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 军队 文革

论坛
现在的时间是 周六 5月 18, 2024 7:52 am

当前时区为 UTC - 5 小时[ DST ]




发表新帖 回复这个主题  [ 1 篇帖子 ] 
作者 内容
 文章标题 : [中共中央颁发的] 关于叛变自首问题的案例 1975.11.
帖子发表于 : 周五 7月 03, 2009 9:30 am 
离线

注册: 周日 3月 01, 2009 8:24 am
帖子: 333
[中共中央颁发的] 关于叛变自首问题的案例



[一] 被捕被俘后,向敌人供出党的秘密组织或党领导的其他秘密革命组织的,出卖同志或出卖党的机密的:



王凯 原中央办公厅机要交通局局长。男,七十四岁,福建省闽侯县人。一九二三年入党,一九二五年参加工作。

一九二八年四月五日,王凯担任我党中央交通时,在上海孟纳拉路四号,被公共租界新闸巡捕房逮捕。四月十日,被引渡到上海市伪公安局。四月十六日,被解押南京国民党中央特种刑事临时法庭,后转蒋匪总司令部军法司看守所。他向敌人供认自己是共产党员,中央跑北方的交通。还供出一九二七年到北京东交民巷苏联东方贸易公司给李大钊送过信。出卖了当时与他有工作关系的我党中央交通顾建业。一九二八年五月,被判无期徒刑。一九三七年八月被释放。同年九月,王去西安十八集团军办事处,隐瞒了自首叛变问题,混进党内。

王凯被捕后自首叛变,按党章规定,清除出党。



张孟旭 原国务院文办副主任。男,六十六岁,河北安平县人。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入党,一九三七年参加工作。

张孟旭一九三○年六月在天津师范读书时,被国民党天津市公安局逮捕。据敌档记载,张在受审期间,承认自己是共青团员,供出同时被捕的同学、共产党员孟庆章与他“同为担任宣传”,参加过散发传单和开会等活动。后被敌判刑八年,于一九三六年一月刑满出狱。一九三七年十月,组织安平县委时,张通过特委吴健民恢复了组织关系。

张对被捕供出政治身份等问题,一九四五年一月向组织作了交代,但长期隐瞒了供出孟庆章的问题,直到一九六八年二月才作了交代。认罪态度较差。

定为叛徒,清除出党,撤销行政职务。



雷任民 原外贸部副部长。男,六十六岁,山西平遥县人。一九二七年入团,一九三七年入党,一九三七年一月参加工作。

雷任民一九三一年九月在北平被伪公安局逮捕以后,承认了共青团员和北平团市委组织委员身份,写了“口供自录”和“我的转变及经过”,出卖了北平团市委及其所属清华、法学院、师大、燕大等支部和革命同志十多人,垂帘指认北平大学法学院学生、共青团员常棣。并在“刑事申诉”中辱骂共产党。

以上问题,一九四二年延安整风和一九五五年审干时,本人基本上作了交代,组织上先后作了“自首供人,政治上一度动摇”和“自首叛变行为”的结论。文化大革命运动中,雷又作了补充交代,认罪态度尚好。

雷任民叛变罪行严重,本应严处,考虑到他在任山西决死四纵队政委时,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在晋西事变中,反顽斗争坚决,并带领该纵队编入我军。本人认罪态度尚好。

定为叛徒,清除出党,撤销行政职务。




杨述 原哲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男,六十二岁,江苏淮安县人。一九三六年七月入党,一九三六年参加工作。

一九三五年,杨述在清华大学读书时,参加了我党领导下的“社会科学家联盟”。同年十月被伪北平公安局逮捕,供认自己是“社联”成员,并供出了“社联”内活动情况和进步组织成员张风阁等六人(其中五人在杨被捕前已向敌人登报自首),同时恶毒污蔑“共党实为摧残我民族国家之罪魁”,叫嚷“愿站在三民主义立场”,“实行铲共工作”。之后又写反共文章一篇。同年十月十九日,在伪《世界日报》上发表了《杨德基(按:即杨述)脱离共党附属组织社联启事》,辱骂共产党,“已属穷途”,表示“诚意自首”。一九三五年十月底被释放。

定为叛徒,清除出党,撤销行政职务。



张友渔 原哲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兼法学研究所所长。男,七十六岁,山西省灵石县人。一九二七年六月入党,同时参加工作。

一九二七年张友渔任北京临时市委秘书时,由于市委成员许锡仁叛卖,于同年十二月初,被北京张作霖反动政府京师警察厅逮捕后,供认是共产党员、北京临时市委秘书;出卖了北京临时市委书记谭啸云等七名领导成员。他还写了“消灭共产党”的《意见书》,为敌人出谋献策。敌人认为张“悔过之心诚恳”,决定“从宽”处理,免予“追究”。一九二八年二月十六日,经伪县知事赵子瑗(张的姑父)等人保释出狱。

张一九二八年出狱后到天津,隐瞒叛变罪行,经廖化平(当时北方局军委负责人之一,已故)恢复了党的组织关系。

张友渔是叛徒,根据党章规定,清除出党,安排适当工作。



宋劭文 原国家计委副主任。男,六十五岁,山西省太原市人。一九三三年四月入党,一九三五年九月参加工作。

一九三三年宋劭文在北平北京大学读书时,担任过北平“社联”秘书、党团书记等职。一九三四年五月因叛徒关文彬出卖,被国民党河北省党部逮捕。他向敌人供认参加过“社联”,担任过北平“社联”宣传干事、秘书职务,供出了清华、燕京两大学、“社联”组织,出卖了北平“社联”秘书老潘(张盘石)、组织雷民生、“社联”成员袁成隆等十一人。国民党河北省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曾用宋的供词作为判处袁成隆徒刑的“证据”。一九三四年六月宋劭文被解到南京宪兵司令部,同年八月被判处两年半徒刑,送江苏反省院。在反省院期间他写过反动文章,诬蔑马克思主义。一九三五年四月他出院时,领取了“自新证”,并在印有“信仰三民主义,拥护国民党,以后不做危害民国的事情”的“海过切结”上签了字。

一九三五年七月底他回到太原投靠了阎锡山亲信邱仰浚,参加了阎匪反动组织“建设救国社”,负责宣传工作,宣传阎匪反动谬论,并介绍一些人参加这个反动组织。同年九月,他隐瞒叛党罪行,重新混入党内。

宋劭文是个叛徒,根据党章规定,清除出党。鉴于他一九三九年对其叛党问题基本作过交代,此次被审查期间认罪态度较好,放到基层分配适当工作。



杨浩庐 原外贸部副部长。男,六十四岁,四川宜宾县人。一九二九年加入共青团,一九三六年入党。

杨浩庐一九三三年暑假,在四川宜宾家中被“伪二十八军叙南清乡司令部”逮捕,供认是共产党员,写了“卢启文(杨浩庐)脱离共产主义青年团宣言”,并进行了一个多月的反共宣传。

一九三四年杨到上海,隐瞒了一九三一年叛变罪行,于一九三六年混入党内。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在上海被英租界警务处逮捕,供出我地下联络地点——上海市青岛路七十七号,并随同英帝巡捕前往七十七号搜查,致使我工作人员何车平、金瑾两人遭捕,此后,敌人又在该处和捕杨地点守捕我十几人。杨在巡捕房拘押三个星期左右,被驱逐出上海送江苏南通。

杨对以上两次叛变,长期向党隐瞒。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本人作了交代,认罪态度尚好。

定为叛徒,清除出党,撤销行政职务。



苏幼农 原邮电部邮政总局副局长。男,七十二岁,四川邻水县人。一九二五年九月入团,同年十月转党。一九三一年被捕叛党,被开除党籍,一九四一年又混入党内。

一九三一年二月,苏在四川万县任下川东特委书记时,被国民党逮捕。被捕后,向敌人供出省委通信处和省委负责人姓名;向敌人献策,提出让他继续与省委保持联系,以便将来破坏省委组织;并以特委名义写信给特委所辖各县党、团负责人到万县开会,诱使陈良、罗祥麟等到万县,被敌人逮捕;苏还伙同其他叛徒指捕了我党下川东特委军委书记罗南辉等二人。不久,苏乘敌人戒备不严逃跑回家,后作教员、川报编辑。一九三五年,其原妻黄梦谷(当时参加红军)被国民党逮捕,苏又出面与黄联名写了“悔过书”,向敌人自首。后来,苏投靠国民党反动派,在大特务康泽的伪军委会行营参谋团政训处和国民党四十四军政训处任处员。一九四○年,苏到延安后,隐瞒了其主要叛变罪行,于一九四一年混入党内。

拟定为叛徒,清除出党,撤销原邮政总局副局长职务。



陈穆 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局长。男,六十五岁,南京市人。一九三九年十月入党,一九三八年参加工作。

一九三二年五月,陈在伪南京中央大学读书时,参加了我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互济会”,任营救部长。同年七月,在上海参加江苏省反帝大同盟代表大会时被捕,判刑十年,送苏州江苏军人监狱关押。一九三五年春,狱中的共产党员互相传递纸条酝酿绝食斗争。这时陈主动向敌人写自首书,供出这次绝食斗争的准备情况和狱内党员的组织活动情况,请求自新。国民党中央组织委员会把陈供出的狱中党员王致中等九人和三名代传信件的看守,解往南京匪军政部军法司审讯,陈出庭对质,致使王致中等九人加刑八年多,三名看守各判刑五年半,陈则被免刑,转入江苏反省院。陈曾任反省人自治市市长,发表反动文章,密告同在反省院的彭康等四人的活动。一九三六年七月履行自新手续出反省院。一九三九年十月,陈隐瞒叛变罪行混入党内。

陈对上述事实,一九四三年整风时,做过一般交代。文化大革命中进一步作了交代,认罪态度尚好。

拟定叛徒,清除出党,撤销党内外职务。



[二] 公开或秘密地投靠敌人,从事反革命活动的:



张省三 原农垦部副部长。男,七十岁,河北定县人。一九二六年十月入党。

张省三于一九二六年在北京燕大读书。一九二七年燕大党组织被敌破坏,张回定县。一九二八年登记加入国民党,担任国民党定县指导委员会宣传干事、县党部执行委员、训练部长等反动职务。张在此期间进行反共宣传,诬蔑“共产党杀人放火”、“共产共妻”等;为国民党进行“党化教育”,亲自授课;并发展了国民党员。

一九三二年,张在定县职业中学任校长时,隐瞒投敌叛党罪行,重新混入党内。一九三三年保定地区党组织遭到破坏,张一九三四年跑到山东荷泽伪县政府任科员,一九三七年初任荷泽县保安旅少校中队长。在此期间,张为国民党扩充实力,为伪区公所维持地方治安等。

一九三八年二月,张所在的保安旅第一中队,编入由我党控制的范筑先部队,当组织决定审查该中队副队长程牧的托派嫌疑问题,并调张为中校参谋时,张对此不满,与程一起携枪投奔国民党部队。同年,又混入革命队伍。

张参加革命后,长时隐瞒其主要罪恶活动,直到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才作了交代。

定为叛徒,清除出党,撤销行政职务。



王超北 原外贸部五金进出口公司副经理。男,七十三岁,陕西省澄城县人。一九二五年入党。

王超北于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败后,主动乞求伪武功县县长赵任卿向伪陕西省主席来哲元说情求饶,表示“不再干共产党了”,于一九二九年三月十四日在伪《陕西中山日报》,上发表脱党“启事”,叛党投敌,在国民党陕西省党务指导委员会组织部当干事,成为可耻的叛徒。

一九四一年五月,在我利用王超北在西安搞情报期间,他被中统特务李茂堂突击参加了中统。此后,他在李的指挥下,进行了一系列的罪恶活动。他多次将我电台呼,号、密码密报给敌人。按照中统局的旨意,掩护李茂堂到延安进行特务活动。当胡宗南部进犯延安时,他多次发报,让我将中央驻地告诉他,妄图配合蒋匪追剿我中央机关。西安解放前夕,他掩护李茂堂、王克平在西安潜伏下来。解放后,他通过习仲勋的关系,将大批特务网罗起来,组成“西北军区社会工作队”,继续进行特务活动。

王超北是一个叛徒,特务,罪行严重,认罪态度不好。根据党章规定,将王超北清除出党,剥夺其公民权,交群众管制。



杜俊西 原十六军后勤部部长。男,五十四岁,河南省清丰县人。一九四○年重新入党,一九四三年十月入伍。

杜俊西一九三八年八月加入我党,一九三九年春在清丰县南苏村当小学教员时,背着我党组织参加了国民党,并担任小组长。当组织发现杜参加国民党,指出其错误后,杜毫无改悔,一九三九年夏参加清丰县国民党县党部训练班受训后,极力扩大国民党组织,他亲自发展国民党五人,并对他发展的国民党员郑守道说:“共产党是我们最大的敌人,有咱无他,和他不共戴天”。一九三九年底被选为国民党柳格区分部委员。不到一个月当地解放,区分部没再活动。

杜入伍后只交代参加过国民党,对他担任国民党小组长、区分部委员和发展国民党员等重要情节,长期作了隐瞒。一九六九年在军区学习班主动作了交代,态度较好。拟定为叛徒,清除出党,行政撤职,分配适当工作。



薛桂树 原粮食部科研院处长。男,六十岁,江苏省涟水县人。一九二八年入党,一九三○年在涟水县参加“八一”暴动,暴动失败与党脱离关系,一九四○年十一月重新参加工作,一九四五年六月重新入党。

一九三五年薛桂树由叛徒薛桂蟾陪同去,涟水县向特务室主任王士华主动自首,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填写了自首书,供出薛味五、许怀珍、沈华山等五名共产党员。不久即担任薛集特工中心组组员。曾动员、诱迫薛集、罗冲等村庄的地下党员和农民协会会员数十人。自首叛变,严重地破坏了我党在涟水县的地下组织和农民协会。由于薛忠实为敌效劳,于一九三七年十二月被涟水县特务室委任为薛集特工中心组组长。后继续破坏我党的组织,从事对叛变自首分子进行反动教育等罪恶活动。

拟定为叛徒、特务,清除出党,撤销处长职务。



[三] 被捕被俘后,拥护和宣传敌人反动主张,攻击诬蔑共产党和共产主义的:



廖鲁言 原农业部长。男,一九一三年生,江苏省南京市人。一九三二年三月入党,一九三六年十一月参加工作。一九七二年病故。

廖鲁言在北平国民党陆军军医学校读书时,在一九三二年参加八月一日示威游行前,因叛徒卞永汉出卖,被宪兵侦缉队逮捕。在审讯中他承认了自己是共产党员,散发过传单,贴过标语,参加过示威游行,供出了“八·一”游行的集合信号。后被判刑六年,于一九三二年十月解送北平军人反省分院关押。一九三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他按照刘少奇的黑指示,在《华北日报》上发表《反共启事》,声称“现已诚心悔悟,愿在政府领导之下,坚决反共,作一忠实国民,以后决不参加共党组织及作任何反动行为,并望有为青年俟后莫再受其煽惑”,叛变出狱。

廖鲁言对其被捕叛变的罪行,历史上作过一些交代,但隐瞒了登《反共启事》这一罪行。此次被审查期间认罪态度较发。

廖鲁言是一个叛徒,根据党章规定,清除出党。



张茂甫 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商业信贷局局长。男,七十岁,山西晋城县人。一九二七年入党,一九三七年参加工作。

一九二八年春,张任中共晋城县委委员时,因太原党的通信机关和张的政治身份被暴露而被捕。同年十月,经伪山西陆军审判处判刑四年五个月,押往山西第一模范监狱,一九三一年七月转山西反省院。张在反省院曾多次在反省人出院宣誓、院长或训育主任“训话”大会上担任记录(均有反共内容,会后整理刊登在《自新月刊》上),张还多次。在反省院出版的《自新月刊》上发表反共文章,宣扬“行易知难是指导人类生活的一切行动之惟一最高原则”,攻击、诬蔑共产党“残暴万恶”、“逆理悖情”,“无存在于中国社会之可能”,“共产主义不适于中国社会需要”。一九三二年六月,张在敌人印好的反动誓词上签字划押,取保释放。出院后还按敌人规定,向反省院写信报告自己的行踪。一九三七年,张隐瞒了叛党的重要情节,重新入党。

拟定叛徒,清除出党,撤销局长职务。



洪沛然 原纺织工业部技术,司副司长。男,七十一岁,四川资阳县人。一九二六年入团,一九二七年转党,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参加工作。

一九三一年,洪在上海法租界被捕,被判处五年徒刑。一九三三年四月转伪江苏反省院。在反省院期间,洪供出了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和任务,并在《反省半月刊》上发表《一个反省人应有的认识》和《说反省》两篇反动文章,诬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把社会当作一个实验室,把民命当作贱价的化学药品”“是一种滔天的罪恶”,鼓动其他反省人要“冷静地、诚挚地”反省悔过。一九三四年五月,洪填写了悔过书,领取了“自新证”出反省院。出院后继续给反省院写信,吹捧蒋介石“励行新政”。一九三五年六月,又在四川《合川时报》上发表鼓吹“新生活运动”、吹捧蒋介石的文章。一九三七年十一月,洪隐瞒其叛党罪行,重新混入党内。

本人认罪态度较好。

拟定为叛徒,清除出党,撤销原职务。




[四] 书面或口头向敌人自首悔过的:



汪道涵 原对外经委副主任。男,六十岁,安徽嘉山县人。一九三三年春入党,一九三八年七月重新入党,一九三七年参加工作。

汪道涵,一九三三年任我党上海市法南区反帝委员会党团小组书记,于同年十一月三十日被捕。未暴露党员身份。由其父通过敌伪要员的关系,向伪上海市长吴铁城进行活动,汪道涵向敌人写了要求释放的“报告”,并在一九三四年一月十日的上海《晨报》、《民报》上发表《汪导淮(汪道涵)紧要启事》:“前因爱国心切,一时误入共产党领导之中国领土保障大同盟,旋因发觉该同盟为共产党所主持,当即无形脱离,兹为避免被该党所利用起见,正式宣告脱离该同盟,并声明此后永远不参加任何反动集团,恐未周知,特此登报声明”。后获释出狱。

汪于一九三七年底到延安时,将他的被捕和登报发表紧要启事等问题向组织作了交代。

定为自首变节分子,清除出党,撤销行政职务,调基层工作。



王含馥 原湖南省副省长。男,六十五岁,河北广宗县人。一九三○年加入共青团,一九三一年转党,一九三七年重新入党,一九三七年参加工作。

一九三二年十月三日,王含馥在邢台第四师范读书担任党支部书记时,被叛徒胡丰登、周痒出卖被捕。当年十一月转押北平“军人反省院”。一九三四年王履行了自首手续,于七月四日至十日与王景德等十七人在北平《世界日报》、《北平晨报》上连续发表“脱离共产党启事”,说:“被人诱惑,误入共党”,“共产主义绝不适宜于中国”,“共产政策亦复极端错误”,表示“永远脱离共党,誓死不与共党发生关系”。后交保释放。一九三七年十一月,王隐瞒了自首变节的重要情节,重新入党。

王含馥承认在敌人写的悔过书上按了手印,悔过书的内容与他出狱后看到报上登的“反共启事”内容相同,要求保留党籍。

拟定自首变节分子,清除出党,撤销一切职务,分配适当工作。



赖祖烈 原中央办公厅特会室主任。男,六十九岁,福建省永定县人。一九二九年入党,同年参加工作。

赖祖烈任赣南军区供给部长时,由于悲观动摇,离职脱队,一九三五年三月六日在江西省安远县仁丰地区,被国民党广东独立第八师俘后投降敌人,供认他是红军被服厂的文书,接受敌人“准返回原籍,安分守已,做一个良民,不要再当共产党”的训话。同年四月初,他拿着敌人发给的通行证,返回福建省永定县原籍,又向国民党第八区区公所自首,并到伪县政府办了自首手续。供认他是共产党员,红军干部,在他写的“自新人申请书”和“自首书”中,辱骂我党、我军为“共匪”、“匪军”,恶毒地诽谤苏区根据地“惨不可言”,“民众皆叫苦连天”。声称“我本欲几次投诚反正来归,皆无法逃出。”“蒙国军及政府宽怀,准予自新始得脱险。”他还将我苏区的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重要情况出卖给敌人。一九三八年,隐瞒叛党罪行重新混入党内。

赖祖烈是叛徒,罪行严重。按照党章规定,清除出党。



赵仲池 原科学出版社副社长兼领导小组组长。男,六十四岁,山西五台县人。一九三三年八月入党。

一九三五年十一月赵仲池在任我河北省委驻冀热边代表并领导冀热边特委工作时,由于叛徒将我地下党活动地点向敌人告密,赵去该活动地点接头时,被已埋伏下的伪冀东保安队逮捕,解押到河北省蓟县监狱。审讯时赵供认自己是共产党员,写了“张志周(当时的化名)参加共产党甚悔,今后出狱,保证不再参加政治活动”的悔过书。并代同狱人写了有类似内容的悔过书。一九三六年四月被释放出狱。

赵仲池出狱后,找到河北省委向组织上报告了写悔过书等情节。

拟定赵仲池为叛徒,清除出党,撤销职务,安排适当工作。




[五] 唆使和策动别人向敌人投降、自首的:



帅孟奇 原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女,七十九岁,湖南省汉寿县人。一九二六年入党,同年参加工作。

一九三二年十月,帅孟奇任中共江苏省委妇女部长时,因叛徒朱镜如告密,被上海国民党特务机关逮捕,同年十一月三日解押到伪南京宪兵司令部。在敌人审讯中,帅孟奇供认自己是共产党员,江苏省委妇女部长,丝厂罢工委员会主席,莫斯科留学生。她还动员和支持同狱人黄静汶写叛党自首书,劝说同狱人饶卫华对敌人“不要太倔强”,“可以表示消极”。帅孟奇先后被关押于伪江苏第一监狱和伪首都反省院。一九三七年五月,由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吴景鸿等人“保”出反省院。回到原籍湖南汉寿后,她还向反省院写信报告她的情况。一九三八年一月,帅隐瞒叛党罪行,重新混入党内。

综上所述,帅孟奇是个叛徒,长期向党隐瞒其叛党罪行,根据党章规定,将其清除出党。



陈艺先 原邮电部邮政总局副局长。男,七十三岁,江西泗阳县人。一九三二年三月入党,一九四○年九月参加工作。

一九三四年四月,陈在我党领导下的上海工会联合会任常委兼宣传部长时被捕。同年六月,解送到匪南京警备司令部后,向敌人供出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及在党内的任职经过,向敌人写了自首书,出卖了共产党员苏觉馨等人,劝说同时被捕的共产党员刘克明、孙宝琦自首叛变,并向伪看守所长汇报过同狱人的思想情况。一九三七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被释放出狱。

陈出狱后,向组织交代了其叛变罪行,一九四二年四月重新入党。

拟定为叛徒,清除出党,撤销邮政总局副局长职务。


页首
 用户资料 发送Email  
 
显示帖子 :  排序  
发表新帖 回复这个主题  [ 1 篇帖子 ] 

当前时区为 UTC - 5 小时[ DST ]


在线用户

正在浏览此版面的用户:没有注册用户 和 1 位游客


不能 在这个版面发表主题
不能 在这个版面回复主题
不能 在这个版面编辑帖子
不能 在这个版面删除帖子
不能 在这个版面提交附件

查找:
前往 :  
Powered by phpBB © 2000, 2002, 2005, 2007 phpBB Group
简体中文语系由 PHPBB中文翻译小组 维护制作