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 军队 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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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内容
 文章标题 : 《记忆》第二十九期
帖子发表于 : 周五 7月 31, 2009 5: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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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忆               2009年7月31日第19期
REMEMBRANCE       总第二十九期
                  2008年9月13日创刊


汇聚研究成果 提供学术资讯 建立交流平台 推动文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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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目录

国史笔谈
欧阳龙门 读《毛泽东最后的革命》

林彪研究
丁凯文 实事求是还是曲学阿世?——评叶晖南《林彪反革命集团问题研究述评》

文革起源研究
顾 土 文革思想遗产断想之三——爱国主义与文革

蓦然回首
钱大川 发向天堂的E-mail——清明追思文革中殉难的毛乾民同学

文摘
司马清扬 周恩来与中央专案组

小资料
文革期间《红旗》杂志领导班子变迁表
平 遥 文革期间《红旗》杂志文章作者部分笔名

编读往来
一、丁东来信纠错 二、黄昌国来信纠错 三、阎长贵来信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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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笔谈】

读《毛泽东最后的革命》

欧阳龙门

罗德理克•麦克法夸尔(Roderick MacFaruhar)和沈迈克(Michael Schoenhals)合著的《毛泽东最后的革命》(MacFarquhar,Roderick,and Schoenhals,Michael.Mao’s Last Revolution, Cambridge, MA: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6。以下简称“本书”)的英文版已经出版了两年多了,中译本前不久已在香港出版。
在本书出版以前,麦克法夸尔出版过三卷集的《文化大革命的起源》,其中第一、第二卷有中译本(MacFarquhar, Roderick. The Origins of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3 vol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4,1983,1997.中译本《文化大革命的起源》第一卷、第二卷,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由于本书主要是供本科生使用的教材,所以它不仅具有学术性,而且相对于《文化大革命的起源》,它也兼顾了可读性。
在本书出版以前,中国国内外已经出版过一些通史性质的文化大革命史,例如高皋、严家其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史》及其英译本(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英译本:Yan Jiaqi and Gao Gao. Turbulent Decade: A History of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96),王年一的《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Barnouin和Yu的《动乱的十年》(Barnouin, Barbara, and Yu Changgen. Ten Years of Turbulence: The Chinese Cultural Revolution,London:Kegan Paul International, 1993),席宣、金春明的《“文化大革命”简史》(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等等。
在这些著作中,王年一的《大动乱的年代》对本书影响最大。据本书透露,王年一还有一部《大动乱的年代》的修改本,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图书馆藏有其手稿复印件。本书引用《大动乱的年代》及其修改稿80多次,是全部参考文献中引用最多的。
本书在形式上具有学术著作的严谨性。全书共有注释1900多条,几乎所有的资料都列出了来源。这既表现了“言之有据”的学风,也表现了对资料来源的所有权的尊重。这是国内出版的一些著作,尤其是学术著作应该注意学习的一点。
本书在内容上具有学术著作的客观性,完全不受政治需要、宣传目的的约束。以上列举的几部国内出版的文革史,都是在中共《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框架下来表述文化大革命的,即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错误发动,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的内乱。而且中央的“绝大多数都站在斗争的正确方面”与文化大革命进行过斗争。
而本书以当时的原始资料表明:并不是林彪、江青、或者别的什么人利用了毛,而是毛利用了林彪、江青,也利用了其他的中央领导人和人民群众;所有的中国人,从中央的领导人到普通老百姓都是文革的参与者或受害人,而且很多情况下是两者兼而有之;并不存在一个反对文化大革命的“正确方面”,任何反对文化大革命的言论和行动都是反对者基于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反对文化大革命的一些具体做法,而不是反对文化大革命本身。
例如,先前的几部文革史中有些提到了北京农业大学附中学生伊林•涤西的大字报《致林彪同志的公开信》批评林彪,北京航空学院学生指责中央文革小组的大字报,等等(高皋、严家其《“文化大革命”十年史》第119-125页;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第125页)。对此本书写道:

近期撰写的中国历史,试图给这些攻击硬加上一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所谓“反左”的模式,完全不顾事实的真相:一些人在严厉批判江青的同时,把林彪捧到了天上,也有人在攻击林彪的同时吹捧江青。北京林学院的一些学生贴出大字报,号召革命战友们“踢开”中央文革小组(“毛主席脚下的一个绊脚石”)自己“闹革命”;在大字报里,他们说这样的行动是紧紧跟着毛“和副统帅林彪副主席”的。北京农业大学附中的两名学生在大字报里攻击林彪,认为他掌握的马列主义很有限,中共在他的领导下有变成法西斯党的危险;在大字报里,这两名学生还同时赞扬周恩来、陶铸、陈伯达没有或者很少犯林彪那样的错误。(本书第150页)

如果我们能够查找到这些大字报的原文的话,就可以发现本书的说法更接近真实。
同样,本书对于“联动”也客观地叙述了他们反对中央文革小组的动机和行为,尤其提到了毛泽东对他们的宽大(本书第197—198页)。而并非像先前的一些文革史那样过分地提高“联动”的正确性,认为他们“走在时代前面”、“遭到了疯狂的迫害,许多人被捕入狱。”(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161—162页)“许多人被捕入狱”是事实,但他们受到的迫害相对于其他一些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的人、相对于他们所迫害的“黑五类”、“狗崽子”来说,则实在算不上“疯狂”。
“二月逆流”无疑是几位老帅和副总理对文化大革命的某些作法提出了批评,然而也仅仅是针对“某些作法”,而不是对文化大革命本身。本书如实地引用了陈毅的原话,在批评文化大革命的一些作法时将“刘少奇、邓小平、彭真,还有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这些人”指为修正主义,谭震林在批评“血统论”的时候仍然坚持“黑五类”的说法。而先前的几部文革史中有些则为了突显陈和谭的“正确”而掩去了他们并不那么正确的一面(高皋、严家其《“文化大革命”十年史》对陈、谭的话都未引用原文;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引用了陈的原话,但引用谭的原话时作了删节;席宣、金春明《“文化大革命”简史》对陈、谭的原话都作了掩饰)。
对于文化大革命中的武斗,尤其是真枪实弹、导致大量流血事件的武斗,高皋、严家其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史》认为是“康生、江青、陈伯达、谢富治倡导‘武装造反派’”而引起的(该书450—451页);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指出了毛泽东曾指示“武装左派”,但仍然认为“江青在加剧武斗上不能辞其咎”(该书266页);席宣、金春明的《“文化大革命”简史》更认为是因为“林彪、江青一伙”“肆无忌惮地煽动打倒一切,全面内战。”(该书171页)这三部书以及本书都引用了江青提出“文攻武卫”的口号,而本书根据王力提供的材料指出:

文化大革命以后的中国历史学家们把夏季武斗的责任放到江青头上,没有指出真正的煽动者是毛本人。“为什么不能把工人学生武装起来?”7月18日,毛问周恩来、谢富治、王力、陈再道、钟汉华。在赞成和反对这个行动的讨论还没开始,毛就抢先回答说:“我看要把他们武装起来。”7月31日在上海,张春桥向毛正式请求批准建立一支工人的武装自卫力量。毛的反应积极,要林彪、周恩来以及中央文革小组对这一请求再加讨论;8月底,旨在“组织左派、武装左派”的市一级队伍的章程由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发出。8月4日,毛在给江青的一封信中估计百分之七十五的部队支持了右派,面对这一事实必须马上武装左派。“抢枪并不是什么严重问题。”毛还号召群众专政,直接导致公安机关和法院被夺权,使私设的法庭合法化。显然,毛对武汉事件的第一反应是加强左派力量,不在解放军的暴乱面前退缩。江青把这封信拿到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传阅,每个人都抄了一份以备执行。(本书第215页。本书此处的资料来源有:Michael Schoenhals,“Why Don’t We Arm the Left?: Mao’s Culpality for the Cultural Revolution’s‘Great Chaos’of 1967,”China Qarterly,no.182(June, 2005),277-300;《王力反思录》1:251,2:1012;上海民兵斗争史资料组编《上海民兵斗争史资料》第17期,1980年12月,第3—4页)

像这样从历史事实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政治或宣传的需要出发来记述文化大革命中的事件和人物的表现,本书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如:
本书引述了在罗瑞卿自杀未遂之后刘少奇、邓小平对罗自杀作出的“冷血描述”:

刘少奇:他就在自己住的三层楼跳楼自杀,受了点伤,没有死,现在住在医院里,本来,自杀要有点技术,应该是头重脚轻,他却是脚先落地,脚坏了点,头部没有伤。(邓小平插话:就像女跳水运动员那样,跳了一根冰棍。)他的这种行动,是对抗情绪,是严重地对抗党……(本书第27页)

本书提到了在打倒了“彭、罗、陆、杨”以后,当时受到提拔的胜出者有除了江青、张春桥等中央文革小组的一干人以外,还有陶铸、李雪锋、叶剑英、汪东兴(本书第44页)。
《毛泽东最后的革命》在材料的发现和综述方面也有一些是先前的几部文革史所没有的。
本书的第二章“夺取北京”中专门有一节题为“‘揣摩’主席”,其中说道:

即使毛的内部圈子里的人当时也不知道毛暗示的“赫鲁晓夫那样的人物”到底是谁。……毛的神秘莫测,其深远的结果就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毛的那些热诚的支持者必须凭直觉来猜测毛要干什么,来实现他们理解的毛的目标。他们要“揣摩”主席,有时候完全凭想象,远超出了毛的可能的设想。对此,文化大革命的幸存者有某种理由谴责毛的激进的追随者,谴责他们在运动中的最恶劣的极端行为。但是,毛有意制造的晦涩才是最终的原因。(本书第47—48页)

作者的“揣摩”某一神秘领袖的概念出自希特勒的传记,同时又类比了柬埔寨的波尔布特,而中国的读者则很容易联想到韩非子。
本书的第四章“五十天”中专门有一节题为“毛怎么知道的”,专门描述了毛在文革中的情报系统、毛的“耳目”。还描述了供无产阶级司令部和各级别不同的干部阅读的内部刊物,如《内部参考》、《内部参考清样》、《文化革命动态》、《文化革命简报》、《快报》等等。
第十六章“发落刘少奇”中专门有一节“中央专案审查小组” (本书第281—284页。以下引文全部出自这一节)是本书的一个独特之处。本书的第二作者沈迈克曾经专文论述过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央专案审查小组”(Schoenhals, Michael.“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1966-1979.”China Quarterly,no.145(March 1996),87-111),很值得一读,因为现有的中文材料当中还没有一个专门介绍“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的。
本书首先指出“中央专案审查小组”是在1966年和中央文革小组同时成立的,但是它的形象远远没有中央文革小组那么明晰。“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直接向政治局常委会负责,最终也就是向毛泽东本人负责。”这些说法与《王力反思录》的说法是一致的。此外本书还指出:

在1966年8月的十一中全会之前、在1975年的9个月里,正式主管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工作的政治局常委是邓小平,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更多的时间里,这一角色是周恩来在担任。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的成员包括差不多所有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康生——文化大革命的实权人物、常常被称为邪恶天才——和江青在运作其中起着特别积极的作用。在八届十二中全会的时候,其成员还有公安部长谢富治;汪东兴,1978-79年冬,中央专案审查小组解散时他是当时的负责人;林彪的妻子叶群。

说到“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的功能和权力时,本书指出:

在它存在的13年里,它行使的权力不仅远远大于一度存在过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和组织部,甚至大于中央的公、检、法机构。它曾作出决定去“揪出”、迫害、逮捕、关押、折磨“修正主义”的中央委员以及许多低一些级别的政治敌人。它的成员在文化大革命中拥有的特权相当于列宁的“契卡”和希特勒的“盖世太保”。中央文革小组至少在名义上还是管“文化”的,而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则完全是行使暴力。若果说中央文革小组是文化大革命中煽起动乱的第一个环节,那么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则是最后一个环节,它负责为中央文革小组发起的行动作最后的定案。

有关“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的组织结构,本书指出:

1967年秋……在毛和周恩来的命令下,中央专案审查小组分成了两个独立的办公室。第一办公室和中央办公厅挂钩,由汪东兴负责,急需处理文化大革命开始以来的大多数案子,包括彭真、安子文、刘仁、周扬……第二办公室和中央军委挂钩,由杨成武负责,接管了十几个与解放军高级军官有关的案子,包括贺龙元帅的案子。1968年3月,杨成武被清洗以后,黄永胜上将接替了他任总参谋长、第二办公室主任。1968年又成立了第三办公室,由谢富治负责,并通过他和公安部挂钩。第三办公室最初的任务是调查“五一六阴谋案”,后来也处理许多其他的案子。其中最出名的可能是“中国(马列主义)共产党案”,涉案的一个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在拷打下招认存在一个由朱德领导的中共的秘密“影子”,与国民党、与苏共、与蒙古共产党有联系;还有康生的姨妹兼情人苏枚的谋杀案(法医的证据认为是自杀),此案导致99人遭迫害,其中9人入狱,23人被软禁,3人被逼疯,2人死于审讯者之手。

本书的两位作者都是外国人,本书对于文化大革命的描述在形式上的严谨、内容上的客观都超过了先前的几部文革史。当然这并不是说本书就没有缺点和不足。对于本书在引用史实材料上的缺失、在论述方面的一些值得争议的地方,我们准备另文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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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研究】

实事求是还是曲学阿世?
——评叶晖南《林彪反革命集团问题研究述评》

丁凯文

  2007年9月18日在延安召开了第七届国史学术讨论会,集中了国内不少学术精英,就国史多方面的内容进行深入的研讨,取得了不小的成果。然而,在这场研讨中,中央党史研究室副研究员叶晖南先生关于林彪问题研究动态的《林彪反革命集团问题研究述评》(以下简称“叶文”),引起了笔者的关注,其中的一些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讨论、辨析。笔者愿就文中一些内容作些分析,就教于各位方家。

一、讨论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陈腐、过时

  “叶文”开宗明义就将林彪定位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直让人感到又回到了已经逝去的荒谬时代。什么是“反革命集团”?这是在那荒唐岁月里可以任意入人以罪的罪名,它具有极为鲜明的时代烙印。人们应该不会忘记有多少无辜之人被随意打成这样或那样的“反革命集团”,任意遭到人身迫害,乃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们有必要再回顾一下林彪事件后林彪罪名的演变,这有助于人们的进一步思考。
  林彪事件的发生距现在已过去了38年,中共中央对林彪事件的定性也有一个逐步发展、变化的过程。“九一三事件”发生5天之后,中共中央发出57号文件,指责林彪“狼狈投敌,叛党叛国,自取灭亡”。同年12月11日下发的77号文件——《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的通知及材料,则将林彪与陈伯达并列为“林陈反党集团”,宣称“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就是国内被打倒的地主资产阶级和帝、修、反在我们党内的代理人”。1973年8月中共十大召开前,中共中央批准了《关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罪行的审查报告》,此时的陈伯达已从林陈反党集团中被剔除出去,林彪单独成为了一个“反党集团”的头子,被定性为“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而所谓的“林彪反党集团”又被称之为“叛党叛国的反革命阴谋集团”。周恩来在十大的政治报告中进一步确认了中共中央对“林彪反党集团”的认定。这一认定一直持续到“四人帮”被粉碎以后。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之后,中国面临了一个拨乱反正的新局面,历史上存在的各种冤案得到清理、平反和昭雪。除了林彪、陈伯达等极个别的案子以外,几乎都被重新评价。而就在1979年的国庆三十周年前夕,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首次公开向世人宣布林彪集团是个“反革命阴谋集团”。1980年8月邓小平在回答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的提问时,也将林彪归结为“反革命集团”,声称“他们的目的就是阴谋夺权。”1981年8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该决议更以中共中央的名义以决议的方式将林彪定性为“林彪反革命集团”。为何将文革当中认定的“林彪反党集团”转而认定为“林彪反革命集团”?该决议本身并未予以论述。从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定性一直持续到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初,鲜有史家对此发出质疑。
  199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新的《刑法》,取消了“反革命罪”这项罪名,代之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原因是考虑到国家已从革命时期发展到建设时期,“反革命罪”语意含糊,明显过时。换句话说,“反革命罪”并非一个适用于现代文明国家的罪名,为现代文明国家所不取。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反革命罪”被取消实乃天经地义之事。同理,历史上因为各种原因而判定的“反革命罪”也由此失去了它原有的法理根据。此后,林彪的罪名在不经意间悄悄地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为,“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说法逐渐变成为“林彪集团”,“反革命”这一定语被淡化,被取消。最值得注意的就是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集体编写的《毛泽东传》,成书于2003年12月,该书在论述林彪事件时,行文之中不再将林彪定位于“林彪反党集团”或“林彪反革命集团”,而是代之以“林彪集团”这个看起来较为中性的字眼。虽然其评判林彪事件的主要观点并无改变,但至少还是不再使用“反党”或“反革命”这一陈腐、过时的罪名了。另一个值得注意的信息是,2008年8月20日,前中共领导人华国锋去世,由中共中央审定发布的华国锋生平简介提及:“九一三事件中,在周恩来同志的直接领导下,他参与处理林彪集团问题的工作。”这里不提“林彪反党集团”或“林彪反革命集团”,显然并非是无意的疏漏,而是中共中央在这个问题上比起27年前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时的认识有了一些进步。这也是中共与时俱进的又一表现。这一点,我们应该予以肯定。
  笔者不厌其烦地在此论述林彪罪名的演化,目的在于说明,一个现代文明的法制国家,应该一切遵循法律之原则,罪行要依据可靠的事实来加以认定,罪名更需经过独立的法庭审理才能成立,而非一个政党的通知、审查报告、某个领导人的谈话或党的决议即可确认之。林彪事件后经过了漫长的38年,中共中央终于不再以“反党集团”或“反革命集团”来定义林彪事件,时间虽显漫长,但毕竟还是有了些许的进步。
  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叶晖南身为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的副研究员,其思想意识竟然还赶不上党中央现有的认识,其思维仍然停留在30多年前中共十大和20多年前《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水平,依然认定林彪是个“反革命集团”,突显了叶晖南本人思想认识上的陈腐、过时。其实,我们已经不必浪费口舌论证“反革命”这一罪名本身的荒谬,稍有头脑的人都会明晰其中的道理,那不过就是政治迫害的代名词罢了。叶晖南作为党中央领导下的一个党史工作者,及时领会和遵照中央的精神行事即可。我想这对叶晖南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二、对林彪事件的研究缺乏完整、系统的了解

  叶晖南既然是写作有关林彪事件研究方面的述评,就应该对这一研究领域有相当深入、细致的研究,不仅应当掌握当前学术研究方面的动态,分析各家研究之长短,指出其中之特点和不足,更应知晓这一研究领域的热点、疑点,加以分析、对比,从而得出自己的结论。然而,笔者通观“叶文”,作者只会罗列涉及林彪事件的有关书籍、刊物,对这一历史事件缺乏深刻的认识与观察,笔者丝毫看不到作者就目前学术界关于林彪事件的研究有哪些热点、疑点,更遑论一一予以辨析及论述作者自己的观点了。
  林彪最主要的几项罪名是:篡党夺权、阴谋政变、另立中央、叛党叛国。以“篡党夺权”为例,官方指称林彪在九届二中全会前主张“设立国家主席”,其目的是自己想当国家主席,从而达到篡党夺权的目的。迄今为止,官方论定的林彪这项罪名并无任何变化。
  最早质疑官方这一观点的是原国防大学的王年一教授,在1996年当代中国研究所文革三十周年讨论会上,王年一质疑说:“毛泽东不愿意任国家主席,也不让设国家主席,林彪主张设国家主席。说到底,问题就是这样。林彪的主张,以书面形式向中央政治局表示过,中央政治局同意林彪的意见。在党的会议上,在中央全会上,一个中央委员、一个党的副主席,为什么不能发表自己的意见?……极而言之,就算林彪想当国家主席。党的一个副主席,想当国家主席,为什么就算‘反党’、‘反革命’?”(王年一《对林彪集团的再认识》,见丁凯文主编《重审林彪罪案》上册,明镜出版社2004年7月版第9-10页)
  1996年7月号的《明报月刊》,发表了澳大利亚Monash大学孙万国教授的文章《古有窦娥。今有林彪》,孙教授亦论证了官方指称的林彪想当国家主席罪名之荒谬。(孙万国《古有窦娥。今有林彪》,见丁凯文主编《重审林彪罪案》上册第165-166页)
  此后,王年一教授与何蜀先生在1999年《吉林农业》增刊上发表了《“设国家主席”问题论析》,该文全面分析了“设国家主席”问题的来龙去脉,文章指出,官方指称的林彪想当国家主席一事,既无证据予以证实,也不符合当时的历史情况。该文对官方给予林彪的罪名作了完整、详细的剖析。(王年一、何蜀《“设国家主席”问题论析》,见丁凯文主编《重审林彪罪案》上册134-162页)该文后来又以《1970年的庐山会议及毛泽东、林彪冲突之起源——在“设国家主席”之争的背后》为题,发表在《当代中国研究》2003年第1期 总第72期上。
  笔者亦曾撰文《“设国家主席”和毛泽东的困境》,笔者指出,所谓林彪想当国家主席完全就是莫须有的名堂,不过是毛泽东为了打倒异己凭空捏造出来的罪名。(丁凯文《“设国家主席”和毛泽东的困境》,原载“枫华园”电子杂志第409期,2003年8月1日,还见丁凯文主编《重审林彪罪案》上册第172-176页)
2007年6月余汝信先生撰文《国家政治体制建设史上的一次大倒退——1970年四届人大的筹备与夭折》,详细分析了四届人大召开前中央最高层体制变化的来龙去脉,特别深入探讨了有关设立国家主席的问题,余先生指出:“所谓国家主席问题的争议,是林彪事件发生之后才着力渲染出来的!”而“将党内正常的不同意见归结为某一位领导人的‘反党政治纲领’,是毛在党内斗争中惯用的手法。显然,国家主席问题,不过是林彪事件之后用以打人的一个工具。”“所以,指称‘林彪急于想当国家主席,抢班夺权’,无非都是些莫须有的罪名。”(余汝信《国家政治体制建设史上的一次大倒退——1970年四届人大的筹备与夭折》,见“华夏文摘增刊”第五九七期,2007年9月11日)
  笔者在此罗列出的作者、文章和观点都是叶晖南根本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而这些文章大都可以在互联网上搜寻到,并不困难。至于林彪的其它罪名“阴谋政变、另立中央、叛党叛国” 等问题的评述,“叶文”亦付之阙如。“叶文”不就林彪事件这些热点和疑点予以评论,怎能妄称该文是“研究述评”呢?

三、对海内外的林彪事件研究一知半解或予以回避

  近几年来海外对文革史的研究有着长足的进展,所发表的文章、书籍很多,林彪事件的研究亦有重大的推进,实际上成为林彪事件研究的重要阵地。但是通观叶晖南文,海外的有关研究只不过是寥寥几篇无关痛痒的短文,和几本滥竽充数的稗官野史。对于那些有着重要学术价值的文章、书籍,不是有意回避,就是一知半解。
  2004年7月明镜出版社出版了笔者主编的《重审林彪罪案》一书,集结了海内外专家、学者就林彪和林彪事件有异于官方的文章,系统地分门别类,成为海外首次以学术研究面貌出现的研究林彪事件之专集。该书出版后在海内外引起强烈的反响。2006年4月明镜出版社出版了吴润生的《林彪与文化大革命》。同年8月明镜出版社还出版了舒云的《林彪事件完整调查》,该书对林彪事件作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其它专著涉及到林彪事件者,还有高文谦的《晚年周恩来》(明镜出版社2003年4月版)、李晨《世纪风铃——当代中国重大事件解密》(台北:天箭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3月版)、陈晓农《陈伯达最后口述回忆》(香港:阳光环球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5年3月版)、陈小雅《中国牛仔——毛泽东的“公案”及行为、心理分析》(明镜出版社2005年7月版)、徐景贤《十年一梦——前上海市委书记徐景贤文革回忆录》(香港: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6月版)等等。即使这些书籍并未在国内公开销售,但是却都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国内,不少大学和研究所的内部阅览室亦可查到,更何况还有各种盗版书横行于世。除了这些中文书籍之外,还有一些英文专著,比如:美国弗吉尼亚州的旧自治领大学(Old Dominion University)历史系的金秋教授,在1999年出版了《权力的文化:文化革命中的林彪事件》(The Culture of Power:The Lin Biao Incident i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的英文著作,该书由斯坦福大学出版社出版,是一本较为系统地研究林彪事件的专著。另外,还有澳洲Monash大学亚洲研究系孙万国教授与泰伟斯教授(Frederick C.Teiwes)合著了一本《林彪的悲剧:文革中骑虎难下》(The Tragedy of Lin Biao:Riding the Tiger During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1966—1971)。这两本书都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值得一读。此外,海外媒体和互联网上有关林彪事件的学术性文章就更多了,主要见于海外电子杂志“枫华园”、“当代中国研究”网站等,尤其令人注目的是“华夏文摘增刊”的“文革博物馆通讯”,有关林彪事件的文章不下五十多篇。另外,海外的“林彪•军队•文革”(www.linbiao.org)网站也是研究林彪事件的重要阵地,该网站设立了“峥嵘岁月”、“九一三亲历者言”、“林彪事件”、“军队与文革”等专栏,以及部分作者的文集。互联网上的这些文章已通过电子邮件或论坛上帖的方式得到广泛的传播。
  还有一事令笔者疑惑不解。1999年6月国内的解放军出版社出版了大陆作家张聂尔的《风云“九•一三》,张聂尔当年采访了一些空军中的知情人士,最终整理出版了该书。该书通过了军科院的审查出版,是国内首次较为全面、系统揭示“九一三事件”的书籍,它对推动林彪事件的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奇怪的是,如此重要的国内著作,叶晖南竟然完全没有提及,笔者很难相信这是叶晖南一时的疏忽。
叶晖南身为中央党史研究室副研究员,对这些重要书籍和学术文章即使做不到了如指掌,至少也应知悉其主要内容。如果他以看不到相关的书籍、文章,全然不了解海外之研究为理由。那么,他怎么解释其文中罗列的那些港台出版的书籍、文章呢?由此,我们只能认为,叶晖南对海内外这些研究既然不好违背“上意”加以评论,还不如干脆装聋作哑,视而不见。然而采取鸵鸟政策的结果只能说明研究者本身不敢面对历史的真实,只能在“上司”的旨意下做些无关痛痒的“研究”,为官方的定论再做一些注脚罢了。

四、叶晖南文章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

  上面主要谈论的是有关林彪事件研究的一些重要问题,下面还想就该文一些具体内容谈谈笔者的个人看法。
  (1)领袖人物的传记、年谱的可信度等同于档案吗?
  “叶文”说:“领袖人物的传记和年谱在编辑和出版过程中都经过严格的把关,这类作品的可信度等同于档案,史料价值很高。”“叶文”的这一观点笔者不敢苟同。笔者并不否认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纂的《毛泽东传》、《周恩来年谱》等的确是经过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严格的把关”,这些写作组也有权力看到更多的外人无法知悉的材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传记和年谱就一定“可信度很高”,因为这二者之间并不必然构成正比的关系。我们说某一项史学研究的可信度高,是指该项研究占有了较为全面的材料,较为公正、客观地阐述、分析历史事件,而不是只选用有利于自己观点的材料,摒弃那些不利于自己观点的材料。更何况官方并未开放档案供研究人士阅读,史家怎么可以认定这些传记和年谱的可信度“等同于档案”呢?事实上,官方出版的《毛泽东传》、《周恩来传》以及他们的年谱在这一点上就有许多重大的瑕疵,为了维护毛、周的正面形象,举凡不利于他们的材料几乎不用,或者轻描淡写,匆匆几笔带过,甚至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任意歪曲、编造历史。
  我们还是举林彪事件为例。《毛泽东传》在谈及林彪阴谋策划武装政变时说:“一九七一年二月,林立果同在苏州的林彪、叶群密谋后,又到杭州、上海一带活动。同年三月,林彪提出要‘先搞一个计划’,林立果在上海同‘联合舰队’主要成员周宇驰、于新野等分析形势、研究对策,于三月下旬拟出《“五七一工程”纪要》(“五七一”是“武起义”的谐音,即武装起义。“五七一工程”的名称为林立果所确定)的草稿。《纪要》定稿后,曾由林立果连同有关政变资料带往并‘留在’已到北戴河的林彪、叶群处。”(《毛泽东传》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1591-1592页)《周恩来年谱》则说“三月初,林彪授意林立果搞一个武装暴乱计划,说:‘南唐李后主有两句诗:“几曾识干戈”,“垂泪对宫娥”。他就是因为不懂得武装斗争的重要性,所以才亡了国。这是前车之鉴,我们不能束手待毙。’”“林立果又在上海召开秘密会议,进一步策划实施《纪要》的各项方案,并确定了政变的指挥班子和具体分工。”(《周恩来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5月版第440页、第444-445页)然而,我们不得不指出,这两条材料都是子虚乌有。
  我们先看《周恩来年谱》的这段叙述,首先,年谱的编纂者们没有给出任何该项资料的来源,有违史学编纂的基本原则。其次,林彪与自己的儿子的密室谈话是何人在何时听到并记录下来的?又是如何流传于世的?这一所谓的“密室谈话”活脱脱就是个小说家言,编造得如此离奇、荒诞不经。再次,庐山会议后,林彪住在北戴河,远离北京这个政治漩涡,对政事基本不过问。而毛泽东则不断对军委办事组施加压力,军队方面连续召开华北会议、军委座谈会和批陈整风汇报会,搞得焦头烂额,而林彪却根本不曾参与。此时的毛林关系虽然有些紧张,但当时的毛泽东并未下决心倒林,林彪对于毛泽东的作为采取了沉默的态度。毛泽东在3月份指示周恩来带上黄吴李邱和李德生等人到北戴河向林彪汇报批陈整风汇报会的情况,这也是毛泽东设法缓和与林彪之间关系的一项举措。当时无任何迹象显示毛泽东有着手倒林的部署,林彪此时并未发生“前途危机”,林彪有什么理由和必要搞武装政变?林彪这位身经百战的元帅又怎么可能让自己初出茅庐的儿子搞政变?那完全不符合林彪一生拥毛的特点,更不符合当时的政治情势。笔者与令狐渊先生撰文《“三国四方会议”真相揭秘》,(见丁凯文主编《百年林彪》,明镜出版社2007年11月)通过揭示这个所谓的“三国四方会议”的来龙去脉,说明那仅仅是林立果为了弥合江腾蛟、陈励耘、王维国以及周建平之间的尖锐矛盾,把他们找到一起来谈谈心,消除误会,实属一次单纯的聚会,毫无阴谋可言,且这四个人聊天时林立果还基本不在现场,谈天的内容主要围绕在南京空军内部的协调工作,有关战备问题,最多也只是发泄一下对文革极左派张春桥的不满。他们本人对官方指控的参与政变密谋一事一无所知。官方指责他们准备搞政变,拼凑政变指挥班子,则既无证据,又不合情理。在后来的“两案”审理时,由于实在找不出像样的证据,不得不对陈励耘、周建平免于起诉。
  我们再看所谓的《“五七一工程”纪要》。首先,《毛泽东传》的编纂者们给出林彪涉案的证据是李伟信在1971年10月13日的交待材料,这个材料最早见于中央1972年4号文件《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二)》的通知及附件。现在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李伟信的这个交待在很多地方是作了伪证。《毛传》的编纂者们在使用李伟信的证词时,显然有意忽略了李伟信交待中很重要的一句话,“571计划写成后,我没有见过”。换句话说,李伟信本人并未见过该《纪要》,且把“纪要”说成是“计划”。所以说李伟信充其量也只能算是该《纪要》的“半个孤证”。《毛传》的编纂者们有何直接证据证明该“纪要”是林彪授权林立果所搞呢?其次,在所谓的“林彪反革命集团”中,至今也没有找到一个该“纪要”的目击证人,不仅黄吴李邱四大将没有见过,就连参与林立果在3月份召开的所谓“三国四方会议”的江腾蛟、陈励耘、王维国和周建平也没有见到过,甚至那些参与林立果活动的“小舰队”其他成员们,如陈伦和、鲁珉、关光烈等人也都没有见到过。因此,我们不得不面临一个不争的事实:即似乎死了的(指九一三事件中飞机失事罹难者)都是该“纪要”的目击者,而活着的却没有一个人见过。这难道不是一个非常离奇、怪异的事情吗?(可参见史学《林案的玄机和蹊跷》,见“华夏文摘增刊”第四二七期,2005年4月6日)所以,《“五七一工程”纪要》本身就显得来历不明,官方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纪要”是林彪授权林立果所制订,后来在1981年的“两案”审理时也未对此做过任何像样的庭审调查。如此这般,如何能将该“纪要”定性为林彪要搞政变的依据呢?请大家不要忘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无不证明,仅凭某一个人的口供就入人以罪者无一不是冤案!
  所以说,官方版的领袖人物传记、年谱等有相当的参考价值,但与是否具有可信度并不能划上等号,更不可能“等同于档案”。“叶文”如此行文显示出作者在史学研究上的浅薄。

  (2)是郑位三还是郑维山?
  “叶文”在讨论汪东兴的《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时,将华北会议被打倒的北京军区司令郑维山写成郑位三。这两个人的名字发音虽接近,但是革命经历却完全不同。
  郑位三在1927年任中共黄安县委书记,领导了黄安农民九月暴动,是鄂豫边苏区的创始人之一。曾任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主席、人民委员会代理委员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中共鄂东北道委书记兼游击总司令,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五军政治部主任。长征到陕北后任中共鄂豫陕特委书记,鄂豫皖区委书记,淮南区委书记,新四军第四支队、第二师、第五师政委,中共豫鄂边区委书记。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代理书记、中原军区政委。建国后,任第二至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是中共第七、八届中央委员。事实上,建国以后郑位三因身体多病再没有负责什么具体工作,也与军队工作无关。郑位三1975年7月病逝于北京。
  郑维山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方面军总部炮兵连、通信队政治指导员,红九军第八十一团政治委员,红二十七师政治委员,红三十军第八十九师、八十八师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军政学校主任军事教员,教导团政治委员、团长,第四军分区副司令员、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晋察冀军区张家口卫戍司令员,冀察军区司令员,晋察冀野战军第三纵队司令员,华北军区第二兵团三纵队司令员,第十九兵团六十三军军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九兵团副司令员,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十九兵团副司令员,第二十兵团代司令员,北京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司令员,兰州军区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是第三、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中央委员。郑维山是解放军中的一员骁将,2005年5月病逝于北京
  1971年初的华北会议上,郑维山因牵连到庐山会议上的华北组二号简报,与李雪峰一起被打倒。据中央1971年6号文件记载,1971年1月24日周恩来在华北会议上的讲话提纲第三部分是李雪峰、郑维山的错误和中央的决定,主要说郑维山紧跟反党分子陈伯达,反对党的“九大”路线,在政治上犯了方向、路线的严重错误。还说郑维山一贯闹宗派、拉山头、搞独立王国,在组织上犯了严重错误。再有就是家长制,搞一言堂,错误是历史性的,郑维山跟着杨成武搞“山头主义”,“独立王国”。(舒云《为中将郑维山平反的前前后后》,见“华夏文摘增刊”第四五七期,2005年10月3日)郑维山被发配倒安徽某农场劳动改造,直到粉碎“四人帮”后,才在1980年9月得以彻底解脱。
  “叶文”将郑位三与郑维山混为一谈,实在是一个不应该发生的错误。

  (3)吴法宪回忆录的价值何在?它是在国内部分学者和赞助商的帮助下完成的吗?
  2006年9月香港的北星出版社出版了《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对于该回忆录的价值,史家已有较高的评价(余汝信《未可忽略的“一家之言”——〈吴法宪回忆录〉述评》,见“华夏文摘增刊”第五四一期,2006年12月4日)。“叶文”对此显然采取了贬低的态度,说什么“其中多处内容与已公布的资料有出入,因而值得研究。……同时,一些观点也属于个人之见。”
  笔者在第一时间就收到了该书,并为此撰文予以评述,指出:“很早就听说吴将军身后留下了一部回忆录的书稿,记述了他自己人生几十年的经历,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这段历史时期的风风雨雨的历程。笔者之所以特别关注此书的问世,盖因这是被中共打倒的所谓‘林彪反革命集团’中主要人物首次公开发表的回忆录。以往的三十多年里,相关的信息和资料被封锁之严,实为前所未有,即便有一些披露,也多为政治说教,少有可称得上历史科学认可的材料。我们听惯了也看惯了官方就‘文革’史和‘林彪事件’的一家之言,几十年来官方的说辞充斥着各种媒体,不少书籍和刊物也是东抄西抄、人云亦云,前后不一,矛盾百出,致使历史的真相被掩盖、搅浑,甚至被歪曲,但我们却从未知悉当年这些身在其中、经历其事的另一方的主要当事人是如何叙述这段历史的,他们讲述的亲身经历对解开那段历史之谜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天我们有幸阅读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军委办事组副组长兼空军司令吴法宪将军的回忆,对澄清那段历史有着不同寻常的重要意义。”笔者还指出:“以笔者对文革史的了解,吴法宪将军的回忆录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吴将军在文革时期亲身经历了中央文革碰头会、军委办事组,参与筹备了中共‘九大’,并成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跻身国家领导人的行列。与此同时,吴将军还长期担任解放军空军的主要领导人,参与、领导了部队的建设和发展,在对敌斗争中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所以,吴法宪将军的回忆具有极其重要的史料价值,为我们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历史当事人的回忆,是我们研究军队史、文革史必不可少的第一手资料。……仅就文革史部分而言,它在很大程度上澄清了官方长期以来歪曲和掩盖的历史,揭示了历史的真相,所以笔者认为,这部回忆录的问世足以构成对官方史学一家之言的挑战,为今后的深入研究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丁凯文《艰难岁月的再回首——读〈吴法宪回忆录〉》,见“华夏文摘增刊”第五四六期、第五四七期、第五四八期,2006年12月20日——2007年1月2日)
  另据笔者所知,吴法宪在离开秦城监狱保外就医到济南后,开始着手撰写自己的回忆录。吴法宪在没有任何外界的帮助下,以顽强的毅力独自一人撰写了这部长达80万字的回忆录,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资料。令人奇怪的是,“叶文”竟然声称“吴法宪的回忆录是在国内部分学者和赞助商的帮助下完成的”。据笔者所知,吴法宪在济南的生活,只有夫人和个别孩子做伴,其他子女都在外地生活。吴法宪在济南不过就是一介平民,甚至还是当局特别“关照”的对象,并不像那些还在台上的老干部们有自己的秘书或专职写作组,帮助查找资料和撰写。吴法宪不仅没有秘书,更无任何国内学者介入参加撰写。叶晖南可否告诉读者是哪些国内的学者帮助吴法宪撰写了回忆录?又有哪些赞助商出了钱?如果叶晖南说不出个所以然,则说明叶晖南信口雌黄,还请叶晖南收回他的这番不负责任且毫无根据的话。

  (4)肖思科等人有关“两案”审理的书籍所用的素材可信度高吗?
  1981年“两案”审理过后,一些曾经参与其中工作的人陆续写了一些文章并出版了一些书籍。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当数图门、肖思科的《特别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实录》,该书出版于2003年1月,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该书的前身是肖思科的《超级审判》,济南出版社1992年10月出版,后来又以图门、肖思科的名义出版了《震惊世界的77天——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纪实》,1994年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叶文”称“审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著作和文章基本是以两案审查时期的法律文件为依据,记载了对林彪事件主犯的司法审判过程。所使用的素材通常可信度较高”。笔者对此不敢苟同。
  众所周知,1981年的“两案”审判是在中共中央、邓小平、彭真等人直接领导下搞的政治审判。中央事先在1980年夏成立了以彭真为首的“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所有法官、检察官都直接听命于这个委员会。在起诉书出笼前,邓小平在政治局会议上说:“有些人罪很大,是要判无期徒刑的”,“不在于列多少条的罪行,关键在于他们祸国殃民、阴谋政变、篡党夺权”,邓小平特别强调“起诉书的内容不能涉及毛主席、周总理的错误,这一点要特别慎重。”(图门、肖思科《特别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实录》,第134、154页)事实证明,林彪一案尚未进入任何实际审理前,被告人的罪名和刑期就由中共最高当局拍板定案,所有的法官和检察官犹如傀儡,在事先布置好的场景中走个过场。如此的审判有何公正可言?此外,黄吴李邱四大将既未涉及官方为林彪定案的所谓“两谋”,也没有叛逃,为什么要被打成“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对于肖思科其人的作品,笔者曾撰文予以评析,笔者在《也谈林彪913事件——评肖思科〈粉碎五大谣言:知情人证明林彪真正死因〉》就肖思科一些观点一一加以辨析,诸如:如何看待林立衡与张宁的说法及回忆、中共对林彪事件的审查是公正的吗?李文普的证词有几分真实性、林彪是怎么出走的、林彪有阴谋准备发动政变吗、林彪的座机何以会坠毁、林彪犯的是“反革命罪”吗等。此文最早在2002年7月19日发表于海外电子杂志“枫华园”第355期,后来收入《重审林彪罪案》一书。
  此外,肖思科等人的著述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他们只会作官方的喉舌和传声筒,并未有自己的真正思考,也从未质疑过官方的一家之言,更不知道要采访那些被告人,倾听他们的声音,完全漠视了官方在林彪一案上大搞冤案的种种情节。所以说,肖思科等人的作品充其量也只能算作代表官方观点的纪实文学,与严格意义上的史学论著相去甚远,更遑论可信度。

  (5)林彪一案的真相真的很难搞清楚吗?
  “叶文”说“林彪事件过去三十多年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展开真正深入的研究,整个事件中存在着大量的疑点和缺失的环节,随着当事人和见证人相继去世,搞清事实真相变得越来越困难。”我们要问的是:真的是如此吗?
  国内由于种种人为的限制,林彪一案的研究的确处于停滞的状态,已有的所谓研究大都了无新意,只不过就是按照《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来诠释历史。说白了,那就是历史为政治服务,曲学阿世而已。但是海内外仍有不少有识之士敢于发出不同于官方说辞的声音。其中的代表作集中表现为这几年陆续出版的几部书籍:笔者主编的《重审林彪罪案》、舒云的《林彪事件完整调查》和《林彪画传》,以及笔者主编的《百年林彪》,其它发表在互联网上的文章更是层出不穷,除已经去世的文革研究学者王年一教授外,还有余汝信先生、何蜀先生、金秋教授、迟泽厚先生、陈昭先生、孙万国教授、陈晓宁先生、蒋健先生、夏继波先生、欧阳龙门先生、程光先生、史学先生、陈小雅女士、袁策祥先生等人。这些学者正是为了追寻历史事实与真相,孜孜不倦地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和探讨,并有很多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问世。正如国内学者陈小雅所说:“历史研究——作为一门追求‘历史原貌的再现’与‘公正诠释’的学问——本身就具有这样一种特性:一日不得真相,一日追踪不止。尽管因为各种原因,它的进程可能被延缓,它揭晓时间会推到很远的将来,但这个时间的到来,是不可避免的。林案如此,历史上堆积如山的各种假案、冤案、错案亦如此。在这方面,历史学很像蒙眼的‘法制女神’,它与社会的‘功利’与感情无关。如果说,后者的天平是以‘法律’为准绳的话,前者的天平则是以‘真相’为准绳的。”(陈小雅《清理历史的“垃圾桶”——重审林彪罪案的几个问题》,载“华夏文摘增刊”第四○二期,2004年11月2日)
  所以,林彪一案的真相不是搞得清或搞不清的问题,而是想不想搞清的问题。如今还有许多知情者依然在世,还有那么多档案依然存在,官方只要不横加限制,何愁林案不能水落石出!

  (6)史家应该坚持实事求是,还是坚持“党的宣传纪律”?
  林彪一案的研究之所以困难,叶晖南还是知道原因何在的。“叶文”说:“从学术的角度观察,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以来对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研究有规模,少深入。目前在国内,除了少数的学者对这一课题作过一些有价值的研究外,多数论著都浮在面上。造成这种局面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宣传纪律。国内从事宣传和研究党史的绝大多数工作者都严格和自觉地遵守宣传纪律,在涉及党史的重大敏感问题上,不经允许,不随便发表个人的学术观点。”
换句话说,国内的史学工作者不是凭着史家的良知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来研究历史,而是“坚守党的宣传纪律”,不得发表与官方观点不相一致的文章。如此而言,史学研究就成为政党政治的工具,为当前政治服务。如此一来,林彪事件的研究还有什么公正、客观可言?
中国历来就是一个史学大国,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更产生了无数优秀的史家,正是由于这些史家的存在,才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历史完整、清晰地呈现在世人的面前,供后世人们不断地研究、探索。中国史家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他们绝不因为统治者的喜怒哀乐而改写历史,他们不仅为后世留下了信史,他们本人更成为后世的典范、楷模,这才是史家最高的境界。陈小雅女士在回忆已故王年一教授时说:“王先生跟我谈到这项研究(指林彪事件)的许多困难。首先,在上世纪80年代,中顾委讨论《中共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时,有位老人提出,趁大家都在世,把林彪的案子澄清一下,邓当即表示反对,他说:‘林彪的案不能翻,这是要林彪还是要党、要毛主席的问题。’王年一先生说:‘我们研究文革,澄清历史旧案的真相,就是要打破这种逻辑。’这是一种什么逻辑,王先生没有说。按我的理解,就是专制的逻辑。”(陈小雅《感受长者关怀,愧对前辈期待──纪念王年一先生》,见“华夏文摘增刊”第六○二期,2007年10月8日)所以,中国并不缺乏史学研究者,但是中国真正需要的却是如王年一教授般的有良知的坚持实事求是的史家,他们不畏权势,不以当权者的意志为转移,不以党的历史决议为判断是非和真相的标准。他们不是为了自身的名利、地位研究历史,而是通过对历史的研究追寻历史的真相,指出历史的发展规律,找出其内在的必然联系,从而得出经验和教训。笔者前面所介绍的诸位史学先进大都身在国内,但却是林彪研究的佼佼者,他们不愧是真正的史家。
  最后,笔者愿意向读者推荐两篇有关林彪和林彪事件研究的述评。
  一是余汝信先生的《新世纪林彪研究述评》,该文发表在笔者主编的《百年林彪》一书中。余先生的述评涵盖了新世纪有关林彪研究的方方面面。正如余先生自己所言:“本文旨在客观地回顾刚刚过去了的二十一世纪的头几年,即2000年到2006年这七年间海内外林彪研究进展。对现状的说明力求全面,既包括了亲历者的陈述,亦包括了研究者的探索,自然,亦就涵盖了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观点。……诚然,在这一时期,研究所需要的资料依然匮乏,但仍取得了某些重大的、阶段性的成果,与此同时,不少问题、疑点尚待解决,意见分歧仍然存在,讨论还在继续。”(余汝信《新世纪林彪研究述评》,见丁凯文主编《百年林彪》,明镜出版社2007年11月版第18-19页)
  二是笔者自己所撰《“九一三林彪出走事件”研究述评》(见《当代中国研究》总第97期,2007年第2期)笔者就“九一三事件”当中的热点、疑点问题,介绍了近些年来海内外史学界的研究进展和动态。笔者认为“真相一日不白,追寻真相的努力就一日不会停止,林彪事件的研究还会继续深入下去,林彪事件的真相也终有大白天下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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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起源研究】

文革思想遗产断想之三
——爱国主义与文革

顾 土

百多年来,各种主义多如牛毛,但能够坚挺下来的微乎其微。有的是过眼烟云,有的是虎头蛇尾,有的是一时热闹,有的本来就莫名其妙,所以最终也不知其所以然。只有一个爱国主义,似乎可以穿越任何历史风云,始终处于最抢眼的位置。
无论社会如何变化多端,人心怎样向背无常,爱国主义却始终叫座,成为任何一种执政力量最有力的精神召唤。面对来犯之敌,可以呼唤爱国主义;催发军国意识、鼓动纳粹思想,也不妨运用爱国主义;推翻一个政权,可以高喊爱国主义;维护一种统治,也不妨宣传爱国主义;打击异己势力,可以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树立个人威权,也不妨举起爱国主义的旗号;坚持独裁可以自称爱国主义,推行民主也不妨叫做爱国主义;不顾人民死活,全力发展军火工业制造原子弹,可以说成是爱国主义;专心推进国计民生,也不妨视为另一种爱国主义。希特勒、墨索里尼、东条英机、山本五十六是最狂热的爱国主义,而汪精卫、贝当也自认为是忍辱负重的爱国主义;以抗美起家的红色高棉视自己为爱国主义,而借用越南力量摧毁嗜血成性的红色高棉也被看作是爱国主义。爱国主义几乎成了鼓动社会情绪的灵丹妙药,百发百中的政治子弹。只要掌握了爱国主义的话语权,就足以鼓动起民众的力量;相反,只要被爱国主义不幸击中,也必死无疑。
爱国的国,究竟是指什么?如果是“朕即国家”的那个国,爱国就是效忠专制君主;假如是寡头掌控的国家,爱国就是拥护一个利益集团,而这个集团基本以少数集权者的意志为归依;国家也可以是我们从前常年接受的那种概念,叫做“阶级斗争的工具,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这样,爱国其实就是听命于这样的工具和机关;国家也可以是一种民主制度左右下的国家,爱国自然就是尊重这种制度。当然,爱国的国,更可以是祖国,祖国不是一个政权、一个机关、一个人、一个工具,而是文化、历史、土地、自然形成的一种特定范畴。一个人生长在这种范畴培育的文明中,不能不具有自己的归属感。我们的祖国已经拥有数千年的文明历史,从未间断,而现在,“祖国华诞”、“祖国生日”一类的说法随处可见。看来,在很多人心目中,国家与祖国已经融为一体。有一种时兴观点就认定,祖国与国家不可分离,所以,爱国兼顾两者。这种观点大概属于“有奶便是娘”主义,或者叫“给什么爱什么”主义,生出来撞上法西斯就爱法西斯,碰上民主就爱民主,遇见专制独裁就爱专制独裁。
爱国主义,之所以历久弥坚,在于所有的主义中只有这种主义最空泛也最没有实质内容,可谓伸缩自如,来去恣意,变幻莫测。时代不同,爱国主义也可以不同,内涵甚至截然相反。今天的卖国主义或许就是明天的爱国主义,昨天的爱国主义,可能就是今天的卖国主义。可以说,任何人任何势力都可以以此为招牌,塞入自己的内瓤。
翻阅世纪史,可以清楚地看见,悲壮英勇,无不以爱国主义为支撑;邪恶血腥,也无一不是狂热爱国主义的结果。以文革为例,这一中国历史上的深重灾难,从头至尾,几乎都处在爱国主义的躁动情绪中。


中国历史上的那些爱国,多半都是今人封赠的,其所谓国实际就是君主的家天下,忠君与爱国融为一体,不可分割,因为那时的国家不如称之为家国,是一个人及其家族创立并统治的地方,生长在这样的地方,有如纳粮交税一样,当一个忠诚的臣民是份内事。其实,即便是这样的忠君爱国也经不起理性推敲,只能含混说说而已。春秋战国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包括孔夫子,都不怎么忠于自己的家国,朝秦暮楚是他们从政的特征,今天为这个家国出谋划策、明天又为那个家国出征打仗是他们的生活内容。像屈原那样的爱国,主要含义都是后人层垒地加上去的,因为在屈原的时代,根本就没有卖国这一说,不然,伍子胥算什么?北宋的杨业一直被认为是爱国的忠臣良将,其实,他也是个叛将,只不过随着北汉君主一起投降,因此就没人追究他到底爱不爱国或是爱什么国了。杨业之前还有苏武,之后还有岳飞,其爱国也特别为后人所称道。这一类的爱国,在于他们抵御的是异民族入侵,处在战事纷扰之际,假如当时异民族已经主导天下,或者少数民族已经成为中原一个朝廷一种政权后,在他们的统治范围内,不论汉人如何献身,都不会有人再追究他们的爱国与否。北魏时大权在握的冯太后,满清入关前就已经成为重臣的范文程,清王朝的那么多汉大臣,从来都是正面人物,没人称他们为“卖国贼”。
与忠君式爱国相辅的观念是: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惟有德者居之。这样的家国观也为王朝的更迭带来合理依据。可以说,古人看重的是节操,鄙视的是贰臣,而不是政权本身。
中国传统的爱国,并不排斥借助外来势力,甚至可以用土地、赋税、人口等利益为代价。自先秦一直到民国,直至1949年,这样的事例史不乏书。对立的双方可能都向外来力量示好,都会签订或准备签订出让民族利益、臣民利益、家国利益、国家利益的条约,以换取外部军事、财政、政治的支持。其实,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历史上也都有类似的情形发生。清季以降,中国固有的那种并无明确界定的忠君式爱国,又与外来严格的近现代国家观念混杂起来,变得极为难解。在传统式爱国仍主宰着人们思想的同时,国家的主权、领土等事关国家利益的观念也传入中国,这使得在朝的当权者从实际需要出发而产生的外交行为,与在野的现代政治家和知识分子从近现代国家理论着眼而形成的爱国舆论相对抗,不断爆发冲突。
进入二十世纪,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等思潮涌入中国,与传统的忠君式爱国、近现代国家观念相交错,让中国人的国家思想更加芜杂,也更为无所适从。尤其是以阶级斗争为核心的社会变革理论,以世界大同为核心的共产主义思想,置阶级利益于国家利益之上,将消灭阶级和国家作为最终目的,成为意识形态的主导,让救亡图存中的许多革命志士常常陷于矛盾的心理中。在对待苏联扩张,对待外蒙古独立这样的问题上,显得难以自圆其说。近代以来,随着意识形态的不断强化,爱国、卖国又与意识形态相交融,让国家的概念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民国初年,背叛共和、赞同复辟,也叫卖国和叛国;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反共与反华紧密相连,不同政见与出卖国家利益难解难分。
1949年以后,忠君式的爱国被发扬光大,近现代国家的概念由于执政的原因也被执政党所接受,而深受苏联与共产国际影响的社会主义阵营观念和反帝意识以及随后的反修思想则左右着对外关系,作为建党宗旨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党理论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又绝对占据意识形态。在这固有与外来,传统与革命,最终与当下的混合思维中,执政中的矛盾性时常显现出来,只好此一时彼一时。今天可能讲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共产主义的大目标,明天兴许又讲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后天说不定只讲无限忠于,就如《东方红》和《国际歌》常年唱在一起那样,经不起逻辑推敲和理性思考。不过,那个年代,缺乏的恰恰是理性。
文革中近似癫狂的爱国主义,正是处于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之下。


文革是一场针对所谓国内外阶级敌人的政治运动,但是,当对外国和对外国人的各类行动以爱国的名义出现时,人们就很难辨明其实质。所以,反省文革,往往会遗漏其对外的部分,也不能公正判断那些对外行为的是与非。其实,文革的对外与对内完全一样,都是用阶级斗争的眼光看待一切,什么都以阶级划线,而这些所谓阶级的分界又是绝对的主观意志,主观中时时还暗藏着强烈的领袖欲望、排斥异己的心理和残酷的权力之争。文革中,在对外问题上同样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尤其是文字和口头给别人加上的莫须有罪名并不亚于对内,只不过因为事不关己,国内的人们不怎么重视罢了。文革对内对外的政治运动始终交织在一起,帝修反是国内阶级敌人的总后台,国内阶级敌人则以国外帝修反为依靠,这是当时人们的普遍思维,上下一致。
帝国主义和修正主义的威胁,是文革的基本话语,文革中的爱国主义,主要就是反对美帝反对苏修,与文革相始终。反帝反修既是日常斗争生活的组成部分,也是任何重大政治事件的主要内容,有单位或群众组织的批判会,有大规模的街头示威,也有体育馆、体育场、广场的万人、几十万人直至百万人的浩大集会,一浪接着一浪。全国人民狂躁地支援印度支那三国人民,不仅可以借机大肆发泄情绪,更在于唇齿相依是当时人们认知印度支那问题的一种思路,中国是印度支那三国人民的可靠后方也是当时的流行口号;反对苏修的理由之一则是苏修继承了老沙皇的衣钵,“亡我之心不死”。
帝修反中的反,即“各国反动派”,也是文革不时攻击的目标。其中有的起因于边界问题、华侨问题,也有的因输出文革和输出革命所致,既属于意识形态,也属于国家间的实际纠纷。由于文革自身的意识形态色彩,所以,这些矛盾也不能不一概打上浓重的阶级斗争烙印。英国、印尼、缅甸、印度等国家在文革期间曾与中国闹得不可开交,其中只有英国算是老牌帝国主义,其他都是发展中国家,或者叫第三世界国家。印度是不结盟运动的领袖,缅甸也不是资本主义,但中国与这些国家的矛盾,文革初期有时其激烈程度超过了美苏,我就曾亲身经历了反印尼反缅甸的大示威,壮观景象不逊于反美反苏。原因在于与这些国家发生矛盾时恰好赶上了中国民众正处于极度亢奋的状态,一些政坛新秀和舆论工具又想趁机显示自己的爱国情怀和反对帝修反的决心,所以这些国家暂时就成了爱国的排他对象。由于发生的矛盾属于一时的对抗,所以持续时间也不长,很快又被下一轮行为所淹没。昨天的反动派,或许又成了今天的“老朋友”,这是文革中的常见现象。反动派的内涵,也类似文革中的“坏分子”罪名那样,无一定之规,更像是个筐,今天可以装这个,明天又可以放那个。
文革是以所谓中共党内两条路线斗争为依据而不断延伸发展的,刘少奇、林彪、邓小平以及被再次揪斗的彭德怀等所谓反动路线的代表人物,同时也都被定性为帝修反在中国的代理人,批判他们正是为了爱国,所以,对他们的批判和斗争,始终贯穿着爱国主义的情绪。1967年4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文革中最重要的文章之一《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评反动影片<清宫秘史>》。作者戚本禹是文革初期政治舞台上的重要人物,炙手可热,他的这篇文字就是对刘少奇发动全面攻击的总动员令。林彪最终以叛逃苏联定罪,批判以他为首的所谓反党集团自然也充满着爱国主义的激情。彭德怀与苏修“勾结”的罪行则是他在文革中又遭批斗的原因之一。文革后期,1974年9月的“风庆轮事件”是攻击邓的一大理由,说他执行的是一条“孔孟之徒的卖国主义路线”。其实,整个文革中,卖国主义一直是一顶大帽子,专门用来整人,爱国主义则成为自我拔高的工具。1973年11月,根据毛泽东授意,中共中央政治局连续开会批判周恩来等人,说中方在与美国国务卿基辛格的会谈中态度软弱,是“投降主义”、“丧权辱国”、“第十一次路线斗争”。1974年1月,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恶毒的用心,卑劣的手法——批判安东尼奥尼拍摄的题为〈中国〉的反华影片》,称:“如果容忍这样的影片在世界上招摇撞骗,那就等于承认任意侮辱中国人民的反动宣传是正当的行为,那就是向国际反动派的反华挑衅投降。”矛头实指邀请安东尼奥尼访华的中国领导人。1974年2月,中国彩色显象管生产线考察团接受美方玻璃蜗牛礼品被怀疑为“辱华”,成为有名的“蜗牛事件”。1974年6月,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的王洪文接连批示,指责从国外买船的人是“迷信外国资产阶级的假洋鬼子”。耐人寻味的是,到了华国锋时代,对待“四人帮”的批判依旧沿袭了文革的方式。其间就有人认为,江青才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战略特务”,而过去这个罪名则是王光美的专属。
除了批判、攻击式的爱国主义登峰造极外,在文革中,歌颂式的爱国主义也达到颠峰状态。任何一项发明、创造和生产成就,直至体育竞赛成绩,都被形容为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伟大胜利,毛泽东思想的又一曲凯歌,是自力更生的辉煌成果,是为国争光。比如断肢再植、100万伏超高压标准电容器、晶体管大型通用数字计算机、万吨级远洋货轮、3200吨破冰船、南京长江大桥、红旗渠,氢弹以及抢救心脏骤停29分钟病人、拦海造田和填湖造田、攀登珠穆朗玛峰等等,好像是任何“好事儿”都可以算在爱国主义的账面上。
文革中的爱国主义,依照当时发表的各类文章的说法,其历史上溯接轨至太平天国、义和团和五四大游行。在《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这篇文章里,戚本禹尽其所能地颂扬义和团的“灭洋”行动,论说甚至已经脱离了左翼历史学家的思维框架,一些观点也超出了文革前有关义和团的评价。这里不妨摘出几段:

对于义和团的革命群众大造帝国主义的反、大造封建主义的反的革命运动,究竟采取什么态度?是支持还是反对,是歌颂还是仇视?这是检验真革命和假革命、革命和反革命的一块试金石。
义和团严厉禁止洋货,蔑视帝国主义分子。他们把驻有外国使馆的东交民巷改名为“切洋街”,御河桥改为“断洋桥”。义和团在游行时,经常同市民齐声高呼“杀洋鬼子”的口号,使帝国主义分子听了发抖。有的吓得躲进棺材,雇人吹打着,企图逃出城外。
一九〇〇年的六月,义和团的革命活动达到高潮,京郊各县的义和团三五十人一队,不分昼夜,一天数十起地涌进北京城内,守卫城门口的士兵,向他们致敬礼,为他们喝道让路。浩浩荡荡的革命群众,头裹红布,腰缠红带,鞋镶红边,手持大刀长矛,在大街上威风凛凛地游行。前门外打磨厂等处的铁铺里,炉火熊熊,日夜不停地为义和团赶制各种刀枪。
在义和团运动中,青少年是一支最生动、最活跃的力量,他们在这次伟大的革命运动中,建立了不朽的功勋。震骇中外的“红灯照”,就是当时北方许多地方女青年们的组织。她们很有纪律地自己组织起来,练习武艺,保卫祖国。她们着红衣,戴红帽,提红灯,拿红枪,前方作战,后方除奸,积极参加义和团的起义行列,坚决反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表现了中国青年妇女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英雄气概!

读了这些文字,我们已经分不清他说的究竟是红卫兵造反派还是义和团了。看来,红卫兵造反派正是义和团的嫡传,文革则是近现代史上一切排外反外的延续。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反帝路”、“反修路”等新路名就产生自文革;声势最为浩大的反帝反修示威活动,用极端方式批判外国的文章,也是文革的产物;大量烧毁禁绝“封资修”书籍是文革的主要内容,而其中的资与修,指的正是外国;1967年8月,北京万余人闯入英国驻华代办处院内一通打砸并纵火焚烧,更是文革中轰动世界的事件。文革中,曾经留过学的、去外国工作过的、与外国人结了婚的、由外国来华工作和生活的,甚至与港澳这两处沾了外国边的地方有关系的,还有信教的,几乎都被扣上“特嫌”的帽子,有人被关押,有人遭批斗,所有人的亲属均受株连,这与义和团时期也是如出一辙。
忠君式的爱国,在文革中也上升到极致。在反帝反修的巨大浪潮中,忠于伟大领袖、捍卫毛泽东思想是最大的目标;批倒刘少奇、林彪、邓小平等帝国主义、修正主义代理人,也是为了保卫伟大领袖,坚持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对帝国主义、修正主义和各国反动派的所有批判无不以最高指示为依据。保卫毛主席就是保卫中国,捍卫毛泽东思想就是捍卫祖国,这样的思维逻辑,在文革中是举国公认的。


文革中的爱国主义,具有其鲜明的时代特点。
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共产主义思想,在文革中被不断强化。“多读点马列主义的书”和“读点马列原著”是最高指示,所以,马列学习班、马列学习小组在那个时代,尤其是进入七十年代以后,多如牛毛,在全国各地非常时兴;而且,在书店和图书馆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经典著述与注释也是允许阅读的主要内容。我在读初中以后,就被吸收进马列学习小组,经常在课余时间与所谓的积极分子同学一起阅读原著,有时还有政治老师辅导。究竟读懂没读懂姑且不说,但那些说法却深深印在脑海里。比如《国际歌》的歌词,比如“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比如国际无产阶级的利益高于一切,比如工人无祖国,比如共产党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消灭阶级消灭国家实现世界大同,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帝国主义之间的战争,无产阶级不应该支持本国政府的战争政策。特别是列宁从“资本主义崩溃论”出发,认为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前夜。各国工人阶级政党应该利用战争造成的危机这一千载难逢的良机,积极组织和发动人民群众夺取政权,并及时将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甚至提出“使本国政府在战争中失败”和“变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战争”的方针,以便利用战争所造成的危机乘机夺取政权。这些说法,在今天看来,会被很多人指斥为卖国主义,可在那时却是我们信奉的真理。
一方面是躁动的爱国主义,另一方面是真理式的共产主义,这两者能够被有机地整合起来,应该归功于当时奉行的无产阶级革命学说。爱国主义虽然狂热,但还是无条件地统一于这一理论框架之内。反美的最终根据并非只是美国妄图干预我国内政,试图侵犯我国领土领空,将中国重新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而是因为美国是帝国主义国家,是资本主义世界的头子,是国际无产阶级的死敌,是社会主义和第三世界的对立面。反苏也不仅仅是苏联虎视眈眈,觊觎我国领土,妄想控制我国,而是因为苏联是修正主义的头子,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的叛徒。所以,无论美国的所作所为是否威胁或牵涉到中国政权,都成为当时攻击的靶子,比如美国在亚非拉的一系列政策和行径与中国并无厉害关系,却遭到中国猛烈的抨击、激烈的反对。以色列并没有将中国大陆政权作为敌人甚至不断主动向中共政权示好,但中国却将以色列纳入了美帝国主义体系,因而对以色列从不领情,所有的涉外讲话、社论、政府工作报告,包括新年献辞、春节贺词、国庆招待会祝酒词,都会将以色列骂上两句,“坚决反对犹太复国主义”是那个时代的人们最熟悉的话语。而以色列的对立面,不管与中国的切身利益是否有关,也无一不受到中国热情全力慷慨的援助。对待苏联的态度也是如此。由于苏联是修正主义,修正主义就是革命的叛徒,人们对待叛徒的仇恨往往比敌人还要强烈,于是,几乎所有反苏力量都相继被纳入自己的战友、朋友、盟友的行列。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远在天边,尽管与中国那时的国家利益毫不相干,但因为反苏或不完全听命于苏联,就受到热烈追捧,被认定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不惜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确立牢固的同志关系。各国共产党、社会党、工人党内部分裂出来的势力,无论多么微不足道,只要反苏,也一概如同亲人一般,非但金钱资助、舆论支持,而且来华访问时待若上宾。凡是那个时代过来的人都不会忘记澳共(马列)主席希尔同志,这样一个在本国在世界根本没有任何影响力的人,与中国国家利益完全不搭界,就是因为所谓的坚持马列、反对苏共,拥戴毛泽东,结果在中国家喻户晓。为了对付美苏这两个意识形态上的敌人,也为了确立中国在“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以及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领袖地位,当时的中国还动用大量资金和武器支持、鼓动世界各地的武装斗争。结果,许多国家,尤其是周边国家,东南亚各国,因此与中国关系十分紧张,这显然不利于中国的国家利益,但却符合世界革命的大目标。如果当时的中国是个富裕国度,有能力拿出闲钱去做这些事情,也还罢了,犹如美国那样,即使有苏联那样的条件也还说得过去,但中国人民当时正处于极度贫困的状态。自己经济拮据,却用资金去支援别人;自己没多少铁路,却无偿地把铁路建到了别的国家。这恐怕不好说是“爱国”,只能用意识形态来解释。
其实,将意识形态置于国家利益之上的做法,早在文革前就已经定型,只不过文革是意识形态的极端时期,因此显得更为突出,更为偏执。文革前,文革期间,对待一些国家,由于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关系,是鲜血凝成的战斗友谊,是同志加兄弟,是老大哥,所以在边界问题,在领土争端,在体育竞技中,什么事情都好商量;而当这些国家被认定是修正主义,或者对修正主义态度暧昧时,又不妨再将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以至与之水火不容。
今天,爱国主义依然是全社会最为盛行的主义,有时看起来似乎已经成为硕果仅存的主义,其狂躁外表与文革一脉相传,其随意随机性却强于文革,其非理性则比文革更胜一筹。这是因为,文革期间的爱国主义始终局限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框架之内,一直被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所左右,没有背离共产主义大目标的论说范畴。在文革中间,那些爱国言行,看起来似乎比今天更为激烈,但是,其最高掌控能力却远远超过现在。没有人会说美国人如何,法国人如何,苏联人如何,永远将美帝国主义、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苏修、勃列日涅夫和广大苏联人民分得清清楚楚。火烧英国代办处和其他疯狂的排外行为,当权者曾竭力制止,相关责任人事后也都遭到严厉惩处,还被公开定性为“现行反革命”,红极一时的王、关、戚也因此失势,身陷囹圄。那时没有人敢说个不字,更没有人胆敢讨论这是否是卖国或是对帝国主义态度软弱。
值得研究的是,尽管文革期间,经历了抗战爆发三十年、抗战胜利三十年等重大日子,虽然中日后来交恶的各种原因都存在,但中日友好的呼声、支持日本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的呼声,始终高于其他声音。日本从来没有被当作主要抨击对象,至多只说一句“美日反动派妄图复活日本军国主义”。那时的宣传从来不提什么“南京大屠杀”,许多中国人更不知道什么“慰安妇”。
在文革中间,我们知道毛泽东有一段著名的语录:“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看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之下来决定。有日本侵略者和希特勒的‘爱国主义’,有我们的爱国主义。对于日本侵略者和希特勒的所谓‘爱国主义’,共产党员是必须坚决地反对的。”但是,这一论断现在也不见有任何人重新说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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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Re: 《记忆》第二十九期
帖子发表于 : 周五 7月 31, 2009 5: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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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蓦然回首】

发向天堂的E-mail
——清明追思文革中殉难的毛乾民同学

钱大川

乾民同学:
在您离开我们整整四十个寒暑的又一个春暖花开的时节,我告诉你我已学会电脑上网了。是的,我从未像今天这样确信“冥灵”的奇迹会发生。我希冀e时代这“因特网”的电波,能把我所有的表述和思念由天际传给你。在我没有得到你天堂确切的地址之前,权当是一封“群发”的E-mail吧……下面我将这些年我俩只能在梦中依稀模糊的相聚,和那往日串串的追忆,汇成今天清明的思念发给你。
你若能走到今天该是62岁,记得你19岁高中刚毕业,正逢高考即将来临之际,就遇上了文革的腥风血雨,如果那场“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晚来三个月,你这个“老高三”中的佼佼者肯定会迈入高等音乐学府的殿堂,因为你太优秀了。当年停课闹革命,你的同学都成群结伙去各地大串联,唯独你不去,每天照样登着那辆“永久”牌自行车,背着那架俄罗斯“巴杨”手风琴到我这里学习,当时你的信念就是:等运动过去一定要考中央音乐学院。我也坚信,就凭你那娴熟的和铉演绎指法,简直就是在黑白键上的芭蕾,特别是那首“意大利波尔卡”最让人倾倒,你一定能成功。
在这期间你参加了《井冈山》造反组织,我曾极力反对,要你当个“逍遥派”,但你无奈地说:“他们说我是走‘白专’道路的典型,不加入马上会被批斗,好赖我只是参加了他们的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往后的日子,全民都在每天的“早请示、晚汇报”、“三忠于、四无限”、三呼万岁、造神祭拜的教徒生活中煎熬,可是等到第三个年头——1968年到来之际,这个运动不但丝毫没有结束的迹象,倒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这两年中,我们生活的大连,全市共揪斗6万多人,立案审查41462人,致死5023人,其中县级以上干部53人,形成大批冤、假、错案。同时大大小小的武斗开始在全国各地蔓延,形势越来越严峻,在大街小巷不时传出各派宣传车上的大喇叭声嘶力竭的尖叫声,更有那阵阵枪声伴随,真是令人心惊肉跳、毛骨悚然。各派在打了近两年的笔墨官司后终于兵戎相见了。
大连是个武斗重灾区,因为当时驻大连的陆军、海军各支持一派,群众组织手里枪支弹药很多,连迫击炮和鱼雷都有,每天从你们的总部方向传来的枪声都响个不停,特别是那“哒哒哒”、“咕咕咕”的射击声格外清晰,人们说这是轻、重机枪在工作。1968年4月3日,我亲眼目睹了两派在大连饭店发生的严重武斗,将第七层楼以上全部烧毁,致使这个建造于1914年的,具有巴洛克建筑风格,并配饰着罕见的金光闪闪的铸铜屋顶的建筑化为废墟,一人致死,三人致伤,我们真为你担心。
一天,你见到我高兴地说:“老师,明天我们应‘北航革委会’的邀请要去北京演出。”我问:“你的演出节目是啥?”“打虎上山。”“好,一定要控制住中段的节奏。”为了能取得更好的成绩,我让你用我的琴,因为它的音质好一些,由于琴盒已坏,我是用帆布做的罩套,看着你背上琴,跨上自行车,我在心里默默地说:赶快离开这个惨烈杀戮的战场吧。
可是谁也想不到,你们从前哨文工团出来奔向码头时,遭到了伏击……当我赶到医院时你已永远合上了那双美丽的单眼皮大眼睛——时间定格在1968年6月22日15时20分。白白净净,灵毓清秀,帅气文静的小伙子就这样匆匆地走了;高大英俊,潇洒儒雅,天资聪慧的学子,就这样静静地走了,看到你家人那撕心裂肺、绝望无助的凄惨景象,大家都哭倒了……
天啊!这个刽子手是谁?是谁?!
乾民呀!三年的相处使我有太多的留恋。我们都知道天国之路是人生的必然归宿。但是这条路你去得太早了,那年你还不满21周岁。
在那次伏击中,共有三个学生罹难,两个学生伤残。在罹难的另两位同学中有你的老搭档陆跃学,这个罕见的男低音,能把标定的bB调《大海航行靠舵手》歌曲,改为常人根本难以实现的F调,每次演唱都要在久久不息的掌声中多次返场;还有一位就是非常有前途的古筝演奏的女同学史茗姬。他俩的致命处都在头部,脑浆四溅、满脸血浆,你的致命处在背部,据大夫讲子弹由后背穿入,将心脏主动脉打穿……
为了追究凶手,第二天我与你的父母、妹妹及众多同学和死难同学的家属去了某革委会,可那里也在“文攻武卫”,房顶上和大门口堆着高高的沙袋掩体,无数个黑洞洞的枪口冲向大街,门前醒目的大标语:“子弹面前,人人平等!”在告示人们不得靠前。几经交涉允许我们五个人进去……在一个上午的交涉中,只得到四个字的答复:“等待处理”。
出来时不让我们走正门,而是引向后门,在穿过一个厅堂时,我们发现那里墙上挂着一条黑底白字的横幅,上书“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下面是八个“死难烈士”的照片及生平介绍,原来这里的冤魂也在开会。
就在事发的一个月后,我看到了毛主席在北京召见首都红代会负责人的谈话:“武斗有两个好处,第一是打了仗有作战经验,第二个好处是暴露了坏人。┅┅再斗十年,地球照样转动,天也不会掉下来……我才不怕打,一听打仗我就高兴,北京算什么打?无非冷兵器,开了几枪。四川才算打,双方都有几万人,有枪有炮,听说还有无线电。”紧跟着他的讲话发表,1968年8月24日,在大连卫生学校又发生了“8•24”严重武斗事件,两派群众组织之间动用枪炮等武器,造成11人死亡,数十人受重伤。
——啊!我明白了内战的策源地来自何方。在这场两派都高喊着“誓死保卫毛主席”的喋血相残中,只有他老人家始终清醒,始终保持着明确的目标,那就是要在“从天下大乱走向天下大治”的过程中清除异己,巩固独裁。他,就是一手执导了这场兄弟相残浩劫的总导演!
乾民,在你走后的半年,到了1968年12月22日,中央下达了毛主席的最高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从此全国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运动”大规模展开。你们这些被称为“老三届”的在校初、高中生,全部南下北上,前往农村务农,至此,那“等待处理”的答复,就成了遥遥无期的等待。
在你走后的第二年3月,全国又掀起了落实毛主席《五七指示》精神大办五七干校之风,由于你父亲在1953年曾做过苏联专家翻译,后来又与他们保持一段通讯联系,就被定为“里通外国”的坏人,虽然够不上关监狱的条件,但背上了这种“罪名”,就是当然的第一批去庄河五七干校插队劳改员,不久你母亲因思念你而得了间歇性精神病,据说是在去寻找你父亲的路上走失的,是死是活,至今下落不明……乾民,你若在天国见到她老人家,千万托个梦告诉我们一声,免得大家还为她揪心……
告诉你一条迟到的好消息,生前由你编配的《海鸥与大海》、《苗山寨》,后来被我改为五线谱版,在70年代初,被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出版的《手风琴独奏歌曲选》(1—6集)收录了。还有你根据《在北京的金山上》改编的手风琴独奏曲(简谱版),成为那个时代全国范围内手风琴独奏的必演曲目。在1975年全国音乐调演中,这首曲子获得“再创作代表作品”一等奖。
乾民!在你走后的第四十一个年头——2009年的清明,我在你的墓前邂逅你早已远嫁美国的妹妹,和陪同她前来祭奠扫墓的你所熟悉的妹夫——你的班长,姚思彤同学。一番惊喜的拥抱后,这两位已见银鬓的“美国佬”向我述说了如下情况:
1、你妹妹夫妻俩,于1977年12月国家恢复高考后,随着570万从18岁到30岁年龄不等的上山下乡知青参加了高考,并由北大荒的插队农村双双考入北京大学,1982年又先后考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并将你父亲接去。你班与他们先后考入其他大学的共有25位同学,余下的16位同学有四位永远长眠于松花江畔,其余的在知青大返城中都回到了滨城,当然现在都已退休在家,从事为第三代服务的“再就业”工作。
2、1988年你妹妹回国时,曾拿着当年你们“总部”颁发给你的《因战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光荣纪念证》找过相关部门,人家拿出《民政部关于对不符合烈士条件而过去已发烈属证的可否换发烈士证问题的复函》,按这个[84]民优字第24号文件之规定精神答复:不能再换发新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改变烈士待遇。
乾民,听到这里你肯定会很愤慨,在文革三年左右的武斗中,你知道死了多少人吗?据中国当代历史研究专家丁抒在《文革死亡人数的一家之言》一文中说,文革武斗的死亡人数在30万人到50万人之间——为了那些枉死的冤魂得以安息,这已不是政策落实够不够的问题,而是应该上升到实施国家赔偿的法律程序上来了。
乾民,咱大连在2002年新建了一座3万余平方米的现代博物馆,它是国内第一家综合性现代博物馆,今年又重新布局并向全市征集文物,我本打算将你常年爱戴在胸前的那枚毛主席像章,和我撰写的说明一并献出去,以让后人永远记住那个荒诞、暴戾的年代。但是让我失望了,管理人员说,它只能作为“老物件”收展,而不是文革罪证。所以我决定再等,一直等到巴金老人生前呼吁建设的“文革博物馆”落成的那一天,我相信这个博物馆肯定要比北京的“毛主席纪念堂”大几倍,那时我一定要送它过去,因为这是一代人永难遗忘的梦魇,和永难平复的伤痕。
对待历史,我不可能知道所有的事情,但是我可以分析已知的事情,从因果相联到逻辑推理,可以得到有效的结论。所以我认为文革——这个以800多万人的性命作代价,为人类史上留下这一伤疤的结痂,随着光阴的流逝,愈显它的丑陋。既然时间已痊愈了它下面的皮肉,这一暗褐色的结痂为何就不能揭掉,难道让它永远挂在那里,挡住急需见到阳光的的新肉吗?
逝者如斯!乾民,你永久记挂在我心头!
敬上一杯素酒,献上一束鲜花,捧出一份记忆……为文革恶魔掠去生命的同胞们默哀,愿他们在天堂快乐幸福并团结。
2009.4.4清明节于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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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周恩来与中央专案组

司马清扬

在文革中发生过许多令人发指的暴力迫害事件。如果目光仅仅停留在各种群众组织举行的规模宏大的批斗大会,显然是不够的。因为这些比起现在仍然不被外人所熟悉的中央专案组(亦称中央专案审查小组或中央专案小组)所实施的法西斯行为,都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参见康生在首都部分院校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1967年1月22日。康生的发言证实专案组的手段比学生的高明多了。载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2002年版;中央专案组的法西斯行为还可以参阅穆欣《办光明日报十年自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4年版;穆欣《劫后长忆——十年动乱纪事》,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7年版;王力《王力反思录》,香港北星出版社2001年版)中央专案组不仅令人谈虎色变,而且其具体的操作更是罕为人知,中央专案组的结构和作为迄今难于见诸公开出版物。杨成武的回忆揭开冰山一角,领导杨成武搞专案的是周恩来(杨成武《我知道的中央专案组“二办”》,载《纵横》2000年第1期)。实际上,整个中央专案组的实际领导者就是周恩来,连康生、江青等都是其手下工作人员。(笔者注:江青的作用和地位比较独特,因为江青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毛,所以周恩来对于江青非常迁就。以刘少奇专案为例,江青在此案上投入的精力最多、最大。但是就整个中央专案组的组织机构来说,周恩来毕竟还是中央专案组的总负责人,而且江青对于其他专案所投入的精力相对于刘少奇专案则少得多。)整个专案组的材料最后审批以及在报告毛泽东之前都要经过周恩来之手,材料的真假不是关键问题,关键是能否迎合组织的要求。无论早期的彭德怀专案还是文革期间的刘少奇、贺龙等专案,都是依据中央专案组所提供的材料定性的。(笔者注: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重要专案的最后仲裁完全取决于毛泽东。无论在专案迫害上还是保护解放老干部上,都是毛作出决定,周恩来负责具体执行。)

中央专案组的发端与演变
中央专案组和中央文革小组不同,中央文革小组的活动和意见可以在媒体上显著报道,而同样是1966年5月在政治局会议上成立的中央专案组却是秘密的,这个名字从未出现在媒体上。但是,在它存在的13年时间里,它行使的权力不仅远远大于一度存在过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也远远大于中央的公、检、法机构。它的成员在文化大革命中拥有的特权相当于列宁的“契卡”和希特勒的“盖世太保”。如果说中央文革小组是文化大革命中煽起动乱的第一个环节,那么,中央专案组则是最后一个环节,它负责为中央文革小组发起的行动作最后的定案。(1:Schoenhals Michael 《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1966-1979》 载 《China Quarterly》 No.145 (March 1996) p87-111;2:欧阳龙门翻译稿,节选自Macfarquhar Roderick 《Mao’s Last Revolution》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第16章中央专案组部分)
中央专案组发端于专案审查委员会(笔者注:在文革前中央曾经设立彭德怀与习仲勋的中央专案审查委员会,但是此两个专案审查委员会与在文革中的中央专案审查小组没有递承关系。)而专案审查委员会来源于文革之初成立的一个处理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的临时机构。在刘少奇主持的1966年的5月20号左右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会议决定成立对彭(真)、陆(定一)、杨(尚昆)和田(家英)的审查小组(王力称之为四个人谈话委员会),罗瑞卿由军委处理,同时决定由周恩来总负责并且直接担任专案委员会下的彭真专案组的组长。中央的专案审查委员会和军委的审查工作都是由周恩来做统一布置,例如召开专案会议等等。(王力《王力反思录》下册第594页、726-734页;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刘少奇主持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成立的中央专案组,其下属中最大的组正是负责调查他自己。先是于1966年12月成立的“王光美专案组”来调查他的妻子,毛泽东又在1967年3月底授权专案组的调查主要集中在刘少奇本人。)其他各个小组的情况是:陈伯达负责陆定一专案,康生负责杨尚昆专案,安子文负责田家英专案。陈伯达主管的陆定一专案后来转给陶铸继而是谢富治接手。(陈伯达《陈伯达遗稿——狱中自述及其他》,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版第157页;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广州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58-459页)田家英自杀后,在这个临时小组基础上成立了政治局常委领导下的专案审查委员会(实际是向毛泽东负责),下设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四个组,专案审查委员会的主任是邓小平。(1:Schoenhals Mike 《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1967-79》,《The China Quartely》,No.145 May 1996,p90;2:Macfarquhar Roderick《Mao’s Last Revolution》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p282。上述两位作者都认为,在八届十一中全会后,邓小平交班于康生,但是都认为,在整个文革期间〔除周恩来病重期间和去世之后〕,负责中央专案组的是周恩来,并且由周恩来直接对毛泽东负责。)随着文革的深入,此专案机构不仅对所谓的“四大家族”——彭罗陆杨调查(周恩来在1966年5月21日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记录稿,《周恩来文革讲话汇编》。在这次讲话中,周恩来第一次把彭罗陆杨比喻成“四大家族”),而且对其他的众多人员做调查。随着斗争的深入开展,专案委员会更名为中央专案组,而且制度化,变成一个半永久性的机构。(陈永发《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版第814页)揪出、批斗、逮捕、关押都是由中央专案组作出决定。
自1967年2月起,中央专案组的成员同中央文革碰头会的成员相差无几(1:王力自述其被排除在外,见王力《王力反思录》下册第730页;2:自1967年2月19日起,中央文革碰头会取代了原来的中央文革小组会议和中央碰头会。《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130页。前后参加过中央文革碰头会的成员主要是原中央文革小组会议成员陈伯达、康生、江青、张春桥、王力、关锋、戚本禹、姚文元及汪东兴、谢富治;1967年2-3月间毛泽东同意叶群、肖华、杨成武列席与会;随着文革深入,黄永胜、吴法宪亦与会;其间成员也不断遭到清洗;见《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6卷 第61页。3:无论是早期的中央碰头会还是后来的中央文革碰头会都是由周恩来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并决定会议议程,见张佐良《周恩来的最后十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1页;《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多次记载周恩来主持中央文革碰头会的情况;4:中央文革小组会议开始是由陈伯达主持并召集,但是因为陈伯达和江青的矛盾,导致陈伯达不再主持会议改由周恩来主持,见《陈伯达遗稿——狱中自述及其他》第82页。笔者根据种种不同材料,推断此情况发生在1966年9月期间)。
中央专案组和中央文革小组不是一个组织,虽然名义上都是直属于中央政治局常委领导、人员组成上基本上也是同一套班子,二者实际上都是直接对毛泽东个人负责。但是中央文革小组是公开的,而中央专案组是秘密的,而后者直接掌握超过国家公检法的权力,负责决定整人、揪斗、隔离、逮捕等等,超越于党章和宪法,凌驾于党组织和政法机构之上。(笔者注:中央文革小组名义上不具备公检法的权力,但是也可以作出逮捕、关押某人的决定。这充分体现了某种体制特色。例如周恩来在接见财贸系统各部造反派代表时就可以当场宣布逮捕财政部的某副部长。至于此时的周恩来是以何种身份下的命令,就很值得玩味。)最重要的是,中央专案组和中央文革小组从起源、发展至结束都是不同的。
文革期间,中央专案组同国务院一样成为常设组织。中央专案组的具体工作是由谢富治和汪东兴负责,但是康生、江青觉得需要加强专案组骨干力量。在林彪主持的常委扩大会上,决定从部队调人进入专案组工作,于是大量军队人员被调入,包含李德生等人。最后专案组工作人员多达数千人,其中一度有789位来自解放军的官员,126位解放军军官担任专案委员会下属的专案小组正副组长(李可、赫生章著《“文化大革命”中的人民解放军》,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248页)。
在1967年的秋天,中央专案组极度扩张,调查的案子数量大大增加,由解放军空军司令员吴法宪负责的“罗瑞卿专案组”就已经分成了至少三个小组,处理所有与罗有牵连的案子。毛泽东和周恩来下令中央专案组分成两个办公室,就是后来俗称的“一办”和“二办”。“一办”由汪东兴负责(即任主任),下属多个专案组:例如彭真专案组、陆定一专案组、安子文专案组、胡耀邦专案组、李维汉专案组等,以及后来成立的刘少奇专案组、王光美专案组、“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专案组、陶铸专案组等,此专案组主要负责对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的负责人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政负责人的专案审查。“二办”和中央军委挂钩,由杨成武负责,杨成武倒台后由黄永胜负责,主要负责军队内部系统的高级将领的专案审查。(张嵩山《与狼共舞的日子/一个专案组组长的忏悔(上)》,《雨花》1994年06期。从张嵩山之文可以看出杨成武在主管“二办”时是非常凶狠与严酷的。在1968年3月24日杨成武倒台后,根据黄克诚的回忆,由黄永胜接班主管“二办”之后被审查人员的日子则好过多了。见黄克诚《黄克诚自述》,人民出版社1995年4月版第280-282页)例如彭德怀专案、罗瑞卿专案以及后来成立的贺龙专案等。(1:Zhang Songshang《“On the‘He Long Case Group’”》 in Schoenhals Mike 《Mao’s Great Inquisition: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 1966-1979》Armonk. NY Sharpe 1996 p24-42;2:有关贺龙的一位老部下的被打倒以及被中央专案组调查的描述,见“王尚荣将军”编写组《王尚荣将军》,当代中国出版社2000年版第523-539页;3:吴法宪《吴法宪回忆录》下册,香港北星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697-703页;4: Macfarquhar, Roderick 《Mao’s Last Revolution》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p282;5:杨成武《我知道的中央专案组“二办”》,《纵横》2000年第1期)
以贺龙专案组为例,称其为主案祖,下面设17个分案组,计有:总参的“王尚荣专案组”、“雷英夫专案组”、总政的“金如柏专案组”、“李贞专案组”、装甲兵的“许光达专案组”、通信兵的“陈鹤桥专案组”、“樊哲样专案组”、工程兵的“谭友林专案组”、北京军区的“廖汉生专案组”、成都军区的“黄新廷专案组”、“郭林样专案组”、武汉军区的“杨秀山专案组”、新疆军区的“张仲翰专案组”、空军的“成钧专案组”、“向黑续专案组”、国家体委的“荣高棠专案组”等。(张嵩山《与狼共舞的日子/一个专案组组长的忏悔(上)》)
1968年,“三办”成立,主要负责公检法系统领导干部的专案,三办的主任是谢富治。但是“三办”开始成立的直接目的却是调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1969年8月15日,周恩来接见全国全军卫生工作会议代表时讲:“‘五•一六’问题,你们各单位革委会、大联委自己搞清楚。社会上的‘五•一六’,是由公安部专案三办负责查处,他们让你们查就查,要防止扩大化。”《周恩来文革讲话汇编》)“三办”后来也处理许多其他的案子,例如“抓叛徒专案组”。其中最出名的可能是“中国(马列主义)共产党案”,涉案的一个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在拷打下招认存在一个由朱德领导的中共的秘密“影子”,与国民党、与苏共、与蒙古共产党有联系。(金春明、黄裕冲、常惠民《“文革”时期怪事怪语》, 求实出版社1989年7月版第113-115页)还有康生的姨妹兼情人苏枚的“谋杀案”(法医的证据认为是自杀),此案导致99人遭迫害,其中9人入狱,23人被软禁,3人被逼疯,2人死于审讯者之手。(凌云《康生为何制造“苏枚谋杀案”》,载祝春林《历史瞬间》1,群众出版社1999年版第95-96页)
文革期间,为中央专案组服务,成为许多党、政、军机关的重点任务。1967年10月,中央专案组下又成立了一个专门的中央敌伪档案清查组,而且在北京以外的18个城市由常设的分支专门就嫌疑人的政治历史提供信息。(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关于接管清查敌伪档案的指示。1967.10.08。中发[67]312号)1968年8月,谢富治下令清理公安部的全部档案,为此解放军抽调了700多人,花了18个月的时间才完成这项工作。(仲侃《康生评传》,红旗出版社1982年版第423页)
中央政治局曾一度考虑撤销中央专案组,就像九大以后撤销中央文革小组一样,(仲侃《康生评传》第423、415页) 但是中央专案组变得太有用处而无法轻易撤销。1970年,它又负责“审查”陈伯达的专案,一年后又有了林彪专案。1975年,中央曾经设想尽快结束专案,中央专案一办、三办和“五•一六”专案组随即撤销。(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关于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等)但是最终撤销中央专案组还是在文化大革命之后(1978年12月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这一决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它的最后一项任务是为毛以后的领导人处理“四人帮”专案。(欧阳龙门翻译稿,节选自Macfarquhar Roderick 《Mao’s Last Revolution》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6第16章中央专案组部分)

周恩来是中央专案组的实际负责人
周恩来虽然不是中央专案组的正式成员(曾经担任“二办”主任的杨成武引用周恩来自己的话说:周恩来为整个中央专案组的组长。见杨成武《我知道的中央专案组“二办”》,《纵横》2000年第1期;Schoenhals Mike则认为周恩来不是中央专案组的正式成员,但是笔者认为不可否认的是,周是中央专案组的最高负责人。见 Schoenhals Mike《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 1967-79》The China Quartely, No. 145 May 1996 p90),但却主持其工作会议,参与其所有的立案调查活动,给予指示,批阅下面调查小组所提出的报告,并报告毛泽东。但是对外界来说,周恩来同中央专案组的关系并不明朗。(1:Schoenhals Mike 在1995年5月份对王力的采访,Schoenhals Mike《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 1967-79》The China Quartely, No. 145 May 1996;2: 周恩来对于下属专案小组的报告批示,可见宋永毅主编的《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中《周恩来对贺龙专案组请示报告的批示》)但是在很多回忆录中,仍然不免露出些蛛丝马迹。李锐曾经这样回忆:1967年8月间,北京专案组的几个人,持中央办公厅和公安部的介绍信来,要我交代同胡乔木、吴冷西和田家英的关系,特别是在庐山时的情况,并说专案组长是周恩来。(李锐《庐山会议实录》增订本,河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5-316页)曾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书记处书记、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武光回忆说:专案组的人员告诉他,武光专案组是在周恩来和康生同志直接领导下工作的。(武光《不是梦:对“文革”年代的回忆》,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10月版第147页)
在八届十一中全会后,邓小平受到批判,无法继续工作,邓小平把工作移交给康生,但是王力在《王力反思录》中引述戚本禹的话表明,专案组的会议是周恩来主持的。实际上,此专案委员会及以后的中央专案组,都是由周恩来主持其日常工作并直接向毛泽东负责。(1:Macfarquhar, Roderick 《Mao’s Last Revolution》,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6,p282;2:毛泽东对于专案组的批示可见于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中央专案组关于邓小平材料的报告及毛泽东批示;3:关于林彪的作用和态度,林彪只是毛泽东划圈我划圈,参见张云生《毛家湾纪实:林彪秘书回忆录》,春秋出版社1988年版;4:王力《王力反思录》下册第730页)实际上,决定成立什么专案组、由谁分管、选派专案组工作人员,均是在周恩来主持的中央文革碰头会上,由周恩来亲自提出,经大家讨论同意,再由周恩来签名报毛泽东、林彪批准。(吴法宪《吴法宪回忆录》下册第697-698页)
例如在1967年10月8日,一张署名为“中国共产党中央非常委员会”的传单引起了中央高层的深切关注。传单批评了毛泽东、林彪等,唯一对周恩来提出了表扬。周恩来接到此传单后立即转交给毛泽东。10月10日,毛泽东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央常委扩大会议,研究传单问题。毛泽东在会上决定由周恩来负责组织破案。当天晚上周恩来主持召开中央文革碰头会,并指定陈伯达负责,谢富治和吴法宪参加。(吴法宪《吴法宪回忆录》下册第702-703页)
由于中央专案组的极度扩张,从部队抽调了一大批人员充实到专案组工作。所有的抽调人员在北京集合后,由周恩来带领中央文革碰头会的成员召集开会,说明任务的重要性,并布置工作。周恩来每隔半个月就在人民大会堂的东大厅主持召开一次专案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由每个专案组依次汇报工作。(吴法宪《吴法宪回忆录》下册第698页)
为了配合中央专案组的工作,1967年春中央决定成立以周恩来为组长的干部专案组,副组长是陈伯达,成员有江青、康生、谢富治、汪东兴等人。下属一个专案审查办公室,由谢富治任主任,汪东兴、戚本禹、严佑民、肖孟任副主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则由严、肖二人负责。(杨成武《我知道的中央专案组“二办”》)
对于中央专案组的工作,周恩来规定甚严。凡上送的文件、材料,一定要写上“已阅”、“请周总理批示”,签上自己的名字,才予以发出。在中央专案组内部,对有关专案的材料,不论是下属各组上报的,还是中央专案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转来的,都要及时传递。至于怎么传送及传送范围,都有严格规定,不允许个人擅自处理、扣压。(杨成武《我知道的中央专案组“二办”》)
对于调查工作中需要查阅档案等事情,也要由周恩来最后批准。有当事人回忆:1968年6月8日,呈送了上任后的第一份报告:

永胜、法宪、叶群、作鹏同志:
为全面审查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邓小平的历史,需向中组部借阅邓的档案。
是否可以,请批示!

黄永胜阅后划了个圈,在报告的天头批:“呈总理、伯达、康生、江青同志批示。”
陈、江、康等均划圈同意。五天后报告从周恩来办公室批转回来,右下角几行饱满的钢笔字:“同意。但目前在江青处,过几天后再办。周恩来。六月二十三日。”(张嵩山《与狼共舞的日子/一个专案组组长的忏悔(上)》)由此可以断定,吴法宪在其回忆录中关于黄永胜对彭德怀专案的报告是同意上报而非同意该审查的结论的说法是正确的。(吴法宪《吴法宪回忆录》下册第699-700页)
在八届十二中全会前夕,多达88位中央委员因为“叛徒”或者“特务”等罪名被中央专案组立案调查。(1:Schoenhals Mike 《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 1967-79》,《The China Quartely》No.145 May 1996 p91-92;2:李可、郝生章译《文化大革命中的人民解放军》,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 1989年版第248页)每个专案组下设很多分组,这些小组曾经一度调查过1262位主要案犯和数目不详的相关案犯。(程敏编《党内大奸》,北京,团结出版社1993年版第9页)把这些罪行统统都扣在康生的头上是不公正的。1968年9月24日,为了八届十二中全会的顺利召开,周恩来专门召开中央专案组会议。贺龙在这次会议上被定性为“历史上搞叛变”、“现行中搞政变”的人物,许光达则是“反革命政变的黑干将”。对于所有中央专案组的专案对象的定性都是在这次会议上最后敲定。(张嵩山《与狼共舞的日子/一个专案组组长的忏悔(上)》)对于周恩来的工作成就,林彪在十二中全会上专门提出表扬:“专案的问题除文革的几个同志以外,总理也是参加了的,也是领导的,是他们这些同志,专案小组的全体同志的努力,剥开了这个画皮,使我们看出,照妖镜把这些牛鬼蛇神照出来了。”(《林彪在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第14页)
在“九一三”之后,中央专案组重组,在1971年10月3号发出通知,成立由周恩来负责审查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的专案组。(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第486页)而受到林彪事件牵连的众多人员锒铛入狱,并无实质性的犯罪行为,当然这都是周恩来主持的“林陈反党集团”专案组的“杰作”和“功劳”。
根据毛泽东决定尽快结束专案审查的意见,1975年2月底至3月初,卧病在床的周恩来两次约纪登奎、吴德、华国锋谈话,尽快结束专案审查。除与林彪集团有关的审查对象和其他少数人外,对绝大多数被关押受审查者予以释放。(1:《“文化大革命”中的周恩来》编写组《“文化大革命”中的周恩来》,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第68页;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1949—1976)(1949—1976)》下卷第697页;3:马齐彬等《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 (1949——1989)增订本》,中央党史出版社1991年5月版第384页)许多官方文章对于周恩来在文革后期指示解放了许多被专案组审查的老干部一事津津乐道,也有的拿出对周恩来有利的只言片语作为证据,例如《周恩来年谱》记录周恩来在1967年5月19日就专案组工作指示:要谨慎,要有证据,要有人证物证。然而这种证据所能证明的只是周恩来在中央专案组的地位。后期的干部解放即使是周恩来的功劳,那么周恩来也应当为专案组的倒行逆施负责!审查所谓“林彪集团”的专案审查是由周恩来总负责,同样,审查刘少奇等革命元勋的工作也是由周恩来负责的。
在整个文革时期,整个专案组(包含中央和地方各层)调查过大约200万个各级干部。(Schoenhals Mike 《The Central Case Examination Group, 1967-79》 《The China Quartely》 No. 145 May 1996 p109)仅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和地方副省长以上的高级干部,被立案审查的即占总人数的75%左右。在审查中,滥用专政手段,大搞逼供信,制造了数以百万计的冤假错案,加上受牵连的亲属和有各种社会联系的人,全国被株连的群众达1亿人。(1:席宣、金春明《“文化大革命”简史(第二版)》,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188-189页;2:有资料谈到:国家干部被立案审查的占当时干部总数的17.5%,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上和地方省长以上高级干部立案审查的高达75%。郭德宏、汤应武主编《中共党史高层人物评传》上册,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478页。涉及面如此之广的最重要原因是周恩来授权群众组织可以自己成立专案组。详见下述。)
长期以来,周恩来被认为是“大树参天护英华”,和康生、江青等“迫害狂”极力打倒老干部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现在的材料表明,中央专案组是对党政干部进行迫害的主要法西斯机关。整个专案组都是在周恩来的直接领导下工作的,他领导和参与了“解放”一部分老干部的工作,当然也参与了所谓“康生和江青的迫害活动”。不可否认,康生和江青有私欲的一面,但是周恩来对“五一六”的穷追不舍,不也是出于私欲吗?更主要的方面则是,康生、江青、周恩来等人实际上是一个共同战斗的团体,都在为中央(很大程度上就是为毛本人或者为毛的路线)工作,要对中央专案组所犯下的包括审讯、调查、逮捕和实施众多法西斯行为共同承担责任。所有提交给毛泽东的要求立案调查的人员名单,都是在周恩来主持的专案组会议上预先讨论通过,也包含了周恩来对于众多专案组所提交报告的评语以及专案组所讨论通过的结论,这些评语和结论无一不是令人发指、怵目惊心。如果将周恩来在毛泽东指示下所保护的部分人的工作同其领导下的整个中央专案组所迫害的老干部对比,周恩来的保护无疑是黯然失色,微不足道的。
实际上,任何专案组的专案对象,群众组织提出批斗,都必须由周恩来批准。周恩来对谭震林在“二月逆流”之前一直是保护有加。但是“二月逆流”之后,不少群众组织提出“炮轰谭震林”,首先是3月14日,周恩来的联络员董枫在财贸联络委员会上传达了周恩来的意见:谭震林的问题同志们认为要搞就搞,由大家定。(卜伟华《砸烂旧世界——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与浩劫》,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55页)5月份,农林口的造反派提出要批斗谭震林。6月13日,周恩来指示可以批斗谭震林。(周恩来接见农林口革命造反派时的指示 1967.06.13 周总理明确指示:把谭震林揪到北京农业大学去批斗,并指定他的联络员具体负责,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召开批斗大会。载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蒯大富被采访时就陈述当年他们提出批斗王光美后,先后请示戚本禹、江青、周恩来的过程,最后由周恩来通知他,中央批准这次批斗,并用周的专车送王光美到清华接受批斗。(丁东《追随毛泽东的“反革命”──重访原首都高校“红卫兵”领袖》,华夏文摘增刊第519期,2006年8月8日出版)
周恩来在文革中多次诬陷薄一波是叛徒。不过,在薄一波因长期“监护”身体衰弱、危及生命时,周恩来指示将他送进医院保护起来,救了他一命。以至后来薄一波说,如果没有周的关怀,他也许早已被迫害死了。(《新华月报》一九七九年一月号第65页)知情人讲述,文革中被打倒的将帅能否入医院治疗,甚至是否可以开刀,都要经周亲自批示。知情人亦讲述了陈毅在治疗上的失误应由周恩来负责。可以说,相对于薄一波的幸运,周恩来制造了更多的不幸。

红卫兵、造反派是周恩来抓叛徒的“铁拳头”
在调查的过程中,周恩来直接授权于红卫兵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为其所主管的中央专案组服务。(聂元梓《聂元梓回忆录》,香港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 2005年版第232-233页)除此之外,周恩来对红卫兵的行动给以高度评价,例如周恩来对于学生搞出安子文是黑帮的材料和瞿秋白是叛徒的证据就大为赞赏。(周恩来对瞿秋白的批判。1966年8月30。见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而红卫兵也在报纸上举出证据来表明周恩来对他们的支持,并多次向周恩来致谢。天津南开大学八一八红卫兵说:“(1967)一月中旬,我们再次写了《关于搞刘少奇大叛徒集团的请示和报告》送给周总理、谢副总理和中央文革,同时又交给戚本禹同志一部分材料。其后,周总理及戚本禹同志和其他中央首长给予我们极大的关怀,并不断给作重要指示。当总理知道我们过去上报的材料被大叛徒陶铸等坏蛋扣压了的时候,中央文革、国务院联合接待站和总理值班室转达了总理的指示:‘总理叫你们把材料交来。’”(《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我们是如何揪出刘少奇大叛徒集团的?》,天津南开大学八一八红卫兵,1967。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知情人讲述南开大学红卫兵组织“八一八”还写信给周恩来要求得到指导,周恩来则写回信表示大力支持和指点。
全国到处掀起的“揪叛徒”之风很难说与周恩来的这种鼓动和支持没有关系。由群众组织任意推倒中共组织对在白区工作过、被捕过的干部作出的正确结论,重新审查,甚至刑讯逼供。而对于这种“揪叛徒”之风,现在都归到康生一个人头上。(胡学常《南开大学红卫兵与“六十一人案”》,《百年潮》2008年第2期)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聂元梓在其回忆录中专门写了一小节来描述“周总理关于‘揪叛徒’的批示”。聂元梓说:“还有,我们参与揪叛徒,也是需要澄清的一件事。现在是只说,北大揪叛徒是因为康生写了条子,是受康生指示;其实呢,康生的条子我不知道(笔者注:此说法与聂元梓在同一书另一处所写的有矛盾),我们是有周总理的批示,周总理同意我们就有关叛徒线索进行调查活动。”(聂元梓《聂元梓回忆录》,时代国际有限出版公司2005年1月版第232页)
对此,周恩来的态度不是一般的欣赏。周恩来说:“这次文化大革命红卫兵小将查出一批叛徒,这是小将们的功劳,这是很大的收获,我们向红卫兵小将学习。”(周恩来李先念接见财贸系统代表的讲话。1967.03.21。载《中央首长讲话(3)》,北京玻璃总厂红卫兵联络站编。1967年4月)
在第一次揪彭德怀未果之后,周恩来直接指示红卫兵把彭德怀从四川揪回北京。(1:戴维堤《逝者如斯》未印刷稿;笔者在同戴维堤先生见面时曾经当面询问过此事;2:宋永毅《朱成昭:一个红卫兵运动史上不应当忘却的名字》,见华夏文摘增刊第363期,2003年12月9日出版;朱成昭在其与宋永毅的谈话中,明确表示是周恩来下令要朱派人去把彭德怀揪回来,这和其原来发在浴火凤凰网站的自述是相符合的;3:笔者注:关于揪彭德怀一事的说法另见阎长贵《史观与史料——<“砸烂旧世界”——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与浩劫>读后》,《记忆》2009年第11期;4:笔者曾经就此事同阎长贵老师多次探讨,特表示感谢。)
在外交部,周恩来指示:要结合批判刘少奇,把外交部干部的历史问题查清。根据此指示,外交部造反派联络站成立了一个红色尖兵四连(简称“红四连”),专门负责抓叛徒。干部司的审干处配合了此项工作,把其掌握的干部材料提供给“红四连”开展抓叛徒的运动。1967年9月,外交部原副部长章汉夫就被当作叛徒被拘捕审查。(马继森《外交部文革纪实》,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页)

专案组的证据与周恩来的指导
专案组的调查取证和定性是根据当时的需求,特别是可以随意更改。例如蒋南翔在文革之初所犯的罪行就有反对刘少奇的工作,而周恩来在1970年11月1号谈蒋南翔问题的时候又明确表示蒋南翔在文革前是极力吹捧刘少奇。(周恩来谈清华大学蒋南翔问题谈话摘录,《周恩来文革讲话汇编》)周恩来在“七二○”事件之后为了表示对王力的特殊照顾和欢迎,特意告知早到北京上空的王力乘坐的专机盘旋以待周恩来专机先行降落,然后在机场组织欢迎王力的仪式,一如迎接英雄凯旋,但是后来周恩来却表示王力是国民党,他妻子是叛徒,而且扣上“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头子的罪名。(1:王力《王力反思录》下册第1003-1010页;2:周恩来1970年1月24讲话记录稿,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
中央专案组报告给毛泽东的材料是经过剪辑和精心选编的,作为负责向毛泽东汇报专案工作的周恩来,无疑是非常清楚这些材料的不真实性的。(黄铮《刘少奇专案组始末》,选自《中共党史重大事件叙事》,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63-264页)周恩来对下面专案组如何搜集证据和如何审讯应是知之甚详的,因为每天专案组都把他们如何搜集证据等做成《动态情况反映》简报报给周恩来等领导人。(吴林泉 彭飞《草岚春秋》,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版第249-256页)这些有众多疑点而且是通过严刑拷打得来的供词和证据,是不可以作为法律上的证据的,但是周恩来对此熟视无睹。例如在刘少奇专案中,面对如此破绽百出的所谓刘少奇历史问题罪证材料,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周恩来传》却如此为周恩来开脱,说他“不清楚江青一伙有意制造伪证,不掌握真实情况而最终相信了专案组的报告”。(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3-1954页)按这样的写法,周恩来的判断力也未免太低下了!以周恩来为首的陈伯达专案组给出的有关陈伯达罪行材料的证明,当时仅为一个普通工人的陈晓农(陈伯达之子)都看出其材料是经不起推敲的,何况周恩来!(陈伯达《陈伯达遗稿——狱中自述及其他》,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版第34-41页)作为一度是毛泽东上级的周恩来,在“反反冒进”之后再也没有在毛泽东面前直起过那根脊梁骨,对于毛要打倒的人,他总是可以递上让毛满意的材料的。
高默波对此质疑评论道:“周恩来在文革中是各个专案组,包括刘少奇专案组的总负责人。刘是在‘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下被开除出党的。从现在的观点来看,这些罪名是可笑的。可在那个时候,问题不那么简单。刘少奇专案组花了很多时间和人力去收集指控刘少奇的证据。作为所有专案组的总负责人,对刘少奇调查的结论得先通过周恩来的批准才能报送毛泽东作最后首肯。据王年一说,送给毛泽东看的只有证明刘少奇有罪的‘人证物证’,而证明刘少奇没有罪的人证和物证却没有送给毛泽东看。为什么没送呢?周恩来不知道吗?如果周恩来知道有反证材料而不送,那只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周恩来相信刘少奇真犯了这些罪。另一种可能是,他不相信,但是他觉得毛泽东或是江青要栽赃刘少奇,他必须照毛泽东或是江青的意图做。否则的话,周恩来可以有很多办法来保护刘少奇。他可以把反证材料送给毛泽东。他也可以要求在专案组人员提出更可信的证据以前不下结论。他甚至可以用手续不全,证据不充份或方法不对头为由把刘的专案调查停下来。他也可以直接跟毛说,刘少奇有路线错误可以打倒,但说他是叛徒,内奸和工贼是捏造。如果周恩来这么做,他当然有冒犯毛泽东的危险。但不论从良心上来说还是从中共的利益来说这个风险都是应该冒的。”(高默波采访王年一,一九九二年五月,北京。《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是否该偏正一点儿?》,杨建利编《红色革命与黑色造反——文革三十周年纪念研究文集》,二十一世纪基金会1997年版)
周恩来还把成立专案权下放给造反派。1967年1月份夺权兴起之后,周恩来曾经这样说:“黑材料要集中起来,搞个目录,以后集中烧毁。处理材料问题还没有一个好的典型,为黑材料争论不休,费了不少精力。造反派在夺权以后,可以找几个人成立专案处理,处理材料是极其复杂的,黑材料一定要封存起来,中央决定嘛!现在夺权中大的事情很多,不要陷入到这里边去,否则就成了文牍主义了,只有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有价值的材料才拿出来。不钻在材料里把大方向转移了。毛主席过去受打击,现在事情都清楚,至于过去,谁说了什么话,谁搞了什么材料,主席才不管这些呢!大家不要陷在片纸只字中,妨碍了大方向。虽然也不是不重要,弄几个人搞专案,不要都陷在这里,档案不可没有,不可太多。”(周恩来接见工交口革命造反派代表的讲话。1967.01.27。《周恩来文革讲话汇编》)周恩来此言为造反派搞专案提供了依据。
周恩来在谈及卫生部孙正专案的时候,指出:(1)孙正专案组的报告,要罪状定实,不定实就不行,不落实就不行。罪状的落实主要是看情节,例如叫嚷“无产阶级司令部也可以炮打”,抓住这句话就可以斗他。(2)定案,要说得准,很清楚。要稳准狠。刘少奇不过只抓了他三件大事。(周恩来接见卫生部领导同志的讲话。1970.12.28。 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
周恩来所说的三件大事,就是指“叛徒”、“内奸”、“工贼”这三顶帽子。单是一个“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是不够给刘少奇定罪的,因此要能够满足毛泽东彻底打倒刘少奇的愿望,周恩来主持的中央专案组(同时周恩来也是刘少奇专案组组长)不得不另行谋策并最终炮制出证据。依靠这些证据,1968年10月,题名“刘少奇在一九二五年、一九二七年、一九二九年被捕叛变、投降敌人、充当内奸、工贼的反革命罪行”的审查报告,通过中发〔68〕152号、中发〔68〕155号文件,下达全党、全国。同时发布的中共中央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说:“这个报告以充分的证据查明:党内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刘少奇,是一个埋藏在党内的叛徒、内奸、工贼,是罪恶累累的帝国主义、现代修正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走狗。”
周恩来在1969年“九大”期间以摧毁“以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司令部”来证明文革“是完全必要的”。周恩来说:“如果不是毛主席亲自倡导,并发动群众进行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就不能摧毁,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就会像毛主席很早就指出的那样,‘那就不要很多时间,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周恩来在中共九大的发言。1969.04.14。 宋永毅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文库》)
官方强调周恩来内心是不同意的、痛苦的,其妻子强调他是为了服从大局。这些说法都无法为周恩来洗脱罪名。周恩来的内心无人知道,但是客观的所作所为都已经被历史无情地记录下来。

本文首发于华夏文摘增刊710期•文革博物馆通讯542期,中国新闻电脑网络(CND)主办,2009年7月20日出版。本刊对个别文字编辑处理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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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资料】

文革期间《红旗》杂志领导班子变迁表

总编辑
陈伯达 (1958年6月——1970年8月)
姚文元 (1974年10月——1976年10月)
副总编辑
王 力 (1963年7月——1967年8月)
尹 达 (1966年3月——1966年8月)
关 锋 (1966年3月——1967年8月)
戚本禹 (1966年3月——1967年12月)
文革小组组长
关 锋 (1966年6月——1967年8月)
文革小组成员
张 凛 (1966年6月——1967年8月)
周 英 (1966年6月——1967年8月)
林 杰 (1966年6月——1967年8月)
肖祝兰 (1966年6月——1967年8月)
李惠让 (1966年6月——1967年8月)
临时领导小组组长
张 凛 (1967年9月——1968年8月)
临时领导小组副组长
杜 青 (1967年9月——1968年8月)
临时领导小组成员
有 林 (1967年9月——1968年8月)
徐传德 (1967年9月——1968年8月)
高征绳 (1967年9月——1968年7月)
勤务小组组长
姜品谊 (1968年8月——1970年8月)
勤务小组成员
高瑞光 (1968年8月——1969年6月)
杨纪元 (1968年8月——1970年8月)
谷玉庆 (1968年8月——1970年8月)
许春宏 (1968年8月——1969年8月)
军宣队队长
张学刚 (1968年12月——1969年6月)
工宣队队长
牛来福 (1968年10月——1969年6月)
编辑领导小组召集人
有 林 (1968年8月——1971年3月)
杨纪元 (1968年8月——1971年3月)
陈展超 (1968年8月——1971年3月)
邢 雁 (1971年3月——1971年4月)
许健生 (1971年3月——1976年10月)
林兆木 (1971年3月——1976年10月)
余 征 (1971年4月——1976年10月)
工宣队负责人
孟兵山 (1968年8月——1976年10月)

按:此名单为海外一读者提供。余汝信先生又对名单提出以下补充:

总编辑:陈伯达(1966.1-1970.9)
负责人:姚文元(1968.8-1976.10)
副总编辑:胡 绳(1966.1-1966.5)
邓力群(1966.1-1966.5)
王 力(1966.1-1967.8)
范若愚(1966.1-1966.6)
许立群(1966.1-1966.6)
关 锋(1966.5-1967.8)
尹 达(1966.5-?)
1966年3月, 成立学术批判小组,成员为关锋、王力、穆欣、戚本禹、范若愚、杜敬(范、杜不久即停职),编委会实际解体。
1966年5月,胡绳、邓力群被撤职,关锋、尹达被任命为副总编辑。
1966年6月18日,陈伯达来红旗杂志社“揭盖子”,范若愚、许立群停职。6月20日,成立以关锋为组长的红旗杂志社文化革命小组,具体领导红旗的编辑工作和文化大革命运动。
1967年8月,关锋、王力被撤职,陈伯达宣布,姚文元、戚本禹参加编辑工作,文化革命小组改组为临时领导小组。
1968年上半年,《红旗》未出刊,
1968年7月恢复出刊。复刊后,1968年8月,姚文元与陈伯达共同负责红旗杂志社工作,实际编辑工作由姚文元主管。当月,临时领导小组解散,成立勤务组。10月,工宣队和军宣队先后进驻红旗杂志社。
1969年6月,红旗杂志社大批工作人员下放五七干校,只留12人的临时编辑小组负责编辑工作。
1970年9月,陈伯达被撤职,姚文元负责红旗杂志社工作,组织临时编辑小组(后改为编辑小组)具体负责编辑工作。
注:以上资料,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第五、六卷整理。姚文元从未有过总编辑名义,《变迁表》中副总编辑有错漏(戚不是副总编,漏了前期的胡绳、邓力群、范若愚、许立群、尹达)各小组成立时间大部分是与组织史资料吻合的,最后一个编辑领导小组起始时间似应为1969年6月或197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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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资料】

文革期间《红旗》杂志文章作者部分笔名

平 遥

  文革期间,许多写作班子都喜欢用笔名。这些笔名五花八门,各有寓意。本文根据《红旗》杂志社有关资料整理而成。

一、《红旗》杂志社
1.池恒
此名始用于《红旗》1974年第1期《坚持无产阶级世界观》。至1976年第10期,《红旗》用此名发表过13篇重点文章,都经姚文元修改、审定发表。凡《红旗》重头文章皆用此名。《红旗》几乎不单独发表社论,实际上以池恒署名发表的政论性的重要文章就是《红旗》的“社论”、“短评”。如《红旗》1976年第3期发表的《从资产阶级民主派到走资派》一文即是。
2.程越
此笔名是姚文元控制《红旗》发表文章的第二块招牌,和“池恒”交替使用。自《红旗》1975年第3期发表《认真读书 抓紧学习》一文至1976年第10期为止,先后以此名发表8篇文章。尤其是1976年以来,除《红旗》第3、5、7期用池恒发表文章外,其余重点文章都是以程越笔名分别刊登在第1、2、4、6、8、10期《红旗》上。
3.方刚
此笔名是经姚文元认可的。自《红旗》1972年第6期刊登《文艺问题上两种认识论的斗争》一文,再未用此笔名。《红旗》1976年第6、9期先后刊登《走资派就是党内的资产阶级》、《从思想政治路线上深入批邓》,姚文元又提出用“方刚”笔名发表,含有血气方刚之意。
4.肖彬
“小兵”的谐音。《红旗》1972年第3期发表《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一文。
5.阳戈
此笔名用于写杂文。含有明刀明枪之意。《红旗》1972年第9期发表《在“反酗酒”的背后》一文。
6.宋鸿华
“送红花”的谐音,此笔名用于写文艺评论。《红旗》1972年第4期发表《移植创作中的优秀成果——评革命现代京剧〈红色娘子军〉》。
7.黎坚
《红旗》1973年第8期发表《重视上层建筑领域的革命》。
8.严志
“言志”的谐音。《红旗》1973年第11期发表《作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促进派》。
9.严章
《红旗》1974年第5期发表《领导要站在运动的前头》。
10.吕真
《红旗》1974年第10期发表《执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同年《红旗》第12期发表《继续抓好学习与批判》。
11.郑实
《红旗》1974年第12期发表《加强革命团结争取更大胜利》。
12.华言
《红旗》1974年第3期发表《到底是谁家的工具——评安东尼奥尼的“申辩”》。
13.于冬
《红旗》1975年第1期发表《认真实行干部参加劳动的制度》。
14.华云
《红旗》1975年第3期发表《贯彻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方针》。
15.高洛
《红旗》1975年第4期发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16.田春
  《红旗》1975年第5期发表《精通的目的全在应用》。
  17.李均
  《红旗》1975年第6期发表《学习马克思主义要作长期努力》。
  18.李扬
  《红旗》1975年第9期发表《总结经验,促进学习》。
  19.梁华
  《红旗》1975年第7期发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0.谭枫
  《红旗》1975年第10、11期用此名先后发表《认真总结农业学大寨的经验》和《加快农业机械化的步伐》两文。
  21.方荆
  《红旗》1975年第11期发表《透过现象看本质——评宋江高俅的斗争》。
  22.叶新
  《红旗》1975年第12期用此笔名《永远坚持毛主席的教育路线》。
  23.黎章
  《红旗》1976年第5期发表《邓小平全面背叛马克思主义》。

二、清华、北大大批判组
  1.梁效
  “两校”的谐音。“梁效”大批判组是在“四人帮”及迟群、谢静宜的直接控制下的写作班子。主要负责人有李家宽、宋柏年、王世敏。除署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大批判组”在《红旗》发表5篇文章外,用此笔名在《红旗》发表8篇文章:1974年第5期《读〈盐铁论〉——西汉中期儒法两家的一场大论战》、1974年第6期《论商鞅》、1974年第10期《研究儒法斗争的历史经验》、1975年第3期《批判因循守旧 坚持继续革命》、1975年第8期《评林彪的卖国哲学》、1975年第10期《苏修争霸世界的经济根源》、1976年第5期《用革命舆论粉碎反革命舆论》、1976年第9期《邓小平的修正主义路线与孔孟之道》。
2.高路
高路、柏青都是1976年开始使用的。用此笔名在《红旗》共发表2篇文章:1976年第3期《反修必须批孔》、1976年第7期《评邓小平的买办资产阶级经济思想》(和常戈合写)。
  3.柏青

三、上海市委写作组
  1.罗思鼎
  “螺丝钉”的谐音。此笔名为上海市委写作组第一块招牌。始用于1964年。1974年法家著作注释工作会议期间,张春桥特意向江青介绍了写作组负责人朱永嘉,说“他就是罗思鼎。”《红旗》发表罗思鼎5篇文章:1973年12期《秦王朝建立过程中复辟与反复辟的斗争——兼论儒法论争的社会基础》、1974年第2期《从王安石变法看儒法论战的演变——读〈王荆公年谱考略〉》、1974年4期《评〈吕氏春秋〉》、1974年8期《论秦汉之际的阶级斗争》、1974年11期《论北宋时期爱国主义和卖国主义的斗争》。
  2.丁学雷
  丁学雷即在丁香花园学习雷锋之意。丁香花园曾是李鸿章小老婆的别墅。上海许多人认为:“住在花园洋房里学雷锋”,这个笔名恰好是对写作组的讽刺。此笔名主要用来写文艺方面的文章。自1970年开始,用此名要经徐景贤批准。用此笔名在《红旗》发表3篇文章:1970年5期《人民战争的壮丽颂歌——评钢琴协奏曲〈黄河〉》、1971年11期《批判刘少奇的反动人性论》、1972年1期《“龙江风格”万古常青——评革命现代京剧〈龙江颂〉》。
  3.齐永红
  这是上海市委写作组经济组的常用笔名。后来不限于经济组,作为写作组的第三块牌子。用此笔名在《红旗》发表10篇文章:1969年第9期《念念不忘无产阶级专政》、1970年第6期《工业必须大力支援农业——驳“支农吃亏论”》、1970年第7期《大家动手,自力更生——工业设备更新中两种思想的斗争》、1971年第5期《设计革命必须大搞群众运动》、1972年第1期《进一步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1972年第8期《认真改进文风》、1973年第4期《努力培养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队伍》、1973年第10期《必须重视党的基本路线》、1975年第12期《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1976年第10期《化悲痛为力量》。
  4.翟青
  最初是哲学组的几个青年,故名曰“翟青”。用此笔名在《红旗》发表4篇文章:1973年第11期《科学普及读物要生动地宣传唯物辩证法——评新版〈十万个为什么〉》、1975年第4期《回顾“三反”“五反”运动》、1975年第7期《为青年出版更多更好的自学读物——评〈青年自学丛书〉》、1976年第3期《学一点中国哲学史》。
  5.任犊
  文学组的几个青年的笔名。用此笔名在《红旗》发表2篇文章:1973年第6期《大有希望的小将》(转载)、1975年第11期《让革命诗歌占领阵地——重读鲁迅对新诗形式问题的论述》。
  6.金继祖
  经济组的谐音。用此笔名在《红旗》1972年第2期发表《男女同工要同酬——评农村分配问题上的一种错误倾向》(与洪松合写)。
  7.方涛
也是经济组的笔名,后来不限于写经济方面的文章。
8.方亮
用此笔名在《红旗》1973年第2期发表《拍出更多更好的新闻纪录影片》一文。
9.方兴
用此笔名在《红旗》1973年第1期发表《用唯物辩证法观察路线斗争——学习〈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一点体会》。
10.方岩梁
“放眼量”的谐音。1968年开始用此笔名写杂文。用此笔名在《红旗》发表3篇文章:1973年第12期《反潮流是马列主义的一个原则》、1974年第4期《“大有大的难处”——从〈红楼梦〉看反动没落阶级的虚弱本质》、1975年第9期《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学习鲁迅对〈水浒〉的论述》。
11.石仑
写历史文章的笔名。1974年研究儒法斗争开始用此笔名。用此笔名在《红旗》发表2篇文章:1973年第10期《论尊儒反法》、1974年第10期《论“黔首”》。
12.杜华章
“读华章”的谐音。1975年在《红旗》第6期发表《按照无产阶级面貌改造文化队伍——学习〈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13.秦新
  徐景贤秘书张家克的笔名。用此笔名在《红旗》1975年第11期发表《大海的力量——评影片〈第二个春天〉的主题思想》。
  14.宫效闻
  “工交文”的谐音,即上海市工交组的文章。用此笔名在《红旗》发表5篇文章:1970年第2期《驳“浪费有理”》、1971年第4期《驳“潜力挖尽论”》、1974年第11期《发展工业一定要开展技术革新》、1975年第1期《要有一个全面规划》、1976年第3期《企业管理的两条路线斗争》。
  15.梁凌益
  “两零壹”的谐音。即在“201”房间写文章。用此笔名在《红旗》1975年第11期发表《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考——评〈韩非子〉》。
  16.任菁
  几个青年的笔名。用此笔名在《红旗》1973年第1期发表《在斗争中培养工人干部》。
  17.康立
  “康”指上海市康平路,“立”即“理”的谐音,康平路之理论文章即“康立”。用此笔名在《红旗》发表3篇文章:1974年第2期《评万事“无有大于此者”——蒋介石的“元旦文告”说明了什么?》、1974年第3期《孔子和林彪都是政治骗子》、1976年第6期《绝不能同资产阶级讲平等》。
  18.翟平
  “翟”即“哲”的谐音。哲学组写的评论文章多用此名。用此笔名在《红旗》1974年第8期发表《儒法斗争是“狗咬狗”吗?》。
  19.秦景池
此笔名多用来写杂文。《红旗》1975年第8期发表《苏修鼓吹“三不”主义的目的何在?》。
20.赵前
《红旗》1975年第1期发表《“传心术”的妙用》。
21.齐坚
《红旗》1975年第7期发表《巩固和发展上山下乡的成果》。
  22.范毅平
  “范毅”,“翻译”和译音。即上海市翻译组的评论文章。《红旗》1976年第7期发表《决不和工人讲平等的新贵族——评苏修剧本〈一个能干的女人的故事〉》。
  23.胡雨涛
  上海市写作组搞自然科学文章的笔名。《红旗》1976年第8期发表《对生命认识的两种世界观斗争》。
  24.魏峡安
  “快马加鞭未下鞍”后三字的谐音。《红旗》1976年第5期发表《阶级敌人是虚弱和孤立的》。
  25.方锷
  刚刚锋芒毕露的意思,是肖木的笔名。《红旗》1974年第9期发表《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而研究儒法斗争》。
  26.樊子山
  哲学组的笔名。《红旗》1976年第9期发表《愈经磨练 意志愈坚》一文。
  
四、文化部(文化组)写作组
  1.初澜
于会泳从上海音乐学院带来张伯凡、陈应时、孙维权三人到文化部工作。“初澜”谐“初来”音,即三人刚从上海来京。用此笔名在《红旗》共发表6篇文章:1974年第1期《中国革命历史的壮丽画卷——谈革命样板戏的成就和意义》、1974年第3期《评晋剧〈三上桃峰〉》、1974年第4期《深入批判资产阶级的人性论——从标题与无标题音乐问题的讨论淡起》、1974年第7期《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成果》、1976年第1期《一部歌颂文化大革命的好影片——评〈春苗〉》、1976年第3期《坚持文艺革命,反击右倾翻案风》。
2.江天
文化部“创办”的第二个笔名。此名的政治涵义,有人认为是为江青写文章,“江天”即江青天下。用此笔名在《红旗》发表3篇文章:1974年第3期《让工农兵英雄形象牢固地占领故事片阵地》、1974年第6期《英雄光辉照银幕——评革命现代京剧彩色影片〈平原作战〉、〈杜鹃山〉》、1976年第8期《邓小平为什么替“老戏”招魂?》。
3.方进
《红旗》1974年第6期发表《小戏创作的可喜收获——评越剧影片〈半篮花生〉》。

  除《红旗》杂志社、清华北大大批判组、上海市委写作组、文化部写作组外,中共中央高级党校的“唐晓文”(“党校文”的谐音)也很活跃,先后在《红旗》发表3篇文章:1972年第2期《读几本哲学史》、1972年第8期《从认识史看先验论的破产》、1975年第1期《为什么说荀子是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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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读往来】

一、丁东来信纠错:
今年第十八期,李良玉访谈一文中提到:“1975年胡耀邦整顿中国社会科学院”。此处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应为“中国科学院”。1975年还没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当时是中国科学院的一部分。

二、黄昌国来信纠错:
今年第十八期,谈宁夏文革一文中称,中共中央于8月9日通过“十六条”。错了,应该是8月8日。另外,关于“四个面向”,有不同说法。李良玉教授访谈中说“四个面向”是“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工矿,面向边疆”,但当时对大学生的“四个面向”是指:“面向国防,面向科研,面向工矿,面向基层”。

三、阎长贵来信纠错:
今年第十八期《李良玉教授访谈录》一文把周恩来逝世时间“1月8日”误为“1月6日”。(来信也指出了中共中央通过“十六条”时间的误植。)

本刊特此向读者致歉,并向上述三位读者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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