京期间的活动进行盯梢、监视,向有关方面汇报。(周而复《往事回首录》,载《新文学史料》2001年4期129—134页)如此的决绝,真是超出普通人的想象。
著名学者顾准的家庭悲剧更是时代的典型。顾准在文革前夕被第二次戴上“右派分子”帽子,妻子汪璧被迫与他商定协议离婚(双方组织均未批准),妻子作出的这个决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们不在政治上受到牵连影响。但是子女们却真正从行动上和思想感情上与父亲“断绝关系”,实行“彻底决裂”。文革中,顾准经历了奴役式的劳动改造和无休止的批斗折磨,孤独地承受着苦难。他的母亲与三妹和妹夫住在一起,妹夫施义之(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坚决不准他与母亲见面。他九十高龄的母亲只能通过六子陈敏之悄悄表示对顾准(顾是她的五子)的关心。顾准的子女们则对他敌视到憎恨的程度(因他们已视父亲为“阶级敌人”,而他们所接受的教育就是要“对敌人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
1969年底,顾准要随工作单位经济研究所下放河南息县,离京前他两次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见妻子一面,这时“组织上”才不得不向他通报了其妻已在1968年4月自杀的消息。他要求与在京的孩子们见见面,组织上同意了,但却被孩子们拒绝了。1974年11月,顾准病重住院,自知来日无多,提出想见见孩子,顾准的六弟陈敏之给顾准在京的子女写了言辞恳切的长信,并分别找他们谈话,希望他们能去医院看望父亲,但孩子们仍然拒绝与父亲见面。顾准希望他的幼子重之能回来照顾他,并借此沟通感情和思想,而重之给六叔陈敏之的信中却坚定地表示不会回来,说:“在对党的事业的热爱和对顾准的憎恨之间,是不可能存在什么一般的父子感情的。”“我是要跟党跟毛主席走的,我是决不能跟着顾准走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采取了断绝关系的措施。我至今认为是正确的,我丝毫也不认为是过分。”当顾准知道重之不会来时,他已经垂危的病情立刻恶化了。(陈敏之《顾准和他的儿女们》,丁东、陈敏之编《顾准寻思录》,作家出版社1998年9月第一版390页)
文革结束后,顾准的子女对当年的行为都追悔莫及。顾准的幼子重之写道:“这个家已不复存在,但是这一切所留下的痛楚,将永远刻在心上,今生今世也永不能平复了。”并表示他将“永远怀着负疚和苛责自己的心情向上。”(同上,391页)顾准的大女儿反思道:“为什么我们和父亲都有强烈的爱国心,都愿意献身于比个人家庭大得多的目标,却长期视为殊途?……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所接受的和奉行的一套准则,为什么容不进新鲜的、可能是更为科学的内容?究竟是哪一部分需要审查、更新,以避免今后对亲人以至社会再做蠢事?”(陈敏之《顾准的最后十年》,顾准著,陈敏之、丁东编《顾准日记》,经济日报出版社1997年9月第一版383页)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文化大革命给中国传统家庭关系带来的史无前例的破坏,只是十年社会大动乱中的一个小小的侧面,但却是一个很重要的侧面,值得认真加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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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读往来】
一、杜钧福来信谈本刊质量:
关于贵刊质量问题,我感觉,贵刊的存在就是胜利。至于质量,主要是要有新材料或新观点,将散见材料整理也是需要的,而不管来源。现在官方虽严格控制有关信息,但是由于网络的发达,越来越多的回忆录中逐渐透露出真相。贵刊是大有可为的。
二、丁凯文为上期《读〈林彪日记〉》一文提供视频佐证:
笔者与司马清扬在上期《记忆》上发表了《一部极有价值的林彪年谱——读〈林彪日记〉》一文,其中质疑了原新华社记者杜修贤的所谓“林彪在‘五一’天安门城楼上故意迟到和对毛泽东不辞而别”的回忆。一位热心的读者随后在我们的网站(“林彪•军队•文革”)上贴出了一个网页的链接和部分视频资料。这个视频就是197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当晚的真实记录片,片长26分26秒。该片的片头是“欢庆‘五一’国际劳动节”。该记录片由中央新闻记录电影制片厂与解放军八一电影制片厂联合摄制,记录了1970年“五一”节当晚毛泽东、林彪、周恩来一行人一起登上天安门城楼的全过程。通过这段视频,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毛泽东率先走上天安门城楼,林彪则紧随毛泽东身后,身穿军大衣,手摇一本《毛主席语录》,登上天安门时还与天安门城楼上的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和夫人等外宾握手,并与毛泽东一起入座。林彪的表情也并非如杜修贤所言的“一味地耷拉着焦黄的脸”,影片显示林彪入座后与身边的人寒暄并露出微笑的面容。天安门城楼的这段影片中至少有三处林彪的镜头,林彪的表情看上去是愉快的。这段视频无可争议地证实杜修贤的所谓林彪因吸食毒品而故意迟到说乃子虚乌有的编造。杜修贤大段大段描写出来的当时的场景——诸如周恩来如何焦急等待的种种举止等更是精心编织出来的谎言。从实证和逻辑的角度来看,杜修贤的回忆已经不具任何可信的价值。事实上杜修贤自己否定了自己,杜修贤前面编织的谎言目的就是为了引出后面的林彪对毛泽东“不辞而别”的说法。该记录片虽然并未显示林彪是何时离开天安门城楼的,但是通过前面这段可靠的视频,我们可以推断林彪不可能对毛“不辞而别”。我们应该感谢电脑、互联网这些现代高科技,没有这些高科技,我们依然会被杜修贤的这些似是而非的伪作所蒙骗。
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网上观看这段视频:
http://v.ku6.com/show/9WGHibnw_tc5C7e_.html还可见: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f7lB0RLCQmc/
三、上期《256坠机事件中不可忽略的细节》一文的作者于鹏飞来信指出:
文中“因为据王维国长子王大章讲,就在9.13之后没几天他就听说……”一句,应为“因为据王维国长子王大章讲,他后来听说,就在9.13之后没几天……”
四、读者蓝岭来信就上期于鹏飞《256坠机事件中不可忽略的细节》一文中提及“技侦八团”侦听到飞机“发动机空中起火”,“大型目标在空中起火了,掉下来了”等,以佐证飞机是在蒙古被击落的,提出了不同意见:
据了解,事实并非如此。以下为涉及该团的几个历史细节。
1、据空军有关历史资料,于文中的“技侦八团”,当时的正式番号为空军技术勤务第八团,简称技勤八团。该团自1969年12月在山西大同成立之日起,即归军部亦驻大同的空军第十军建制领导,1976年6月,改属北京军区空军领导。从1969年12月至文革结束,技勤八团都不归军委空军情报部直接指挥。
2、据“九一三”当天在北京军区空军指挥所值班的一位知情者透露:9月13日凌晨技勤八团侦收到的情报显示,蒙军雷达的确侦测到了256号飞机进入蒙古领空,但在蒙古军方尚未来得及实施阻止其继续飞行的措施前,目标即已消失,仅此而已。
3、有关“目标消失”的情报,并不能直接判断为目标坠毁。承前所述,技勤八团既没有侦收到蒙、苏军方对256号飞机有何应对措施的情报,更没有侦收到诸如“发动机空中起火”,“大型目标在空中起火了,掉下来了”一类的情报。
4、技勤八团所获情报,按规定同时上报空十军司令部、北空司令部、军委空军司令部及总参。有关256飞机的情报,并没有亦不可能在任何一级受到截留。旁证是技勤八团的历史资料亦称:“1971年9月准确侦收破译了……的情况,在关键时刻为党中央、毛主席提供了可靠情报,多次受到空军、总部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表扬”(虽然这些话有夸大其功劳的成份)。
5、于文称“这些情报从此就像没有出现过一样”与其下文“李(指李德生)对昨晚空军情报部的工作印象深刻,非常满意,夸奖贺:‘你这个情报真历害!’”是自相矛盾的。
6、“九一三”后空军组成的专家组完全有条件参考和利用技勤八团的情报。事实上是这些有限的情报对分析坠机原因并没有直接的帮助,而并非如于文所说空军专家组对这些情报“未曾加以考虑”。
五、读者裘卣来信,对今年第二十六期余汝信文所用语气提出商榷:
贵刊今年第二十六期余汝信文中,对阎明复《前苏联外交官目睹九一三事件现场》一文提出了许多可贵的意见,只是觉得其中指责阎明复的地方用语可以更客气一点,因阎写出此文也是为了给澄清文革史实添砖而非其他。在目前情况下,能多一些各方面的人来做澄清文革史实的事不是更好?
六、作者司马清扬就上期与丁凯文合写的《林彪日记》书评,提出两处修订:
1、原文所讲“林彪接见的邓华等原四野几个高级将领的回国也是在1951年6月份”,应为“林彪接见的十三兵团部分师级领导的回国也是在1951年6月份”。
2、原文所讲“1939年9月,苏军统帅部召集军事会议,邀请林彪参加”,此日期不对,实为194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