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 军队 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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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内容
 文章标题 : 《记忆》第九十四期
帖子发表于 : 周四 4月 04, 2013 8: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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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周六 2月 28, 2009 5: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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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忆               2013年2月28日第3期
REMEMBRANCE       总第九十四期
                  2008年9月13日创刊


目录

【专稿】
李 逊 上海“红八月”:十七年阶级斗争的延续

【林彪研究】
于鹏飞 杜鹃 “但悲不见九州同”——王维国遗稿读解(三)

【博士论文】
向 前 政治身份体系下的社会冲突——文革初期群众行为的社会根源(八)

【检查与交代】
李慎之 交代我在家信中暴露的问题(1969年2月10日)

【小资料】
1966年南京“八三”事件的若干档案资料:
1.、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文化大革命保卫工作情况专报(31)(1966年8月9日)
2、关于“八三”事件专案调查情况简报之一(1978年9月14日)
3、在宣布逮捕华林森、汤大民决定大会上的发言(1979年2月15日)
4、关于南师“八三”事件的调查报告(1980年4月13日)

【编读往来】
1、陈益南谈专题
2、顾土谈知青逃港
3、张晓良谈知青逃港专辑
4、阿陀更正
5、沈迈克谈文革中工农的遭遇
 编辑部答复
6、钟志生询问来信未发一事
 编辑部答复




【专稿】
按:本文作者李逊,1948年生于辽宁丹东,毕业于上海成人业大。1968年底至1979年,上海电机厂工人。1979年至1992年,先后在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总工会工运研究所工作。1993年后赴美,与美国学者裴宜理合著《无产阶级的力量》(Working at Cross-purposes: Shanghai Labour in the Cultural Revolutio),1996,Westview Press,另著有《大崩溃》(与肖关鸿合作),台湾时报出版社,1996年出版。此外,著有关于文革的论文多篇。下面发表的是其正在撰写的上海文革史中一章。

“红八月”:十七年阶级斗争的延续

李 逊

上海第一个全市性的红卫兵组织

1966年的6月初,一个不受党团和学生会控制的青少年组织在北京横空出世。他们贴出《无产阶级革命的造反精神万岁》,喊出后来风行了整整十年的文革口号——“造反”。他们和压制自己组织的学校党支部或工作队辩论,7月28日,江青将他们的大字报送毛泽东。1966年8月1日至12日,中共8届11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印发了毛泽东给他们的回信,信中说:“我支持你们”。这个组织就是不久将震惊中国和全世界的红卫兵。
北京的消息很快传到上海,上海许多大、中学校的学生也摩拳擦掌,准备成立红卫兵组织。几天后,8月18日,毛泽东又以在天安门城楼上接见红卫兵的方式,表达自己对这个体制外青少年组织的支持。红卫兵运动迅即在北京兴起。
上海各校学生马上也要求成立红卫兵组织。此时上海的学生,还是希望在各级党委的许可下成立组织。但上海市委很谨慎。毛泽东接见红卫兵的当天上午,市委书记处开会,讨论上海是否开会庆祝。曹荻秋“竭力反对,后被迫同意开,又说,不讲话,队伍走过就算了”。最后还是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丕显决定,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上海市长曹荻秋,以及华东局书记魏文伯都要到会讲话。 第二天,上海组织庆祝游行。会上,复旦大学“红卫兵战斗小组”的代表报告8月18日在北京见到毛主席的情景,上海师范学院附中学生向大会提出在全市建立“红卫兵纵队”倡议。
对于这个体制外组织,曹荻秋小心地表示:“组织红卫兵的问题还要考虑,8届11中全会上没有讲”。学生要在报上刊登建立上海红卫兵组织的倡议,曹荻秋没答应。8月22日晚,市委在江湾体育场及虹口体育场召开上海市高等院校师生员工大会,会上又有学生要求建立红卫兵,曹荻秋明确表示“我不主张建立红卫兵”。 但是,曹荻秋的反对根本不起作用,有毛主席支持,红卫兵组织迅速在上海各大、中学校,甚至工厂、机关中蓬勃兴起。
上海最早以“红卫兵”命名的组织,是成立于8月11日的复旦大学外语系“红卫兵战斗小组”,负责人劳元一,他不久成为全市最大的造反派红卫兵组织负责人之一。8月22日,复旦大学红卫兵大队部成立;8月27日,南洋模范中学红卫兵组织成立。几天之内,所有的大、中学校全都成立了红卫兵。
最初的上海红卫兵组织完全是北京红卫兵的翻版:讲成分,唯出身,非“红五类”(即革命军人、革命干部、工人、贫农、下中农)子女不能参加,甚至教师、医生以及普通职员的子女,都没有参加资格。而且与北京一样,上海各校红卫兵成立初期,核心人物大多是干部子女。
为将红卫兵运动纳入惯常轨道,上海市委成立了红卫兵联络站,站长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文豹。不久,不但学校红卫兵组织,而且工人、农民的红卫兵组织也纷纷成立,也由张文豹负责联系。8月底至9月,北京红卫兵来上海串联并冲击上海市委,社会秩序越来越乱。陈丕显和曹荻秋提出,对红卫兵组织要加以引导。
上海市委对红卫兵的态度,从不支持到希望组织引导,一方面是因为毛泽东及中央决策机构的态度,另一方面也是共产党一贯思路:对所有的群众组织必须加强领导、控制。上海市委希望“切实掌握”几个红卫兵组织“在自己手里”,“有事情可以用来起纠察作用”, 据后来批斗曹荻秋大会的批判材料说,1966年9月,曹荻秋在部分区委书记会议上说:“根据运动的发展,每个区要切实能掌握二、三个大型学校的红卫兵在自己手里,这样事情就好办了”。 显然曹荻秋是希望能以此对越来越失序的现状有所控制。
上海第一个全市性中学红卫兵组织和大学红卫兵组织,就是在这样的设想下由市委联络筹备成立的。9月初上旬,曹荻秋和市委书记梁国斌、上海警备区司令员廖政国,各自召见了一些中共中央华东局、中共上海市委以及上海警备区等领导干部的子女,希望他们尽快成立全市性红卫兵组织,维持社会秩序。上海第一个中学生红卫兵组织和大学生红卫兵组织,在上海市委组织下成立:

1966年8月……我接到魏晓台(华东局书记魏文伯的儿子)打来的电话,让我去警备区政委李彬山家开会。……
到了李彬山家的院子里,记得那时大概有三、四十个学生(中学生、大学生都有)。有一位市委干部苏超(时任市委办公厅副主任)说:北京已经成立了红卫兵组织,现在上海也要成立,你们这些人是市委经过选拔的。大家一起开了个会,会后又分开在两个房间组织讨论(中学生一个房间,大学生一个房间)。后来分别成立了两个红卫兵组织:上海市红卫兵总部、上海市大专院校红卫兵总部。

在筹备过程中,上海警备区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4辆摩托车,还派出不穿军服的军人,为红卫兵们开车,使筹备者得以在十来天时间内,联络了全市10个区的500多所中学,再加上中等技术学校、中等专科学校以及郊县的中学。
参加第一个全市性红卫兵组织是有条件的。当时,正值第一批北京红卫兵来上海串联,他们对中共上海市委提出质疑;由对上海市委的评价,分化出上海最初的“造反派”和“保皇派”(后来被改称为“保守派”,又叫“老保”),许多学校都同时存在不同观点的红卫兵组织。于是,对上海市委的评价,就成为参加条件。据不久后对市委的揭发材料,说参加者必须具备几个条件:
(1)承认上海市委是革命的;
(2)必须是红五类出身;
(3)要文斗不要武斗。
9月12日下午3时,“上海红卫兵总部”(简称“上红总部”),在人民广场召开正式成立大会。这是上海第一个全市性红卫兵组织。上海的党政领导和驻沪三军领导曹荻秋、梁国斌、王少庸、李干成、宋日昌、杨恺、陶勇、廖政国等,都出席大会;曹荻秋、陶勇、廖政国并讲话。参加大会的还有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贫下中农协会的领导,以及上海的学毛主席著作标兵杨富珍、杨怀远和蔡祖泉。大会宣布,“上红总部”决定聘上海警备区司令部司令员廖政国为总辅导员,聘警备区副司令员张宜爱和副政委李彬山为辅导员。
“上红总部”的总指挥、南洋模范中学高三学生李爱民,是文革前中学生中少有的共产党员。据说当时中央有个精神:高干子弟不要担任红卫兵组织负责人。李的父亲是部队中层干部。不过,李的性格不属于能干张扬类型,几乎是名义上的司令,实际决策人是廖年和韩烽火,也都是南模高三的学生。前者是上海警备区司令员廖政国的儿子,任“上红总部”的参谋长;后者是是中共华东局书记处书记韩哲一的儿子,也是共产党员,李爱民的同班同学,任政委。此外,“上红总部”的部门负责人也都是干部子女:联络部部长是中共华东局书记魏文伯的儿子魏晓台,后勤部长是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洪才的儿子杨海光,作战部长是东海舰队司令员陶勇的儿子张小勇,办公室主任是上海工学院党委书记张敬人的儿子张小坊,等等;张春桥的女儿张维维也曾在“上红总部”编过报纸。他们大都是高中学生。
“上红总部”号称统领全市红卫兵40万。这个数字是根据当时上海全市中学生的数字估算的。上海各区也都设“区总部”,每区一个总指挥,兼“上红总部”副政委。
“上红总部”机关报为《红卫兵》报,铅印4开,创刊于1966年9月16日,重要文章都送市委审查。张春桥女儿张维维曾经是编辑之一。
“上红总部”在筹备阶段时,办公处最初设在原永安公司老板郭琳爽淮海中路1375号近复兴路口的家中。那时抄家之风已经兴起,郭的家被上海中学的红卫兵占据,“上红总部”便暂时在那里办了几天公;成立前夕,搬往人民广场刚完建的一幢大楼内。这幢1964年开始建造的五层大楼,原准备作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市人委)办公大楼,文革骤起,没来得及使用,市委就将其分配给“上红总部”办公用,一、二、三楼办公;四、五楼作宿舍,红卫兵们在那里打地铺过夜睡觉。
9月29日,上海第一个全市性造反派组织“红卫兵西南地区指挥部”成立,要求市委也提供办公处。为了不被指责对老保和造反派厚此薄彼,也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的群众组织来申请办公用房,市委只能要求“上红总部”搬出人民广场大楼。据说当时市委希望“上红总部”能迁往南洋模范中学,因为那里离华东局和上海市委比较近。但“上红总部”有些人不愿意搬去南模;10月4日,“上红总部”搬往徐家汇天主教堂。
“上海大专院校红卫兵总部”(“上红大专总部”),继中学生的“上红总部”成立后,于9月26日成立。是最早的全市性大学生红卫兵组织,也主张在党委领导下开展文革。复旦大学的“红卫兵大队部”(简称“复旦大队部”)是主要发起者;成员主要在华东师范大学、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上海戏剧学院,总部设在陕西北路500号共青团上海市委的团校内;主要负责人是华东师范大学学生李本荣,文革前是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的副主席。“上红大专总部”机关报也是《红卫兵》,与中学“上红总部”联合编辑。
但是,“上红总部”与“上红大专总部”,除了报纸是联合办的,实际没有什么横向联系,甚至没有在一起开过会, 因为大学红卫兵初期活动,都在校园内而不在市里。
市委希望这个全市性的红卫兵组织,能够对越来越乱的社会秩序起到“救火”作用。韩烽火后来对此回忆说:“他们主要的指示,就是让我们维持好秩序”。 但是,以干部子女为领导核心的“上红总部”,很快暴露出先天不足:政治优越感严重,和北京红卫兵一样,只有“纯红五类”子女有资格加入,将许多其他家庭出身学生排斥在外,不但凸现执政党17年以来的阶级等级身份制,而且更加强化。这些干部子女与干部阶层的先天联系,使他们无法将斗争目标集中到毛泽东所要打击的当权派身上,他们是天然“老保”。“上红总部”曾发过一篇传单《革命的保爹保妈派万岁!》,光是这个标题就很能说明他们的倾向。文章曾送《解放日报》社总编马达审稿。
不过,市委没有提出过让“上红总部”出面保自己的要求;而且不久因为局势的变化,“上红总部”更是没有也无法组织什么有影响的活动,随着造反派红卫兵兴起,这些被称为老保的红卫兵很快失去文革主流位置。1966年的12月20日深夜,“上红大专总部”被复旦大学和上海第一医学院的造反派红卫兵查封, 从此不复存在。中学生的“上红总部”,在1966年11月以后,由于骨干成员都是高干子女,为避嫌避砸抄,或离开总部,或外出串联,总部实际瘫痪,到1967年1月初上海的保守派全面瓦解后,也不复存在。
上海的“破四旧”
8月20日起,北京红卫兵做出更惊世骇俗的行动——上街“破四旧”。所谓“四旧”是6月1日的《人民日报》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中提出来的,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这个行动通过新华社报道传向全国全世界,《人民日报》还特地为此配发社论《好得很》,为红卫兵的狂热推波助澜。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人民日报》8月23日刚发布北京红卫兵的这则新闻,当天,全上海大、中学校的红卫兵便涌往街头,尤其涌往商业闹市区,首要目标就是“四旧”店名、街名。
上海文革中第一个被改名的,不是商店,也不是马路,而是有着27年历史的《新民晚报》。就在“破四旧”消息见报当天,8月23日,《新民晚报》宣布改名为《上海晚报》。这家创刊于1929年的报纸,以贴近生活的报风深受上海市民喜爱,始终居上海地区市民自费订报之最。此次更名,倒不是红卫兵强迫,而是报社“文化革命小组”和临时党支部决定。改成这个毫无个性的名字,显然是想减淡该报的民间色彩。这个决定8月12日作出,8月23日公布,恰好为上海改名狂潮做出了第一个榜样。
聚集人潮最多的地方,是上海商业最集中的南京路和淮海路,红卫兵,加上成千上万看热闹的路人,将马路围得水泄不通。各商店橱窗贴满大字报,都是五花八门的改名意见:国际饭店被倡议改为“亚非拉饭店”、“工农兵招待所”;和平饭店被倡议改为“人民战争饭店”、“革命饭店”;永安公司被建议改名“永红”、“永斗”百货商店,淮海路旧货商店被改名为“人民委托商店”。老字号的王开照相馆、冠龙照相器材店、邵万生南货店,招牌都被取下扔进火里。
各大服装、皮鞋、理发店前,贴满大标语和“最后通牒”:“不准缝制奇装异服”、“不准出售尖头皮鞋”,“不准剪流氓阿飞头”;著名的蓝棠皮鞋店被上海交通大学红卫兵斥为“尖头皮鞋司令部”,店里一双双待售皮鞋,被红卫兵们用剪刀剪碎。
南京路附近的西藏路上,著名商业娱乐场所“大世界”的巨大牌子,被用绳子拉下砸烂;新的待命名字一大堆:“东方红文化宫”、“工农兵友谊剧场”、“革命俱乐部”、“人民游乐场”、“东风世界”,不一而足。淮海路上,永隆食品商店改名“永红食品店”,哈尔滨食品厂改名“工农兵食品厂”,襄阳公园改名“向阳公园”。“静安区”改为“延安区”、“红卫区”;徐汇区改为“群英区”、“前卫区”;长宁区改为“战斗区”、“长征区”、“遵义区”;“普陀区”改为“普红区”、“工人区”;卢湾区改为“红卫区”,等等。南京路改为“反帝大街”、“五卅大街”;淮海路改为“反修大街”;肇嘉浜路改为“忆苦思甜路”;复旦大学被建议改名为“东方红大学”。
上海的宗教场所和宗教建筑大都遭到毁灭性破坏,因为马克思说过“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共产党更是无神论。百年名刹玉佛寺首当其冲。玉佛寺所在的普陀区委领导得悉后,抢先派干部前往玉佛寺进行保护性“查封”。在“红卫兵”到来时,进行说服工作。整座古寺和寺内佛像以及珍藏的经书大部分方得以保存下来。这是“破四旧”浪潮中上海侥幸保存得最完整的寺宇之一。有一千多年历史的龙华古塔也险遭劫难,8月25日,一伙红卫兵想用绳索拉倒龙华塔,幸亏庙中人员及周围百姓通宵守护,并悬挂巨幅政治标语于塔身,古塔方幸免于难。上海其他教堂庙宇和人文遗址则基本被砸: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文化遗产静安寺、龙华寺、上海城隍庙,近代优秀建筑徐家汇天主教堂、佘山天主教堂。等等,几乎无一幸免。静安古寺前的千年沸井被填没,庙里十八罗汉塑像统统被戴上高帽子;曹家渡三官堂的菩萨被扔进苏州河;佘山天主教大教堂的精美雕刻全被砸烂;徐家汇天主教堂哥特式尖顶和顶上的十字架被拉倒;教堂庙宇内的神像、经书、法衣全被焚烧。
宗教人员遭受侮辱批斗甚至殴打。上海教区主教张家树、上海天主教爱国会副主任陆薇读等73位神职人员和上层教徒,被强迫跪在徐家汇大教堂中,张家树等8人被戴上高帽子批斗;佘山大教堂的马神父被打死;杨浦傅家宅天主堂内修女被赶走。红卫兵还声称要“接管”庙堂或教堂。南市区的大同中学红卫兵接管清心堂基督教堂;卢湾区五爱中学红卫兵接管惠中堂基督教堂。
其他稍有文化内涵的建筑也遭到扫荡。黄浦江畔上海海关大楼顶端报时钟,报时音乐被改为歌颂毛泽东的《东方红》旋律。城隍庙豫园内上百年雕花门窗全被捣毁,豫园围墙上瓦片砌成的九条龙被限令一周内拆除;岳阳路上俄国诗人普希金纪念碑,建于1937年,1944年被日本侵略者拆除,1947年又重建,此次“破四旧”浪潮中第二次被砸毁;外滩市人委门前原汇丰银行留下的两座大铜狮子被移走;中苏友好大厦门前一对显示中苏友好的中苏人像,其中的苏联人像,脑袋被布包裹,身体贴上白纸,上书“反对现代修正主义”;名人荟萃的万国公墓,所有名人墓碑全被砸毁,连国家副主席宋庆龄父母墓园也不能幸免,骸骨被从墓中挖出暴尸。其他公墓包括地处郊县的公墓也无一幸免,农民们用锄头铁搭刨坟墓,撬棺材,将尸首抛弃于田野;掘坟掘到的金银陪葬物,换成人民币,算作生产队收入。
安闲舒适的西化生活方式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咖啡馆、西点馆门口被贴上“中国人不吃西餐”、“打倒外国货”等口号,因为吃西餐是外来的“西方资产阶级的糜烂生活方式”;著名西餐馆老大昌的高档面包、泰山饮食店的“掼奶油”等停售,店家收起威士忌、白兰地,买来筷子代替刀叉。中餐馆也逃不了被批判:沧浪亭的虾仁面被指“为资产阶级遗老遗少服务”而停售;一些餐馆取消营业员端菜上桌的服务,要顾客自己排队领取所点菜肴。百货行业经售的指甲油、玻璃丝袜、美容剂,与“资产阶级臭美”有关,也都不被允许出售。一个顾客于“破四旧”前在一家旧货店,预付款定了张雕有龙凤夺珠图案大床,届时商店不让提货,说必须先将龙凤敲掉。在一些收入较高的文化人或工商业者聚居的高档住宅区,公寓或弄堂口贴着大字报,限令雇主24小时辞退保姆。
银行门口被贴上“取消利息”、“没收千元以上存款”大字报,前往银行提款的客户统统被要求“报成分”,若是“资本家”或“小业主”,当场便被批斗。红卫兵认为“资本家拿定息和高薪是剥削”。定息是固定息率的股息,是1956年“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完成后,国家根据赎买政策给私营资本家和业主核定的私股股额,按期支付给原企业主的;一些胆小的企业主见红卫兵来势汹汹,便很长时间不敢再去银行领取,变相放弃。南京路上“老介福”、“协大祥”、“丽华百货”的资方人员被同济大学、复旦附中红卫兵揪出批斗,前胸、后背贴上“剥削无耻”、“取消定息”的大字报,还被逼着当场签名同意“自愿放弃”定息。
私营企业被认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红卫兵说“公私岂能合营”?全市所有公私合营商店、企业,一夜之间全被摘下招牌。私人业主被强迫歇业。北京西路上有家私人开业的私营妇科诊所,玻璃窗、红木桌椅、处方本,被砸得一片狼藉。画家哈定开设在余庆路上教授绘画的私营画室,玻璃窗、石膏像、画架,全被毁灭性砸烂。
这股风很快刮到郊区,从8月24日到29日,不到几天,郊区的教堂、庙宇、道观、庵堂、公墓,稍有文化沉积的古物、古建筑,几乎全被砸光,社员家中的神仙祖宗牌位一扫而光。大部分农村人民公社改了名,换上时髦的东方红、红卫、红星之类新名字。
许多学校的学生还焚烧书籍,将自己学校的图书馆藏书毁之一炬。
这场“破四旧”之狂潮对中国文化的破坏,比历史上任何一次天灾人祸或战乱,都要彻底和无微不至。光是数不清的各类几百年牌坊、石碑、木匾,就被砸得连一个都不剩,而文革前它们遍布上海周边城镇和乡村。上海郊县的松江、嘉定等古县城,都有千年以上历史,多少文物古迹,躲得了千年战乱,却躲不过“破四旧”,永远消失。
面对海啸般的改名风潮,市人委办公厅于10月5日,召开各区区长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讨论群众提出的对区名、县名和主要路名的更改建议,多数人反对,说再看看,议而不决,最后不了了之。上海的路名就这样没有遭受大的反复。
“红色恐怖”蔓延
北京“破四旧”中,对人身的最初侵犯是革“奇装异服”的命。上海也完全照搬:鞋子头不能尖,否则立即责令脱下,用剪刀剪去尖头,让鞋主光脚回家;裤腿不能小于7市寸,否则剪破整条裤腿;头发女不能披肩,男不能包头,否则剪去一络头发或干脆剃成光头。
北京破四旧很快转入对“牛鬼蛇神”的人身迫害。6月间,打人之风刚开始盛行,北京新市委第一书记李雪峰传达毛泽东“关于发生打死人事件的指示”:“打就打嘛,好人打好人误会,不打不相识;好人打坏人,活该;坏人打好人光荣”。7月28日江青对北京市海淀区中学生讲话中,又一次转达毛泽东6月下旬左右说的这段话。 8月初,北大附中批判北大工作队长张承先,红卫兵发起人之一彭小蒙上台发言后,下台走过站在那里挨批判的张承先前,突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解开腰带,抽打了张承先一下。这个动作,却没有受到在场的江青等人的阻止。红卫兵第一次打人行为,就这样在公开场合下,被中央文革小组默许和纵容。
但是各级党委还是有所顾忌,不敢放任学生随意打死人,各地政府都有干预学生的动作。于是,在红卫兵暴力高潮开始的8月下旬,经毛泽东批准,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在21日发出《关于绝对不许动用部队武装镇压革命学生运动的规定》,紧接着,又是经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又在8月22日转发公安部《关于严禁出动警察镇压革命学生运动的规定》, 这种釜底抽薪、冻结社会治安系统的做法,使1966年红色暴行有恃无恐,愈演愈烈。而此时,各级党委和政府还没有失去权力和权威,完全可以制止日益蔓延的“红色恐怖”。但干部们不敢违背毛泽东意志,听任形势恶化。这是几乎所有共产党干部多年形成的行事方式:宁可对不起老百姓,也不能违背上级意图,更不用说违背毛泽东。文革前,不要说打死人,就是斗殴伤人,公安部门也会出面干涉,严重者会被拘留。但在1966年的“破四旧”中,本应维持社会治安的公安局或派出所却不见行动,默许了红色暴力的蔓延。
8月23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人民日报》发布北京红卫兵上街“破四旧”新闻的当天,著名京剧艺术家周信芳的家被十几个红卫兵敲开。“是上海市第51中学和市二女中的十几个红卫兵,都是初中生,干部子女,而且大多是女孩子,但她们打人毫不手软”。 几个女红卫兵强行将周信芳9岁的孙女剪“阴阳头”,还当着孩子们的面,抡起带着铜扣的军用腰带,将周信芳的妻子和儿媳妇打得昏过去,将周信芳家的狗打死。9岁的女孩子被吓得精神分裂,从此再也没能痊愈。
8月初的上海,“斗鬼风”主要还是侮辱人格,虽有打人现象,但大多还不是往死里打。而在上海红卫兵运动兴起的几乎同时,一些北京红卫兵南下上海串连,将北京打人风带到上海。这些北京红卫兵甚至还没到上海,就在火车上寻找供他们殴打的对象:勒令“地富反坏站出来”,若真有胆小者站出来,他们就对这些1949年后的贱民一顿暴打,直至打死。8月下旬后从北京开往上海的火车,到上海站时,经常能看到从车上抬下的挨打者。 一些到上海的北京红卫兵们一再指责“上海太手软,让我们打几个牛鬼蛇神给你们上海人看看!”言传身教地向上海红卫兵示范如何毫不手软打人。而上海学生中,打人最厉害者是中学红卫兵。他们到街道和派出所索要名单,按图索骥将人抓到私设的公堂殴打。
从现在所能看到的资料,上海第一个被红卫兵打死者,是上海县梅陇公社朱行大队的一个“地主婆”。8月27日,3个北京红卫兵到那里,“把6个地主,一个投机倒把分子,3个地主子女捆绑起来,双膝跪在砖头上,头低下用长板凳压住”,“由北京两个学生带头用鞭子打”。结果打死1个妇女,打伤2人。 这是北京红卫兵第一次向上海的红卫兵展示他们的残暴。以后成为著名社会学家的杨东平,那时是上海中学学生,亲眼目睹了这场惨无人道的拷打,而且打人者还都是女学生,是北京第28中学的3个女红卫兵:
我第一次亲眼看到北京女红卫兵是在附近农村的一户“地主”家,她们让“地主婆”跪在一块砖上,用北京话骂,用皮带抽。人要是反倒了,让她再跪上去,继续打,就听惨叫声,还看见血淋淋,我们谁也没有见识过这种场面。
9月6日,地处徐汇区的上海第51中学红卫兵,在中山医院一个副院长家批斗他80多岁的母亲,说她是“地主婆”,将其殴打成重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9月10日,东南中学红卫兵往黄埔区沈家弄的一户居民家贴大字报,说她过去有“投机倒把”行为,她不服气,发生争执,红卫兵就将她吊起殴打,次日又拖到沈家弄小学绑在旗杆上继续殴打,当日晚上10时,人被活活打死。9月17日,“上红总部”几名红卫兵通过黄埔区龙门路派出所,找到3个“坏分子”,押到“上红总部”殴打,其中一人被打了整个晚上,直至打死。9月17日,地处徐汇区的上海市第54中学,6个红卫兵用带钉木棍、鞭子和扁担,毒打一名父亲是“历史反革命”的妇女,说她不老实交待在单位里偷看内部报纸《参考消息》之事,将她硬灌大量凉水后踩肚子,当场折磨死,又将其母亲也打至重伤。 第51中学和54中学,都是上海干部子女较多的学校,这些打人者中带头的,许多是自恃出身优越的干部子女,也有工人子女。
据统计,从1966年9月1日起,至9月25日,上海市区489所中学中,有361所学校红卫兵发生打人行为,被打者达1万余人,其中打死11人,打伤961人。 而同时期的1966年8月下旬至9月底,被红卫兵驱赶出北京市的“五类分子”及其家属达8.5万多人,全市被打死1772人,高于上海160多倍。 据一些当事人回忆,上海的许多打死人事件,都有北京红卫兵参加,而以北京红卫兵为主的打人事件还要多。佘山大教堂的马神父、原国民政府驻法国肖姓参事等,都是被北京红卫兵活活打死的。
“破四旧”是上海继“斗鬼风”之后的第二次暴力高潮,由于这两个高潮几乎相连,因此也可以看作是一个高潮。“斗鬼风”中的被斗者主要是“学术权威”,“破四旧”中的被斗者则是共产党执政以来历次政治运动的对象。据文革后的学者根据1966年10月上海市委编印的《文化大革命动态》统计:

上海各区中学、财贸、工交、地区系统体罚情况统计表(6月1日至9月30日)
人员分类情况 人数 比例 死亡数 比例 受伤数 比例 被剃头数 比例
四类分子 1517 22.8 5 45.5 117 24.8 115 26.3
资本家 1041 15.6 1 9.0 23 4.9 86 19.7
教职员 1260 18.9 76 16.1 54 12.4
学生 442 6.63 44 9.3 15 3.4
干部 179 2.69 23 4.9 4 0.9
职工 230 3.45 8 1.7 22 5.0
其它 1224 18.4 5 45.5 128 27.1 75 17.2
运动重点对象 772 11.6 53 11.2 66 15.1
总人数 6665 11 584 1331

说明:
1、“其它”一栏的人员分类情况为“里弄干部、居民、小业主”等。
2、“其它-死亡数”一栏中的“5人”,具体为“旧官吏1人,反革命子女1人,道士1人,职工家属1人,里弄生产组成员1人”。此处“死亡数”为殴打致死。
3、“受伤数”一栏总人数为十个区的统计。分类情况缺少闸北区的数据。
4、“被剃头数”一栏总人数为十个区的统计。分类情况为杨浦、徐汇、卢湾、南市等四个区的数据。

由表可知,在整个遭受体罚的人群中,除了运动初期就被各单位定为“重点对象”的,“四类分子”(占受体罚总人数的22.8%,下同)、“资本家”(15.6%)和“社会其它人员”(18.4%)均为重点打击对象,且死亡数、受伤数、被剃头数圴为佐证,例如“四类分子”的死亡数为殴打致死总人数的45.5%;受伤数为24.8%;被剃头数为26.3%,在各人员分类中均列高位。
红卫兵的暴力行为得到来自中央决策层的支持。公安部部长谢富治在1966年8月下旬一系列讲话,更是为红色恐怖推波助澜。谢富治1966年8月下旬,在北京市公安局干部扩大会议上讲话说:“我们过去的许多规定都不适用了”;“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8月下旬他在甘肃、陕西、湖北省和北京市公安局负责人座谈会上甚至说:“打死人的‘红卫兵’是否蹲监?我看,打死了就打死了,我们根本不管……不能按常规办事,不能按刑事案件去办。……如果你把打人的人拘留起来,捕起来,你们就要犯错误。 谢富治这些讲话,撤去了本应保护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屏障。
有组织的全市性大抄家
“上红总部”还在筹备阶段,北京的抄家风已经兴起。但上海市委对整个“破四旧”,始终持保留态度。8月23日,北京红卫兵破四旧抄家消息刚经《人民日报》刊登,8月24日市委书记处便连夜开会,作出规范意见,第一个内容便是“不要抄家”,此外还有不要破坏公物,不要破坏文物,不要去搞外侨,不要在马路上强迫脱鞋子、脱裤子,不要拦轿车,允许市民乘坐三轮车,不要破坏建筑物,不要烧图书,不要烧档案,保护图书,等等,共有10条,口头通知各区、县、局党委党委宣传贯彻。
但没几天,8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向我们的红卫兵致敬》,高度赞扬抄家,抄家成为时代最强音。市委只得再加上“随便”两字:“不要随便抄家”。不过前一天,8月28日的《人民日报》,发表了另一篇社论《革命青少年要向解放军学习》,于是,上海的广播电台对前一篇社论只广播了7次,而后一篇社论,却播送了33次。 曹荻秋还要求干部们尽可能地维持秩序,“在一天内制止下来”。上海市委这个“10条”以后被来上海串连的北京红卫兵一再指责,说是阻碍运动的“臭10条”。张春桥在在北京听说曹荻秋制定10条,也打电话来批评市委,说“不要作束缚群众手脚的规定”。
8月29日至9月3日,上海第一次大规模抄家,其中有组织连续抄家达3天。当时“上红总部”还没有成立,一个市一级类似领导小组的机构,领导了这3天的全市性抄家,领导者都是些中学红卫兵,其中不少人不久成为“上红总部”成员。抄家行动时,他们分管各区;下面如抄出重要物质,或与被抄家者发生冲突,随时与他们联系,警备区向他们提供了汽车,他们可以迅速前往处理。 这次抄家是在上海市委的默许下进行的,市委甚至是幕后实际组织者。市委从原先的不赞成抄家,到组织和引导抄家行动,显然是想将红卫兵的抄家行动尽力规范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
抄家名单大多由公安局、派出所和街道党组织提供。在此之前不久,公安部长谢富治,在8月下旬的一次北京公安局干部扩大会议上说:“民警要站在红卫兵一边,跟他们取得联系,和他们建立感情,供给他们情况,把五类分子的情况介绍给他们”。 直到9月2日,由于打死人太多,中共北京市委才发布《关于制止一切打死人现象的紧急通知》:“要用最大努力耐心说服和坚决制止一切打死人的现象”,“从现在起一律禁止提供所谓流氓分子名单,违者要受纪律处分。除现行犯外,五类分子的名单,也不要向群众提供”。
上海这次大抄家,市区10个区的抄家名单,全部汇总到那个市一级的抄家领导机构,当时的一个参与者回忆,这些抄家名单都是各派出所提供的:

这些抄家名单,每个人都有一份材料,全是群众的检举揭发,主要是被怀疑为国民党特务的,还有什么被认为是反革命的人、被释放的旧军警和国民党将校以上的高层人员,还有解放后群众举报的私藏武器和电台的特务,等等。“地富反坏右”倒很少,没有著名人士。有资本家,但大都是被认为和敌特势力有联系的资本家。所有这些材料,全是解放后到文革前夕这许多年的举报,由派出所整理的。
为什么我当时会觉得是派出所整理的,因为这些资料全部都是打字机打出来再油印的,没有一张是手写的,而且纸张很白很新,看上去都像刚打印出来的。那个年代,老百姓家根本不会有打字机。所以,给我当时的感觉,这是上海市公安局为配合红卫兵的抄家行动,统一部署各派出所,加急整理出来的。每份名单下面都敲有派出所的图章。
我印象中,那三天绝对没有大量抄资本家的家。至于有没有抄知名人士的家,我不太清楚,因为当时我的注意力都放在敌特嫌疑上。而且给我的印象,市委也是将重点放在敌特嫌疑上。当然,之后的抄家,就开始抄资本家的家。不过,那些抄家就不是我们统一指挥的了。
另一个当年的红卫兵几十年后也回忆说,抄家名单是政府给的:
我们抄家的名单,大都是街道里委和公安局提供的。徐汇区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来找,让我们帮助破案。他们布置我们去抄嫌疑人的家,公安穿便衣夹在里面,关键时出面审问嫌疑人。我记得用这个办法查了两起案子。一起大概属于“特嫌案”。

抄家的对象“主要是解放后由群众揭发、举报的敌特嫌疑对象,还有被捕判刑后释放出来的国民党中高层军人、将领”。 这一类人的名单都由公安局提供:
抄家名单都是公安局给我们的。因为那时候我们都是“红五类”,公安局就是给我们一个名单,怀疑哪个地方有敌特的嫌疑,或者有海外关系的资本家,我们就去抄他们的家。公安人员穿着便衣等在下面,我们抄到的东西也都交给公安局,而且是要登记的。
各区名单集中后,再按区分下去;同时分下去的还有地图,由警备区提供,是五万分之一的军用上海地图,很详细,哪个弄堂是死路还是活路,都标得很清楚。 这些抄家名单是上海市委要求公安局系统提供,还是公安局系统自己根据谢富治讲话执行?目前还不得而知。而负责上海公安工作的市委书记梁国斌,在北京红卫兵到上海串联时,曾经说过“可以向红卫兵提供一批地富反坏右分子的名单,让他们去抄家”, 或可间接证明上海抄家名单至少是在市委默许下提供的。
一个当事者还回忆,“上面”对此次抄家作了规定,如必须留出与周边群众同等生活水平的家用物品,如热水瓶、被子、锅碗瓢盆等,以及现钞、存款、粮票等,都有很详细的数目规定;如果遇到反抗马上汇报,不许武斗,等等。
大抄家的第一天晚上,市公安局的一个副局长,和红卫兵一起坐着吉普车巡逻,时刻准备哪里出事便马上赶去处理。
趁红卫兵抄家的机会,有关部门还让红卫兵出面干他们不便出面干的事。据说监测部门过去在一些地段长期发现可疑电波点,有的可疑点在多户居民混杂的房子里,碍于法制不能挨家上门查抄。这次抄家,有关部门便要求红卫兵对可疑点的一幢或几幢房子进行抄家,甚至安排人亲自查抄。据一个当事者回忆,他当年听参加过这类抄家的“上红总部”纠察队负责人说,曾看到一些成年人直接参与抄家,穿着没有领章帽徽的军装,带着袖章,看上去像红卫兵,但有的人年龄明显大了些,便戴着口罩。他们抄家挖地三尺,破墙凿洞,内行得很。 上海虹口区北虹中学的一个学生文革后回忆,他们学校当时也曾几次被要求“抽调一批可靠红卫兵”,以抄家为名,对公安局内部掌握的敌特嫌疑对象进行搜查……规定了纪律,如不准透露是公安局带领抄家的,公安局带队的人只能叫老师,还不准对外人提起被抄的对象,查抄中不准打人、砸东西、所有查抄物品都要登记造册,由被抄人本人签字和居委干部签字才能带回来等等。而且,所有的抄家都是在夜间进行,公安局还为我们的行动配备了卡车。其中一家被抄对象在和平公园附近,公安局怀疑那家有秘密电台,结果什么也没有抄出;另一家是49年前开首饰店的老板,怀疑他家隐藏黄金等大量贵重物品,结果果然抄出大量金条金砖甚至夜明珠。
此类有关部门让红卫兵出面干他们不便出面干的事还有许多。例如上海市第51中学一个红卫兵组织的负责人,那些日子接待过几个成年人,自称是公安局的,给了他们一份十几人的名单,都是住在徐汇区的;来人说这些人在中国人民银行租有保险箱,存放的可能是敌产,或是其他什么东西,甚至可能是武器,希望红卫兵小将去“破四旧”。但这些保险箱必须同时使用两把钥匙才能开锁,一把在银行手里,另一把在箱主手里,“我们不好出面开锁,你们红卫兵小将出面”。红卫兵根据提供的名单去到这些人家,要求交出钥匙,所有人都以种种原因推说钥匙不在或找不到。于是红卫兵将他们带往银行,要求银行强行开锁,并由箱主支付10元开锁钱。结果,开出来的全部都是外币或黄金,没有武器电台之类。这些资产都当场在银行“就地上交”,物主不敢表示任何异议。
全市性大抄家还真抄出了十几部发报机,有个发报机是从棚户区里抄出的。那些原先测出可疑电波的点,有些挖地三尺也没有抄出发报机,但有些可疑点确实抄出发报机。而且自从这次抄家之后,全市可疑电波全部消失,整个上海的上空安静了好多年。
高安路19号是不公开挂牌的中共中央华东局的宣传部。小院隔壁是情报研究所,也没挂牌。19号对面的一幢小院,房主出国,房子长期空关着,可屋子的阁楼上居然架着一门炮,对着19号宣传部,下面箱子里还有两枚炮弹。
还抄出不少武器:长短枪、机关枪甚至六零炮。全市共抄出3万多支轻重武器,从迫击炮到手枪,到好几箱黄油都没擦干净的步枪。 现在看来,那些抄出的武器,有些可能只是共产党执政后收缴民间武器时没有上交的私人武器;那些电台,有些可能只是早就废弃的商业电台。但是,抄家后可疑电波消失,说明还真是曾经有过正在使用的政府控制外电台。
“上红总部”成立后,曾打算将抄家花絮登在《红卫兵》报上,市里没同意,说许多事是保密的。“上红总部”就在自己办公楼下办了个“红卫兵抄家成果展览会”,展出抄出的枪支弹药和电台,以及黄金等物。
曹荻秋9月4日一个讲话说,“上海的红卫兵抄了五千家”, 这显示,9月4日之前,上海被抄家5,000户。1966年9月18日曹荻秋在全市区县局以上干部大会上,作关于上海文化大革命形势的报告,在汇报“文革战果”时,曹荻秋说上海搜出黄金48万两,“是北京的10倍”,“北京好像动得比上海厉害,但上海成绩比北京大”。 10月,曹荻秋去北京参加中央工作会议,将红卫兵抄家作为上海文革战果汇报。后来造反派说,上海市委这是将文革的“破四旧”成果“据为己有”。
抄家风潮愈演愈烈
三天大抄家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都回忆说,最初公安局、派出所提供的抄家名单中,没有社会知名人士或所谓“反动学术权威”和“黑帮”,基本都是资本家、小业主,还有长期被有关部门怀疑是“特务”者。市委通过公安系统影响红卫兵的抄家行动,固然有趁机将他们一直怀疑的对象抄家,但更多的应该是希望尽量将红卫兵的抄家行动控制在各级党委手里。
但事实上,全市性大抄家起了示范效应,以后的抄家根本不可能被控制约束,紧接着全市抄家不断,而且即使在那三天大抄家中,绝大多数知名人士也还是被本单位职工或本地区红卫兵、居民抄家,市委根本无法阻止。参加这场全市性大抄家的,不但有各中学、大学的学生红卫兵,而且更有成年人组织的红卫兵。红卫兵运动兴起的最初期,在职职工也学着学校学生,成立红卫兵组织;以后不久,因中央不贊成,红卫兵成爲纯学生组织。
这些成年人的红卫兵组织,在单位党组织的策划或默许下,对本单位“牛鬼蛇神”抄家。文革结束后,许多工厂、工业局编印的“文革大事记”或“党史大事记”中对此都有记载。8月30日晚上,光是冶金系统各单位就出动五六千名职工红卫兵,冶金局直属单位共有900多人被抄家,其中局机关53人。 工厂的职工红卫兵组织也对自己厂的“地、富、反、坏、右”和“资本家”组织抄家行动。例如国棉17厂,8月31日至9月1日两天,全厂出动400多名由干部和工人组成的“红卫兵”,对34名“重点对象”进行抄家。 没有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也难逃抄家之劫,如著名翻译家傅雷及其夫人,就是被自己所住地区的房管所职工红卫兵抄家,接着又被上海音乐学院红卫兵抄家,不甘凌辱,于9月3日凌晨双双自尽。
上海第一批被抄家的对象中,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黄赤波也在其列。当时上海对各级干部的批判还在市委的控制之下,批判干部尤其局以上要得到上级党委批准。黄赤波是文革初期最早被市委抛出的局级干部之一,8月23日晚市公安局文保处的干部王维章带人去抄了黄赤波的家。王以后成为公安局系统的造反派负责人。 以维持社会秩序为责任的市公安局的局长尙且自身难保,普通市民更难逃劫数。不久市委进一步失去对全局的控制能力,抄家之风更加蔓延。抄家对象,开始是“牛鬼蛇神”中的一部分:“黑六类”,即地、富、反、坏、右,再加上资本家(实际上还有小业主),以后很快波及党政领导、工商业者、上层民主人士、作家演员等著名文化人士、学校教师,等等;几乎波及所有的“牛鬼蛇神”;有的单位凡带“长”的全部都被抄家。
市人民银行不论共产党执政前后,凡曾担任过银行正副经理、襄理者,都在被抄之列。商业一局更提出:“抄错是方法问题,不抄是立场问题。”静安区抄家1.78万余户,占全区总户数的14%,其中被抄家最多的是威海、延中两个街道,各占总户数17%多。海运局到1966年10月底,共抄144户,其中机关干部18人,船长20人,轮机长7人,大副21人,二副7人,大管轮3人,二管轮3人,三副和三管轮以下工人65人。全市文化宣传系统1.1万名干部中,被抄者2,421人,占22%。
上海是中国民族资本家最集中的地方,被抄家对象也最多,知名人士如刘念智、郭琳琪、荣漱仁(荣毅仁之姐)家被抄。全市6万多工商业者统统被抄家,无一幸免。一些社会知名人士,更是红卫兵抄家集中目标,作家巴金、书法家和诗人沈尹默,以及演员赵丹、白杨、京剧演员童芷苓等等,上门抄家者络绎不绝,这帮去了那帮来,甚至时常发生两群抄家者在同一时间上门的情况。抄家株连名人子孙后代。黎元洪儿子、段祺瑞侄子、袁世凯孙媳妇等,全都被抄家。上门抄家的不仅红卫兵,还有单位造反队。他们挖墙洞、砸橱柜,上到房顶,下至地板,角角落落都抄彻底。更有“毁灭性抄家”,不仅拿走东西,还将未拿走的东西肆意破坏。有的家庭,被抄家后接着又被强占房子,“扫地出门”,失去栖身之地。
在抄家风扫荡下,许多人被迫自行破坏珍藏的文物书画等。如名画家吴昌硕后人,将许多字画撕毁,当废纸就卖掉一百多斤。著名画家林风眠,将自己留存作品浸入浴缸、倒进马桶。著名书法家沈尹默,将毕生积累的一大批明清大书法家真迹,以及自己的作品,撕成碎片在夜深人静时倒进苏州河。
文革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所编写的《建国以来的上海银行工作》一书中,公布上海在文革中被查抄的户数和财产的统计数字,从1966年8月23日到9月25日止:

全市共抄家15.77万余户,占全市总户数241万户的6.5%。其中市区11.45万余户,占市区139万户的8.2%。抄家中,全市共抄出黄金64.9万余两,各种金银首饰90.7万余件,钻戒、钻石4万多只,珠宝、玉器、古玩27万余件,美钞334万余元,其他外币330余万元,银元239万余元,现金、存款、公债券3.76亿元。

还据一份材料显示,上海文革初期抄家收缴597架钢琴,后来都没归还原主,而由市革委会有关部门批准,转送给了中小学。 抄家物资中,金银、存单、现金、外币及贵重物品,当时就交由银行收兑和保管;1970年经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批准,各单位寄存在银行的金银,由银行按当时收兑牌价折价处理。那时金银兑换价非常低,而且只有政府一家垄断价格,但原物主不敢有任何怨言。还有许多文物古董、名家字画、外币等,被无知狂热的抄家者作为“四旧”或“崇洋”,当场烧毁砸烂,损失难以估量。抄家物资集中堆放,没有任何交接手续和账册,情况混乱,于是又被一些人趁机顺手牵羊、中饱私囊,日后也无法查清。
伴随着“抄家风”的,还有驱赶“黑六类”风。这股风由北京刮来,上海红卫兵向北京红卫兵学习,去街道、里弄驱赶“黑六类”,勒令他们必须在限定的日子迁离上海回原籍;甚至有些机关企事业单位也配合红卫兵的“勒令”,驱赶本单位的职工。市商业二局系统从1966年9月上旬至10月19日,开出“黑六类”名单1630余人,其中511人被“扫地出门,赶回原籍或农村、小城镇。市财政局系统的一些单位,以“反革命”、“漏划地主”、“漏划富农”、“坏分子”等为名,将局机关以及所属分局、建行等机关的21人赶出机关,其中18人被遣送回原籍“改造”,致使一人因此跳楼自杀身亡。市水产供销公司第二批发部共有职工638人,被大字报点名要驱逐出上海的有133人,占职工总数20.8%。而据当时的统计,到1966年10月10日为止,上海全市有9,260余人被遣送回乡。
1066年整个“红八月”包括与之相连的9月期间,上海非正常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

社会上不断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据市委办公厅《文化大革命动态》第841期记载,9月份不完全统计,发生自杀事件704起,死亡354人。其中:被抄家后自杀的446人;被挂牌、游街、剃阴阳头等不堪凌辱自杀的169人;大字报多、思想紧张自杀的18人;其他原因29人;原因不详的42人。

在整个“破四旧”风潮中,据说毛泽东始终没有赞美支持之言。虽然,毛在天安门城楼上对女红卫兵宋彬彬说“要武嘛!”,被红卫兵作为他们暴力行为的依据。但当时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文革后认为,毛泽东对“破四旧”不欣赏,觉得没有集中目标对准党内走资派,毛以后还指斥这一时期运动是“转移斗争大方向”。 但当时也没有传出毛制止这些行为的言论,甚至当北京市委副书记吴德向他汇报,希望制止红卫兵行为时,毛回答:“北京几个朝代的遗老没人动过,这次‘破四旧’动了,这样也好”。 毛泽东以后一再对人说他反对武斗。但他显然并不反对用越轨行为冲决他所认为的障碍。
在这方面推波助澜的是当时的新闻媒体。两个月后,当“破四旧”已将民众情绪充分煽动起来,毛泽东再一次扭转运动方向,将民众的狂热纳入批判“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轨道。
小结
从红卫兵运动开始,一场体制外力量对决体制内势力的较量开始了。
如果说,中央文革小组是毛泽东建立的一个处于中央权力体系之外的力量,一个他自己能够直接领导和支配的中央决策班子,用以对付和对抗他所要打击的中央决策层干部对文革的控制;那么,红卫兵则是毛泽东支持的不受各级党团或学生会等官方组织控制的体制外青少年群众组织,用以冲决地方执行层干部对文革的抵制。而在此之前,甚至朋友之间如果交往稍微密切,也有可能被指责为“小集团”、“反革命小集团”,轻则遭受批判。重则被判刑。执政党不允许任何官方控制之外的民间团体存在。所以,红卫兵组织兴起的最大意义在于其体制外组织形态,为不久全社会的自由自愿结社开了大门。于是底层群众的意愿,得以用群众组织的形式表达并介入党内斗争,毛泽东的意愿得以上下呼应。这种结果虽不是毛泽东在给红卫兵写支持信时所完全能预料到,但却是毛所需要的。
以党内高干子女为核心的第一批红卫兵,在文革最初的发动上起了巨大的榜样作用。他们藐视权威与秩序的反叛精神,带动了全国的青少年以及对现状不满者。但是,他们的政治要求,也只到能够成立不受党团组织控制的结社自由。他们的最终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独享“革命接班人”的政治名分,将来独享政治资源,他们企图以“血统论”清除那些学习成绩出色的非“红五类”子女的竞争威胁。在斗争方向和斗争对象上,他们和当政者的目标完全一致,区别只在“文斗”还是“武斗”。甚至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的暴戾,是执政党长期以来阶级斗争学说的更赤裸的直白,是被刻意引导的必然结果。
“破四旧”是上海继“斗鬼风”后的第二次暴力高潮,由于这两个高潮几乎相连,因此也可以看作是一个高潮。这两个高潮一脉相承,对象全部都是被阶级斗争理念政治分层出来的“阶级敌人”或“牛鬼蛇神”。只不过“斗鬼风”是在中央号召下的按照“黑帮、反动学术权威”标准的又一次政治分层,“破四旧”则是红卫兵们对共产党执政以来所有的革命对象和不信任对象的一网打尽。
与“斗鬼风”一样,上海最初的红卫兵运动几乎就是北京的翻版:抄家、破四旧。但是,总体来说,上海打人事件以及打死人的数目要比北京低许多。这与上海市民一向不崇武而崇说理的地域文化有密切关系;也由于上海开埠较早,市民对法律和生命相对敬畏和尊重。
上海死亡人数相对较少,还与上海市委极力控制有关。北京红卫兵自筹备成立始,就完全是体制外产物,不受各级党委控制。而因为运动初期上海与北京的时间差,使得上海市委能够尽量设法影响运动。因为毛泽东对红卫兵的支持,上海市委从红卫兵筹备成立开始,到最初的抄家行动,都尽力“加强党的领导”,使之处于自己影响之下,尽量减少其破坏作用。许多时候,当听说哪里发生严重打人事件,干部们都会立即去现场劝阻和处理。这是上海红卫兵最初的破坏力不及北京大的原因之一。
“斗鬼风”和“红八月”两个暴力高潮席卷上海时,上海的文革运动还没有分化出保守派和造反派,斗争的对象是文革前历次政治运动对象的延续,因此打人抄家侮辱人格施行迫害者都是最初的红卫兵,包括成人职工红卫兵。
“红八月”催生了上海最初的红卫兵,与北京最初的红卫兵一样,他们的批判指向,与执政党十七年的批判指向完全一致;与北京最初的红卫兵区别的是,他们有着明确的保卫对象-中共上海市委,加入他们必须承认上海市委“是革命的”或必须接受上海市委的领导,这使他们被视为保守派组织。而随着中央决策层对文革态度的明朗和对造反派的坚决支持,上海的红卫兵运动将很快分化,造反派红卫兵迅速崛起。到最后,上海红卫兵中最顽固保守派,基本只剩干部子女,还有一些对文革打倒一切思维方式有看法的学生。他们在文革最高潮的1966年下半年至1968年底,始终与文革格格不入。尤其在1967年“一月夺权”以后,除了与造反派的摩擦外,很少参与运动。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被文革边缘化;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对文革热情的消退。
1966年11月之前的上海文革运动,始终只是对北京运动的追随和模仿,没有自己的原创,也没有上海这样一个全国最大工业和消费城市所应表现出的特点。上海的特点,一直要到工人造反派兴起之后,才会显现。


【林彪研究】

“但悲不见九州同”
——王维国遗稿读解(三)

于鹏飞 杜鹃

五 穿凿附会,事实与准绳的较量:阶下囚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对现实的抽象就是对现实的毁灭”。那么对现实的篡改又该当何论?处理“9.13事件”之始,依然用了历来政治斗争的极左手法,棍棒齐飞,林彪父子被概念化、脸谱化、妖魔化,并将此延续到底,简单归纳审判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以戏说代替正史
例如对空军党委批准成立的林立果为组长、周宇驰为副组长的“空军党委办公室调查研究小组”(简称“调研小组”),有意不提其正式名称,却将林立果他们看了日本电影《啊!海军!》而戏说的“联合舰队”、“小舰队”作为正说入史, 致使戏说替代了正式名称流传至今 。
又如将给林彪儿女找对象一事说成“选驸马”、“选美”、“选妃”,甚至称林立果为“太子”,影射林彪、林立果有野心 。
(二)以推理、想象办案
例如“9.13”后几个“调研小组”成员按原计划到广空找林立果,结合《纪要》,结合林立果等企图强行“请”黄、吴、李、邱去广州的计划,就断定林彪父子要“南逃”广州另立中央,林彪就被塞进儿子的两谋里,成了集团首领,死无对证。
又如陈励耘告诉笔者,上了中央文件的“林彪集团为谋害毛泽东主席准备的伊尔-10强击机”所在部队是从新疆转场来的,转场之前就开始研制了,并不是到了浙江才搞的,当然更不是为林立果政变才搞的,“飞机上挂着炸弹”准备轰炸毛主席专列一说,纯属杜撰。
(三)罪名第一,证据第二
“9.13事件”爆发才一周中央就给事件匆忙定性、给林彪父子盖棺定论了;调查专案却一办十年,按图索骥,罗织证据,大搞逼供信,并作为呈堂供证。
例如中央下发的一系列关于“9.13事件”的文件——“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 “(材料之二)”、 “(材料之三)”, 都是在专案组对在押人员的审查开始不久的时候下发的,在逼供信下,大量未经查实的口供上了中央文件,成了林彪父子搞两谋的“证据”,然后据此再反过来施压,让在押人员低头认罪,就是这些缺乏证据的“罪证”,勾勒出了一个耸人听闻、罪恶滔天的“林彪集团”。
又如特别法庭审判江腾蛟时,王维国曾被要求为江的一事作证,但王并不知道那件事,他认为这是要他做伪证:“这件事情我又不知道,我作了证,岂不是变成我知道了吗?”法官见他不肯,就劝说他:没关系,你是另案处理,即使作了证这件事情也跟你没关系;只要你肯作证,对你处理上也会有好处的。王依然不肯。王大章说,为了防止万一突然提审让他作证,自己措手不及,我父亲想了个办法——他将此事如实写了个书面说明,并一式三份,一份放在外衣口袋里,一份放在衬衣上兜,一份放在裤子后面的口袋里,万一被搜走了一份还有其它备份,不至于说不清楚。
(四)办案施行双重标准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驾齐驱。
例如开庭前明示被告,要求其对“帽子”、“棍子”不做辩解,法庭上要服服帖帖,强调“态度好”,否则就后果自负。陈伦和讲:“就在一审宣判前一天,孙姓审判长和两个陪审员也来曾这样给我解释过:这个案子不是我们三个人可以定的,是上面定的。尽管你没有动机,但因为这个集团案就定为反革命罪……如此等等。”
身陷囹圄的军官们无不忠于毛、忠于党、忠于革命,相信组织、臣服于领袖是他们的魂灵和唯一的信仰。多年的审查使他们深感无奈,身心俱疲,思念家人,盼望回归社会。在政策和法律的双重压力下,很多人按照法庭要求做了。唯王维国不服,他哪里知道审判都是已演习好的,法庭不是为了审清案件,而是要顺利演完整个过程。
又如提起公诉的一大原则,即“特别法庭定了的原则,凡是中央主要领导人点了头的事情,都不能定在‘四人帮’的头上,也就是说不能算‘四人帮’的罪行”, 都不追究。“为什么……不定罪呢?主要是……都牵扯到毛泽东主席。……毛泽东主席最终是点了头的,表了态的”。 例如1966年12月18日张春桥、姚文元指使徐景贤召开的“批判上海市委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由于当时某“中央某领导人有一个态度,表示同意,为此公安部和特别检察厅对这个问题就没有起诉” 张春桥、姚文元,自然徐景贤也同样被免去这条罪状。 对四人帮网开一面的背后,实则是为了硬性将毛与四人帮分开,自欺,亦欺人,更欺世。
(五)断章取义,罪加一等
例如将反对文革的林彪和和拥护文革的江青两个在党内对立、倒台时间相距五年的集团作为“共犯”,统统冠之反革命,说他们在“谋取个人利益是同伙,分赃不均时又有矛盾”, 混淆是非,搅乱视听,篡改历史真相。
又如将党内路线斗争和“刑事犯罪”二者混为一谈,将党内“打倒”升级成了法律“打倒”,上纲上线,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
(六)司法独立是假,中央审判是真
司法独立是司法审判得以公正准确地进行的体制保证和重要的司法原则。在审判中,党的组织的指导意见唯上,公检法的一切行为都经党组织的过问、指导、批准,绝非独立办案。例如“在特别法庭时,对于重大的案件上面有江华院长、彭真同志,还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可以汇报”; 处理四人帮上海余党时“中共上海市委顺应民心,并报请中央批准,决定对这伙作恶多端的余党进行公审”; 因马天水患有精神疾病,“后来我们按照法律规定,给市委如实打了报告,市委批准只在《起诉书》中揭露其罪行,暂缓对其进行起诉”, 等等。
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代表国家的权威,《名义判决》的书名也是“以共和国名义判决”,作者更是因为“我们办的是国案”而自豪, 可惜名义就是名义,没有实质,在中国,无论谁,对党中央把持一切已司空见惯。
例如1979年时笔者就听说中央要审黄、吴、李、邱的传闻以及他们各自的刑期,后来果然真如此,并非是“罪刑法定”。
例如当时律师队伍刚刚恢复,很多公检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都很欠缺,关于给自己辩护的人选,王维国首先提出让亲戚为自己辩护,答曰:牵涉到军事机密,非军人不行。王又提出让儿子王大章辩护,并且解释他当兵刚刚复员;回答还是“不行”,必须是军人或指定的律师。律师杭华就出现在王维国眼前。王很怀疑杭华是被安排来并和法庭串通好了的,他后来跟儿子说:这个律师是真的还是假的?还不如我懂法律,最少也是个二百五。
杭华和王维国一见面就搞砸了,他一上来就质问王维国:你怎么搞的,还像给皇帝选美一样帮林立果找那么多女孩子?你是八人小组的领导,你可以管他们的嘛!王维国听了很反感:你说的这件事不在起诉书的范围之内,你到底是向着谁说话?!第二件事——他告诉王维国:对你的审判是一审终审,不能上诉。王维国心存疑问,查清了自己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判决后是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的。所以第二次杭华再讲到这个问题时,王指出了他的谬误,后来杭华为此道了歉。
杭华在法庭上的表现更令王维国不满。他辩护的第一点是:王维国不知道《“571”工程纪要》,所以不能算主犯。
王维国认为这条等于没说,甚至不该说,是犯了常识性的错误。主犯十名,都在特别法庭审理,我本来就不是主犯。
第二点,三国四方会议召开时《“571”工程纪要》尚未出台,所以王维国不能算参与了政变。
第三点,八人小组是林立果直接领导的,王维国没有参与;八人小组的“罪行”比王维国重。
杭华的辩护意见一经阐述,就马上遭到公诉人的驳斥,他便不再吭声。然后法庭照例问他:还有别的意见吗?杭就说:没有了。于是这个问题就算结束了,根本没有“辩”,更谈不上“护”。
由于整体办案的水平很低,准备不足,庭审王维国时甚至发生了公诉人自相矛盾的情况——上次被他们肯定了的事情,到了下次又被他们否定了。王维国毫不客气地给他们指出:“上次你们是那么说的,这回怎么又这样说了?总政怎么派你们两个人来当公诉人?看来你们那个总政主任也是个糊涂蛋!”王维国心想既然要被判刑,反正是豁出去了,一时图口舌之快,谁知总政主任当时就在隔壁看实况,这些挖苦话肯定都被他听见了,性格有时真能决定命运。
另外,担任审判领导职务的人也多在文革期间受过迫害,这意味着国家最高级别的审判是一场外行的秀,意味着法律规定的“回避制度”形同虚设。
例如对四人帮余党的审理工作就是根据特别法庭的经验,自“一九八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开始,从市公安局、检察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抽调了140多名干部,组成了联合办公室”,“当时公安、检察院、法院三家的联合办公室” 先后在兴国宾馆、衡山饭店、大沪饭店办公,便于对案情互相讨论,互相商量,完全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检法办案时应当互相分工、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原则于不顾。
例子不胜枚举,俯拾皆是。就像《名义判决》作者所承认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建立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 执政党缺乏科学的治国理念与手段,取而代之的是深刻的运动情结。整个二十世纪,我们有太多的社会问题是试图通过运动的方式来解决的,先是有频繁的政治运动,在依法治国的年代又有了运动执法。 当年特别法庭的浩大场面,无疑就是一次运动执法的典范,正如当时外电评论特别法庭审判为“政治京戏”一样,法庭沿用的是共产党自20世纪30年代起就在中央苏区倡导过的——“以专政机关为核心,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的“人民诉讼”的审判形式。
之后,参加了审判工作的图们、高德明,与军旅作家肖思科以及参与过审判的人一起,以推波助澜的手法写了不少反映“9.13事件”、反映特别法庭审判的文章和书籍,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成就了现代版的“曾参杀人”。
林彪从什么时候起算是反革命?什么是“反党集团”?这些疑问从来没有一个党纪规定和法律界定加以明确,中央文件没有划出这条界线,专案组没有答案,特别法庭也没有结论。王维国被审时虽然没有证据证明他参与了“两谋”,但在无限延伸,怀疑一切,变本加厉、上纲上线等极左手法下,令他第一次领教了什么叫百口莫辩。
例如法庭怒斥王维国与陈励耘的“团结问题为什么不通过组织上解决?”
例如抛开“找对象”的真相去解释《入组须知》。从判决书“为武装政变直接服务”的定论来看,就形成了——“找人小组”为林立果服务——林立果想搞政变——“找人小组”即是为林立果政变服务——王维国是小组成员的行政上级——王维国即领导小组参与了政变——这样一个荒唐的逻辑。
例如《名义判决》的作者先是把王维国担任上海市公检法军管会主任一职之事,说成是“在张春桥的指使下,王维国等人带领一伙人对上海市的公检法机关实行了军管”;后面又引用江腾蛟的口供,把王维国和两谋捆绑在一起, “有什么证据能说明王维国是林彪的死党呢?据参加特别法庭审判十名主犯之一的江腾蛟所交待,这个王维国就是他们与林立果一同商量,政变在上海动手杀害毛泽东主席的具体执行人,其中安排了三套方案。一套就是让王维国带上手枪,趁毛主席接见的时候动手”。 到底是林、江设想让王去行刺,还是王衔命而去但未遂? 均未交代清楚,几十年间王维国头上就一直顶着这个“屎盆子”。
王大章强调:对待历史问题要客观,要实事求是。不能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更不能乱说。我父亲当时明明是上火车见了毛的,中央文件上却讲我父亲口袋里装了把手枪,要上去干掉毛主席,因为没让他上火车,所以就没干成,这就是胡编乱造了嘛!在汪东兴写的那本书里,故意隐去我父亲上火车见毛的事。汪是历史知情人、见证人,但他故意隐瞒实情,再加上江腾蛟的口供,造成很坏影响。他没上火车,哪儿来毛的谈话内容?怎么会有“密报”之罪?我怎么会被隔离审查、被开除党籍、做复员处理?
王大章讲,我和母亲是在父亲被隔离审查的第二天(9月21号)失去自由的。记得将近11月份,我知道的事情基本上都交代完了。因为中央文件上讲了父亲要利用接见的机会谋害毛主席,所以专案组在这个事情上大做文章。
他们先是高度质疑我1971年9月10号怎么猜到毛主席来上海了?他们问“你怎么会知道?这是我们国家一号机密呀!毛主席的行踪被你知道了,这还得了?你算个什么啊!可能吗?”在他们看来,二十三岁的我“还是个毛孩子呢!”
我实话实说:是我根据1970年毛主席那次来上海,我父亲“失踪”了几天,这次他又和上次一样,所以我猜到的。“那不可能的!”他们根本不信。
我又把怎么猜出来的几个要点详细解释给他们。我反问他们:“根据这几个方面,你们分析一下,是不是主席到上海来了?” 他们几个坐在那里,都不吭气,样子很尴尬。因为如果同意,就等于认可我的说法;如果不同意,那就证明自己笨。
也许他们心里认为我是有道理的,是说得通的,但他们并不满意,因为他们是有目的的,他们一定要让我证明:毛主席到上海来不是我分析出来的,而是我母亲告诉我的,就可以证明是我父亲告诉她的。刚开始我还不理解:为什么一定要叫我写成是她开的门呢?后来他们反复“引导”我,慢慢地把他们的意图流露出来了,我逐渐明白了他们的目的,这怎么行啊?那更不行了!
我母亲当时是空四军后勤部的副政委,就在9月9号那天,即毛泽东来上海的前一天,她和后勤部部长胡锦生两个人正好去了虹桥机场附近的后勤仓库里检查工作。本来后勤部门去仓库是很平常的,但就因为第二天毛到了那里,专案组就想把此事和我父亲“谋害毛主席”挂上钩,搞成我父亲派我母亲在毛来的前一天,到虹桥机场那里进行了“活动”,安排谋害的事情去了!他们想把9号我母亲检查工作、10号我从学校回家、毛来上海接见了我父亲等原本完全不搭界的事情串起来,从我身上引到我母亲身上,再引到我父亲身上,最后和林立果的两谋联系起来……,这样“谋害毛主席”的情节就顺了,罪证就“确凿”了。
当时我被关在上海警备区的警务团所在地马桥营房里的乒乓球室,整整一个冬天,连澡也不给洗,就为这一个问题,逼供、诱供、威胁、哄骗,什么方法都用上了,对我软硬兼施。
进学习班约一个月后,空四军的人换成了地方的人。来提审的一男一女,年纪有点大,用来记录的是当时已经停刊的《支部生活》的信笺纸;还有一个陆军士兵和一个年轻的女同志。常来的有四五个人,有时六个人,年轻人记录;当兵的那个架势简直不可一世。年纪大的讲话打着官腔:“啊?上次洪文同志不是也接见你了吗?讲你们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嘛,你只要和你反革命的父母划清界限,总归还是可以教育好的嘛!我们还是相信你的嘛!”旁边那个当兵的马上就把眼睛一瞪,“啪”地一拍桌子,唱白脸:“啊?你还想跟你父亲一样追随林彪?抱着林彪的阴魂不放?那就关你一辈子!”
从1972年夏天到年底这段时间里,他们反反复复问我——9月10号你从学校回家,是谁给你开的门啊?我说是我大妹妹王伏峰。因为本来就是她。
他们不厌其烦:“不对。咱们再从头来哦:你从复旦回家,敲门,然后有人来给你开门,是谁呀?”“王伏峰。”“不对!是不是你妈妈?”“不是我妈妈,是王伏峰。” 那个年纪大的女的就假装很耐心地开导我,“咱们从头再来一遍啊——那天学校开会,你就从开完会讲起……好,开完会以后呢,你回家去了,对吧?然后你一敲门……谁从楼上下来给你开的门呐?”
我仍然说是王伏峰。
她说“不对,应该是你母亲杜贵珍,她从楼上下来了,给你开的门,然后她告诉你‘毛主席来了’。”
我讲,不是她,我母亲那时候已经睡觉了。
当兵的“梆啷”把桌子一拍,斥责我:“还是这么顽固!”
因为想哄我听他们的,方法也不能太强硬,所以一旦我分辨几句,他们就不谈了,光说“你好好回忆回忆,回去再写一份”。第一次交代这个问题,我很认真地打了个草稿,抄写一份交给他们。所以后来每让我再写,我都照抄一遍。常常是过了个把礼拜他们又来了,很诚恳地开导我:“你写的东西我们看过了,看来你这个思想还是有问题啊!你不是认真地交待问题,你是隐瞒啊!还是继续地抱有幻想啊?”反正就用这一类的话敲打我,连哄带吓唬。
弄到后来我也急了:那你说我应该怎么说啊?
他们的脸挂不住了:啊?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什么态度?!
我说:我实事求是说了,你们又说我不是实事求是。那你们说,你们怎么说,我就怎么说。
他们恼羞道:啊?你这是什么态度啊!难道我们逼你说假话吗?
我讲:我实事求是地说了,你们不相信,那你们不是逼我说假话吗?
好!这就是你对我们的态度啊!?他们气势汹汹:回去以后继续写,继续思考,把前后顺序写好以后交给我们!
我回去仍然把底稿又抄一遍。就这样,前后抄了十几、二十遍,最后他们找我谈—— “我们看过你的交代了,你很不老实!你现在给我们背啊?你这个脑子应该是不错的嘛!啊?我们看到后来连标点符号都是一样的啦!”我说“你老叫我写这一段嘛,本来就是这么回事嘛。” 他们就为了这件事,一定要套出我的话,但事实不是这样,我当然不能瞎写啊,那是我的娘啊,如果我编造了假话,会把她逼死了啊!而且把我父亲也牵扯进去了!所以我一直顶住了他们的压力,始终不松口。
专案组还曾经拿王大章妹妹给母亲的信来瓦解他的意志,说她表现好,要他和父母划清界限,揭发他们,他们嘲讽他,“你看你写的都是什么东西啊?”关于《“571工程”纪要》和林立果的“两谋”,都是他进了学习班以后才被告知的。有一次他们为了上“文件”,要他把怎么去北京的情况誊抄一遍,并且“指导”他怎么写,他就是不同意写上“两谋”,因为“是你们告诉我的,我之前并不知道”。这些人没办法,只好同意不写。后来他们看他再也榨不出什么油水来了,1973年4月20号将他放了出来。
1976年10月6号,王洪文领导下的空四军党委“清查办公室”来到王大章所在的单位,让他在结论上签字。结论把“密报”放到了第二条,第一条“罪状”竟然是“对林彪南逃广州的阴谋有觉察”,他问“南逃广州的阴谋”是什么?来人说“另立中央,搞反革命武装政变!”王大章讲 ,我不过是猜到林立果可能飞往广州,怎么能叫“对林彪南逃广州的阴谋有觉察”呢?这不等于说我对两谋知情不举了嘛!我一再申明自己并不知道林彪到广州干什么,但他们很自豪地坚称: “我们的组长是(王)洪文同志,我们不会搞错,绝对不会冤枉你的!‘觉察’二字用的非常准确。”我们单位的书记一听“王洪文”的大名吓坏了,硬逼着我签了字。就这样,本来只是我和父亲之间的一个猜想,却被专案组不怀好意地留下“尾巴”,像政治上的污点,让人有说不清的感觉。
上述内容阐明了冤假错案的根源和炮制手法。
王大章的母亲杜贵珍1924年3月18日出生于河北永年,1938年1月还不到14岁的她,就跟着哥哥入伍参加了革命,后来又到了延安,于同年9月入党,并且进入中央党校学习,是同龄人中资历很老的抗日干部,对党对国家一片赤诚,担任空四军后勤部副政委之前曾长期担任同济大学人事部门的负责人。
1971年时党龄已有33年的她被隔离审查至1979年释放。杜在里面得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出来时她已经不认得儿女,情绪十分不稳定,并伴有幻听幻视,病程到底多长、多重,没有人告诉家人。出来时她随身带着几十个纸卷,每卷大约三、四十公分宽,将近十米长,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所谓的“交代”,全都是前言不搭后语的“疯话”。病情后经专家诊治和家人的精心照看才稍有缓解。她清醒的时候说:空四军专案组有个姓冉的人一拍桌子,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写了什么。
空四军受“9.13事件”牵连的人被办学习班,开始工作人员都是军里的人。毛泽东让王洪文主管专案后,10月底以后都换成上海帮的人了,那个姓冉的干部自然也离开了,由此可知杜贵珍进学习班不到一个月就精神失常了。她的幻听幻视很严重,无论她在干什么,只要一听见声响(手表、钟表、汽车、飞机等)立即开始写交代,内容自是一塌糊涂,那些纸卷就是这样写出来的。回家后一发病还会继续写,并且常常是一副惊魂不定的样子,突然会指着某个角落喊“你看你看!林彪站在那里呢!”令家人心酸不已。
经过多年审查,在查不出任何问题的情况下,1980年3月10日空四军党委“清查办公室”给杜作的结论里仍然认定其参加了林彪的“阴谋活动”,“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开除党籍,职务从17级降为20级,按副团职退休到宝山县五角场街道;受极左思潮支配下的安置实质上仍属于 “政治迫害”——根据“1975年129号文件”,杜退休后的生活费标准只是原工资的90%,一笔抹杀杜贵珍“9.13事件”前33年的革命资历,称其“不属于对建军作战有特殊贡献”的人员,“亦不享受生活费标准适当提高的待遇”,极尽经济手段之能事,无所不用其极。1983年2月24日上海市宝山县委发文,称杜贵珍“因犯错误,按副团职改办离休”。杜的病始终没有治愈,她和家人都痛苦不堪,还要照顾患病的小儿子,生活毫无质量而言。杜于1998年8月9日终因糖尿病综合征导致全身脏器衰竭而去世,终年74岁。
像杜贵珍这样在被关押期间出现精神异常的情况并非绝无仅有。同样出现过幻觉的还有原空军作战部部长鲁岷、原空军情报部部长贺德全和原空军副参谋长王飞。
鲁说他在“里面”吃饭时,有一次发现饭菜里被撒上了白色的粉末,吃了以后就出现了幻觉,此后他很是防范。贺也说有时候吃了饭以后就会“迷糊”,有一阵子不太记事,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而王飞则说他听见灯泡里“有人”说话,让他骂那些看守,说骂了就不用怕他们了……这三个人里,只有王飞曾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完全是违法的,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
王维国在《遗稿》里多处质疑执法的不公:
“1980年4月公安部和总政治部合审我的案子时,他们叫我看过一份证明材料,是我在1971年三、四月份指示空四军干部处副处长张兆玺,布置向部队下达关于选拔教导队干部和干部苗子的六个条件的文件照片,那是当时的原始记录,而且是当时实际实施过的,很能说明我们办教导队的意图和目的。……庭审时,我数次向法庭请求将该文件作为证据,来证明我们办教导队的性质,法庭皆不应允,反而单独拿出什么这“条件”那“条件”歪曲我们办教导队的真实用意和目的,硬和林彪反革命政变联系在一起,这种‘证据’能是公正的吗?!”
“在文革的动乱中,在我服从中央的命令开展三支两军的工作中,在军管过程和‘上海帮’愈演愈烈的斗争中,我曾经逐渐感到我们力量的单薄,想寻找一个能支持我们工作的依靠;恰好在九届一中全会后,见到了林彪。当时他已经是党章规定的‘接班人’,是毛主席的‘亲密战友’,又是管军队工作的,同时林彪对空军在文革中的工作不断加以指导,所以我逐渐地靠向了他,认准了他是‘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人,紧跟他、依靠他方向就对,对上海的斗争有利、有力。我虽然没有向林彪讲过上海的斗争情况,但我依靠他的想法构成了我在文革中,在上海的特殊环境下,走上犯错误道路的关键,……无论如何,我是和林彪一伙的阴谋没有任何内在的联系的!”
“我数次请求法庭同意让证人蒋国璋到庭,我要和他当面对质,被法庭拒绝。法庭不顾我的辩解就把这个根本不是客观事实的证言作为认定我‘反革命罪’的依据,怎能不把案子弄错?”
《遗稿》所控诉的,正是那场审判肆无忌惮的“阳谋”与不公。
庭审时法庭向王出示了一个郑长华的书证,郑说他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教导队。所以王维国的罪名之一就是“秘密组建了反革命政变的武装力量‘教导队’”。王大章讲,郑长华要是推说不知道,其他人就更不知道了。我父亲很气愤,向法庭提出“你们把郑长华叫来,我跟他当面对质!他到底知道不知道!?”结果法官讲,法庭一律只出示书证,证人一律不到庭。我父亲说军党委讨论组建教导队有个会议纪要,他要求当场对证,法庭却不予理睬。郑长华落井下石,就是做伪证。
曹老听说:1973年9月李德生带着郑长华和另一位某军区的政委,参加空军的党委扩大会去了。李特意向大会声明:他们“不是靶子,是样子!” 等于是宣布他俩“解放”了。如果是靠做伪证换回“解放”,只有耻辱。
刑满释放后王维国跟儿子讲了一番肺腑之言:“我为什么要和他们抗争9天?这里面有三个原因:第一,我革命了几十年,你们说我是反革命我就是反革命了?!我明明没有反革命嘛!第二,我们空四军下边还有很多人啊,如果我能降格降下来不是反革命了,底下的人就都解脱了。第三,如果我是反革命,你们也就都完了。政治上的问题是会株连的啊!”他有一句掷地有声的话,给儿子留下深刻印象:“我可以不革命,但我绝不反革命!”
他还告诉儿子:“我和他们搞了9天,法官讲:你也是搞政治工作的,你应该懂,我们法院是判不了你的,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判了以后再写申诉,向上说,你在这里辩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陈伦和也揭露过法庭的欺骗手段——“审判长孙殿勋也跑来面授,一再强调让我要有认罪态度,并警告了我几个‘不准’——凡是组织上知道的情况不准在庭上说;不准说当时的客观情况,只能从主观上检查;不同意的地方法庭上不要说,可以在退庭后的庭审记录上写上。……我相信了他们所说的‘只要你态度好,组织上会考虑从宽处理’的话,因此我就按照他们事先的要求,在法庭上有了好态度,一切很配合,完全由他们摆布;闭庭以后他们果然拿来了庭审记录,让我签字时,允许我把法庭上没有申辩的话写了上去,直到几年前我才听说无论是预审还是庭审,他们的这些做法是违法的,闭庭以后再写的辩护词根本不作数……这不是欺骗又是什么?!”
于是乎,证人不予出庭,法庭否认有会议记录,王维国的罪行就这样定论了。
那么,法庭真的只是“一律只出示书证,证人一律不到庭”作证吗?198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由马克昌主编的《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一书, 集中了当年几个辩护律师的回忆,其中第八章节“庭审江腾蛟及其律师的辩护” 披露:
一九八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对江腾蛟第一次开庭时李伟信到庭作证;
一九八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第二次开庭时,原广州空军司令部参谋长顾同舟到庭作证;
一九八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第三次开庭时,原空军党办副主任刘世英、原司办处长朱铁笙(应为朱铁铮,其弟朱铁笙早于七十年代初在学习班里被迫害致死—于鹏飞注)、原空军副参谋长兼三十四师党委书记胡萍均到庭作证。
一九八零年十二月一日下午第四次开庭时,刘世英再次到庭作证。
《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审判程序的,证人出庭率低,直接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判。王维国受审时,法庭出示同案犯供词13次、讲话记录7次、证言22次, 证人无一出庭。法庭偷梁换柱,跳过质证程序,剥夺了王维国为自己辩护和公平诉讼的权利。
陈伦和还保留了一张(1981)法传字第4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事法庭传票”(见左图)——
被传人 陈伦和,性别 男,年龄 36
单位或住址 公安部秦城看守所
被传事由 出庭作证
应到时间 1981.1.8.
应到地点 空军军事法院审判庭
上述事实证明 “一律只出示书证,证人一律不到庭”都是法庭的谎言。法律为这种政治权力的运作提供了一种貌似公正的、合乎理性的方式,通过法律的统治是一种隐蔽的统治,所以法庭敢于任意践踏法律。
执法违法是职业堕落,比别的堕落更加可怕。思想家托马斯•潘恩说过:“一个人已经堕落到宣扬他所不信奉的东西,那么,他已经做好了干一切坏事的准备。”一旦缺失了程序过程的公平与客观,就为一切司法任性和专横埋下了种子。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是指与案件结局无利害关系,独立的、中立的诉讼主体。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和证人作证证据的质量,充分发挥其对刑事案件审判的制约和体现公正的功能,绝对有利于提高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和效率;否则,审判程序的不合法必将导致判决的不合法。
以郑长华为例,刑诉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郑长华有协查案情的义务,他却把成立“教导队”一事推得干干净净,其实只要问问蒋、袭二人,郑的假话就不攻自破,难道郑就敢睁着眼睛说瞎话吗?难道专案组就这样傻吗?难道法庭就没有一点常识吗?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早就预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线的地方才休止。”法庭滥用权力,不让证人出庭,“教导队”被中央文件定为林立果反革命政变的准备力量,参与组建教导队的郑长华仅仅落了个降级使用,王维国倒有“参与策动武装叛乱”的罪行,这样判案依据的是什么?
重要的是,当年王维国就已质疑这场审判是否正当——“在辩护中提出他的行为是《刑法》实施以前的行为,按照《刑法》第九条的规定,应按当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处理,不适用《刑法》。” 公诉人当即予以辩驳并当庭援引了刑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如果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法律、法令、政策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该条款系关于刑法的“溯及力”,体现的是“从旧从轻原则”。
关于溯及力,法律界基本上有四种理论:1.从旧原则,即在旧法生效期间内发生的行为,无论新法是否认为是违法行为以及处罚的轻重如何,一律依照旧法定罪量刑,是绝对否定刑法的溯及力。2.从新原则,即在新法生效之前作出且仍未经过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根据新法处理,是绝对肯定刑法的溯及力。3.从旧从轻原则,即原则上依据行为发生时的法律处理,但若新法的内容较利于行为人时,则适用新法。4.从新从优原则,即原则上依据审判时的法律处理,但若旧法的内容较利于行为人时,则适用旧法。
上述第3条的“从旧从轻原则”,是基于“法的内容较利于行为人”即“有利被告”这一内核。现代法理认为:刑法对它颁行前的任何行为均不发生效力,是刑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坚持刑法无溯及既往的效力,其目的在于使人们免遭“不测之罪刑”。“不溯及既往原则”派生自“罪刑法定原则”,是确立现代刑事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
当年究竟该用哪个法律去审?《知情者说之三——历史关键人物留给后世的真相》 以及《党史文苑》万强的文章, 详细介绍了此事的经过。
我国第一部《刑法》颁布于1979年,晚于“9.13事件”8年。如果“从旧”,审判将面临无法可依的窘境,林、江也不属于犯罪;如果“从轻”,则更不应予以审判。
令人扼腕的是,我国刑法“较利于行为人”的“从旧从轻原则”在当时只是一句空话,决定审判本身就是“从新原则”的体现,用新法溯及旧案、算旧账,是“疑罪从有”,目的就是要“不利于行为人”,是一场“不测之罪刑”。这样的法制,岂非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如果是可溯及旧案,是否对《刑法》颁布之前国内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溯及了,还是只溯及了林彪、江青集团两案?
文革结束后百废待兴,然而在一党制的体制下,法律成了“皇帝的新衣”。一招“金蝉脱壳”,巧借举国对“四人帮”之民愤、林彪外逃之谜案;继而一招“李代桃僵”,转移文革罪责,表面上是保毛和周,实则将他们和执政党的责任极尽推卸;再搞一招“瞒天过海”,平息了民怨,保住了政体,给后人留下了文革十年是神与魔鬼结盟共舞的荒诞史话,而以法律方式解决党内路线之争,是建党、建国以来的一大厚黑发明,审判是变相的党内残酷打击,是一场政治灾难,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继续,已然成了中国法制历史上极为不光彩的一页。
顾训中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朱永嘉讲——“许世友当时在处理空四军干部问题的时候,将所有原来空四军的高级干部都赶光,另外自己派人”;“毛主席要王洪文在上海处理空四军的问题,到浙江去处理空五军的问题。这两个军都是与小舰队密切相关的重点区域。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面,许世友是一刀切,统统下去”;“那时的清查工作都是南京军区在主管,空军司令部门已经靠边了,上面管不了了。在这个状况下,许世友就把他们的人往里面插。”
那时的南空,在受到“四人帮”直接打压的同时也被南京军区“釜底抽薪”,痛打落水狗,可谓祸不单行,雪上加霜。曹老也回忆说,许世友一直想整南空,没整到,“9.13”以后可被许世友整到了,他指示学习班说:你们搞吧,错不了!南空不是“死党”就是“5.16”!在高压和“逼供信”手段下,南空被迫承认知道两谋的人竟达二三十人,一片红色恐怖!

六 鲁难未已,三十功名尘与土:终结篇

那一刻终于到来了,9月20号王维国接到徐景贤打来的电话,说王洪文请他到锦江饭店去“看文件”,王维国跟儿子说“差不多了……”离开家时,他再一次紧紧握住儿子的手,好一会儿才松开,一个字也没说。王大章内心也翻滚着,当兵后敬礼无数,在这生死别离的时刻,他郑重地给父亲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
从9月13号到20号这8天里,恐怕是王维国一生中经历的最难熬的时刻,令王大章刻骨铭心。
9月14号他坐火车从北京回到家里,一进门,王维国犹如失而复得,迎上去紧紧握住儿子的手,如释重负:“你可回来了!还以为你回不来了!”这是王维国第一次和儿子握手,当王大章联想到北京的一幕时,也不禁十分感慨。
因为得知丢了一架飞机,王维国一直担着心:林立果、李伟信都联系不上,陆军进驻机场,肯定出事了!为了掩盖儿子去过北京,王维国又派亲信老吴带着胃药当天赶往北京,想制造儿子去北京是给江腾蛟送药的假象,企图和江攻守同盟。直到16号老吴带回的江的妻子李燕萍写的纸条——“周、于已自亡,李被他家接去,东西都卖光了,我们也没办法。” 意思是周宇驰、于新野已经自杀,李伟信被抓,一切都已交代,事态已无法扭转。
杜贵珍看了失声痛哭:“你看看,这么大的领导,怎么会被这几句话吓跑了?!怎么可能吓跑呢?跑什么跑啊?!”王维国终于不再抱有幻想,知道这回事情闹大了!他想:难道是“密报”的内容把林立果他们吓跑了?主席不是说了是人民内部矛盾吗?不至于吧?想来想去,他认为自己最大的问题也就是“密报”这件事。因此他非常内疚,很沉重地跟儿子说:这次估计要“进去”了,你看,把你也给牵连了……。
接下来会怎样?他分析:一个可能是来人把我带走,这个可能性比较小;还一个可能是叫我去看文件,然后就不让我回来了。他把自己四季的衣服整理到一个箱子里,放进汽车后备箱,随时备用。同时,他强打精神继续工作——他指示军里的支左办公室把以往整理的上海帮的材料全部运到江湾机场挖坑深埋;还带王大章到部队大院里住了几天,以防被陆军抓走;又指示郑长华和第二政委姬应伍,前去机场慰问进驻的陆军官兵,把好房子腾给他们,告诫战士不要和他们发生冲突。王维国知道,在中国官场历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他无奈而无助,既恐惧又迷茫,试图挽回什么却又颓然,只好听天由命。
事隔多年以后,王维国才知道其实还有件荒唐之极的事情差一点“东窗事发”——据知情人讲:中央文件说了王维国要暗杀毛,于是专案组和空四军“清查办公室”认为根据这个逻辑,“9.13”事发后王维国应该“畏罪潜逃”才对,怎么可能继续忠于职守呢?不知是出于要立功、想把案情做大、做强,还是什么心理,他们决定无中生有,续写王维国的“罪行”。为了增加整件“事情”的可信度,他们找来26师师长车祥友(音)和政委魏士英,要求他们俩证明王维国被捕前曾经带着他们一起到过吴淞口,企图劫持海军舰艇逃亡韩国。由于魏坚决不“配合”,也许顾虑车一人的“证词”是孤证,最终王维国头上没有被泼上这盆狗血。是谁给了这些办案人员如此大的权力和胆量?实在是太胆大妄为、太草菅人命!这不是栽赃陷害又是什么?这些太富想象力的人简直是干错了行业,根本就应该去做编剧或导演。
而抓捕王维国这一段,事后被演绎成了王洪文以请王维国“赴宴吃大闸蟹”为由而将其诱捕的。王大章说,谁都知道我父亲从来不吃大闸蟹;如果来电话这样讲,我父亲一听就明白有诈。
派来抓捕王维国的是南京军区副司令肖永银,他怕被空四军的人发现,也从苏州下火车改乘汽车,悄悄抵达上海。王被带走时未做任何反抗,他先是被带到警备区在佘山的地下指挥所,第二天又被转移到南京某水陆坦克部队。押送的人生怕有人劫车,一路上很紧张。整个过程顺利,王维国虽然被雨衣蒙着,但坦然依旧,保持着尊严,与如临大敌、布置戒备森严的场面对比鲜明。
历次政治运动从未像“9.13事件”爆发那样使得整个中国万马齐喑;而粉碎了四人帮,人们欢欣鼓舞,万人空巷,发自内心地拥护、庆祝、高呼万岁。除了1949年,又何曾有之?!这就是民心,这就是历史,这就是鉴证。
“9.13事件”虽然已经过去40多年了,但它引发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其中的很多人像王维国一样,饱受政治迫害,最后怀着不平和遗憾走到了生命的终点。如今回首,法条何其明了,判决却何其“糊涂”!于是,我们今天看到了一个极具代表性的完整历程:一个革命了几十年、最后被革命先“革”去了政治生命、又相继被困境 “革”去自然生命、却依然对当年的“法制”天真不已的冤魂,以及给历史留下的明知错判却充斥着欲加之罪的一纸裁决。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尤烈,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遗稿》有段话苦口婆心、甚为诚恳:“我认为,无论是当年的专案组,还是昨天的法庭,都把我问题的性质人为地搞错了,这不单单是我个人的问题。过去大家不懂法,也许能马马虎虎过去,在经过广泛法制教育,广大群众掌握法律知识之后,人们就会怀疑这种执法水平。再者,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错了案,历史的实践也不会允许永远错下去,总有一天会平反。唯有错案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是无法计算,难以平息的。”
王维国生前从未抱怨过什么,始终保持着正直、坚定的操守。有一次他获悉一家日本媒体想来中国采访他的消息后,经过慎重考虑,他认为共产党的“家丑不可外扬”,他说:“如果说第一次犯错误是不知情的话,那么第二次就不可原谅了。”拒绝了对方。事隔十几年后,周建平到王维国家里去看望他,俩人难免叙旧。周建平听了王维国的经历以后, 由衷地对王说:你是实事求是的,是硬骨头!我说了一些假话,当时压力太大啊!
“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申诉书》最终成了《遗稿》,其内幕是王维国父子无从知道的——中央军委1988年10月14日常务会议已明确“有关‘两案’受审人员的处理问题,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凡作结论和处分的,一律不再重新处理。”2001年7月19日中纪委【2001】12号文件再次规定:“鉴于过去中央对‘两案’审理非常谨慎,经过了反复平衡,因此,对‘两案’人员的申诉,一般不搞复查。”
复查、申诉的大门都关上了,法律演完了它的角色,已经退场,掌握“两案”人员命运的“上帝之手”从来就是中央。对此,我们应该继续保持沉默吗?!
王维国夫妇先后离世而去,儿女们在父母的墓碑背后刻上了晋-葛洪《抱朴子.名实》里“宁洁身以守滞,耻胁肩以苟合”这句话的前半句,它反映了晚年王维国的心态和境地,也表达了后人对长辈“渊渟岳立”的评价和肯定。
大约在七、八年前,王大章一家去扫墓,见到墓前留有祭奠的香火,后来一连几年都是如此,他很是奇怪。几年后,他终于遇上了这位又来祭拜的神秘访客,竟然是一位素未谋面、年纪约摸四十多岁的公安人员!当他在墓前敬香时,他的家人则在一旁静候着。他问王大章:“你是王维国的儿子吗?”在得到肯定的答案后,他说了一句“9.13”以后王大章再也没有听到过的、令他很震撼、很感动的话:“你父亲是个好人,我们每年都来看看他……”
逝者如斯。《遗稿》代表着一代人难以平复的伤痛,它从未沉默,也不会沉默,它像号角,催促着中国民主与法制的姗姗脚步;以其独有的思考,呼唤法治、追寻真理,警示后人,为历史留下了一笔有迹可循的珍贵记录。活着的人们没有忘记他们曾经为国家和民族抛洒热血,没有忘记他们曾经是军队的栋梁,没有忘记他们为之奋斗的理想,没有忘记他们内心寄予的希望,没有忘记他们醒悟后的悔恨,没有忘记他们晚年时的苍凉。
不敢说真话是个人的耻辱,不能说真话是时代的悲哀。在向往的理想国度里,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每一项合法权利都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只有做到了这些,我们的社会才会有真正的民主和法制,才能真正的安定祥和。然而这一切任重而道远!我们强烈呼吁,社会需要进步,法制仍待健全,人民不可愚弄,历史不容篡改,这样的悲剧再也不能发生了!今天我们努力去揭示真相,未来我们有理由坚信:一切污秽将彻底在真相面前消融,历史会直面过去,还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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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 : Re: 《记忆》第九十四期
帖子发表于 : 周四 4月 04, 2013 8: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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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

政治身份体系下的社会冲突
——文革初期群众行为的社会根源(八)

向 前

第五章 群众分裂和冲突的原因

群众的分裂和冲突更本质的是利益的分歧——利益分歧的本质被意识形态、路线斗争的表象所掩盖。利益的分歧并非自文革始,它来源于文革前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无论保守派还是造反派,他们在文革中的行为都根植于曲折的人生、复杂的社会和漫长的历史。社会大众的分裂和冲突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其原因需要到文革前的历史中去寻找,需要在日常生活中捕捉个体命运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微妙关联。
1949年,历史翻到新的一页,新的政权、新的政治制度全面建立起来,由此开始了不同以往的历史过程——工业化的展开、社会大众的单位化、面向大众的政治宣传动员以及价值认同的塑造。1950年代开启的一切,以各种方式全面改变了社会,影响到每个人的生活。“阶级斗争”的指导思想全面塑造社会,“阶级”不再只是以理论形式存在,而是成为活生生的现实关系到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阶级与阶级斗争的观点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理解世界的根本方式。阶级斗争的前提是将社会中的人划分为不同阶级,制造出大批“阶级敌人”。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矛盾,也被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反对领导就是“反党”的推理模式在文革前已经制度化了。
阶级斗争扩大化,非阶级矛盾通常上纲上线以阶级斗争的思维来解决,制造出更多矛盾。这些矛盾在强大的专政权威和宣传下受到抑制,即使有不满和愤懑也不敢表现出来。在文革中,这些积怨全部爆发出来。造反派是一个复杂的集合体,聚合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旗下的是多个社会群体。深究下去就会发现,在寻求变革的共同前提下,每个群体都有自己具体的诉求。本章划分出几个群体,回顾他们在文革前遭遇过什么,从他们的生活经历中为其行为寻找注脚。
第一节 学生分化的历史根源
学校教育传输社会的道德规范,营造出常识,这些常识被视为当然、不证自明、不容怀疑的制度性常识。 青年学生社会阅历有限,自主意识尚未成熟,长期的教育和培养中他们只能接触到单一的思想资源。长期革命化的教育使学生们拥有相同的情感认知和革命信仰,不管出身如何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学校施予的教化。
同时,文革前的校园内已经存在紧张关系,这是社会大众紧张关系的缩影,源于“阶级斗争”、“阶级路线”的教育、培养、选拔机制。这种紧张关系体现为学生群体的分化和竞争。学生的分化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以“家庭出身”为界限的分化,二是政治竞争形成的积极分子和普通学生之间的分化。以“家庭出身”区分学生类别,将学生分为“红五类”、“黑五类”等群体,是学校贯彻“阶级路线”主动而为。其结果是出身好的学生高人一等,出身不好的学生背负原罪。各个类别的学生形成自己的小圈子,各群体学生之间即使没有公开的敌视也存在无形的隔阂。积极分子与普通学生之间的分化是学校培养“革命接班人”产生的附属结果。积极分子的身份容易引起普通学生的疏离,在学生中间发展出两个“集团”,一个是由担任学生干部的积极分子组成,另一个则是大部分普通学生。尽管普通学生对积极分子有疏离的心理,但不少普通学生仍然希望跻身积极分子的行列,争取成为积极分子和保持积极分子优势的过程中,学生之间产生了激烈的政治竞争。这种分化和竞争与他们在文革期间的行为倾向具有直接相关性。
1 按照“家庭出身”将学生分类
学校贯彻阶级路线要区分学生类别,依据是他们的“阶级成份” 和“家庭出身”。 “成份”是指本人参加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按照个人参加工作或入党前从事较久的职业填写。“出身”是指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或参加工作时家庭的阶级成份。由于学生的“本人成份”就是“学生”,所以,区分学生类别的决定性因素是“家庭出身”。学生因为家庭出身和父母的阶级成份在学校被归入不同类别,受到不同对待。
出身最好的是“红五类”,最初是指拥有革命军人、革命干部、工人、贫农、下中农五种阶级成份的人,其子女的“家庭出身”就是“红五类”,后来也被称为“红五类”。出身工人、贫农、下中农家庭的学生和革军、革干的子女相比,因为数量多而削弱了出身红的优势,但“红五类”总体是受益群体则是不争的事实。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学校对学生进行选择、甄别、排队时,“红五类”都是当之无愧的依靠对象。出身最差的先有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反右运动以后加上了“右派”,合称为“黑五类”。在“敌、我、友”的划分排列中,“黑五类”被排斥在人民概念之外,属于阶级敌人的范畴,意味着被取消了基本人权,是政治运动的斗争目标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出身“黑五类”家庭的学生被简称为“黑五类”。介于“红五类”与“黑五类”之间的统称“花五类”,也叫“灰五类”、“麻五类”,他们比起“黑五类”来,所受的歧视、排斥少一些,境遇的悲惨程度略微轻一些。
学校被视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争夺接班人的阵地,教育工作是阶级斗争的武器。1960年代以后,“阶级斗争”被不断强化——要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去看待一切,分析一切。从前,阶级敌人只存在于电影、小说、课本里,这时候,阶级敌人就在身边,学校中的任何情况都可以是阶级斗争的表现,任何问题的处理都要上升到贯彻阶级路线的高度。校园里到处弥漫着“阶级斗争”的火药味,政治课上常常挑选同学起来“忆苦”。每每这时,出身不好的同学低着头,身负的“原罪”压得他们抬不起头来。语文课老师甚至按照家庭出身来为作文评分,“革干”给高分,“地主”给低分,“职员”给中等分。
将阶级斗争全面投射到现实生活中以后,首当其冲感受到压力的就是“黑五类”学生。邓鹏说自己从小就品尝过被歧视的滋味,有一种隐约的自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偶然从一个亲戚的口中知道自己的父亲坐过牢,当过“现行反革命”。这个消息令他感到非常惶恐,因为年幼的他觉得只有坏人才会坐牢,所以在同学中从来不愿谈论自己的父亲。 父亲被划为右派的章诒和发现自己的日子也过得不痛快了,填好的入团申请书,被告知作废。政治课老师拿着她的思想小结或学习心得作为批判材料在全班散发。班干部和积极分子都不怎么搭理她;干部子女身份的同学把她从圈内踢到圈外;出身不好的同学又不敢把她从圈外划入圈内:“一个先是团支部书记后当上学生会主席的同学,时刻用批判的目光打量我,并抓紧一切可以抓紧的机会,随时向我发动攻击。站在学生官儿的位子上,她的每次行动又总能纠集到同伙。……下午自习课后的自由活动,是我最难挨的时光。看着同学三三两两地闲聊天,拉帮结伙地搞活动,就好像一支行进中的浩荡队伍把我抛撇在外头。”
革命干部的家庭出身本是最为优越的,但他们的地位也随时可能一落千丈。曾任毛泽东秘书的李锐由于批评“大跃进”被划入“反党集团”。他的女儿李南央回忆:“我们班有一个将军的女儿,在写作文的时候就说:‘我们班有个同学,她的父亲是反动分子、党的敌人。她还一天到晚大谈政治,骗取同学们的信任,难道这样的人我们不应该用阶级的观点分析她吗?’这篇作文就被老师当作范文拿到全校去念。结果我走到什么地方,人家都要在背后指我的脊梁骨,……那是第一次感觉到特别大的压力,在人前抬不起头来,甚至希望我爸爸不存在,作为一个烈士早就死了,那就最好,觉得他是一个终生无法解脱的包袱。”
一个人可以要求进步,努力改造世界观,可以克服资产阶级思想,学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但是他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无法摆脱出身不好的阴影。带着“原罪”的“黑五类”学生为自己的出身感到屈辱,时刻提心吊胆,处处反省检讨;“麻五类”处于可上可下的边缘,进一步海阔天空,退一步沦为“贱民”,踩着钢丝忍辱负重,希望表现积极向组织靠拢,获得认可;“红五类”学生则为自己的“根红苗正”感到骄傲,享受着出身带来的荣耀。同一个校园里,不同家庭出身的学生们经历着各自的冷暖人生。
2 学生之间的竞争
“革命教育”目的是培养“革命接班人”,老师们鼓励学生“争当革命事业接班人”。接班人的含义主要不在于道德修养,而在于掌权。 学校鼓励与党的意识形态保持一致的行为,并在学生中选拔、培养各种政治积极分子。培养积极分子是社会动员的有效方式,也是长期的工作方法之一。积极分子构成权力体系的外延,成为积极分子意味着得到组织的认可而与普通学生区分开来,同时带来学生身份的变化和情感上的归属感、成就感。反之,没有成为积极分子的学生被无形中标示为“还不够积极”,带来的是压力和失落感。其次,积极分子是入队、入团、入党的必经阶段,在未来的日子里,向上提升的可能性非常大,这是进入权力体系的准备阶段。政治表现和个人前途、权位等相联系,促使学生产生分化,引发了剧烈的竞争。
老师优先考虑培养出身好的学生,因为“红五类”学生是当之无愧的接班人。父亲是工人的M从小就被教育要追随着革命先辈的足迹,做一个听毛主席话的孩子。这种还有些朦胧的情感激励着她在学校有着出色的表现,她学习优秀而且对班里的事情处处关心。由于出身好表现好,M在一年级就当上了班长,甚至破例在两年级的时候就加入了少先队,这些经历让她感受到自己的优秀,她感觉到自己超出同辈太多了。多年后,她还清晰地记得入队时的心情:“当我看着队旗的时候,感觉到十分的振奋。入队的仪式十分难忘,在鼓声和少先队队歌声中,老队员给我们戴上了红领巾。我们还宣读了誓词,我甚至感到自己真的有一种力量要把自己完全献给共产主义。” 另一位当年的小学生还记得自己加入少先队的时间是1955年6月1日,“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动感情的一次,我把这当作我的政治生活的开始。我还宣了誓,誓词中最重要的就是‘时刻准备着’和‘奋斗终生’,这几句话是必须要记住的。但在那个时刻,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理想早已铭刻在我心中。当然了,说实话,那会儿连共产主义是什么我们都不知道。”
积极分子的热情是发动群众的催化剂,他们被看作是在掌握真理的上层和真理推行对象的大众之间的一个重要桥梁。他们不仅在运动中要起到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的作用,就是在平时,也要致力于“发掘”群众的热情。 M入队后用更积极的态度来努力学习和帮助老师管理好班级的事务。对工农的称颂让M有种政治上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一方面使她对自己越来越严格要求,她希望自己成为一个保持父辈优良传统的后代,另一方面也令她与同辈群体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尤其是和那些与她出身不同的同学保持距离。 她在政治上较早得到认可使她觉得自己是不同的,甚至是负有某种特殊的使命。她更加严格地按照官方价值标准行事,在班会上给那些她认为后进的同学提意见,希望他们能够改进。但是M清楚效果并不明显,因为她的同学们似乎并不喜欢她,他们有时候会许诺改进,甚至装作改进,但那只是因为不希望M提意见而已。M就这样在追求自己信仰的过程中,与同辈群体脱离开来。
积极分子的身份和对其他学生的管理不可避免地引起其他学生的疏离甚至是偶尔的愤怒。干部的这种既是一名同学又与权威有特殊关系的双重角色,导致了冲突。在学生中间,发展出两个“集团”,一个由担任职务的积极分子组成,另一个则是大部分普通学生。在中国的教室里面,学生干部和一般同学之间的那道巨大鸿沟几乎永远存在着。尽管积极分子和普通学生之间存在着隐性的冲突,积极分子受到肯定和表扬对其他学生仍具有巨大的示范作用和一定压力。普通学生对积极分子的疏离感不曾动摇学校教育所注入的观念和价值,他们依然渴望获得认可和表扬。非“红五类”家庭出身的学生中,除了少数人彻底绝望、自暴自弃外,大多数人卷入一种疯狂的政治表现方面的竞争。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对出身不好的学生实行“给出路”的政策。陈毅代表党中央对北京市高校毕业生讲话时说:“对各种家庭出身的子弟我们都要同对待工农子弟一样,当成我们自己的子弟来教育,不应该在工农青年和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青年之间划上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 简单的表述是“出生不由己,道路可选择”,“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正是因为遵循“给出路”的政策,非“红五类”出身的学生常常凭借优秀的成绩和表现成为积极分子或学生干部。最初选拔积极分子的条件是“又红又专”,这里的“红”并不一定必须是家庭出身好,主要是指“政治表现”。因此,一些家庭出身不好或一般,但表现好、成绩优秀的学生还是有机会加入少先队、共青团或是担任学生干部,步入积极分子的行列。入队、入团是一种殊荣,为他们插上佼佼者的标签。远大的革命理想和各种英雄榜样给年幼的学生注入了无比的激情,他们需要严格要求自己,一方面要遵守纪律,按照榜样的标准修正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还要学会把这种改造自身的努力表现出来;另一方面,他们也需要保持优秀的学习成绩。
应该看到,即使完全遵循“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的政策,能够成为积极分子的学生并不会太多。大多数出身不好的学生遭受的是“有成份论”。三年级的时候,Z听老师说班里要发展几个少先队员,感觉很兴奋。他觉得自己的学习成绩是班里前几名的,应该可以作为第一批入队。Z问老师自己是不是可以参加少先队。老师用疑惑不解的眼神看着他,问难道你不知道自己家里的情况吗?Z没敢去问母亲,晚上偷偷问了姐姐。姐姐告诉他,除了爷爷是地主这一点外,母亲的一个兄弟在外国,另一弟弟因为抗战期间做了伪镇长而在镇压反革命中被枪毙了。Z对自己没有能够第一批入队感到非常气恼,甚至恨自己有这么不好的出身。“我一直是个很刻苦的学生,而且对班级的事情和学校的活动也是很热情的,我希望通过早日加入少先队可以让自己的表现得到肯定。我觉得自己是班里比较出色的学生,不能及时地入队我感觉到了一种没受到重视和被排斥的感觉。”他表现的更加积极,但是依然觉得很苦恼,因为即使他表现得再好,老师也没有让他担任什么职务,从来没有因为表现好得到过表扬或奖励。
出身不好的学生需要表现出积极向党靠拢的姿态,“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首先要与剥削阶级家庭划清界限。一位高中学生表现得很积极,但他还是非常苦闷——“我已经写了近三年的‘认识家庭’的思想汇报。然而我从没听到一句表扬我已对家庭有初步认识的赞许。”为了更加充分表现自己与父母划清界限,他挖空心思写各种批判自己家庭的思想汇报,“我必须承认我写这些时很痛苦,但还是希冀暴露这些能表示我已与家庭划清界限,从而被接收到革命行列中。” 中学生邓鹏一直把“又红又专”当作自己的目标。初三的时候,他达到入团年龄,于是高高兴兴地递交了入团申请书。但是,“因为父亲在1951年镇反运动中言论不慎,被同事告密,冤枉接受了两年劳动改造,我的申请书被一次又一次地退回来。团组织认为我对父亲问题批判不彻底,要求我进一步认识父亲的罪行,在思想上划清界限。无论我如何积极表现,团组织总是说我立场不够鲜明。” 不被组织接受的遭遇令出身不好的学生备受煎熬。
当时在长沙读中学的谭世通回忆说:“家庭出身产生的自卑感使我心头蒙上了阴影。初二退出少先队后,不少同学开始争取入团,但我却已打定主意不入团了。因为我姐姐申请入团的经历告诉我:团的门坎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高了。我姐姐小学、中学、大学都是学生干部,群众关系极好。她不但学习成绩顶呱呱,更是积极要求进步、靠拢团组织,对组织也极其忠诚老实。但是,一年又一年,共青团的大门始终对她紧紧地关闭着。原因很简单:家庭出身不好、父亲有历史问题,要考验。虽然我姐姐对那似乎是遥遥无期的考验态度始终虔诚,但这种考验却在我们这些做弟妹的心头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家庭出身不好,父亲有历史问题像一块大石头一样压在我的心上。”
另一位学生回忆说:“我家的成份是贫农,三个哥哥都参加革命工作且有两个是共产党员,可以说是‘革命家庭’。但社会关系中,舅家是富农,我入团的时候就因此而延误了一年。党的政策说起来是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但具体执行起来却难以把握分寸,‘无疤无麻’的青年多的是,谁会为我去冒险呢?” “出身不好”的政治标签像抹不掉的烙印,洗不清的黑灰,让他们处处矮人一等,抬不起头。“我羡慕那些出身工人和贫下中农家庭的人,我愿付出任何代价改换出身,可人又怎能改变上一辈的经历?我永远不可能出身于工农兵家庭,我将永远站在革命边缘遭歧视受冷落,当低等另类。”
因为出身不好,“黑五类”学生对学校执行阶级路线的举措特别敏感,尤其是在政治集会、参军、政审、高考等时候,情绪波动得很厉害。每当看到别人入队,他们难免有失落的情绪滋生。少数出身不好的学生则表现出对“红五类”学生的不满,认为“红五类”学生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全靠拍老师的马屁。一个“剥削阶级”出身的学生在同学中说:“么子革命干部子弟不子弟,有么子真本事,我又不得摸老师的罗拐!” 多数的学生即使有不满,也不敢公开表露出来。虽然“阶级路线”给出身不好的孩子带来压力和挫折,但“重在表现”的政策从来没有被官方公开否定过。长期的教育塑造了他们的情感,他们渴望有一天也能够被组织接收。为着这希望,大多数学生急于在“政治表现”上更加突出。
就学生数量而言,“红五类”和“黑五类”都不是多数,人数最多的是出身中等的学生,亦即所谓的“麻五类”学生。党的政策说“选择和培养的重点应当是先进的工人、贫农、下中农出身的干部”, 这是第一梯队;“麻五类”不上不下,排在第二梯队。“红五类”的优势是先天的,被优先考虑。“黑五类”的大多数人只要不成为运动对象就心满意足,对担当“接班人”不会有太多幻想。处于中间的“麻五类”学生好比踩钢丝——比“黑五类”有更多希望,同时需要比“红五类”付出更多努力。他们虽不是理所当然的接班人,但大门并没有彻底关上,还保留了几分希望,需要用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去争取老师的赏识。“重在表现”的许诺激励着“麻五类”学生投入各方面的竞争(见表5)。

表5:长沙市一中学生干部家庭出身统计表
总人数 工人 贫农 党员干部 下中农 中农 贫民 店员 手工业者 小商人 自由职业 职员 小土地出租 地主 工商业资本家 伪军官
初三支部书记、中队委员、学生会干部、大队委员情况 45 7 8 1 22 1 3 3

从表中可以看到,“麻五类”学生尤其是“职员”家庭出身的学生表现非常抢眼,在学生干部中占有较高比例。“职员”家庭出身的学生有22人,远远超过了其他类别的学生。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第一,“麻五类”学生人数最多,比例最大,单纯从概率统计来说他们也应该占到一定比例;第二,“麻五类”有更强的动力激励他们取得好的学习成绩并积极表现。“麻五类”家庭比较注重教育孩子学好知识,他们清楚,出身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学业成绩是重要的砝码。 “麻五类”学生的家长不少是解放前的教师、医生、工程师、工商界管理人员,这些人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但在政治上却不受信任,常常被认为是需要进行思想改造的对象。他们希望留给后代的优势是家庭的文化背景以及为进入大学深造而在学业上有成就并以此作为进入上流社会途径的强烈愿望。 一位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的学生记得父亲对自己的要求:“只有接受了教育,才能更好地做事,才能帮助别人和帮助自己。” 统计数据显示,“红五类”占33%,“黑五类”占13%,“麻五类”占53%。“麻五类”是学生干部中比例最大的群体,说明在“阶级路线”并不占绝对主导的时候,“麻五类”学生的努力没有白费,确实达到了他们预期的目标。
1962年,“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口号提出以后,学校更加强调贯彻“阶级路线”。以前,“家庭出身”和“政治表现”一定程度上是分离的,“家庭出身”不好,但“政治表现”好也可以成为学生干部。阶级斗争的弦绷紧后,培养接班人与家庭出身直接挂钩,《人民日报》说:“挑选各级领导核心的革命接班人,必须特别注意贯彻执行党的阶级路线,选择和培养的重点应当是先进的工人、贫农、下中农出身的干部。” 积极分子的标准发生了变化,学习成绩不再那么重要;其次,所谓的“表现”不易捉摸,也无法进行标准化的衡量,培养一个非“红五类”出身的学生无疑存在诸多风险。正如一个学生所说“无疤无麻的青年多的是,谁会为我去冒险呢?” 能够把握的标准只剩下“家庭出身”。虽然规定要对出身不好的学生给出路,但在现实中成了虚文,“唯成份论”彻底执行。出身不好的学生即使已经成为学生干部也要被“打回原形”。
学校里,“红五类”指点江山,趾高气扬;“黑五类”处境艰难,如履薄冰;“麻五类”的处境大不如前。主管教育的领导强调了教育要改革 :“有的同志说:我们如果按老办法办下去,结果后代将变‘四夫’:思想上变成赫鲁晓夫,教学上变成凯洛夫,组织上变成南斯拉夫,健康上变成东亚病夫。” 为改变这种情况,尤其是防止“思想上变成赫鲁晓夫”,他提出:“团组织要注意在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子弟中挑选和培养积极分子,通过斗争会,吸收他们入团,……,学生会、民兵、团组织骨干一般都要由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子弟来担任。”
表5的统计数据是1964年的情况,可以推算出三年级学生入学的时间是1961年。当时除了家庭出身、政治表现外,学习成绩占有很大的分量,所以为数不少的“黑五类”学生得以升入高中,甚至还成为学生干部。1964年以后,评价标准彻底贯彻阶级路线,各种学生干部不再考虑让非“红五类”的学生担任,“积极分子”的大门也对他们关闭。文件对积极分子的“家庭出身”有了更加明确的要求——“积极分子条件按照省委组织部规定:①成分好,历史清楚;②工作积极,斗争坚决;③作风正派,大公无私;④思想进步,有阶级觉悟;⑤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选拔“积极分子”的标准中学业成绩已经被完全排除掉,“家庭出身”成为第一要义。在这样的情况下,非“红五类”学生已经不可能通过积极表现成为学生干部。面对惨淡的未来,不仅仅是“黑五类”学生被推到了绝望的境地,“麻五类”学生也因为前途渺茫而忧心忡忡。
3不同学生的行为倾向
很多学者注意到学生的家庭出身与其在文革中行为倾向之间的关系——出身“红五类”的学生在学校党组织和工作组领导下开展运动,把斗争对象圈定为“反动学术权威”及知识分子、资本家、地主以及城市中与“资产阶级”沾边的群体。在非“红五类”出身的学生看来,文革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证明出身不妨碍他们成为坚定的革命者,也不会削弱他们革命的决心和热情。因为最高领袖指示打击“走资派”,使得他们有机会向党的机构和领导合法地发泄不满。他们热情地参加革命也是希望消除长期以来所遭受的歧视,成为革命队伍的一份子。
胡发云观察到武汉学生红卫兵组织的变化——“一部分是运动初期处于中间状态的职员、手工业者、城市贫民或小工商业者的子弟,还有一些出身高级知识分子家庭、一向胆小文静的女生,甚至有一批是运动初期的‘狗崽子’们,父母自杀、被关被斗、被报纸点名的‘从里到外’都黑透了的‘黑五类’。他们有的还成为一些组织中很活跃,很有实力的骨干。” 李鸿永认为就社会特征而言,“保守派”由家庭出身好的学生组成,而“造反派”多为出身不好的人。 后来,他深化了这一观点:“造反派”群众组织主要由无特权的社会集团组成,而保守分子主要来自优裕的社会集团。“造反派”力图最大限度地改变现存状况,而“保守派”竭力维持现状。 罗森对李鸿永的看法提出了不同意见,指出一般家庭出身的学生构成了“造反派”的主力,通常情况下,出身不好的学生不敢参加红卫兵活动,别人也不太欢迎他们。 陈佩华、罗森等人的调查证明了这个观点(见表6)。
数据来自陈佩华等人的统计,对象是偷渡去香港的红卫兵,其中绝大多数是广州人。数据对比中,值得注意的有二点:第一,“保守派”中家庭出身好的占82%,中等出身的17.1%,“黑五类”出身的只有0.96%;“造反派”中,出身“红五类”的为26%,中等出身的占62.5%,出身不好的有11.29%。“红五类”学生大多数参加保守派组织,非“红五类”学生大多参加“造反派”。现在,学界就这一点已经基本形成了共识。在对北京和广州的红卫兵组织的许多事例的详细研究可以看出学生运动中出现的分裂,一份对广州近2200名中学生的抽样调查表明,占压倒多数的(73%)干部子弟参加了保卫党的机构的组织,而半数多点(61%)的知识分子的子女和许多(40%)出身“资产阶级”家庭的学生参加了造反派组织,尽管分析有所不同,但同样的数据表明,“保皇派”组织所吸引的大部分成员(82%)是干部和工人的子女, 而“造反派”组织则主要从知识分子家庭(45%)吸收其成员。
第二,参加“造反派”的“黑五类”学生只是整个“黑五类”学生群体中的少数。出身不好的学生大多数没有参加运动,只有35%出身不好的学生参加了群众组织,其中95%参加了造反派,只有4.6%参加了保守派。 李鸿永认为“造反派”多为出身不好的人,这个判断是不对的。运动初期,出身不好的学生因为家庭出身问题被歧视和压制不敢乱说乱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时候,部分出身不好的学生敢于参加“造反派”组织,但并不是“造反派”的主体。

表6:红卫兵组织成员的家庭出身抽样调查表
父亲的身份 红旗派
(造反派) 东风派
(保守派) 逍遥派 调查的
学生人数
高级军干 10% 80% 10% 62
普通军干 6% 86% 8% 66
高干 30% 65% 5% 60
中层干部 32% 61% 7% 79
游击队员(绝大部分是农村干部) 11% 78% 11% 18
工人 36% 41% 23% 442
贫农、下中农 23% 36% 41% 95

小商贩和商店职员等 40% 10% 50% 250
中农 40% 10% 50% 52
白领和专业技术人员 61% 7% 32% 562
高级知识分子
(科学家和教授等) 60% 7% 33% 102

华侨商人 42% 12% 46% 96
资本家 31% 1% 68% 140
国民党官员 58% 4% 38% 50
右派分子 31% 4% 65% 26
富农 17% 0% 83% 18
坏分子 7% 0% 93% 14
地主 33% 3% 64% 39
反革命分子 31% 0% 69% 16

调查学生的总数 2187

长沙的情况与上述统计类似。长沙的“保守派”成员家庭出身、政治面貌都比较好,囊括了长沙市的中学、大学与工厂企业中的所有普通的党、团员,以及老工人、各级劳动模范、学毛著积极分子。 “造反派”成员的家庭出身从“红五类”到“黑五类”应有尽有,只是“红五类”数量很少,“黑五类”也只占一小部分,多数成员是“麻五类”出身。虽然有少数例外,大体上是“红五类”学生绝大部分参加“保守派”组织,非“红五类”学生绝大多数选择参加“造反派”。
第二节 参加造反的知识青年
造反派组织中有大量文革前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 不好的家庭出身和贯彻阶级路线的培养、录取机制使他们处于不利的境地,承受了升学竞争的失败而走上上山下乡的道路。“上山下乡”政策本不是针对这些出身不好的学生,只是在一系列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出身不好的学生吞下了这个苦果。
1953年开始,中小学毕业生开始面临升学的压力,该年不能升学的人数达到213.4万人,而后不能升学的人数逐年上升。 毛泽东号召“一切可以到农村中去工作的这样的知识分子,应当高兴地到那里去。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同时,国家也开始尝试号召城市中的中小学毕业生下乡务农。1955年12月,青年团长沙市委根据团中央决定,组织青年垦荒队前往浏阳县大围山区建立集体农庄。 1957年初,中小学毕业生升学和就业问题出现更加紧张的局面。《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从事农业是今后安排中小学毕业生的主要方向,也是他们今后就业的主要途径。” 这一年开始,城市下乡知青有所增加。长沙市587名中小学毕业生和社会青年下放到华容、湘阴、长沙、望城、浏阳等县农村。1958年,又有百余名知识青年在绥宁县安家落户。直到1959年,因“大跃进”运动兴起,厂矿企业大量吸收城市劳动力,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因而也暂时停止下来。
1 升学标准的变化
“大跃进”失败后,调整国民经济的首要举措是精简职工和城镇人口。学生如果不想去农村安家落户, 唯有把希望寄托在升学上,但升学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了。省内学校因为经济调整而关、停、并、转, 高中和中专招生人数急剧减少, 不能升学的初中生人数节节上升。一边是需要升学的学生数量庞大,另一边是升学的入口越来越小,不能升学的毕业生人数节节上升:1961年突破了500万大关,之后每年的数量都远超50年代 。如果不能升学,在城镇就业的可能性非常小,唯一的出路就是上山下乡。严峻的形势使得升学竞争日渐白热化,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升学难度骤然陡增导致的后果是竞争向下游延伸,扩展到中学甚至小学校园。按常理来说,所有的学生都应该感受到危机。然而,由于教育培养机制和招生录取政策的微妙变化,各个群体学生经历了截然不同的遭遇。
作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权,建政以后,国家十分强调教育向工农开放,新生录取的政策倾斜在1950年代已经确立。 最初的高校录取标准里,影响录取的因素是“能力”和“身份”,照顾特殊身份学生的政策已经确立,但学习成绩仍是录取的主要指标。即使有一定的倾斜——对特殊身份考生优先录取,却并不影响成绩优秀的学生进入大学。1956年9月,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当中只有34.29%是工农出身。在这些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的研究生中,工农出身的比率分别是17.46%和5.92%。 大多数大学生出身于“非劳动人民家庭”,说明优秀的学习成绩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家庭出身的缺陷。中南土木建筑学院 1958年对在校学生家庭出身进行统计,工农家庭出身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四年级为24.8%,三年级为31.6%,二年级为34.6%,一年级为41.3%。 从工农学生比例增高的趋势可以看出,家庭出身在升学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招生政策的偏向在加剧。
1958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批评了教育工作中忽视政治、忽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忽视生产劳动的错误,要求同“为教育而教育”,“劳心与劳力分离”和“教育只能由专家领导”的资产阶级思想进行坚决的斗争。 录取新生的标准越来越强调政治质量,然后才是学业和身体条件,录取标准极大地强化了“政治质量”因素。高考招生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到中小学的校园氛围。1960年代以后,只有正规的全日制中学才有可能向高等院校输送毕业生。 正规全日制中学分为三类:重点中学、一般中学和城郊中学。重点中学的目标是培养出“精英”,即重点中学要为大学教育及将来的各级领导岗位培养优秀青年,但进入这类学校的学生中,几乎没有工人的子女。 在最好的学校中,每年都有70—90%的毕业生能够升入大学;第二类学校通常可达到15—30%的升学率,或者还要少些;第三类学校包括民办中学和农业中学,它们的学生通常进不了大学。
中学录取的决定因素是家庭出身、政治表现和学习成绩。政治表现主要看前一阶段的学习中老师对学生的评价和学生的政治面貌,比如是否是团员、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 总的来看,“阶级路线”虽然比以前更为看重,但“政治质量”与“家庭出身”尚处于分离状态,家庭出身尚未处于压倒性地位。不少家庭出身不好的学生,还可以通过积极表现和成绩优秀成为积极分子或学生干部。1963年起,中学和大学录取时考察的重点继续向家庭出身转移。政策变化的主要受益者是出身“红五类”的学生,“黑五类”学生进入大学和重点中学的希望越来越渺茫。这一政策因为毛泽东的明确指示得以更加彻底地推行。
1964年2月13日,毛泽东春节谈话时说:“学龄儿童入学率从百分之八十五下降到百分之五十九,主要是贫、下中农子女入学率低,有的地方贫、下中农是百分之三十多,富裕中农百分之六十多,地富百分之百。……追求升学的主要是地主、资本家,也有些干部子女。……现在看来,地主资本家就是想通过这条道路让他们的子女当干部。” 3月5日,毛的这一谈话被陆定一在文教小组讨论全国教育厅局长会议情况时透露出来。这些指示很快被传达下去,迅速全面推行,直接影响了1964年以后的升学录取政策。
本来,不少基层学校本着“宁左勿右”的心态已经不断贯彻“阶级路线”。湖南常德县黄土店完小上报的材料显示了该校的做法。“招收学生,首先满足贫、下中农子弟入学。去年开学时,五年级的入学考试中,131人报考,其中贫、下中农子弟取录了74人,占报考的贫、下中农子弟78人的94.8%;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取录了3人,占其报考人数24人的16.7%;其他阶层的取录了23人,占其报考人数29人的79.3%。” 除了录取工作之外,在日常教育培养中,该校同样贯彻了“阶级路线”。“在培养学生骨干如少先队干部、班长、学习小组长,都从贫、下中农子弟中挑选。全校150多名学习小组长、少先队小队长以上的骨干,都是贫、下中农子弟,没有一个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 “有成份论”是绝对的,“不唯成份”是相对的,“宁左勿右”的心态影响了人们的行为,导致的结果是使“重在政治表现”政策成为摆设。
毛泽东的指示和陆定一的讲话为基层学校“宁左勿右”的做法提供了合法性。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马上向全省转发了《常德县黄土店完小贯彻阶级路线的作法》,并且在“培养学生骨干如少先队干部、班长、学习小组长,都从贫、下中农子弟中挑选”一条之后批注提示“应十分重视这一条”。 从此,“阶级路线”在录取政策中取得压倒性的优势,“学习成绩”的比重变得微乎其微,“政治质量”与“家庭出身”划上了等号。长沙市一中党总支和进驻学校的省委五反工作组一道对该校的工作进行了检讨说:“在学生干部培养上贯彻阶级路线不够”,“学生干部的挑选看能说会道,看成绩好,一些工人、贫下中农、党员干部子弟成绩压头,伸不起腰,受到压抑,得不到培养。” 这里暗含的意思是将成绩摆在家庭出身之上的做法是错误的,改正的方式自然是把家庭出身放到第一位。这就意味着出身不好的学生,失去成为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的机会,无法证明自己“政治表现”好,最后将失去升学的机会。公开的招生政策中,学习成绩、业务水平仍然是录取的指标之一,但更加强调“政治质量”。在当时的情况下,“政治质量”完全由“家庭出身”决定——出身不好意味着政治质量肯定不好。
2 “贯彻阶级路线”的录取工作
为贯彻阶级路线,教育部要求改进政治审查工作。 政治审查的主要依据是家庭出身和社会关系,对学生的政治审查结论基本分为四类:可录取机密专业;可录取一般专业;降格录取;不宜录取。 “黑五类”学生的政审结果多数是“不宜录取”。“麻五类”学生中,亲属有问题的,家庭有海外关系的也被定为“建议不予录取”。“不宜录取”范围一再扩大,最初是五类分子子女,然后是资本家子女、历史不清白分子的子女,再是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也被划入资产阶级范围之内,还有民主党派、富农甚至一般职员的后代。

表7:1958——1964年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家庭出身及本人成份
年份 家庭出身及本人成份
合计 工农家庭及本人工农成份的 % 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 % 其他家庭出身的 %
1958 126465 69904 55.28 21464 16.97 35097 27.75
1959 226955 123918 54.50 43537 19.12 59500 26.3
1960 263169 150837 57.40 48866 18.60 63466 24.00
1961 172227 114733 66.7 18985 11.00 38398 22.30
1962 105804 56749 53.62 16570 15.66 32504 30.72
1963 137019 81610 59.56 18061 13.18 37346 27.26
1964 154245 108216 70.10 8212 5.32 37907 24.58

同时,招生学校采取扩大保密专业范围的办法来限制录取成绩优异但出身不好的学生。以前,很多出身不好的学生知道自己的软肋,升学填报志愿的时候有意识地选择师范院校。此时,各师范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通知,“凡学生家庭属五类分子的,一般不予招收”。 这样,出身不好的学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变得微乎其微(见表7)。
湖南省1964年大、中学校招生录取出现了反常情形。新学期开学已经临近,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们迟迟没有得到录取与否的消息。从紧张的政治气氛中,大家已经预感到会有变故。大学录取情况揭晓以后,人们的预感和议论被证实了。那些本人表现好,但家庭出身不好或不太好的学生,这次收到的一律是“安慰信”。 相反,只要苗正根红,不管以前表现如何,这次却都接到了录取通知书。谭世通回忆当时的情形说:“没想到当时中国‘左’风越吹越有劲,对于升学来说,学习成绩、思想品质及平时表现的好坏变得一点都不重要了,出身好坏才是决定一个人能否升学、升到什么学校的尺度。当时我的思想真是单纯得可爱。我们年级那个诱骗幼女到山上进行猥亵、学习成绩又很差的外号叫‘豺狗’的同学都‘考’上了高中,因为他出身好,我却被关在校门外。” 时为长沙市三中初中生的邓晓芒回忆,他1964年参加中考,按照成绩升入高中毫无问题。可是到了要发榜的前夕,政策突然变了,凡是家庭有政治问题的一律不予升学,他和一大批成绩拔尖的同学就这样失去了升学的机会。因为他的父母是“右派”,母亲虽于1962年摘了“帽子”,回《新湖南报》报社工作,但还是留下了尾巴,导致孩子不能升学。 有的领导直接宣布毕业生因为家庭出身有问题,中考不予录取。 这些学生在校期间,很多都是品学兼优,表现出众,中考、高考成绩优异,却不得不接受榜上无名的惨淡结果。
3 上山下乡:无路可走时的“光明大道”
家住城镇的毕业生落榜后有三种可能:一是在城镇找单位接收,放弃升学,走上工作岗位;二是在家复习,来年再考,继续谋求升学;三是上山下乡。只是,家庭出身不好的毕业生在城镇就业的可能性非常小。其次,即使再次参加考试,只要录取标准不变,结果还是难以改变。 大多数因出身不好而落榜的学生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上山下乡。
“上山下乡”一直被赋予政治意义和理想主义色彩。邢燕子、侯隽、董家耕等一批下乡典型已经家喻户晓。勇于改造自己,走革命道路的剥削阶级子女的典型也树立起来。 报纸用浪漫、理想的笔调描绘下乡务农的政治意义和美好前景。1965年,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很有影响的政治读物《重在表现是党的阶级政策》。书中给出明确的启示:出身不好的青年只有走上山下乡的道路,才能与“反动”的或者剥削阶级的家庭划清界限,才能实现“脱胎换骨”的改造,才能有“光明的前途”。这些宣传无疑打动了很多出身不好却又想找寻希望的青年。
舆论宣传鼓励之外,强制性的动员越来越多。1962年,国务院设立专门工作部门负责城镇知识青年下乡的动员和安置事务, 有组织地开展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964年1月,长沙市成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从事动员、组织、安排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人数成为衡量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省内各专区都需要按照省里分配的计划,完成一定数量知青下乡的任务。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中共湖南省委安置城市知识青年领导小组与共青团湖南省委组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巡回报告团到长沙、衡阳、益阳、湘潭、邵阳、常德、株洲等市巡回报告,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长沙市妇联组织的知识青年家长报告团,先后向全市26个街道5500多名知识青年家长作报告29场,动员广大家长响应号召,鼓励子女上山下乡。
为确保在家的“社会青年”响应号召,街道办事处制定包干到人、轮番进屋轰炸、各种手段齐上等工作方法, 以保证上山下乡政策不打折扣,把能够下乡的“社会青年”全部动员下去。长沙举办“上山下乡动员学习班”,组织没有下乡的社会青年上午参加修筑岳麓山环山公路的劳动,下午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先进知青在农村大显身手的优秀事迹,然后谈自己的体会和打算,晚上则常安排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街道办事处的干部与青年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并利用各种机会做思想工作。不论在劳动、学习中还是在休息时,都反复宣讲革命青年应当响应毛主席的号召上山下乡,走与贫下中农相结合的道路。 知青和他们的父母感受到巨大的压力。谭世通回忆:“父母单位的动员使我和我父母都感受到相当大的压力。我朦朦胧胧地感到,如果我不接受父母单位的动员,不报名上山下乡,我父母今后在自己的单位里说不定会遇到政治上的麻烦。”
文革前的上山下乡运动,确实有一些青年主动放弃升学下乡务农, 也不乏怀着理想主义的信念自愿报名的。但新闻媒介在宣传报道的时候,显然回避了众多出身不好的青年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情况下不得不前往农村、边疆的事实。湖南长沙的下乡知青中,出身不好者占有极高的比例。 1964年9月13日,长沙市欢送1324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奔赴江永农村,“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和旧职员子弟即“三师一干”子弟为874人, 占66%。 1966年文革爆发前夕,全国上山下乡知青总人数在200万左右, 湖南约有8.3万人, 其中绝大多数是1964年和1965年间因为家庭出身不能升学的学生。邓晓芒回忆江永几千知青的情况曾经说,我们的下乡是经过挑选的,我们是由一只看不见的手,把我们从中学,从初中、高中生里面挑选出来的。挑选出来的是一些什么人呢,都是出身不好的,大部分是知识分子家庭,至少也是能够读书的,不让我们读书。
4 知青的生活境况
因为出身不好,很多人就更想在农村有一番作为,通过艰苦劳动使自己脱胎换骨,改造成社会主义新人,成为政府接受的、还有一线希望的人。 知青们下乡所去的地方大多落后贫穷,如湖南知青所在的江永、零陵,四川知青所在的大巴山区均是地处僻远、交通不便山区。由于农业生产力的普遍低下,缺少生产和生活经验,不少知青往往难以养活自己,要依靠在城市的父母补贴才能维持。据1965年的统计,实现自给的知青约60%。上山下乡的弊端开始暴露出来,成为困扰党和政府特别是广大知识青年及他们父母亲友的问题。
随着知青数量的增长,歧视、污辱、迫害知青的事件逐渐增多。1964年5月9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共青团中央关于参加农业生产的知青受到歧视、打击、污辱的四份材料,要求加强对知青的保护。10月,农垦部发文要求尊重知青的民主权利,对他们的缺点应该耐心进行说服教育。然而,知青的境遇并未因此得到改善。1965年,中共中央转批了农垦部关于《关于湖南有些国营农场干部迫害下乡知青问题的调查报告》,对湖南省湘阴县杨林寨,江永县回龙圩、铜山岭、桃川四个农场歧视、虐待和侮辱下乡知青的情况做出批示,指责干部压迫、剥削青年,对下乡青年生活漠不关心,严重违法乱纪,问题之严重可见一斑。
1966年6月,邵阳地委安置办对全区13个县市107个公社、381个生产队的下乡知青8791人进行全面调查发现,截止到1965年,仅有58%的青年自给。调查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地方队下乡知青关心不够,有的对出身剥削阶级家庭的知识青年视为四类分子,有的地方打击迫害下乡青年,同工不同酬。调戏侮辱奸污女知青的情况时有发生,新宁有19起,城步有30起,70%的知青住房尚未解决。 由于“出身不好”无路可走而下乡的青年们仍然摆脱不了遭受歧视的命运。有的农场干部动辄呵斥说:“大多数知青是地主或坏人的儿子。你们的儿子还是地主,儿子的儿子也不例外。” 有的农村干部甚至主张对下乡知青加以控制、改造。
长期的压抑和现实的困顿令知青们备受折磨,他们急需找到出路。邓晓芒说:“我记得当年在江永流行的很多歌曲里面,最流行的歌曲之一就是《拉兹之歌》。《拉兹之歌》里面之所以能够震撼我们心灵的就是那一句话:‘命运呀,我的命运!为什么这样残酷地捉弄我’。我们受到命运的捉弄。下放以后不久,我们就感觉到命运的捉弄。原来的理想,原来的许诺,‘我们下放以后前途光明’,‘天地广阔’,怎么怎么的,都烟消云散了。我们前途渺茫,不知道大家究竟会怎么样。所以这样一个流浪者的歌曲,喊出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心声。”
“上山下乡”形成了悖论:一方面,宣传说上山下乡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知识青年走与贫下中农相结合的道路,是有远大前途的光明大道,要知识青年扎根农村一辈子干革命;另一方面,现实中知青多是因为“家庭出身”,被无形的手排斥在升学和就业的范围之外,农村成了“出身不好”的城市青年的放逐地。知青们的愿望和诉求终于在文革中找到短暂的机会宣泄出来——他们回城“造户口反”,批判农垦局官员和街道办事处人员,借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否定上山下乡,把他们的真实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
第三节 工人文革中行为差异的原因
文革期间,青年学生首先响应号召参加运动。进入1967年,工人逐渐取代学生成为左右局势的重要力量。工人为什么起来造反,又因为什么原因出现分化,一部分参加保守派组织,一部分成为造反派呢?
工人造反派组织的骨干坚持造反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被打成“三家村”和“黑鬼”、“右派”的工人为平反而造反。中央发出“平反”指示后,部分能力较强的工人脱颖而出,成为造反派组织的负责人投身造反运动。如“湘江风雷”的叶卫东、罗新发、李铁凡、柳梅青、李仲昆、赵南西、黄长春、李敬林等,以及其下属战团、支队负责人王天保、陈本望等;湘潭“革造联”的兰云飞,“东方红总部”的熊正吾,以及“工联”的张学晃、吴国香等。
第二,“家庭出身”不好的工人争取个人权利和改变政治处境。一些工人出身非“红五类”家庭,或有比较复杂的社会关系,或是档案中有“黑材料”。历次政治运动中他们首当其冲,成为被孤立和打击的对象。他们参加造反很大程度上正是为了改变这种受压制的状态。这部分工人是造反的积极分子,但一般不充当头面人物,多担任基层组织负责人,以免被抓小辫子。如“湘江风雷”的张家政文革初被打成“反革命分子”,宋绍文是“反革命修正主义文艺黑线”人物,都曾被批斗多次。
第三,与本单位领导存在矛盾的工人造反。工人与领导产生矛盾的情况多种多样,大多只是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引起的。也有少数工人因为有一定独立意识,个性突出,对干部特殊化和官僚主义作风不满,对领导不够顺从,因而受到排挤和打压。文革一来,这些工人很自然地将领导视为“走资派”,但保守派组织不能满足他们造反的要求,于是便参加了造反派。
第四,因为同情受打压者而卷入政治运动。造反派中有的人出身“红五类”,历史清白,运动初期也没有受到打压,最后却成为“造反派”的中坚分子。他们是因为同情受打压者,如先参加“湘江风雷”后成为“青年近卫军”成员的陈益南,就是因为同情被打成“右派分子”的师傅,在“平反”指示下达以后参与查封“黑材料”、要求平反的活动。
正如周伦佐所言:“就个人的造反行为而言,心理动机往往是多层面的。虽然直接投身造反可能只由其中的一个动机所触发,但这之前还有其他动机的预备,这之后又有其他动机的参与。” 但是,仅仅只有这些骨干成员,造反运动绝对不可能达到盛况空前的程度。这些活跃的积极分子背后,存在着数目巨大的普通成员。即使说“湘江风雷”百万成员和“工联”数十万成员的数字存在一定水分,也无法否认“造反派”支持者众多的事实,这些普通成员是“造反派”的群众基础。绝大多数造反派成员认为自己是因为对毛主席的信仰,才参加文化大革命,“他提出文化大革命就是反修防修,……当时我们深信不疑,从我来讲更是深信不疑。所以他发动号召,我们就响应这个号召。” 在此,我们并不否认崇拜领袖对他们行为的影响。只是,他们在崇拜领袖的时候会揉进各自的期望,这大概是一个潜意识过程。追随者之所以成为追随者,很大程度是因为它们相信领袖能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 而他们面临什么样的问题主要取决于文革前的处境。
1 经济调整对工人的影响
“大跃进”的失败催生了国民经济调整政策的出台。湖南省的经济调整工作在1961年已经着手开展。3月,全省已动员50万职工和城市居民还乡,省人委决定再精简20万人。 长沙县开始调整全县工业规模,地方国营厂矿停办14家,社办工厂由1831个压缩为58个。 1962年,省委发出指示,要求1962年继续精简职工35万人,压缩城镇人口50万人,减少城乡吃商品粮人口35万人。精简的重点是缩短工业交通、基本建设、文教战线和精简国家机关与企、事业机构。1961年全省共有工业企业13095个,1962年减少到10449个。省直属重点企业涟源钢铁厂精简职工80%。 根据中央指示,精简压缩工作大致在1963年结束。这一年,湖南省继续精简职工7万余人,压缩城镇人口16万人。 1961年到1963年底,长沙市共动员11万余名干部、职工、城市居民回乡生产。
精简的重点是缩短工业交通、基本建设、文教战线和精简国家机关与企、事业机构,其中工交和基建系统精简人数最多;精简的职工中,工人的比例最大;其次是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 最后是国家机关和其他企事业机构。到1963年底,全省职工人数压缩到191.19万人(见表8)。 1964年,全省全民所有制企业由1960年的3077个减少到1964年上半年的1469个;1961年至1963年,全省工业企业职工由1960年的79.3万人精简到1963年底的38.1万人,基建职工由25万人精简到9.3万人。
“大跃进”期间,各级地方的劳动力大量短缺,统一调配无力支撑“大跃进”急需用人的局面。原本收归中央的劳动力招收调配权下放到地方,结果层层放权,允许各地各单位根据需要吸收劳动力。各地上项目、办工厂急需大批劳动力,各单位大量进人,从农村吸收了劳动力。经济调整以后,项目取消,工厂关门,职工精简,2000万新近招来的人员全部动员返回农村。

表8:1957——1964年湖南省职工队伍发展情况表 单位:万人
年份 职工总数 比上年增减人数 增减%
1957 130.24 9.00 +7.4
1958 226.98 96.74 +74.3
1959 218.08 -8.90 -3.9
1960 242.89 24.81 +11.4
1961 234.40 -8.49 -3.49
1962 201.97 -32.43 -13.8
1963 191.97 -10.78 -5.3
1964 192.83 1.69 +0.9

精简哪些人,如何精简,如何安置等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被精简就意味着成为农业人口,丧失工人的身份,不再吃商品粮,不再享受工人的一切福利,现实利益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这是任何一个职工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所以,精简过程中出现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工厂动员家属在农村或可以回原籍落户的职工退职,许诺待经济情况好转后优先让他们复职。然而,国民经济逐步走出困境以后,回厂复工的诺言并没有兑现。虽然有关部门曾经设法解决他们的问题,比如安排部分回乡职工以临时工或其他用工形式复职,但这只是杯水车薪,并且他们的城市户口无法恢复。在职的工人们虽然没有回乡参加农业生产,但处境也大不如前。经济困难时期,工厂为减少开支,大幅削减了工人的劳动保护费用,例如延长工作服的发放周期、缩减或降低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或标准、减少夜班津贴的发放对象、降低有毒有害工种的营养津贴标准,等等,一直到1966年仍未恢复。而这些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对低工资的工人来说,过去都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2 工人之间的待遇差别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用工制度的原因,同一单位中的不同工人在工资、福利等方面受到分别对待。这种差别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级别的企业之间,二是同一单位不同身份的职工之间。
不同级别的企业是指当时的企业根据所有制的不同分为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二者内部的企业也有不同的级别,呈现出差序格局。“主要的”核心工业部门由大规模的、资本密集的、现代化的企业组成。这些部门产值非常高,相对于小规模的“次要部门”的企业,它们能为职工提供较高的工资、较稳定的就业、优厚的福利、较好的社会保险。
次要部门的企业与主要部门的公司相比,通常为小规模、劳动密集型、技术简单、工资较低,就业不稳定、福利不好。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国家在50年代试图将数百万失业人口和个体手工业者组织成手工集体企业的过程中建立的。这些企业有的归属于轻工业部管辖,有的归市政府、区政府管辖。1958年大跃进期间,城市的居民区成立了很多“街道合作社”、“街道生产组”,这类单位则由居委会管理。
一般来说,一个企业的行政级别越高,福利设施就越多、越好,供给也就越丰富。在整个工人队伍中,只有在国营工业部门工作的正式工人才能享受福利国家的全部好处。他们享受到的福利反映了他们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大中型企业一般能给自己的工人提供食堂补贴、住房、医疗等等多项福利,这是其他类型的单位所没有的。国营企业职工享受的福利,其开支来自国家财政中企业福利的固定项目。这些福利由国家财政直接支付,不算是企业的支出。集体企业职工的收入仅仅是国营企业正式职工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劳工保险和福利也要比国营企业低得多。
城市的集体工业实行的政策是由几个不同的行政部门根据各自不同的福利规定拼凑起来的。福利项目的开支通常不属于工资总额中的固定部分,也不在国家的财政预算之内,而是根据企业自身的经济状况好坏来决定的。在许多街道和市、区管辖下的集体企业里,职工享受的福利只相当于国营企业里的一小部分。比如,很少有集体企业能够负担得起国营企业中提供的服务和供应,包括单位住房、托儿所、医院或医务室、幼儿园以及种类繁多的补贴和消费品、食物供应。
在明显低于国营企业的前提下,集体企业之间的福利待遇差别也相当大。 集体企业职工的起点工资和退休工资都较国营企业职工低,医疗保险即使有,也只是保个人不保家属的或只保一半家属费用的“小劳保”,等等。

表9:比较各个部门的某些福利待遇
项目 国营企业
(正式职工) 国营企业
(临时工) 集体企业
工伤
或职业病 百分之百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报销,医疗期间领取百分之百工资,食品与药物报销三分之一,挂号费由本人自付 受雇期间如有工伤与职业病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
工伤致残 在死亡或康复前领取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若由此造成部分致残并转入收入较低的工作,领取原工资百分之十至三十作为补偿,但不得超过原工资 永久致残者不享受年金待遇,一次性领取十二个月的工资
非因公受伤或得病 医疗费用与药物报销,职工支取贵重药品、交通费、饭费,六个月内领取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百工资,之后领取百分之四十至六十工资(取决于工龄) 前项与正式职工相同,但只能享受三个月福利,领取百分之五十工资
非工伤致残 终身致残者终身领取百分之四十至五十工资 不享受终身年金,如果三个月内不康复,则一次领取三个月工资
家属受伤或得病 有权在企业的医疗室或附属医院中进行治疗,报销百分之五十医药费、贵重药品、交通费、住院期间住房费用、饭费、挂号等,医疗等各种检验费由家庭自理 不享受福利
死亡补贴 因公:一次发给三个月工资,未成年子女发给百分之二十五至五十原工资至成年;非因公:一次发给两个月工资,未成年子女一次性发给六到十二个月的工资 因公:一次发给三个月工资,未成年子女一人六个月,二人九个月,三人以上十二个月,一次性发给;
非因公:一次发给两个月工资,未成年子女一次性发给三个月工资
未成年子女死亡补贴 十岁以上子女一次发给半个月工资,十岁以下子女三分之一个月工资,一岁以下无 无 除了在较大企业外,通常没有该项福利
产假 五十六天全工资(流产三十天),生育前在工厂医疗室或附属医院享受免费孕期保健,每个子女出生后发给四元津贴,未婚生育不享受上述待遇 除了产假工资为百分之六十外,其他各项与正式职工相同 根据企业规模有差别
退休金 男性:年龄六十,工龄二十五年,在现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享受百分之六十至九十原工资,如果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在原工资之外再多领工资的百分之十至二十 除工龄很长者外,不享受退休金 退休金的百分比要少于国营企业
退职金 根据工龄一次发给 除在现企业工作年限很长者外,不享受该项福利 辞职者不享受该项待遇,在某些工厂关闭的情况下无此项待遇
生活补助 享受国家补助 在现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可享受 部分工厂可以得到该项待遇
带工资探亲假 根据距离远近每年二至三星期,全工资,领导可根据情况给与旅费补助 工作一年以后可以请假,但不带工资,工作三年后享受带工资假期 无规定
享受工厂福利设施 无限制 短缺情况下可被拒绝,正式工优先 无限制,但设施往往有限
调换工作补贴 补贴搬家费用,赔偿该过程中出现的损失 不享受该项待遇 不享受该项待遇
粮食补贴 全部补贴粮价上涨费用 工作六个月以下者不享受 各地区间有差别

不同工人之间最重要的差距并不是工资水平的差距,得到国营企业正式职工的身份对于一个人的生活水平的重要性远远大于工资上显示出来的差别。因为住房、耐用消费品、各种补贴、保险医疗、部分生活必需品等都是通过单位直接进行分配——国营企业正式工人生活费用的三分之一强,来自于直接分配或得到的补贴;获得比市场价格便宜的食物(猪肉、油、布等)和定量供应的耐用消费品(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等);享受企业提供的公共福利和设施,如住房、托儿所、幼儿园等。
以劳动保险为例。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后,经过试点,即在湖南全省的厂矿企业推行。到1961年,实行劳动保险的有1127个单位,职工470,902人,占职工总数的52.2%;还有2746个单位,43万多职工没有实行劳动保险。因为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存在福利待遇的差别,当时有特别规定——不管该企业合并后升级还是职工由低级别单位调动进入更高级别单位,均按照原有的劳保待遇不变。这样,同一单位的正式工之间出现了有的职工享受、有的职工不享受劳保的情况,后者对此意见很大。
1961年3月,祁东井子冲煤矿穿水淹死23人,由于没有实行劳保,善后处理只发棺木一副,每户发抚恤费200元。遗属们反映:“人死了不如一头牛(即钱少了),留下的子女今后生活如何过下去?” 根据这一情况,1962年9月,中共湖南省委决定扩大劳动保险实施范围;同时,凡实行劳动保险单位的职工,都统一享受劳动保险待遇。但由于财政紧张,扩大劳动保险范围仍从严控制,许多单位未能实行劳动保险。长沙市36个符合实行劳动保险条件的企业多次申请都没有得到批准实行。
更明显的差距体现在正式职工和非正式职工之间。同一单位中,不同身份的职工之间待遇有高下之分,这一差别源于用工制度。1964年,刘少奇在总结过去盲目招工现象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亦工亦农”的办法,工厂的用工制度发生了改变,正式工人数被严格控制,合同工、临时工和外包工数量越来越多。之后,这种灵活务实的用工制度在全国推广实行,到1965年6月,全国“亦工亦农”制度试行行业达到30多个,涉及2500多家企业,亦工亦农劳动力达58万人之多。“亦工亦农”制度之下,有四种类型的临时工人。最常见的是“临时工”,多数情况下,他们从事的是不会让正式工去干的工作,例如搬运、清洁以及别的重劳动。第二种是“合同工”,与其他临时工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与企业之间有合同,多从事重体力劳动,特别是企业内部的建筑项目。第三种是通过非正式的“外包工”制度进行,主要从事挖掘和建筑工作。最后一种是“季节工”,也被称为“散工”,他们受雇于那些劳动力的需求根据时间而产生极大的季节性变化的企业。企业招收临时工的好处在于他们不像正式工人一样工作有保证,也不能享受大部分国家提供的福利保险,一般都不能领取退休金,能够享受到的福利仅限于从事工作的期限内。
严格控制正式职工人数的做法加剧了相对有一定特权的工厂正式职工与数量庞大的半无产阶级的临时工和合同工之间的矛盾,使问题政治化。 文革期间,非正式职工将这种差别对待的政策上升到政治斗争高度,说这是“对红色工人进行疯狂的、随心所欲的人身权利剥夺”。“亦工亦农”的用工制度是由刘少奇提出来的,便理所当然地成了刘少奇“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证。大字报列举了对外包工在福利、医疗、工资等方面的歧视,说:“他们利用了合同的期限,随时随地的解除我们红色工人,他们尽要挑选体力强壮的来为他们争取利润,一旦你有了什么病,不是从关心你身体出发,保障社会生产力,而是以病作为借口,退你的工。”这些工人的大字报将自身遭受的差别对待归为“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誓言:“彻底砸烂临时工、外包工不合理制度!”
3 工人群体的分化
文革期间工人的行为取向与工人群体的分化密切相关,这种分化可以从三个层次考察。
第一是不同单位的工人在文革中的态度不同。国营企业招收工人时贯彻阶级路线,优先招收干部与工农子弟;于是街道、社区开办的中小工厂成员比较复杂就是难免的了。大型国营企业的工人绝大部分社会地位相对较高,满意程度也比较高。街道、社区中小工厂的职工多是“给出路”政策的对象、“旧政府遗留人员”以及这些人的子女。他们政治地位低,在政治运动中很容易受到打击与歧视。“压抑感与不安全感,将他们的灵魂绞成麻花,把他们的言行捆成粽子……无数严峻的事实在提醒他们,‘有成份论’是铁打的,铜铸的,而‘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不过是沙上的塔,纸糊的墙。……在共和国的宪法上,他们和其他公民一样,都是站着的人,但在现实社会里,他们却是跪着的人。” 例如支持造反派“四二二”的南宁航运工人来自传统的个体船主群,是经过公私合营与合作化改造而来,不像大型工厂工人是正牌的产业无产者。南宁两大派各自有控制区域,草根阶层聚居的旧市区是“四二二”的根据地,而机关大院密布的新市区则是保守派“联指”的大本营。
第二是单位内部正式职工和非正式职工在文革中的行为差异明显。如前一小节所述,正式职工和非正式职工之间的待遇差异非常明显,因此,合同工、临时工等非正式工人的行为与正式职工表现出明显的差异。
第三层次的分化是积极分子与普通工人的分化。党组织培养各种政治积极分子,通过他们了解情况和整合基层工人。积极分子是一批积极跟随党、踊跃响应党的号召的人,其中许多人是共青团员,党组织从这里培养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控制提拔、升工资等奖励手段以及对反抗者进行惩罚的权力,建立并维持积极分子的网络。党组织采用两种制度性的方法来搜集和储存信息。第一是建立了一套包括了正式与非正式手段的监视系统。正式手段是车间里经常性的班组会议制度。工人参加这些政治学习时并非仅仅相互间对话,他们还是直接与党在对话。班组长或是被指定做笔记的积极分子要经常填写学习汇报。此外,班组长们也定期向党支部做口头报告,汇报本组的情况,包括每个工人的思想品质状况。如果出现了哪位工人在工作或政治学习时发了牢骚,暴露了他们的“思想问题”或是对党的政策有怀疑和不满的倾向,这类情况就很有可能被向上汇报。这些汇报逐级上递,最后会落到人事部门手里。主管干部如果认为情况足够严重的话,就会将这些汇报收入该工人的人事档案中。非正式的办法是工人,尤其是积极分子受鼓励去汇报那些反映了自己工友的不满或是“思想问题”的各种私下的谈论或行为。另一种手段是政治档案制度,亦即党的干部,通常是人事部门的干部,手里控制着每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全部政治历史。小报告、班组长评语、严厉的批评、警告亦即其他方式的处罚都要记在档案中。档案跟随工人一辈子。在调动或换工作的情况下,档案随人而去。工人无权查阅自己的档案。因此,人们对档案中负面材料可能产生的后果提心吊胆。
工人在上述三个方面的分化延续到文革时期,影响到个人的行为。
出身“红五类”,或一贯政治积极、靠拢组织的人很自然地走到一起,或在干部授意下,或自发成立起组织,即后来被称为“保守派”的各种组织。由于他们之中很多是党员、团员、先进工作者、学毛著积极分子、生产标兵、保卫、政工、民兵、工会干部等,多年以来,他们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单位领导的培养、提拔和各方面的关怀照顾,与领导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保守派参加“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因为这是中央的意思,只是态度和做法与造反派迥异——保守派的行动限于喊口号和对中央点名打倒的人进行批判,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领导和党组织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他们往往号召“保卫工厂、坚守工作岗位、防止别有用心的人捣乱破坏”等等;对社会上的事件大多持稳重态度,诸如查封报刊、冲击领导机关、抢“黑材料”等活动,他们不赞成、不参加或公开反对,进而保卫本地区、本单位领导,阻止冲击领导机关,保护“黑材料”、围攻造反派成员。在大型国营工厂里,中、基层的干部多为保守派的骨干,对于单位中受习惯支配、安分守己的普通工人具有一定号召力,所以文革初期保守派组织人数占有绝对优势。长沙“8•19事件”中围攻湖大造反学生的“工人赤卫队”就是典型的保守派组织,囊括了长沙各大工厂企业中绝大多数的党、团员,以及老工人、各级劳动模范、学毛著积极分子等。
与此相同,湖北的“百万雄师”成员来自党(武汉85%的党员加入了该组织)、政府、工会、共青团的干部,此外还有老工人、军人、积极分子等普通百姓。其中有部分工人来自武汉市人民武装部于1967年1月份成立的“红人武”,他们担当了“百万雄师”的武装组织。在学生中支持“百万雄师”的精英主要从事情报和宣传工作。他们是“特别行动委员会”(简称“特动”)的成员——和北京的“联动”一样,武汉的“特动”也是由高级官员和解放军高级军官的子女们组成的。
反观造反派组织,其发起成员或是“9•24报告”的受害者,或是没有什么头衔、一贯表现平常、不是政治积极分子,有的与领导关系还比较紧张。普通成员出身非红五类的为多数,少数出身好却参加造反派组织的工人都有各自的特殊原因,如与领导私人的摩擦、单位内派系的倾轧等。运动初期,造反派组织人数并不多,但是他们活动积极,热衷于单位间的串联和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在中小工厂和集体企业中,党的组织系统不如国营企业那样齐备,政工、保卫、党团组织、工会、妇联的专职干部人数不多,领导的级别也不高,所以成立造反组织和开展活动的阻力要比国营企业小得多。
除了上述三种分化的原因之外,反对官僚主义和特权也是很多人参加造反派的重要原因。十七年来,共产党人从“革命党”变成了“执政党”,在社会地位的转换中没有解决好权力的行使和监督问题,不少领导发生了蜕变,官僚主义和特权成为很明显的社会现象。尽管最高当局不时提出诸如“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之类的要求,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很多单位中,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存在日益疏远甚至对立的状况,矛盾有日深加深的趋势。1964年12月12日,毛泽东在对国务院农业机械部部长陈正人蹲点报告的批示中尖锐指出:“官僚主义者阶级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这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领导人,是已经变成或正在变成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 虽然问题可能没有毛所说的这么严重,但类似现象的普遍存在则是不争的事实。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三方面的分化与其他的原因往往是混合在一起的。这些原因可能在某一个工人身上全部体现出来——他不在国营企业,而在待遇较低的集体企业;不是正式职工,只是临时工;不是积极分子,只是普通群众;最后,他还对官僚主义和特权深恶痛绝。这样的工人常常是最铁杆的造反派成员,造反的立场最为坚决,行为和主张最为激进,往往成为武斗的先锋。反过来,如果另外一个工人是国营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积极分子,与领导关系良好,甚至也许领导还曾暗示过将把他提拔为专职干部,这样的工人则肯定成为铁杆的保守派中坚力量。
上述两种情形在现实中都有对应的实例——前者是造反派组织“六号门”,后者是保守派的“红色怒火”。“六号门”的全称是“长沙市搬运公司六号门挺进纵队”。搬运公司其实是搬运合作社,是隶属交通厅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以长沙帆船搬运社为例,普通工人工资收入依靠拼命干活,因为实行计件工资, 多劳多得,不劳不得;而国家机关调去的干部和医务、教职人员按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资待遇,其中最低档次每月为27.50元(三类地区)和28.50元(四类地区)。 企业内部提拔的社干按照24.50元到34.50元计算工资。普通社员的工资一般是12元左右,最低的5至6元。 报告显示,80%的职工都希望增加工资。 但是,由于企业效益限制,加上干部、社干和其他人员工资均由企业负担,结果是全省71个搬运社有盈余的只有33个,亏本的有38个。 所以,文革期间,“六号门”的工人自称是“刘邓路线下受压迫最苦大仇深”的工人造反派组织也就理所当然了。他们在历次大武斗中都充当了先锋。相反,“红色怒火”的主要成员是大型国有工厂的青年工人,其中党、团员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他们是保守派组织中最勇猛强悍的武斗先锋队。

第四节 其他社会群体的造反原因
造反派组织中除了学生、知青和工人之外,还存在其他的社会群体。校园里的大字报绝大多数偏向于意识形态之争,或将批判对象的某些言行上纲上线,以本本上的教条为依据力证其非。在市民那里,他们对意识形态并没有太多兴趣,他们的大字报多是指斥“权贵欺民”具体事例,诸如某领导欺男霸女,某官员挟私陷害,某小民冤案莫申等等,他们诉求多有明显的利益指向。
《新湖南报》社的“右派小集团”在1967年初起来造反,宣称自己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受害者。“右派分子”上北京申诉,其中有一个八岁的小姑娘,她为自己外公的冤案而参加赴京申诉,还引起陈伯达的注意得到了接见。 衡阳的“偏向虎山行衡阳司令部”发表宣言,要“把历年以来被颠倒的历史重新颠倒过来,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他们不仅想要为文革初期“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下被打成“右派”、“反革命”、“黑鬼”的人平反,还声称要为文革前历次政治运动中被处理的人搞甄别平反。这个组织的司令兼政治部主任罗业健是职工业余学校教员,副司令是表带厂工人,其余负责人是一般干部和个人,大多参加过湘江风雷一派的组织。罗业健当年27岁,转业军人,团员,其岳父是“反右”运动中划为“右派”的地下党员。罗因此接触到“右派”群体,遂萌发了为历次政治运动中被处理人员搞甄别平反的想法。
在“文革”中,右派同情、支持、甚至参加造反派并不少见。武汉有一个“中国一九五七右派甄别平反委员会”,一批右派为自己甄别平反,并且接受其它右派的投诉。他们当时的提法就是,毛泽东今天反对的这些走资派就是当初打我们为右派的那些领导人。他们今天错了,他当初打右派也是错的,因为他们是潜伏已久的阶级敌人。 姜弘回忆说他和周围几乎所有右派都站在造反派一边,其中知名人物有老作家姚雪垠,诗人白桦、王采,翻译家章其,法学家韩德培等。他说:“造反派对待我们这些人的态度也远比保守派温和。当时支持造反派的中央文革成员的有些讲话,如批判血统论,说十七年也有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说右派摘掉帽子也是群众等等,这些说法都在我们心里引起了一丝希望,以为中央可能会重新审视以往的运动。”其中,最突出的是诗人白桦。1967年夏天,“百万雄师”围攻造反派的武斗现场,他一个人面对大批“百万雄师”成员展开辩论,营救被围困的造反派学生。他的组诗《迎着铁矛散发的传单》被抄成大字报贴遍武汉三镇,传颂一时。 白桦后来还参加“北斗星学会”的活动,出席该组织的开幕式并发表讲话。 老作家姚雪垠以曲折隐蔽的方式表示对造反派的支持。1967年春天,造反派被镇压。姚雪垠写下多首七言律诗油印成小册子散发出去。其中一首把这一年3月21日称为“新马日”,把军区镇压造反派比做1927年长沙“马日事变”。于此可以看出这些人当时的思想感情倾向。
还有一些自认为过去是受到了冤屈而挨过各种惩处的老干部,单独成立组织,如“反对打击一大片湘江战团”,也积极参加造反活动。甚至,还有一个全部由一支原中共地下武装人员构成的组织,叫“湘中纠察总队”,也举起造反大旗。 原因上面不承认这是共产党的武装,除承认几个负责人的党籍外,几百人的部队被勒令解散。造反风云一起,这些曾经出生入死的人们便也开始争取他们应有的权益。 另外,文革极大地冲击了公检法系统,其管辖的劳教农场也呈现出失序的局面。管教干部多半成了被批斗对象,部分劳改、劳教人员追随潮流成立群众组织。长沙造反派中就有一个由长桥农场劳教就业人员建立的组织——“长沙青年”。 这些劳教就业人员行为无所忌惮,表现出泄愤的特征,极具破坏性。“长沙青年”带头冲击军区、抢夺军队枪支,导致了1967年7、8月间的抢枪风潮。同样是这些人,把燃烧弹打进“工联”占据的湘绣大楼,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失。



【检讨与揭发】

交代我在家信中暴露的问题

李慎之

1969年2月10日

我出身于一个上层小资产阶级的家庭。但是在我祖母和父亲的统治和教育下,家庭中充满了父慈子孝,兄爱弟悌的封建思想,我的三个姐姐中,两个是没有出嫁的,她们更是全心全力来维持我这个老家的团结和温暖。因此我自己的家庭观念是十分强烈的。虽然我自从十八岁上大学以后,将近三十年来,很少回家,但是始终同家庭保持着强烈的感情上的联系。我老家的成员,我父亲是在旧社会做过事情的,他的历史情况我也不甚清楚,但是确知他没有做过官,没有参加过国民党,特别是到解放前夕即因双目失明退职家居不问外事。此外,还有我的弟弟,他虽然在解放以后才在大学毕业,但是在解放前曾同三青团有联系,但是在镇反肃反运动中,据说也没有查出什么问题。再除此之外,就是我的母亲,是一个家庭妇女;我的大姐和二姐,实际上是家庭妇女型的职业妇女。他们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没有成为对象。我的近亲中也没有什么地富反坏右分子,因此,我从来没有同家庭划清界限的思想,在57年以前,身为一个共产党员,也没有帮助家庭改造进步的思想,觉得老的一代年纪都过了七十岁了,谈不上什么接受新鲜事物了。我还记得解放初年,我父亲来信(他失明后,信都是请人代写的,但由他口授),不知对什么事情发牢骚,我写信去批评他,说他是“曲士之见”。后来我姐姐来信说我,说“曲士”两个字气得我父亲几天吃不好饭,睡不好觉。从此以后,我就再不批评我父亲了,只是在信里劝他吃好点,多休息,另外就是吹嘘吹嘘自己的出国见闻之类,目的在于博老人高兴高兴。内容都是庸俗不堪的东西,但是我自己检查,在57年以前,我还不致于谈论到政治上反动的东西。当时,我在家信中,谈政治可能比以后要多一些,但是大概是宣传国内外大好形势,因为目的是鼓鼓老人的兴头,不过要庸俗化一番,加上我当时自己的观点也有许多错误,很可能有不适当的东西。不过,我当时写信都是不经意地信手写去,现在实在已无法回忆了。
1957年,在我的右派问题被揭发,被批判的时候,我记得很少写家信,有也只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报一个“平安”家信。到1958年的春节,对我的批判已经结束了几个月,早已定案,马上就要下放劳动了,我眼看到再要向家里隐瞒我的问题已经不可能了,于是就给我的弟弟李正写了一封信,告诉他我的情况。在此以前,我的家信都是写给我的父亲的。这一次因为怕对老人震动太大,才写给李正。当时,我对划我右派,口头上是服罪了,但是内心充满了自我辩解,念念不忘表白自己是一个“好人”。我还记得在这封信里,我在说到自己已被划为右派分子以后,就说自己好比是为父母求医而误进毒药的儿子,以此来掩饰自己向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猖狂进攻的实质。我还袭改鲁迅的话,说只要社会主义革命能以我为台阶而前进,个人纵然灰飞烟灭,也将含笑瞑目。这些话都是对反右斗争的丑化而对自己的美化,是恶毒的反党语言。我在这封信里还说了什么,我实在已经记不清了。二十年来,这是我唯一用心写的一封家信,因此还有一些印象。这封信在李正身上所产生的效果大概是很不好的。因为后来据我姐姐告诉我,李正看了我的信以后,曾发了几天呆,只是默默落泪,对谁都没有讲,后来被我姐姐发现,逼着追问,才给她们看了我的信。后来又告诉了我的母亲,但是,就我所知,他们始终没有把我划为右派的事实告诉我的父亲。
从那个时候起,我写家信就很少再给我父母亲写信了,只记得在我父亲八十岁(1963年)的时候,写信去祝颂老俩口子“杖履清健”,叩请“万福金安”,都是一些腐朽的封建套话。我此后的家信,多数是写给我的大姐,由她把我和孩子们的情况转告给我的父母亲,而信内的抬头则多数是同时写我大姐和弟弟的名字。
1958年,我在十三陵和居庸关劳动。1959年,我在唐山柏各庄农场,这时,我并没有改造好,心情是不大愉快的,我给老家写的信不多,往往是能不写就不写,不过为了要欺骗我父亲,使他感到我还很好,才每隔个把月,报告一点真真假假的消息,我现在回忆检查,其中也可能暴露过一些郁闷的心情,但是还不会有什么反动的言论。
1960年5月,我从柏各庄农场调回总社外训班教英文,我曾写信告诉我大姐,我倒还记得其中有这么一句话,说“最困难的时期总算过去了”。这句话是我当时实际心情的流露,表达了我对在农场时期夜夜开批判会的一种厌倦情绪,实际上是反映了我的反改造的思想。
1961年底,我摘掉了右派帽子,这个消息我当然是告诉了家里的,但是我当时已在幻想甄别平反和恢复党籍的问题。这种思想在别处还不敢公然暴露,在家信中则很可能表示一二,“以骄其家人”。但是这只是我现在的猜测,到底如何,自己现在已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整个1962年内,是我反动思想泛滥的一年,但是我总觉得我同我老家的成员之间,并无政治上的联系,在经济上则除了我给家里寄一点家用钱,我姐姐给我寄一些衣物食品以外,也没有什么联系(我父母亲的生活主要靠我两个姐姐的工资供养,生活还是比较宽裕的),一般来说,没有必要涉及到政治上的言论,我也可以肯定我的大部分家信都只是谈些家庭琐事。不过,我也不能保证,当时我在反动思想的支配下,没有在家信中发过不应有的牢骚与议论,我所苦的只是实在无法回忆交代。
从那个时候起,到文化大革命以前,我再三回忆,我老家的联系,只是定期的一点所谓“平安家报”,但是我有时心情很阴暗,在夫妻关系不和,儿女成绩不佳的时候,就要发一点“老之将至”,“况味凄清”的牢骚,我还记得我大姐有一次来信就说到从我的信里看我的心情不愉快。反过来,我的大姐也因为在1963年退休以后,身体越来越坏,加之家务劳动繁琐,也来向我发牢骚。我自己思想都没有改造好,根本谈不上启发她“思想革命化”,而是往往用封建时代所谓“看得穿”,“看得开”的话头去向她譬解,有时甚至还要引用一些佛经上的话。这些我今天也能看到都是错误的,也愿意批判,但是也苦于无法作确切的回忆交代。
这段时期内,我的家信几乎全是写给我大姐的。对于李正,只有有一些特殊的事情的时候才给他写信,因此现在倒还有些印象。我记得当时曾在三个问题上同他讨论,一、是关于建筑艺术的问题,他曾寄过一些论中国园林艺术的论文给我,要我给他提意见,并且修改文字。我则凡在中外书报杂志上看到有关建筑艺术的材料,或者挂灯家具式样的材料都给他寄去。二、是李正曾与他在上海时雇用的一个青年女工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来结了婚,生了两个孩子,但是他总认为是丑事,因此又离了婚,我在1963年才得知此事,对他大为不满,曾在信中竭力劝他复婚,但是他没有采纳我的意见,后来又重新同别人结了婚。三、是我1961年底回家时得知李正在无锡市建设局的工程师工作始终不是正式的,因为他过去当教员时没有随校去西安,因此只算是一个无编制人员。他对这种状况很满意,随时都想离开无锡到上海南京工作。我则认为他应该对此作出检查,争取转正。这点他后来同意了我的意见,但是不知结果如何。关于后两点,我对李正是有批评的,但是已不是像57年以前那样较多地从原则出发,而是有许多从个人幸福,个人利害的角度出发为他设谋划策,现在把我的信拿出来看,一定有无原则、无立场的话,不过,我再三思索也确实感到实在无法作具体的自我揭发。
关于我在家信中写到我的信看后要烧掉的话,我实在回忆不起在文化大革命以前我会在信上写这样的话,但是文化大革命中倒是有的,而且不止一次。
我自己是在文化大革命刚一开始,在六月间就揪了出来。我记得当时并没有敢跟家里讲,(一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把我的处境同家里明白讲过)而且记得很少给家里写信,如果有,也只是说些自己身体好,心情愉快之类的假话。我记得我家里来信也极少,写得极其简单,我估计我家里也还不会出什么问题。一直到那年十二月间全国大串联,我有一个表侄女(南方一个大学的学生)到北京来,寻到了我的家,告诉我我弟弟曾被揪斗,家里也被抄了一下,但是语焉不详。我一方面心里很关心,一方面又不敢也不想多问,免得互相影响,互相牵扯。但是这只是一方面的实际思想。另一方面,在八九月间红卫兵运动起来以后,抄家的情况比较多,我自己曾几次被抄家。当时,我对文化大革命几乎完全不理解,57年以后所滋生的对党对群众的“疑惧”大大发展。当时,我自己有大量在出国时期写回北京的家信被抄走。这些信(都是57年以前的,我在下放前曾整理收藏起来,以后的信就都随手散失了)我自己也不知道内容是什么,反正里面少不了吃喝玩乐和错误观点,在被抄去以后,我天天提心吊胆,等待革命群众给我出大字报,揭露我的腐朽灵魂。我当时一方面自己也知道这些东西还上不了纲,但是一方面又感到在我这个大右派身上,就是一点子问题也受不了。我还记得我有一次去买饭看到在展览缪海祾的一些画册,一想我自己的画册比他要多十倍,就害怕了好多天。我觉得我的罪行是无法饶恕的,但是又总想限定在过去的老问题上,再不能让其发展。心里充满了一种“堵漏洞”的思想。这时,我想起我家里有几十年的积存,反动的黄色的书报都不会少,我过去的家信里也难保没有错误的话,因此曾在信里示意家里把我的一些东西和有问题的书报销毁(我当时有许多胡思乱想,连我小学时候参加演讲比赛得的银盾,都害怕会成为我的罪证),但是,我也记得这些话只是模模糊糊地点一两句,并不敢明说,而在这样写的时候,又感到连我写的信都可以成为罪证,因此在信尾还写上一句,把我的信看了以后烧毁。我不记得在1967年以前的半年里,我写了几封家信(顶多两三封,都是写给我大姐的)我确实有我上面所说的思想,而且也已形诸笔墨,但是我确实没有写得很具体,我也可以保证,我中小学时代的历史没有任何政治性的问题,只是当时自己心里十分害怕,才有这样的行动。(1966年国庆以前,我作为清理对象要去信阳,文革领导小组把抄走的我的东西还给了我,我把其中我的信件连看也没有看,统统都放在厕所里当手纸用光了。)
1966年底或1967年初,我的二女儿到外地去串联,路过上海,曾见到过我的弟弟,还问他拿了一点路费。我当时已在劳动,想想我弟弟在无锡工作,还能在上海去闲住,想必没有什么问题,不久以后,曾接到他来信,问我要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材料。我估计那意思是他因为受了冲激(原文如此——本刊编者),想要找根据给自己平反。我按照我当时的认识,认为像他这样的人(我并不认为他有重大历史政治问题,但是却够得上一个“反动学术权威”)受冲激(原文如此——本刊编者)是必然的,但是要给自己平反却必然要犯错误。我给他寄去一卷我所买的重份的小报,其中有陆荣根与郭嘉宏的材料,同时用钢笔在边上写着,这才是受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迫害的典型,他人不得援例。后来,我对此事一直很关心,又曾去信问过他。他来信讲到运动初期受了一下冲激(原文如此),但是自己没有问题,好像是“主力军”一派十分同情他。内容说得很模糊,但是辞气很倔强。我又曾给他去了一封信,说就我所知,他到运动后期不应该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千万不可跳出来给自己闹平反,否则将来必然要吃大亏。我还告诫他千万不要介入两派斗争,对两方面的关系都要搞好。我当时已不在劳改队,胆子大了一些。出于希望自己的亲弟弟不要出问题的心情,对他用的语言比较严厉,摆出一副兄长的派头。但是我的话完全不是从原则出发的,而是从世故出发的,因此极可能包含有严重的错误,只是我现在也已无法具体回忆。我的这封信可能触犯了我弟弟的自尊心,我记得他在回信中曾说到,批判反动路线的材料不是他自己要看,而是什么革命群众组织需要参考,不要我给他瞎着急。另外还回敬了我一句,说“你这个人书呆头脾气同过去一样,自以为看法比人高明一点就要教训人”。我既不了解他的问题,也不了解他的情况,害怕话再说多,弄成搞反革命串联,以后就一直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只是在给我大姐的信中问一问“正弟安否”。我大姐来信,也只是谈家务事,很少提到我弟弟的情形,就是提到也只是说他身体还好,再就是提到他爱人和儿子(才两岁)的情形。这一年来我基本上不了解他的情况,直到去年年底他所在单位的革命群众来我处调查他的历史情况,我才知道他已确定地被揪了出来。我上面提到的这些信尾巴上也都可能写着“看后烧掉”的字样,也可能写有“万勿保存”的字样,因为两年半以来,我连续被抄家,怕他的处境与我相似,引起连累,这是我对党对群众疑惧思想的暴露。
关于我家信中所暴露的问题,我再三回忆,所能想到的就是如此。我的历史教训就是如此,因为世界观没有改造,不相信群众不相信党,老是想避免犯错误,结果犯的刚好是想避免犯的错误,犯了错误以后,老是想“补漏洞”,结果正是在要“补”的地方出了漏洞。这种情况又一次证明了,不改造世界观,不做到彻底老实,彻底相信群众相信党,只能在错误罪恶的道路上越滚越远。我现在要在家信的问题上作出具体确切的交代确实有困难,但是我可以保证对我所做的坏事,我一定承认,一定检查,一定在群众的批判帮助下认真改正。

(李三达提供)



【小资料】

按:1966年8月3日,江苏省教育厅长吴天石和他的妻子南京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李敬仪被南京师范学院的学生批斗、折磨致死,成为文革最早的受害者。经死难者家属同意,兹将南京师范学院档案室有关这一事件的四份档案资料: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八三”事件的专报,关于“八三事件”专案调查组的简报,在宣布逮捕华林森、汤大民决定大会上的发言及省公安厅关于“八三”事件的调查报告刊发如下。

1966年南京“八三”事件的若干档案资料
一、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文化大革命保卫工作情况专报(三十一)
(1966年8月9日)

省委、中央公安部:
八月三日晚,少数学生把吴天石(原省教育厅厅长,是封建的资本主义的教育路线的代表人物,已在新华日报揭发批判)、李敬仪(女,南师党委副书记,吴的爱人,该校师生揭发了她一些问题)、张焕庭(南师副院长,该校师生揭发了他一些问题)三人,从宿舍拉到学校斗争,戴高帽子游街,并且被打,李当即死去,吴昏厥后,经抢救无效于五日晚死亡。初步了解,发生这个事件的过程如下:
北京召开万人大会,决定撤出学校文化革命工作队等消息,八月一日□□(字迹不清——编者)北京大学学生来信传到南京师范学院。三日,工作队向全体师生员工传达了撤出工作队的问(“情况专报”原件扫描)题。当天上午,有些学生就分头到南京大学、华东水利学院去串连、摸情况,酝酿给斗争对象戴高帽子。下午六时许,中文系有三个学生写大字报,提出要在四日给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戴高帽子斗争。紧接着,以中文系四年级学生宋学文为首,在大饭厅开会,计议四日给李敬仪、张焕庭、孙志成(南师宣传部长)、肖亚(南师总务处长)、朱彤(中文系教授)等人戴高帽子游行。随后,外语系二年级学生黄加友写了一封紧急呼吁书,要革命同学当晚行动起来,给李敬仪等人戴高帽子游行,交给广播室反复广播。外语系学生丁敖大,积极主张当晚行动,他说:“晚上不行动,我怕第二天有新政策干不成。”
八时许,黄加友、宋学文和外语系学生葛锦安、中文系学生曾耕媛(女)四人,带领二、三十个学生,到校外李敬仪、吴天石的住宅,把李、吴拖出来,又到校内张焕庭的住宅把张拖出来,三人都戴上高帽子,带到校内的草坪上斗争,站在大桌子上,时而罚跪,时而站起,周身都泼了黑墨水,有的学生乘机拳打脚踢。当时围着看的有一千多人。
九时多,中文系助教汤大民提议要把这三人弄上街游行。中文系四年级学生王建新高喊“现在游街开始”,一部分学生当即响应,几百人拥向校外。此时李敬仪、吴天石已经难于走动,有的学生说他们是装腔作势,几个学生架着他们走,连架带拖,卡着李的脖子,不断地打,拖了近三华里,李已昏厥。有人说她是“装死”,有的学生抓着李的脚在地上拖。教育系学生余焕祥用冷水淋,见李仍然不动,又打了四拳。当时有人提议先把李抬回家,以后再斗争,说她反正跑不了。十时多,一些学生连抬带拖,把李抬回家后,医生来抢救时已经死去。当时,还有的学生认为李是装死,有两个人跑回校内拿来一副担架,准备把李抬回学校继续斗争。
另一批学生拉着吴天石、张焕庭游街后,又带回学校再次斗争。几个学生问张焕庭是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是不是黑帮?张连声回答“是”,“是”,学生要他交待问题,张接连讲了几条,学生放开张后,斗争吴天石。吴被用一条棕绳捆绑,有的学生打他,卡他的脖子,问他是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吴由于经数小时被拖、推、打,有气无力,答不出话,当场昏倒,几次被用冷水淋、省委宣传部赶去进行工作的姚焕其同志站在桌上劝说时,被汤大民拖下来。直至深夜十一时以后,经过工作队和省委宣传部的同志再三劝说,斗争才停止。几个学生把张焕庭送回宿舍,吴天石当即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五日晚死亡。
当学生带着吴天石等三人游街时,省高教党委工作人员杨全美路过时看到,说这样做法不对头,要斗争最好在校内搞,有些学生当即把杨拖到校内斗争,并打了他。
这一事件发生后,该校师生称之为“八•三事件”,议论纷纷,从四日晚开始分班级、小组展开讨论。三派意见的斗争很激烈。
一种意见是反对这种做法,认为这是严重违反政策的行为。这种意见占大多数,全校一百多名工人在讨论中一致认为,这个事件根本没有按照党的政策办事。工人张连兴、马维忠说:“党叫我们把牛鬼蛇神斗倒斗臭,没有叫我们把他们打死。问题还没有充分揭发出来,就把人搞死了,这怎么行。有的人嘴上喊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就是不按照党中央、毛主席的指示办事,我们坚决反对。”这些工人主动要求成立“保护队”,表示“要积极维护文化大革命的秩序,不容许打人、搞死人,谁要戴高帽子游街,就和他辩论说道理。”化学系学生李正、马淑惠、张启等三十九人联名写大字报指出:“八•三事件绑人、打人、搞死人,严重地违反了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所不能容许的。这个事件的主要领导者组织者应当负责任。”教务处职员陈光然、董忠寿说:“把吴天石、李敬仪、张焕庭戴高帽子游街,捆绑打骂,是严重违反政策,违背了毛主席说的‘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的指示。”六百号教室的教职员工董建民、徐明华、张鈺英等四十四人联名写大字报,指出:“八•三事件是少数人利用革命师生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对共产党的无限热爱搞起来的。参加这次事件的只是少部分人。我们对革命师生的革命热情是支持的,但对少数人的做法是不能同意的。大多数人要八月四日白天搞,而有人说今晚不搞,明天听过报告后就搞不起来了。这句话不正是道破了八•三事件的实质吗?说明了这些人多么害怕党的政策,多么害怕党中央的指示。”中文系二年级二班学生在讨论中一致认为,“把吴天石拖出来斗争,戴高帽子游街,是违法的,吴是省教育厅长,他的反动教育思想影响很大,应当由全省来揭发批判,南师学生没有权力把他弄来戴高帽子游街和动手打他。”这些学生表示,谁不同意这个意见,愿意写大字报,开大会进行讨论。
另一种意见认为“八•三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中文系学生夏云儒、李有根(积极参加戴高帽游街活动的)等四人联名写了一张题为“通告”的大字报,说“八•三事件是革命行为,取得了很大胜利。李敬仪一命呜呼,其他牛鬼蛇神也要低头认罪,否则李就是榜样。”化学系三年级学生周立义写大字报,说“八•三事件,长了革命者的志气,灭了敌人的威风。李敬仪、吴天石、张焕庭犯了滔天罪行,他们被打是应该的。李敬仪不是被打死的。而是被革命师生的行动吓破了胆,死是应有的下场。”政教系学生黄云平(积极参加戴高帽子游街活动的)说:“那[哪]个不承认八•三事件是革命行动,我要和他拼到底!”
第三种意见认为“八•三事件”是革命行动,但是也有缺点,地理系三年级一班二十三个学生,有十六个学生认为这是革命行动,但也有缺点和教训:(1)方向对头,就是方法简单粗暴;(2)动机是好的,但收到了坏的效果。要看主流,如果不死人,锦上添花,效果更好。
还有不少师生对工作队提出意见,主要是两条:第一,发生这个事件之前,已经有了苗头,并且有人向工作队反映情况,工作队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认真对待。第二,发生这个事件,在校内草坪上斗争,戴高帽子,打人,特别是外出游街时,工作队没有及时进行工作,加以制止。
周围居民目睹这一事件的也有反映。工人王正家说:“这些人反党反社会主义,应该狠狠斗,不过这样搞法太乱了。”南阴阳营妇代主任祁美云说:“这样搞不符合党的政策,对斗争不利。”居民王万清说:“对待坏人应该说理斗争,搞乱了容易被坏人利用。”
李敬仪被打死,吴天石被打后不治身死,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此没有表示态度,他们在看党和政府对这个事件到底如何处置。有的议论在通常情况下,打死了人,是应该对肇事者和凶手追究刑事责任的。南师的这一事件,是否要处理,怎么处理?
据我们初步调查,这个事件发起的主要人物是:宋学文(共产党员,家庭是上中农),黄加友(家庭是上中农),丁敖大(家庭是贫农),汤大民(共产党员,父亲是国民党军医,一九五七反右派斗争时,因有反动言论,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王建新(共产党员,家庭是中农),葛锦安(家庭是商人,今年七月初曾哄闹新华日报社)等人。另外,在这个事件中,还发现动手打人比较突出的有学生阿开举、史济贤、刘君松、余焕祥、柯家莉等人。由于正在开展运动,目前又处于决定撤出工作队的转变过程中,这个事件又比较复杂,我们的调查还不深不细,有些情况还没有见底。

   江苏省公安厅(章)
  1966年8月9日

报:省委、中央公安部、华东局办公厅、省委政法小组
抄:专、市公安处局长(共印62份)
江苏省公安厅 1966年8月9日印发

二、关于“八三事件”专案调查情况简报之一
(1978年9月14日,编号:10,机密)

遵照省委指示,我们在省委材料组、省公安局派员直接参加和具体指导下,由院党委负责同志主持,于七月十九日从组织、保卫等部门抽调了五名干部,组成“八三事件”专案组。到九月八日止,已向校内外七十名知情者和二十名参与者作了调查,对“八三事件”的始末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掌握了肇事凶手的重要线索和有关“八三事件”的重要旁证,为深入调查作了必要的准备。现将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请求汇报如下。

(一)、掌握了有关“八三事件”的重要旁证共计四件:
  1、工人医院抢救吴天石同志的病历以及该院医务人员提供的综合材料(附复印件一份)
  2、一九六六年八月五日南京市公安局五处法医对李敬仪同志遗体的检验鉴定书(附复制件一份)
  3、新华社记者吕厚民同志拍摄的现场照片两张(附复印件两张)
  4、一九六六年八月九日省公安厅编写的关于文化大革命保卫工作情况专报(三十一号),此专报是反映“八三事件”的(见附件)

(二)、对“八三事件”的始末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八月初,撤出驻高校工作队的决定传达后,南大、华水等校先后发生在校内搞游斗的事件。而新华日报(原文如此——编者)上点了吴天石同志的名,南师党委扩大会上对李敬仪同志的揭发批判,也为南师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乘机利用。
八月三日下午,外语系学生黄嘉友等人串联商定,要在当天晚上游斗李敬仪同志,黄还写了紧急呼吁书, 交广播站反复广播。
晚饭后,英语二年级二、三班除少数反对者外,绝大部分人参加了糊制高帽子、做旗子、找绳子等准备工作。
九时许,以英二(3)班为主,外语系其他班和中文等系也有学生参加,在黄嘉友等人带领下,有数十人拥到吴、李家拖人。吴、李两同志被拖进学校后门时,队伍中开始呼口号,参加进来的人逐渐增多,秩序很乱。另一部分学生又拖了张焕庭同志尾随而来。拖人的队伍到大草坪时,正值电影快放完,有个学生在放映机话筒前高喊: “看完电影不要走,接着开批判会。” 顿时,就有几千人拥向拖人的队伍。吴、李、张三位同志很快被押持到100号楼大门前临时搭的台子上,一些人用字纸篓糊成的高帽子套在他们头上,浑身浇上墨汁,在混乱中有人乘机拳打脚踢。
关于谁提出游街的问题,据初步调查,有两种说法:一是中文系助教汤大民跳上台,作了煽动性发言,最后建议拉出去游街,还举起手臂一挥,大喊一声:“ 走啊! ”。一是中文系学生王建新(院学生会主席)喊了一声:“现在游街开始 ”, 于是按吴、李、张的次序形成三个游斗的人群拥向校门外。(右图:“情况简报之一”原件扫描)
李敬仪同志被一些人连架带拖,衬衫又卡着脖子,还不断地殴打,沿着北京西路、西康路拖了近三华里,李的脚后跟皮肉全磨掉。到仙霞路口,李已昏厥,有人还抓住李的脚在地上拖,致使李的右臀部大块表皮磨掉,还有人一边用脚踢一边骂:“ 装死! 装死! ”。后来,有些学生把李抬回家。夜间二时许才用救护车送到工人医院抢救,医生一看,李敬仪同志早已死去,此时李头上还戴着高帽子,胸前还挂着“黑帮×××”的牌子。据初步调查,架拖李敬仪同志的学生主要有:化学系吴家凤、中文系曾根媛,外语系冯启兰,教育系俞焕祥等人。
吴天石同志经过一路的折磨,拖回学校,已处于半昏迷状态,仍被架上台、施以“喷气式”,进行批斗。上台发言的人厉声责问吴是不是三反分子?是不是黑帮?吴回答时声音微弱,但很坚决:“我不是,我是中国人。 ”这时台上有人大声向台下传吴的答话,少数人就哄叫起来,押持的人就向吴施以揪头发、扳手、罚跪等体罚。
这时,汤大民又跳上台作为第一个教师支持这次“革命行动” ,起的作用很坏,特别是当时省委宣传部联络员姚焕熙上台劝阻制止事态发展时,汤仍继续质问吴天石同志,使批斗直到十一时以后才停止。十二时,把吴送工人医院抢救。医生见吴全身肌肉抽搐抖动,口中喃喃作语,瞳孔放大,神志不清。按照省委领导指示,经工人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吴天石同志于八月五日十九时逝世。
据初步调查,在台上对吴天石同志揪斗行凶的学生主要有:数学系徐延昌、王振清,中文系张炎蓀、皇甫贵宝,外语系阿开举、曹亚民、柯家礼,政教系何惠斌等人。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前一阶段工作,我们认识到查清“八三事件”有不少有利条件,也存在不少具体困难。
有利条件是:省委重视;揭批林彪、“四人帮”的伟大斗争正在深入展开,时机有利;“八三事件”主要是在公开场合干的,调查线索多,重要证据已掌握。
具体困难是:参与“八三事件”的涉及到六六届到六九届数千名学生,虽大部分在本省,但也有少数重点对象分布在全国各地。线索分散,调查工作面广量大; “八三事件”时间短促,场面复杂,时隔十二年之久,调查材料大多凭记忆,模糊不清,确证不易。到目前为止,“八三事件”的策划过程还未完全查清。
为此,我们下一步打算是:
  1、对知情人或有牵连的人,继续做好思想工作,按照43号文件精神,反复讲明政策,使大多数一般参与者放下包袱,大胆揭发重点对象的问题。
  2、对初步排出的直接参与“八三事件”情节较严重的三十六人逐个分析,进行调查。
  3、为了更好地依靠所在单位党组织,取得他们的支持帮助,对调查对象共同谈话,一起做好工作,密切注意动向,加强安全措施,希望省委给予具体指示。
4、力争在短期内把全过程弄清楚,把主要情节搞准,突出少数几个重点人物,然后分别情况,拟订具体方案,报请省委批准,或集中起来,或分别责成所在单位办学习班,进行专案审查。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请予指示。

中共南京师范学院委员会(章)
1978年9月14日
报送:江苏省委、江苏省教育卫生办公室、省政法小组、省委材料组、省公安局

三、在宣布逮捕华林森 、汤大民决定大会上的发言
(1979年2月15日)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刚才宣布逮捕迫害革命干部致死人命犯汤大民的决定。这个决定,伸张了正义,打击了邪恶,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头之愤。我们南京师范学院广大师生员工表示坚决拥护。
汤大民原是我院中文系的助教。在我院一九六六年的“八三事件”中,他是将原教育厅厅长吴天石同志残酷迫害致死的主要指挥者之一。八月三日晚上,天气炎热,吴天石同志和他的夫人当时任南京师范学院党委付(原文如此——本刊编者)书记的李敬仪同志,突然被一伙人从家中带到南师,又拖又打,浑身上下泼满了墨汁,带上高帽子,先是逼供,接着就把吴天石、李敬仪两同志又拖又推,架着冲出了学校大门,以很快的速度,沿着宁海路、北京西路、西康路游了一圈。途中,李敬仪同志被活活拖、打而死。遭遇之惨,人间少有,目不忍睹。吴天石同志一路上受尽折磨和迫害,游街回到学校后,吴天石同志已经站立不住,奄奄一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汤大民等人又煽动并主持召开了所谓“批斗会”,对吴天石同志摧残折磨。汤大民在会上给吴天石同志罗织了许多罪名。胡说什么吴天石写过一本书,这本书,是贩卖封建主义黑货、毒害广大青少年的大毒草,并且逼迫吴天石同志承认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帮”。吴天石同志坚持原则,说:“我是中国人,不是黑帮。”汤大民乘机进行煽动,因而引起一些人对吴天石同志又是揪头发,又是“坐飞机”,又是往他身上倒墨汁,还对他拳打脚踢。当吴天石同志生命垂危时,省委派来的一位同志上台讲话,劝导大家赶快结束。而汤大民仍不听劝阻,硬要吴天石同志承认是“黑帮”才肯收场。在汤大民的煽动下,又有一些人跳上台去,加剧了对吴天石同志的摧残,一直搞到吴天石同志昏迷不醒,全身抽搐。后来虽送工人医院抢救,依然无效,于八月五日二十一时死亡。以上事实说明,汤大民是一个迫害革命干部致死人命的主要罪犯。
此外,一九七六年在“四人帮”疯狂进行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中,汤大民还与周文昌、王化勤等人,结成“南京市革委会部分委员”的资产阶级帮派势力,主动同“四人帮”在上海的余党徐景贤,和“四人帮”派来江苏进行特务活动的记者以及“四人帮”在《红旗》杂志社的亲信,勾结在一起,从他们那里领受“四人帮”的黑旨意,在南京进行反对省、市委的罪恶活动。他为了把省、市委的主要领导和一些基层的领导干部打成所谓“不肯改悔的走资派”,把一些群众打成所谓“反革命”,曾先后五次向“四人帮”写黑信,寄黑材料。这些黑信、黑材料,都经过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人圈阅,有两件还转到了张春桥那里。汤大民还要求“四人帮”派工作组到江苏来,妄图上下结合搞垮省委。汤大民炮制了七份反动大字报,贴到南京街头和市委机关内,造谣惑众。唯恐天下不乱。汤大民还在施兆祥策划举办的一次共青团基层干部会上,煽动共青团要起来与党内千千万万的所谓“走资派”进行斗争。
汤大民被逮捕法办,是他罪有应得,我们完全拥护,并且要求专政机关依法给予应得的惩处。


四、关于南师“八三”事件的调查报告
(1980年4月13日)

省委政法小组:
关于吴天石、李敬仪夫妇于一九六六年八月三日被残酷迫害致死一案,经过一年多来调查,现已基本查清,特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九六六年七月八日至七月十六日,新华日报(原文如此——本刊编者)先后发表二十篇文章,点名批判原教育厅长吴天石同志。同年七月九日到二十八日南师党委召开扩大会,批判付(原文如此——本刊编者)书记李敬仪同志(吴天石同志爱人)。八月三日驻南师工作队传达了撤出决定。同日南大、华水在校园内游斗了学校的领导同志。这些行动对南师学生影响较大。当天下午,外语系英二(3)班学生黄家友在与本班同学议论时,首先提出要在当晚批斗李敬仪同志,他的提议得到大部分同学的赞同与支持。当即,谢长珍等人就糊了高帽和小旗子,准备批斗时用。黄家友拟了口号,并写了一份《紧急呼吁书》,送学校广播站广播,要大家晚上参加批斗李敬仪的大会。这时中文系四年级学生吕左兵、徐荣生、咸国庆、孙以美等人得知外语系当晚要批斗李敬仪的消息后,认为这是“革命行动”表示要积极参加。
在这种形势下,王建新(学生会主席)等人以学生会名义于晚上七时在中大楼115室召开各系科学生干部会议,研究如何批斗李敬仪的问题。会上,以王建新为代表的大部分学生主张先作好准备,于八月四日批斗。而外语系以黄家友为代表的部分学生则坚决主张当晚批斗,两种意见相持不下,黄家友、殷重华等就中途退出会场,回教室。由于黄家友等人坚持要在当晚批斗,并有外语系大部分学生的支持,当晚八时许,黄带头和邹伟良、董鹤松、殷重华、金韵芬、吴珏珏、吴漱凤等人到李家抓人。中文系曾根媛、宋学文、张炎荪、徐景洪、夏传兴等人听说外语系已去抓人,也跟随而去。共计二、三十人。到李敬仪家后,看到吴天石同志也在,便将吴、李两人一起抓走。到学校后,黄家友、邹伟良、金韵芬等人又将南师付(原文如此——本刊编者)院长张焕庭抓来。当三人被揪到南师大草坪时,草坪上电影将要结束,观众还未散。“打倒吴天石”、“打倒李敬仪”的口号声传遍全校。这时正在中大楼115室开会的学生闻声后立即离开会场,参加批斗大会。吕左兵跑到电影机前呼喊:“李敬仪抓来了,大家参加批判会。”顿时,千余名学生涌向一百号楼台阶下。吴、李、张三人被罚站在一百号楼台阶上,这时,有些人向吴、李、张泼墨汁,有的给他们戴上高帽,也有一些人乘机拳打脚踢,黄家友参与架人、按头等体罚活动,会场秩序一片混乱,失去控制。这时,中文系的吕左兵、徐荣生、孙以美、咸国庆和其他人一起议论,认为先游街,等搭好台子回来再开批斗会。当他们正在议论时,周围有人喊“游街”,随即,吴、李、张三人被拖出南师大门上街游斗。这时咸国庆随人流游到半途又返回南师,组织八、九个学生搭起批斗台子。
游街中吴、李、张被分成三个圈子,分别由二、三人架着,后面跟着一大(批)群众。黄家友架着吴天石同志,徐荣生、汤大民也在吴天石的圈子中领呼口号,积极参与游斗活动。在游街过程中,吴、李两人不断遭到人身摧残。由于当时气温高,跑得快,身上毛孔被墨汁堵塞,李敬仪同志走不多久,无力支持,被几个学生拖着,上衣领勒到颈部,拖到西康路时,窒息死亡。
(南师“八三”事件的调查报告原件扫描)
吴天石、张焕庭两同志游街回校后,被揪在临时搭的台上批斗。徐荣生首先上台,作了“批判”发言。吕左兵、咸国庆、孙以美及其他学生也分别在会上作了批判发言,说吴天石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帮分子”是“反对毛主席的三反分子”,要他低头认罪等等。由于会议缺乏准备,毫无秩序,始终一片混乱。这时汤大民跳上台去,对吴天石进行“批判”,硬逼吴承认是“三反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黑帮”。批斗中汤在传吴天石话时,大声疾呼地说:“吴天石说他要报仇。”接着无限上纲地加以“批判”,引起台下人的起哄,台上的打手对吴天石同志武斗加剧。这时新华社江苏分社记者对现场拍照,徐荣生叫另一学生去把胶卷扣下。吕左兵高呼口号,不准记者拍照,还跟着人群围攻记者。后来,事态继续恶化,省委工作组姚焕熙同志在台下找到吕左兵、徐荣生、汤大民等人进行劝阻,提议休会,汤大民带头不听劝阻,要姚焕熙同志对当晚的行动表态,要承认是“革命行动”才同意休会,吕左兵等人积极支持汤大民的错误主张,要姚明确表态才结束会议,劝阻没有生效。此后姚焕熙同志又一次上台对大家进行劝阻,汤大民在台下又提出要吴天石低头认罪,作为结束会议的条件,至此,姚劝阻无效,被一些人围攻哄下台。批斗会拖延到晚上十一点多,最后由徐荣生上台宣布结束大会。这时吴已全身抽搐,昏迷不醒,经抢救无效,于八月五日死亡。”
吴天石、李敬仪两同志于一九六六年八月三日、五日相继被残酷迫害致死,造成震动全省的“八三”事件。在这一事件中,吕左兵等四人积极参与批斗活动,犯有严重错误,可由单位教育处理。黄家友是八三事件的发起人,他积极主张当晚批斗李敬仪同志,并带头去李家抓人,在游街和批斗会上对吴天石同志进行体罚活动,对吴、李两同志的死亡负有一定罪责,本应从严处理,鉴于当时的历史背景,黄是在大多数学生积极支持下发起批斗活动的,事件中,黄又无力控制会场,致使事态升级、扩大,造成严重恶果。据单位反映,黄家友在工作中表现一直较好,有“老黄牛”之称。在调查传讯过程中,黄的态度较好,有认错表现。我们意见:可以免予刑事处分。

当否,请批示

                  南师“八三”案件调查组
                   八○年四月十三日



【编读往来】
1、陈益南谈专辑

《记忆》编辑部:
93期《记忆》知青逃港专题,别开生面,做得非常好!之中,闻所未闻而生动翔实的一页特殊历史,使我这个曾参入文革历史活动的研究者,都深感新鲜。由此更证明,文革历史的内容,的确是极为广泛丰富且复杂,而不是有些人以为仅仅是红卫兵打人、以为仅仅是批斗党政官员的那几个狭隘的画面。
因此,也说明文革历史的研究,朝专题纵深方向进军,很有意义。由于专题中显露了大量真实历史的细节,这样,就更容易让当代与后代人,接触到几近鲜活的真实文革,而不致被当今那些受宏大理论左右的肤浅表面之历史,所迷惑、所误导。
希望《记忆》常能有这样的专题内容。当然,专题的选择,不容易,它需要对整个文革历史有一定的把握,做基础。
2月15日

2、顾土谈知青逃港专辑

《记忆》编辑部:
这期“逃港专辑”很好,宏观与微观兼顾,而且细腻的描写十分感人,我是含着泪读的。你们辛苦了。
2月15日

3、张晓良谈知青逃港专辑

《记忆》编辑部:
第93期知青逃港专辑,联想到去年12月在香港举行的“一代人的命运,一个国家的命运:中国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的历史与回忆”国际研讨会。当时根据会议议程在网上搜寻,读到谭加洛《惊心动魄的南中国海知青偷渡潮——培英中学老三届偷渡调查》,也就是《记忆》中的阿陀《知青逃港潮——广州培英中学老三届调查》,想来阿陀是谭加洛的笔名。我也曾在农村度过十六个月的知青生活。曾读刘小萌《中国知青史•大潮(1966-1980)》、潘鸣啸《失落的一代——中国的上山下乡运动 1968-1980》等专著和相关研究、回忆文章。

张晓良 2月18日

4、阿陀更正

《记忆》编辑部:
贵刊93期刊发的我采访整理的口述历史 《我在文革高潮中中逃港》有一小段当事人认为不准确,希望更改——
原文:班上有一高干子弟莫名其妙指我为“情敌”,任意对我拳打脚踢,不许其他同学干涉。我只有哭泣,不能还手。我辩解,班主任不当一回事。觉得很屈辱,又硬不起来。
更正:班上有一高干子弟莫名其妙指我为“情敌”,突袭动武,令我很尴尬,很屈辱。老师认为平常青少年问题等闲处理。

阿陀 2月18日

5、沈迈克谈文革中工农的遭遇

《记忆》编辑部的同志,你们好!
在多种多样的有关文革中的惨案报道中,提到非正常死亡的知识分子的文章多,提到非正常死亡的工人的文章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后一类人太普通,他们的“命”被认为不太值钱呢?还是因为前一类人“名”气大,所以纪念他(她)之死的“历史意义”更大?
琢磨了一两周后,我觉得不妨试试用两张档案中的故纸来校正“纠偏”这个“主旋律”。毫无疑问,相当多的知识分子在文革中死难,但是,“千万不要忘记”文革也害死了更多的工人、农民等草根民众。附上的名单是我从潘家园的小贩那里买到的,它们仅仅是一大堆详细的史料的冰山一角。我相信,尽管是一角,也足以提醒我们的历史学家:千万不要忘记民间悲剧!
编安!

沈迈克2月18日

编辑部答复:

沈迈克教授大鉴:
感谢您给《记忆》提供的宝贵史料。
作为研究中国当代史的外国学者,您如此关注工农大众的命运,令人动容。来信提醒我们应努力挖掘这类史料,俾便呈现历史全貌。
由于您提供的资料是扫描件,把它转换成word文档需要重新录入,而这需要人力和时间,因此,只能在下期刊载。特此知达。
谨请撰安!
《记忆》编辑部
2013-2-20

6、钟志生询问来信未发一事

《记忆》编辑,你们好:
我曾于2月2日和2月8日,两次给你们写信,谈了我对92期《〈记忆〉主编告读者》的看法和感想,还分析了谣言产生的原因和造谣者的心理。我退休前在出版社搞过发行工作,所以还毛遂自荐,希望为你们分担这些业务。可是,在93期的读者来信中,我没看到任何一封我给你们的信。也没有接到你们的解释。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盼告。
钟志生 2月21日

编辑部答复:

钟志生先生 惠启:
首先,我们要感谢您的热诚。之所以未能及时回复,是因为来信太多——92期《〈记忆〉主编告读者》发出后,我们先后收到了表示理解、支持的来信四十余封。有多位读者报名做义务编辑,有多位读者提出捐款出资,还有的读者要求购书,要求面晤。更有报刊约稿,记者采访。事繁情长,人少笔短,难臻周全,谨望见谅。而之所以未发表大札,是因为同类的来信甚伙,如一一刊发,既有篇幅不胜承载之忧,又有借来信自我表扬之嫌。鉴此,编辑部决定,来信一律不发,事情到此打住。另外,还有一事需要解释,《记忆》需要编辑,但不需要发行。因为它是电子文本。
专此布颂!
《记忆》编辑部
201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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