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论文】
政治身份体系下的社会冲突 ——文革初期群众行为的社会根源(九)
向 前
第三部分 理论与总结
第六章 社会冲突与社会结构之关系
群众的分裂和冲突具有复杂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原因,他们的矛盾由来已久。根据群众对各个时期权力机构 的态度,可以将他们划分为“捍卫者”与“挑战者”。就湖南省而言,三个权力机构分别是原省委(1966年5月—1967年1月),省军区主导下的省生产领导小组(1967年2月—8月),省革筹(1967年9月—1968年4月)和省革委会(1968年4月以后)。因为对待这三个权力机构的态度不同,群众组织先后产生了分裂和对立。 第一节 “捍卫者”和“挑战者” “捍卫者”拥护现存的权力机构,捍卫既有的权力和利益分配格局;“挑战者”谋求打破既有格局,重新洗牌,重建权力机构。各群众组织行为的不同取向,其实就是对权力机构的不同态度(见表10)。 表10:“捍卫者”和“挑战者”示意图 捍卫者 权力机构 挑战者 保守派 原省委 造反派 温和派 “省生产领导小组” 激进派 稳健势力 省革筹和省革委会 激进势力 围绕对省委的态度,群众的第一轮对立发生在保守派和造反派之间。“捍卫者”的代表是“长沙红色政权保卫军”,“挑战者”以“湘江风雷”、“井冈山红卫兵”、“东方红总部”等为主,二者行为差异明显。作为“挑战者”的造反派组织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出身普遍没有“保守派”组织成员“红”;第二,政治面貌普遍不如“保守派”组织成员“硬”;第三,很多人在文革初期成为了“右派”或“黑鬼”等。 综合来看,在省委领导下,“捍卫者”拥有较好的政治前途和上升空间,而“挑战者”大多前途灰暗,甚至已经丧失了个人发展的可能性。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对发动群众的重要意义在于,使得文革真正获得了向“走资派”进攻的现实社会力量。 深入的政治动员加深了社会大众的分裂,不满现状的人们真心相信是伟大领袖把他们从当权派的压制下解放出来;用当时流行的一句话说,叫做“革命方知北京近,造反倍觉主席亲”。因此,文化大革命不再仅仅只是抽象概念,而与他们今后的命运息息相关。 第二轮的对立发生在分裂的造反派组织之间,形成了“温和派”和“激进派”。二者分歧焦点在于是否拥护省军区。“捍卫者”是“高司”为首的“省红联”;“挑战者”是“工联”、“井冈山红卫兵”等组织和“湘江风雷”成员。“高司”因为进入权力分配体系中,由“挑战者”成为了拥护省军区的“捍卫者”,远离了之前的盟友,其下属组织则多是改头换面而来的“保守派”成员。“激进派”被排除在权力格局之外,继续担当“挑战者”角色,斗争的矛头对准了省军区和“高司”及其领导的“省红联”。 “激进派”继续扮演“挑战者”的角色,原因有三:首先,这些组织的成员在“9•24报告”以后受到直接打击,他们不愿像“高司”一样放过原省委领导;其次,“高司”与之前的保守派群众合流,支持省军区镇压了“湘江风雷”,加剧了与“激进派”之间的矛盾;第三,“高司”为大学生组织进入了新的权力机构,其他造反派组织成员尤其是造反派工人被排除在外。这一时期的争斗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激进派”与“高司”的矛盾,二是“激进派”与原“保守派”成员(此时改头换面投在“高司”旗下)的矛盾。与“高司”的矛盾主要是权力之争,其次是关于张平化的意气之争。前者是形势发展导致的新局面,后者根源于文革初期的政治打压。与原“保守派”成员的矛盾则是上一轮对立争斗的延续。 造反派成员在文革前各自处于不同位置,具有不同的经历,这些导致了他们不同的利益诉求和动机,进而形成了不同的造反层次。已经达到自己目标的造反派,如“高司”,从“挑战者”成为“捍卫者”;那些认为目标没有实现的造反派则继续担当“挑战者”,要求“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群众组织的第三次分化表现为对“省革筹”和省革委会的不同态度。“省革筹”和省革委会人员无大变化,故将二者合并讨论。“省革筹”和革委会致力于恢复社会秩序,解散自发性群众组织。上一轮对立中的“激进派”组织大多被纳入体制内成为“稳健势力”,各组织负责人分享了权力机构的席位,顺理成章地转变为“捍卫者”。部分激进的学生、工人、知青和社会人员分化出去形成“激进势力”,成为新的“挑战者”。 这一时期“挑战者”中的积极分子是激进学生和被边缘化的工人,普通成员有“右派分子”、各种有历史问题的社会人员。学生坚持造反的动机相对单纯,多出于狂热的革命理念和对“巴黎公社”的憧憬。其他群体的动机要复杂很多,绝大多数都与文革前的社会矛盾具有密切关系。有历史问题或出身不好的工人加入“省无联”,一方面是因为自身在原组织已经被边缘化,另一方面是因为依然可能成为斗争对象。“右派”群体是“阶级斗争”的牺牲品,在“省革筹”的领导下,他们无法摆脱盘旋于头顶的阴影,如果继续革命,或许能够博到一线生机。“省无联”反对“省革筹”,扬言要将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结果遭到了严厉镇压。至于“湘瓷派”和“汽电派”的争斗,只是为独掌大权的内斗,双方目的都是希望将对方逐出革委会,而不是反对革委会。 群众表现出异常高涨的参与热情,对伟大领袖的个人崇拜和盲目随大流的心理确实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论是保守派、造反派,造反派分裂形成的温和派、激进派,还是“极左派”的“省无联”,绝大多数都相信自己毛泽东的信徒。他们不认为自己是打着毛的旗号谋求私利的机会主义者,虽然在潜意识的层面上,他们的确在为自己的利益奋斗。崇拜同一偶像的群众出现了明显分裂和激烈冲突说明,正是他们心中的偶像形象,而不是偶像本身影响他们的行为。通过把期望糅进自己塑造的毛的形象,他们觉得自己是在为一个崇高的事业、为一个代表人民大众的领袖献身。 因此,从群众狂热的参与来看,他们似乎只是毫无理性的行动者。从这一点推论,很容易得出的结论是:文革中的群众是一群盲目的“乌合之众”,他们狂热地崇拜领袖,同时受到一些野心家的蒙蔽和煽动,为一个空泛、虚构的目标参加了这场政治运动。但是,观察他们的行为,深入分析群众组织的分裂和斗争之后,可以发现,不同派别的群众组织对领袖语录选择性地运用,对“最高指示”只作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对代价和利益的精打细算贯穿了各个阶段的不同群众组织,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各派群众都在利用官方意识形态的含糊性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从这一点出发,可以认为群众的行为是政治性的行为,而非病理性的行为。 总而言之,“捍卫者”是既得利益者或者潜在的既得利益者,“挑战者”是争取利益者,多数人甚至一直是利益受损者。如果挑战成功进入了权力体系内,“挑战者”很容易转化成为“捍卫者”。“捍卫者”都是现存利益分配格局下的受益者,他们拥护既有的权力机构和权力分配格局;反之,“挑战者”声称“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高举的旗号是“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这些其实成为他们表现情感追求和表示个人利益的基本依据。 所以,就群众组织的分裂和对抗的实质来说,可以将之视为一种充斥着意识形态口号、以“革命”为包装的社会冲突。 “挑战者”群体之所以大规模出现,说明社会群体间早已经形成一种紧张关系。群众有紧跟形势、对领袖盲目个人崇拜等因素,然而,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到各自阵营,一次次“干扰运动大方向”,甚至抵制中央文件,都说明社会大众的分裂不能仅仅用盲目、非理性、大众性癫狂的模式一言蔽之。当社会大众出现群体性的分裂和冲突的时候,就不再只是个人问题,而成为了社会性问题。换句话说,个人行为往往具有社会根源。 前一章回顾了不同群体文革前的生活经历,展示了普通群众生活境况和他们面对的矛盾、冲突和抉择,从中看到许多最触及个人私密的戏剧场面,隐藏着最深的不满,最独特的苦痛。但凡能体验到的,都能在各种客观的矛盾、约束和进退维谷的处境中找到其根源。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人性即社会性,最具个人性的也就是最非个人性的。个体所面临的挣扎和抉择,看似只是主观层面的紧张或冲突,但反映的往往是社会深层的结构性矛盾。社会成员的个体遭遇与社会结构及其变迁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文革之所以能够将分属不同群体的人们都卷进运动,把中国社会搅得天翻地覆,与文革前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状况具有直接关系。个人遭遇的社会属性确立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与宏观社会历史之间的有机联系,也表明必须从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视角揭示个人遭遇和行为的根源。 第二节 党国体制:文革的历史布景 关于个人行为与外部社会的关系,迪尔凯姆通过对自杀的研究有过精彩论述。在他看来,自杀是个人行为,但该行为受到周围社会环境的强烈影响,因而自杀更是一种社会事实。在《自杀论》中,迪尔凯姆批驳了简单地将自杀归结为非社会因素的说法,他用大量的事实和统计数字说明自杀主要不是取决于个人的内在本性,而是取决于支配着个人行为的外在原因。他认为自杀现象跟种族、遗传因素、个人素质、心理状态、精神病、自然条件等无重大关系,或者说关系不大,却跟社会环境,包括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社会动荡、改朝换代、工作变迁、生活变化等却有着密切的关系。 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晚年的重要著作《世界的苦难》 描述了诸多个体的生活史,通过“对社会的疾苦、悲惨的境遇、难以明言的不满或怨恨进行探索性的考察”, 向人们呈现了被访问者的经历和故事、他们的痛苦和对痛苦的感受,展现了普通人的社会疾苦并通过社会学的解释,揭示其背后深刻的根源。 1 党国体制在政治领域的确立 人是历史的产物,同时也是场景的产物,他们的行为受到生活环境和外部社会的直接影响。文革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分析不同群众的行为动机需要考察文革前的历史。文革前的历史,最重大的事件莫过于1949年革命胜利新政权的建立。政权的更替对普通人而言显得太遥远,革命后国家对社会的全面重塑确是每个人都能切身感受到的。党国体制是革命后的必然产物。随着政权的巩固,党国体制不断扩展,成为日后一切制度的基石,决定了国家政治体制的架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运行规则,也影响了普通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党国体制塑造了1949年以后的中国社会。 1954年,第一部宪法颁布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政府的制度正式运行。但党的权威并不是源于法律文本。在中国共产党的党国体制中,党治的要义并不是或主要不是通过法理体系或法律文本体现出来的。《宪法》不载党治条文,不等于《宪法》缺乏党治色彩。宪法规定的国体、政体实际上渗透了“党国”的精神。 党国体制的最重要特征是党国一体的一元系统。两个整体只有倾向一致才能共存。从这个意义上说,单一政党倾向于吸收国家还是反过来国家倾向于吸收政党,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党国体制都是“一元系统(a system of unitarism)”。 党国体制在政治领域的确立有一个过程,在正式成立中央政府前,新政权的行政权力系统就随着军事接管开始形成,而且它的最后完成也并非依赖于立法过程。从历史的连续性来看,这个权力系统的形成表现为共产党根据地的政权系统向全国范围的扩展;从组织形式来看,它是在共产党军队向全国进军过程中从党及其军队的组织系统中直接派生出来的。支配这个行政权力系统的是党的政策,这是后来任何立法形式都难以改变的事实。 党国体制中,并不意味着所有政府官员都必须是持党证的党员,但公共行政大体上是党务的副产品则是不争的事实。 1949年11月,为保证行政任务的完成,中央人民政府内部成立党委会,并负责管理政府内部党员干部的政治生活;为实现和加强党对政府的领导,统一并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政治路线和政策,由在中央人民政府担任负责工作的共产党员组成党组。 政务院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联合党组均直属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党中央一切有关政府工作的决定,党组必须保证执行,不得违反。 1953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中央对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文件要求今后政府工作中的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均须事先请示中央,并经过中央讨论和决定或批准以后始得执行。政府各部门对中央的决议和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均须定期地和及时地向中央报告或请示,以便能取得中央经常的、直接的领导。同时决定,政府各部门党组的工作必须加强,并应直接接受中央的领导。 后来,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都陆续实行了党组制度。在根据地的政权系统向全国范围扩展和革命队伍成员转化为国家干部的过程中,由党组织管理国家干部,通过管理干部进而管理国家事务基本形成了党国体制的雏形。 2 党国体制在经济领域的确立 在经济领域,党国体制的确立与国营经济的发展联系在一起。没收垄断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济纲领之一。“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任务,除了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以外,在国内,就是要消灭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 国营经济从历史渊源上说,前身是原有的解放区公营经济,从物质条件来说,主要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同时管制、征用、代管了帝国主义在华企业,肃清了帝国主义在华经济侵略势力而建立起来的。 据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1950年的统计,国有经济在现代主要工业中所占比重约50%左右,至于金融、铁路、港口、航空灯产业,国营经济更是占有绝对优势。 1950年3月,统一财经以后,除铁路、金融系统继续由中央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外,其他国营企业实行了“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办法。工业方面,将国营企业分为三类:中央所属企业、中央所属委托地方代管企业、地方所属企业。 在资产归属方面,国营企业一切资产均归代表国家的政府所有,不仅投资主体是单一的政府,而且也不存在企业再有资产。由于国营企业被认为属于社会主义性质,故而实行计划管理,从一开始就建立起国有国营、政企不分、以行政性计划管理为特征的政企关系。国有企业纳入公共行政管理的范围,企业干部即国家干部。政府直接掌握企业领导的任免,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工资分配,审核财务收支计划及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决定企业的投资和发展。 从城市和乡村的层面来看,共产党的党国体制是相当成功的,这主要表现在它对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农村小农经济关系的改造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城市生活的控制与乡村秩序的重建方面。 1953年开始,国家花了四年时间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以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特征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对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底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政府逐步用计划管理取代了市场调节,将资源配置牢牢控制在手里,计划经济体制全面建立起来,党国体制在经济领域夯实了基础。 3 党国体制下的单位化和组织化 为了巩固政权,建立新的社会秩序,一系列的政治运动以疾风骤雨般展开,在此过程中,党的权威建立起来。政权力量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党的意识形态全面向社会大众灌输。党的权威向社会贯彻的过程,进一步凸显了党国体制的特征——整个政治体制建立在党组织对群众直接掌握的基础上。要直接掌握群众,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是将群众组织起来。毛泽东认为,只有“将全中国绝大多数人组织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其他各种组织里”,才能“克服旧中国散漫无组织的状态”。 与组织化目标相配套的制度,在农村是人民公社制度;在城市,一个是居委会制度,一个是单位制度,前者是从“社区”流动的角度对散居里弄胡同中的居民的控制,后者是从生活保障的角度对“编入”经济事业组织中的职工的控制。居委会从缘起来说,其功能是完成将居民组织起来进行政治性改造和控制管理的国家任务,实际上它充当了“国家代理人”的角色。 无论是农村的人民公社还是城市中的单位,都是集各种职能于一身,在其中起核心作用的都是政治与行政权力。因此,居委会、人民公社都可以看作是广义的单位。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和社会调控形式,是中国社会在制度和结构两个层面上超越传统社会的重要体现。 单位制不仅仅体现一种政治意义,它也是中国社会结构的重要特征。 一般而言,社会资源是指一个社会在其运行、发展进程中,以及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人们在其活动中,为了实现自身目的所需要具备或可资利用的一切条件。作为社会行动的报酬或手段,它是大多数社会成员需求的对象;与社会成员的需求相比,它是稀缺的。与自然资源不同,社会资源可以是有形的,也可能是无形的。根据其所具有的不同性质,可以将社会资源分为物质性的资源,如财产、收入;关系型的资源,如权力、声望;文化性的资源,如教育、信息。 国家通过扩大国营经济和实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垄断了经济资源,人们日常生活的物质性资源,如粮食、副食品、工业消费品等均须由国家供给。除此之外,其他社会资源也基本纳入了国家计划管理之内。例如招生、就业、提干等等。国家全面占有和控制了各种社会资源,造成一种依赖的社会环境,迫使社会成员不得不以服从作为代价换取资源。国家也因此达到了约束人们行为、实现社会整合的目的。个人对国家的依附主要体现为个人对单位的依附——单位代表国家全面占有和控制单位成员必需的资源,形成对社会成员的支配关系。由此,政权的性质和经济的性质结合在一起,经济控制权力和国家行政权力合二为一,国家如臂使指,对广大社会成员进行直接的管理与控制。 到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国家不仅处于一个具有压倒优势的地位,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已经取消了相对自主的社会。这意味着党国体制之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根本性重组。党国体制的不断强化使得国家力量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渗透于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国家对经济以及社会资源实现了全面的垄断,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三个中心高度重叠。过去的“国家—民间精英—民众”的三层结构变成“国家—民众”的二层结构。 精英的位置不再存在,国家直接面对民众。国家对社会实行全面控制,控制的范围可以延伸到任一领域、任一角落;为了达到控制的目的,可以采取任何手段。 社会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和社会主义的价值意识形态,都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仍然需要系列的制度性规定,以此在不同的社会群体间确定不同的社会权力,确定不同社会群体的资源占有和分配规则。党国体制的基石上,单位体制为社会资源的分配提供了通道,在取消或者说没有市场分配机制的条件下,单位体制提供了一种系统的、有组织的、有控制的资源分配可能。无论是集体(单位)还是个人,均通过单位获得资源,从而保证了资源分配的秩序。特别是在社会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单位体制使资源分配不至于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促生混乱的因素。 在资源总量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如何确定配置顺序,对社会成员按照怎样的规则进行分配成为一个问题。于是,原本仅具有社会群体划分功能的政治身份体系被赋予了确定资源分配等级和顺序的功能。
第三节 政治身份体系:社会结构的核心 最初对中国社会的阶级划分乃出于革命需要。“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但这种分析之存在于革命家的理论分析和革命的宣传中,对社会大众影响有限。阶级分析在土改中开始内化于普通人的生活。土改中,“划成份”使得阶级、阶级成份等概念嵌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阶级成份的划分构成了日后复杂的政治身份体系的基础。 1 阶级、阶级成份和政治身份 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资源的占有和分配由阶级地位决定。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资产阶级独占了一切生活资料和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必需的原料和工具。无产阶级完全没有财产,为了换得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不得不把自己的劳动出卖给资产者。 马克思认为,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即各种类型的剥削制度)取决于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生产资料的集中程度,“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 列宁对“阶级”的界定继承了这一思路,他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可以看出,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阶级与出身无关,与血缘无关,而是由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决定的。 毛泽东对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划分最初也是遵循这样的方式。他依照对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的占有状况分析了农村阶级,“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的,叫做地主”,“富农一般占有土地,但也有自己占有一部分土地,另租入一部分土地的”,“中农许多都占有土地,有些中农只占有一部分土地,另租入一部分土地”,“贫农有些占有一部分土地和不完全的工具;有些全无土地,只有一些不完全的工具”,“工人(雇农在内)一般全无土地和工具,有些工人有较小部分的土地和工具”。 以毛泽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和《怎样分析农村阶级》等文为基调,加上《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及《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补充规定》的标准,在农村按照占有生产资料的状况、有无剥削及剥削的程度划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等阶级成份。1954—1956年间比照此标准并参考个人职业,城市中的阶级成份得以划定,大致有革命干部、革命军人、工人、店员、资产阶级、工商业兼地主、小业主、手工业者、职员、自由职业者、高级职员、城市贫民、摊贩等。这些阶级成份还可分别归入无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与大资产阶级等类别。 “身份”是指社会赋予个人、与职业及其他社会角色相联系、标明人的社会地位的类别标志。 国家对社会成员进行分类标示,分类标示的过程就是确定社会成员身份的过程。一般来说,确认身份大体有种族(race)、阶级(class)、性别(gender)、宗教(religion)、职业(profession)等依据。在传统中国社会,身份是由人伦血统、宗法等级、占有分配以及道德义务的差分来确定的,不同身份的个人被赋予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在社会中形成“支配—服从”的关系。国家要想实现对社会大众的直接掌握,必须以某种方式将个人分配到不同的地位上,并且引导这些个人完成与其地位相联系的任务,由此获得其生存发展所需的社会资源。于是,确定社会成员身份的作用发挥出来了。土改以后,国家以“阶级斗争”为基础的政治学说按照另外一套价值体系对中国社会的身份体系进行了颠覆性的更新。身份的范畴划分在原则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变化的核心内涵就是对以血缘宗法为基础的社会身份评价体系被阶级伦理为坐标的政治身份之权力分配体系所取代。 事实上,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原先主要依据经济地位划定的阶级成份失去了它的经济意义——地主、富农的土地已被没收,资本家的资产已被赎买,农民的土地已经集体化,私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任何人都不可能凭借生产资料占有他人的劳动。在此之前,社会成员的阶级身份是一种客观存在,土改已经改变了这一客观存在。土改划分阶级成份依据的是对生产资料占有不同引起的贫富差别与剥削,但在有这种差别时,并没有划分出阶级,而在土地被没收、剥削被消灭之后,才有了阶级的划分。地主失去了土地,才成为地主;贫农得到了土地,却被称为贫农。 但是,划定的阶级成份被保留下来,阶级分析作为社会身份划分的指导思想也被保留下来。所以,所谓的阶级成份成为了象征符号,进而与其他各种身份一道成为确定个人在社会中所处地位和层级的指标。 2 政治身份体系的四个面相 社会成员身份的确定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它们的形成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次,身份类别是在强有力的行政控制下形成的,也靠行政控制来维持;最后,它们的存在大大减弱了城市中及城乡间的社会流动,从而使人口的空间与社会位置分布具有极高的稳定性。 普利斯(Peter du Preez)指出,政治确立和维护某种身份系统,是为了使社会的某一部分比其余部分能获得较优越的地位。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身份就是利益,身份就是政治。 土改时期的阶级成份的划分构成了政治身份体系的基础。演进中的政治身份体系逐渐超出经济的范畴向政治、社会生活领域扩展。最初的划分阶级成份对社会大众主要起到分类的作用。随着党国体制的全面扩展,政治身份体系与社会资源分配结合起来,进而成为党国体制下的资源分配规则。按照不同政治身份,安排资源分配的等级和顺序,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经济生活。在强调阶级斗争的氛围中,政治身份的区分越来越朝意志论的方向发展,按照不同政治身份确立有差别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得政治身份体系介入了普通群众的社会生活。由此,除了最初的分类功能外,政治身份体系进一步具备了社会分层功能。同时,由于政治身份一直带有“种姓等级”和“血统”特征,使得政治身份体系对身份再生产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其影响可以通过血缘关系无限延续下去。 政治身份体系主要有四个面相——阶级身份、城乡居民身份、干部与工人,以及不同所有制身份。这些身份区分的存在,是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结构的最重要特点。 最基本的是阶级身份,它包含阶级成份和家庭出身。政审表格中有“本人成份”和“家庭出身”两栏。“本人成份”是指本人参加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按照个人参加工作或入党前从事较久的职业填写。“家庭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或参加工作时家庭的阶级成份。家长的阶级成份是家庭其他成员的家庭出身。因此,阶级身份由此与血缘直接相关,并且固定下来不得更改。出身最好的是“红五类”,即革命军人、革命干部、工人、贫农、下中农。“红”意味着革命、进步,以之为定语象征政治正确性和正义性,譬如革命初期的武装力量是“红军”,政权组织苏维埃称是“红色政权”,最高领袖是“红太阳”。“红五类”的出身意味着在阶级划分中处于最高等级,阶级立场最为坚定,是革命的主体和党的依靠对象。出身最差的先有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反右运动以后加上了“右派”,合称为“黑五类”。 在“敌、我、友”的划分排列中,“黑五类”被排斥在人民概念之外,属于阶级敌人的范畴,意味着被取消了基本人权,是政治运动的斗争目标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黑五类”身份的可怕之处在于其继承性和传染性,出身于这些家庭的学生被打上了“黑五类”的烙印;“黑五类”的亲属也往往是值得怀疑的对象。介于“红五类”与“黑五类”之间的统称“花五类”,也叫“灰五类”、“麻五类”,例如职员、店员、医生、中小学教员、记者、小律师、小商人、小业主等自由职业、小资产者等,大致处于毛泽东划分的“小资产阶级”范围内。 新政权建立后,小资产阶级虽不直接处在专政对象的位置上,但也不属于无产阶级的阵营。他们被认为是革命立场不很坚定,可能动摇甚至滑向敌对阵营的异己分子。家庭出身是从家庭承袭而来的血缘特征,完全是先天性的,在出生以前已经注定。所以,阶级身份与血缘联系,带上了“种姓等级”和“血统”的特征,不仅影响个人的社会地位和生存处境,而且还将影响到家人和亲朋(详见第五章)。 第二类区分是城乡居民身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之后,国家的行政干预在城乡各个角落发生作用,城乡居民的身份得以确立。1958年开始实行的户籍制度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区分开来。农村的人民公社制度将农民组织起来,固定在土地上,未经政府许可不得变更和迁徙。单位制和居委会基本控制了所有城镇人口,生活资料按户籍定量、凭票证供应,计划管理的人事和劳动用工制度限制了城市人口的迁徙。城乡居民身份的区分严格限制了城乡社会流动,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把城市和农村分割成两种经济、两种社会、两种人群、两种生活方式。 第三方面是单位中的人口划分出干部和工人。1955—1956年期间,城市手工业与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结果是简化和归并了城市居民的职业身份。这样,原来仅在政府部门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存在的“干部”身份系列和“工人”的身份推广到所有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使得城市单位中所有在业者取得了“干部”与“工人”的身份,最终形成了这两种身份系列。在计划管理中,干部和工人属于不同的编制——干部编制属人事部门管理,工人编制属劳动部门管理。这样的身份类别划分和与它紧密相连的等级工资制构建了城市社会中的社会等级并形成了按等级分类资源的制度。在某种意义上说,资源有限导致了这样的身份类别的出现,而这两种身份系列的存在也大大简化了城市中的行政管理。 第四,不同所有制身份也是在三大改造完成之后形成的。不同所有制身份存在于不同级别的单位之间。以企业为例,根据所有制的不同分为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之分。通常来看,国营企业规模大、产值高,职工的工资高、福利优厚;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改造个体手工业后出现的,这些企业有的归地方政府管辖,与国营企业相比,级别较低,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差别明显。一个企业的行政级别越高,福利设施就越多、越好,供给也就越丰富。所以,由其所在单位的不同,工人具有不同的所有制身份,获得不同的收入和其他福利。在整个工人队伍中,只有在国营工业部门工作的正式工人才能享受福利国家的全部好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四种身份的区分并非截然分开的,第一类的阶级身份是后三类身份的基础,后三类身份之间存在交叉和重叠的情况。比如,某人从户籍上来说是城市居民,从职业来看是干部,其工作单位是国营企业;如果加上阶级身份,四个指标可以定位出此人的社会地位,并且推测出他向上流动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后三类身份中,每个类别各自又存在子系统。例如,国家干部存在不同行政级别;工人可分为正式职工、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工等。子系统内的次级身份区分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子系统中的次级身份不同,其所获得的社会资源也是有差别的。 每个社会都存在社会流动,即使当时的中国,身份之间的壁垒非常森严,也绝非百分之百的一成不变。向上流动主要是两种情况,一是身份跨类别流动,例如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人成为干部等,主要的途径有参军、考学、招工、提干等;另一类是子系统内部的向上流动,比如由普通群众成为政治积极分子,或从一般工人被提拔为小组长、班长、工段长,然后争取入团、入党和提干。向上流动达到子系统内最高层级的时候,如果还能够再进一步的话,就有机会实现身份的跨类别流动,例如普通工人经提干成为国家干部,人民公社的基层干部通过“农转非”成为国家干部。向下流动集中表现为两种情况,其一是经济原因导致的社会成员身份变化;其二是政治原因引起的向下流动。前者往往是因为国家经济困难,城镇人口超出政府资源供给能力,于是用动员城镇居民回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办法减轻压力,从而引起了身份的乡下流动。后者体现为由于“犯了错误”,被贴上各种负面的政治标签(俗称“戴帽子”),因而获得“反革命分子”、“右派分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等不好的政治身份。政治身份的变化无论是向上还是向下,都将对个人、家庭、子女产生巨大影响,故对当时的中国人具有特殊的意义(见图6)。
图6:“政治身份体系”结构示意图
第四节 政治身份体系的内在张力 马克思的著名论断——“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也是关于社会分层的判断。只是在他那里,阶级的属性根源于生产关系,根源于经济。其他的学者也曾详细说明过社会分层的变量,如权力、财富、名望、职业等等。党国体制下的中国,社会分层则集中体现为政治身份的差异。对个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不是职业、地域、所属组织或群体,而是政治身份。政治身份的确定有一个原初的起点——阶级成份划分。随着其他三类身份(城乡、干部和工人、所有制)的确定,个人在各方面形成了高度整合,身份的差异与收入、声望、权力方面的差异同构。 国家按照政治身份进行资源分配的做法使得政治身份体系更加强化和巩固。政治身份体系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无时不刻地影响和制约着每个人的行为。 由于政治身份体系是在行政控制下形成和维持的,政治气候的变化对其具有直接的影响,逐渐显现出新的特征。第一,它越来越以政治权力(而不是经济能力)为身份标志,官民(领导/群众)界限的加深及官僚体制和等级制度的确立造成了一个与严格的“待遇”区别相联系的复杂系统。第二,身份区别越来越朝意志论的方向发展,“思想”和“立场”越来越成为确定人们身份的标志。第三,身份甚至变化为一种“种姓等级”和“血统”特征。随着身份系统的“思想立场”化合“家庭出身”化,身份区别实际上已经从描述性的“差异区分”转变为定性式的“道德类别”。 政治身份体系与资源分配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工资、福利、待遇、就业、升学、参军、个人发展等。更进一步,他决定着社会分层、社会流动和身份再生产,其作用和影响不仅指向当下,更指向未来。随着“贯彻阶级路线”的加强,政治身份体系内部的张力日趋显现。 “结构紧张”是指由于社会结构的不协调,而使得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处在一种对立的、矛盾的或才宏图的状态下,或者说,社会关系处于一种很强的张力之中。在这样一种状态下,社会矛盾比较容易激化,社会问题和社会危机比较容易发生。 美国社会学家默顿(Merton)用这个概念解释社会结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引发或造成社会问题。他认为,所谓结构紧张是指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即社会文化所塑造的人们渴望成功的期望值,与社会结构所能提供的获得成功的手段之间产生了一种严重失衡的状态。比如,某一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过于强调金钱、致富的重要性,而与此同时社会所能提供给人们的挣钱的手段又不多,这时候,社会就处于一种“结构紧张”的状态。 政治身份体系正是文革前中国社会结构的最显著特征。 从政治身份体系的角度观察,整个中国社会是一个大金字塔,其中每个单位都是一个小的金字塔,个人存在于单位中。在大金字塔内,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层”:顶层由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以及教育(主要是大专院校)、卫生(主要是城市各医院)、科研、新闻、出版单位所构成(国家干部阶层主要集中在这些单位内);中层由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以及城市中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构成(工人阶层集中在这些单位内);下层由公社单位所构成(农民阶层主要集中在公社单位内)。由于社会分工和职业分工的存在,人们的实际社会地位是有高低之别的,其所获得的资源分配的差别也是显而易见的。政治身份体系的形成和巩固形成了国家对社会的全面统摄,影响和制约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随着其内在张力的增大,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逐渐暴露出来。 以第五章讨论的几个社会群体为例。学校中的学生因其政治身份受到不同的对待,在入队、入团、培养积极分子、选拔学生干部等方面被区别对待,政治身份体系的“种姓等级”和“血统”特征一览无余。不少学者用“家庭出身”的指标来衡量文革中不同派系群众的利益冲突和行为差别。 但“家庭出身”仅仅是政治身份体系的一小部分。前文诸多史实均显示,“家庭出身”确实是影响人们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变量对于解释群众组织普通成员的行为基本适用,但对于造反派组织负责人这一特殊群体往往缺乏解释力。如果从政治身份体系出发观察,考虑到身份的流动机制,就可以得出结论——影响这些人造反的原因不是“家庭出身”这一静态因素,而是政治身份变化这一动态因素。部分学生因为一些言行被定为“右派”、“反革命”,直接由人民变成了敌人。如果没有意外情况的话,这些学生在日后的竞争中都将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他们可能面临无法升学、无法就业等毫无希望的前景。部分城镇学生无奈之下上山下乡成为知青,失去非农业户口,在政治身份体系中更降一级。城镇的单位中,各种不同身份的职工享受着差别极大的待遇前文已有详细叙述。工人造反派负责人也大多在文革初期受到打压,或是成为“三家村的爪牙”,或是“右派”、“黑鬼”,与学生造反派负责人一样,经历过政治身份的变动。政治身份的变化——在政治身份体系的向下流动是影响他们行为的最直接和最重要原因。 文革中的群众行为需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群众为什么参与,二是群众为什么分裂。这都需要从背景和实践形成的结构性,以及被结构化了的主要成分的相关性中进行考察。 综合前文所述,党国体制是文革最基本的历史场景,而政治身份体系正是影响人们行为的最基本的社会结构特征。 党国体制将社会大众置于被动接受国家资源分配的位置,而且为他们创造了大体相同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在这种环境之中,同一群体的社会成员的生活经历极为相似,正是这种共同特征和类似性,赋予他们一种行为上的共同特征。而这种行为上的共同特征极易导致一种非结构性的、目标模糊的集体行动。在国家控制极为有利的情况下,这种普遍性的行为特征导致国家的政治动员极为容易,民众参与政治运动“异常踊跃”。 在国家控制非常严密的时候,所有社会组织都在党和政府的控制中,都要为实现党的高层领导所设定的全国性目标而协调一致,公民被政治上相互协调的类似于“传送带”的各种组织机构整合起来。 党领导下的国家能够全面彻底地贯彻自己的政策,典型的例子有社会主义改造,更为极端的案例是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 在国家控制松懈的情况下,这种行为上的共同性使民间的抗拒运动很容易在短时间内形成极大的规模。 因为社会秩序完全依赖于国家控制的力度,当国家控制受到削弱时,社会具有一种自发的无政府、无秩序倾向。加上社会生活的政治化、行政化趋向,社会的各个子系统缺乏独立运作的条件,任何局部性的矛盾或紧张状态都会引起全局性的危机。 文革初期正是这样的危机到来的时刻。党的组织系统遭受重创,党和政府控制的社会组织也短暂停摆,党国体制暂时松开了对社会大众控制的环节。一部分群众遵循以往的经验,继续听命于各级权力机关(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权力机关),成为“捍卫者”,他们实际上仍然是在原有的组织系统之内;另一部分群众则有机会从类似于“传送带”的各种组织机构中逃离出来,借助短暂的“结社自由”,成立相对自主的自发性群众组织。二者之间体现出明显的以利益划界的现象,其根源在于在政治身份体系内所处的位置不同。正如上一章所说,“捍卫者”是既得利益者或者潜在的既得利益者,与同一群体的人们相比,他们多数处于政治身份体系的上层;“挑战者”是争取利益者,与同一群体的人们相比,多数处于中下层。“捍卫者”基本是现存利益分配格局下的受益者,他们拥护既有的权力机构,实质上是保护既得利益和预期收益。“挑战者”正好与此相反,他们没有可能在既不反对现存格局的情况下实现自己的利益,最终只能陷入为了反对而反对的恶性循环。 国家对资源的垄断以及政治身份体系的固化,决定了个人任何方面境遇的改善都表现为一种政治性的竞争。激烈的竞争在文革前一直存在,只是当时的竞争在党的控制之下进行。而在文革中,由于国家对社会控制的短暂松懈,自发性组织的形成相对打破了文革前群众的被组织状态,人们获得了一定的自主空间,这种文革前即已存在的竞争,以造反、夺权、武斗等激烈且无序的形式表现出来。只是在当时的环境下,公开追求私利是说不出口的。因此,人们有意无意地把自己的意愿和行为表述为对崇高理想的追求,如“继续革命”、“反对修正主义”、“捍卫红色江山”等等。群众的种种行为也因此而披上意识形态的外衣。 用政治身份体系解释群众的行为还会面临一个问题——既然是处于政治身份体系中下层的群众倾向于参加“造反派”,那么最坚定的“挑战者”应该是农民和“黑五类”,因为他们处于最下层。但实际情况是参加“造反派”的农民并不多,很多地方的农民进城往往帮助“保守派”攻击“造反派”;同时,农村整体上没有城市社会动荡严重,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斗争也没有对城市基层干部的斗争那么残酷。虽然个别地区的农村发生了一些骇人听闻的血腥事件,不过这些事件多是基层干部策划来对付所谓的“阶级敌人”,极少是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导致这些现象的原因有二:一是党国体制对社会控制的松懈,在城市表现得更为明显,农村社会依然处于国家权力的严密控制之下,农民缺乏成立自发性群众组织的条件,更多地是被基层干部组织起来,因而不具备成为“挑战者”的条件,反而被基层干部运用当作支持城市“保守派”的工具;第二,农村社会内部在文革之前刚刚经历了“四清运动”,其矛头主要是对准农村干部,潜在的作用是平息农民对大跃进和困难时期的不满,这一运动客观上起到了“安全阀”的作用——大批农村基层干部受到冲击,同时也让饱受疾苦的农民出了怨气,因此降低了文化大革命中农民对基层干部批判斗争的强度,客观上稳定了农村社会。 “黑五类”群体中绝大多数人没有主动投身运动,因为中央在发动群众参加运动的同时也三令五申不许这些阶级敌人“乱说乱动”。 以学生为例,对广州的统计显示:只有35%出身不好的学生参加了群众组织;这些学生95%参加了造反派,只有4.6%参加了保守派。 虽然“黑五类”中参加运动的是少数,但这一群体倾向造反派的立场和倾向是显而易见的。 最后,在毛泽东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先后实现了“三结合”和“大联合”,群众组织逐步解散,成员纳入革委会指定的轨道。社会秩序的恢复不是因为政治身份体系内部的张力有所缓解,也不是因为社会群体间的矛盾和冲突得以消除,而是因为国家再度用强力恢复了对社会大众的全面控制:党的组织系统迅速恢复和重建,其他类似于“传送带”的组织机构也重新发挥作用,社会大众再度被组织化,纳入国家控制体系。另一方面,后续的政治运动在革委会部署下相继展开,“结社自由”不再继续,潜在的“挑战者”无法组织起来形成合力,挑战的机会也一去不返了。
结 论
党国体制下,国家全面统摄社会,高度政治化的公共领域成为人们唯一的生存空间。国家掌控了全部资源,并按照不同身份进行分配,在国家分配系统之外不存在任何的资源获取渠道。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成员对国家全方位的依赖关系应运而生——从生活必需品到住宅、医疗保险、教育、就业等全部需要都由国家提供。当个人对国家的完全依附性关系形成后,国家与民众直接面对面。就国家而言,社会成员处于高度的组织化状态;对社会而言,每个人都是原子化的存在。因此,国家对社会大众的政治动员可以达到前所未有的深度,社会大众对政治运动的参与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 国家通过政治身份体系确定了社会群体的边界,表明了国家对每一个人的定性和看法。有差别的“权利—义务”规则和资源分配进一步强化了群体间的边界。社会不平等广泛存在于政治身份体系中各个群体之间。 每一个社会系统都包含着现实性冲突的原因。资源分配不平等带来的矛盾,致使社会结构的张力日益增大。阶级斗争的强化加剧了冲突,使得某些群体的优越地位更加明显,也使得某些群体被歧视排斥,群体间的冲突因而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威胁社会结构内部平衡的不是冲突本身,而是缺乏化解冲突的机制。在国家严密的控制下,社会结构能够处于刚性的稳定状态,群体的自发性集体行动缺少必要的条件因而难以出现。由于社会结构的高度封闭性,社会成员诉求自由表达缺乏机会,不允许“不服从”存在;偶有出现,也会以“敌我斗争”的模式强行压制。通过一次次的政治运动,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将社会成员中的“不服从者”分离出来,置于对立面,加剧了冲突爆发的步伐。 文革期间,短暂的“自由结社”为人们自发性的集体行动提供了前提,被激活的身份边界演化为群众组织的派别。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和大众分裂的公开化,最终形成了群众的对立和冲突。毛泽东在发动文革的过程中提出了一整套不利于现存社会秩序的理论(即后来被命名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而过去用以维持社会秩序的传统理论并没有被完全否定。因此,存在着两套本质对立而又具有同等权威的思想理论。不同的群体可以选择地运用某一套理论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应该看到,并不是先有两套理论尔后出现群众的分裂和对立,而是文革使得群体间的隐性冲突公开化。因为揭开意识形态的遮掩可以看到,群众之间分裂和冲突的边界与政治身份体系的边界是重合的,前者是后者在特殊环境中的表现。 对于群众行为关注的不足,使得人们往往倾向于从群众心理、意识形态的角度去看待运动中的各种现象。他们侧重于考虑人们活动的思想动机,而忽略这些动机产生的原因,因而也否认群众分裂和对抗的本质是社会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在特殊条件下表现出来的社会冲突。文革之所以成为文革,可以简化为两个条件——社会冲突的存在(充分条件)和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必要条件),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 第一,只有毛泽东的发动,而无社会冲突,只会延续党组织领导运动的模式,呈现出历次政治运动的形态——最根本的是不会出现社会大众的分裂,例如1957年的“反右”运动、1959年“反右倾”运动等。 第二,没有毛泽东的发动,社会矛盾将以其他方式表现出来,但社会冲突不会表现为大众的分裂,仅可能以集体行动的形式呈现。例如70年代末知青闹回城跟文革初期知青“造户口反”目的完全一样,区别在于没有革命口号,没有批斗“走资派”。 第三,只有当社会冲突和毛的发动二者结合,才出现了文革这一特殊的政治运动形态。人们常常把文革比喻成熊熊烈火,毛的一系列行为无疑是播下火种的行为。但如果只有火苗没有易燃物的话,火是烧不起来的。社会冲突的客观存在和社会矛盾的积累正如干柴的堆积,播下火种就可能燎原。 长期以来,文革研究对群众问题重视不够,忽略了人民群众内在的需要、要求和利益以及活动的自发性、自主性等问题。不少著作对群众行为的叙述存在简单化、片面化的倾向,也有学者借分析群众行为的表面现象来佐证某些理论。因此,文革中的群众很容易被看成是完全被动的、盲目愚昧的、非理性的乌合之众,而他们的行为仅仅是病理性的大众癫狂。 本文以长沙文革(1966—1969)史实为分析素材,详细描述整个历史过程,并从中选取出群众组织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从文革前的生活经历入手分析了群众行为的直接动机,发现他们在文革中的行为与其自身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密切相关。社会结构的变化来源于政治变迁,变迁导致了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结构的变化集中体现为政治身份体系的确立。本文使用“政治身份体系”概念连接社会结构和群众行为。政治身份体系是集社会分层、资源分配、社会流动等功能于一身的复杂体系,客观上造成了不平等的结果——不仅是结果不平等,更重要的是机会不平等。党国体制下,国家对社会进行了全面重塑,通过“政治身份体系”,对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精神世界产生了持久而深刻的影响。文革中群众组织的分裂和对抗与政治身份体系的边界基本重合,行为动机的原因根源于他们在政治身份体系内所处的不同地位。所以,群众的行为并非完全是病理性,而是带有利益考量的政治性行为。之所以会出现势不两立的群众组织派别,是因为群体间的利益冲突客观存在,文革中群众组织的分裂和对抗实质是意识形态掩盖下的社会冲突。“挑战者”以不断造反的姿态出现,是某些社会群体利益表达的极端表现,也是社会矛盾无法缓解的必然结果。 也许,从本文能够感觉到造反派种种行为“事出有因”的意味,甚至引申为本文企图为造反派翻案,为文革翻案。所以,必须在此表明立场——应该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但是,否定文革不是简单地遗弃,历史经验教训仍然需要总结。本文不是为造反派开脱,也无意于对任何人进行评价;只是通过回顾历史,希望以史为鉴,让悲剧不再重演。 文革之后,“政治身份体系”在制度上已经不复存在, 改革开放标志着党国体制的重大调整。然而,正如托克维尔所言:“某些河流沉没地下,又在不太远的地方重新冒头,使人们在新的河岸看到同一水流。” 随着“帕累托改进” 的空间越来越小,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拉大、社会流动固化趋势显示,“资源分配”和“社会流动”两方面机制仍然存在严重问题。诸多群体性事件表明,底层社会潜隐的结构性压力所产生的排斥力量正在增大,恶性的社会冲突依然存在并且可能继续加剧。很难说,被生活挤压日益绝望的人们,不会在压抑和怨恨中渴望来一场文革式的无政府主义狂欢。留给社会治理可供选择的空间和时间已经越来越有限,难度也越来越大。 任何社会制度下,任何社会结构中都存在社会冲突。对待社会冲突无非是两种主导策略:或压制,或整合。对社会冲突的强行压制也许暂时可以实现刚性的稳定,但是导致社会冲突的原因依然存在,并且在压制的过程将引发或制造更多的社会矛盾。同时,对某些社会群体的诉求置之不理,也将损害政权的合法性。开放的社会允许对抗的要求直接和立刻表达出来,这样的社会系统能够通过消除冲突的原因来调整社会结构,可以有效地消解群体间的紧张关系。宽容地看待社会冲突并采用制度化的方式进行规范,可以使社会冲突成为社会系统的警报器,而发挥出有利于社会整合的功能。由此,这些社会系统形成了一个重要的稳定机制,能够使整个社会达到一种动态的平衡。所以,对社会矛盾宜疏导化解而不宜掩耳盗铃,对社会冲突宜整合而不宜压制。而这一切,都急切需要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和良好的社会流动机制。我们寄望于政治改革,以实现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和法制人权的和谐社会目标。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4)[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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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1] 湖南省委工交政治部(全宗号144)1号目录第748、1043、1050、1051卷 [2] 湖南省教育厅(全宗号173)2号目录第79、82、84、90、100、110卷 [3] 湖南省教育厅(全宗号173)3号目录第332、429、558卷 [4] 湖南省总工会(全宗号153)1号目录第1252、1255卷
【检查与交代】
交代我在对毛主席态度问题上的罪恶思想
李慎之 1969.02.14 在反右斗争以前,我自问对毛主席是热爱的。虽然我在苏共二十大以后到鸣放期间发表了大量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但是那是我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错误理解毛主席“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政策的结果,我主观上确已到了在社会主义的招牌之下贩卖资本主义的货色,企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地步,但是并没有在主观上反对毛主席。毛主席亲自发动的反右派斗争向我猛喝一声,惊醒了我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迷梦,指出我犯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把我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对于这一点,我基本上是服罪的,但是我的服罪问题从一开始就没有解决得彻底,总觉得党对我的处分太重,把我开除出党,划出人民内部,作为专政对象戴着帽子进行没有肯定期限的长期改造,是“不留余地”。由于这个思想的存在,我的改造效果很差。在1961年底摘掉帽子以后,在1962年刘邓黑司令部刮起翻案黑风的时候,我就与之相应和,重又犯了反人民的罪行。这一罪行又被揭发,在1965年遭到了批判。在十余年来国际国内大好形势的鼓舞下,特别是两年半以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教育下,我对自己的两次罪行有了一定的认识。我认识到我是一个罪有应得的右派分子,但是过去的长时期中,由于自己的服罪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在对毛主席的态度问题上产生过许多罪恶的思想,有的并且已经形诸言论,这是我一切罪行中最最严重而绝对不可饶恕的罪行,我现在一想起来就感到悔恨,感到痛心,感到无地自容。但是在毛主席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伟大政策的感召下,决心彻底交代我的这一罪行,请求革命群众予以彻底清算,同时也作为我彻底同自己的反动思想相决裂,而回到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身旁所走出的第一步。 一、57年反右斗争以后
对于反右斗争,我一开始是不理解的,只是到后来,我才在国内反对资产阶级,在国际反对修正主义(当时我们在国际上尚未提出反修的口号,但是自从1956年的苏共二十大以后,修正主义已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泛滥,我始终认为反右是反修的前奏,甚或前提)的总背景下理解了这一斗争的意义,跟上了形势。并且参与了社内外有关反右斗争的一些工作,根本没有想到反右斗争会有可能搞到我的头上。但是到1957年8月间,在党委和群众间开始提出了我的问题。我在一开始意识到我自己的问题以后,就立即自动作检查,并且停止除业务以外的活动,准备作出交代,接受批判。当时,我还只认为自己犯了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当后来意识到自己犯了右派罪行的时候,我内心固然充满了恐惧,但是同时也强烈地意识到我平生并没有向党隐瞒过任何错误,任何观点。如果我在这关键的时刻不能坦白交代自己的观点,将来势必成为与党关系中无可弥补的缺憾,很难缝合的裂痕,因此作了彻底的交代,接受了群众的斗争,也在全社大会上进行了经党认可的自我批判。 我在党和群众的帮助下,认识了自己的罪行,在国际部和全社群众的面前,自己给自己戴上了右派帽子。按照当时的历史条件和认识水平,我认为自己是真诚悔罪的,党和群众也一再如此同我讲。这时,我按照过去的理解,认为按照毛主席的“批判从严,处理从宽”的指示,大概最后不会给我戴上右派帽子;按照毛主席的对右派分子“不采取极端措施”的指示,大概还不会开除我出党。我认为我罪行虽然严重,但是历史上还没有任何犯错误的记录,工作表现上还有一点“老本”,党很可能会姑念我初犯,给我以在人民内部,甚至留在党内改过自新将功折罪的机会。我作过种种自以为是合理的推测,但是到1958年3 月对右派分子实行最后处理时,宣布我为极右分子,开除出党,撤销职务,开始进行没有规定期限的改造。 由于我对自己的罪行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我当时只能看到自己的思想是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还不能看到自己的言论在实际上所造成的破坏性的结果),这样的处分在我思想上是难于接受的一个打击。我荒谬地认为,这样的处理是不符合毛主席的一贯思想的,我的唯一根据只是我过去对毛主席思想的主观理解和我所知道的过去历次运动的常规。就我所知,自从延安整风运动(1942年)以来的历次运动到后期都要进行甄别复议,都要大幅度地减免处分,而反右运动则不但完全没有进行甄别复议,而且完全没有我从传统观念所能理解的宽大。对右派分子的最轻处理是第六类(“情节轻微、悔改较好”)处理:“免于处分”。但是,即使是这一类处理也一律要戴上右派帽子,是党员的一律要开除党籍。在我看来,这样的“免于处分”,就等于、甚至超过过去历次运动的最重处分(逮捕法办者除外)。从这个认识出发,我就认为反右运动的处理不符合毛主席的一贯政策,但是我当时没有任何根据怀疑这不是毛主席的政策,也还不敢如后来那样公然地疯狂地诬蔑毛主席“改变了过去的常规”、“犯了错误”。我就想,毛主席做文章历来都留下很大的余地,这次也必然一样,不过其方式与过去历次运动不一样而已。我当时主观地猜测反右派运动所以采取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因为国际国内的政治形势。在国际上,苏共二十大以后,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修正主义思潮已经泛滥,反右斗争虽然当时并没有提到其国际意义,但是显然有深远的国际意义,我曾推测它是毛主席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两条路线的斗争中所下的决定性的一着棋。在国内,我看到反右斗争以后国内统一战线已作了新的组合。要把章罗、陈铭枢、黄绍竑这样的人排除出去,在党内也必须“大义灭亲”,以“立大信于天下”。总理1957年8月在全国政协和外交部就反右问题所作的报告中指出:“知识分子要彻底改造,必须有政治上的震动”。从严处理党内右派,正是为了要在国际国内造成必要的震动。但是,在开除我们出党的时候,党委一再交代党的处分只是“开除出党”而不是“永远开除出党”,党内右派改造好了以后还是可以回到党内。这种说法却又是过去历次政治运动中所没有听到过的。我因此猜测毛主席对党内右派分子的处理也许要采取大严大宽的方式,过了几年,等多数知识分子有了改造,国内外形势出现了新局面,像我这样的党内右派就可以“顺利”地回到党内。 这就是我在当时的不服罪思想的基础上对毛主席政策的猜测。这种猜测在开头一段时期曾是我改造的一个动力,在十三陵,在居庸关,劳动都比较积极。但是虽然如此,我在内心总不肯忘掉我是一个共产党员,不肯承认我是人民的敌人。看到自己与有些右派分子一起,受到群众的仇视与蔑视,就感到悲不自胜,几乎感到自己是在梦里。每当中宵梦回,常常不知道身是何人,眼望着帐篷顶,喃喃以八字自问:“真欤幻欤?是耶非耶?” 1959年,我们下放到柏各庄农场,那里对服罪教育抓得很紧,如果流露出一点认为自己不是主观上反党的思想情绪,就要受到批判,非要承认自己确实是主观上反党才算是服罪。按照当时的标准,右派是敌对阶级中人,右派必然是对党有阶级仇恨的人。右派的问题是立场问题,不是世界观问题。在劳动态度上,右派不但不可能是热爱劳动的,而且必然是“敌视劳动”的,劳动中干劲不足或有其他缺点都要提到这个高度去认识。在改造态度上,右派被认为是不可能自觉改造的,只能强迫改造。当地领导上明确指出,对右派不适用毛主席的“两点论”,也不适用毛主席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柏各庄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都是极好的,但是这样的改造要求,我却不能适应,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毛泽东思想的。但是,久而久之,我也认为这样的提法在逻辑上是合理的。如果不是如此,右派分子就不能是人民的敌人,就不能得到如此严厉的处分。但是再一转念,我自己却实在不是这样的右派分子,因此而产生了,或者说加重了自己认为“反右扩大化”的思想,同时加深了自己对毛主席政策的怀疑。当时,我还丝毫不敢像在文化大革命中刘邓司令部被揪出来以后那样怀疑反右斗争中有刘邓路线的干扰,因此反而把矛头针对毛主席,怀疑毛主席在反右运动中确实扩大了打击面。1959年冬天正是反右倾运动高潮的时候,我们在柏各庄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但是在《人民日报》上看到了康生和陶铸的各一篇文章,把党内右派分子与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并提。我当时从一个右派分子的身份出发,不去考虑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罪行有多严重,却反而去注意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犯的只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错误”而不是“罪行”,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是“人民内部矛盾”,而不是“敌我矛盾”。这时,我认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问题比起某些右派分子(不包括我这样的右派)来,不但不轻,而且还要重一点,但是却可以如此处理,我认为这才是毛主席的老方针。反过来,又感到对右派分子的处理还是重了,要不就是反右斗争扩大化了,对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如此处理正好表明毛主席已经吸取了反右斗争的教训。 1959年国庆前后,刘少奇以国家主席的身份发布了特赦令,赦免了一批战犯,同时也进行了57年以后第一批给右派分子摘帽子,我原来幻想我自己也可以摘帽子,但是结果未能如愿,而且最后看到摘帽子的人极少极少。这一下,我不但个人灰心失望,而且感到自己原来对于毛主席对右派分子的处理可能采取大严大宽的新方式的看法也不对头。这时我一方面猜测,在反右斗争结束两年之后给右派分子摘帽的面如此之窄,标准如此之高,可能因为受了反右倾斗争的影响;既然要继续反右,就不可能对右派太宽。但是,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多数右派只是在言论上出错,劳改两年,处分非轻,还不能摘帽子,似乎是表明党确实认为对右派分子的处分就得这么重。我曾经仔细比较过,觉得右派分子的处境比57年以前历次运动中受处分的贪污分子、坏分子,甚至受管制而未判刑的历史反革命分子都要严重些。他们的处分完了就是完了,其他的又都有一定的年限,改造的时候,自己心中也有一个底,也有一个奔头,而右派的帽子却遥遥无期。新华社有一些坏分子,同我们在柏各庄一起改造,期满一年,就回北京,正常工作。新华社的保卫处长吴文正到柏各庄时就对我们说过,别的人的处分有期限,右派分子的帽子没有期限。另外,过去历次政治运动中受打击受处分的人运动过去了就在群众中正常工作,连受管制的历史反革命分子也都是一样,而惟独右派分子头上戴着帽子,群众对之特别严厉。这些都使我感到不可理解。我认为毛主席的政策历来是宽大的,这个时候把溥仪、杜聿明这样的战犯在仅仅监禁了十年之后就释放出狱,而且安排了工作,给予了适当的政治待遇,我看到就是毛主席的伟大的政策思想的体现,但是为什么对右派分子,首先是党内右派分子这样严厉,我就感到不可理解了。另外,我过去曾认为,右派分子都是知识分子,主要要从思想上改造他们,使他们能为社会主义工作(我在反右初期曾看到中央文件,说右派分子许多是聪明有为的人,要好好争取他们),但是就我当时的见闻所及,却都只是让右派分子劳动改造,而没有给过我们以与群众相接近,与实际斗争相接近的机会,我从来没有过过这样孤独、闭塞的生活。1960年春节,我们回北京过年,王天章以党委副书记的身份同我们谈话,介绍了国内的大好形势,说“可以组织你们进行参观学习”,但是结果却完全没有下文,而我在1957年以前确知曾组织过战犯进行参观学习。这些对比,都使我感到对右派的处分已接近刑事犯的边缘,完全超出了我在1957年对自己前途的最悲观的估计。我怀疑党的政策不是要改造利用我们这些人,而是单纯地要给我们以惩罚。我渐渐地,但是还是将信将疑地,感到自己已到了将被抛入历史垃圾堆的地步。这个看法,在今天看来,也许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当时对我来说,因为自己还没有转变立场,站到无产阶级一边来看待自己的罪行的严重性,还认为自己的言论没有引起多大影响,造成多大破坏,反倒总是念念不忘自己过去是个党员,是个干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因而几乎是不可思议的。想到这一点,心里就产生了近乎绝望的情绪。我在1962年恶毒地诬蔑说:“毛主席应该给人以出路”(在1965年交代过),其思想基础就是在这一过程中埋下的。在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看到毛主席关于“不给出路的政策不是无产阶级的政策”的指示,我就想到自己过去的诬蔑,分外感到自己的可耻。 我是在1961年底,也就是在我戴上右派帽子的四年多之后摘掉帽子的。就我当时的觉悟来说,认为这已经是太长太重的处分了。1961年的摘帽是大批摘帽而不是1959年与1960年那样的小批摘帽,在此以前摘掉帽子的右派分子是极少数,而在此以后,未摘掉帽子的右派分子倒成了极少数。在我看来,当时的摘帽似乎没有多少原则标准,而主要是政治考虑。大概从1960年年底或1961年初起,我以我的政治敏感,已经感到政治形势有一种“松动”的迹象。农业十二条的下达给了我第一个这样的印象。当时中央规定,农业十二条要向每一个社员宣读,不得遗漏任何一个人,要使党的政策一竿子到底,直接与群众见面,这种做法在我党历史上是空前的。我认为这一定是毛主席的指示,只有毛主席才能这样做。我还记得在大礼堂听到传达说:十二条下达以后,有的农民不相信是真的,要求再听一遍又一遍。同时在农村中传开了一个“谣言”,说毛主席一定到过我们村里,要不哪能对我们的情况了解那么清楚,句句话都说到我们心里。这种感情,我曾引以自况。我把这看成是党在“纠偏”,而且是毛主席亲自出来“紧急纠偏”。我当时继续站在右派立场上,从自己的不服罪思想出发,觉得这种做法也会同反右斗争联系起来。1961年内,我明显地感到群众对我们的态度好起来了。在我们还戴着右派帽子的时候,群众就称我们为“同志”。有许多自从57年以后见我就掉头不顾的人,也同我打起招呼来。1961年夏天,组织上指定我负责右派分子的学习,明确宣布对我们也实行“不抓辫子,不拿棍子,不戴帽子”的“三不方针”,对于在社会上继续疯狂反党的顽固右派分子,也指示我不要反击,反而说“他能谈出自己的思想来就是好的”。那年“七一”,是党成立四十周年,刘少奇代表党中央作了一个报告,其中列举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的成就,惟独到1957年,却根本没有提到反右派斗争这几个字,而只说“取得了政治思想战线上决定性的胜利”。我认为这是政治观察家们所常说的“有意的忽略”,有“深长的意味”,显然是暗示“中央”已在重新考虑对反右派斗争的估价。1962年“八一”人民日报全文重新发表黑修养,我也认为是党在向党内右派分子和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打招呼。所有这一切印象,汇集拢来,到1961年底给大批右派分子(包括我在内)摘帽子的时候,就形成了对自己前途的极大幻想。等到1962年春天看到外训班组织上宣布给在反右倾斗争中受批判的同志“百分之百”平反,而且听说新华社内也是如此的时候,就确定地认为给右派分子甄别平反已经是在议事日程上的事情了。 1962年春夏之交,我听到了毛主席在七千人大会上讲话中引用的一段司马迁的话:“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其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又听说毛主席在引用了这一段话以后又说,一个人在政治上犯错误受处分有好处。当时我再没有听到这段话的上下文,也不了解全面的背景,更不像在文化大革命中看到毛主席这一文件的全文后能认识到毛主席大讲阶级斗争的原意,完全断章取义地认为毛主席已经看到了我们这类人的处境,要解决我们这类人的问题。我完全从封建时代所谓“孤臣孽子”的感情出发,觉得毛主席真是宽宏极了,伟大极了,跃跃欲试,满心准备着跳出来要求给自己“甄别平反”了。 按照我当时的认识和觉悟,我还并没有想给反右斗争翻案。反右斗争的伟大的国际国内意义,我是看到了的,而且确实可以说愈久而愈清楚。我只是觉得自己还不是“敌人”,对自己的处理是“重了”。我并不认为对右派分子可以“一风吹”,因此,我总是想摸党的底,弄清楚“甄别平反”的范围有多大。我虽然“不服罪”,但是我也确实常想,我这样的人比起许多青年人来更“像”是一个右派分子,因为我的言论都是政治性的,而且是尖端的。如果我在1957年,还可以以铁托、卡德尔、陶里亚蒂,哥穆尔卡以至赫鲁晓夫尚被称为“同志”这一点作为比附而原谅自己的话,到1962年形势已经大明,这些人统统遭到揭发批判,我已再也不能援例自解了。我所可以认为自己是“好人”的唯一根据,只是我主观上还没有想与党为敌,在鸣放时期并没有想与党“较量”,在反右斗争中也没有敢与党“辩论”。正因为自己可以提出申请的根据是如此“单一”,如此“微妙”,我的胆子是不大的。我估计要是甄别的话,也只有到最后,才能考虑到我。我在57年以后,往日的交游几乎全部断绝,所往来的只有同过一段改造生活的几个右派分子。我觉得他们的问题都比我轻,所以千方百计想从他们身上得到一点有关右派分子“甄别”的迹象。在1962年夏秋之间,我从李正凌那里得知,摄影部副主任张磊曾经同他谈过话,告诉他可以对自己的问题提出“甄别”申请。李正凌也确实递上了申请书。李正凌还告诉我,国内部政治部主任宫策,曾经找在新华社大名鼎鼎,被认为是最疯狂最恶毒因而也是最不冤枉的党内极右分子戴煌谈过话,说:“我们还能不知道你是一个老同志?!”据说戴煌曾经写过几万言的揭露北大荒右派改造工作的“黑幕”的材料,得到宫策和其他人的赞赏和鼓励,戴煌也公然申请要求给自己平反。李正凌还告诉我,调查部的党内右派分子鲁逊(此人曾在柏各庄同我一起改造过,我因鄙薄其为人,从未同他交过一言)曾去问过当时的统战部副部长许涤新(此人与我在新华日报同过事),许涤新告诉鲁逊:“给右派分子甄别平反只是时间问题。”(李正凌还告诉我一些情况,但是后来证明是谣言,这些却都不是谣言)另外,我从庄重那里得知,国内部党总支书记张荫先曾经要他“解放思想”,重新看待自己的右派问题。特别是缪海稜曾当面同他说过:“你的问题不是重新入党的问题,而是恢复党籍的问题。”庄重在这样“权威”的鼓励下,也写了材料,为自己申辩。我也曾从陈适五那里得知,缪海稜曾示意他(我估计是通过林宁传的话),他的问题根本不是右派问题,编委要加以重新考虑。陈适五也因此写了申请书。郑德芳也告诉我,她的爱人蒋齐生曾问过王天章能否给郑德芳甄别,王天章认为可以,蒋齐生因此而“代妻告状”。所有这一切,我都认为是“过硬的”根据,足以证明我的看法是正确的。那年七八月间,听到总理和陈毅在广州会议上的讲话,更加加强了我的看法。这时,我的心情浮动已达极点,着手给吴冷西写信。我认为他最了解我的情况,知道毛主席在批评我们时还说过我们是“好同志”的话,也曾在1957年8月间我交上第一个检查时给我讲过毛主席关于“五不怕”的话(“不要怕摘掉乌纱帽,不要怕丢掉党票,不要怕老婆离婚,不要怕坐班房,不要怕掉脑袋”)。但是想来想去,觉得只有一句话可说:“你也知道,我是什么人”。后来又觉得单是说这样感情的话没有用处,也没有必要,这样的事情与其我去找他,不如他来找我,因此既没有写出来,更没有发出去。不过,我当时的反党情绪正已达到了陈伯坚所说的“信心十足”的程度,以为自己的翻案已经“指日可待”了。 正是在这样的情绪的支配下,我把57年以后党的工作中的一切错误与缺点都同我心目中所谓的“反右斗争扩大化”联系起来,恶毒地攻击三面红旗,攻击历次政治运动,以至于认为毛主席犯了“左”的错误,重新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这些我过去已曾交代过,我现在所得到的严重教训是,只要自己不真诚服罪,自己的世界观不彻底改造,就随时可能重新犯罪,最后堕入十恶不赦,万劫不复的深渊。 1962年秋天,吴冷西在大礼堂向全社作关于八届十中全会的传达报告,明确提出毛主席指出要反击单干风和翻案风。我过去的检查中总是说:“这是毛主席给我敲起了警钟”,其实只是把我疯狂的反党气焰压了一下。我心里还在想,对像我这样的右派分子还是要甄别平反的,不过,大概是党看到“真正的敌人”又猖狂起来,出于“实际政治”的考虑,把步骤推迟了一些而已。 1963年春天,我听说凡是在前一年提出申请的尚未摘帽的右派分子都受到批判斗争。戴煌在受到批判以后,加重了处分,送去劳动教养去了。陈适五受到的批判比在1957年还重。这时,我的一切幻想都破灭了。我的反党反毛主席的思想发展到了新的高度,我在政治上思想上进一步堕落了。 二、六二年以后
关于62年的翻案风和对翻案风的打击,我当时并不能像在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那样,根据全面的事实认识到是刘少奇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斗争。我看到新华社那些前领导人明明示意别人翻案,后来却又翻过脸来整人,自己一点也不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实在是“出尔反尔”。我记得,1963年的春天,我在外训班听到一个学员讲陈适五挨了斗,后来我去看他,他对我说:“你比我聪明”,意思是说我没有提出甄别的申请。我回答他说:“不,我比你坏。”我的意思是说,他还相信党,因此吃了亏,我则多少对党有些戒备,因此侥幸免于挨整。 应当承认,我当时并没有看到是刘邓黑司令部在刮翻案风,吴、朱黑编委是在执行刘少奇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我也没有去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认真体会1957年以来的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这些,从根本上说,都是我可以做得到的,但是由于自己立场未变而没有做到),反而把我认为“出尔反尔”的诬蔑,归到党的身上,而且归诸伟大领袖毛主席,这是我在灵魂深处所犯的最大的罪。我现在一想起来就感到痛心。我感到这不但是我个人政治上堕落最深刻的标志,而且是我在思想感情上跨上刘邓贼船的标志。我过去只崇拜毛主席,而从来没有崇拜过刘少奇,这是事实。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揪出了刘邓黑司令部以后,我意识到刘少奇已经在我的思想上打下了一个钉子,一旦他篡党篡国篡军的阴谋得逞,我就有可能跟着他走反毛主席的罪恶道路。文化大革命初期,大字报上揭发前黑编委“招降纳叛”的修正主义干部路线,往往举我为例,我内心是不服的。我自小向往革命,长而献身革命,是“降”?是“叛”?黑编委那些人的资历地位与我也差不了多少,哪里说得上“招”我“纳”我!但是,刘邓司令部被揭出以后,我就感到自己确实已经成了他们修正主义干部路线的“夹袋中人物”,成了他们反党黑线的“预备队”。若不是毛主席发动的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使我明白了社会主义革命的道理,我就真有可能犯更大的罪。想到这一点,我真是感到“不寒而慄”。 从1963年起,我翻案的幻想破灭了,入党的幻想破灭了。我虽然摘掉了帽子,成了“人民”的一分子,但是,按照我过去所有的政治地位来看,我总觉得自己还是很“臭”,总觉得右派的帽子老是贴在脑袋上。我觉得周围的同事都是“牛鬼蛇神”(我当时主要在业余外校工作),现实生活中没有什么政治、思想的内容,鄙陋之极,庸俗不堪。当时,我表面上是“老实”了,但是内心对自己的前途,看不到多少光明,因而充满了阴暗的情绪。在这种苦闷与无出路的感觉中,我一头钻到中国的老庄、佛学,与西洋唯心主义的哲学中去,寻求精神上的“解脱”。我觉得自己的一生真是一个悲剧,在现实生活中,我已无所作为,只有“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庄子),或者还可以在精神上得到一种“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的境界,得到佛家的所谓“涅槃般若”或者黑格尔的所谓“意志自由”。我自己也知道这只是一种“空虚”,是“究意无得”。但是却可以使自己思想平静,“宠辱不惊”,祛除苦闷而减少犯错误的机会。我就是这样以这些精神上的鸦片烟来麻醉自己的灵魂,与革命的道路相去越来越远。不过,我自己还没有到“放辟邪侈”,无所不为的地步, 我自己在主观上还正是要竭力防止自己在世俗的堕落的道路上滑下去,我自己想的正是要“穷理尽情,以至于命”。我力求在未来或者会有的严峻考验中,使我一生的悲剧能有一个无负于我早年献身革命的初衷的结局。在这一点上,我自以为我还始终没有忘掉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这是我灵魂深处始终不能熄灭的一点火花。 这个时期,我的个人打算是想离开新华社,特别是怕回国际部,因为我觉得我已“无面目见江东父老”;是想不再教英文,因为我觉得这不是“用我所长”。我计划去某一个研究所,做一点学术研究工作,或者资料搜集工作,或者文献翻译工作,就是我所谓的“埋首书丛,了此残生”。我具体的想去国际关系研究所,一方面因为我实际上只有这一条门路可走,一方面也因为研究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可以不至于犯重大的错误。 1965年下半年对我62年的罪行的揭发和批判,对我来说,是突如其来的,然而也不全出意外,最后对我的宽大处理也是如此。这次批判对我的意义是确定了我做党的“驯服工具”的决心(当时刘修学就是说我划了右派还不甘心当“驯服工具”,警告我千万不要再念念不忘“57年以前”)。当时,我已经开始学习毛主席的著作,已经对国际国内革命形势的发展有所认识,有所理解,但是就我实际的觉悟水平说,我还不能超出以“驯服工具论”来改造自己的范围。在批判结束以后,在1966年上半年,我整个的工作情绪是饱满积极的,这是因为我自己已经扫除了心底的杂念妄想,觉得党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再不有所选择,有所趋避。我本来最怕的是去国际部,当时我曾设想,如果朱穆之再叫我回去,我就回去,我自以为这种心理状态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三、文化大革命中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来势十分迅猛,真如疾风暴雨。我后来隐约感觉到,许多当权派似乎事先有所感觉,但是我因为消息闭塞,却全无思想准备。不过,从揭发三家村起,就因为发现我在57年所推荐过的一篇文章,原来出于邓拓的手笔而有一种深刻的悲观,觉得自己“难逃一难”。 文化大革命初期主要揭发的是三年困难时期的许多三反言论,这些言论许多是与我当时的言论共同的,许多是我当时曾与之共鸣的。因此,我不但恐惧,而且感到抵触,觉得当时以“三不”相号召,事后却还是要抓辫子,拿棍子,戴帽子,我所曾有的“出尔反尔”的罪恶思想马上又重新冒头,对党疑惧的心情与自己感到委屈的心情是很深的。 新华社运动刚一开始,张海涛即以揭发王飞62年在轮训班的三反言论而名震一时。我记得他在大字报中说,别人在62年发表一些错误言论是情有可原的,你是漏网大右派有什么资格讲这些话。这时外训班的小将在旁边贴出大字报,质问张海涛,不管什么人,有三反言论就是错误的,为什么他要这样说。这给我很深的印象,我以为,就道理说,小将们是对的,但是就策略说,张海涛的话也许是透露了党的政策的底。后来听了陶铸的讲话,我更明确地感到,凡是过去没有旧案的人,这次文化大革命都有希望过关;而历史上有错误的记录的人,就不免要再次受打击。我在1966年6月底即以破坏文化大革命的罪名被揪了出来,后来几次被揪斗,到9月间又列为清理对象,编入被我认为是“死案组”的第七组(多数是摘帽右派分子和未戴帽的坏分子),要送去信阳。我当时已完全作好了重新戴上帽子,长期劳动改造的思想准备。我在57年的时候,曾有过古人所谓“孝子之事亲也,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的思想,甘心情愿地接受党的斗争批判和处分,这次,我也决心再次老老实实当反面教员,决不自辩自解。就这一方面说,我是没有抵触情绪的。但是,就另一方面说,我内心是十分委屈的,我甚至想,“我之为党,亦已至矣”。十年以来,我一直在当反面教员。但是如果说,在57年的时候,批判我还能震动新华社的话,现在我在新华社已经无人知晓了;打击我,在老人中已没有新鲜感,在新人中也已不会引起警惕,我的作用已经没有多少了。不过,我看到十六条上说,到运动结束的时候,要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干部和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群众。从缩小打击面的观点说,最后把打击面集中到像我这样的“老右派”身上还是合理的。我实在不愿再见许多老党员、老干部再走我走过的老路。这时,我曾想起1964年或1965年,我曾在大礼堂听过下乡四清同志的报告,说二十三条下达的时候,有些农村干部拿着本本对工作队员说:“你们不要我们,毛主席还要我们哩!”我对这话记得特别清楚,因为它曾震动过我的心,我体会到这是毛主席一贯的政策。但是联系到我自己,我就感到自己一定是毛主席不要的人了。 文化大革命初期,除了十六条以外,我最早看到的毛主席的指示是,有人转抄贴出在大礼堂里的毛主席给清华附中红卫兵的一封信,其中说到无产阶级要解放全人类,要给出路。我毫不怀疑这确实是毛主席的亲笔信,确实体现了毛主席的一贯思想,不过我始终把自己划在可以解放的“全人类”之外,其原因就因为我是“老右派”。 文化大革命初期,有些造反派,特别是青年人,言辞比较激烈,于是被当作右派围攻,如新华社的李竹润就是一例。我也是把他们当作右派看的。应当说,从我历来的“右”的思想出发,我是不大肯把青年人看成是蓄意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敌对阶级分子的,我内心往往把这类人看成是“个人主义者”。但是我从57年的经验出发,又认为把他们说成“右派”也并不冤枉,而且深信运动后期(当时看后期,顶多只有半年)一定要给予打击,我当时确实是这样理解毛主席的政策的。这些人中间有的在受到大字报围攻后就作出检查,我又从自以为是的经验出发,认为一旦要划右派,作检查是无济于事的,黑字写在白纸上,比过去的多数右派分子更难逃得脱。可以说,我即使不在运动初期即被揪出,我决不会附和当时的所谓“右派”造走资派的反,我也决不会充当“左派”围攻造反派(也许除了在群众性的大字报上附加上一个签名),这是我可以有把握的。但是,我虽然不会在这方面的行动上犯错误,却必然会在思想上犯更严重的罪行。我已在心里怀疑毛主席为什么要造成这样一种局势,使在我看来不过是“狂妄无知”的年轻人,犯一旦滑入就永远不能自拔的错误。事实上,我内心已经为李竹润,以至桂来强(我当时认为他特别激烈)捏一把汗了。我当时的思想可以说完全是同毛主席的思想相对立的,我根本不能体会毛主席的“子教三娘”的伟大指示(当时也不知道),不能体会毛主席的既教育老干部又造就一代青年的伟大战略思想。 对于青年人是如此,对于“老干部”,我也充满了无原则的同情。进城以后,在老干部中间就产生了某种衰朽的倾向,这点我是早就觉察到的。但是对他们进行如文化大革命初期那种猛烈的冲击,我却认为“过分”。大字报上揭发的许多情况,我往往以为未必尽然。我不理解为什么要把许多人都说成是“黑帮”,我觉得这简直是给党抹黑。不过,我认为绝大多数人的前途都大有转圜的余地。文化大革命初期,有一篇社论,叫做《党的光辉照亮了文化大革命的道路》,我后来听说这是刘邓司令部炮制的,不过我当时却认为这是中央和毛主席给广大干部打的一个招呼,把它看成是合情合理的。大概到1966年底,我在大字报上看到林彪同志对中央文革小组的讲话,说老干部在这次文化大革命中好比是游泳,会游的就游过去了,不会游的就淹死了,有的人要喝几口水,有的人要拉他一把。就我所知,在延安整风运动以后就有过这样的话,在反右斗争中,也有人同我说过这样的话,不过只是个人的经验之谈而不是权威的指示。这次既然是林副主席亲自提出来,我就认为文化大革命运动对于绝大多数干部不过是一个考验,反而对自己的遭遇伤感,私心忖度:“为什么反右派斗争中竟没有一个游过去的人?” 我是到1966年底才意识到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斗争与我也有关系的。当时有人把清理工作作为“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的一个手法,又有人把陶铸、肖望东在文化部搞的清理工作(把牛鬼蛇神送到外地去集训),作为“保护一小撮”的一个内容。我对这样矛盾的说法无法判断。我觉得我当初要被送到信阳去,是被当作死案来处理的,我并无被保护的感觉(虽然我曾感到去信阳固然一定会戴上帽子劳改,却可以避免群众斗争,这是符合我的愿望的)。 同时,我又感到按照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我也肯定是打击的对象。我认为,在理论上说,在针锋相对的斗争中一个人似乎不可能既作为一条路线打击的对象,又不作为与之对立的路线的保护对象;但是在事实上,我自己就是这种情况。 在整个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我对毛主席的感情处于一种复杂的状态中。我现在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常常感到自己处在一种“渐近渐远,渐远渐近”的游移状态中。 从刘邓黑司令部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被揭穿,被批倒以后,我一时间感到自己心中积累下来的许多疑团得到了解决,自己感到同毛主席亲近了许多;一时间又感到自己的理解可能是错误,或者即使是理解正确也是没有资格评论的,转而又自外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 典型的事例是:1967年春初,我感到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解决了我在《一论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发表以后没有解决的问题,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还会发生阶级分化,在苏联已经成为事实,在中国则可能成为事实,而解决这种阶级矛盾的方法就是用“大民主”发动群众来向走资派造反。想到这一点,我思想感到很开朗,觉得只要能认识社会主义革命的真理,我个人所受到的批判处分就都算不了什么。我把这一点体会写到了思想汇报中,但是马上就有同志写出大字报批判我(我没有记住批判的论点)。我就感到自己根本没有资格来谈这样大的问题,心里很沮丧。 在57年以后,我经过长期的学习,已经能够理解到毛主席的革命路线首先是坚持不断革命,坚持阶级斗争。但是,根据我对毛主席的政策的一贯体会,我又认为“准许革命”,帮助犯错误以至受打击的人改造,重新革命,也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十二月黑风”的时候,“联动”的反革命气焰十分嚣张。但是到1967年5月,许多被抓起来的联动就都放了出来。我有一天早晨上班,在女八中门口看到一张记载中央首长接见联动分子的大字报,江青同志一出场就说“毛主席要我来看看你们”,被接见的人就喊“江青阿姨好”“毛主席万岁”。我一看到这里,鼻子就发酸,眼眶就发热,我认为这是毛主席伟大政策的体现。到了办公室,就跟人谈论这件事,还表示自己极度感动,但是不料有人说,这张大字报是联动伪造的。这样一来,我搞得十分紧张,深恐别人以为我借题发挥,以后我一直警惕,不要直接说对主席思想的体会。 1967年秋天,毛主席巡视华东、中南、华北几省,发表了谈话,着重指出,干部犯了错误可以改正。除了新华社大联总印发的本子而外,我还看到小报上和大字报上发表的本子,内容多了下面一句:“有人说这是立场错误,立场错了有什么要紧,站过来就是了嘛!”(我只记得大意) 我虽然无法对这个本子进行核对,但是我相信这是毛主席可能讲的话。我心里是十分感动。但是却又想到在57年的时候,我犯的就是立场错误,改造到现在也不敢说立场已有转变。这种思想说明,自己对毛主席的疑惧已经到了极端的程度,这是一种罪恶的心理状态。 1968年9月,红旗杂志编者按说:“不给出路的政策,不是无产阶级的政策。”开头,并没有宣布这是毛主席的最高指示,但是我一看就认定这是毛主席的话,我相信我多年从事文字工作的经验和过去的政治经验,决不会估计错误。后来,江青同志讲话,明确说这个按语传达了毛主席的声音。应当说,这一最高指示给我的感动是很大的,但是我马上提醒自己,对“出路”两字要有正确的理解,也就是决不可有57年以前的理解,决不可以认为只有给一个被打倒的人以与过去的历史、地位、能力相称的职务与工作才算是给出路,而要认清只要不是肉体消灭与逮捕法办就都算是给出路。我认为这次运动的震动远甚于57年,对于打击对象的处理只能比57年更严而决不会更宽。我若是在出路问题上有任何陈旧的概念,就必然要产生新的情绪波动,犯新的错误或罪行。我现在认为,我这种想法极可能是歪曲毛主席的意思;但是就我本身而言,我却只敢以最低的标准来考虑自己可能有的出路。 对于刘少奇,我过去从来没有感到他同毛主席之间有什么分歧,只是到1966年8月在新食堂听他的录音报告时,听到他说“革命如何革?我老实告诉你们,衷心地告诉你们,我也不晓得”,后来他又举了清华大学一个反革命分子写的反动标语:“拥护党中央,反对毛主席”,说即使这样的人也可以“保护”一下,我心里曾微微动了一动,觉得他是向群众作某种暗示“将来惹了乱子,可不要怪我,不要怪我的‘党中央’”。当时,我认为局势很乱,思想上很害怕,刘少奇的话是在我心里钉下了一枚钉子的,使我感到毛主席可能犯错误。半年多以后,我在小报上看到揭发有的执行过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当权派说怪话:“过去是‘官逼民反’,现在是‘民逼官反’”,我认为这就是受了刘少奇的“点化”而产生的一种反动心理状态(刘少奇讲话的原因是宣布撤退工作组,同时说:“如何革命,今天只能说一句话‘放手发动群众’。”)。如果我的地位是一个当权派,极可能跟着刘少奇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我对我自己当时的心理状态,一直到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以后才明确地认识到。我当时真是倒抽一口冷气,觉得自己的思想又一次完全站到了敌人的立场上。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我对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不理解,经常在右与极左之间徘徊。我一时有“没有党的领导会天下大乱”的谭震林式思想,一时又有极左的看法,对敌人散布的谣言,我常常会当作真理接受。例如1967年初,“全红总”贴出一张传单,讲的是江青同志接见全红总代表的讲话,据说江青同志说:我见到你们十分激动,因为我看到了自己的阶级弟兄。据说,江青同志也赞成合同工制度应该砸烂,临时工不该解雇。这张传单就贴在我所劳动的新华社工地。我在当时流行的极左思潮的影响下,并不敢怀疑这张传单的真实性。后来在全国刮起了经济主义的妖风。我还同后来揭露出来的许多敌人的言论一样,认为这是江青同志的一席谈话引起的。一直到两三个月以后,总理发表谈话,正式辟谣,说:“江青同志怎么可能讲这样的话”,我才恍然大悟。当时,新华社曾有一批解雇的临时工前来工地“造反”,根据就是所传的江青同志的讲话。有一个工人师傅理直气壮地跟他们说,你们说江青同志说了这样的话,我没有看到,你们手里的传单不算数,只有中央发了文件才算数。他跟我谈起这件事的时候,我还给他捏把汗,认为他不注意情况的变化,很可能犯错误。到总理讲话出来以后,我才体会到工人阶级的立场与胆略就是不一样。像我这样的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至多只能做一个不清醒的旁观者。 对于总理,我是有极深厚的个人信仰与感情的。文化大革命中,总理以七十高龄,日理万机,至于心力交瘁。我有一次听到孩子说,总理累病了,这是我多年来第一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心里曾感到十分难过。但是,虽然如此,在1967年夏天,王关戚以“新文革”的名义对“旧政府”大放其明枪暗箭的时候,我只是在行动上与言论上还能坚持不投机取巧,而在思想上已经引起不少的混乱。七月份的时候,我在办公室里听人说戚本禹认为外交部就缅甸排华所发的声明“调子太低了”,我虽然吃了一惊,却确也把他当作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声音。到王力的“八七讲话”出笼,姚登山宣布罢官砍头也要跟着小将闹革命的时候,我已认定是要对“旧外交部”开火了。思想上准备好再给自己安上一顶“黑线人物”的帽子,到九月份康生和主席先后发表谈话才扭转了我的认识。可是,在此以前,我曾怀疑毛主席为何宠用王关戚这般“暴发户”到这样的程度,要纵容他们向总理这样的老干部开火。
四、我的初步认识
十二年来,我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由惧而疑,由疑而反,罪恶的思想活动是很多的。而在1962年,这些思想已经表露为言论,构成了不折不扣的罪行,于我是极其惨痛的教训。我的许多罪恶思想还要深入挖掘,还要由革命群众批判才能彻底肃清,破旧立新,变故我为新我。按照我初步的认识,我思想上所以会走这么一条与毛主席越来越疏远的道路,一是因为我57年以后没有认真服罪,二是因为我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世界观特别顽固。 因为我在57年以后没有真诚服罪,我对于反右斗争总是想不通,我就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一切政治事件,老是觉得“左”了,“左”了。我诬蔑毛主席在57年以后“违反了常规”,其实,毛主席正是坚持了他老人家一贯坚持阶级斗争,一贯坚持不断革命,一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常规。倒是我自己在民主革命时还能有的一点革命性,到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就衰退、消失以至走向反面,而成了一个反革命派。应当说,我也不是看不到,反右斗争以及其后一系列的政治运动不但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而且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胜利有决定性的意义。虽然,现在还没有文件上的说明,但是我始终认为反右斗争是国际反修斗争的序幕,是毛主席在苏共二十大以后“挽狂澜于既倒,障百川而东注”的一个伟大的战略步骤。我受过党多年的教育,也有一定的政治水平,不是不可以在一定的时候得到一定的正确的认识。在我能把自己的罪行放到广阔的历史背景上去认识的时候,我自己也可以有平静的心情,积极的态度,这也是事实。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很少,很短很短,我的极其强烈而且根深蒂固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人生观,总是使我念念不忘57年以前,因而总是对现实生活不满,感到自己委屈,反过来当然就认为是党错了,毛主席错了。这就是我的思想长期陷在罪恶的泥潭里面而不能自拔的原因。我常常觉得自己比其他的右派分子好,不,正是这种思想使我比其他的右派分子更坏,更不肯改造,因而再次犯罪,接近于成为一个顽固不化的右派分子。 文化大革命使我得到的最深刻的教训是,我之所以犯罪,所以由一个革命派堕落为一个反革命派,由一个共产党员堕落为一个右派分子,最根本的一点是不肯进行思想改造,首先是不肯学习毛主席著作。 我在青年时期曾经热情地讴歌过毛主席,曾经积极地宣传过毛泽东思想,曾经似乎比周围的同志们更注意研读毛主席的著作。但是由于我的资产阶级世界观根深蒂固,我只能以一个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所能够接受能够理解的范围去理解接受毛泽东思想。从根本上说,我只能是歪曲毛泽东思想。到1956-57年的时候,我自以为我是最最拥护毛主席的,但是实际上我所拥护的只是经过刘邓陆等一小撮歪曲过的毛主席的二百方针,它完全不是毛主席的坚定不移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而只是资产阶级的“自由化”路线。这几年我重新学习毛主席著作,才觉悟到自己过去对毛泽东思想一窍不通,许多问题都是毛主席老早解决过教导过,我或者是根本没有注意,或者是虽然注意到而没有真正懂得,或者是仅仅懂得了一个短时期,就被我原有的和新接受的资产阶级思想排挤到了脑后。在1956-57年的时候,我以为我是一个忠实的共产党员,以为这是没有问题的,什么“蚂蚁”也罢,“毒草”也罢,“牛鬼蛇神”也罢,统统与我无涉,只要是我嘴里说出来的话,至少在动机上就天然不会是反党的。其实,我当时已处于痴迷状态,虽然身在党内,思想上早已不是一个共产党员,而成了不折不扣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了。 我不读毛主席的书,不听毛主席的话,最严重的一条,就是不听毛主席所说的“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的教导。我讲过不少话,写过不少文件,开口闭口就是“工人阶级如何如何,无产阶级如何如何”,俨然自己也是一个无产阶级了。但是,套一句中国的老话:我“哪里知道无产阶级这几个字怎样写?”我自打入城以来,就没有想过要按工人阶级的面貌来改造自己,相反,倒是一心想按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面貌来改造工人阶级。我不是工作“一贯积极”吗?我可以说在意识形态的每一个领域都有自己的一种明确的标准,想以此来“教育”、“提高”人民。我有强烈的“事业心”,很高的“责任感”,不过,它完完全全是资产阶级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我的大方向错了,跑得越快,陷入错误越深。我在划右派以后,还认为自己比往日的许多同志“好”,理由就是我的责任心与事业心比他们强,说到最根本上,就是还在拿自己反社会主义的“本领”骄人。只是到这一次由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我自以为还有的许多“资本”才一下子被打得精光。我同工人师傅在一起劳动一年半了,说实在话,我发觉他们也有缺点,也有毛病,但是我还是从他们身上得到了最大的教育,那就是,同他们在一起,使我初步解决了一个最根本的问题:“革命为谁”的问题,真善美的标准由谁来决定的问题。这是任凭读多少书都无法解决的,只有置身在工农群众中才能体会到。这正是毛主席在几十年前就已经指出的问题,使我惭愧与痛悔的是,一直到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我才开始理解到毛主席的这一英明伟大的指示。 两年多以来,我学习毛主席著作,联系起自己来,觉得最最重要的是要树立两个观点,一个是阶级观点,一个是群众观点。只要牢牢掌握这两个观点,我自57年以来的各种谬论都可以批驳得干干净净。但是一般的认识是容易的,要坚持下去,并化为行动,见诸实践就不容易了。我还只是在改造的道路上开始举步,还得在党和群众的帮助和监督下坚持不懈地走下去,才可望改造能有一点成绩。 我还需要深入挖掘交代自己的黑思想,充分暴露自己反动的资产阶级世界观,在此基础上,接受革命群众的深入批判,然后再自己来清算自己的罪恶。现在还只是开头,我所能谈的还只是初步的极其粗浅的体会,请容许我在以后再作进一步的自我批判。(完) (李三达提供)
【故纸堆】
情 况 简 报 (59)第14号 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翻印 1959年4月20日
市民对厕所集体化的意见
市内搞厕所集体化(所谓窖式厕所),取消户内私厕,对群众十分不便。市人委行政会议前已决定不要这样做,但决定之后已近两月,根据最近的检查和代表的反映,很多地方仍未纠正。有的市代表视察后反映,在最早实行的西城区福绥境地区上公厕有排队现象。另外,最近有一个市民给王昆仑副市长寄来一首打油诗,批评集体厕所,可见市民对此非常不满。现将来信抄录如下。
厕所集体化
好事出在大栅栏,拉屎也要讲集体,每条街道修公厕,私家茅坑都封闭。 不管风雨和雪天,不管三冬与深夜,不管老头与老婆,不管小娃与伤病。 集体生活要力行,拉屎都到公厕去,一厕怎能容多人,从此拉屎要排队。 说是积肥又卫生,生活必须重集体,集体生活这样讲,社会主义被歪曲。 生活未到现代化,封闭私厕无意义,一马跃进快加鞭,红旗要插办事处。 (注——此事正由市人委办公厅检查)
(沈迈克提供)
【故纸堆】
北京市政工程局文革运动中 自杀人员情况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单位 姓名 年龄 出身 成分 政治 面目 工作 时间 职 务 自杀时间 自杀方式 自杀地点 是否办班 原供养人 现供养人 自杀原因及处理情况 备注 一公司 晋春发(男) 48 富 旧军 群 52 干 70.10 家 办 3 经济问题办班,在家喝敌敌畏,按因工处,小孩每月13元/月 二公司 张九岚(男) 42 中 工 群 53 工 68.6 揪斗 2 妻及子 隐藏手枪,四九年叛徒,作风四等,钉头正常死 三公司 吴广顺(男) 工 68.3 单位 办 3 三公司 刘若莲(女) 干 71.7 办 批清 四公司 张德成(男) 43 中农 工 群 52 工 68.6 单位 办 5 1 伪警,偷电料,拆款二百多元,触电,非因工. 四公司 王永生(男) 59 贫 宪兵 群 49 工 68.8 单位 办 2 1 宪兵,自缢. 非因工. 四公司 金以惠(男) 学生 群 技 66.9 家 1 流坏,服安眠药,妻改嫁,非因工. 四公司 王砚章(男) 32 资 学 群 技 68.6 家 未 2 抄家,触电,妻改嫁,非因工. 四公司 许泽虞(男) 49 学 群 工程师 66.9 三家店 3 1 投河,自认有历史问题,伪上尉科员,非因工. 市政处 宋玉黄(男) 60 地主 自由 群 53 工人 66.6 单位 办 1 1 有剥削,不够地主,办班打死,因工处. 市政处 洪权(男) 60 小资 旧职 群 58 工人 68.11 单位 办 2 因历史问题,判刑劳改过,刀片死,九个月工资. 市政处 周玉润(男) 58 贫 旧军人 群 58 工人 68.8 河 3 伪连长,投河,12个工资 市政处 芦柏(男) 45 贫 工人 群 52 干 71.7 家 办 2 2 贪污问题,服毒,给抚恤费. 市政处 李树仁(男) 37 商 学 党 55.8 技 71.8 单位 办 1 1 批清,跳楼,抚养一子. 市政处 郝德章(男) 52 贫 商 群 58 工人 68.9 家 1 伪警,服毒,抚恤费. 市政处 吴德章(男) 45 旧职 学 群 45 干62转工 69 1 1 汽车压死,对社会不满,抚恤费. 管一 刘景伯(男) 40 贫 工 群 58 工 70.10.12 上吊 2 定坏分子(69.9.建设局批)后戴帽 复查仍戴帽(结) 管一 李治平(男) 32 中 学 团员 58 车工 66.9.20 上吊 未 4 作片(原文如此——编者)被贴大字报,按非因工死亡 接班(结) 沥(原文如此) 王国华(男) 40 贫 工 群 53.6 工 71.5 服毒 批清,按因工死亡 (结) 所 马瑞振(男) 48 地 学 群 50 工程师 66.8 家 揪斗挂牌 1 0 妻右派,本(原文如此)历史问题.按非因工死亡. 干部(不管) 局 李尨(男) 贫 贫 党 59 副局长 66.6 跳楼 家 未 按因工死亡 (结) 局 王德崇(男) 富 党 52 工友 68 跳楼 单位 按因工死亡 当应供养弟妹,妻.只养妻,给点救济(结) 局 邢俊珍(女) 群 54.4 工人 68.8 喝敌敌畏 家 揪斗 遣送临走时喝的,作退职 工资48.00,25% 局 李文连(男) 45 工人 68. 跳矿井 历史问题谈过三次话,按非因工死亡 一车间 赵大年(男) 工人 67 喝敌敌畏 未 死因不清 机间 金国英(男) 49 贫 伪警 群 51 工人 68.11 上吊 揪斗 1 按非因工死亡 王道德 工人 66.9 上吊 本人平时讲迷信,运动中害怕. (沈迈克提供)
【编读往来】
1、张晓良为94期纠错并谈读后感
《记忆》编辑部: 贵刊94期有几处误植。兹列如下:第6页11行,“上海警备区司令部司令员廖政国”,应为“上海警备区司令员廖政国”。警备区的首长是司令员、政委;警备区下设司、政、后机关(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司令部的首长是参谋长。第11页“画家哈定开设在余庆路上教授绘画的私营画室”,我曾拥有一册哈定《怎样画铅笔画》(上海文化出版社1957年6月第1版)
读《“但悲不见九州同”——王维国遗稿读解》“身陷囹圄的军官们无不忠于毛、忠于党、忠于革命,相信组织、臣服于领袖是他们的魂灵和唯一的信仰。” 想到愧耕居士博客:“一九七一年林彪摔死时,机关照例开会统一思想,吕洪干给领导出了一道两难题:要说毛主席一贯正确,就不能说林彪一贯反动;要说林彪一贯反动,就不能说毛主席一贯正确!请问哪一种说法正确?没有一个人能驳得倒他,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了他。”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89869701015gvl.html) 张晓良 2013-3-19
2、卫大伟谈李逊的上海文革研究
《记忆》编辑部,你们好: 在我看到的文革研究论文中,李逊老师写得最扎实严谨。从她的简历上看,她不是体制内的研究者,而是一位民间的学者。这就更让人敬佩。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从八十年代开始,文革研究就分途发展,一路是庙堂,一路是民间。庙堂学者占有社会资源和文化资源,研究条件比民间学者好得多,其研究所获的收益更是民间学者无法望其颈背的。但是他们的研究成果,至少在大陆发表的,让人不敢恭维。这并不是说,庙堂学者没有独立见解,他们的著作没有学术价值。我只是想说,体制内的限制,使这些学者成为“双面人”,对领导讲一套,对学生讲另一套;在会上一套,在会下一套。想八分,说五分,写三分。绕开真问题,重复老问题,放逐新问题。甘当学术“犬儒”。民间学者没有体制内利益的考量,不在乎职称头衔,不惦记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的名头。摆脱了高校的量化管理,没有了报选题、争项目、出成果的压力。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着自由言说的好处,其人格是统一的,心智是健康的。因此,他们坐得住、心态好、敢碰硬,敢叫真。当然,民间学者也有不足,比如,学风不严谨,写作不规范等。李逊老师虽身在民间,但丝毫没有江湖学人的业余气息。而其文章的学术含量则远胜于高居庙堂之上的教授博导们。读她的文章,你会感觉到,她把生命献给了学术,她是在用心血写作。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请代我向她致敬。 卫大伟 20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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